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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任離天 於 2014-10-24 23:52 編輯
小弟在餐飲的公司
我剛到沒多久在這間公司領26k月休8天
但我之前在別的公司都是領33k以上但月休5~6天!
但現在的薪資根本不符合我的工作經驗與證照!26k是公司的最低薪資!
而且我跟其他同事相比,都比他們有經驗與工作能力比他們強!
但薪水卻是領一樣!
剛領到錢時,有跟主管反應,主管也跟經理反應過了!
但經理說有試用期等過了再調整!不知道是真是假!
因為主管的薪資也是等了好久才升!
而過些日子經理有要約談我們這些剛進公司的基層人員,而我也問主管該不該直接跟經理當面講薪水一事,主管也說要講比較好!
因為這個約談是什麼問題都可以提出來的約談包刮公司內部問題!
我不曉得這樣直接問,會不會得罪經理!但薪資不夠又讓我自己生活難過!
因為剛到公司的時候沒有試做所以公司不知道我的能力到那裡!
所以是給最低薪資
我想問是否該主動爭取,還是等試用期過了,在說!
因為怕這樣著急會得罪經理!還是有更婉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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