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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藤井樹]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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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13:47 |只看該作者

1‧換個地方

或許很多人好奇我的生活,
同時也好奇我的工作如何進行。

但,不就是這樣嘛?
一部電腦,一顆腦袋,一包菸加上一壺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裝啤酒,我就能在螢幕前一坐好幾個小時。

如果金萱跟啤酒夠多,我還能坐好幾天不出門。

不過,只是坐在螢幕前有東西能寫嗎?
抱歉,答案是沒有的。所以我還得出去到處晃晃。

晃晃的好處是可以多看事情,多聽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寫事情。

要晃晃的地方不一定要太遠,有時候騎腳踏車五分鐘就能到的地方就能讓你想到一些很棒的題材。
但有時候可能要搭飛機到地球的另一邊去看看那些金法碧眼的白種人到底都在幹些什麼。

總之,車子要加油才能跑,寫書的人要多看才能寫。
而我已經待在同一個地方太久了,所以我想換個地方。





雖然我的書上並沒有擺上我的照片,不過有時候走在路上還是會被認出來,吃飯的時候或是看電影的時候,搭捷運的時候或是逛街的時候。通常把我認出來的人只是想要個簽名,不過也曾經發生想跟我要電話或想跟我一起看電影的。

通常我只能笑笑地回應說:「抱歉喔,我可能沒辦法給你我的電話。」、「抱歉喔,我比較習慣自己一個人看電影。」然後用比平常走路快兩倍的速度離開現場。

坦白說,這樣的事情我甚至還沒有習慣,就算我已經寫小說十年了。

為什麼我會被認出來?因為時常接到一些採訪通告或是節目通告,報章雜誌上偶爾會有我的報導,又因為長得一點都不好看,我的朋友阿忠說我看起來就像是“超級路人六號”,我問他為什麼還要加個六號?他說這聽起來有一種很先進的感覺,這是一種誇獎,表示我看起來像一個很先進的路人。

所以,會被認出來的原因就是「有個在網路上寫小說的傢伙長得非常路人。」
嗯,就是這樣。

是的,我是一個寫小說的寫手,發表的媒介是網路,所以我自稱網路寫手。請注意,是寫手,不是作家。作家這個頭銜我根本沒資格被冠上

開始寫小說的第一年,那是一九九九年,我還是個學生。我還記得我最初最初下筆的當時,我並不是想寫小說的,我只是想把我當天機車擺在誠品書店門口卻被拖車大隊吊走的事情寫下來,卻莫名其妙的寫了八萬多字。

當時我的朋友都說我是神經病,機車被吊可以寫八萬多字,那交到女朋友不就可以寫八百萬字?不過後來交到女朋友之後,我並沒有因此寫了八百萬字,因為我在想,如果我真的寫完了八百萬字,那我大概會變成其中一個八百壯士。

既然已經寫了這麼多,那就替這八萬多字取個名字吧。於是我把這篇「看起來像小說」的東西取了個名字,叫作《用被吊的機車換了一個妳》。

那個時候有很多人在網路上貼小說,剛好我就是每天在上面看小說的阿呆,我心想,既然都已經寫了一部小說了,那就貼貼看吧。所以我試著把《用被吊的機車換了一個妳》貼到上面去。

在BBS(一種較原始的網路介面,稱為電子佈告欄)上發表小說必須先註冊並且替自己取個暱稱,為此我傷腦筋了好幾個小時。我想取個有詩意的名字,像是女詩人「席慕蓉」,她的名字就一整個很詩意。但想了一想,太詩意又覺得不夠俐落;所以我想了幾個俐落的名字,例如「瞬」或是「彥」之類的。但這些看起來又覺得不夠帥氣;所以為了帥氣我又掙扎了幾個小時,想了「我很帥」或是「帥到臉歪」………

最後我放棄了。

我隨便想了一個很普通的名字當做暱稱,因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的小說人氣很差,瀏覽率很低,我也不用擔心暱稱太特別會被別人記得。

我的暱稱取作阿尼,這也成為我後來的筆名。為什麼要取阿尼呢?因為我的英文名字叫“尼爾”,但尼爾太拗口,所以我改成阿尼。

發表的結果在預料之中,人氣破到不行,瀏覽率低到像是台股崩盤的指數一樣。當時我還自我安慰地說:「大概是篇名取得不好,用機車換一個女主角,感覺像是在援交。」

於是有一天晚上,我又來到網咖,習慣性地連上BBS,然後很熟練的在每一個討論區來回穿梭並瀏覽著訊息。接著,我深呼吸一口氣,想了一個小故事,想說幾千字就把它寫完吧。

結果這一寫又寫了八萬多字,天啊!又是八萬多字!

因為有了之前的經驗,所以這一次我對取篇名非常的用心,我替這八萬多字取了名字,叫做《我不會寫小說》

大概是名字取對了,大家對這個篇名有興趣吧,我的小說瀏覽率開始上升,然後就有出版社在網路上寫信給我,「阿尼,我們想幫你出書。」出版社說。

「幫我出書?!不可能吧?哪來的詐騙集團?」這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然後我不加思索地把信件刪除了。

但是在《我不會寫小說》還在網路上一集一集慢慢貼的時候,我不時接到不同的出版社寄信想跟我約時間談出版事宜時,我不禁開始懷疑:「這是真的嗎?我是在作夢嗎?」

然後你就會看到一個人坐在網咖的某個角落,用拳頭猛搥自己的臉,或是用打火機燒自己的手,因為他正在測試這到底是不是在作夢。

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我挑了那幾封邀請出版的信件的其中一封來回覆,這封信來自「美克馬尼出版社」,寫這封信的人是一位很漂亮的大姐姐編輯。會挑這封信的原因只是因為這個大姐姐當時寫最多誇獎我的作品的好話。

簽約那天,天氣很好,傍晚時分我站在出版社大樓的樓下發呆,一直在猶豫著該不該上去丟臉?這一猶豫就是一個小時,等到天都黑了我才鼓起勇氣按下電梯。

電梯按下之後,腦袋裡就一片空白了。

一份合約擺在我面前,我仔細地讀過一遍之後,沒想什麼就簽上了我的名字。我當時心裡想著,美克馬尼出版社敢替我出書,他們要背負的損失肯定會比我大,既然如此,我何必擔心出版社把我賣了呢?

不過那天晚上,我就陷入一種懵懵迷惘的狀態,不知道為什麼的,這個狀態一直持續了好久好久。我出版的第一本書就是《我不會寫小說》。書出版的時候,我的頭髮只有0.5公分長。為什麼只有0.5公分?因為我已經去當兵了。

人家說男生當兵會變笨,這句話是真的。所以我那懵懵迷惘的狀態在當兵的時候 還在持續。

現在回頭想想,當這個生命的大轉折出現的時候,我竟然沒有太大的反應。或許我在這件事情上從來沒有期待,也或許我真的壓根就是想著「我沒有出第二本書的命」,所以我沒有太大的反應,坦白說,我也沒有什麼興奮感,當我在書店裡看見我的書擺在架上的時候,我還有一種害怕的感覺,「唉呀!糟糕!還那麼一大疊都賣不出去,完蛋啦!」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那年是兩千年,二十一世紀的開始。不知道是我祖上積德,還是我的家人有燒好香,或者是我每個禮拜都會扶老爺爺跟老奶奶過馬路的關係,那份合約之後又有新的合約,新的合約之後又有新的合約,就這樣一份一份合約不停地簽下去,我就這樣寫小說寫了八年。





* 我:「為什麼出版社的名字叫美克馬尼?」*
編輯:「Make money。」
我:「………」


PS:以上筆名、書名與出版社名皆為虛構,請勿到書店找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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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14:2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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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我出上一本書的時間,已經四個月了。或許四個月聽起來好像不是太長的時間,不過對一個以寫書當職業的人來說,就好像自己炒自己魷魚四個月一樣,而且失業的四個月當中,如果硬是要把時間分配表拿出來畫一個統計圖的話,那麼最長的那一條應該是“睡覺”。

每個人一天以睡覺八小時來算,一天睡掉了三分之一。四個月算成去尾數的大整數就是有一百二十天,那我一共睡掉了四十天。

這個算法非常老套我知道,因為在很多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一個「以一個人能活六十歲來說,那一共睡掉了二十年。」但我的重點不在這句話是什麼時候什麼人說的,而是在這「睡掉二十年」上面。

我想你們都沒有清楚地去想過,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樂愜意的事情。或許很多人會說那麼長的時間被睡掉了真的很浪費,但我的看法可不樣。

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樂愜意的事情呢?這表示這輩子有二十年是沒有知覺的,是絕對自我的。如果常做一些美夢的話,那二十年的日子換來一些美夢何嘗不好?在沒有造成其他人的傷害與無傷大雅的前提之下,人本來就過得快樂一點比較重要,不是嗎?

