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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黑明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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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軍事] [蔡東藩]民國通俗演義(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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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4 15:43:41 |只看該作者
第九回     袁總統宣佈約法 唐首輔組織閣員



  卻說南京參議院,既得袁世凱電誓,遂公認他為大總統,又循例致詞道:
  共和肇端,群治待理,仰公才望,畀以太阿。篳路藍縷,孫公既開其先﹔發揚光大,我公宜善其後。四百兆同胞公意之所托,二億里山河大命之所寄,苟有隕越,淪胥隨之。況軍興以來,四民輟業,滿目瘡痍,六師暴露,九府匱竭,轉危為安,勞公敷施。本院代表國民,尤不得不拳拳敦勉者,《臨時約法》七章五十六條,倫比憲法,其守之維謹!勿逆輿情,勿鄰專斷,勿狎非德,勿登非才。凡我共和國五大民族,有不至誠愛戴,皇天後土,實式憑之。謹致大總統璽綬。俾公令出惟行,崇為符信,欽念哉!
  先是各省代表會,組織臨時政府,曾議組織法大綱,共四章二十一條,此次軍事告竣,應酌量修改,較前詳備。向來中國史上,並沒有民主政體,可以仿行,一旦創造起來,毫無依據,只好查照外洋的共和國,做了藍本,參互考訂。目下外國共和,要算法、美兩國,制度最良。法國的法制,內閣分設各部,推老成碩望的人物,做內閣總理,負全國行政上的責任,總統是沒有大責任的,政法家稱他為內閣制。美國的法制,內閣也由各部組成,只是沒有總理,要總統自擔行政上的責任,政法家稱他為總統制。為一般國民輸進普通法律知識。南京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採用美國制度,因為鄂軍起義,各省聯絡,與美利堅十三州聯合抗英,是差不多的形勢,所以南京臨時政府,不設內閣總理,專歸總統擔負責任。到了南北統一,須建為單純的國家,美制殊不相合,乃改彩法國的內閣制度,一來好集權中央,二來好翼贊元首,實欲箝制老袁,所以利用法制。大家視為良法,所以前次電約六款,已有擬派國務總理的條件。連前回條件中文亦補釋明白,義不滲漏。且因袁總統就職在即,各議員協力修改,斟酌了二三十日,經兩三次屬草,方將全案修成,共得七章五十六條,函達老袁,老袁並無異言,此時只好承認。即於就職第二日,宣佈出來。全文如下: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三條,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 第四條,中華民國,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
  [[第二章 人民]]
  第五條,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第六條,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項之自由權:(一)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二)
  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三)人民有保有財產及營業之自由﹔(四)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五)人民有書信秘密之自由﹔(六)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七)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第七條,人民有請願於議會之權。第八條,人民有陳訴於行政官署之權﹔ 第九條,人民有訴訟於法院,受其審判之權﹔ 第十條,人民對於官吏違法損害權利之行為,有陳訴於平政院之權﹔ 第十一條,人民有應任官考試之權﹔ 第十二條,人民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第十三條,人民依法律有納稅之義務﹔ 第十四條,人民依法律有服兵之義務﹔ 第十五條,本章所載人民之權利,有認為增進公益,維持治安,或非常緊急必要時,得依法律限制之。
  [[第三章 參議院]]
  第十六條,中華民國之立法權以參議院行之。 第十七條,參議院以第十八條所定各地方選派之參議員組織之。 第十八條,參議員,每行省、內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選派五人,青海選派一人,其選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參議院會議時每參議員有一表決權。 第十九條,參議院之職權如下:(一)議決一切法律案﹔(二)議決臨時政府之預算決算﹔(三)議決全國之稅法幣制及度量衡之準則﹔(四)議決公債之募集及國庫有負擔之契約﹔(五)承諾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四十條事件﹔(六)答復臨時政府咨詢事件﹔(七)受理人民之請願﹔(八)得以關於法律及其他事件之意見建議於政府﹔(九)得提出質問書於國務員並要求其出席答復﹔(十)得咨請臨時政府查辦官吏納賄違法事件﹔(十一)參議院對於臨時大總統,認為有謀叛行為時,得以總員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員四分三以上之可決彈劾之﹔(十二)參議院對於國務員認為失職或違法時,得以總員四分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員三分二以上之可決彈劾之。 第二十條,參議院得自行集會開會閉會。 第二十一條,參議院之會議,須公開之,但有國務員之要求,或出席參議院過半數之可決者,得秘密之。 第二十二條,參議院議決事件,咨由臨時大總統公佈施行。 第二十三條,臨時大總統對於參議院議決事件,如否認時,得於咨達後十日內聲明理由,咨院復議。但參議院對於復議事件,如有到會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仍執前議時,仍照第二十二條辦理。
   第二十四條,參議院議長,由參議員用記名投票法互選之,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之半者為當選,第二十五條,參議院參議員,於院內之言論及表決,對於院外,不負責任。 第二十六條,參議院參議員,除現行犯及關於內亂外患之犯罪外,會期中非得本院許可,不得逮捕。 第二十七條,參議院法,由參議院自定之。 第二十八條,參議院以國會成立之日解散,其職權由國會行之。
  [[第四章, 臨時大總統副總統]]
  第二十九條,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由參議院選舉之,以總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 第三十條,臨時大總統,代表臨時政府,總攬政務,公佈法律。 第三十一條,臨時大總統,為執行法律,或基於法律之委任,得發布命令,並得使發布之。 第三十二條,臨時大總統,統率全國陸海軍隊。
