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就已知道先生的個性較為被動.
只是當時,在有些[騎虎難下]的情況下,還是決定嫁給他.
婚後的生活,多采多姿與多災多難交織著.
就這樣,悄悄的過了十三個年頭.
結婚之前,我是不會開車的.
那時,先生告訴我:[妳不用學開車,我偶爾可以載妳上下班].
結婚之後,我依然不會開車.
這時,先生告訴我:[妳去學開車,我們可以合資買一台新車].
我聽了,沒說話,卻感到有些好笑.
就這樣,看似相安無事的過著婚後生活.
而,在兩個孩子相繼出生之後,
我終究去學開車了,也買了一台八百西西的小車.
會去學開車,是拜先生所賜.
只因,他總是不耐煩的在半夜載孩子掛急診.
兩個孩子,在上小學之前,常半夜發燒到醫院掛急診,
此時,如果把先生叫醒,他會非常不耐煩.
他總是一邊開車一邊罵,且時速在八十以上........
終於,我去學開車了,且是這樣的情形下.
爾後,若是小孩半夜生病,我就自己開著車載小孩去醫院,
我再也不叫他,雖然沿路上,我的淚水不斷......
這是多年前的事了.
偶爾想起,還是有些感慨.
寫這篇文章,只是想表達一些想法.
婚,是自己要結的.
既然選擇婚姻,就不要輕言放棄.
婚前就已知道的事(缺點),就別認為婚後能改變.
能改變的只有自己,如果你仍想繼續這樁婚姻的話.
《 本帖最後由 宇婷 於 2011-5-30 09:3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