所以當我還在努力地做著美夢試著讓自己過得快樂一點的時候,如玉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新的寫書計劃,我擦掉流到一半差點滴在枕頭上的口水,然後嗯嗯啊啊地支唔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如玉是我的編輯,她當我的編輯已經八年了,這段時間真可說是她美好的青春。掐掐手指算了一算,她大部份二開頭的歲月我都參與到了,當一個女人這麼黃金的歲月用在為另一個男人出了十三本書,她的怨念恐怕會比日本鬼片裡的貞子還要深。

「啊?幾點啦?」接起電話,我有些恍惚地說。
『下午兩點。』如玉非常清楚地回答。
「唔?我好餓。」我一樣躺在床上,摸了摸肚子。
『嗯,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的聲音好冷靜。
「我等等該吃些什麼呢?」我說。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說。
「上次我去一家牛排館吃牛排,他的牛排好老。」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還是這麼說。
「妳要不要介紹我一家好吃的牛排館?」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依然這麼說。
「什麼?新稿子牛排館?這是啥鬼子牛排館?誰敢去啊!」我大叫了起來。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還是依然這麼說。
「啊……」我吐了吐舌頭,以為我幽了如玉一默,「哈哈,不好笑嗎?」我說。
『你覺得呢?』
「我覺得還不錯呀。」我又乾笑了幾聲,給自己的幽默捧個場。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她像唱片跳針一樣地在重覆這句話。

坦白說我不知道該怎麼還她這些年的青春,她的怨念到底該怎麼平復些我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不過她還算是個很善良的人,她並沒有拿著鞭子坐在我書房裡的電腦旁邊盯著我寫新的稿子。聽說日本某些紅透半邊天的漫畫家,他們的編輯會拿著超大根藤條跟在他們的繪圖桌旁盯著他們完成進度,還會不時練習揮棒動作。

為了讓我交出新稿子來,如玉從來沒有用過可怕的方法,她總是會客氣的問我,當我擺爛的時候,她還會這麼說:『為了我在你身上投注的青春,寫部好小說來回報一下嘛。』對,她會這麼說。

不過通常我對於把青春還給她這件事情是一點興趣都沒有………啊!啊!不不不!我是說,我對於把青春還給她這件事是一點辦法都沒有,誰能把青春還給另一個人呢,你說是吧?

很多讀者曾經寫信問我,要寫一部好小說有多難?拜託,這難度跟登天差不多。

好小說的定義實在是模擬兩可、眾說紛紜,每個人對好小說的見解都不一樣,就像每個人對美醜的定義不同。很多人覺得侯佩岑很正,很多人覺得林志玲很美,把她們當成小說來比喻的話,她們就是兩部大多數人都喜歡的小說。不過還是會有人覺得呂秀蓮是正妹,就是那個自稱是英文老師但英文卻很破的什麼“通尼欠”的,這個我就不予置評。

把前面的說法代入,有人覺得我寫的小說是好小說,那我的作品就可能是侯佩岑或林志玲,但也有人覺得我的作品不堪入目,那我的小說對他們來說就是呂秀蓮。

所以寫出好小說為什麼跟登天一樣難?因為好壞不是「寫的人」去決定,而是「看的人」去評斷。

前些日子,我正在為了新的作品該寫哪些更精彩的故事使它變成一部好小說而苦惱著。

苦惱這樣的事情其實當下的心理狀態是很緊繃的,就像我說的,因為好不好不是由我決定,所以我能做的只有盡全力去寫更精彩的東西,然後讓讀者來評斷好與不好。

但當時我想不到更精彩的故事,獨坐在自己的電腦桌前,我已經發呆了好久好久,當下我想過用我的右手一把抓住我的頭髮,然後用力地朝牆壁砸下去,可能會砸出一個新的靈感,那麼一部曠世鉅作就誕生了。

但實驗結果徹底失敗,因為我沒綁住我的左手,所以我的左手下意識地去擋在牆壁上,於是我的頭砸在我的左手上。

「我的左手受傷了,沒辦法打字,能不能晚一個月交稿?」電話裡,我這麼跟如玉說。夜裡十點,HBO的強檔影片剛好播到一半。
『哈哈哈!』如玉笑了三聲,然後我就被掛電話了。

有一天晚上,我還是一樣醉生夢死地在網路上亂晃,一旁的電視裡,洋基隊正在被遊騎兵隊無情地宰殺。就在我不忍心再看著洋基一分一分地掉而別過頭去時,我的朋友阿忠打電話來,我們聊了好一會兒。

阿忠是我認識了好多年的好朋友,他看起來像個粗人,但他有非常文靜的一面,他總會在我出書的第一天就到書局去買一本我的書,然後在第一個晚上就把書看完,有時候他會打電話告訴我他的心得,有時候則不。

我總是告訴他別買我的書,我可以自己送他一本。但他說身為朋友連這點小事都不捧場,那朋友也不用當了。

這天晚上,他跟我聊到小說題材的問題,他說他有一些事情想用小說的敘述方式自己寫寫看,問我要怎麼拿捏用字遣辭的尺度。

「如果你有時候故事寫不出來了怎麼辦?」他問。
「我………」我思考了一會兒,「目前為止是還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我說。
「這麼強?」
「不是強,這跟強不強沒關係,我覺得我有把一件無聊的事情寫得很有趣的天份。」我解釋著。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收集很多無聊的事?」
「對。」
「然後把它變成有趣的事?」
「對,用我腦袋裡的想像力去加工。」我說。
「所以無聊的事對你來說很重要?」
「發生在我周遭的每一件事都很重要,那對我來說是補給品。如果我是一棵樹,那麼這些事就是讓我繼續長大的養份。」

「那如果你沒有那些無聊事了怎麼辦?」他問。
「你說到重點了,最近我就是找不到有力的無聊事。我想再寫一部好看的小說,我腦子裡的資料庫有很多無聊事,但我總覺得那些無聊事不夠力,我的腦袋加工不出好故事。」我搖搖頭,嘆了一口氣。
「什麼不夠力?」他說。
「那只是我對無聊事的等級分別而已。如果普通無聊事可以在我腦袋裡加工出七十分的好故事,那麼有力的無聊事可以在我腦袋裡加工出一百分的好故事。」我試著用最簡單的方法解釋給他聽。
「那你之前都怎麼做?」
「到處找啊!」
「怎麼找?」
「就是離開這張我一直坐著發呆的椅子,去另一個地方,隨意做些事情。」

「哪些地方?」
「什麼地方都可以。」
「像是…………去看電影?」
「對。」我邊說邊點頭。
「像是…………去散步?」
「對。」我點頭點得更用力了。
「像是…………去旅行?」
「對對對。」

「那你去看過電影了嗎?」他問。
「全部看光光了。」
「那散步呢?」
「已經散到我整個人都快散了。」
「那旅行呢?」
「我已經旅到換那些地方來旅我了。」
「那…………………………」他拉了好長的音,然後接著說「……………搬家呢?」







* 對啊!搬家!我怎麼都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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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14:3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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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很快地上網找了一間房子並且留下聯絡電話,張貼租屋資訊的人在他的張貼佈告上面寫著:

「好房子等你租,好房東等你認識。好的房東帶你上天堂,壞的房東帶你住套房。我要出租的套房就像天堂,那我是好房東還是壞的房東咧?」

他的佈告上面就只有寫這樣,其他的任何介紹都沒有。我還得把滑鼠滾輪往下滑才能看見那小小的房屋資訊。

這個人的邏輯有問題。他在第一句話說自己是好房東,然後在最後一句話問你他是不是個好房東。而且他在房屋資訊的最後寫上了一行字:「不會太貴喔!租到你就福氣啦!」

我猜這個房東平常應該不是住在地球。

我接到房東的電話是兩天以後的事了,他說他這兩天不在,所以沒上網看回覆,然後他把地址用簡訊傳給我,簡訊裡面提到那附近有一間家樂福,時間約在下午兩點半,要我準時去找他看房子。

房東的聲音聽起來像是個中年先生,應該有五十歲了。不過當我見到房東的時候,他看起來只有四十多歲,感覺是個有威嚴的老師或是軍人一樣。

我開著車子從高雄上台北,帶了幾天的換洗衣褲和簡便的行李,延途還到台中的東海大學附近買了醃芭樂吃,但是這芭樂不太乾淨,在新竹的休息站我拉肚子拉到一臉慘白。

下台北交流道時是下午一點半,照著房東給我的地址,我花了二十分鐘找到那間家樂福,然後我停好車子,開始找確切的地址。

這間房子在一條小溪旁邊,離捷運走路大概五分鐘,不過這五分鐘的路必須經過好幾條巷子,所以還真不好找。我花了半個多小時在附近晃了好幾圈,就是找不到房東所說的地址,所以我撥電話請房東來捷運站帶我。

