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6-22
- 最後登錄
- 2021-11-14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
- 閱讀權限
- 20
- 文章
- 46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我認識一個女孩,五六年前認識的。大我五歲
那時候,她用她所有的青春、所有的熱情,愛著一個男人,一個不愛她的男人。一個連哄一下她都不肯,但是又跟她在一起的人渣男人。
後來,她不顧眾人勸阻,為他生了個孩子。以為這樣能挽回些什麼,但於事無補。
然後,我不敢再見她。幫不了什麼,有一天她說需要心理輔導,好像得了憂鬱症。
不敢想像,這麼多年,她一個人帶著孩子,沒工作也沒收入,過的是什麼日子。
如果愛情從一開始就判了死刑,還要繼續,那最後可不就是絕望嗎?
從一開始,你就知道那個人不是你的;從一開始,你就知道他有家;從一開始,就看得出來啊!為什麼還要發展下去,為什麼還要沉淪下去,然後,在受傷之後說:我對愛情,對男人,已經絕望了。
這樣還怎麼愛,還堅持什麼?
年少無知的時候,可以受傷,可以悲傷。但是,總得長大,總得明白愛不是折磨,不是拯救,不是有痛才有愛。
那麼多為情所困而流淚,為愛所傷而心痛,空空發呆、喝酒買醉的時間,生活中, 除了愛情,還有很多很多別的事情。不要以為沈溺在所謂的愛情裡,就可以對別的事情都不負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