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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小說] 偵探推理類[E. Stanley Gardner] 柯賴二氏系列二十九 逼出來的真相【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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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路上,我都在用腦子猛想。
  南施在今天很早離開了楓葉汽車旅館。當然只有南北兩條路可走,向東向西幾乎都沒
什麼意義。她是乘計程車或是私人車走的。
  我有還很多跑腿工作要做。
  把加利西哥所有計程車公司都跑遍,並沒有花我多少時間。然則什麼結果都沒有查到。
  假如南施是南下的話,她可能去了聖飛利。一定是有人用私家車載她去的。假如她是
北上的話,她可能乘巴士回洛杉磯。後者在目前狀況並非聰明之舉。
  假如顧梅東是在汽車旅館裏說話的人,他不可能帶她到太遠的地方去。他已經一路自
洛杉磯南下,他一定累了。他最多北上帶她到厄爾申特羅,或南下過境而已。
  我決定查一下墨西加利最豪華的幾個現代旅社。想像中這是顧梅東藏人最可能的地方。
  露西娜是墨西加利最最新潮流的大飯店。有游泳池、有內院、有雞尾酒廊和豪華房間。
  我把車停妥,走過去站在游泳池旁,看這些曬太陽的客人。
  我想應該用什麼方法問,問那些人,今天清晨很早的時候,有沒有一位年輕小姐登記
住店。但是研究情況後,我覺得不能太貿然。
  墨西哥人是天生的紳士。假如我有辦法帶一個墨西哥官員去問,我一定能得到答案。
但是想一個人出動去向那死板板的櫃檯職員交涉,他一定告訴你,那個西牛麗塔(註西語
『小姐』)的事是她自己的事,和您西牛無關。
  我揣摩著假如我是顧梅東,我會怎麼做,會和南施怎麼講。
  一定是什麼緊急情況,才會使她半夜離開。
  突然,我全神緊張起來。南施穿了件兩截的泳裝,臂上掛著一塊大毛巾,走出來,自
己坐在一張泳池旁的太陽椅上。
  我有時間仔細看她一下。我退出來,回到公司車旁,取出車箱的行李,登記住進露西
娜旅社。
  十分鐘之後,我已經換好游泳褲,在游泳池裏游泳了。我爬出泳池,選了一隻不太適
合我的椅子坐下去,左右扭了幾下,怎麼也不舒服,站起來,終於選定了南施邊上一隻空
椅子,輕鬆地坐了下去。
  獵物在邊上,我心中在計算,是搭訕一下,慢慢和她熟悉好,還是一拳打在她兩眼之
間好。
  我覺得時間已相當緊促,還是直接法容易奏效。
  我把兩眼固定在游泳池的戲水人群上,嘴裏說:「南施,妳為什麼今天那麼早遷出楓葉
汽車旅館。」
  她像有人刺她一針一樣跳了一下,短短吸進一口氣,好像要叫出來,自己趕快控制,
用睜的很大,恐懼的眼光看著我。
  「你––你是什麼人?」
  「賴唐諾。」我說。好像說個名字就包括一切問答了。
  「不,我不是問你名字。我意思是你––你怎麼知道我是誰?你要什麼?」
  「我要和『他』談談。」
  「你為什麼找到這裏來?為什麼問我?」
  「因為只有妳能幫我忙。」
  「找『他』幹什麼?」
  「問問毒品走私的問題。」
  她又停住呼吸。
  兩人不開口一陣。「你是個偵探?」她問。
  「私家偵探。」我說。
  她想了一陣,說道:「我恐怕幫不上你忙,賴先生。」
  「我想妳可以的。南施,妳是怎麼搬過來的?妳清晨那麼早離開楓葉,妳自己沒有車
,妳也沒乘計程車。」
  「一個朋友開車帶我過來的。」
  我打一下高空。「一個開一輛凱迪拉克的男人?」我問。
  「很多男人開凱迪拉克車。我告訴你。我一定要躲起來。」
  「但是,昨晚妳還在蒙地卡洛餐廳等候阿國。」
  她說:「他說好七點鐘和我在那裏見面的。他說要是過一個鐘頭他不來的話,就不要再
等他,要我自己想辦法保護自己。」
  「妳為什麼匆匆遷出洛杉磯的公寓,把所有東西用紙箱裝了放到貨運倉庫去?」
  「因為我有危險,我們兩個都有了危險。」
  「妳說,妳和我兩個。」我故意問。
  「不是,我是說洪國本和我自己。」
  「是為了妳給他的毒品走私消息?妳從美容院聽來的消息?」
  「我真怕阿國出了毛病,他說好和我昨晚見面,除非他身不由己,否則我知道他是一
定會來的。
  「他自己要追隨那毒品走私一起過來,要弄到車子的牌照號等等。然後他會和我見面
。那個走私犯會到蒙地卡洛餐廳去看看沿路有沒有問題,他有同黨在那裏見面。所以阿國
叫我也在那裏等他。他叫我七點前到,可以觀察一點這方面的情況。過了昨天晚上,他所
需要的一切資料就完全收集齊全了。他已和出版的主編講好了,他們在等他的稿件。」
  「有一件事我們弄弄清楚。」我說:「這件事,本來是妳從美容院得來的消息?」
  「是的」她說:「替我洗頭髮的小姐,和一個她不太真心的男人交往一段時間。他花錢
很隨便,所以她也無所謂的跟著他。突然,她發現他專做毒品走私過境的生意。她不知道
細節,但是她有足夠證據證明這是事實。她怕了,決定不能混下去了。這傢伙不但走私毒
品,而且也推銷毒品,推銷給學齡兒童。」
  「於是」我說:「她告訴了洪國本?」
  「不是,她告訴了我。本來她也沒有把詳情告訴我,但是我慢慢湊起來,讓阿國去追
蹤,終於有了一篇好報導。」
  「他怎麼追蹤法?」
  「他從洛杉磯開始追蹤。」
  「舒愛迪?」我問。
  「嗯哼。你怎麼知道的?」
  「我自己對這案子也調查很久了。」
  「他追蹤舒愛迪,跟住他,拍到了幾張他在學校附近和學生鬼鬼祟崇的相片。其中有
一張明顯到看到在交貨。他們把東西放信封裏,在擦身而過的時候遞了過去。」
  「然後,很突然的,阿國遷出了他的公寓,妳遷出了妳的公寓,為什麼?」
  「我們遇到了麻煩。」她說。
  「怎麼回事?」
  「阿國太不小心了。他––在你說來太外行了。他追蹤的人發現了他,反而追蹤他到
他的公寓來了。」
  「之後呢?」
  「洗頭髮的那位小姐並沒有和他一刀兩斷。她還常和他在一起。他告訴她,有一個傢
伙––他認為是黑吃黑的道上人––在跟蹤他。他說他要對付那傢伙。他問那洗頭髮的是
否認識我。所以我的朋友知道了––反正我知道了,我們兩個是有危險了。」
  「所以妳告訴了阿國。」
  「我告訴了阿國。」
  「妳還告訴什麼別人?」
  「什麼人也沒告訴。我們兩個快快溜走,不使別人知道我們哪裏去了。」
  「但是為什麼到邊境來?」
  「因為洪國本知道這一批貨快要到這裏來了,他要證明貨是怎樣經過邊境進來的。走
私的人,會和一個同黨見面––是一輛探路的車子––地點是蒙地卡洛餐廳。阿國也就約
定我在那裏和他見面。我的任務也是先找找看那同黨是什麼人。」
  「他既然知道自己已經曝光了,他知不知道自己有嚴重的危險呢?」
  「他知道。但是他願意冒這個險。他認為他能跟蹤這批貨,看著它過境。」
  「這真是世界上最瘋狂的想法」我說:「你們兩個都是外行,做事的方法也外行透頂。」
  她沒說話。
  「阿國可能會有麻煩。」我說:「昨晚貨過來了嗎?」
  「我不知道,不過我想是過來了。」
  「今天清早妳為什麼半夜遷出來?」
  「我––我認為我住在楓葉有點危險。」
  「什麼人告訴妳有危險?」
  「我––我自己感覺出來的。」
  「這個說法不好,再換一個說法試試。」
  「為什麼?」
  「這個說法不會令人相信。再換一個試試。」
  她生氣地說:「我為什麼每句話都要看你相信不相信!」
  「那倒不必」我告訴她:「但是最好能使我信得過妳。妳不妨說說顧梅東看。」
  「說他什麼?」
  「他的每一件事。」
  她說:「我告訴你只因為我沒有什麼需要隱瞞的。梅哥和我是好朋友,如此而已。」
  「好到什麼程度?」
  「在朋友而言,非常要好。」
  「妳知道他有太太?」
  「當然我知道他結婚了。我告訴你,我不喜歡你說話的語調,我也不喜歡你的表情。」
  「妳也許聽到過太多已婚男人,在外面釣上一個女人,告訴她要和太太離婚,要她做
太太。百分之九十即使他真是有意的,也不會有結果。」
  「顧梅東和我不一樣,我在一個狂妄不羈的派對和他初識。他和其他的人格格不入,
因為他和他們根本不是同一類。他是很有錢的人,你知道。」
  「是嗎?」
  「我要說他很有錢。」
  「妳在那派對見到了他,然後呢?」
  「然後我們就忘了這個派對,他問我能不能找一天伴他出去一起用次晚餐,我說可以
。」
  「所以他像個紳士帶我出去晚餐,他告訴說他結婚了,已經和他太太分居,他把大房
子讓給他太太去住,自己住在公寓裏,他沒有孩子等等。」
  「從此你們很投緣。」
  「很投緣。」
  「妳也是洪國本的好朋友?」
  「我和洪國本是朋友,我另外還有半打別的男朋友。我是愛好交際的,我喜歡混在群
居交際的人群當中。我們喜歡人生,我們喜歡歡笑––這和你沒有什麼關係。」
  我說:「我們替洪國本想想辦法。他在寫那篇毒品走私報導。」
  「那倒是真的。」
  「他告訴妳他到聖飛利跟了毒品上來?」
  「沒有像你說得那麼清楚,但是我聽得出他大意如此。他要我昨天晚上在蒙地卡洛餐
廳和他見面,說好七點會到,最多等他一小時。」
  「所以你等了兩個小時。」
  「不到兩個小時,但也差不多了。」
  「妳會不會想到他可能有危險了?」
  「當然想到了。否則我們怎麼會匆匆遷出洛杉磯公寓,不告訴別人我們去哪裏了。我
們對付的人可不是開玩笑的。」
  「阿國自己有車子?」
  「是的。」
  「車子有什麼特徵嗎?」
  「沒有,只是輛普通黑色的––等一下,有的。左前擋泥板處曾經撞過翹起。早就該
修理,但是––他一直太忙,而且也沒有太多錢。」
  「妳是怎樣從楓葉汽車旅館遷到這裏來的呢?」
  「梅哥用車子送我過來的。」
  「妳是指顧梅東?」
  「是的。」
  「他又是怎樣找到妳的呢?」
  「我不知道。他到窗下叫我名字––我不知道,那已是很晚的時候了。他要我開門,
可以和我講話。」
  「妳開門了?」
  「我把門打開,但我非常煩惱。我告訴他我不喜歡有人半夜這樣來騷擾我。我告訴他
我沒有什麼需要他來關注的,而且討厭被打擾。
  「他叫我把聲音降低,叫我把東西整理好,說我有危險,他要帶我到別的旅社去。他
最後還是說服了我,我把東西整理好,任由他開車帶我到這裏,登記,他預付了三天的房
租。」
  「三天過去之後,妳準備怎麼辦呢?」
  「我不知道,我想三天之後整個故事會爆發出來,就再不會有走私的人來威脅我們安
全了。」
  「妳說得像從來沒有爬過山的外行,一開始就想挑戰聖母峰似的」我說:「妳根本不知
道妳面對的是什麼。妳是在和專家交手呀。」
  「你認為應該怎麼辦呢?」她問。
  「目前第一件該做的事是找到洪國本。他沒問題一定在這裏和聖飛利之間某個地方。
穿上衣服。我和妳開車去找。」
  她說:「我認為他自己能照顧他自己。他––他有把槍。」
  「什麼樣子的槍?」
  「一把點三八口徑轉輪。」
  「他哪裏來的槍?」
  「我給他的。」
  「妳又是哪裏來的槍?」
  「我從梅哥那裏來的。」
  「等一下」我說:「這一點我要弄清楚。顧梅東交給妳一把點三八轉輪是嗎?」
  「是的。」
  「什麼時候?」
  「兩天之前,他知道我和阿國共同在處理這件報導的時候。他告訴我這樣下去我會自
己找自己太多的危險,他要我有支槍,可以保護自己。」
  「所以他把這把槍給了妳。」
  「是的。」
  「是他自己的槍?」
  「是他給我的,當然是他的槍。」
  「然後妳把同一把槍交給了洪國本?」
  「是的。」
  我拚命的用腦子想,我說:「走,我們兩個開車去聖飛利,我們兩個都要仔細看路上兩
邊有些什麼。」
  「為什麼?」
  「因為,我們可能見到一輛左擋泥板翹起的車子,停在路旁,車裏恰有個屍體。」
  「有個屍體?」
  「妳朋友,洪國本。」
  「但是他––他們––他們不會––」
  我說:「你們是在和一批職業走私客打交道。他們的買賣是以千萬計的。殺個人不過是
生意意外而已。給妳五分鐘換衣服,我在這裏等你下來。」
  她猶豫了一下,站起來說:「暫時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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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從墨西加利要去聖飛利,首先要經過一個區域,兩面都有不少小的墨西哥餐廳,他們
供應冰啤酒給口渴的過路客,也供應一點簡單的墨西哥菜。
  過了這裏才能爬上貧瘠不毛地區裏開出來的山路。加利福尼亞海灣在左側,沙漠在右
側,南望全是地上熱氣蒸發成彎彎扭扭形象的火山性山地。炎熱的沙漠風把沙刮得高高升
起,直向山石形成的斜坡吹去。
  我決心長途開車,養養精神。我們兩個人已很久都沒有出聲了。南施向我說:「我不要
你誤解我了。我並不是多交幾個男朋友,可以有選擇。我只是喜歡交際。我喜歡所有的人
類。我不會放棄自己的喜愛去做一個主婦,生一大堆聒噪的小孩子。我喜歡目前的工作,
我有野心。」
  「每個人有自己生活的方式。」我說。
  「同時」她說:「我也希望你瞭解,顧梅東家庭的分裂和我無關。我見到他的時候,他
早已和太太分居了。我也不喜歡聽他太太是不是瞭解他的故事,絕不想趁虛而入,做他訴
苦的對象–––但是我承認給了他一種他見都沒見過的生活方式。放蕩不羈的波希米亞生
活方式。和一批純用腦子換飯吃的人交往。我也許要說這是比較不安定的生活,但絕不是
因為這些人沒有天份,他們都很用心在寫,但是出版界的政策,使很多能人無法抬頭。」
  「出版界的政策有什麼錯?」我問。
  「統統不對」她說:「好的雜誌趨向於對外不公開,不採用自由作家的東西。漸漸成了
職員作家制度了。
  「大的雜誌只對成名大作家有興趣。」
  「然則在文學界裏,一個人怎樣能成名呢?」我問。
  「全靠出品的玩意兒有人肯登。」
  「怎樣能使出品的玩意兒有人肯登呢?」
  她笑著說:「全靠成名呀。你不能––唐諾!唐諾,那是阿國的車!」
  「哪裏?」
  「那邊路旁飯店,就停在露天廚房那裏,看那擋泥板。」