幾個彎幾個拐之後,房東指了指一棟看起來有十樓高,其實只有六樓高的公寓大樓,而他的房子在三樓。

這棟公寓比較特別的是,它是樓中樓的設計,所謂兩房指的是其中一間房間在屋子裡的樓上,走上樓梯就是一張床和一個大衣櫃,另一間房間在樓下,有個獨立的門,裡面有張小床和一張桌子,樓梯下來向後轉就是廚房,面對廚房的左後方就是洗手間。

當你轉頭背對樓梯的時候,你會看見一大片的落地窗,但有窗櫺隔成六大塊。落地窗外面沒有陽台,窗簾是很普通的淺綠色,跟窗戶外面的小山丘的顏色有些落差。當你站到窗邊去,那條小溪看起來就在你腳底。而你所站的地方就是客廳,客廳裡除了一張很孤單的沙發,什麼都沒有。

「那張沙發是上一個房客留下來的,他說太重了他不想搬了。」房東在我看著那張沙發的時候說。

我看著窗外的小山丘和小溪,閉上眼睛仔細地感受周圍的寧靜,深呼吸一口氣之後,「這裡好安靜啊。」我說。
「這裡別的沒有,就是安靜啦!」房東語帶驕傲的說。

不過話才剛說完,我就聽見巨大的達達聲,從聲音的來處看過去,是一棟正在興建的公寓大樓。

「那個………」我指著那棟還在蓋的大樓,想問問房東是否知道它何時完工。
「哪有蓋房子不吵的啊?」房東沒好氣的說著。
「呃,不…我的意思是,房東知道它什麼時候蓋完嗎?」
「我又不是建設公司老闆,我怎麼知道?」

這個房東說話真夠直的。

「呵呵,我不是那個意思啦,因為我的工作比較需要安靜,所以我把安靜作為第一個選擇的條件。」
「你是幹什麼的啊?」
「我幫出版社寫一點東西的。」我不希望透露我的身份,低調一些比較好。
「你是記者啊?」房東問。
「不不不,記者是為報社寫東西,我是為出版社寫東西。」
「都行啦。」
「那房東您打算租多少呢?」
「二萬二。」房東說。

頓時之間我以為有地震,聽到這個數字差點站不穩。

「房東,二萬二有點多耶,這等於是空屋,什麼都沒附啊。」我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如果真的要租的話我還得買些傢俱跟電器,那也是一筆錢囉。」
「我沒說有多便宜啊。」房東說。
「可以您在網路上寫的是“不會太貴”啊。」
「二萬二有很貴嗎?」
「不便宜啊!現在經濟不景氣,二萬二真的有點多……」我繼續接著說「而且你還說租到會福氣啦!這個價錢對我來說不太福氣耶。」我學著周潤發的語氣說著。
「那是我兒子替我登的,我不知道他寫什麼福氣啦。」他也學著周潤發的調調。

「那能不能便宜些呢?」
「你要便宜多少?」
「我最多只租半年,坦白說我只是要換個環境寫點東西,半年後我就走了,但是我願意一次把房租繳足,可不可以看在我一次付清的份上算便宜些呢?」

房東想了一想,「半年太短了,那你租一年,我算你二十萬。」他說。
換我想了一想,「那可以包水電跟網路費還有第四台嗎?」我說。

房東又想了一想,「包水電跟網路和第四台可以,一年二十五萬。」他說。
換我又想一想,「二十五萬可以,那要多附我洗衣機跟電視還有冷氣。」我說。

房東再想了一想,「要附你洗衣機電視跟冷氣可以,一年三十萬。」他說。
換我再想了一想,「一年三十萬可以,你還要送我多住三個月。」我說

我們這樣一來一往不知道幾次,後來以一年二十萬包第四台不包水電兼借我一台洗衣機成交。

在準備簽約的時候,房東堅持要在當天就拿到錢,但因為時間已經接近銀行關門的三點半,於是我請房東留下銀行帳號,我明天一大早就去轉匯給他。不過房東終究是上了年紀的社會人,社會經驗豐富,他堅持要我至少拿出三萬塊才願意把鑰匙交給我並且答應簽租約。

為什麼他堅持三萬塊呢?因為如果我明天沒有一次把錢都匯給他,這樣他至少保證先拿到一個月以上的房租,而且有一個月的時間把我趕走。

「不好意思啊,因為以前的房客有一個欠了我兩個月的房租沒給還連夜搬走,所以我現在都很小心謹慎。」在我到7-11領錢給他的時候,他這麼說著。
「嗯,沒關係。」我點點頭。

「你說你是在幫出版社寫東西的?」房東一邊寫著租約一邊問我。
「嗯,是的。」
「寫什麼?」
「一些難登大雅之堂的小說。」
「小說?」房東看了我一眼,笑了一笑說,「很厲害喔。」
「不不不,」我揮了揮手,「都是一些休閒用的小說,不是什麼大作,所以一點都不厲害。」
「你有筆名嗎?」
「有,筆名叫作阿尼。」

房東一聽,停筆又看了我一眼,「阿尼?你就是那個南方四賤客裡面每一集都會死掉的阿尼?」
「呃………不是,」我臉上出現三條線,「此尼非彼尼。」我說。

「喔。」房東淡淡地應了我一句。
「不過依房東你的年紀,知道南方四賤客算很厲害了。」我微笑著說。
「因為我兒子女兒他們常在看。」他說。

這時房東把筆遞給我要我在租約上簽名,我仔細地看了看合約之後,簽上自己的名字。

「你可別簽阿尼啊。」他笑了起來,我也笑了起來。

房東離開前把鑰匙和一份合約還有他的銀行帳號交給我,就轉身下樓了。

這時我聽到一陣清脆的鈴鐺聲,從我的對面那一戶裡傳出來,這鈴鐺聲有規律地響著,但長度不定,有時候長,有時候短。

「大概是對面養了寵物吧。」我心裡這麼猜測著。

我走進自己未來一年裡的新家,把門關了又開開了又關地習慣一下這道門的聲音,然後走到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小山丘,翻開手裡那本租約,上面寫著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一日。

「暮水街46巷15號3樓………」我兀自念著地址,再看了一看腳下流過的那條小溪,再看看慢慢西沉的太陽,心想,這條街的名字還真是名符其實。


* 這條街的名字好聽,可惜的是沒有這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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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15:24 |只看該作者

2‧你好,鄰居

我從來不曾認為我會是個欣賞大捲髮女孩的男人,
一直以來,我都是喜歡直髮的。
直到這天晚上,我走在她的後面,
看著她大捲的髮尾隨著步伐的前進而跳動著,

我想跟她說,她的髮型很好看,
但是我不想在認識她的第一天就嚇著人家,
所以我只說了改天可以請我幫忙,
如果有搬不動的東西的話。

她說好,笑著說好,在公寓門口。
然後轉頭,用很輕盈的腳步拾級而上。




4

我到IKEA買了一些簡單的傢俱,又到了燦坤買了電視跟DVD放映機,然後跟他們約好時間送到暮水街的新家。買完東西之後看看手錶,已經到了吃晚飯的時間,我回到暮水街找了一家小吃店,點了碗魯肉飯跟蛋花湯,還切了一份豬耳朵,這時店裡的電視正在播著立法院的鬧劇,聽我旁邊那一桌客人的對話,我想他們應該是偏綠的。

我的晚餐,便在那兩位客人的高談闊論還有電視裡藍綠的惡鬥之下一口一口的吞完了,吃得一點都不舒服,還好桌上那本雜誌的封面拍了一個很漂亮又露出乳溝的模特兒稍微讓我的壞心情平復一點。

回到新家沒多久,我聽見垃圾車來的聲音,看了看手錶,原來這裡的垃圾車是八點半來的。我走到落地窗旁邊,往巷口看去,垃圾車停在巷口,一群人手上大包小包往垃圾車上面扔。

然後「碰碰」的幾聲巨響,一陣玻璃碎裂的聲音從我的門外傳來,我趕緊開門一看,一位小姐呆站在我的門口,她的腳前方是一台已經摔破的電視機,她的後面是這天下午傳來一陣陣鈴鐺聲的門,而那串鈴鐺掛在一隻小貓身上。