   第三十三條,臨時大總統,得制定官制官規,但須提交參議院議決。 第三十四條,臨時大總統,任命文武職員,但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大使公使,須得參議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條,臨時大總統,經參議院之同意,得宣戰媾和,及締結條約。 第三十六條,臨時大總統,得依法律宣告戒嚴。 第三十七條,臨時大總統,代表全國,接受外國之大使公使。 第三十八條,臨時大總統,得提出法律案於參議院。 第三十九條,臨時大總統,得頒給勛章,並其他榮典。 第四十條,臨時大總統,得宣告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但大赦須經參議院之同意。 第四十一條,臨時大總統,受參議院彈劾後,由最高法院全院審判官互選九人,組織特別法庭審判之。 第四十二條,臨時副總統,於臨時大總統因故去職,或不能視事時,得代行其職權。
  [[第五章 國務員]]
  第四十三條,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均稱為國務員。 第四十四條,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負其責任。 第四十五條,國務員於臨時大總統提出法律案,公佈法律,及發布命令時,須副署之。 第四十六條,國務員及其委員,得於參議院出席及發言。 第四十七條,國務員受參議院彈劾後,臨時大總統應免其職,但得交參議院復議一次。
  [[第六章 法院]]
  第四十八條,法院以臨時大總統及司法總長分別任命之法官組織之。法院之編製,及法官之資格,以法律定之。
   第四十九條,法院依法律審判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但關於行政訴訟,及其他特別訴訟,別以法律定之。 第五十條,法院之審判,須公開之。但有認為妨害安寧秩序者,得秘密之。 第五十一條,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上級官廳之干涉。第五十二條,法官在任中不得減俸或轉職,非依法律受刑罰宣告,或應免職之懲戒處分,不得解職。懲戒條規,以法律定之。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約法施行後,限十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其國會之組織及選舉法,由參議院定之。 第五十四條,中華民國之憲法,由國會制定,憲法未施行以前,本約法之效力,與憲法等。 第五十五條,本約法由參議院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或臨時大總統之提議,經參議員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員四分之三之可決,得增修之。 第五十六條,本約法自公佈之日施行。
  約法頒布,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當然廢止。袁總統遂依約法第四十三條,任命國務總理,組織新內閣。當下留意選擇,擬將國務總理一職,任用唐紹儀,可見唐是老袁心腹。惟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總統任命國務員,須得參議院同意,袁總統不便違法,遂電致參議院議決。參議員聞任唐紹儀,多半贊成,當即通過,電復袁總統。袁即任唐為國務總理。唐亦直任不辭,當奉袁總統命令,由北京至南京,組織國務院。唐忽提出修改官制,擬易九部為十二部,除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七部,仍然照舊外,獨分實業為三部,一是工業,一是商業,一是農林,交通卻分作兩部,一是交通,一是郵電。郵電即交通之二大部分,如何分析。兩部分做五部,本來是沒甚理由,不過南北統一,兩方統有要人,各思壟斷部職,仍然不脫升官發財的思想,如何改良政體?唐紹儀身為總理,不能單顧一方,反弄得左右為難。他於沒法中想了一法,便擬添置幾個部缺,位置南北人員。況提出官制,必須經過參議院議決,倘或議員反對,當然不能成立,自己亦可援為口實,免多怨望,這也是唐總理取巧的方法。開手便想取巧,如何辦得美善。果然參議院不能通過,只准分實業為兩部,一部是工商,一部是農林,郵電仍並入交通部,不必分離。自是九部改作十部,三月二十九日,唐紹儀蒞參議院,宣佈政見,並提出各部總長名單,請求同意。各議員取單公閱,但見上面開著:
  外交總長陸征祥 
  內務總長趙秉鈞 
  財政總長熊希齡
  陸軍總長段祺瑞 
  海軍總長劉冠雄 
  司法總長王寵惠
  教育總長蔡元培 
  農林總長宋教仁 
  工商總長陳其美
  交通總長梁如浩
  這十部總長名單內,只有蔡長教育與前相同,王寵惠尚是舊閣人物,惟改外交為司法,其餘一律易人。段祺瑞、劉冠雄、趙秉鈞,純是袁系人物,當然是老袁授意。陸征祥素無黨派,熊希齡屬新組的統一黨,詳見下文。宋教仁、陳其美兩人與蔡、王向系同志,均入同盟會。唐紹儀本屬舊官僚派,因思想頗趨文明,前次南下講和,與同盟會中人,頗相融洽,至組織內閣時期,又新加入同盟會,時人遂稱他為同盟會內閣。重要位置,俱屬袁系,稱為同盟會內閣,實不副名。嗣經參議院投票表決,只有梁如浩未得同意,餘均多數贊同。
  唐遂退出參議院,即日馳電北達。次日,即由袁總統正式任命。各部俱已得人,交通總長一缺,尚屬虛位,暫命唐總理兼署。唐內閣算完全成立了。那時第一次臨時總統孫文,應該踐約辭職,便於四月初一日,親至參議院,行解職禮,自然又有一番宣言。小子有詩贊孫中山云:
  功成身退不貪榮,讓位非徒踐夙盟。
  細數年來諸巨子,如公才算是真誠。
  欲知孫中山如何宣言,容俟下回續錄。
  《臨時約法》,為中華民國憲法之嚆矢,其間雖經袁氏廢棄,然帝制隳,袁氏斃,而約法復活。是民國之尚得保存,全賴約法之力,故本書不能不備錄全文,所以存國典也。唐紹儀奉袁氏命,組織新內閣,觀其提出閣員名單,如內務,如陸海軍,實握全國樞紐,而皆為袁氏心腹,教育司法農林工商四部,為袁氏所輕視,則屬諸同盟會中。是唐氏固受袁指使,明明一袁系人物,謂為袁系內閣也可,謂為同盟會內閣,固不可也。老袁一登台,便已隱植勢力,唐氏反為其鷹犬,我為唐氏計,殊不值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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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4 15:44:17 |只看該作者
第十回     踐夙約一方解職 借外債四國違言



  卻說孫中山在南京,聞袁氏受職,唐閣組成,遂蒞參議院辭職﹔又把生平積悃,及所有政見,宣佈出來,作為臨別贈言的表意。各議員分列座席,屏息斂容,各聆緒論,並令書記員出席登錄,隨聽隨抄,將白話譯作文言道:
  本大總統於中華民國正月一日,來南京受職,今日為四月一日,至貴院宣佈解職,為期適三個月。此三月中,均為中華民國草創之時代。當中華民國成立以前,純然為革命時代,中國何為發起革命?實以聯合四萬萬人,推倒惡劣政府為宗旨。自革命初起,南北界限,尚未化除,不得已而有用兵之事。三月以來,南北統一,戰事告終,造成完全無缺之中華民國,此皆全國國民,及全國軍人之力所致。在本總統受職之初,不料有如此之好結果,亦不料以極短之時期,能建立如此之大業。本總統於一個月前,已提出辭職書於貴院,當時因統一政府未成,故雖已辭職,仍執行總統事務。今國務總理唐紹儀,組織內閣已成立,本總統自當解職,今日特蒞貴院宣佈。但趁此時間,本總統尚有數語,以陳述於貴院之前。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凡為中華民國國民,均有國民之天職。何謂天職?