  我把車駛離公路,停在那輛又舊又老式的車子邊上。那車子的擋泥板正如南施所形容
,車子停在飯店的欄杆邊上。
  飯店裏沒有人。我打開一扇通往比較狹窄內間的門。突然南施張開雙臂自我身旁飛竄
過去。「阿國!喔,阿國,喔老天,真高興見到你!告訴我,你還好嗎?」
  那個坐在桌旁喝啤酒的男人僵直地站起來。
  他和南施互相擁抱著,完全不在乎我的存在。
  「我弄成功了」他告訴南施:「但是也不過點到為止。」
  「阿國,你眼圈怎麼被打黑了。襯衫上還有血?」
  「我肋骨還痛得要命,我被人揍了一頓。」他說。
  她想起了我。她說:「阿國,我要你見見賴唐諾。唐諾,這是洪國本。」
  洪國本懷疑地退後一步,不理會我伸向他的手。「這個賴,是什麼人?」他問。
  「一個偵探」她說:「一個–––」
  國本開始想轉身逃跑。
  「一個私家偵探」她說:「一個幫我在找你的私家偵探。」
  國本轉回身來。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我。他一隻眼睛腫了起來,四周又黑又紫。雙眼也
充滿血絲。
  「好吧」國本說:「有什麼事?」
  我說:「這裏發生些什麼事,我差不多都知道。南施告訴我,你應該在七點鐘和她在蒙
地卡洛餐廳見面,但是你沒有來。我又知道你跟蹤的那批毒品已經過了邊境,所以我們認
為開車向聖飛利方向,一路來找找可能有你的蹤跡。」
  「什麼又讓你等那麼久才來呢?」國本埋怨地說。
  「還有別的事也都需要處理」我告訴他:「我看我們到外面去可以聊聊。你可以給我點
情報,我可以把我的給你。你可以把啤酒帶在手上。」
  「很好。」國本說,拿起酒杯,另一隻手拿起啤酒瓶。
  他是個多疑的人,沒戴帽子,一頭極深濃的頭髮。我概算他一百八十磅,五呎十一吋
左右。
  這傢伙確曾被修理過,黑眼圈之外他的鼻子顯然被重擊過,襯衣上的血跡就是鼻子裏
流出來的。
  他已經幾天沒有刮鬍鬚,全身的皮膚累得出油來。
  我們在飯店外間大房間裏找張桌子坐定。仍舊沒有別的客人。我要了兩瓶冰啤酒。
  「你被修理得不輕。」我對他說。
  他悔恨地說:「我以為我聰明,但是我的對手比我更聰明。」
  「什麼人揍了你?」
  「布袋。」
  「布袋是什麼人?」
  「我不知道他姓什麼,只聽到別人叫他布袋。」
  「你又怎麼會碰上布袋的?」
  「我在跟蹤一批毒品上路。」
  「這個我們都知道。」
  「不,你們不知道。」他說:「南施也許把她知道的全告訴你了。但她不知道其中詳情
。那––」
  「她現在知道了。」我說:「一輛福特小貨車經常來回聖飛利,拖個拖車,拖車上一個
船宅架在兩個平底船上。平底船後面有塊活板,焊得很好,但打開來時,平底船裏全是晒
乾的大麻葉。」
  「你怎麼會全知道的?」國本問。
  「官方都已經知道了。」我說。
  「那怎麼行,我的報導會一文不值了。」
  「恐怕只好如此了」我告訴他:「但是另外有一個角度,可以使你的報導大家搶著要,
假如你的報導夠戲劇化。」
  「報導很戲劇化是沒有問題的。」他說。
  「說說看。」
  他說:「南施首先聽來的消息。她告訴我是哪些人在幹這種事。我想要一點第一手資料
,我不能只想憑道聽塗說,我要知道這玩意兒怎麼過來的。
  「無論如何,毒品過來之後的事我已經有了相當多的資料,所以南施半夜來找我,告
訴我必須快快躲起來的時候,我正在猛敲打字鍵,把知道的打成報導的前半段。」
  「為什麼要躲起來?」
  「洗髮小姐告訴南施,她從側面聽到的消息,南施有危險了。假如南施有危險,我當
然也會有危險。我跟蹤他們的時候,他們也跟蹤過我。」
  「於是你怎麼處理呢?」
  「我當然不喜歡讓毒販子來對付我,他們都是亡命之徒。我立即決定搬走,使別人找
不到我。我也揭發他們所作所為,等他們全進了監牢,我才自己再出來露面。
  「所以我把東西都收起來,請個朋友幫忙搬出公寓,把東西存在朋友家。我自己開車
來墨西加利,因為我知道走私是在這裏過境的。」
  「說下去。」我說。
  「我知道什麼人負責運貨,我知道他們是從墨西哥運進墨西加利,但我要得到第一手
觀察證據,我不知道他們每一細節。
  「我選中了他們叫他愛迪的人。愛迪是不是另外有名字,或姓什麼,我不知道。他開
一輛福特小貨車。我以為他要用小貨車裝毒品回來。但是我跟他到聖飛利,發現他把一輛
拖車掛上自己小貨車,拖車上的船宅等等反正你都知道。
  「我知道他們預定過境時間是昨晚七點鐘。這我知道很清楚,因為我聽到愛迪說,另
外有車在加利墨西接應他。」
  「另外有車?」
  「另外有輛車」他說:「車裏有軍用無線電。這是他們的巧計,東西經過邊界到了加利
西哥之後,他們用一輛探路車在前領路。探路車是乾乾淨淨的。查死了也查不到分毫毒品。
  「探路車在前行,距離很遠。假如有臨檢,或路障,前車用無線電通知後車。後車可
決定繞道,暫停或回轉。
  「賴,我告訴你是為了信任你。這是我拚命換來的機密資料,我要自己報導的。你應
該知道這裏面有不少錢在。這不是一次帶一兩磅的小生意,這是大走私。成千上萬元的交
易。」
  「說下去。」我說。
  「我知道有車用無線電的車子,就在邊境的北方等候,但是我不知道,走私車的後面
,另外跟有一輛保鑣車。我自己也太不小心,太笨了。」
  「發生什麼了?」
  「我從聖飛利開始跟蹤福特小貨車,和它拖的船宅。快到這裏,後面的保鑣車才逼我
停車。」
  「怎麼樣呢?」
  「那個人要知道我是誰。為什麼跟住小貨車,和我以為我是誰。他有虐待狂,我還沒
弄清楚就挨了揍。」
  「你怎麼辦?」
  「我打還他,不過我錯了。這傢伙一定是退休的拳師。所以大家叫他布袋。我聽到那
愛迪叫他布袋好幾次。」
  「之後怎麼辦?」
  「我被猛揍了一頓」他說:「我有一支槍在身上,我決定不再無故地挨揍了,我跳向後
面拿出我的槍。這是我第二個錯誤。一支鋸短了的獵槍指著我。那個小貨車駕駛不知什麼
時候也轉了回來。」
  「之後呢?」
  「之後」國本說:「他們把我的槍拿走了。他們把我放回我的車去,由布袋代我駕駛。
他們把車駛離大路,到一個他們知道的地方。他們把我捆綁起來,嘴裏還塞了東西。他們
說下次再要看到我就不止挨一頓。事實上小貨車駕駛本來要殺掉我的。但是布袋一再告訴
他墨西哥方面的老闆不贊成謀殺,非不得已不要殺人。」
  「結果呢?」我說。
  「結果我就這樣被捆綁著在這三流車裏過了一夜」洪國本說:「直到今天早上八點鐘,
有一個人開車經過農場外面的路,見到我的車停在那裏,停車看看,看到我像顆粽子,綑
得結結實實,塞在車子後座。他救我出來的時候,我被打的全身酸痛,而且因為太久不動
,血液都快停止循環了,連站也站不起來。」
  「說下去。」我說。
  「是他給我解去的繩子,他也怕死了。」
  「繩子是解掉的?」
  「是的。」
  「再說下去。」
  「他把繩子解開,把我口裏的東西拿掉,幫我坐進他的車,把我帶到農場裏的房子,
叫他太太給我一壺熱咖啡,他們給我吃墨西哥東西,紅辣椒煮肉,黍餅,白的乳酪和魚。
他們真是非常好的人。」
  「離開這裏多遠?」我問。
  「喔,十哩,十五哩不到。我不太清楚。向下一條側路,指向海灣方向。」
  「你能再找到那地方嗎?」我問。
  「我想我能。是的,可以的。」
  「你最好還能找得到。」我說。
  「為什麼?再說,你憑什麼這樣一件一件盤問我?」
  「我問你」我說:「因為你說過的要一件件去找證明。」
  「為什麼?」
  「布袋把你的槍拿走了?」
  「是的。」
  「你的槍是哪裏來的?」
  他猶豫著看向南施。
  南施點點頭,他說:「南施給我的。」
  「南施那裏來的槍?」我問。
  他搖搖頭說:「她沒告訴我。她說本來她是準備保護自己的,但她認為我比她更需要保
護。」
  我說:「告訴你吧,愛迪姓舒。他和另外一個人,可能就是你說的布袋,昨晚十點鐘帶
足了大麻葉經過邊界。因為昨天下雨了,所以他們遲到了兩個小時––布袋對付你可能也
花了不少時間。
  「反正,舒愛迪把車開到路邊,等著探路車在前面把情況報告回來。愛迪和布袋顯然
為了什麼吵了起來。可能是分贓問題,也可能是為當時沒有殺了你以絕後患––」
  「等一下,等一下。」國本說:「我打賭後來他們派了一輛車回來要幹掉我。」
  「你怎麼會知道?」
  「我被綁著躺在車裏,度日如年的時候,另外一輛車從路上下來,一路在找什麼東西
。它上下兩三次之多。」
  「你不是很靠路邊嗎?」
  「我是很靠路邊,白天沒問題一定見得到。但是人從黑暗過來,想用車燈找到路邊的
黑車子,是不太容易––我打賭那車是幹什麼來的。他們來做掉我的。可能把我帶走,裝
上一艘船,腳上綁了鉛塊,沉到海底去。那時已經下雨了,否則那傢伙會找到我的。
  「我那個時候昏了頭了。嘴巴弄出聲音來,還拚命想引起那駕駛注意。現在想起來真
是捏一把冷汗。」
  「是的」我說:「真是危險。」
  「之後發生什麼事了?」他問:「你說愛迪和布袋吵了起來。」
  「愛迪和布袋反正吵了起來。」我說:「吵的還不輕,結果愛迪被殺死了。」
  「被殺死了?」國本問。
  「被殺死了。」我說。
  「怎樣死的?」國本問。
  「點三八手槍,一槍畢命」我說:「非常有可能殺死愛迪的兇槍就是愛迪自己從你手上
搶去的,而這把槍你是從南施那裏來的。而南施則另外有人給她,要她保護自己的。」
  國本眼光從我臉上轉向南施,轉向我,又再轉向南施。「是梅哥給妳的?」他問南施。
  她點點頭。
  國本立即決定地說:「不要告訴任何人妳從哪裏來的槍。讓顧梅東自己去解釋。他有很
多錢,很多關係,他可以請當地最好的律師。不要讓別人拖妳進去,讓顧梅東自謀生路好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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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把飯店的啤酒帳付掉,對國本說:「一起走,你要帶我去昨天你過夜的地方。那些綑
住你的繩子哪裏去了?」
  「還在我車子後面。」
  「救你的人叫什麼名字?」
  「姓卡派拉,叫荷西。」他說。
  「會講英語?」
  「喔,是的。」
  我走到他的車旁去看繩子,是釣大魚的雙股線。這種線打上一個結,是會很緊很緊的。
  我把繩子拿起來,看看兩端。
  「你在看什麼?」國本問。
  我說:「可惜你的墨西哥朋友對警察方法懂得不多。」
  「你什麼意思呢?」
  「一個警察絕不會去解開別人打的結」我說:「他們把繩子割斷,讓結的部分留著。」
  「為什麼?」
  「有時候憑一個人繫的一個結,可以告訴我們很多事。」
  「喔,你說的是水手啦,童子軍啦什麼的。」
  「水手,捆工,或是外行等等。走吧,你用你的車,我們在後面跟你。有多遠呀?」
  「我想十哩左右。能不能讓我跟你走,我可以休息一下。我實在被弄慘了。南施可以
開我車。我肋骨也在痛,全身肌肉在痛。」
  「我知道」我告訴他:「我很同情你。我也被人修理過。」
  他慢慢地爬進我車子後座。「老天」他說:「我倒真希望有點熱水,剃個鬍鬚,洗個澡
。」
  「過不了多久我就會給你」我說:「現在開始歸我做主人。我會讓你住進墨西加利的露
西娜大旅社。你可以在熱水裏泡個夠,再上床睡覺。睡了起來可以在游泳池裏浮著,使肌
肉鬆弛下來。」
  「聽聽也舒服」他說:「我只想浮在溫暖的游泳池裏,不要自己負擔自己的體重就好了
。」
  「這沒問題。」我告訴他。
  我們開車到拉波塔,公路轉向東側轉向海灣。
  「就是這裏下去。」他說。
  我們又向下開了一段距離,國本說:「這是他們把我車子留下的地方。」
  我下車四周看看。我看到一道離開公路的車跡,他指的地方離路肩一百碼。曾有車停
的地方有腳印,很多腳印。
  我們回到車上又向前開––
  「就在那裏」國本說:「那邊那泥磚房裏就是。」
  他指的是一幢完全不起眼的泥磚房。門前停著一輛該拋棄了的小貨車。
  我把車停妥,走下車來,過去敲門。南施跟過來把車也停妥。
  國本自車中自然地出來,叫道:「荷西,瑪莉亞,是我,我回來了。」
  門打開。
  一個墨西哥男人,五十歲左右,留了短而粗的黑仁丹鬍子,穿了一個披肩,裏面的襯
衣是在頸子上開口的,站在門口,滿臉的歡迎笑容。
  在他身後,靠在他肩上,我看到那男人太太和善的一對大眼睛。
  「阿米哥,阿米哥」(註:西班牙語『朋友』)他說:「請進,請進。」
  洪國本蹣跚地走過來替我們介紹:「荷西和瑪莉亞.卡派拉」他說:「他們是我的朋友。
」又轉向我們說:「這是我朋友,南施小姐和––你說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賴。」我告訴他。
  墨西哥人說:「請大家進來。」
  我們走進去。這是一個設計時就決心要把太毒的太陽拒之於外的房子。
  這是一個充滿烹調香味的房子。有一個壁爐,用磚砌起來的,所以在磚上可以架一隻
大鐵鍋,鍋下是小小一堆柴火,現在不是生壁爐的氣候,但是他們是用壁爐來做慢燉的工
作的。
  壁爐左邊是個燒煤油的爐灶。灶上有隻鐵的咖啡壺,和一個有蓋的大肚鍋子,文火在
燉另一樣墨西哥食品。鍋蓋一下一下因為鍋裏壓力大而被掀起,濃濃的肉和調味品香味就
是從這裏散發出來的。
  洪國本說:「我的朋友想知道你找到我的情況。你能說一遍嗎?」
  卡派拉說:「請坐,請坐。」隨即發現他家椅子不夠所有人坐下來。
  他訕訕地說:「你們都請坐,我講話的時候喜歡站著說。」
  我們大家坐下。他太太,瑪麗亞,一個大骨架的墨西哥女人,友善地微笑著,自顧在
爐子前忙著。
  「大家要不要來點咖啡?」卡派拉說。
  「我們時間不多」我說:「我們在爭取時間。假如你能立即告訴我們你怎麼找到那輛車
,對我們會是幫了大忙。」
  「這是不道德的事」卡派拉說:「土匪把他打傷了,捆起來丟在那裏。」
  「你怎麼找到他的?」
  「我出去買點吃的東西」他說:「我們不常去店裏買東西。我們要去就開小貨車,一次
買很多。
  「是我在開車。我看到這車在路外。起先我沒注意,我已經開過去了。
  「之後我想到為什麼車子會開到這裏來拋棄。假如是引擎出毛病,應該在路旁;假如
是故意開過去的,又是什麼目的?