我看了看已經摔破的電視,再看一看她,她說『對不起,嚇到你了。』
「喔!沒有沒有,妳沒嚇到我,」我笑了一笑,「不過玻璃都破了,妳沒事吧?」我說。
『沒事,還好沒壓到腳。』她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腳。
「但是妳的電視壞了。」我指著電視說。
『它本來就壞了,我是要把它拿去丟掉,今天有資源回收車。』她說。

這時她的小貓走出門外,她用腳擋住小貓的去路,『乖女兒,不能出來!』她看著那隻貓說,然後用腳把她的“乖女兒”移回屋子裡。

「這電視很大,妳搬不動吧?」我依然指著電視。
『我本來以為我可以,』她笑了一笑,『不過我只成功移動了五公尺。』
「妳要拿去丟是嗎?」我蹲下身子,「我幫妳搬吧。」說完我就把電視搬了起來。
『喔!謝謝你,』她說,『那能不能請你等一下,我還有一些垃圾要丟,我們一起去。』
「喔,好。」我點點頭,她轉頭跑回屋子裡。

然後我先把電視再放回地上,用腳把一些玻璃碎片踢到一邊去,她的小貓依然好奇地瞪著大眼睛站在門口看著,她在裡面一直喊著『乖女兒,不能出去喔!』,不過只聽得到聲音,看不見人。

沒多久她就拎著兩包垃圾出來了,『謝謝你喔!』她又說了一次謝謝。
「不客氣。」我說。

然後我搬起電視機,她走在我前面慢慢下樓,還不時回頭問我能不能看得見樓梯,我要她趕快先下去,不然我如果不小心手一滑,她就要變成機下亡魂了。

還好當兵的時候有操過,不然一部舊型的三十二吋電視可能有二三十多公斤重,肯定路還走不到一半手就沒力了。

她拎著兩包垃圾走在我旁邊,還一直很緊張地問我『要不要幫忙啊?要不要幫忙啊?』我因為搬得有點喘,手又很痠,又一邊要搬電視一邊要對她搖搖頭,一整個很忙。

終於資源回收車到了,環保局的人員也過來幫我把電視丟上去。

『謝謝你幫我搬。』她看著我笑著說。
「不客氣,妳剛剛已經謝過了。」
『為了答謝你,我請你喝飲料好了,你要喝什麼?』她指著大概三十公尺遠的7-11說。
「不用了,小姐,這只是個小忙。」
『請杯飲料也只是個小回報啊,喝可樂好嗎?』她說,然後就轉頭往7-11走去。
我有點拗不過她,「嗯,好吧,可樂好。」我說,然後跟在她後面。

我從來不曾認為我會是個欣賞大捲髮女孩的男人,一直以來,我都喜歡直髮的。直到這天晚上,我走在她的後面,看著她大捲的髮尾隨著步伐的前進而跳動著。

然後她走進7-11,我並沒有跟進去。我只是站在外面等,然後點起一根菸。
沒多久,她拿了兩瓶可樂出來,把其中一瓶遞給我,『你今天剛搬來嗎?』她問。

「是啊,下午才決定要租的。」我接過可樂,並且打開喝了一口。
『房東有沒有很驕傲地跟你說「這裡別的沒有,就是安靜啦!」這樣?』她學著房東的語氣說。
「耶?」我驚訝著,「妳怎麼知道?跟我同一個房東嗎?」
『嗯,是啊,』她喝了一口可樂,然後繼續說,『原本你那間是我朋友住的,不過他搬走了,房東還請我幫他找新房客。』
「那我們以後是鄰居囉,還請多多指教。」
『你好啊,鄰居。』她看著我笑著說。
「妳好啊,鄰居。」我說。

走回家的那一小段路上,我們沒有再有其他的談話,她走在我前面不遠處,我則是故意走在她後面看著她的頭髮。我想跟她說,她的髮型很好看,但是我不想在認識她的第一天就嚇著人家。所以到了公寓門口,我只說了改天可以請我幫忙,如果有搬不動的東西的話。

她說好,笑著說好,在公寓門口。然後轉頭,用很輕盈的腳步拾級而上。

當我們都到了三樓,她用她的鑰匙開了她的門,我用我的鑰匙開了我的門,她突然轉過頭來說:『對了,我叫小希,你呢?』

「啊!」突然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在我的真實姓名和我的筆名之間不停地猶豫著,就這樣我呆了五秒鐘。

『你忘了你的名字嗎?』她笑了出來。
「喔!不!不是,」我解釋著,「我只是在……嗯……沒事,我叫阿尼。」我說。
『阿尼?就是那個南方四賤客裡每一集都要死一次的阿尼?』
「…………」,我臉上又出現三條線。






* 此尼非彼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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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暮水街的第一個早晨,是在一陣咚咚咚咚的噪音當中度過的。附近正在興建的那棟大樓,早上八點準時開工,我是一個很淺眠的人,當工地傳來第一陣打地樁的聲音時我就已經張開眼睛了。

其實我本來也是一個會睡死的人,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當兵時剛進新訓中心就變得淺眠,一點點聲響都可以輕易地把我吵醒。直到下部隊之後,我的同袍都用一個聽起來有點氣勢的外號稱呼我……

「忍者,你又醒啦?」我的同袍說。

就因為我真的很好叫醒,每一次崗哨輪班,我的上一個班要叫我起床時,通常都不需要走到我的床邊,他只要走進寢室讓我聽見腳步聲我就醒了。不過還好我沒有起床氣,也沒有睡眠失常引起的憂鬱症,不然我大概早就在部隊裡舉槍自盡了。也因為如此,今天隔壁的小希她出門時下樓梯那高跟鞋和地板的碰撞聲,我也是聽得很清楚。

『乖女兒,不可以出來,乖,快進去!』她在關上門之前還在忙著趕貓。

宜珊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正好拿著面紙在撮成球狀。為什麼要撮成球狀呢?因為工地的聲音太吵,我沒辦法專心寫我的小說,於是我想把面紙撮成球狀,然後塞進耳朵裡。

宜珊是我的女朋友。嗯……應該說是前女友。我們在上個月分手了,原因嘛……以後再說。

跟她認識那一年是我出版第八本書的那一年,她是一個記者,跟我約了一個專訪。專訪當天聊得很開心,一點都不像在訪問的那個死板的樣子,在專訪完之後,她隔天下午打電話給我,問我喜不喜歡吃牛肉。

「?????」← 這是我當時聽到這個問題的反應,電話這端的我一頭霧水。
『你喜不喜歡吃牛肉?』她又問了一次。
「何小姐,這個問題跟昨天的專訪有相干嗎?」我好奇地問了一下。
『不相干啊。』
「那妳問這個幹嘛?」
『你先回答我嘛。』
「喜歡啊,我很喜歡吃牛肉。」我說。
『那好,謝謝你的回答。』說完她就想掛電話。
「欸欸欸!等等。」我趕緊阻止她。
『嗯?』
「妳不是要告訴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很突然的問題嗎?」
『因為我的星座運勢告訴我,今天會有男生約我去吃牛排。』她說。
「這跟我喜不喜歡吃牛肉有什麼關係?」
『我在想你會不會是那個請我吃牛排的男生啊。』
「………」← 這是我當時的反應。

『你還在嗎?喂?』
「在……」
『為什麼不說話?』
「因為我在想這是哪一個星座專家說的星座運勢。」
『想這個幹嘛?』
「我想去告訴他,他真的非常不準。」我說。

不過後來我還是自打嘴巴了,因為我真的請她吃牛排,就在那天晚上。不過我有告訴她這招是女生使用限定,男生絕對不能用,否則可能會被秒殺。

『其實星座運勢說我今天所有的計劃都會失敗,要找出問題的癥結。』吃牛排的時候,她說。
「所以跟吃牛排完全無關?」
『對,完全無關。』
「不過星座運勢那種屁話就不用去多看了,看那個根本就是浪費時間,還不如去看看奇摩笑話。而且那些運勢說的一點都不準,妳看,妳計畫著要我請妳吃牛排,不也成功了?」我說。
『你不相信星座嗎?』
「我什麼莫名其妙的神鬼論、星座論、八字論、紫微論都不相信。」我說。
『其實我也是。』她說。
「既然如此,妳為什麼還知道妳今天的星座運勢?」
『因為我公司每一個樓層的電梯門口都有電視,那是讓你在等電梯時防無聊的。上面會播一些電影預告或是今日新聞重點,還有股市跟星座運勢。』
「所以妳是等電梯時看到的。」
『嗯,是啊。』