  即促進世界的和平是也。此促進世界的和平,即為中華民國前途之目的。依此目的而行,即可以鞏固中華民國之基礎,蓋中國人民,居世界人民四分之一,中國人民,若能為長足之進步,則多數共躋於文明,自不難結世界和平之局。況中國人種,以好和平著聞於世,於數千年前,已知和平為世界之真理。中華民國有此民習,登世界舞台之上,與各國交際,促進和平,即是中華民國國民之天職。本總統與全國國民,同此心理,務將人民之智識習俗,及一切事業,切實進行,力謀善果。本總統解職之後,即為中華民國之一國民,政府不過一極小之機關,其力量不過國民極小之一部分,大部分之力量,仍全在吾國民,本總統今日解職,並非功成身退,實欲以中華民國國民之地位,與四萬萬國民,協力造成中華民國之鞏固基礎,以冀世界之和平。望貴院與將來政府,勉勵人民,同盡天職。從今而後,使中華民國,得為文明之進步,使世界舞台,得享和平之幸福,固不第一人之宏願已也。
  詞畢,大眾相率拍手,毋容絮述。孫中山遂繳出臨時大總統印,交還參議院,參議院議長林森,副議長王正廷,即令全院委員長李肇甫,接受大總統印信,一面由林議長做了全院代表,答復孫中山,大約亦有數百言,小子又錄出如下:
  中華建國四千餘年,專制虐燄,熾於秦政,歷朝接踵,燎原之勢,極及末流,百度隳壞。雖擁有二億里大陸,率有四百兆眾庶,外患乘之,殆如摧枯拉朽,而不絕如縷者,僅氣息之奄奄。中山先生,發宏願救國,首建共和之纛,奔走呼號於專制淫威之下,瀕於殆者屢矣,而毅然不稍輟,二十年如一日。武漢起義,未一月而響應者,三分天下有其二,固亡清無道所致,抑亦先生宣導鼓吹之力實多也。當時民國尚未統一,國人急謀建設臨時政府於南京,適先生歸國,遂由各省代表,公舉為臨時大總統。受職才四十日,即以和平措置,使清帝退位,統一底定,迄未忍生靈塗炭,遽訴之於兵戎。雖柄國不滿百日,而吾五大民族所受賜者,已靡有涯涘﹔固不獨成功不居,其高尚純潔之風,為斯世矜式已也。今當先生解臨時大總統職任之日,本院代表全國,有不能已於言者。民國之成立也,先生實撫育之﹔民國之發揚光大也,尤賴先生牖啟而振迅之。苟有利於民國者,無間在朝在野,其責任一也。
  盧斯福解職總統後,週遊演述,未嘗一日不拳拳於阿美利加合眾國,願先生為盧斯福,國人馨香祝之矣。
  孫中山歡謝議員,鞠躬告退。各議員再表決臨時政府地點,准將南京臨時政府,移往北京,南京仍為普通都會。
  由袁總統任命前陸軍總長黃興,為南京留守,控制南方軍隊,一面召唐紹儀回京。唐以交通一席,不便兼理,復提出施肇基總長交通,交參議院議決,得多數同意,乃電請袁總統任命。十部總長已完全無缺,唐總理遂邀同王寵惠等,啟程北行。惟陳其美曾為滬軍都督,自請後行,聞他醉心楊梅,所以長願南居。唐不能相強,即日北去。參議院各議員,亦於四月二十九日,聯翩赴都。副總統黎元洪,亦請解大元帥職,另由袁總統改任,屬領參謀總長事。所有前清總督巡撫各名目,一律改為都督。內而政府,外而各省,總算粗粗就緒。
  惟蒙、藏兩部一時尚不暇辦理,但由袁總統派員齎書,勸令取消獨立,擁護中央。是時英、俄兩國,方眈眈逐逐,謀取蒙、藏為囊中物。活佛喇嘛毫無見識,一任外人播弄,徒憑袁總統一紙空文,豈即肯拱手聽命,就此安靜麼?都為後文埋線。袁總統也明知無益,不得已敷衍表面,暗中卻用著全力,注意內部的運用。第一著是裁兵,第二著是借債,這兩策又是連帶的關係。看官試想,各省的革命軍,東也招募,西也招集,差不多有數十百萬,此時中央政府,完全成立,南北已和平了事,還要這冗兵何用?況袁總統心中,日日防著南軍,早一日裁去,便早一日安枕。裁兵原是要策,但老袁是從片面著想,仍未免借公濟私。但是著手裁兵,先需銀錢要緊,南京臨時政府,已單靠借債度日,蘇路借款,招商局借款,漢冶萍公司借款,共得五六百萬,到手輒盡﹔又發軍需八釐公債票一萬萬元,陸續湊集,還嫌不敷。唐紹儀南下組閣,南京政府已承認撤銷,惟所有一切欠款,須歸北京政府負擔,南京要二三百萬,上海要五十萬,還有武昌一方面,也要一百五十萬,都向唐總理支取,說是歷欠軍餉,萬難遷延。唐總理即致電北京,嗣得老袁復電,並不多言,只令他便宜行事。無非要他借外債。急時抱佛腳,不得不向外國銀行,低頭乞貸,於是四國銀行團,遂仗著多財善賈的勢力,來作出借巨款的主人翁。什麼叫作四國銀行團呢?原來清宣統二年,清政府欲改良幣制,及振興東三省實業,擬借外款一千萬鎊。英國匯豐銀行,法蘭西銀行,德華銀行,美國資本團,合資應募,彼此訂約,稱為四國銀行團。嗣經日、俄兩國出頭抗議,交涉尚未辦妥,武昌又陡起革命軍,四國銀行,中途縮手,只交過垫款四十萬鎊,餘外停付。至民國統一,袁世凱出任臨時總統,他本是借債能手,料知上台辦事,非錢不行,正欲向銀行團商借。巧值四國公使,應銀行團請求,函致老袁,願輸資中國,借助建設,惟要求借款優先權。老袁自然樂從,復函慨許,且乞先垫款四十萬鎊,以應急需,過後另議。銀行團即如數交來,會唐紹儀以南方要求,無術應付,也只好電商四國銀行團,再乞垫款,數約一千五百萬兩,南方需求總數,不過五六百萬兩,乃乞借須加二倍,可見民國偉人,多是亂借亂用。
  銀行團卻也樂允,惟所開條件,既要擔保,又要監督,還要將如何用法,一一錄示。唐紹儀以條件太苛,不便遷就,遂另向華比銀行,商借垫款一百萬鎊。比利時本是西洋小國,商民亦沒甚權力,不過豔羨借款的利息,有意投資,遂向俄國銀行,及未曾列入團體的英法銀行,互相牽合,出認借款,議定七九折付,利息五釐,以京張鐵路餘利,作為抵押。唐紹儀接收此款,遂付南京用費二百三十萬兩,武昌一百五十萬兩,上海五十萬兩,其餘統攜至北京。不消幾日,就用得滑塌精光,又要去仰求外人了。如此過去,何以為國。
  哪知四國公使,已來了一個照會,略言:「唐總理擅借比款,與前時袁總統復函,許給借款優先權,顯然違背,即希明白答復」等語。袁總統心中一想,這是外人理長,自己理短,說不出什麼理由,只得用了一個救急的法兒,獨求美公使緩頰,並代向英、德、法三國調停。美公使還算有情,邀了唐總理,同去拜會三國公使。唐總理此時,也顧不得面子,平心息氣的,向各使道歉,且婉言相告道:「此次借用比款,實因南方急需,不得不然。若貴國銀行團等,果肯借我巨資,移償比款,比約當可取消。惟當時未及關照,似屬冒昧,還求貴公使原諒。」英、德、法三使,還睜著碧眼,豎著黃鬚,有意與唐為難,美公使忙嘰哩咕嚕的說了數語,大約是替唐洗刷,各使才有霽容,惟提出要求三事:一是另訂日期,向四國銀行團道歉﹔二是財政預算案,須送各國備閱﹔三是不得另向別國,秘密借款。唐總理一一承認,各公使最後要求,是退還比款,取消比約二語,也由唐總理允諾,才算雙方解決,盡歡而散。
  袁總統兀坐府中,正待唐總理返報,可巧唐總理回來,述及各使會議情形,袁總統道:「還好還好,但欲取消比約,卻也有些為難哩。」唐總理道:「一個比國銀行,想總不及四大銀行的聲勢,我總教退還借款,原約當可取消。」袁總統點頭道:「勞你去辦就是了。」唐總理退出,即電致華比銀行,欲取消借款原約。比國商民,哪裡肯半途而廢?自然反唇相譏。唐總理出爾反爾,安得不免人譏罵?唐氏無可奈何,只得仍托美公使居間,代為和解,美使與英、德、法三國,本是一鼻孔出氣,不過性情和平,較肯轉圜。並非格外和平,實是外交家手段。他既受唐氏屬托,遂與英、法兩使商議,浼他阻止與比聯合的銀行,絕他來源,一面與比使談判,逼他停止華比銀行的借款。比公使人微言輕,自知螳臂當車,倔強無益,樂得買動美使歡心,轉囑比商取消借約。比商雖不甘心,怎奈合股的英法銀行,已經退出,上頭又受公使壓力,不得已自允取消,但索還垫款一百萬鎊。唐總理乃與銀行團接續會議,請他就六星期內,先貸給三千五百萬兩,以後每月付一千萬兩,自民國元年六月起,至十月止,共需七千五百萬兩,俟大借款成立,盡許扣還。不意銀行團狡猾得很,答稱前時需款,只一千五百萬兩,此番忽要加添數倍,究屬何用?遂各舉代表出來,竟至唐總理府中,與唐面談。唐總理當即接見,各代表開口啟問,便是借款的用途。唐總理不暇思索,信口答道:「無非為遣散軍隊,發給恩餉哩。」各代表又問及實需幾何?唐復答道:「非三千萬兩不可。」