  「我還是向前開。
  「但是我想,我想。我愈想愈不對。我就停車,我開回來。我向車裏看。我看到發亮
的東西,那是紮住你朋友嘴巴的布條。
  「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試車門,車門沒有鎖,我把車門打開,你的朋友在裏面。
他被釣魚線綑住了,結打得又緊又死。」
  「是你把他解開的?」
  「我把他解開的。」
  「有沒有割斷繩子?」
  「沒有,繩子綑太緊了,用刀子會傷到他肉的。」
  「解這些結,有困難嗎?」
  「不太困難,我的手指很有力的,西牛。我自己也做過漁夫。我玩過各種繩子,我懂
得繩結。」
  「是你把他嘴裏布塊拿掉的?」
  「喔,當然」他說:「是我把他嘴外布條、嘴裏布塊拿掉的。開始時他說話還十分困難
。」
  「他說什麼?」
  「說他被搶了。」
  「之後呢?」
  「那朋友很痛苦。我邀請他到家裏來。」
  「他有沒有開他的車?」
  「沒有,他跟我來的。他沒有辦法自己開車。他的肋骨在痛,鼻子在流血,還有黑眼
圈。他挨慘了。」
  「之後呢?」我問。
  「所以,我們回家來,瑪莉亞給他吃熱的東西,紅椒肉羹,黍餅,起士––他吃得很
多。這個人被修理了,也餓慘了。」
  「之後呢?」
  「所以,我們叫他睡下來。他睡在床上睡著了。後來,他起來,他要走,我把他送到
他車子去。」
  「是多久前?」
  荷西聳聳肩。他說:「我沒有錶––也許一小時前,兩小時前。」
  「就這樣了?」
  「就這樣了。」
  我向國本點點頭。「好吧」我說:「我們一起去墨西加利。我會把你放在一個好的旅社
裏。我會代你買件襯衫和–––你的刮鬍刀在哪裏?」
  「車後我的手袋裏。老天,他們不會拿走吧?」
  「我們來看一下。」
  他拿出汽車鑰匙把行李箱打開。一隻大得鼓出來的手袋在裏面,另外還有一隻箱子。
  「一切還好嗎?」我問。
  「顯然沒問題」他鬆口氣地說:「你不必替我買襯衫。袋裏有乾淨衣服,謝天謝地!」
  「那好」我說:「我們走吧。」
  「但是還有錢的問題」洪國本說:「我是個窮作家––這個故事我已經投資下去太多了
,我––」
  「不必計較」我告訴他:「現在開始由我一切做主人。」
  他輕鬆下來的表情配上黑眼圈,看起來很可笑。
  瑪莉亞繼續在她灶前忙著,回頭笑笑,說聲「阿地渥斯」。(西語:「再見!」)
  我拿出一張十元鈔票交給她。
  「謝謝妳照顧了我的朋友。」我說。
  他們不想拿這鈔票。但是顯然鈔票對他們太重要。最後瑪莉亞在千謝萬謝下收下了。
  荷西.卡派拉送我們出門,和我們三個人一一握手。「乏亞康地渥斯。」他說。(註
:西班牙語『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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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們在最近可以用水的加油站停車。我替我的車加油,洪國本洗臉,把襯衫上最明顯
的血跡洗乾淨。
  南施按了兩下喇叭,經過我們,表示她要先回旅社。
  洪國本一路都在思量。
  我們停車的時候,他突然說:「你是替顧梅東工作的?」
  「我是替他工作的。」
  「我可不替他工作」國本說:「老實說,我不喜歡他。」
  「我替他工作的。」我重複地說。
  「我不會把自己頭伸出來,幫他脫罪的」他說:「他有錢可以請律師,請––」
  「他已經請了律師。我要你和那律師談談。」
  「我不知道我自己想不想和他說話。」
  「那倒隨你」我說:「只是不要忘了一件事。」
  「什麼事?」
  「我是替顧梅東工作的。」
  「與我無關」他說:「你愛替誰工作就替誰工作。」
  我們進入旅社,我把國本帶到櫃檯。
  職員看看國本,微笑著搖搖頭,雙手手背向下,向前一伸:「非常抱歉,西牛,我們沒
有空房了。客滿了––」
  「他是我朋友」我解釋道:「他遭到車禍了。」
  職員把微笑拉大一點:「喔,當然,我們要招呼他。」
  他把筆和登記卡推到國本前面,國本登記。我注意到他用的地址是皮靈街八一七號。
  我一直看到他進入自己的房間,僕役把手袋,箱子都拿了上來。才說道:「那些綑過你
的繩子,你不要了吧?」
  「我看都不想看它們。」他說。
  「我替你拋掉好了。」我說。
  我把繩子拿了,放在公司車的後車箱裏,過境回加利西哥,打電話給鈕安頓律師辦公
室,問他秘書,鈕律師在不在。
  「他剛準備下班。」她說。
  「我是賴唐諾」我說:「叫他等著,我馬上來。我有消息要告訴他。」
  「什麼消息?」
  「也許是好消息。」
  我可以聽到話機外低低討論的聲音,然後那秘書說:「他會等你。請儘快來。」
  「不會太久」我說:「我是在邊境這一邊。」
  我開車到厄爾申特羅。幸運地就在他辦公大樓下找到停車位置。我爬樓去鈕律師的辦
公室。秘書立即把我帶進鈕律師的私人辦公室。鈕律師坐在辦公桌後等我。
  薄薄的嘴唇拉開來做個微笑的樣子,但缺乏真情。
  「我希望你帶來的是好消息」他說:「最好有你說得那麼重要。」
  「是如此。」
  「是什麼呢?」
  「把你筆記本拿出來」我說:「這要記下來才行。」
  「我有個錄音機。可以把你說的錄下來。」
  「我還是喜歡我講,由你記下來。」
  「為什麼?」
  「理由眾多。」
  「好吧」他說:「你說是好消息,有關什麼的?」
  「有關那支殺人兇槍。」
  「嘖!嘖!你並不知道那一支槍是殺死那一個人的槍。」
  「但是警方已經找到它了––一支顧梅東名下的點三八口徑轉輪。」
  「你怎麼知道這是兇槍呢?」
  「十分之九。我打賭。」
  「我從不用當事人來打賭的。警察還沒有做彈道測試。而––我相信他們查過出售登
記。這支槍很久以前賣給一個姓顧的。但這不表示一定是某人。」
  我說:「我能解釋這支槍。」
  「使它和顧梅東無關?」
  「使它和顧梅東無關。」
  他臉色開朗起來,這一次有了點人情味。「呀呀,好呀」他說:「你倒說說看,告訴我
。」
  我說:「顧梅東把槍交給了一個女人。」
  他搖搖頭說:「這不行,賴。這案子裏不能有女人出現。任何女人都不能牽進來,你知
道嗎?」
  「我知道,由你作主什麼可以牽進來,什麼不可以。我只供應你消息,你來分析用與
不用。」
  他強調地點點頭。「你真聰明,賴。」他說:「真聰明。再告訴我有關槍的事。」
  「那個女人」我說:「又把槍交給了一個叫洪國本的傢伙。他是個作家。他想寫篇有關
毒品走私的報導––」
  「是的,是的」鈕律師中斷我的話說:「我和我當事人說過了。我對阿國的事都知道了
。」
  我說:「不見得。」
  「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
  「很多,否則我也不會過來。」
  「說吧。」
  「阿國是因為需要自衛」我說:「所以那女人把槍給他的。他南下到聖飛利,去和這批
走私犯玩遊戲。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這群人發現他的,多半是從聖飛利一上路,就被發現了
。」
  「他們讓他跟蹤到拉波塔附近,然後在他後面的車追了上來。」
  「在他後面的車?」
  「有兩輛車」我說:「毒品在前面一輛,福特的小貨車。他們有無線電,在墨西哥一側
時,保鑣車在後面,看有沒有人跟蹤。兩個駕駛可用無線電通話。」
  「為什麼在後面?」鈕律師間。
  「是暴力支援車。」我說。
  「原來如此。」
  「到了拉波搭附近,他們用無線電決定準備對付他。」
  「發生什麼了?」
  「暴力車接近過來。他們把阿國修理得很慘。他做了件錯事,他把手槍拿了出來。他
沒有被殺掉已經是很幸運的了。主要還是墨西哥販毒的頭子不贊成謀殺。毒品走私在墨西
哥是家常便飯,但是一個美國人屍體在那裏出現,墨西哥當局不會高興的。
  「墨西哥方面的走私者只希望不受注目,平淡地做生意。」
  「說下去。」
  「前面的毒品車也停了下來。開車的也來對付洪國本。
  「阿國挨揍後,他們把他綑起來,塞在他自己車子裏。」
  「那槍呢?」鈕律師問。
  「他們取走了他的槍。問題是,這不是他的槍。這是顧梅東的槍。顧梅東交給一個女
人,女人又交給阿國的槍。
  「這就是我今天的消息。選用不選用隨你。」
  「那洪國本現在在哪裏?」律師問。
  「由我貯藏備用了。」
  「你找到他時,他還被綑綁著的?」
  「我找到他前,他被別人發現,鬆綁很久了。一個墨西哥路人發現他,給他鬆綁的。」
  「什麼樣子的繩子綁的?」
  「釣魚繩!重磅釣魚繩。」
  鈕律師思索地說:「這次走私行動,對方至少有三個人。」
  「不一定」我說:「舒愛迪可能開毒品車。一個叫布袋的可能開暴力車。他們把暴力車
留在邊界的南面,布袋可能乘毒品車和愛迪一起過境。布袋也可能是我見到坐在愛迪邊上
的那個人。」
  「當然,還有一個人開美國這邊的探路車。」鈕律師說。
  我搖搖頭。「布袋也可能是開探路車的人。暴力車已留在邊界之南了。他們一起過境
,美國這裏有第三輛備用車。布袋可以開這輛車做探路車。這次布袋見到前面有路障,用
無線電叫愛迪最好停下來休息一下。」
  「昨晚在勃勞來附近是設了個路障,公路巡邏隊從下午八點到午夜十二點在那裏逐車
檢查。」鈕律師說。
  「這解釋了為什麼舒愛迪會停車在加利西哥等候。」我告訴他:「他在等前路通暢。布
袋發現了路障,用無線電告訴愛迪,然後自己開來和愛迪會合。兩個人吵了起來。愛迪被
槍殺了。」
  「聽起來不錯」鈕律師加了一句:「你說起來蠻中聽的。但是,還有一些事實,十分嚴
重的。」
  「說說看。像什麼?」
  「像,你是發現致命兇器的人。你說是有人拋在田裏的。沒有人見到有人把它拋到田
裏去。很可能是你帶過去丟下來的。你很可能本來想先溜走,讓別人來發現它的。但是一
個眼睛很尖的十歲小孩跟你後面,破壞了你的好事。
  「你是一個私家偵探。你很聰明。你在跟蹤一筆以萬元計算的毒品走私案,也牽涉到
一個販毒集團,他們錢更多。很可能你自己也想趁機撈一筆。舒愛迪不會歡迎的。
  「我不認為你會冷血地去殺愛迪,這沒意義。但槍在你手上,很可能你就對他用了一
次。」
  「槍又怎麼會在我手上的呢?」我問。
  鈕律師說:「這件事是我當事人一再關照,絕對不可以牽出來的,不論情況如何緊急。
這等於是你手中的愛司。有人要對你懷疑,你就用這一招脫身。」
  「而且我有一個好律師在保護我。」
  「你當然有一個好律師在保護你。」他笑著說。
  「你和你當事人談過了?」我問。
  「我和我當事人有一次詳細,含蓋了一切的談話。我想我對這案子比你知道得更清楚
。當然,除非是你殺的人。
  「目前,我的戰術是儘快舉行一次預審。我不準備召喚任何證人也不設辯白。我要一
切快快通過。我要他們把我當事人送到上級法院去審。一旦到了上級的法院我們把這案子
整個翻過來。
  「不過,我會以傳票召喚你做一個預審的證人。因為我要把你的證詞記下來,以免你
以後換口供。我也可能向起訴的一方告密,叫他們傳你做他們的證人。」
  他向我笑笑。打開抽屜,抽出一張傳票,一本正經交給我。「預審明天早上十點開始
」他說:「這是請你準時出席的傳票。」
  「洪國本如何?」我問:「你要他也出席嗎?」
  鈕律師說:「洪國本明著和我沒關係。在上級法院審問的時候,我用得到他。你見過厄
爾申特羅報紙嗎?」
  「沒有,為什麼?」
  他走向一張小桌,拿起了份報紙交給我。頭條新聞大大的印著。
  洛杉磯百萬富翁因謀殺案入獄。
  下面較小的字印著:「鈕安頓律師教導當事人絕不開口。」
  我看新聞內容。內容並不太多,但他們把已知道的事變出了很多的文字。洛杉磯警察
總局一位警官,為追蹤一個毒品走私集團己飛到加利西哥和當地警方會合。毒品是裝在一
隻平底船架裏經邊界用拖車運進美國的。舒愛迪,可能就是那位走私者,相信是他開的小
貨車,拖輛拖車,拖車上裝著兩隻平底船架架起的船屋。平底船架裏裝備了乾的大麻葉。
舒愛迪的屍體被發現在船屋裏。他是被三八口徑子彈射死的。
  警方後來找到了兇手以為已經安全地拋棄了的兇槍。那支點三八兇槍是拋在離現場甚
遠的一片金花菜田裏的。
  我在讀新聞的時候,鈕律師全神地在看我表情。兩眼不停地在眨著。
  突然他問我:「那個洪國本,他真承認出事那晚槍是在他手中,由他們搶去的?」
  「是的,沒有錯。」
  「真有另外一個叫布袋的男人,也在這件事情裏?」
  「是的。」
  「你真在過境的地方,見到小貨車裏有兩個人?」
  「千真萬確。」
  鈕律師的臉又微笑開了。「這件案子」他說:「我也許可以表演一下,爭取點喝采。我
也許需要那傢伙––洪國本––明天去法院。也許輪到我來說些話了,你能把他弄去法院
嗎?」
  「給我一張傳票,我就盡我力量辦。」
  「正確的名字怎樣寫?」他問。
  我告訴他正確寫法。
  鈕律師說:「你在墨西哥國境內給他傳票是沒有用的。」
  我向他笑笑說:「你以為洪國本會知道這一點嗎?」
  鈕律師也笑了。「除非有人告訴他,否則他不可能知道的。」他說。
  「那好」我告訴他:「把傳票給我。你要他明天去法院,他就會去。不要在意他外表這
兩天不太好看。他––」
  「更妙了,更妙了!」鈕律師說:「我們當然要他在那裏。我們要他的尊容上報––一
個能使我在上級法庭穩操勝算的神秘證人。我們要確定報紙有這故事––照片––黑眼圈
––太妙了。」
  「假如要我帶洪國本去法庭」我說:「我也有個條件。」
  「什麼?」
  「現在,給我個機會去見顧梅東。」
  他搖他的頭。「太晚了,接見時間是–––。」
  我指向電話。「相信你有辦法。」
  「可能有困難。」
  我說:「顧梅東付你錢,目的是解決困難。」
  他拿起電話,接通郡行政司法長官,用很輕的聲音講著,過了一會,掛上電話,轉向
我點點頭。
  「都弄好了。」他說:「你必須立即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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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看守所給顧梅東最好的一間房間。我不知道是錢能通神,還是鈕律師特別安排的。但
是以坐牢言,這間房間是不錯的。
  他很高興見到我。
  「我給你找的律師滿意嗎?」我問。
  「我看蠻不錯的。」他說。
  「他在安排預審早早舉行」我說:「據我知道是明天早上十點鐘。」
  顧梅東點點頭說:「但是預審並不重要,我們只是依法律程序做而已,不準備提什麼證
據。鈕律師說這樣做好一點。」
  我問:「你有和什麼人說過案情嗎?」
