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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拍違規?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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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8 01:49:08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看到新聞報導說有越來越多人用行車記錄器檢舉違規,再從中獲得酬勞
各位覺得這是好現象嗎? 雖然說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不過我還是覺得這樣不太好
因為如果隨便都能檢舉違規,那警察是不是能裁掉一些人以減少開支?
反正有民眾會檢舉就好了阿!
警察偷拍違規都會被抗議了,為什麼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就不會被抗議?
我不知道有人在拍應該就算是偷拍吧!
現在行車記錄器的實際功用已經和當初設計時有出入了
已經不是用來保障自身權益了
我是覺得這樣不好啦!
各位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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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6 00:10:16 |只看該作者
本人就被偷拍 亂丟煙蒂...雖然這是本身不對...

問題是 你是條子嗎? 是條子我也照樣丟...因為我不知道會被偷拍阿 是吧

重大情節 你在PO上網或檢舉嗎...難不成想把買紀錄器的$ 靠檢舉賺回來??

座天使(七級)

獨孤九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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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1-4-4 00:45:27 |只看該作者
我們國家的政客做了一件很蠢的事.......就是立法通過了那個抓扒子法案...(個資法其中的人肉搜索除罪化).....
當初的立法主張立意很好......為充份能保護弱勢及抑止不良風氣...維護治安.
但是這些人沒有想到一件事........証據是能製造的.証據也能佈局設計的.....當全民起而效之的時候...也代表了私刑時代的來臨.
為什麼呢?
如果某甲和某乙有嫌隙....某甲設局製造對某乙不良的社會案件,經過媒體渲染後變成一個全民關注的案子.但是當法律介入調查後,某乙實際犯行並非如媒體渲染的誇大,因而從輕量刑.當全民期待差生重大差異時,再經媒體刻意化挑逗社會情緒.便會有激進份子,認定國家法律已不彰,便會開始自己報行所謂的正義感...對嫌疑人動以懲罰性私刑....再者;當檢舉案件比例增多時,如果有被檢舉人心生不滿,透過某種關係或管道,取得檢舉人資料而報復.........等等.....
我們國力將如江河日下.....逐漸衰微..........
別以為我危聳聽,這一天將會很快到來....因為從恐龍法官探究社會沸騰的情緒.....我們將知道...不久將來....私刑的時代便來臨.
如果你不知道你是誰,那就趕快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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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1-4-1 00:29:58 |只看該作者
奉公守法哪會怕他去拍啥然後被檢舉~~
自己本身違規就是要檢討了而不是埋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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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1-3-30 11:43:06 |只看該作者
全民公敵處處有行車紀錄器好可怕

主天使(六級)

大 摳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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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1-3-28 22:31:11 |只看該作者
現在幾乎是10輛車有8輛裝行車紀錄器了~每每從電視新聞上看到
有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到了有客運逆向行駛的,有肇事逃逸的,有超高超載的...
等等..太多太多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脫序的事情!!
因為現在的駕駛人都缺乏開車道德了!才會有這些事件層出不窮~
我想這樣應該會多少有警惕作用吧!!(心理安慰)
勞心勞力為家計~
                          作業安全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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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1-3-27 22:25:22 |只看該作者
真的是這樣子

人常常因為一時的方便

或者是趕時間造成大家的不便

而很容易就違規了

感覺上有了這些愛檢舉的人士

似乎開車上路就多了一份壓力

不過話說回來

也趁這個幾乎快要人車一台行車記錄器的時候

好好調整一下自己不好的行車習慣吧

這樣馬路也會多了一份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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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1-3-25 09:30:55 |只看該作者
行車記錄器原本是利益良善的東西,
但是有些人就是居心叵測亂用一通
還檢舉,有那個閒工夫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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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4 07:59:48 |只看該作者
此風不可長
故意開慢引誘他人犯罪
在來從中獲利
立法院應該要立法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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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1 14:25:4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ilsonKANE 於 2011-3-20 17:34 發表
如果是檢舉亂丟菸蒂亂丟垃圾的話,我確定是可以拿到酬勞的
之前新聞有說有人靠這個月入二十萬
對~出發點一定是保障自己利益
可是如果是用來檢舉的話不就是變相的偷拍嗎?
在路上所有的照相機和攝影機如果會用來開罰單
...



依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之規定「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以「針孔攝影機」偷拍「他人之非公開之活動」﹐就可能構成前述罪責。


先不用急著解釋這段文字
一個訴訟案件要成立   需有原告和被告
你連誰偷拍你都不知道了    那你要告誰??

更何況違規的行為就已經違法在先了    要如何反告檢舉的人?
你有聽過小偷闖空門   被屋主當場捉到    然後限制他的行動
然後小偷反告屋主防害人身自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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