各代表又問道:「為何要這麼樣多?」唐總理道:「軍隊林立,需款浩繁,若要一一裁並,三千萬尚是少數,倘或隨時酌裁,照目前所需,得了三五百萬,也可將就敷衍哩。」這數語是隨便應酬的口脗,偏各銀團代表,疑他忽增忽減,多寡懸殊,中國之受侮外人,往往為口頭禪所誤。不禁笑問道:「總理前日曾借過比款一百萬鎊,向何處用去?」唐將付給南京、上海、漢口等款額一一說明,並言除南方支付外,盡由北京用去。各代表又道:「貴國用款,這般冒濫,敝銀行團雖有多款,亦不便草率輕借,須知有借期,必有還期,貴國難道可有借無還嗎?」應該責問。唐總理被他一詰,幾乎說不出話來。德華銀行代表,即起身離座道:「用款如此模糊,若非另商辦法,如何借得?」唐總理也即起立道:「辦法如何?還請明示。」德代表冷笑道:「欲要借款,必須由敝國監督用途,無論是否裁兵,不由我國監督,總歸沒效。」唐總理遲疑半晌道:「這卻恐不便呢。」各代表都起身道:「貴總理既雲不便,敝銀行團亦並非定要出借。」一著凶一著,一步緊一步。言畢,悻悻欲行,唐總理復道:「且再容磋商便了。」各代表一面退出,一面說著道:「此後借款事項,也不必與我等商量,請逕向敝國公使,妥議便了。」數語說完,已至門外,各有意無意的鞠了一躬,揚長竟去。借人款項,如此費力,何不自行撙節?唐總理非常失望,只好轉達袁總統,袁總統默默籌劃,又想了一計出來。看官道是何計?他想四國銀行團,既這般厲害,我何不轉向別國銀行暫去乞貸呢?此老專用此法。計劃已定,便暗著人四處運動,日本正金銀行、俄國道勝銀行,居然仗義責言,出來辯難。他說:「四國銀行團,既承政府許可,願出借款,幫助中國,亦應遷就一點,為何率爾破裂?此舉太不近人情了。」這語一倡,英、美兩公使不免恐慌。暗想日、俄兩國從中作梗,定是不懷好意,倘他承認借款,被佔先著,又要費無數唇舌。只此借款一項,外人已各自屬目,況比借款事,較為重大呢。當下照會臨時政府,願再出調停,袁總統也覺快意,只自己不便出面,仍委唐總理協議。唐總理懲前毖後,實不欲再當此任,只是需款甚急,又不好不硬著頭皮,出去商辦,正在徬徨的時候,湊巧有一替身到來,便乘此卸了肩仔,把一個奇難的題目,交給了他,由他施行。繄何人?繄何人?正是:
  會議不堪重倒臉,當衝幸有後來人。
  欲知來者為誰,且至下回說明。
  孫中山遵約辭職,不可謂非信義士,與老袁之處心積慮,全然不同,是固革命史中之翹楚也。或謂中山為游說家,非政治家,自問才力不逮老袁,因此讓位,是說亦未必盡然。顧即如其言以論中山,中山亦可謂自知甚明,能度德,能量力,不肯喪萬姓之生命,爭一己之權位,亦一仁且智也。吾重其仁,吾尤愛其智。以千頭萬緒棼如亂絲之中國,欲廓清而平定之,談何容易?況財政奇窘,已達極點,各省方自顧不遑,中央則全無收入,即此一端,已是窮於應付,試觀袁、唐兩人之借債,多少困難,外國銀行團之要挾,又多少嚴苛,袁又自稱快意,在局外人目之,實乏趣味,甫經上台,全國債務,已集一身,與其為避債之周赧,何若為辟谷之張良,故人謂中山之智,不若老袁,吾謂袁實愚者也,而中山真智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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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5 01:33:41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一回     商垫款熊秉三受謗 拒副署唐少川失蹤



  卻說國務總理唐紹儀,正因借款交涉,受了銀行團代表的悶氣,心中非常懊惱,湊巧來了一個閣員,看官道是何人?便是新任財政總長熊希齡。希齡字秉三,湖南鳳凰廳人,素有才名,時人呼為熊鳳凰,此時來京任職,當由唐總理與他敘談,把借款的事件,委他辦理。熊亦明知是個難題,但既做了財政總長,應該辦理這種事情,諉無可諉,當即允諾。唐總理遂函告銀行團,略說:「借款辦法,應歸財政總長一手經理。」銀行團復詞照允,於是與熊總長開始談判。熊總長頗有口才,憑著這三寸不爛的慧舌,說明將來財政計劃,及大宗用途與償還方法,統是娓娓動人。
  銀行團代表,允先付垫款若干,再議大借款問題,惟遣散軍隊時,仍須選派外國軍官,公同監督。說來說去,仍是咬定監督二字,外人之不肯少讓,可見一斑。經熊總長再三辯論,再四磋商,方議定中外兩造,各派核計員,每次開支,須由財政部先備清單,送交核計員查核,核計員查對無誤,雙方簽押,始得向銀行開支。惟銀行團只允先付三百萬兩,分作南北暫時垫款,支放軍餉,但亦須由洋關稅司,間接監視,以昭信實。至大借款問題,須俟倫敦會議後解決,看官!你想這三百萬兩小借款,既須由核計員查對,又須由稅務司監視,核計員與稅務司,統是洋人參入,顯見得洋人有權,中國無權。臨時政府,兩手空空,也顧不得甚麼利害,只好飲鴆止渴,聊救目前。借債者其聽之!當下由熊總長至參議院,與各議員開談話會,講論此事。議員聚訟紛紜,未曾表決。熊總長返至內閣,即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定垫款合同共七章,嗣為參議院聞知,即提出質問。唐總理與熊總長,不得不據情答復。略云:
  垫款為借款之一部分,撥付垫款三百萬,又為垫款中之一部分,既非正式借款,即不應有此條件。無如該團以撥付垫款,既已逼迫,倫敦會議,又未解決,深恐我得款後,或有翻悔,故於我急於撥款之際,要求載入七條於信函之後,當因南北籌餉,勢等燃眉,本總理總長迫於時勢,不得不循照舊例,兩方先用信函簽字撥款,所撥之三百萬兩,不過垫款之一部分,為暫時之騰挪,且信函草章,並無鎊價折扣利息抵押之規定,不能即謂為合同,故於簽字以前,未及提出交議,還希原諒!此復。
  參議員接此復文,仍有違言,大致以此項條件,雖系草章,就是將來商訂正式合同的根據,若非預先研究,終成後患﹔乃復提出請願書,要求總統提出草合同,正式交議。袁總統允准,遂將草合同齎交參議院,咨請議決。議員會議三日,各懷黨見,沒甚結果。唐總理熊總長再出席宣言,略謂:「垫款條件,參議院未曾通過,倫敦會議,亦無復信,雖尚有磋商的機會,惟外人能否讓步,實無把握。
  貴院能先對大綱,表示同意,再行指出應改條文,本總理等必當盡力磋商,務期有濟。」各議員一律拍掌,表示贊成。
  於是公同討論,絮議了好多時,方由議長宣佈意見,謂:「垫款一節,既屬目前要需,不能不表示同意。但所開草合同七條,如所訂核計員查對,及稅務司監視,有損國權,應由政府與銀行團,再行磋商,挽回一分是一分,不必拘定某條某句,使政府有伸縮餘地,當不致萬分為難了。」唐、熊兩人,巴不得參議院中,有此一語,遂將彼此為國的套語,敷衍數句,即行去訖。
  過了數天,由江南一方面,來了兩角文書,一角是達總統府,一角是交參議院,內稱:「垫款章程,不但監督財政,直是監督軍隊,萬不可行,應即責令熊總長取消草約,一面發行不兑換券,權救眉急,並實行國民捐,組織國民銀行,作為後盾」等語。書末署名,乃是南京留守黃興。接連是江西、四川等省,均通電反對。袁總統置諸度外,參議院也作旁觀,只有這位熊鳳凰,剛剛湊著這個時候,不是被人咒罵,就是惹人譏評。做財政總長的趣味,應該嘗些。他憤無可泄,也擬了一個電稿,拍致各省道:
  希齡受職,正值借款談判激烈,外人要求請派外國武官監督撤兵,會同華官點名發餉,並於財政部內選派核算員,監督財政,改良收支,兩次爭論,幾致決裂,經屢次駁議,武官一節,乃作罷論,然支發款項,各銀行尚須信證,議由中政府委派稅司經理。至核算員,則議於部外設一經理垫款核算處,財政部與該團各派一人,並聲明只能及於垫款所指之用途,至十月垫款支盡後,即將核算處裁撤,此等勉強辦法,實出於萬不得已,今雖撥款三百萬兩,稍救燃眉,然所約七款大綱,並非正式合同,公等如能於數月內設法籌足,或以省款接濟,或以國民捐擔任,以為後盾,使每月七百萬之軍餉,有恃無恐,即可將銀行團垫款借款,一概謝絕,是正希齡之所日夕期之也。希即答復!