  「只有鈕律師。」
  我說:「好極了。不耍和任何人談案情。叫他們去問鈕律師。」
  「我律師也這樣教我。」
  「我有一些事要告訴你。坐過來一點。」我說。
  「為什麼要那麼近?」他問。
  「這樣你會聽清楚一點。」我說。
  我坐在抽水馬桶的這一側,叫顧梅東坐在另一側。
  我一面抽水沖馬桶,一面把嘴巴湊在他耳朵上開始講話。
  抽水馬桶水沖完,沒有聲音了,我就停止說話,等幾秒鐘,又沖水講話。
  「這是為什麼?」顧梅東問。
  我說:「為了這地方是裝了竊聽器的。我又不想別人知道我們在說什麼。你為什麼不肯
告訴說,你知道南施在哪裏。」
  「我不要任何人知道。」
  「你真是又笨又傻」我說:「今後你不可以不把實情告訴我,就像你一定要把實情告訴
你律師一樣。」
  「我連你知道的,都還沒告訴我律師呢。」顧梅東說。
  「南施的事,不說也可以,我會替你照顧。千萬注意不要提起她名字。他們會問你槍
的事,你就–––」
  一個男人在有鐵條的門口出現。「這裏老沖水,搞什麼鬼?」他問。
  我向他笑笑說:「你怎麼知道這裏老在沖水?」
  他看到我和顧梅東坐在抽水馬桶的兩對側,搖搖頭,說道:「好了,聰明人,走了。你
的時間到了。」
  「那麼快?」我說。
  「就這樣。」他同意地說。
  「為什麼特別要縮短呢?」
  「因為」他說:「我們在節省用水。我們這裏是沙漠,不要忘了。我帶你出去。」
  我和顧梅東握手。「記住我告訴你的。」我說。
  我隨了他離開。他是這裏副警長。
  副警長給我辦好訪客離開的手續。看我一下說:「宓警官向我們提起過你。」
  「真的啊」我問:「要不要我向宓警官提一提你?」
  他向我露露牙齒。「那倒不必。」他說。
  走出監獄,我買了一份厄爾申特羅的晚報。坐在公司車裏看報上說的顧梅東。顯然他
在洛杉磯是個大人物。另外一則新聞引起我的注意。新聞標題這樣列著。
  公路臨檢發揮效力
  四十二車不合規定
  捕獲脫逃嫌犯一名
  內容說到昨晚公路巡邏隊在勃勞來附近設路障臨檢。有四十二輛車有燈的缺點被糾正
。又說到:利普代,一位退出拳壇的過氣拳師,也被公路巡邏隊當場捉住。昨晚十點四十
五分,一位機敏的警官發現利普代停車在路障的一側,用軍用無線電在和不知名人士通話
。經盤查發現利普代是在洛杉磯因走私毒品判刑,假釋期中脫逃的通緝犯。目前利普代已
交警方處理。
  我把這報導撕下來,摺起來,放進皮夾裏。這個人可能就是阿國說的「布袋」。我猶
豫是不是該立即讓鈕律師知道,最後決定明天開庭後再說。
  我開車回露西娜旅社。發現洪國本服裝整齊,和南施一起坐在游泳池旁聊天。南施只
穿泳裝。
  「怎麼回事」我問:「不想游泳?」
  他搖搖頭:「想想身上就痛得要命,不要說真運動了。」
  「其實游泳是最好的治療方式。在水中所有肌肉都可以放鬆。減低皮肉外傷引起的疼
痛再也沒有比躺臥在游泳池裏好的了。」
  「我想你是對的」他說:「但是,即使是穿衣脫衣對我還是一件負擔。我洗了一個熱水
浴,差點昏了過去。我想我要再等兩天才開始下水。」
  我說:「我有一份小小的公文要給你。」
  「是什麼?」
  我把開庭傳票交給他。
  「老天,這是明天早上十點呀!」他說。
  「是的。」
  「要去厄爾申特羅?」
  「也是的。」
  「假如一定要去,就一定去。」
  我說:「我也有一份和這個一樣的。」
  「我呢?」南施說。
  我搖著頭道:「目前情況下妳沒有什麼可以出力的。」
  我不等別人說話,又特地眼看著洪國本,但是對南施說道:「我也知道,沒有人會提起
妳的名字,把妳拖進去的–––現在看起來不早了。我請兩位喝點酒去。」
  洪國本輕鬆地自椅中站起來。
  「我要沖個涼,換件衣服」南施說:「幾分鐘就好了。」
  「妳可以到雞尾酒廊來找我們。」我說。
  國本開始蹣跚,困難地走向雞尾酒廊。我說:「喔,等一下,我忘了一件事情。」
  我走回來,南施正準備自坐椅中站起來。
  「把妳東西都整理起來」我告訴她:「妳一定要離開這裏。」
  「為什麼?」
  「使妳的名字不上報。」
  「但是我怎麼走法?」
  「我帶妳走。」
  「去哪裏呢?」
  「去一個誰也想不到來找妳的地方。妳先別吭氣。到酒廊來和我們喝杯酒,找個藉口
回房去。我會來按鈴。」
  我又回到國本身旁。兩個人進了雞尾酒廊。要了墨西哥很出名的瑪格麗塔雞尾酒,酒
杯的杯口上灑了霧狀的食鹽,裏面是有香料的烈酒。冰得涼涼的,十分夠味。
  南施進來,我們又一起再來了一杯。
  洪國本還不肯離開,有再來一杯的意思。我說我還有事,站起來先走了。
  南施趁機說她飯前從來不喝兩杯以上的酒。我們兩個就讓國本一個人坐在那裏,離開
了他。
  一切進行十分順利。南施已經把所有東西裝進一隻箱子和一隻手提袋。她真是個快手
快腳的女人。
  我付小帳請僕役把行李拿下去。我們上路的時候,國本還在雞尾酒廊裏坐著。
  南施問:「我們去哪裏?」
  我說:「你要去一個原始的地方。」
  「哪裏?」
  「有沒有聽到過聖塔克拉拉的厄爾高爾福?」我問。
  她搖搖頭。
  我說:「這是海灣在蘇諾拉那一側的一個地方。乾淨,沒有污染,古怪有趣,有獨特的
風格。那邊的汽車旅館住起來十分舒服。餐廳很多,喜歡海鮮的可大飽口福。那邊的蝦最
有名。每隻都像小的龍蝦一樣大。」
  「只有一件事妳要習慣一下。」
  「是什麼?」她問。
  「蓮蓬頭裏出來的淋浴水」我說:「永遠是他們稱為室溫的。」
  「室溫是多少呢?」
  「早上淋浴準叫妳吃不消的泠。」
  「我要在那裏耽多久呢?」
  「直到我來找妳。」
  「能用電話嗎?」
  我搖搖頭。「我告訴妳」我說:「我帶妳去一個隔絕的世界。沒有記者會到那裏找妳的
。沒有任何人會找妳找到那裏去的。連宓善樓警官也不會––他很可能會想到找妳的。」
  我們前面有長長的路要開車。我心裏在想,有人能找到她在聖塔克拉拉的厄爾高爾福
,我就服了。他一定會發財,他可以到大海去撈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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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即使是選擇經由菩堤西妥及麗多的捷徑,從墨西加利到厄爾高爾福仍是很遠的距離。
但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沒有人會到厄爾高爾福來找一個失蹤的證人的。
  經過麗多之後,這條筆直的路在不毛的沙漠中有如一條完全拋棄沒人理會的絲帶,一
直可以開到一處所在,道路開始下降,從高地區降到海灣近處科羅拉多河沖積出來的新生
地。
  再走幾哩路就到了聖塔克拉拉的厄爾高爾福了。一個小的漁村,漂亮,獨特。這裏老
百姓日以繼夜,整天在海上。有一艘老舊的水陸兩用車「水鴨子」,穿梭在船與船及陸地
之間,分送淡水,食物帶回魚穫和人員交通。
  所有魚穫,以當地海鮮餐廳優先使用,多出來的才冷藏起來,分批外運。
  這裏也是整個加利福尼亞州的蛤、蚌的供應地。長長,平坦的海岸,都有定時的潮汐
,帶來無數的海裏生物。捕蚌人在晚上,用有照明的船,駕了在船外的操舟馬達,開到泥
灘上去,只等定時的潮水退下,立即可以撿拾蛤、蚌了。下一次漲潮時,正好把裝滿蛤、
蚌的船浮起,在當地雖然只是維生尚可,但運到加州大餐廳可值不得了的錢。
  除了捉魚蛤之外,厄爾高爾福的日光和安寧也是到過這裏的旅客,不易忘懷的。
  這一帶的汽車旅館,都是利用淋浴過的水來清理浴室的。一次淋浴後整個浴室的地都
是濕的,淋浴的水,也永遠是「室溫」的。
  南施是很天真的,我知道她可以把一切拋掉,先自己快樂一下。
  一路南下,我有機會可以和她彼此熟悉一下。
  「妳一定覺得我有一點賤?」她說。
  「為什麼?」
  「我為洪國本做了那麼多事,我又和顧梅東要好。我又有其他男朋友。」
  我看得出她很有想說話的意思,我就全力注意開車。
  她說:「局外人對我們作家這種生活方式不容易領悟。」
  我還是保持靜默。
  她說:「我們有自己一種同病相憐的世界。所有人都有親切的友誼。對於不同性別也沒
有一般人那麼敏感。有點像一個組織,只有一種性別,但裏面的人都彼此相愛。我們有很
多共同的事要想、要做。
  「這個世界裏,人生是一種掙扎。我們自給自足,自食其力,很吃力,但也有很多樂
趣。
  「我們最注意的是每天郵差送來的信封。當然大部分是退稿,偶或是張支票。
  「多半有希望的是小的刊物,宗教性雜誌,廉價刊物,能賣出去的也只有補白,小品
,短文。能賣出個短篇小說已算是大作家了。
  「大多數的人只是爭著比房東要房租的手快一步而已。有人連著賣出兩三篇短的小說
,圈子裏會大家慶幸。但是經驗告訴我們房租只要拖了一期付不出來,就是永遠追不上的
東西。
  「皮靈街的事,我是和你說不清楚的。有點像––從我聽來的紐約格林威治村當時的
情況。」
  「顧梅東,也配進這種地方嗎?」我問。
  「他是絕對和這種地方配不到一起去的」她說:「這就是我耽心他的。梅哥希望我們接
受他做個朋友,甚而自己起了梅哥這個稱呼,但是任誰一看都知道他不屬於這一帶的。我
要是和他結婚,也會被排出這個我喜愛的環境的。要是住到豪華的住宅,或是用遊艇出遊
,我反會不習慣。朋友要是來拜訪,我不會做主人,我的老朋友也不會舒服。
  「目前顧梅東用盡心機想變成我們中的一員,但是無論他如何表演,天生他不屬於這
地區。」
  「妳說他是個偽君子?」我問。
  「不,不,不,千萬別誤解我的意思」她說:「梅哥認為我過的是一種窮苦生活,他要
從貧苦中救我出來。他就是這個想法,要解救我。他要在獲得自由後立即和我結婚。給我
大的房子、僕人、遊艇,他財富買得到的一切。」
  「而妳恰好不喜歡?」
  「我根本不喜歡。我喜歡顧梅東。事實上非常喜歡他。我要是自己不克制自己,我可
能會愛上他。但是我更愛現在我過著的生活。這種差不多付不出房租的生活。這種天天看
作家雜誌,研究那一類文章,送那一家雜誌,比較有登出來希望的生活。
  「有時我也會交不出房租,甚至有幾次連郵票錢也沒有了。但是我是這一幫人當中的
一員。我們互相幫助,關切。真是偉大的生活方式,我捨不得脫離。」
  「也許是妳思想的方向不對。」我說。
  「什麼意思?」
  「也許是妳應該去救顧梅東。」
  「救他什麼?」
  「救他脫離他現在的生活方式。」我說。
  「嘿」她說。想了一想,她笑著說:「他會高興死了。」
  我說:「這傢伙全身的七竅都只有鈔票進進出出。早上第一件事是看報紙的經濟欄,命
令經紀人如何買進賣出股票。一天下來都只聽到數目字,又沒有一個成功的婚姻生活。妳
可以救他脫離那種生活,沒問題。」
  「說得也對」她笑笑說:「別以為我沒有這樣想過。假如我真的嫁了他。也許真變了他
財富的一部分。要不多久,早餐桌子上他看的還是經濟版,他整天說的和交待經紀人的話
,我都插不上嘴,因為他們有他們的術語。我只是坐在那裏像個傻瓜。我想你懂我的意思
。」
  「我懂」我說。「為什麼不告訴顧梅東,叫他把銀行裏的鈔票忘記,住到皮靈街來,
叫他自己寫作,賺多少用多少。這樣妳也許感覺好一點。」
  她苦笑著說:「是個很好的笑話,說給他聽,看他笑不笑得出來。」
  「阿國呢?」我問:「洪國本如何?」
  「阿國是這一伙的一員。他是個朋友。
  「老天,是我的消息,是我給他這個毒品走私報導機會的。不過這也是男人才行的工
作––女人做不來。
  「所以我把消息給洪國本,但我也從旁盡一切可能幫忙他了。」
  「妳可以得到什麼呢?」
  「這要看阿國能得到什麼而定。他會分成給我的。」
  「妳會接受?」
  她驚訝地看我一下:「當然,我會接受的。你想我為什麼這樣起勁。」
  「我還以為這只是付出呢。」
  「別傻了」她說:「我喜歡阿國,但我要生活,正如他也要生活一樣。」
  「所以你們兩個在這件事裏是合作性質的?」
  她點點頭。
  「密切合作?」
  她又點點頭。
  過了一下,她說:「我對你這個人,真的弄不清楚。連你基本意圖也弄不清楚。奇怪我
會聽你的話,且有信心。」
  我說:「我是個私家偵探。我對出錢聘我的客戶,一定要有忠心。我受法律的保護不如
律師那麼多。所以說必須保護我客戶,同時保護我自己。
  「舉個例來說,假如警方需要的話,我不能硬抓住了證據,不告訴他們。又如,相同
的一件案子,如果我知道警方也在調查的話,我找到的證據,不能私自藏匿。我若違反了
上述的規定,我就會有麻煩。」
  「但是你現在在藏匿我呀!」她說。
  「不是,我不是在藏匿妳」我告訴她:「我只是帶妳到一個不受報紙記者騷擾的地方去
。」
  「報紙記者?」
  「是的。妳見今天晚報了嗎?」
  「沒有,還沒看。」
  「今天晚報」我說:「大大的宣傳洛杉磯百萬富翁,因謀殺罪被逮捕。」
  「但是他沒有提到我一個字。是嗎?」
  「他是沒有提到妳,但是別小看了記者的能耐。」
  「但是顧梅東被捕這件事,又怎麼可能讓記者牽連到我身上來?」
  「他們會訪問顧梅東的律師」我說:「他的律師會神祕兮兮說話,他會儘量不提人名。
但是洪國本的名字是會在本案裏提起的。然後記者會訪問國本。」
  「你想他會講?」她問。
  「妳想他會不講?」我反問她。
  她想了想問道:「然則你為什麼不把他也弄走?」
  「因為」我告訴她:「國本是個證人。他已經在本案表面上了。一個私家偵探把洪國本
弄不見了,警察是絕對不會原諒的。他們暫時想不到我把妳弄走了。再說我不是藏妳起來
,而是送妳去一個地方,使妳不受記者騷擾,使妳能有幾天安靜的睡眠。」
  「好吧,就算是你說的對。我也真怕人打擾,我希望有個地方可以好好睡一下。」她
笑著說。
  到我們進入厄爾高爾福的時候,我感到對南施已十分熟悉,而她真是個好女孩。我可
以看到她的立場。我不知道她有這種想法多久了,但是我知道早晚她會結婚,這種想法早
晚會消除的。我的當事人大概不知道如何接近她的芳心,但這不是我做私家偵探所能幫忙
的。
  在厄爾高爾福,我找了個汽車旅館,要了兩個房間。我告訴南施說:「必要的時候,這
裏是有公路巴士可以利用的。從此後,妳不會聽到我任何消息,也不會聽到任何人給妳消
息。除非有人能找到妳。」
  「如果有人能找到我又如何?」
  「那就一切要靠妳自己了。」我說。
  「我們一起在什麼地方用早餐,再–––」
  「妳用早餐的時候,我早已走遠了。」我告訴她:「我還有工作要做呀。」
  我又把車子裝滿油,把南施帶到一個小的餐廳。已經是非常晚了,但是餐廳還是給我
們弄了一點炸蝦。我從她臉上看到她對食品質料的讚美。
  「妳要注意,不要把自己吃肥了。」我警告她。
  「我怎樣付這裏的帳呢?」她問
  「你還有多少錢?」
  「少得可憐。」
