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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oo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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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倫理] 親愛的,我們的財產結不結婚?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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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6-12-29 10:59:59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11
現代的社會結構不像以前傳統社會是單純的女主內男主為外...而是以雙薪家庭為主..財產合不合併還是要視狀況而定..我們協議是採各自獨立的方式...如有共同的支出再共同分擔...



感謝參與活動∼
回覆內容未達活動要求75個字請補足~
並請至主題帖下方簽到
再給予加分,謝謝~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6-12-29 13: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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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6-12-29 11:44:59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12

親愛的,我們的財產結不結婚?

這個問題跟我女朋友有討論過 我們之間有個共同的共識 就是還要有自己的財產 不過要有個共同的基金 來應付各種的開銷 因為每個人還是有每個人的生活圈 而不會因結婚而不見 只是會縮小的狀況 所以還是要有自己可以掌握的金錢 所以我認為還是有個人的財產必較適當 不過還是要兩個人說清楚 獎明白 究竟結婚不是兒戲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6-12-29 14: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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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3:58:49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13

關於財產結不結婚,我覺得這應該是因人而異.... 夫妻的感情,我覺得是不能建築在金錢上面..兩個相愛才會在一起...認同對方..要和對方一輩子生活...一起享受快樂,分享喜悅...共度難關....相對起來錢在哪一方就真的不是那麼重要...或許有人會說這是一種保障未來如果發生不幸時的一種預防措施...但..請各位大大想像一下...一對夫妻出門...在大賣場結帳時....兩個人各付各的錢...去餐廳吃東西...還要分老大我付...老二妳付...老三大家一起分擔....這不是粉可笑嗎.....想想還是我們之前的農村時代的人比較單純...比較沒有那麼多事可以煩.....工業時代...帶來人類的方便....相對也帶來人類的冷漠和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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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5:23:35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我們家的規則很簡單,
賺錢的事歸我,
生財的事歸老婆,
錢我們共同用,
財產的歸屬都是老婆.

因為我們是自己開公司,所以錢我負責賺,把公司經營好.
營業內收入歸我管,營業外投資歸老婆負責,
不管是股票,基金,壽險...,
我除了公司的戶頭之外,連一本存摺都沒有.
所有夫妻的不動產都是老婆的名字,沒有一樣是我的,
就連代步的車子也是隸屬公司的名下.
錢我們可以一起花,也可以各自花,
只有自律,沒有什麼限制.
15年來,相安無事,
老婆的營業外收入好像比我的事業還穩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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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6:03:4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這個問題的重要性與否我想真的是見仁見智
像我就覺得不是很重要
因為會產生這一類的問題
我想應該是面臨到"離婚"這個環節了吧
所以只要不離婚就沒事了阿
所以我不會輕易的結婚
一旦結婚了以後
雙方以真感情對待
我的錢全部交給我老婆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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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6:30:56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16

財產是有錢人的事,至於我,財產兩個字離我好遠,生吃都不夠,那有曬乾,
我的錢大部份都交老婆支付家用及小孩上學用那有剩,還有繳交給中華民國萬萬稅,至於夫婦財產分開的話,我是感覺不好,婚姻好像是交易,有分妳的我的,跟我們民族性較不合吧,那小孩要不要分開,愛愛要不要算錢,吃飯要不要也算錢
我還是感覺財產不要分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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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長(十級)

退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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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7:19:20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男女結婚 又不要連財產都結婚呢
這個問題困擾大家很久了吧  我認為呢
男女結婚 財產最好只要  同居  就好 不用一定要都交給哪一未來管理
有許多人都認為給女生保管比較好 其實不一定阿 有些男生的理財觀念也很好
自己衡量看看吧 最好是將財產劃分為 百分之60 百分之40
百分之60給會理財的 不要全部都給一個人  還是要分一下比較好喔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6-12-30 12: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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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7:52:22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


其實愛這種東西喔!
真的事不知道該怎嚜說><
愛本來就是要雙方面的付出啦!
還分蝦密你我ㄌㄟ!
唉呀~錢這東西呀!
夠花就好啦?
還計較妳我!
買來還不是一起生活一啟用?
除非做些不盪行為><
那就另當別論啦!
我個人偏向一起才是王道:D

《 本帖最後由 月光女俠 於 2006-12-30 14: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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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8:03:12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所以說,要結婚前所有的事都應該先說一下~~

不要到最後弄的得上法院~~討贍養費!!

但是我還是想說~~結婚又離婚後,前應該是誰賺就誰的阿!!

為啥要算,他比我多錢,他就要給我呢??

結婚跟離婚都應該是要心甘情願的,不應該計較那一些錢,所以結婚前應該先簽契約!!

才不會到時變成仇人,一天到晚法院見!!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6-12-30 12: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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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9 19:32:00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錢~雖非萬能  不過沒錢
在現在的社會卻也萬萬不能~
理想的狀況當然是 雙薪家庭~結婚前
應該先攤開來說  看是男方還是女方
的 理財觀比較好~~就把錢給那方管
男人 千萬別以為女人就一定比較會管錢
我前女友 就是一個對錢沒概念的人
一個家庭有2份薪水 絕對比只有一份來的好
不過 2個人 一定要有一個出來管錢
並且要能把家庭收支紀錄清楚
才不至於  亂花錢~~
現今社會 很多人常常沒把錢花在刀口上
所以我贊成 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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