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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的狀況是~~~~~~
昨天開車的時候,要在一個路口右轉,結果呢有個人在"十字路口"招計程車
計程車從內線車道切到右邊的外線車道~停在斑馬線上載客人
~然後沒有打方向燈!!!!!
那因為他的切進來,我可能當時想右轉所有~~就擦撞了
當時是因為在趕著上班,然後又因為發生一點小爭吵,結果原本上他車的客人就離開了
司機就很不爽的說話很難聽~~
所以我也回了幾句~~不好聽的話
就是說他沒打方向燈~跟把車子停在斑馬線上載客人
然後他就說我後車碰到前面~絕對是我的錯
後來是,息事寧人的給了那位司機兩千元,算是小賠償
畢竟我有碰到他的車子,確實後方保險桿有擦撞痕跡~司機人也算不錯的只收了我一千!!!!
只是想問的問題有幾個
1.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的錯嗎???
2.如果真的請警察,會是誰對誰錯啊???
(是我撞到他,但是他也不打方向燈跟在斑馬線載客人)
3.萬一真的有車禍事故,那個招計程車的人有錯嗎??
不過其實只是碰撞瞬間,兩邊脾氣都不好
我承認我可能有轉彎太快,不然或許急煞車可以避免,當時不知道為何只有用一般的方法踩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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