「那『今天會有男生請我吃牛排』這招是妳自己想的?」我說。
『是啊。』
「妳可以去當星座專家了,這樣妳都掰得出來。」
『我的星座運勢我自己掌握。』她說。
「喔?那妳掰這個幹嘛?」
『因為我想“真的”認識你。』她說。

工地的打地樁的聲音暫停了一下,我把撮好的面紙球放在一旁,宜珊在電話裡問我最近過得好嗎?我有點心酸。

其實我們沒有分手太久,大概一個月的時間而已。但是分手之後的每一分鐘都會被自動放大到像一個小時,於是一天就像一年,一年就像一輩子。但我們都已經三十歲了,把三十套入年紀的話,是一個不小的數字,所以我們都較能控制某種情緒,就算傷心也會盡量壓抑。

「很不錯呀。」電話的這頭,我坐在地板上,靠著牆壁說。
『那就好。』她說。
「妳呢?」我問。
『還過得去。』她說。

這就是兩個失去對方的人會有的對話,詞不達意不打緊,重點是看似關心的對話內容其實是兩個人分手後的陌生,已經讓自己不知道該跟對方說些什麼了。問你最近好嗎,其實只是想知道你還有沒有在呼吸,當你禮貌性地回問他「那你呢?」,他給你什麼答案其實都不重要,因為他好不好都已經與你無關。

『在寫新書了嗎?』
「嗯,是啊。」
『你的上一本書很好看。』她說。
「是嗎?妳有看?」
『嗯,我前幾天看完的。』
「妳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是不會看我的書的,為什麼這本書妳卻看了?」
『因為……我們已經不在一起了。』她說。
「啊,對,我都忘了。」

「今天不用跑新聞嗎?」
『昨天值晚班,現在才剛下班而已,想問你要不要一起吃個飯?』
「為什麼要找我吃飯?妳一個晚上沒睡一定很累了,去睡覺要緊吧。」
『我還睡不著,你不想跟我吃飯嗎?』她說。
「我很樂意,但我恐怕沒辦法答應妳。」
『為什麼?』她的語氣有些驚訝。
「因為………」
『你不方便說話嗎?那我就不打擾了。』她打斷了我的話,然後繼續說,『如果你身邊有其他人的話。』
「不,沒有,」我點起了一根菸,「妳誤會了,我身邊沒有人,我沒辦法答應跟妳一起吃飯的原因只是因為我並不在高雄。」

『那你在哪呢?』
「台北。」
『你去台北幹嘛?有工作或演講嗎?還是訪問通告?』
「都不是,我想我會在這裡住一年。」我說。
『住?』她更驚訝了,『你要住台北?為什麼?』
「我想換個居住環境,或許對寫作有其他的幫助。」我說。
『所以,你短時間不回高雄了?』
「嗯,是啊。」
『那好吧,改天再找你了,如果你回高雄的話。』
「嗯,好。」我說

然後我們沉默了一會兒,這樣的沉默我不喜歡。

『那……你回高雄的話,會打電話告訴我嗎?』她問。
「我不知道,或許吧。」
『那我上台北的話可以找你嗎?』
「看情況吧。」
『如果我請假到台北去玩幾天,可以住在你家嗎?』
「再說吧,我想。」
『你知道我今天的星座運勢是什麼嗎?』
「不知道。」
『我今天的星座運勢是:任何人都很難去拒絕你的要求。』她說。
「那這個星座運勢一點都不準。」我說。




* 這一方:最近好嗎? *
* 另一方:嗯,還好,你呢?*
* 這一方:嗯,還可以。 *
* 但其實好與不好,都與對方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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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一部漫畫非常紅,到後來還拍成電影,叫做《死亡筆記本》。那是在敘述一個天才少年,有一天在路上撿到了死神的筆記本,然後他發現了它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後果,便開始拿它來殺掉一些罪犯或是壞人。

阿忠說他很喜歡這個故事,他覺得能想到這種故事的人真是天才,甚至他還幻想會不會真的有人撿到死神的筆記本?

然後我問他,如果哪一天,他在路上看見一本筆記本躺在地上,旁邊還有一張仟元大鈔,他會撿哪一個?

「我會撿千元大鈔。」他得意地說,「誰知道那本是不是真的死亡筆記本啊?」
「就算那真的是死亡筆記本,你也沒有那個頭腦使用它。」
「為什麼?」
「因為如果是我,我會連筆記本跟千元大鈔都一起拿回家。」我說。

這部電影是我跟宜珊一起去看的,在電影還在進行中時,我就已經有一些想法了,等到電影結束,步出電影院時,我很認真地在想,如果這世界上真的有死亡筆記本,那會不會有相遇筆記本呢?

如果一個人要怎麼死亡是註定的,那一個人會遇到什麼人也是註定的吧。

我因為在網路上寫文章,所以遇到如玉。我因為出書有點名氣之後接受雜誌跟報紙的採訪,所以遇到宜珊。我因為要從高雄搬到台北,所以遇到房東。因為搬到暮水街,所以我遇到小希。

至於怎麼遇到阿忠的,就當做是個錯誤吧。

如果一個人該遇到誰都是註定的,那會不會有一本相遇筆記本呢?我想像著那上面記載著日期,記載著天氣,記載著什麼樣的地方,什麼樣的背景,主遇人是誰,被遇人又是誰,他們說了什麼話,然後會發生什麼事……………

會不會發生愛情?會不會在一起?會不會分開?會不會再也不會再相遇了?

我把這些想法告訴宜珊,她笑了一笑說我果然是個適合寫小說的人,因為聯想力超強。

這大概就是我跟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
當我站在一個車水馬龍的路口,來來往往的行人匆匆,一個接著一個地在面前閃過。然後我的視線鎖定了三點鐘方向的一個男生,還有九點鐘方向的一個女生,他們現在正在同時等著紅綠燈。男生可能正在發呆看著對街,女生可能正在低頭看著自己的高跟鞋。等到行人綠燈一亮,三點鐘方向的人群往九點鐘的方向前進,而九點鐘方向的人群往三點鐘方向走。

三點鐘男生與九點鐘女生會不會因為彼此的這個交錯,就改變了生命中往後的每一個故事?

然後儘管他們只是從我面前走過,什麼事也沒發生。但我的腦袋裡已經在替他們寫故事了。三點鐘男生可能會因為一邊發呆一邊走路而擦撞九點鐘女生,或是九點鐘女生可能會因為高跟鞋的鞋跟斷了而側跌在三點鐘男生的身上………

故事就這樣開始走下去了。我的聯想力只是因為一個很普通的畫面就得已無限延伸。

這就是我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所以宜珊說我果然適合寫小說。

『我從來沒想過我會跟一個寫小說的人在一起,我總覺得寫小說的人有時候會活得很故事。』宜珊這麼告訴過我。然後我問她,為什麼會跟我在一起?她說她身邊從來沒有出現過像我一樣的男孩子,『但是你並沒有,你實際的那一面跟寫小說的那個你並不住在一起。』說完之後,她笑了一笑,然後接著說,『雖然是這樣,但這也不表示我在稱讚你,因為你的思想雖然成熟地像個男人,但心裡面的那個你卻像個孩子。』

她說她跟我在一起之後,發現我對事情的看法獨特,我的觀念正確,我的待人處事得宜,但我卻時常不小心流露出不想長大的那一面。

「不想長大……的那一面?」我不太明白地問。
『是啊,就是不想長大的那一面。』她點點頭。
「能不能舉個例子。」
『好,我想一下…………』她咬著右手食指,思考了一會。

『你明明就已經到了出席正式場合該穿著西裝的年紀,卻一直以來都是T恤牛仔褲。』
『你明明就該對一些小朋友的玩具感到幼稚無聊,卻曾經在公園裡面找小朋友猜拳,只為了誰贏誰就可以玩盪鞦韆。』
『你明明就到了該對時事和政治有情緒反應的年紀,卻被我發現你只是拿著原子筆在報紙的陳水扁照片臉上畫烏龜。』

「還好妳沒有說我已經到了該認真交女朋友的年紀,卻只會躲在家裡看A片。」我開玩笑地說。
『你這種年紀了還會看A片?』她有點不敢相信。
「當然會,」我驕傲地說,「我電腦裡有30G的A片,要不要燒幾片給妳?」我說。

我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我們不曾吵架,不曾有過爭執,當她生氣的時候,我會安靜地聽她說。當我壓抑不住脾氣的時候,我會告訴她我在想什麼。

我們有良好的溝通,有培養了很久的默契。一直到她開始注意到我的部落格,我才發現她的眼神裡總會有些失落。

我的部落格瀏覽量百餘萬,以一個出版人來說,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太少。我時常在上面發表一些文章,除了對近期新聞的一些看法,對某些社會現象的觀察,或是一些發牢騷的鳥文章,其他的都是我的小說。