  各省長官,接到熊總長這般電詰,都變做反舌無聲,就是大名鼎鼎的黃留守,也變不出這麼多銀子,前時所擬方法,統能說不能行,要他從實際上做來,簡直是毫無效果,因此也無可答復,同做了仗馬寒蟬。近時人物,大都如此,所以無一足恃。熊總長復上書辭職,經袁總統竭力慰留,始不果行。再與銀行團磋議,商請取消核計員,及稅司監視權,銀行團代表,以垫款期限,只有數月,且俟倫敦會議後,如何解決,再行酌改云云。看官聽著!這倫敦會議的緣起,系是四國銀行團,借英京倫敦為會議場,研究中國大借款辦法,及日、俄加入問題,小子於前回中,曾說日俄銀行,出來調解,他的本旨,並非是惠愛我國,但因地球上面,第一等強國,要算英、法、俄、美、日、德六大邦,英、法、美、德既集銀行團,日、俄不應落後,所以與四國團交涉,也要一並加入。強中更有強中手。四國團不便力阻,只得函問中政府,願否日、俄加入。中政府有何能力,敢阻日、俄,況是請他來的幫手,當然是答一「可」字。哪知俄人別有用意,以為此項借款,不能在蒙古、滿洲使用,自己方可加入。明明視滿、蒙為外府。日本亦欲除開滿洲,與俄人異意同詞。各存私意。四國團當然不允,且聲言:「此次借款,發行公債,應由本國銀行承當,英為匯豐銀行,法為匯理銀行,德為德華銀行,美為花旗銀行,此外的四國銀行,及四國以外的銀行,均不得干預。」這項提議,與日、俄大有妨礙,日、俄雖加入銀行團,發行債票,仍須借重四國指定的銀行,與未加入何異,因此拒絕不允,會議幾要決裂了。法國代表,從中調停,要想做和事佬,慫慂五國銀行團代表,由倫敦移至巴黎,巴黎為法國京都,當由法代表主席。法代表亦自張勢力。磋商月餘,俄國公債票得在俄比銀行發行,日本公債票得在日法銀行發行。至日、俄提出的滿、蒙問題,雖未公認,卻另有一種條件訂就,系是六國銀行團中,有一國提出異議,即可止款不借,此條明明為日、俄留一餘地,若對於中國,須受六銀行監督,須用鹽稅抵押。
  彼此議定,正要照會中國,適中政府致書銀行團,再請垫款三百萬兩,否則勢不及待,另籌他款,幸勿見怪。銀行團見此公文,大家疑為強硬,恐有他國運動,即忙復書承認,即日支給。也受了中國的賺,但得握債權,總佔便宜。中政府復得垫款。及挨過了好幾天,六國銀行團,遂相約至外交部,與外交總長陸征祥晤談,報告銀行團成立。越日,又與陸、熊兩總長開議借款情形。陸總長已探悉巴黎會議,所定條件,厲害得很,遂與熊總長密商,只願小借款,不願大借款,熊總長很是贊成,當下見了銀行團代表,便慨然道:「承貴銀行團厚意,願借巨款,助我建設,但敝國政府,因債款已多,不敢再借巨項,但願仿照現在垫款辦法,每月垫付六百萬兩,自六月起,至十月止,仍照前約辦理便了。」看官!你想六國銀行團,為了中國大借款,費盡唇舌,無數周折,才得議妥,誰料中國竟這般拒絕,反白費了兩月心思,這班碧眼虯髯的大人物,哪肯從此罷休,便齊聲答道:「貴政府既不願再借巨款,索性連垫款也不必了。索性連六百萬垫款,也還了我罷。」陸、熊兩總長也自以為妙計,那外人的手段,卻來得更辣。陸總長忙答辯道:「並非敝國定不願借,但貴銀行團所定條件,敝國的人民,決不承認,國民不承認,我輩也無可如何,只好請求垫款,另作計劃罷了。」銀行團代表,見語不投機,各負氣而去。陸、熊兩總長以交涉無效,擬與唐總理商議一切。唐總理已因病請假,好幾日未得會敘,兩人遂各乘馬車,逕至唐總理寓所。名刺方入,那閽人竟出來擋駕,且道:「總理往天津養病去了。」去得突兀。兩人不禁詫異,便問道:「何日動身,為何並不見公文?」閽人只答稱去了兩日,餘事一概未知,兩人方怏怏回來。
  看官!你道這唐總理如何赴津,當時京中人士,統說是總理失蹤,究竟他是因病赴津呢?還是另有他事?小子得諸傳聞,唐總理的病,乃是心病,並不是什麼寒熱,什麼虛癆。原來唐總理的本旨,以中國既行內閣制,所有國家重政,應歸國務員擔負責任,因此遇著大事,必邀同國務員議定,稱為國務會議。偏偏各部總長意見不同,從唐總理就職後,開了好幾次國務會議,內務總長趙秉鈞,未見到會,就是陸海軍總長,雖然列席,也與唐總理未合,只有教育總長蔡元培、司法總長王寵惠、農林總長宋教仁,與唐總理俱列同盟會,意氣還算相投。又有工商次長王正廷,因陳其美未肯到京,署理總長,也與唐不相反對。交通總長施肇基,與唐有姻戚關係,自然是水乳交融。此外如外交總長陸征祥,是一個超然派,無論如何,總是中立。財政總長熊希齡是別一黨派,異視同盟會,為了借款問題,亦嘗與唐總理齟齬,恐非全為黨見。唐總理已是不安,而且總統府中的秘書員、顧問員,每有議論,經總統承認後,又必須由總理承認,方得施行,否則無效,那時這班秘書老爺,顧問先生,都說總統無用,全然是唐總理的傀儡。看官!試想這野心勃勃的袁項城,豈肯長此忍耐,受制於人?況前此總理一職,有意屬唐,無非因唐為老友,足資臂助,乃既為總理,偏以背道分馳,與自己不相聯屬,遂疑他為傾心革黨,陰懷猜忌。其實唐本袁系,不過為責任內閣起見,未肯阿諛從事,有時與老袁敘談,輒抗爭座上,不為少屈。老袁左右,每見唐至,往往私相告語道:「今日唐總理,又來欺侮我總統麼?」後來斷送老袁的生命,也是若輩釀成。
  一夕,唐謁老袁,兩下裡爭論起來,老袁不覺勃然道:「我已老了,少川,你來做總統,可好麼?」唐本粤人,字少川,老袁以小字呼唐,雖系老友習慣,然此時已皆以總統總理相呼,驟呼唐字,明明是滿腹怒意,借此少泄,語意尤不堪入耳,氣得唐總理瞠目結舌,踉蹌趨出,乘車回寓。冤冤相湊,距總統府約數百步,忽遇衛隊數十人,擁護一高車駟馬的大員,吆喝而來。唐車趨避稍遲,那衛隊已怒目揚威,舉槍大呼道:「快走!快走!不要惱了老子。」
  唐不待說畢,忙呼車夫讓避。至大員已過,便問車夫道:「他是何人?」車夫道:「他是大總統的拱衛軍總司令段大人。」唐總理笑道:「是段芝貴麼?我還道是前清的攝政王。」牢騷之至。既而回至寓中,不由的自歎道:「一個軍司令,有這麼威風,我等身為文吏,尚想與統率海陸軍的大總統,計較長短,正是不知分量了。我明日即行辭職,還是歸老田間罷。」樂得見幾。繼又暗忖道:「我友王芝祥,將要到京,來做直隸都督,他一到任,我的心事已了,便決計走罷。」
