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小妹因為冤獄而被處死刑,
我會含笑讓那顆子彈送我去見上帝,
我可以坦然,因為我沒犯法,上帝知道我無罪.
然而,若我被判終生監禁,
被關十多二十年才平反放出來,
我便不敢保證,是否還能有如今的清醒了.
關在牢裡,無助,憤恨,以及其他人的嘲諷譏刺,
無一項都會侵蝕心靈,
基督山伯爵的報復,為何如斯的泯滅人性?
還不是關出來的.
以上的話,或許有點近似大話,
那麼,回頭想想,最近平反的江先生,
如果他坐了這許多的的冤枉牢,
今天被放出來,他要花多少時間重頭融入社會?
別忘了,他入獄時還沒網際網路呢......
這般看來,終生監禁也不怎麼個人道,
與死刑相比,還不如死刑痛快,
那麼,因為有冤獄存在的可能,
廢死之後,下一步是不是要廢終生監禁?
再由另一個方向思考:
對一個經己悔過的殺人犯,基於個人的良知,
他會不會希望以命還命贖罪?
而對一個死不悔改的混球,放出來之後會變好人嗎?
求其不死而不能,始刑;
用刑唯慎,決獄唯輕;
可刑可不刑者,刑之謂曰淫刑;
這些話古人不知說過多少遍了,
莫非,廢死的支持者,國中時代都不唸文言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