  我笑著說:「我這裏有顧梅東給我作開支的經費,妳不會拒絕接受一點吧?」
  「老實說,唐諾。你給我錢,叫我做任何事,我都不會猶豫。」
  我交給她一百元。
  她睜大眼睛很驚奇地看著。
  我說:「妳可以靠這些生活一陣子。不必記帳,該花儘管花,我這裏記上一百元開支就
可以了。妳回家的時候要是有多餘的,也不必交回。」
  「但是這是你的錢呀。」
  「給我的人還有很多錢。」
  她猶豫了一下,把鈔票摺起,放進她皮包。我知道她從沒有一次見過那麼許多錢。
  我們吃完了很晚的晚飯。我為她買了好幾大瓶的墨西哥礦泉水,放到她房間去,告訴
她在墨西哥喝礦泉水比喝自來水要安心得多。
  我向她說晚安的時候,她自動和我吻別。
  「唐諾」她說:「我發現你公私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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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1 22:38:24 |只看該作者
【第十五章】

  天剛有亮意,我已起來開車孤獨地北行。把海潮留在身後,爬上高處的沙漠,一哩,
一哩向前走。
  東面的微亮變成光輝的金黃色,又變藍色。太陽從叢山裏出來,使窄葉的灌木樹和沙
漠植物都拖了一條長影子。
  要在開庭以前趕到厄爾申特羅,是件苦差事,但是我還是成功了。
  副地方檢察官姓路,叫做路克林,他很正經地在表演。
  他首先向主持這一次預審的普法官做了個開場白。
  「容本席向庭上再聲明一次,預審的目的並不是要證明被告有罪。而是要取信本庭,
一件刑罪已經發生,而我們有足夠理由相信,這犯罪行為和被告有關。」
  普法官稍稍蹙一下眉,對於這年輕小伙子有點教育別人的味道,不十分滿意。
  「本庭對什麼是預審,清楚得很,起訴先生。」他說:「這種事情可以不必解釋。」
  「我不是在解釋,庭上。」路克林說:「我是在強調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立場。由於被
告在社會上的身分地位,我們準備比一般預審多提一點檢方證據出來。我們提出的證據,
將不止只希望證明犯罪行為與被告有關。而我們準備正式開庭時檢方把要用的證據儘量提
出來,假如被告對這些問題能解釋清楚的話,我們真的非常願意在本庭結束前撤消告訴。」
  鈕律師把他嘴巴一抿,做出一個微笑狀,說道:「換句話說,你希望被告也能在預審把
他的底牌都給你看。看不看,你反正都要把被告拖去上級的法庭,有陪審團的場合再審,
但是到時候你都知道我們的底牌了。」
  「這無所謂」路生氣地說:「我們辦公室不過基於倫理立場儘可能給你們被告一方優待
。我們提出的證據,只要你們有合理的解釋,我們就請求庭上撤消本案。」
  「假如被告不作解釋呢?」鈕律師問。
  「那我們就請庭上准我們把被告以第一級謀殺罪嫌,送上級法庭去開審。」
  「你提你的證據吧。」法官普先生對檢方說。
  路克林請郡的地政單位畫呈了一張與本案有關的地圖,作為證物。
  對這,辯方沒有開口詰問。
  路副地方檢察官請當晚––十九日晚,至二十日晨––在該區巡邏的加利西哥警官作
證。警官說他曾注意到那輛小貨車拖的船宅,停在加利西哥向北離城不遠處公路上一個較
寬的空位。第一次見到是十九日傍晚,但過了午夜,又見到一次––那就是在二十日的清
晨。當時他決定暫不理他,等天亮後再去叫醒車主,告訴他路邊紮營或停車睡拖車裏是違
規的。假如他不聽的話,他再強制執行。
  天一亮,那警官敲了好幾下門,但沒有回音。他一試門把,門沒有鎖。他把門打開向
裏望。一個屍體仰臥在地上。
  他看清這人已經死亡,而且是被槍殺的。立即退出來,把船宅門關上,並且小心不再
多留指紋。
  警官用無線電和總部聯絡,總部派出一組來參與調查。
  指紋專家首先到達了現場。然後洛杉磯總局的宓善樓也到達協助。警官說宓善樓是總
局兇殺組的警官,他常被派為聯絡官到洛城四周的市鎮參與作業。
  鈕律師簡單地說:「沒有問題。」
  另一個警官被叫上證人台來,指著已呈作證物的地圖,指著小貨車和拖著的船宅停車
的地方,正好是在加利西哥市區限止以內。
  律師也沒有詰問。
  指紋專家被請上台作證。他作證說曾小心地把小貨車及船宅,裏裏外外,採取指紋。
  他找到很多新印上的指紋,但都已經塗污了。共計有七十五個無法辨認的。但另外還
有幾個可以辨認的。
  「那些可以辨認的」路副地檢官問:「是在那裏發現的?」
  「我發現五個指紋都是在船宅門把手左側鋁板上。其中一個可以假想為拇指印的,塗
污了。其他四個非常清楚。」
  「你有這指紋的照片嗎?」
  「有的。」
  「請把這些指紋照片上呈。」
  證人把照片拿出來。列入檢方證物。
  「你說這些指紋很清楚,可以辨認」路問:「你後來有沒有辨認出,這是什麼人的指紋
呢?」
  「我有。」
  「是誰的指紋?」
  「是今天這件案子被告,顧梅東先生的指紋。」
  旁聽席響起一陣含混低聲說話聲。鈕律師在一秒鐘內連眨幾下眼。但面孔始終保持沒
有表情。
  顧梅東表情很清楚。他表現出完全不能相信,然後非常懊惱。
  這次鈕律師作了一個敷衍性質的詰問。
  「你不知道這些指紋是什麼時候印上去的,是不是?」
  「不知道,先生。」指紋專家說:「我只知道是叫我去檢查前不久留下來的。多半是二
十日早上。」
  「但是,這些指紋絕對是被告的,沒錯嗎?」
  「絕對的。」
  「一個一個對過沒錯,還是四個比對的效果做出來的決定。」
  指紋專家告訴大家,他是一個對一個指紋校對,每一個指紋都和被告的指紋有足夠的
相同點,使他絕對相信這一組指紋是被告留下的。
  鈕律師讓指紋專家下台。
  一個地方行政司法官辦公室請來的病理學家,出庭作證說他被郡驗屍官請到加利西哥
來幫助驗屍。說到屍體是發現在一個船宅的地板上的。驗屍及屍體解剖是屍體移到殯儀館
後辦理的。死因是一顆點三八口徑子彈,穿過前胸斜著通過胸腔,打穿心臟,卡住在背脊
的右側。槍彈已經找到。死亡時間可靠計算是十九日晚上九點至二十日早上三點之間。
  鈕律師詰問的,仍為敷衍性質的。
  死亡時間是如何定出來的?問題的回答是驗屍的人用發現時屍體的體溫,屍體的僵硬
度和屍斑的廣泛度,參考沙漠外面溫度變化,船宅內的室溫等等綜合研究的結果。
  「死者胃內剩餘物的情況如何?」鈕律師問:「胃裏食物情況,不是也可以指示,死者
最後一餐吃過多久後遇到的死亡嗎?」
  醫生說:「在這案子裏,最後一餐對我們協助不大,因為死亡時,胃裏已經空了。」
  我傳了一張紙條給鈕律師:「找出船宅內的情況。他們發現屍體時燈是亮著的嗎?有沒
有用煤油暖爐?用著?還是有用過的跡象?這會影響死亡時間之判斷。再問他屍斑的發生
,和死亡時的生理狀況關係,死亡前因為爭吵,情緒激動血壓升高,不是會使屍斑早現嗎
?設法打破他對死亡時間判斷的正確性。」
  鈕律師思慮地看著我的字條,把它捏成一團,拋在廢紙簍裏。對證人說:「沒有詰問的
問題了。」
  證人離開證人席位。
  檢方提出一張槍械購買登記的影印本,顯示顧梅東曾購一支史密斯華特點三八口徑,
一又八分之七吋短槍筒,五發子彈轉筒的轉輪手槍。槍號一三三三四七。槍是三年之前,
自一家席拉運動器材行售出的。
  影印本呈庭做為檢方證物,上面清楚地看得到顧梅東簽字及地址。
  路副地檢官此時說:「我現在請洛杉磯警察局的宓善樓警官,來證人席出證。」
  宓警官懶洋洋地宣誓出庭作證,其態度有如說明他一生中已出庭作證過上千次一樣。
  檢方問題自宓警官的職業資格開始,轉入二十日早上他會正好在加利西哥的原因。
  「什麼原因使你到加利西哥?」路問。
  「洛杉磯警察總局,應加利西哥警察局長的邀請,要我來協助解決一件––」
  「等一下」鈕律師打斷他的話說:「除非那件事和本案有關,否則我反對說下去,因為
這是沒有法定資格的,與本案無關的,不切實際無關緊要的。」
  「這件事和本案有間接的關係」路克林說:「但是我們願意收回這句問題。」
  鈕律師笑笑,好像自己完成了一件事,並不單只是防止我得到我需要的消息。
  「無論如何,二十日的早上,你是在加利西哥。」路繼續問在證人席上的宓善樓。
  「是的,先生。」
  「是早上幾點到的?」
  「我是早上五點三十分乘專機來到的。」
  「之後,你做什麼?」
  「我向警方報到。」
  「之後呢?」
  「之後,我去第安薩大旅社的餐廳吃早餐。」
  「你到第安薩後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看到一個私家偵探。他的名字叫賴唐諾。我認識他很久,有好幾件案子也和他有
接觸過。當時他和一位顧梅東就是本案的被告在一起。」
  「你和他們談話了嗎?」
  「喔!是的,先生,我有和他們談話。我有問賴唐諾他在這裏幹什麼,他告訴我他是
來辦案的,而今天的被告是他的客戶。」
  「之後呢?」
  「之後加利西哥一位警官來找我,請我和他談一下,告訴我,有一件謀殺案在離市區
不遠發生了。我跟了這位警官趕到現場,看見一艘船屋架在兩隻平底船上,在一輛拖車上
,由一輛小貨車拖著,停在路旁。」
  「你們有沒有在現場四周搜查著可能的兇器手槍?」路問。
  「我們搜過。」宓警官說。
  「有沒有找到兇槍?」
  「那時候沒有。」
  「你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兇槍是較後一點時間發現的。」
  「被什麼人?」
  「我相信」善樓說:「兇槍是被賴唐諾所發現的。」
  「請問賴唐諾是不是在法庭裏?」
  「是的,他現在正坐在法庭裏,在前排。」
  路克林向法官說:「我請求允許把這個證人暫時離開證人席,想請賴唐諾作證。」
  「為什麼理由?」鈕律師問道。
  「為了問他怎樣找到這支槍的。」
  「我認為這不是正常程序。」鈕律師說。
  普法官不耐地搖搖頭:「今天這一庭,這個時候,希望雙方不要太注重專業方面的細節
。證人可以暫時下台,請賴先生起立,請他宣誓。」
  我站起來。
  「舉右手。」
  我舉右手。
  書記官說:「你以至誠宣誓,對本案所述證據是事實,皆為事實,除事實外無任何增減
。上帝助你。」
  「我遵守。」我說。
  「他們問我姓名、地址和職業。我把一切列入法庭記錄後,自己坐到證人席去。
  路克林,對這一刻要問的問題,顯然已自己一再推演過很多遍,目前不過是依計施行
而已,他說:「你自己到謀殺案現場去了?」
  「我不知道。」我說。
  「什麼意思,你不知道?」
  「我到那裏的時候,那裏沒有屍體。」
  「但是你去了小貨車和拖車被發現的地方?」
  「我不知道。」
  「好,這樣問你––你去了你認為是的那個地方了,是嗎?」
  「反對」鈕律師說:「證人『認為』怎麼樣不能拿來作證。」
  「不錯,不錯。」路副地方檢察官說:「我收回這個問題。我請你看這張證物地圖,請
你集中注意力在加利西哥市的北方。賴先生,你能看得懂地圖嗎?」
  「大致可以。」
  「我現在指給你看有個紅圈的地方。這地方也是各證人說發現小貨車、拖車和船宅的
地方。請問你去了那地方嗎?」
  「去了。」
  「什麼時候?」
  「我不知道真正的時候。反正是二十日的上午。」
  「你是不是去找兇槍的?」
  「我只是隨便看看。我想看看有沒有什麼證據被忽視了。」我說。
  「你做了什麼事?」
  「我看到一塊地方,看不少人聚在那裏。然後我走到路邊這塊地的最邊上。」
  「請你在這張地圖––民眾證據A––上指給我們看,你走向哪裏去了?」
  我走過去,走到地圖旁,指給他看紅圈附近註著「灌溉排水溝」的位置。
  我說:「我沿了排水溝附近走著。」
  「你在找什麼嗎?」
  「任何被忽視的證據。」
  「這一點你已經說過了。」
  「你又問我,我只是再回答你。」
  「什麼樣的證據,你認為可能被忽視了?」
  「我懷疑有沒有人肯涉泥過水溝的另一面,察看一下金花菜田。」
  「你有沒有發現足跡表示有人過去過?」
  「我沒有。」
  「所以你認為沒有人搜過金花菜田,因為排水溝裏有污泥,而沒有人可以過去又過來
而不留下痕跡的,是嗎?」
  「是的。」
  「什麼理由使你想到要到溝的對面去?」
  「因為沒有人去過,所以我才想去看看。」
  「但如殺人兇手沒有到水溝的對面去,你怎麼會想到對面金花菜田裏會有什麼證據呢
?」
  「投手投球,人不一定要走回本壘去,是嗎?」我反問。
  旁聽席中有人在竊笑。
  路副地方檢察官清清喉嚨,有權威地說道:「法庭上時請不要開玩笑,賴先生。」
  「我並沒有開玩笑。我是在說一種物理現象。」
  「反正,你就決定到水溝的對面去。」
  「我非但決定過去,而且真的過去了。」
  「你過了水溝,做了什麼?再說,你是怎樣過的水溝?」
  「我走過去的。」
  「不,不,我是指你怎樣處理鞋子和襪子的。」
  「我脫下來,拿在手裏。」
  「你光了腳下溝,光了腳爬上水溝到對面去?」
  「是的。」
  「之後你做了什麼?」
  「我沿了水溝堤走上去,又走下來。」
  「有找到什麼東西嗎?」
  「當我走到溝堤某一位置的時候,我看到什麼金屬的反光。我移動過去,發現是支槍
。」
  「你怎麼辦?」
  「有一個孩子正好跟了我過溝。我叫他報警。」
  「這是不是你第一次見到這一支槍?」
  「是的,先生。」
  「有一件事,我想最好我們大家不要弄錯」路克林說:「現在我給你看一支三八口徑轉
輪,它槍筒長度一又八分之七吋,槍號一三三三四七,轉筒有五個位置可以放子彈。請你
看一看這支槍,而且我請求庭上允許,把這支槍列入記錄,作為民眾證物第二號。」
  我看看這支槍。我說道:「這支槍極像那一支槍。我沒有把那支槍撿起來過。我只是請
那小弟弟立即報警,請警察立即來。實際上是請他去找他的父母,請他父母報警。」
  「那位小弟弟,你再見到他的話,會不會認得出來?」
  「會的,先生。」
  「羅侖查,請站起來。」
  那個十歲大的男孩子,在旁聽席中站了起來,看起來兩眼有點凸起。
  「是這個人嗎?」路副地方檢察官說。
  「是這個人。」
  「你可以坐下去。」路克林對羅侖查說。
  路克林長長冷酷地看了我一陣。「賴先生」他說:「我建議你承認,你走到地圖上所標
示出來的地方時,這支槍本來就在你身上。」
  「沒這回事!」
  「我再建議你承認,你本來就是在找那裏可以藏匿這支槍。你看到了沒有人曾經爬過
這條水溝。你想到把這支槍拋棄在那金花菜田裏。」
  「完全不是事實!」
  「我建議你承認,有了這種想法,你來到金花菜田,把槍拋下,你原準備回到水溝邊
,退回原來地方,什麼也不提起,但是見到了那小弟弟,羅侖查.龔查理斯,你只好改變