  原來北通州人王芝祥,曾為廣西藩司,廣西獨立,芝祥為桂軍總司令,率兵北伐。及到南京,南北已經統一,唐紹儀南下組閣,舊友重逢,歡然道故,自不消說。直隸代表谷鐘秀等,時在南京,願舉芝祥為本省都督,浼唐入白袁總統。唐返京,即與老袁談及,袁已面許,乃電促芝祥入京。唐總理正待他到來,所以有此轉念。過了數日,芝祥已在江南,遣還桂軍,入京候命。唐總理與王見面,自然入詢老袁,請即任王督直,發表命令。哪知袁總統遞示電文,乃是直隸五路軍界,反對王芝祥,不令督直。又是老袁作怪。唐總理微哂道:「總統意下如何?」袁總統皺眉道:「軍界反對,如何是好﹔我擬另行委任便了。」唐總理道:「軍人干涉政治,非民國幸福。」老袁默然不答。唐總理立即辭出,到了次日,即由總統府發出委任狀,要唐總理副署蓋印。唐總理取過一瞧,系命王芝祥仍返南京,遣散各路軍隊,不由的憤憤道:「老袁欺人太甚,既召他進京,又令他南返,不但失信芝祥,並且失信直人,這等亂命,我尚可副署麼?」言已,即將委任狀卻還,不肯副署。嗣聞老袁竟直交王芝祥,芝祥即往示唐總理。唐總理益憤懑道:「君主立憲國,所發命令,尚須內閣副署,我國號稱共和,仍可由總統自主麼?我既不配副署,我在此做甚麼?」芝祥去後,即匆匆收拾行囊,待至黎明,竟出乘京津火車,逕赴津門去了。小子有詩詠唐總理道:
  辭官容易做官難,失職何如謝職安。
  雙足脫開名利鎖,津門且任我盤桓。
  唐總理赴津後,如何結果,且看下回說明。
  本回敘述垫款,為下文善後大借款張本。外款非不可借,但今日借債,明日借債,徒為一班武夫所壟斷,滿貯囊橐,逍遙自在,鐵血之光,化作金錢之氣,徒令全國人民,迭增擔負。讀史至此,轉歎革命偉人,日言造福,不意其造禍至於如此也。袁總統心目中,且以依賴外債為得計,意謂外債一成,眾難悉解,受謗者他人,而受益者一己,方將盡以英鎊、美元、馬克、佛郎為資料,買收武夫歡心,擁護個人權力,亦知上下爭利,不奪不饜乎?唐總理就職,未及百日,即與老袁未協,飄然逕去,唐猶可為自好士,然一番奔走,徒為袁總統作一傀儡,唐其未免自悔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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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5 01:34:06 |只看該作者
第十二回     組政黨笑評新總理 嗾軍人脅迫眾議員



  卻說唐紹儀既赴天津,方具呈辭職,呈文中亦不說甚麼,但說:「因感風寒,牽動舊疾,所以赴津調治,請即開職另任」云云。袁總統當發電慰留,並給假休養,暫命外交總長陸征祥代任總理,一面遣秘書長梁士貽,赴津勸駕。
  唐決意辭職,再具呈文,托梁帶回。袁已與唐有嫌,還願他做甚麼總理,不過表面上似難決絕,因做了一番挽留的虛文,敷衍門面。唐已窺袁肺腑,怎肯再來任事?老袁以為情義兼盡,由他自去,隨即批准呈文,改任總理。
  相傳唐駐津門數月,乘舟南歸,途中遇刺客黃禎祥,為唐察破,幸得免刺。唐問系何人所使?禎祥爽然道:「我與君並無夙仇,今日奉極峰命,來此行刺,但看君來去坦白,我亦不忍下手,否則已早行事,恐君亦未能免禍呢。」此人尚有天良。唐乃答道:「你既存心良善,我也不必深究,只煩你寄語極峰,休要行此鬼蜮伎倆。他欲殺人,人亦將殺他,冤冤相報,莫謂天道無知呢。」老袁果聞言改過,當不至有後日事。禎祥唯唯自去,唐始安然南下,語且休表。
  且說國務總理一職,因唐已辭去,當然需人接任,袁總統屬意陸征祥,仍援《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提出參議院,求議員同意。陸字子欣,江蘇上海人,曾為廣方言館畢業生,嗣奉調出洋,才氣飆發,為歷任公使所倚重,不數年洊升參贊,繼充荷蘭公使,又繼任海牙平和會專使。至民國第一次組閣,因他是外交熟手,遂召他回國,令為外交總長。陸性和平,且無一定的黨派,因此老袁欲令他繼任。這時候的參議院中,議長林森回籍,副議長王正廷,署理工商次長,兩人統已出院,乃改舉奉天吳景濂為議長,湖北湯化龍為副議長,議員約數十人,卻分作好幾黨。據政治家研究,以為外洋立憲國,沒一國不有政黨,沒一國不有數政黨,因為國家的政要,容易為一偏所誤,所以政治家各張一幟,號召徒黨,研究時政,彼有一是非,此亦有一是非,從兩方面剖辯起來,顯出一個真正的是非,方可切實履行,故外人有愈競愈進的恒言。從前滿清預備立憲,我國人已模仿外洋,集會結社,成一政黨的雛形,什麼憲友會,什麼憲政實進會,已是風行一時。到了民國初造,最彰明較著的黨員,就是革命黨,革命黨的起手,便是同盟會。同盟會中的重要人物,第一個是孫文,稱作總理,第二個是黃興,稱作協理,其次即為宋教仁、汪兆銘等,統是會中的幹事員。自革命告成,會中人變為政黨,宣佈黨綱,共有九條:(一)是完成行政統一,促進地方自治﹔(二)是實行種族同化﹔(三)是採用國家社會政策﹔(四)是普及義務教育﹔(五)是主張男女平權﹔(六)是勵行徵兵制度﹔(七)是整理財政,釐定稅則﹔(八)是力謀國際平等﹔(九)是注重移民開墾事業。依這九大黨綱看來,儼然有促進大同的氣象。