我的部落格每天都有人留言,絕大部份都是鼓勵我跟支持我的,只有某些莫名其妙的神經病認為我的部落格瀏覽人數很高所以來貼一些廣告。

「減肥聖品,讓妳光是坐著就能瘦二十公斤。」幹,這是直接拿菜刀來割嗎?
「經濟不景氣,在家工作讓你月入數十萬!」這是啥?躺著賺嗎?
「讓你訂單接不完!加入○○部落格廣告,讓你財源滾滾。」幹!原來這些就是你貼的!給我滾!
「日本最新AV女優空降版DVD發售中。」………嗯………這個我會參考一下,啊……不!我是說,我會直接刪除……

我曾經問過宜珊,為什麼看了我的部落格之後,她就會變得有點奇怪。但她總是轉頭笑笑地看著我,然後說:『哪有?』

其實有,真的有,只是她沒有說。




* 沒有說的問題,通常很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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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16: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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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暮水街的第二天,我徒步把方圓數百公尺的地方都走過一遍,熟悉一下環境,主要是要了解哪裡有便利商店;哪裡有小吃店;哪裡有我家牛排;還有公園離我住的地方有多遠。

為什麼要去找公園呢?因為我很喜歡散步,通常散步的最佳地點就是公園。公園裡空氣好、安靜、而且綠意盎然,雖然有時候會被狗追。

我在離住處走路大概十分鐘距離的地方找到一家賣腳踏車的店,它的櫥窗裡擺了一部很漂亮的腳踏車,我一時好奇走進去問了問老闆:「請問,那部腳踏車多少錢?」我指著那漂亮的腳踏車說。

「那部啊,十九萬。」老闆語氣很平靜的說。
「十……十九萬!?」我驚訝得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噎到。「這車它會唱歌嗎?」我說。
「那是一部好車啊!」老闆說,然後他就走到我旁邊來,拉著我的手臂走到櫥窗旁邊,然後他很仔細地介紹了那一部車,他說那車有二十段變速,奈米碳纖維的車身,「奈米聽過吧?碳纖維聽過吧?這兩個加起來有多輕你知道吧?」然後他繼續說了很多很專業的名詞。

「老闆,你說得很專業,很好,但是我聽不懂。」我說。
「聽不懂沒關係,把它買回家,騎上去就知道了。」
「我想我並不需要一部十九萬的腳踏車。」我搖搖頭,有點冒冷汗的說。
「其實這不是一部腳踏車,而且請不要叫它腳踏車,它真正的名稱是城市休閒車,因為騎上它你就會覺得很休閒,一點都沒有騎腳踏車的疲累感。一部好的腳踏車可以帶你上天堂,不好的腳踏車可以讓你住病房…………」老闆又霹靂啪啦說了一大堆。
「呃……那我寧願選擇住病房,可以嗎?」我說。

最後我買了一部非常便宜的幾千塊的捷安特,老闆說我很有耐心聽他介紹城市休閒車,所以送我一個腳踏車的鈴鐺。

「這個鈴鐺是非常好的鈴鐺,用不鏽材質做的,不像以前的鈴鐺,如果被雨淋到或是被水弄濕之後沒多久就生鏽,然後就被鏽卡死沒辦法發出聲音。一個好的鈴鐺可以帶你上天堂,不好的鈴鐺可以…………」
「…………」

沒等老闆說完,我說了一聲謝謝之後就趕快騎著新腳踏車離開。騎了一陣子之後我心裡還在想,為什麼這個老闆這麼喜歡讓人上天堂呢?

中餐時間已到,我隨便選了一家飯館解決。其實本來我是想去吃我家牛排的,但不知道為什麼那間我家牛排不只客滿,外面竟然還有大概二十個人在排隊。

我選擇的那間飯館是一家快餐店,主要是以賣便當為主,我叫了一個雞腿飯,老闆娘說我可以從菜櫥裡選三樣菜,然後我看了一下菜櫥裡的菜,只有三樣。

我說要在店裡吃,她卻把它包成便當。我心想包成便當也無妨,帶著到公園去吃也不錯。

中午時分的公園沒什麼人,應該說是完全沒有人,只有一隻被便當的香味引來的狗。我選了一張比較乾淨的公園椅坐了下來,一邊吃便當一邊跟我眼前的那隻狗說話。

牠是隻看起來很健康,只是有點瘦的白狗,身材普通,大小適中,眼神無辜地像一隻小海豹,尤其是我在啃雞腿的時候,他就像快要掉眼淚一樣地看著我。

「你別這樣看著我的雞腿,從來就沒有海豹會吃雞腿的,你知道嗎?」我說。
「………」牠依然無言地看著我。

廢話!牠當然是無言地看著我!如果牠真的說話了,我大概會嚇得當場尿褲子。大概是被牠盯著看太久,害我少了一些食慾,我把還剩一半左右的便當放到地上讓牠吃,然後從口袋裡拿出面紙擦擦嘴。

在我要騎上腳踏車離開時,牠叼著那根雞腿骨跑過來跟著我,我停下來,牠就跟我停下來,我一騎動,牠就跟在我屁股後面。

「我只有一個便當,你別跟著我。」我說。
「…………」
「我唯一的一根雞腿骨你也已經吃掉了,不要跟著我。」
「…………」
「你不能跟著我,我不會把你帶回家養的。」
「…………」

牠當然什麼也沒說,也沒有任何反應,只是一直搖著尾巴看著我。
我把車子佇好,然後撿起地上一根樹枝,「你看著,記住這跟樹枝喔,記住喔,我要丟出去囉,你要去追喔!」我很認真地對著牠說,然後很用力地一丟。

牠很快地跑去追那根樹枝,我也很快地騎上腳踏車離開公園。

然後我騎著腳踏車,找到我的存款銀行,把還欠房東的十七萬匯給他之後,我在銀行的騎樓接到IKEA的電話,他們說找不到暮水街,要我去附近的捷運站等他們。

IKEA的人剛把我的東西送齊之後沒多久,我就接到燦坤的電話,而當時我正在組合我的小沙發。燦坤的人說他們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運站等他們。

燦坤的人把我買的家電送齊了之後,我繼續組合著我的傢俱,沒多久後我又接到房東的電話,他說他買了一部中古洗衣機,並且請中古家電行送過來給我,但他們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運站等他們。

等我把所有的傢俱通通都組合好,還有所有的家電通通都擺好位置並且插上電時,時間已經是晚上七點了,三月只是春天的開始,天黑得很快。為了讓房子通點風,我不只沒關上大門,同時也打開了落地窗,這時隔壁的小希剛好回來,看見我坐在地上收拾著那些傢俱和家電的包裝箱。

『嘿!阿尼,你把房子整理好了啊?』她說。
「對啊,今天我買的東西都送過來了,花了大半天的時間整理這些東西。」我對她笑了一笑說。

她把頭探到我的屋子裡面看了一看,『你弄得很好呢!』她點點頭說。
「嗯?還好啦,都是現成的東西,IKEA買一買,找個地方擺一擺,也就差不多了。妳要不要進來坐一下?雖然沒有什麼咖啡或是高級紅酒招待,不過我有純喫茶。」我說
『不不不,』她搖搖頭說,『我等等還要去上課,改天再來你家作客。』
「上課?」我不明所以地問。
『喔,只是上瑜伽。』她說。
「瑜伽?」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材,「依妳的條件不需要上瑜伽呀。」
『喔不!』她笑了出來,『我都胖在你看不見的地方。』她說。
「妳謙虛了。」
『你過獎了。』

過了幾秒鐘,她像是想起了什麼似的,『啊哈!看樣子我得送你一個小東西,歡迎你當我的新鄰居。』她說。
「不不……」我站了起來,揮著手說,「不用送我東西,我沒有缺什麼。」但是我一邊說,她一邊打開她的房門,『別客氣,那東西不用錢的,是我無聊的時候看工藝書做的小東西而已。』說完,她的房門也打開了,照慣例,她的乖女兒又戴著鈴鐺衝出來了。

『你等我一下!』她回頭對著我說,然後俐落地伸出右腳擋住她乖女兒的路,『不行!你不能出去!』她像個在對女兒訓話的媽媽一樣地說著。

沒多久她就拿著一個黃色的毛衣線織成的小袋子出來,大概一個手掌大小的袋子。『這個送給你,』她說,然後把小袋子遞給我,『我從來就沒織過東西,所以我的手藝很差,你看,』她指著袋子的右下方,『我還把它織歪了。』她吐了吐舌頭,笑了一笑。