你的計畫。那小弟弟眼睛很尖,人很機警,他已經發現了你有什麼東西要藏起來,他問過
你是什麼東西,或是差不多的問題。」
  「不是那樣的。」
  「由於這位小弟弟所站的位置,沒問題會立即見到這支槍。只要他見到這支槍,槍是
你放在這裏的事實,怎樣也跑不了。所以你馬上改變計畫,說是你發現了這支槍。叫羅侖
查去告訴他父母,請他父母報警。」
  「這完全不是事實。」
  「我再告訴你,你如此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你的客戶。也就是今日的被告顧梅東。」
  「絕絕對對沒有這回事。」
  「照你說,你是很偶爾發現那把槍的。」
  「是的。」
  「那到底是你有先知能力,還是靈感,能夠一到那裏,直接就走向槍被拋下的位置?」
  「我沒有直接就走過去。」
  「那你間接的為什麼走過去?」
  「我在查看整個那一帶的地形。」
  「查看地形使你脫去了鞋襪,走過又髒、又泥濘的排水溝,光了腳走進金花菜田。你
的腦子會告訴你,兇手可能不留痕跡在溝裏,但是會把槍拋到田裏去?」
  「我要看看整個現場四周。我過了排水溝,我找到槍。這都是事實。」
  「你這一生之中,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這把槍?」路問我。
  「喔,庭上。」鈕律師說:「我實在老早應該高叫反對的。但是我還是讓這幕活劇進行
著,因為我想也許檢方大律師真有什麼特別的觀點。
  「我對所有剛才檢方提出的問題統統反對。反對的理由是他在詰問他自己的證人。」
  「反對成立。」普法官說。
  「我現在」鈕律師繼續說:「還要建議庭上,刪除這位證人所說的一切話。理由是這位
證人被請上台來,不合乎規定的程序。而且他的問答,全是檢方在詰問他自己證人的結果
。」
  「建議不同意。」普法宜裁決道。
  路克林說:「你要不要詰問這位證人。否則我就要請這位證人撤退,把本來在證人席的
宓警官,放回上去了。」
  「當然不要」鈕律師說:「我對這位證人沒有問題要問。這位先生來到兇殺案的現場。
他做的調查工作,本來是地方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或是加利西哥警察局應該要做的。我
且不說洛杉磯總局來的大大專家了。」
  鈕律師站起來向宓善樓坐的那個方向諷刺地鞠了一個躬。
  宓善樓生氣得自椅中站起來了一半,又忍住了。
  「目前,我們並不需要表演和喝采。」
  普法官說:「賴先生,你可以下來了。宓警官可以回到證人席來。」
  「現在,我總算把這兇槍的來源弄清楚了一點點。」路克林說:「宓警官,請你依你所
知道的,儘可能說清楚一點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事?」
  「我在加利西哥警察局。和局長在說話」善樓說:「來了一通電話,局長要我––」
  「等一下,等一下」紐律師說:「我反對。理由是無論你和警察局長談話內容是什麼,
只要被告不在場親耳聽到,都是道聽塗說,無法定資格的,與本案無關的,無實際關係的
。」
  「認可。」普法官有點厭煩地說。
  「只要告訴我們,你們會話完畢,你做了什麼就行了。」路副地檢說。
  善樓說:「我請了一位警官,把我用車子帶到了現場。」
  「有沒有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的人參與?」
  「警察局裏有好幾個行政司法長官助手在參與工作,但他們都忙著在查手印等工作。
事實上,我對這種報警電話當時也沒有認為–––」
  「建議,請刪除,證人所說『事實上』以後所有的話。」鈕律師說。
  普法官說:「可以刪除。警官,你應該知道,請你來作證,不是請你來發表意見。」
  「我抱歉」善樓說:「我是順口溜出來的。我只是想到當時我的反應和我的行動。事實
上,這次的行動,我們沒有請地方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的人參與。」
  「沒有關係。這一點即使你不補述,被告律師詰問的時候也會問出來的」普法官說:「
警官,你說下去,你自己發現了些什麼事?」
  宓警官對要說的事感到相當的不樂。不安地先在椅子上換了一個坐姿,說道:「我和加
利西哥一位警官到了現場。那男孩,羅侖查.龔查理斯,在那裏等著我們。他對我們說了
幾句話。當然,我不能在這裏說,因為說話的時候被告不在場。但是,由於他說話的結果
,這位警官和我,走過排水溝,到了賴唐諾在等的地方。也就是很接近那個民眾二號證物
,那支槍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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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1 22:38:28 |只看該作者
  「之後你做了什麼?」
  「我把一枝鉛筆塞進手槍的槍筒,把槍挑起來。假如槍上有指紋的話,就不會塗污了
。就這樣拿著,我把它拿過了水溝。
  「我們把槍帶回了總局,驗指紋的人立即開始工作。
  「槍上面沒有指紋。我必須向各位報告,手槍上取到指紋的機會,本來就不多。」
  「完全沒有指紋?」
  「反對,這是道聽塗說。」鈕律師提出來。
  善樓向鈕律師微笑說:「報告大律師,檢查指紋的時候我也親自在場。」
  「完全沒有指紋?」路克林問。
  「槍的上面,有幾個塗污了的指紋,沒一個可辨認的。」
  「你們對這支槍又做了什麼?」路問。
  「我把這支槍拿到本郡的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在那裏一位彈道專家和我發射了試發
彈,把它放在對比顯微鏡下和謀殺案致死彈頭做了個比較。」
  「有什麼發現?」
  「我們發現兩個彈頭完全吻合。」
  「代表什麼意義?」
  「說明陳列在這裏,民眾證物第二號那支槍,就是發射致死子彈的兇槍。」
  「我對一這位證人,目前已經沒有什麼問題要問了。」路說:「你可以詰問了,大律師
。」
  鈕律師想了一下,說道:「目前,我沒有詰問。」
  「傳––羅侖查.龔查理斯,出庭作證。」路克林說。
  羅侖查,看起來突然害怕了,走向前來。
  「你幾歲啦,小弟弟?」普法官問。
  「十歲,快要到十一歲了。」
  「你懂不懂什麼叫宣誓?」
  「懂,先生。」
  「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你一定要說實話。」
  「假如不說實話會怎麼樣呢?」
  「會被處罰。」
  「你怕被處罰?」
  「每個人都怕被處罰。」
  普法官對書記官說:「請他宣誓。」
  書記官給他完成手續。
  路副地檢官說:「你認識剛才在這裏作證的賴唐諾?」
  「是的,先生。」
  「你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在做什麼?」
  「他在所有人都在的地方,走來走去。」
  「你又見到他做什麼?」
  「我看到他脫掉鞋襪,走過都是泥巴的水溝底。」
  「你那個時候自己穿著什麼?」
  「我穿襯衫,褲子。」
  「褲子是長褲?」
  「不是,先生。是一條很隨便的褲子,本來是長褲,但是膝蓋以下隨便剪掉了,也沒
縫邊。」
  「襪子,鞋子呢?」
  「根本沒穿,先生。我從來不穿鞋子,除了去教堂和––像是今天來這裏。穿鞋子會
打腳。」
  「你那時是光腳的?」
  「起的,先生。」
  「你走過水溝,無所謂。」
  「是的,沒關係。」
  「告訴我,你為什麼也要走過水溝去?」
  羅侖查,顯然是經過教導的,說道:「我看到這個偵探男人找到了什麼東西。」
  「等一下,等一下」鈕律師打斷說:「這個問題叫做請證人做結論。證人的回答也是證
人的結論,不能列入記錄。」
  普法官的興趣被引起來了。他坐在法官席,把身體前傾。「本庭自己要問幾個問題。
」他說。
  「小弟弟,這個私家偵探,在行為上,有什麼看在你眼裏,使你相信,他看到了什麼
東西嗎?」
  「有的。」
  「是什麼?」
  「他走呀走,走呀走,走呀走。我一直在看他。突然,他站定了。轉彎進入金花菜田
。然後他背向著我,我看不到他在做什麼。然後非常突然他轉回身,開始向水溝走回去。」
  「你怎麼辦?」
  「我一看到他找到了什麼東西,我跑過水溝底下的泥漿,爬上對岸,跑進他站在那裏
的金花菜田裏。」
  「你跑的很快嗎?」
  「非常的快,先生。我的腿是飛毛腿。我可以光著腳跑在石頭堆裏,水灘裏,比穿了
鞋跑得快多。」
  法官又問:「之後呢?」
  「那個人看到我,知道我看見他發現了什麼。所以他才叫我回去告訴爸爸,媽媽,請
他們報警。」
  「報告庭上」鈕律師說:「這些當然是證人的結論,無法定資格的,與本案無關的,不
到實際的,可以說是––」
  「稍等!」普法官說:「你的反對,暫時照准。但本庭自己還有幾個問題要問這位小弟
弟。」
  「在你看來,賴先生做了什麼事,使你看來不太正常?」
  「他開始向水溝邊上走回。他走了兩三步,見到我過來,看到我儘快的跑向他去。」
  「他怎麼樣?」
  「我問他:『找到什麼了,先生?』他像是想了一下,他說:『不要管,但是你馬上
回家––你是不是住在這裏?』
  「我告訴他是的。」
  他說:「『馬上回家,叫你爸爸告訴警察,要他們立即來這裏。』
  「所以我說:『你找到什麼?』他什麼也不說,我就看一下,看到這支槍。」
  「你站的位置看過去,能看得很清楚嗎?」
  「不是十分清楚。但是即使他什麼也沒有說,我仍舊可以看得到的。槍平躺在那裏,
太陽照著有反光。反正誰都會知道,有什麼東西在金花菜田裏。」
  「我想這年輕人所說的事,本質上是可以列入記錄的。」普法官說:「雙方的律師是不
是還有什麼問題要問這位證人?」
  「庭上問的問題非常睿智」路說:「我已經沒有問題了。」
  「辯方要詰問嗎?」普法官問鈕律師。
  鈕律師強調地搖搖頭。「沒有問題」他說:「但是我仍要建議,這位證人的證詞不能列
入紀錄。因為他年齡太小,不能懂得宣誓的真實意義。」
  「建議駁回。」
  「第二個理由是,這個證人的證詞全是純理論的,捉不到,摸不到的,而且形同是他
個人的結論。」
  「建議還是駁回」普法官說:「我承認,這個證人的證詞,有一部分的確是他想像的結
論。但是每一個結論的基本主要部分,本庭認為尚屬可以列為證據的。假如我們換一種方
法問他,最後變成竄改了他的原意,反而成為不切實際了。這確是很有趣的一種證詞,我
不諱言,本庭自己也設想了很久。雖然目前我還不知道檢方要把這些列入證據,為的是引
出什麼來,我暫時決定讓他如此做。
  「檢察官先生,你的爭論點,是不是這支兇槍本來就在賴唐諾的身上。由賴唐諾帶到
現場。由賴故意拋在金花菜田裏後來發現的那個地方?」
  「是的,庭上。」路說。
  「好吧,你繼續進行。」普法官一面說,一面觀察地看了我一眼。
  路克林下一個證人是一個半職業性的棒球員。他是投手,他被宓善樓和警方親自帶到
兇案現場,有人給了他一支和本案兇槍一樣的史密斯華生轉輪,他站在水溝的這一面,用
各種方法擲,連著試很多次,他怎樣也沒有辦法把槍擲到發現那把槍的距離那麼遠。
  「請被告大律師詰問。」路說。
  鈕律師搖搖頭說:「沒有問題。」
  「等一下,庭上」我說:「因為我的正直被非難,我的信譽也受到迫害,我請求庭上准
許我發一個問題。這位先生說在水溝的這一面拋那支槍。他到底是指站在命案發生地點最
近處的水溝邊上,還是沿水溝走下去一點,找到槍的地點最近處的水溝邊上。目前我們並
沒有證明拋槍的人,不能沿水溝––」
  「你等一等」普法官說:「賴先生,你超出程序了。雖然我覺得你這個問題提得很好,
假如代表被告的律師願意提出這個問題的話,他是有權的。再說,以本庭看起來,你的理
由在地圖上也看得出來。從出事點垂直到水溝位置向發現槍的位置拋東西,是斜線。從發
現槍的位置正對面水溝上拋東西是距離短得多的直線。」
  「等一下,庭上」路說:「在我們看來,假如槍是兇手拋出去的,他當然希望愈早出手
愈好。多半他逃出船宅,跑到水溝旁,想把槍拋進去,看到溝中泥濘不深,所以儘可能拋
遠一點。」
  「你是不是」普法官問:「想和本庭辯論?」
  路克林想了一下說:「是的,庭上。」
  「可以不必」普法官說:「拋槍的人從停車的地方,垂直跑到水溝旁,和斜斜跑到水溝
旁,再把槍向對面拋掉的機會是一樣的。」
  路克林猶豫了一下,坐了下去。
  「你請下一個證人吧。」普法官說。
  路克林說:「我請田茉莉出庭作證。」
  田茉莉,四十到底,五十不到,平胸削肩,意氣消沉,但是她還是很機警,說話像機
關槍。她給法庭她的住址是洛杉磯,皮靈街八九五號。職業是打字員。
  「妳替什麼人打字?」路克林問。
  「我是一個自由打字人。我替別人打初稿,也做一點小的編纂工作。我在作家看的雜
誌上打廣告。也自郵局收到很多打原稿的生意。有的請我稍加編纂,再打字成容易被人接
受的形式,寄還給他們,收他們每一頁多少錢。」
  「妳認不認識一位白南施小姐?」
  「喔,是的,當然。」
  「白南施小姐住什麼地方?」
  「住皮靈街八三O號,公寓房六十二之一。」
  「妳有沒有機會在上週見到白南施小姐?」
  「有的,先生。」
  「什麼時候?」
  「是––是這個月的十五號。」
  「是在什麼地方見到她呢?」
  「是在南施小姐公寓裏。」
  「妳也替南施小姐工作嗎?」
  「沒有,先生。她是自己打字的,但是我們兩個是很好的朋友,南施也有的時候給我
介紹客戶。有的初寫稿的沒有打字機,有的不能一面想一面打字,也有的不能配合雜誌社
要求––你要知道我的工作對象多半是初學的或是非職業性的。」
  「妳那次見到白小姐的時候,還有別人在場嗎?」
  「沒有,先生。只有我和她兩個人。」
  「在那個時候,南施有沒有拿出一支槍給妳看?」
  「有的,先生。」
  「我現在拿一支槍給妳看,民眾證據第二號,問妳這把槍像不像她上一次給妳看的那
一把?」
  證人極仔細地翻來翻去看這把槍,說道:「是的,先生。非常像她上次拿給我看的那把
槍。」
  「那時南施對妳怎樣?」
  「她告訴我,她把一個秘密消息告訴了她一個朋友。是一個有關走私毒品的內幕。她
說那個朋友已快要完成這篇報導了。她說她的一位朋友,姓顧的––」
  「等一等,等一等」鈕律師阻止她說下去,站起來,他把聲音提高了很多說:「這是不
合規定的,檢方明知故犯已非常清楚。這純粹是道聽塗說,與本案毫無關係、不切實際的
。這完全太離譜了。除非這位證人和她朋友談話的時候今日本庭的被告在場,否則一切說