  其後有浙人章炳麟、蘇人張謇發起的統一黨,還有憲友會化身的國民協進會,以及湖北人主動的民社,共計三部分,或是前清的碩學通儒,或是前清的舊官故吏,起初是各行各志,後來並合為共和黨,也有一種黨義,略分三則:(一)是保持全國統一,取國家主義﹔(二)是以國家權力,扶持國民進步﹔(三)是應世界大勢,以平和實利立國。這三條黨義,隱隱與同盟會反對,時人稱同盟會為民權主義,共和黨為國權主義。未幾,又有統一共和黨出現,即由滇人蔡鍔、直人王芝祥等組織而成,他有十餘條黨綱:(一)是畫定行政區域,實謀中央統一﹔(二)是釐定稅則,務期負擔公平﹔(三)是注重民生,採用社會政策﹔(四)是發達國民經濟,採用保護貿易政策﹔(五)是畫一幣制,採用金本位制﹔(六)是整頓金融機關,採用國家銀行制度﹔(七)是振興交通,速設鐵道幹線﹔(八)是實行軍國民教育,促進專門學術﹔(九)是振刷海陸軍備,採用徵兵制度﹔(十)是保護海外移民,勵行實邊開墾﹔(十一)是普及文化,融合國內民族﹔(十二)是注重外交,保持國家對等權利。統觀這十二條黨綱,是國權與民權俱重,介在同盟會共和黨的中間,彷彿是折衷主義,但總與兩黨若合若離。
  參議院中的議員,就是由這三黨中,選舉出來。當時參議院內,除西藏議員尚未選派外,共一百二十一席,同盟會共和黨,各得四十餘席,統一共和黨,也得三四十人。一百二十一席中,分了三個黨派,若四萬萬人,不知要多少黨派。此次由袁總統提出陸總理,同盟會中極端反對,自在意中,惟共和黨人,已受袁總統籠絡,願表同意,且代為運動,把統一共和黨員,也聯為一致,因此全院投票,只同盟會議員否決,餘皆投同意票。陸總理得多數贊成,當即通過。隔了一宿,即有大總統命令發出,特任陸征祥為國務總理。唐內閣變為陸內閣,所有從前的國務員,因與唐氏有連帶關係,提出辭職。交通總長施肇基,第一個上辭職書,是唐氏戚屬的關係。袁總統立即批准,教育總長蔡元培、司法總長王寵惠、農林總長宋教仁、未到任的工商總長陳其美,及署長王正廷,依次辭職。是唐氏同黨的關係。袁總統概不慰留,一律准請,財政總長熊希齡,見閣員多半辭去,也不好戀棧,照例遞呈辭職,偏亦邀老袁批准,只得卸職退閒。熊雖與唐氏絕無關係,但亦非袁系人物,故准他辭職。獨內務及陸海軍三部總長,依然就任,寂無變動。個中情由,不言而喻。
  袁總統乃另索夾袋中人物,提交參議院議決,財政總長,擬任周自齊﹔司法總長,擬任章宗祥﹔教育總長,擬任孫毓筠﹔農林總長,擬任王人文﹔工商總長,擬任沈秉坤﹔交通總長,擬任胡維德,先將名單發交陸總理,令至參議院宣佈,徵求同意。陸總理不置可否,惟命是從,唐組織閣員,半由唐氏自己主張,至陸氏組閣,已全屬老袁授意。當即乘了馬車,至參議院。全院議員,共表歡迎,總道他是歷任外交,必多經驗,且才名卓越,應有特別政見,因此大家起敬。待陸登演說壇時,拍手聲與爆竹相似,劈劈拍拍的有好幾千聲,到了聲浪漸息,大家都凝神注意,側著耳朵兒,恭聆偉論。形容盡致。哪知陸總理是善英語,不擅長國語,數典忘祖,中國的西學家,每蹈此弊。開口時已支支格格,說不出甚麼話兒,至表述閣員的時候,他卻發出大聲道:「有了國務總理,斷不可無國務員,若國務員沒有才望,單靠著一個總理,是斷斷不能成事的。鄙人忝任總理,自愧無才,全仗國務員選得能乾,方可共同辦事,不致溺職,現已擬有數人,望諸君秉公解決。譬如人家做生日,也須先開菜單,揀擇可口的菜蔬,況是重大的國務員呢。」說至此,全院並沒有拍掌聲,只聽有人嬉笑道:「總理迭使外洋,慣吃西餐,自然留意菜單,我等都從鄉里中來,連魚翅海參,都是未曾嘗過,曉得什麼大菜。」這邊的笑語未絕,那邊的笑語又起,復說道:「想是總理的生辰,就在這數日內,我等卻要登堂祝壽,叨光一餐。想總理府中的菜單,總是預先揀擇,格外精美哩。」挖苦太甚。陸總理並非癡聾,聽到這等譏評,不覺面紅耳赤,暗想:「外人何等厲害,卻沒有這般嘲笑,今到此地,偏受他們奚落,這真是出人意外呢。」事非經過不知難。當下無意演說,竟自下台,勉強把名單取出,交給議長,自己垂頭喪氣,踱出院門,乘輿竟去。總算跳出是非門。各議員由他自行,並沒有一人歡送,反大家指手劃腳,說短論長,統說:「民國初立,草昧經營,全靠有才幹的總理,才能興利除弊,今來了這等人物,要做總理,此外還有何望?」同盟會員,格外憤激,便道:「我等原是不贊成的,不知同院諸君,何多投同意票,莫非已受他買囑麼?」共和黨及統一共和黨,聽了買囑二字,自然禁受不起,便與同盟會員爭鬧起來,霎時間全院鼎沸,幾成一個械鬥場。好一班大議員。議長吳景濂,見秩序已亂,慌忙出來禁止,並搖鈴散會,大眾方一哄而散。
  次日,復開會表決國務員,仍用投票的老法兒,取決可否。及開篋審視,純是不同意票。同盟會員又出席道:「今日同院諸君,完全投不同意票,顯見得人心未泯,公論難逃。但總理已經任命,就是易人提出,恐仍是這等腐敗人物,果欲改弦易轍,必須釜底抽薪,劾去老陸方好哩。」
  大眾頗也贊成,遂提出彈劾總理案,公擬一篇咨文,送入總統府,老袁置諸高閣,陸征祥過意不去,呈請辭職。老袁不許,只另擬了幾個人物,再交參議院議決,財政總長,改擬周學熙﹔司法總長,改擬許世英﹔教育總長,改擬范源濂﹔農林總長,改擬陳振先﹔工商總長,改擬蔣作賓﹔交通總長,改擬朱啟鈐﹔因恐參議院仍未通過,先遣人諷示議員。果然各議員不肯贊同,仍然拒絕,老袁智慮深沈,並沒有一點倉皇,暗地裡卻佈置妥當。不到一日,軍警兩界,遍布傳單,大約說是:「內閣中斷,急切需人,參議院有意為難,反令我輩鐵血鑄成的民國,害得沒政府一般,若長此阻礙政治,我等只有武力對待的一法。」這數語一經傳佈,都城裡面,又恐似前次的變亂,嚇得心膽俱裂。就是參議院中,也遞入好幾張傳單,竟要請一百多個議員,統吃衛生丸。這議員是血肉身軀,哪一個不怕彈丸?鎮日裡縮做一團,杜著門,裹著足,連都市上也不敢出頭。只有這些肝膽,何如不做議員。
