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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菩薩本願經】 利益存亡品第七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地藏菩薩本願經】 卷中 利益存亡品第七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提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出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於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若得遇善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復相扶持。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歷。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繙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 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祭拜。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譬如有人。從遠處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今。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 世尊。我觀閻浮提眾生。但能於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 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大小。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分。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 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報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道業。未齋食竟。及營齊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為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
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作禮而退。
地藏菩薩本願經 卷中
利益存亡品第七 竟 下續 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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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向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復以此功德 普迴向現世 已逝世父母 及累世父母 怨親債主等 一切諸有情 重罪皆消滅 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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