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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黑明融 於 2015-5-21 07:51 編輯
儒教聖典.十三經之周易(易經)第02卦坤為地
上經30卦
【第 2 卦】 坤 坤為地 坤上坤下
● 上六:戰龍于野,其血玄黃。
● 六五:黃裳,元吉。
●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 初六:履霜,堅冰至。
用六:利永貞。
【本文】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従王事,無成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従王事],知光大也。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於野],共道窮也。
用六,利永貞。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従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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