話當然是道聽塗說。白南施告訴這位證人的話,不論說什麼,都是無法定依據,不能提出
來的。」
  「完全正確」普法官說:「我也覺得這種對白是道聽塗說,不能作為證詞。」
  「當然,庭上」路克林說:「我們手裏有了一支兇槍。我們要證明這支槍曾經在被告的
一位至友手中。我們要證明––」
  「反對!本席對他的聲明反對」鈕律師喊道:「這種聲明會引起別人產生偏見。我建議
把檢方最後一次的發言,全部刪除。」
  「建議照准。檢方有關槍的最後一次發言,全部刪除。」普法官說。
  「我們志在證明一層友誼狀況,庭上」路說:「我們志在證明這支兇槍的來龍去脈,剛
才所說的實在是有關狀況的一部分。」
  普法官說:「本庭也很想知道槍的來龍去脈。但是你不可以用道聽塗說來證明給我看。」
  「好」路說:「反正不論用什麼方式,我一定要把這一段列入進去的。我要請這位證人
休息,另外請下一位證人––」
  韓喬治太太是一位女牢頭型的女人,方眉,大股,牛頭狗似的下巴。她搖擺地走向證
人席,有如一艘裝飾齊全的大戰艦開進海港。
  「請報姓名,地址和職業。」
  「韓喬治太太。我管理加利西哥的楓葉旅館。」
  「我來問妳,本月二十日的清晨,妳有一位住客叫做白南施是嗎?」
  「有的。」
  「怎樣登記的?」
  「用白南施名字登記的,但是一開始的時候,她想用豪南施的名字登記。」
  「後來為什麼改變名字登記了呢?」
  「我們那邊假如有單身女客住店,都會十分小心。我向她要汽車駕照看。她拿出駕照
,向我解釋她在躲避,她不要別人知道在此登記。我告訴她只要用真名登記,只要行為良
好,住多少天我都不管,但是只要我發現她行為不檢,就要立即走路。我們經營的是一個
正經場所。」
  「她住下了?」
  「是的。」
  「到什麼時候?」
  「我不知道她真正是什麼時候離開的汽車旅館。但是租金是付到二十號的。我在二十
號上午去查看她房間的時候,門匙是反插在大門外面的,她也已經離開了。她的行李也不
在了。」
  「房租沒欠吧?」
  「那是絕對的」韓太太說:「單身女人,我都是預付才放心讓她們住的,一天也不馬虎
。」
  「謝謝妳,沒有問題了。」路說。
  「有話問嗎?」普法官問鈕律師。
  鈕律師有點迷惑不解,他說:「沒有問題。」
  路克林說:「我現在要請牛海白先生。」
  牛海白是個中年漢子,有點神經質,動作快,身體健朗,他顯然很高興有個出風頭機
會。他把姓名,地址和職業告訴了書記官,期待地轉向副地方檢察官路克林。
  路問:「牛先生。回想一下本月十九號的晚上,到二十號的早上,你住在那裏?」
  「在加利西哥的楓葉汽車旅館。」
  「那晚上,你有沒有起床,從窗內向外望?」
  「有的。」
  「你住幾號屋?」
  「我住一號屋。是靠街的第一幢,也在十二號的正對面。」
  「那一晚,有什麼不尋常事發生嗎?」
  「清晨兩點或三點,我聽到十二號房內有聲音傳出。十二號房的燈亮起,照進我的臥
室。把我吵醒,我非常不高興。」
  「你怎麼辦?」
  「我睜了一會眼,起來。」
  「你看到,聽到什麼?」
  「我能聽到兩個人的聲音,一男一女。他們在爭一件事情。我起床之後聽到男的在說
:『妳一定要離開這裏,妳一身都是危險。妳一定要跟我走,我帶妳去另外一個地方,暫
時離開妳那作家朋友,離開危險。』他又說:『把東西整好,門外車裏見我。把槍交給我
,妳不能帶了槍去墨西哥』。」
  「最後一句話,再說一次。」
  「把槍交給我,妳––」
  「他有說把槍交給我?」
  「是的。」
  「之後如何?」
  「之後他說:『儘快把東西整好。』又說:『妳真笨,把自己混進這種事去。現在開
始,一切要聽我的。我幫妳脫離危險,但是妳自己要離開這個瘋作家才行』。」
  「之後,有什麼事?」
  「之後門就開了,那男人走出來。」
  「你有沒有機會仔細看他一下?」
  「當然有。對門公寓裏的燈光,照得他非常清楚。」
  「你在這個法庭裏,有沒有見到他?」
  「當然,是那位被告。」
  「今日的被告,就是你看到那天從十二號房出來的人?」
  「是我看到的人。」
  「是那位說槍要交給他的人?」
  「是的。」
  「之後又怎麼樣?」
  「之後門關起了,又等了幾分鐘,房裏的燈熄掉,一個我看不清楚的女人,拿了一隻
箱子,一隻手提袋開門出來,站在門口。那男的一直坐在門口的大車裏等候,出來把箱子
和手提袋接下,放在車裏。他們一起開車走了。」
  「有沒有問題要詰問這個證人?」普法官問。
  鈕律師說:「我只有一、兩個問題請教這位證人。」
  「牛先生」鈕律師說:「你能不能確定那男人和女人說話的正確時間?」
  「沒辦法,我不能。我被別人吵醒,當時我有點生氣。事實上,事後我有一個小時不
能入睡。在三點鐘的時候我起床吞了兩片阿司匹靈,所以我知道他們說話是在三點鐘以前
。」
  「你認為,那晚上你看到的人,是今天在這個法庭的被告,顧梅東先生,不會有錯?」
  「絕對沒有問題。」
  「你帶不帶眼鏡?」
  「我看書的時候要帶眼鏡,遠的地方我看得很清楚。這位先生在亮光裏,我看來有如
白天一樣。他站在門口,我看得很清楚。」
  「我詰問完了。」鈕律師說。
  路副地方檢察官說:「報告庭上,我們的提證完畢。我們請求准許把被告以一級謀殺罪
,交上級法庭來審理。」
  我對鈕律師說:「請求庭上延期繼續審理。」
  鈕律師搖搖頭:「那沒有什麼用。我們決定不予辯白。我一向不用這種戰略,在預審的
時候把有利的證據都拿出來。預審沒有陪審團,法官一個人就決定這個人有沒有可疑之點
。現在提證據,等於給檢方看底牌––」
  我打斷他的話,用很低的聲音向他說:「他們目前提出來的全是環境證據,一點真憑實
據也沒有,而且––」
  「別說笑」鈕律師插嘴道:「他們在船宅上找到他指紋。他們已證明兇槍是他買的。他
們已經證明他半夜兩點鐘,去楓葉汽車旅館把槍拿回來。他為的是要保護他的『相好』。
他決定自己去處理這件事。是他殺死那個走私毒販。」
  「顧梅東絕不是這樣一種人」我說:「幫幫忙,請求一下庭上延期繼續!」
  法官說:「各位先生,辯方到底要不要提證申辯?」
  「請求延期半個小時」我說。顧梅東看看我,看看他律師。
  「半個小時延期,不會影響大局吧?」顧對鈕律師說。鈕無可奈何地站起來。
  「我們在進行的程序上有了一點小問題」他說:「請求庭上給我們半個小時的休會。」
  普法官看看他的錶。「本庭暫時休會十五分鐘。」他說:「有十五分鐘的時間,被告和
律師應該可以意見一致了。」
  普法官離開坐椅,退席到法官休息室。
  我把鈕律師和顧梅東拉到法庭的一個死角。別人聽不到我們說話,但是庭警看得到顧
梅東的位置。
  「你沒對我說真話」鈕律師對顧梅東說。顧梅東說:「我只是在一些無關緊要的地方瞞
了你。不要把南施牽進去比什麼都重要。沒錯,我是去過那汽車旅館。我想把槍要回來,
因為我想我會留下來保護南施。但是她告訴我槍不在她那裏了。她把槍給了她作家朋友,
洪國本。」
  「這就把你激怒了?」我問。
  「我是很生氣。我給她這支槍,是為了她的安全。」
  「你就怎麼辦?」
  「我把她帶到墨西加利的露西娜大旅社。給她一間房,把房租付了。我自己回加利西
哥,住在第安薩大旅社。」
  我搖搖頭說:「沒有,你沒有。你開車向北,到了小貨車停車的地方。你說說看,為什
麼你要走進船宅去?」
  「我沒有走進去。」
  「好,就算。發生什麼了?」
  顧梅東沮喪地說道:「我一直沒把實況告訴你們兩個人。我想我應該早告訴你們的。但
是我想要保護自己。」
  「快說」我提醒他:「我們的時間不多。」
  顧梅東說:「我一路向加利西哥來的時候,我的車頭燈照到了路邊的小貨車,拖車和船
宅。正在那時我看到一個人從船宅門跳出來,飛一樣著地,立即向水溝方向拚命跑過去。
他跑了幾碼後我車燈就照不到他了。」
  「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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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1 22:38:39 |只看該作者
  「那大概是清晨兩點。我停車,走到船宅前大聲問裏面的人是否一切沒問題。
  「沒有回音。我敲門。大概這個時候我把指紋留在了門框的左面,為的是穩住自己。
然後我想到這不關我事,我又問了一次,沒有回答。我就開車繼續去加利西哥。
  「我是直接去了楓葉汽車旅館,是找到南施談話,內容也差不多像那個證人所說的。
我帶了南施過境,給她住在墨西哥,我認為這樣會比她住在楓葉汽車旅館安全。我要她脫
離她作家朋友的掌握。」
  「槍怎麼回事?」
  「我是對她說過我要她把槍還給我。我想一個女人帶支槍過境被發現不太好。她告訴
我槍不在了。她交給她朋友阿國了。
  「我承認我很生氣。我為她安全才把槍借給她。當然不喜歡她把槍再轉交給那倒楣作
家朋友。」
  我轉向鈕律師說:「好了。現在要看你單騎救主了。」
  「什麼意思?」
  我說:「除非你能出奇制勝,否則他們會說他是嫌犯,送他去上級法庭審理了。」
  「不管你能做什麼,他的嫌疑逃不掉,他們也已經鐵了心要說他有嫌,要逼他去審理
了。我甚至不想說一句反對的話。硬要我提辯論也不會有用。因為我最多說些陳腔濫調,
說他們除了環境證據什麼也沒有。也許我可以說他們雖有他宅上的指紋,但不能確定指紋
是什麼時候留下的。也可強辯他們雖知道兇槍是什麼人的,但不能證明槍在什麼人手裏,
是幾點鐘開的槍。有什麼用?」
  「你說你的客戶一點希望也沒有?」
  「一點也沒有。」
  我看向顧梅東。「你喜歡這種結果嗎?」
  「老天,當然不喜歡。」顧梅東說。
  「但是你沒有辦法」鈕律師說:「假如他是冤枉的,也冤定了。」
  我說:「你要是進行得對,也就不一定。」
  鈕律師突然厭惡地對我說:「你是不是想教我應該怎樣處理這件案子?」
  我直視著他的雙眼說:「是的!」
  「休想!」鈕律師警告我:「我不知道你在這案子中佔了哪一門,賴老弟。不過我知道
你搞了不少鬼。顧先生看到從船宅裏逃出來的人,會不會就是你呢?」
  「這一點可以放心,我不是他看到的人」我說:「假如你用一點腦子,我們可能有機會
,今天,就是現在,把事情全都解決了。」
  「你瘋了」他告訴我:「打官司定則,預審的時候被告是無能為力的。你詰問證人,儘
可能挖掘出來起訴的檢方知道多少事實。其後,人家怎樣打你,你就怎樣應變,所謂兵來
將擋,水來土掩。」
  「去你的打官司定則」我說:「我是在說一個特別案例,這件案子。你讓他們把顧梅東
定罪,全國報紙都會拿他當頭條新聞。」
  「我們沒有辦法控制報紙」鈕律師說:「這國家新聞是自由的。他們認為來路可靠的新
聞都可以刊登。
  「尤其現在,其中又夾雜了桃色新聞進去。相信過不多久,全國新聞界都會忙起來了
。百萬被告午夜幽會–––」
  我對顧梅東說:「你要不要在這一庭辯白一下?」
  「我只想脫離困境。」他說。
  「現在不是顧梅東要不要,而是我要不要」鈕律師說:「我是律師,我不受客戶干涉,
我目的是為他最後最好利益。賴老弟,我更不受自負可惡的私家偵探干涉。」
  「我不是一個自負可惡的私家偵探」我告訴他:「我是一個非常好的私家偵探。」
  顧梅東在我們兩個人之間看來看去。
  「你要怎麼辦,顧先生。」我問:「你快決定。」
  「我還能做什麼?」顧梅東說:「鈕律師已經決定了。」
  「鈕律師是替什麼人工作的?」
  「怎麼啦––我想他是––他是為我工作的。」
  「我不為什麼人工作」鈕說:「我是自由職業人。我是律師。有案子時別人可以聘請我
。我出庭,用我認為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方法進行。請你不要弄錯,用我的方法。」
  顧梅東聳聳雙肩,無助地向我看看。
  我對他說:「我還是要你自己來判斷,顧先生。我認為我們有辦法把你救出去。相當有
把握,我們能辦到。」
  「我打賭一千比一。」鈕律師說。
  「我現在就拿一百元出來。」我告訴他。
  他生氣地說:「我不知道你做真的賭博。我只是告訴你可能性。你再賭多少錢也沒有用
,因為休庭完畢我就會站起來告訴法官,我們同意法諭可能有罪,讓他們送我們去上級法
庭,在有陪審團情況下接受初審。」
  我看向顧梅東,對顧梅東說:「開除掉他!」
  「什麼?」顧梅東不相信自己耳朵地說。
  「開除他!」我說。
  鈕律師看著我說:「你說什麼,你這個自以為是,一派胡言的狗雜––」
  我看都不看他,向顧梅東說:「他是你的律師。你把他開除了。照我告訴你的方法做,
你可能脫離這困境。」
  「原來你也想做律師!」鈕說。
  「我在建議顧先生怎麼辦,顧先生可以自己做自己的律師。顧梅東,你照我所說的去
做,我們可以自由回家。」我說。
  顧梅東猶豫地愣在那裏。
  法官休息室門打開,普法官走出。法庭監守官促使法庭靜肅。我們大家歸位,先站起
,法官坐下後大家才坐下。
  「很好!」普法官開口:「我們回到民眾公訴顧梅東的案子。被告要提什麼辯白嗎?」
  「開除他!」我對顧梅東說:「現在!」
  顧梅東突然做了一個決定。他站起身來說道:「庭上,我要自己做自己的律師。」
  普法官給他弄糊塗了,副檢察官轉向看我們,好像我們是一群瘋子。
  「你要解雇你的律師?」法官問。
  鈕律師一把夾起他的公事包,說道:「用不到解雇,這案子我不幹了。」
  「等一下,等一下」普法官說:「法庭沒有同意前你不能不幹。」
  鈕律師猶豫地說:「我不要這個當事人了。我受不了他,更受不了他那自負可惡的私家
偵探。」
  「你先控制一下情緒」普法官說:「顧先生,請你說是怎麼回事?」
  「我要有所辯白,我要處理自己的案子。」顧梅東說。
  「你要解聘你現在的律師?」
  「我要解聘他。」
  普法官看向鈕律師:「你也想離開這案子?」
  「我離開這案子。我已經離開這案子了。我要離開。我和這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普法官嘆了一口氣。「好吧」他說:「庭諭:被告准許自己做自己的律師,為自己辯護
。」
  「現在,顧梅東先生,你要不要請什麼證人?」
  「請洪國本。」我低低向他耳語。
  顧梅東看看我,看看正在昂視闊步走出去法庭的鈕律師憎恨的背。
  「我請洪國本做我第一個證人。」他說。
  洪國本蹣跚地走向前來,把右手舉起,但是全身的筋骨都在酸痛。顧梅東低低問我:「
我問他些什麼?」
  「坐我邊上」我說:「照我告訴你的問題問他。」
  洪國本宣誓的時候,我向顧耳語道:「問題要短,儘量讓他講。你第一個問題是問他有
沒有見過這支槍,民眾證物二號。把槍放進他手中,但如他說有,就問他最後一次見到是