「喔!」我看著她指著的地方,「它歪得剛剛好,反而有設計感。」我說。
『真的嗎?』她笑得更開了,『這真是好安慰的一句話。』她說。
「謝謝妳送我禮物,我想我該回送妳一個東西。」我說。
『不,不用了,你只要不嫌棄這個小禮物我就很開心了。』
「一點都不嫌棄,我已經在想要怎麼使用這個袋子了。」我說。

那天晚上我騎著腳踏車出去吃飯時,經過我家牛排,我的天,又是客滿而且外面有很多人排隊的情況。

我包了一個酢醬麵和一個蛋花湯回家,還到7-11買了一個可以黏在牆上的3M無痕吊鉤。我在那黃色小袋子上面別了一張紙,寫著“阿尼的信袋”,然後把吊鉤黏在門上面,吊著那個小袋子。

「它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信袋啊!」我心裡這麼想著。




* IKEA,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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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16:3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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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正在思考著下一部小說的故事架構,我一直想用很少很少的出場人物來寫一部很好看的小說,就像電影《浩劫重生》一樣,湯姆漢克斯自己一個人就演完了電影裡五分之四的部份,剩下的五分之一才有其他的演員出現。就更別說其他的演員的戲份遠遠比一顆破爛排球還要少很多。(連女主角海倫杭特都一樣)

當然啦,一個故事的組成,得先由故事背景開始著手去思考。《浩劫重生》之所以能用最少的演員演出一部最好看的戲,最主要的是它的故事背景是類似魯賓遜漂流記,在荒島上的生活當然不會需要用到大量的演員。

但是我想挑戰的就是用最少的出場角色,來寫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說。不過一直以來都只停在「很簡單的小說,很少很少的角色,很好很好的情節」這個思考上,卻一直沒有一個具體的小說背景與思考方向。

正當我還在想著該寫些什麼的時候,阿忠突然登入MSN,於是我用MSN跟他聊了起來,我告訴他我一直以來都很想寫的一個故事。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阿忠,你聽我說,我一直以來都很想寫一部很簡單的小說,登場角色只有兩個,而且為了確保只有兩個角色出現,所以故事可能必須發生在一個荒島上。為什麼一定要荒島?因為荒島沒有其他的人煙,這樣就能確定不會有其他人出現。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不會有當地土著或是食人族或是大腳怪嗎?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沒有。就算有我也不會寫出來!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喔!然後呢?那個島在哪裡?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那個島在地球上。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你的意思是你不會交代那個島的位置?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對。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好。你繼續說。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故事的開頭是這兩個人一起開著遊艇出遊,原本一切都非常順利,卻在接近傍晚的時候誤駛入一個正在轉變成強烈颶風的暴風圈。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OK。我先問一下,這兩個人是一男一女?還是兩個男生?還是兩女?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目前是偏向一男一女的設定。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這表示他們是情侶囉?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不管他們是不是情侶,反正他們就是一男一女。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喔!好,你繼續說。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然後暴雨和狂風讓他們飽受折磨,在歷經好幾個小時的驚濤駭浪之後,遊艇因為無法支撐住大浪的撕扯,終於斷成兩截,而兩個人也就穿著救生衣在海面上漂流,一直到天亮。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幹!這暴雨狂風有點唬爛!最好是能讓遊艇斷兩截啦!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為了精彩度,故事就要這樣設定,請你尊重我的創意好嗎?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是是是,對不起,我錯了。那為了故事的精彩度,要不要在他們漂流的時候加入一條會追殺他們的鯊魚?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幹!你腦袋進水嗎?人在海裡被鯊魚追還能活嗎?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抱歉抱歉,我忘了。你繼續。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他們幸運地存活了下來,並且飄流到一個荒島上。為了繼續活下去,他們開始在荒島上生活,並且在荒島最大的平地上用石頭排列出「Help」的字形,期待有飛機經過可以看見。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那他們是不是也該燒一些狼煙之類的?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燒狼煙幹嘛?戰爭嗎?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排那些石頭只有飛機看得見啊,如果是經過的郵輪就看不見了,所以要燒狼煙。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你說的有道理,我會把這個狼煙加進去。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嗯,這樣比較合理,你繼續說。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然後好幾個月過去了,仍然沒有任何一架飛機飛過,他們開始懷疑這座島的上方並不是任何一條飛機的航線,所以才會沒有飛機飛過。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好絕望的感覺,然後呢?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他們開始有了在這個島上終老的體悟與打算了。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喔?所以他們會生小孩?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你不要想那麼快!他們會先把房子蓋起來,至少要先有一個地方可以擋風遮雨。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然後蓋好了之後,準備生小孩?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還沒有要生小孩啦!他們至少要先種植一些果菜,不然每天都吃海裡的生物,肯定會海產中毒的。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種完了之後,準備生小孩?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幹!你不要一直生小孩好嗎?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生小孩有戲看啊!這是為了故事的精彩度著想!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那個以後再說。總之,他們就在島上生活,並且有了要在那裡過一輩子的認知了。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這樣從一開始看下來,故事很無聊耶,好像沒有什麼引人入勝的環節。然後你又不生小孩,這樣出場人物就少了,少了出場人物,故事情節要轉彎要編排的地方就很少。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你說的有道理,那不然再多加一個從海上漂來的人好了。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可是你不是說故事設計在荒島上,就是不要有漂來的人嗎?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那………那漂來的那個是死人好了。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是死人的話你寫他幹嘛?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對啊!那我都說不要多出角色來了,你一直要生小孩幹嘛?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你有毛病嗎?一男一女在荒島上,每天除了打魚跟打屁之外,最好是不會親親抱抱摸摸啦!荒島又沒有7-11可以買保險套,最好是不會懷孕啦!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說不定那個女的很醜,那個男的對她一點興趣都沒有。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最好是一個很醜的女生還會有人用遊艇載她出去玩。就算她真的很醜好了,那荒島上也沒有其他的選擇了,你敢說此時能把持得住?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幹!不管啦!反正他們沒生小孩就對了!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幹!有沒有生我又沒差!你堅持不多角色也可以,起碼你的結局要很好看吧!說說看你的結局是什麼?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最後的結局是他們兩個發現一個山洞,他們鼓起勇氣走進山洞裡,是生是死留給讀者們自己去想,也就是說,我只寫出結局的情況,而結局中的結果讓讀者自己去發展。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那你會怎麼寫?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嗎? 說:
「在一片漆黑的山洞中,只聽見兩人一陣慘叫,並且發出巨大的聲響。」這是那部小說的最後一句話。

有個男孩叫忠哥,每天只會笑呵呵 說:
幹!零分!有夠難看!等你決定要生小孩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阿忠說完這句話就下線了,可見他非常地希望這兩個人能生小孩。不過我是很認真地希望在不要生小孩的情況下寫出一部簡單的小說。

看來這部小說要寫出來很難。

跟阿忠聊完MSN,時間已經是晚上的十一點,這時隔壁的小希來按我的門鈴,我開門之後,她臉上堆滿笑意的問我:『我要去買紅豆湯加芋圓,你要吃嗎?我可以順便幫你買回來。』

在那一瞬間,不知道為什麼,她的笑容好像有電流,直接通過我的心臟。










* 我可以把前面那個故事寫出來,並且命名為《阿尼飄流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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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版主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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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0-1-30 00:16:50 |只看該作者

9

就在梅格萊恩騎著腳踏車,放開雙手,雙眼緊閉臉朝著天空,似乎在享受著類似天使飛翔的感受,但再過一下子就會被一輛大卡車撞死的時候,我的門鈴響了,是小希買了紅豆湯加芋圓回來了。

『你在看什麼?』她把紅豆湯加芋圓遞給我,並且看著我的電視說。
「一部車禍片。」
『車禍片?』
「啊,不,我說錯了,是一部愛情片。」

就在我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卡車來了,梅格萊恩就變成天使了。

『這部片叫什麼名字?』
「X情人。」
『咦?』她思考著什麼似的說,『這名字好熟。』
「嗯,就是妳在想的那一部。」
『啊!』她很用力地想著,『就是那個誰……那個誰演的………』
「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我點點頭。
『什麼瓜?』她沒聽清楚。
「不,沒事。」我說。
『這部很悲耶。』她指著我的電視,稍稍皺著眉頭說。
「是啊,非常悲。」
『你愛悲劇片?』
「嗯,」我又點點頭,「我愛悲劇片,也愛紅豆湯加芋圓。」我說。

