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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敘述:
我是個室內設計師.
當初幾年前有一個案子,因為老闆跟屋主有土地合作的關係.
老闆以不收費用的方式幫該屋主作室內裝修.
如今他們兩因合作關係破局,2年後的今天.
老闆要求他支付當初的裝修費用,約3百萬左右.
但該屋主不願意支付,並避不見面.(老實說,換作是我...我也不願意支付 )
可是該屋主先前有委託第三人來公司談付款的事(不只價錢喬不攏,老闆也不願意第三人出面談這件事,這我就無法介入了)
但老闆也說了,他並不是真的要他付這筆錢.
我想應該只是因為他們的關係破局,故意要弄他的.(我的推測).
所以老闆就交代我,要我帶幾個人(當初施作的工班)
去該處追討該款項...
簡單來說就是去給他施壓.並要求我幾個禮拜就去帶人去關心一下...
第一.工班也不會願意花時間去做這種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當然我不找到願意陪我去死的人.
第二.到時候出了甚麼事,法律責任上我又逃不了關係.
第三.追討這件事應該也不是我一個室內設計師該執行的業務範圍.
第四.加上許因考慮的因素,也無法很性格的說離職就離職.
基於以上種種,我真的不願意去執行這件工作,但又不知該怎麼處理.
但老闆態度又很強硬.
我真的覺得很煩~又沒有人可以討論~不知道該怎麼辦.....
有沒有人可以給我一些意見或法律相關的諮詢~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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