什麼時候。儘量叫他講話。」
  顧梅東笨手笨腳有如一個人第一次下場溜冰,滑雪。他錯亂地說:「請把手槍給證人看
看,我要問他以前有沒有見過這支槍。」
  「目的是什麼呢?」普法官問。
  顧梅東看看我。
  我說:「我們想查明,這支槍怎麼會到田裏去的?」
  顧梅東把我的話轉傳給法官。
  「很好」法官說:「我認為這是被告合宜的防禦,何況檢方對這問題已經開了一個端。
請證人回答這問題。」
  「我以前見過這把槍。」國本說。
  「什麼地方?什麼時間?什麼情況下?什麼時候離開他手上?」我告訴顧梅東。
  「你什麼時候見過它?」梅東問。
  「我在––我想我在十七號見到它。」
  「什麼情況下你拿到它的?」
  「白南施把它交給我的。她告訴我––」
  「等一下」路克林說:「我們反對道聽塗說。」
  「反對成立。」普法官說。
  「這支槍最後什麼時候還在你手裏?」
  「十九號黃昏我把它弄丟了。」
  「你怎麼會弄丟的呢?」
  「布袋把它從我手中搶了去。」
  顧梅東看看我。
  「誰是布袋?」我向他耳語道。
  「誰是布袋?」他說:「都告訴我。」
  洪國本說:「我在追蹤一批毒品走私。這支槍暫時在我身上。我從聖飛利跟了毒品上來
。我還以為我蠻聰明。
  「我不知道有一輛車反盯在我的後面。當我們到了拉被塔附近,後面的車追上我,逼
我向路旁,前面的小貨車又停了下來。
  「開後面追蹤車的人顯然是個過氣拳師。因為另外一個人叫他『布袋』。布袋修理了
我。我想拿出槍來對付他。但是開小貨車的––我相信是舒愛迪––制住了我。」
  「叫他繼續。」我告訴顧梅東。
  「說下去。」顧梅東說。
  我輕輕告訴顧梅東:「每次他停下來,就叫他繼續。」
  國本說:「他們真的把我揍慘了。黑眼圈就是這樣來的。鼻子出血了,嘴唇破了。襯衫
上都是血,修理終了時我的樣子非常不好看。」
  「說下去。」顧梅東說。
  「他們是把我拖下車整我的。他們把我綑綁起來,用的是一種又細又牢的釣魚線,又
把我拋回車去,只是這次在後座。他們把我車子連我一起沿了一條小路開下去。把我的嘴
也塞起來。把我拋在路邊。」
  「說下去。」顧梅東說。
  「他們拿走了那支槍,那個叫布袋的拿走了那支槍。」
  「說下去。」顧梅東說。
  「這差不多是全部的了。」國本說:「除了––我想大概早上七點鐘––八點鐘吧,有
位好心的墨西哥男人,他的名字叫荷西.卡派拉,經過看到我車在路旁。他停車查看一下
,見到我被綑起來,嘴裏還塞了東西。是他把我解開來放我出來的。那個時候我幾乎已經
半死了。荷西.卡派拉把我帶到他家裏。他們給我咖啡,蛋和墨西哥早餐。又叫我好好睡
了個飽。過了一下,荷西把我送回停車的地方。我自己開車離開。走過一個路旁飯店,我
進去喝啤酒。賴唐諾和白南施就是在那裏找到我的。」
  「問問他,他是不是很痛,不能活動。」我說。
  「你是不是很痛,身體活動不方便?」顧梅東問。
  「當然很痛。我的肋骨幾乎被踢凹進去了。我今天比他們揍我那天還要痛。我不但眼
圈黑了,我想我肋骨斷了。」
  「叫他給我們看身上的傷痕。」我向顧梅東耳語道。
  「你能給我們看身上的傷痕嗎?」顧梅東問。
  國本向他指指自己的黑眼睛。
  「看他肋骨,身側,要看身上的。」我告訴顧。
  「其他的傷痕」顧梅東說:「身上哪裏有其他的傷痕?」
  國本輕輕地把手扶向他自己側面說道:「到處都有。」
  「給我們看。」我說。
  「給我們看。」顧梅東依樣地說。
  「什麼意思給你們看?」國本問道。
  「把你襯衫撈起來。」我耳語道。
  「把你襯衫撈起來。」顧梅東說。
  洪國本看著我們,突然眼睛中出現驚慌。「我不願意在大庭廣眾之下脫衣服。」他說。
  「只要給我們看看什麼地方打青打腫了」我耳語道:「給我們看看上肢有沒有一塊黑青
,給我們看身上任何地方,任何一塊外傷––一樣說好––青的紅的都可以。」
  顧梅東口吃地說:「給我們看你身上,給我們看有沒有一塊紅的或黑的。」
  「我不一定要聽你的。」洪國本說。
  顧梅東僵住了,好像進了死巷子。
  「說他在說謊」我說:「說他身上根本一處傷也沒有,所以無法找一處給我們看。請庭
上找個醫生來檢查。」
  顧梅東把手指插進頭髮裏,把頭髮向後攏幾下,說道:「庭上,請個醫生檢查一下好嗎
?這個人身上根本沒有傷。」
  「他一定會有的。」普法官說。
  「他在說謊。」顧梅東說。
  「等一下」路克林說:「你不能責難你自己的證人。我不願意對一個自己在為自己辯護
的人,太講究技巧問題,但是我必須保護民眾的權益。你不能責難你自己的證人。」
  我說:「問法官他要不要知道本案真相。」
  顧梅東這次做得很好。他說:「到底庭上你想不想知道本案的真相?」
  普法官看看惶惶不安的洪國本,猶豫著。
  「等一下」路克林說:「本案到底是由什麼人來審理?那私家偵探到底在搞什麼鬼?賴
唐諾又不是律師,他和本案毫無關係,他根本不應該在庭裏。」
  洪國本再也受不住了,他跳下證人席,像隻受驚的兔子一樣逃出法庭的側門。
  「不要給他跑了。」法官向法庭監守官大聲喊著。
  他們沒有來得及阻止他,他已經逃出房間了。
  我看向法官,說道:「報告庭上,這證人身體恢復得很快,是嗎?」
  普法官從上面向下看著我,想要叱責我,突然微笑著說:「說的也是。」
  「我建議警方應該發出一個全面通緝令,把這個人捉回來。有個黑眼圈應該很容易捉
到。」我說
  「但是這個賴唐諾根本沒有資格在本案發問題。」路副地方檢察官反對道。
  普法官向他笑笑道:「沒有錯,路先生。但是本庭是有資格發問的。本庭還有很多有趣
的問題,正想請教這位證人呢。」
  庭警在法院的大門口捉住了往外逃的洪國本。把他送回了法庭。
  普法官說:「年輕人,你本來是在證人席上的。現在,請你馬上回到該去的地方,聽我
說幾句話。
  「據我看起來你可能和一件刑案有了關連。本庭必須提醒你,你是可以不開口的。你
有權一句話也不說。任何可以入你以罪的問題都可以不回答。甚至現在開始,一句話也不
說,也是你的權利。你另外也有權請個律師替你處理一切程序和代你發言,如果你沒有錢
請律師,法院會給你指定一個義務律師。但千萬不可以再站起來像剛才一樣,想要逃走。」
  「現在,你有什麼決定?」
  洪國本在坐位上扭動一下,沒有開口。
  「本庭準備傳一個醫生來檢查你一下,你要不要先請好一個律師?」
  國本說:「我什麼都說出來也許會輕鬆一點。我也是被逼的,這事實上是個自衛。我相
信要是我再像過去幾天那麼愚蠢,最後恐怕真的會面對謀殺的控訴了。」
  「講不講一切都是由你自主的。」普法官說:「但是身體檢查是一定要執行的。」
  國本開始吐實。話只是不斷地自他口中吐出。他說:「我知道毒品走私即將過境。我知
道一個人開毒品車上來,會和一個過境後開探路車的人會合,時間是傍晚七點鐘,地點是
蒙地卡洛餐廳。我約好我女朋友同時同地見面。
  「那天突然下雨了。車子都誤時了。我跟了他們過了邊境。那時車裏已經有兩個人了
,一過邊境,其中一人取一輛探路車繼續向前開。小貨車,拖車及船宅就經過加利西哥市
區後停在路旁。
  「我所要的情節都收集全了。真是太棒的一篇報導。但是還缺最後一環,我要看他們
把船宅弄去哪裏。我後來知道,探路車見到了路障和臨檢,所以船宅就暫停路旁。
  「我找了一個能觀察船宅的位置。那一晚下著雨。我等了又等。小貨車的駕駛已進了
船宅,我想他睡了。
  「我太自信了。我實在大魯莽了。我阻不住自己的慾望,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得到。我
沒有小貨車的牌照號碼。船宅比拖車大,小貨車的牌號不容易見到。我以為駕駛小貨車的
人已經在船宅裏睡著了,我偷偷向前,想要得到小貨車的牌號,結果自投羅網。那個駕駛
不知什麼時候發現了我,突然開門,手裏拿了支槍,把我逼進船宅去。
  「我知道,不是他就是我。他還不太清楚我是幹什麼的。我從他言行看得出來,他並
不認為我是警察。他想要知道我偷偷摸摸地想要什麼。我趁他不備把自己的槍拿出來,叫
他不要動,我緊張得要命。我曾等也許十分之一秒鐘,看他要對我怎麼樣。他開槍了。假
如警方仔細找找船宅的前半部,會在什麼地方找到一個彈孔、彈頭的。
  「我差不多和他同時發射,他落空了,我沒有。
  「我慌得要命,我拿了他的槍,把它放在我口袋裏,兩個小時之後我把它拋掉了。我
拿了我的手裏,顧梅東的槍,跑下去到我停車的地方,看了一下,就跑到排水溝邊上,盡
可能用力把槍拋過水溝去。
  「當時,我應該去報警的。但是我要仔細想想,我開車過了邊境一路在想怎樣可以脫
出這場大禍。整夜我都在車裏。最後,一清早供應漁具的店開門時,我買了些釣魚繩子,
把自己綑起來,當然先把車停在一定會被人發現的路上。假如太久沒有人救我,我會自己
鬆綁的,我以為用這個藉口,可以製造一個時間證人,騙的過去的。
  「我自己向自己眼睛用力打了一拳,也把鼻子打出血來,使被人修理的情節逼真一點
。我沒有想到別人會看我身上有沒有傷的。
  「賴唐諾在旅社裏不斷的引誘我到游泳池去,我就知道我的故事裏還有缺點。我知道
有人要看––無論如何我不希望大家認為這是謀殺,我確是自衛。」
  普法官低下頭,看向宓善樓:「不知道警官們有沒有仔細搜查過那船宅,有沒有在船宅
的前半部看到什麼彈痕?」
  「船宅裏沒有彈孔,庭上」善樓說:「但是有一隻沙發墊子,上面有一個孔。我們沒有
把墊子拆開來看裏面有沒有彈頭。」
  「你們最好馬上去拆開來看看」普法官說。然後又好像受了冤一樣的,加了一句:「就
我看來,這件案子警方的工作,不夠水準。」
  「這個人我就交給檢察官看守起來。控訴顧梅東的案子撤銷。」
  「退庭。」
  普法官自寶座起立,法庭裏一片囂亂。一群記者搶著優先跑出庭去。大概都是去找最
近的電話亭的。
  我向顧梅東看看,說道:「恭喜你。」
  這傢伙一把把我擁抱住,我還真怕他會吻我哩。
  花了半個小時,才把記者們打發掉,兩個人回到我的車子前。我一直教顧梅東向記者
說「不作批評」,記者們最後才真的放棄,但是電視記者的鏡頭始終還是對著我們。
  終於在最後,他們都散了,我們自由了。
  我交了一張公路圖給顧梅東。
  「這是什麼?」他問。
  「一張地圖,一張南下厄爾高爾福的地圖。」
  「厄爾高爾福?那裏有什麼?」
  「白南施。」我說。
  「為什麼她會在厄爾高爾福?」
  「因為只有這樣,你南下找她的時候,記者不會跟蹤你––假如你小心一點的話。之
後,你可以在下個禮拜的第一天到我們辦公室來,來結帳。」
  他看著我,突然開了竅。抓住我的手,很用力,很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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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1 22:38:41 |只看該作者
【第十六章】

  柯白莎有點像吃了生米飯,把她的辦公椅當作搖椅,前後搖來搖去。眼光有如手上的
鑽石一樣硬。
  「顧梅東先生,你要聽我講」她說:「你應該可算是個大人物。你當然見過世面。
  「什麼意思,你跑到這裡來,騙得我們團團轉,說是要找洪國本,其實你心中想要的
是他的女朋友?」
  顧梅東不舒服地蠕動了一下。
  「我聽到過有的時候私家偵探社會倒過來勒索自己的客戶」他說:「所以,我隱瞞了一
點我的背景。我絕對不能使我的名字,和白南施有任何牽連。假如我當時告訴了你們––
我真正要什麼––我自己就一點退路也沒有了。」
  「所以」白莎說:「你假裝眼高於頂。老實告訴你,我最討厭你的是,你走進來,先要
把我們壓低一點,顯顯你的威風。假裝你對我們偵探社不熟悉,假裝賴唐諾個子太小,不
堪重任,假裝我不好,因為我是女人。
  「把你支票本拿出來,顧梅東先生,讓我也叫你難受一下。」
  「妳答應過我們有一定的出差費––」顧軟弱地說道:「我會加多給妳沒錯,但是––」
  白莎的坐椅突然向前停住,把兩個手肘靠在辦公桌上,目光閃爍地看向顧梅東。「事
實上,你騙了我們,我們多走了很多不必要的路,你把賴唐諾引進了非常危險的局面。你
––」
  「知道,知道,我都知道。」
  他說:「我準備額外付一點點錢。」
  「多少錢?」
  「我永遠會記住賴唐諾給了我最好的打官司建議」顧梅東說:「為了這樣我要付點獎金
。」
  顧梅東長長吸一口氣。「我要你們完全不開口」他說:「我的目的一個字也不能洩露出
去。我要完全的保密。」
  「多少錢?」白莎問。
  顧梅東伸手進口袋,取出一張早就開好的支票。「我開了一張一萬元的支票。」他說
:「我交給妳算是出差費和獎金。」
  白莎的下巴垂下。嘴巴張了開來,兩雙眼睛搧呀搧的眨了好幾下。
  「他奶奶的。」她說。
  然後,亮光一閃,那是她帶了鑽戒的手,攫住了那張支票。
  「有一點不能不告訴你們」顧梅東說:「我現在的人生觀和生活方式已經全部改變了。
我討厭在人造的環境下過日子,整天錢,錢,錢。
  「現在開始我要培養我先天賦予的能力。總之,我要完全改變我自己。我已經有了個
新地址了。那是皮靈街八百一十七號。我要遷進洪國本空出來的公寓去。」
  這傢伙面有喜色地向著我們發光。
  白莎把支票對摺,說道:「他奶奶––不對––他奶奶的奶奶。」
  顧梅東微笑道:「不要以為妳老了。穿上比基尼,把妳帶到厄爾高爾福,一樣可以享受
日光浴。」
  我走過去,這次是我握住他的手,很用力,很用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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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集並無中譯版,所以暫以第二十九集為此系列的完結)
《柯賴二氏系列完結》這個帖不只是為了現在的會員,也是為了對於"現在的"我來說是未來會員的"現在"會員而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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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系列:  地海系列一 地海巫師   

《 本帖最後由 edvx 於 2011-3-22 00: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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