她笑了出來,說我很愛耍嘴皮。我拿了紅豆湯的錢要給小希,她對我搖了搖手,『下次換你請客』,在開門進她的房子之前,她回頭這麼對我說。

我又被一道電流穿過身體。

其實X情人我已經看過很多遍了,但每當電影台有重播的時候,我就會放下選台器,然後乖乖地把它看完。

其實會讓人放下選台器的電影很多,尤其是周星馳的電影。
當你看見螢幕裡面,吳孟達對著周星馳說:「人家是黑社會。」周星馳說:「不,你是娘娘腔。」吳孟達又扭扭捏捏地說:「不是~人家是黑社會~」周星馳又答說:「你是娘娘腔的黑社會。」吳孟達又扭妞捏捏地說:「不是啊~我是黑社會~我是金牌殺手~」

其實你知道下一句周星馳就會說:「OK!你是金牌殺手,但也是娘娘腔的金牌殺手!」但你還是會把它看完,並且大笑出來。

或是你看見唐三藏被至尊寶請進屋子裡,並且對著至尊寶說:「你知不知道什麼是噹噹噹噹噹噹?」至尊寶說:「什麼噹噹噹啊?」然後唐三藏就說:「噹噹噹噹噹噹噹,就是………」然後深呼吸一口氣,開始唱起來……

「Only you,能伴我取西經,Only you,能殺妖和除魔,Only you 能保護我,叫螃蟹和蚌精無法吃我,你本領最大,就是Only you……」然後暫停了一會兒,至尊寶想接話,但唐三藏突然間又繼續唱下去,「喔喔~Only you,別怪師父嘀咕,戴上金箍兒,別怕死別顫抖,背黑鍋我來,送死你去,拼本命為眾生,犧牲也值得,南無阿彌佗佛。」

你明明知道唐三藏會在唱完之後被至尊寶海扁一頓,但你就是會把它看完,然後笑到一個不行。「喔你媽個頭啊!你有完沒完?我都已經說不行了你還在那邊喔喔喔喔,完全不理人家受得了還是受不了啊你?你再喔我一刀捅死你!」至尊寶說。

電影有這種讓人一看再看的魅力,那小說呢?
其實我一直在想,該怎麼把一部小說寫得跟一部電影一樣順暢而且引人入勝?當觀眾花了兩百多塊買了一張票,走進那間烏漆抹黑的大房間裡,跟著許多人盯著大螢幕看,從第一個畫面出現,整個人和情緒就被那部電影牽著走,一直到最後一個畫面,才像靈魂又回到自己的身體一樣。

電影說故事的方法好順暢。那小說可以嗎?

當讀者花了兩百多塊買了一本書,選了一個自己喜歡的地方,坐著或躺著開始翻頁,從第一段的第一個字開始,整個人和情緒會被書裡的每一個情節與對話牽著走,一直到最後的那一個END出現。

但其實我最想寫的,是一部像周星馳電影一樣有吸引力的小說。就像我已經看了N次的《唐伯虎點秋香》,但每一次在某某電影台重播時我就會放下選台器一樣。

如果有人已經看了N次的我的小說,但每一次看見我的小說就會再拿起來翻一翻的話,那是不是代表我成功了?

我曾經聽宜珊說過,如果她代表的是所有的讀者,那我的小說一定是失敗的。因為她從來沒看過我的小說。

幸好她不代表所有的讀者,不然靠寫小說吃飯的我已經餓死在路邊了。

宜珊說她在大學的時候曾經試著寫過小說,中篇的,大概三萬字左右的。她受到一些國外少女漫畫的影響,所以裡面的角色都是英文譯名,例如約翰或是瑪麗。我問她為什麼要寫小說,她說因為她念中文系,寫寫散文或小說好像是中文系的基本技能,所以她很努力地寫完那一部小說,三萬字大概花了她半年的時間。

我笑她,唸中文系就要把寫小說當基本技能的話,那唸核子工程系的不就要沒事做一顆核彈?唸生命科學系不就要嘗試自殺?

不過因為她的笑點很高,這種玩笑話她笑不出來,所以我只得到了她一雙白眼。

有一天她拿了那一部中篇小說給我看,篇名叫做《灰色的耶誕節》。她的第一回合是這麼寫的:

『有個女孩子叫做安琪蘿,她深愛著夏洛特,而韓德森是安琪蘿的青梅竹馬。
韓德森跟安琪蘿一起長大,兩個人的感情很深厚,安琪蘿也一直覺得她是喜歡著韓德森的。

直到夏洛特的出現。

夏洛特讓安琪蘿陷入迷戀,他擁有著韓德森沒有的特質與魅力,他讓安琪蘿無時無刻都想見到他。

在夏洛特與韓德森之間,她必須做出抉擇。

而故事發生在某一年的耶誕節,靄靄白雪覆蓋著世界,在安琪蘿的眼中,城堡外的那一片並不是雪白的平原,而是灰色的。』

「有城堡?有平原?」看完第一回合之後,我轉頭問她。
『對,有城堡有平原。』
「所以有國王囉?」
『國王?不,我沒有設定這個角色。』
「那為什麼會有城堡?」
『因為安琪蘿的父親是個爵士。』
「所以是類似皇室裡面的愛情故事?」
『對。』
「一共幾個角色?」
『三個。』
「就這三個?」
宜珊看著我,肯定地點點頭。

「那安琪蘿的爵士老爸呢?』
『他不會出場。』
「不會出場的人物,妳卻替他設定了城堡?」
『很奇怪嗎?』
「很………」我本來想說很奇怪,但說不定她的情節設計的很精彩,所以我話到喉頭又吞了回去。

「妳這第一回合,字數會不會太少?」
『這不是第一回合,這是劇情提要。』
「這……」我搖搖頭,「如果妳要寫的是小說,那麼是不需要劇情提要的。」
『我看漫畫的時候,前面都會有一段這個。』
「那是漫畫,而這是小說。」我指著她的作品。
『那你幫我刪掉。』
「不,這是妳的作品,妳要真正地明白這是錯誤寫法之後再自己刪掉。」我說。

然後我花了大概四、五十分鐘看完了她的《灰色的耶誕節》,最後的結局是安琪蘿選擇了韓德森,而夏洛特被放棄的原因,是因為他有野心想成為爵士,而安琪蘿只想平平凡凡過一生,所以她選擇了平凡的青梅竹馬韓德森。

「我能不能問一下……」在看完了之後,我心裡有很多問號。
『什麼?』
「為什麼妳要這樣安排?為什麼她要選擇韓德森?」
『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故意在前面營造夏洛特的競爭優勢,讓大家都以為安琪蘿會選擇夏洛特,但最後來個大翻盤。』
「妳要一個出乎意料的結局?」
『對!』她有點得意的說,『很讚吧!』

「那第二個原因呢?」
『第二個原因,其實是我的個人想法。』
「什麼?」
『因為我是個想平平凡凡過一生的人,如果我身邊出現平凡的韓德森和出眾的夏洛特,我應該也會選擇韓德森。』她說。
「喔。」我點點頭,「所以韓德森是這樣贏的?」
『對。』

「那……我還有另一個問題。」
『什麼?』
「妳的篇名叫做《灰色的耶誕節》。」
『對。』
「那為什麼裡面沒提到任何一個有關耶誕節的事情?」
『因為我忘了。』
「什麼?忘了?」
『我忘了要寫耶誕節。』她吐吐舌頭,有點尷尬的笑了一笑。

我跟宜珊分手之後,她的那一部小說還留在我家裡,並沒有拿回去。我記得我們討論這部小說的那一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百日紀念。那天宜珊說她要煮晚餐給我吃,當做是在一起一百天的紀念。

我記得那天她在廚房裡忙了好久,接著她咚咚咚咚地跑出廚房,然後拿起電話撥28825252。

其實我本人對什麼在一起滿月紀念、百日紀念和什麼週年紀念之類的東西是沒什麼想法的,還不都是過日子嘛?我並不會因為紀念日所以更愛妳,更不會因為不是紀念日就不愛妳。

所以兩個人在一起,什麼情人節中秋節端午節耶誕節或是拍馬屁節這些無聊的節日對我來說都不重要,即使對方很在意這些日子,我還是會說:「沒有這些日子,我依然愛妳。」

宜珊跟我抱怨過這樣的個性,我是說我。
她說一個寫了許多主題是愛情的小說的人,為什麼一點都不浪漫呢?

「如果寫愛情小說的人就一定要浪漫,那開計程車的司機都要會賽車囉?」當時我是這麼回應她的。但我說過她的笑點很高,所以她並沒有笑,只是給了我一雙白眼……

啊不,不是一雙白眼,而是一雙………失望的眼神。





* 有愛的每一天,都值得紀念。又何必拘泥於日曆上的那些標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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