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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酒友可能聽過葡萄酒應在室溫下飲用這說法。
大錯特錯。
室溫下飲葡萄酒,這是歐洲人的傳統,因為歐洲國家的氣溫較冷,室溫約在攝氏十七度左右。在香港,即使是冬天,室溫亦多超過攝氏二十度。根據這道理,所有紅酒在香港飲用前都應先被「雪藏」一會。以下是各種紅酒飲用時最合適的溫度﹕
紅葡萄酒
輕清身型(如家媚及中下檔質素的品路娜)- 攝氏10-14度
建議﹕飲用前置於雪櫃一小時以上
雪莉(sherry)- 攝氏11度
砵酒、 馬德拉(Madeira)- 攝氏14度
建議﹕飲用前置於雪櫃約一小時
普通中等及豐碩身型- 攝氏14-17度
建議﹕飲用前置於雪櫃約四十五分鐘。
上等豐碩身型及品路娜- 攝氏17-18度
建議﹕飲用前置於雪櫃約三十分鐘。
粉紅酒 - 攝氏8-10度
建議﹕飲用前置於雪櫃一小時以上。
白酒及普通香檳- 攝氏3-8度
建議﹕飲用前置於雪櫃一小時以上。
上等香檳 - 攝氏8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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