  老袁暗暗歡慰,一面辦好十多桌盛席,邀參議員入府宴會。始用硬力,繼用軟工,真好手段。各議員不好堅拒,又不敢逕去。大眾密議多時,方公決了一個「謝」字。袁總統料他膽怯,遂遣秘書長梁士貽往邀,各議員見梁到來,才敢應允。出院時由梁前導,大家魚貫後隨,一同到總統府。此時的梁財神,好似護法韋馱。袁總統也出來周旋,慇懃款待,到了就席的時候,卻令梁秘書長等相陪,自己踱了進去。酒過數巡,由梁秘書長略略敘談,表明總統微意,各議員哪敢再拒?自然唯唯連聲,到了酒酣席散,又見袁總統出談,說了幾句費心的套話,各議員很是謙恭,並表明謝忱,乃一齊告別。徒令老袁暗笑。越宿,復投票表決閣員,除蔣作賓一人外,得多數同意。嗣又由總統府提出劉揆一,充任工商總長,又經參議院通過,遂俱正式任命,陸內閣乃完全成立了。惟陸征祥以日前被嘲,未免慚忿,因托病請假,自入醫院,不理政務。自此國家重事,均由總統府取決,從前的國務會議,竟移至總統府去了。總統權力,日以加長。同盟會員,為軍人所逼,不得已通過總理及閣員,但心中總是不服,未免發生政論,謂軍警不應干預政治,且遍咨各省都督,浼他進陳利弊。袁總統乃頒發通令二道,一是勸誡政黨,一是諭禁軍警,本旨在注重前令。由小子次第錄出。其勸誡政黨云:
  民國肇造,政黨勃興,我國民政治之思想發達,已有明征,較諸從前帝政時代,人民不知參政權之寶貴者,何止一日千里。環球各國,皆恃政黨,與政府相須為用,但黨派雖多,莫不以愛國為前提,而非參以各人之意見。我國政黨,方在萌芽,其發起之領袖,亦皆一時人傑,抱高尚之理想,本無絲毫利己之心,政見容有參差,心地皆類純潔。惟徒黨既盛,統系或歧,兩黨相持,言論不無激烈,深恐遷流所及,因個人之利害,忘國事之艱難。方今民國初興,尚未鞏固,倘有動搖,則國之不存,黨將焉附?無論何種政黨,均宜蠲除成見,專趨於國利民福之一途。若乃懷挾陰私,激成意氣,習非勝是,飛短流長,藐法令若弁髦,以國家為孤注,將使滅亡之禍,於共和時代而發生。揆諸經營締造之初心,其將何以自解?興言及此,憂從中來。凡我國民,務念鬩牆禦侮之忠言,懍同室操戈之大戒,折衷真理,互相提攜,忍此小嫌,同扶大局,本大總統有厚望焉!此令。
  又諭禁軍警云:
  軍人不准干預政治,迭經下令禁止在案,凡我軍人,自應確遵明令,以肅軍律。聞近日軍界警界,仍有干涉政治之行為,殊屬非是。須知軍人為國干城,整軍經武,目不暇給,豈可曠棄天職,越俎代庖,若挾持武力,率意逕行,萬一激成風潮,國家前途,曷勝危險?至警界職在維持治安,尤不應隨聲附和,致釀釁端。除令陸軍內務兩部傳諭禁止外,特再申告誡,其各守法奉公,以完我軍警高尚之人格!此令。
  看官閱此兩令,當時總以為言言金玉,字字珠璣,哪知袁總統的本意,卻自有一番作用,小子也到民國五年,才知老袁命令,隱寓輕重呢。正是:
  掩耳盜鈴成慣技,盲人瞎馬陷深池。
  袁總統已脅服議員,又有一番手段,遣散各方軍隊,鞏固中央政權,欲知詳情,再閱下回。
  政黨二字,利害參半,若為智識單簡,血氣未定之人物,一經結黨,必予智自雄,利未獲而害先見。故政黨之名,行於文化優美之國,或可收競爭競進之效,否則難矣。我國人民,罕受教育,道德學問,多半短淺。致以政黨之名,反為梟雄所利用,其反對者適受其侮弄而已。若夫內閣改組,易唐為陸,尚為老袁之過渡人物,袁之進步在此,政黨之退步亦在此,逐回細閱,耐人尋味不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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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統中華釐訂法規 征西藏欣聞捷報



  卻說民國初造的時候,獨立各省,軍隊林立,一省的都督,差不多有三五人,江南越加紛擾。蘇州都督程德全,是官僚革命,總算從前清蛻化而來﹔還有上海都督陳其美,鎮江都督林述慶,清江都督蔣雁行,揚州都督徐寶山,統是獨張一幟,好似多頭政治一般。至南北統一,南京臨時政府,已移往北京,南方的軍隊,應歸裁並。袁總統即命前陸軍總長黃興,留守南京,辦理撤兵事宜﹔且派遣王芝祥,助黃為理。於是各鎮都督,次第撤銷,黃留守也辦理就緒,當即電請銷職。袁總統卻復令緩撤,並派陸軍次長蔣作賓馳往商辦。先遣王芝祥,繼遣蔣作賓,純是老袁的做作。嗣因黃去志甚堅,再電解職,乃派江蘇都督程德全,到寧接收﹔並令黃留守計日來京,商議政要﹔且因孫中山遊歷各省,到處演說,鼓吹民生主義,也未免有些尷尬,遂亦致電相邀,令他入都備詢。一面正式任命各省都督,茲將民國元年七月以後的都督姓名,列表如左:
    直隸都督馮國璋
    奉天都督趙爾巽
  吉林都督陳昭常
  江蘇都督程德全
  江西都督李烈鈞
  福建都督孫道仁
  湖南都督譚延闓
  河南都督張鎮芳
  陝西都督張鳳翽
  新疆都督楊增新
  廣東都督胡漢民
  雲南都督蔡鍔
  黑龍江都督宋小濂
  安徽都督柏文蔚
  浙江都督朱瑞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領
  山東都督周自齊
  山西都督閻錫山
  甘肅都督趙惟熙署
  四川都督尹昌衡
  廣西都督陸榮廷
  貴州都督唐繼堯署
  這二十二省的都督,有易任的,有仍舊的,有幾個是革命前的老官僚,有幾個是革命後的新統領,這也不必細表。
  袁總統又規定任官等級,援例公佈,凡最高職員,如國務總理,暨各部總長,及各省都督等,均稱特任。特任以下,分作九等,一二等為簡任官,三四五等為薦任官,六七八九等為委任官。又制定勛章等級,大勛章為總統佩帶,上刻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其下亦分作九等,均刻嘉禾,第以綬色為別。陸海軍勛章,獨用白鷹文虎兩種,亦分作九等,視綬色為等差。勛章以外,又有勛位,大勛位為首,依次至勛五位為止。餘如國務院官制,及各部官制,一一酌定,次第頒行。所有國徽,除以五色旗為國旗外,海軍仍用青天白日旗,陸軍曾用十八星旗,至此加列一星,變作十九星旗,商旗適用國旗,就是五色旗。所有禮節,男子禮為脫帽鞠躬,大禮三鞠躬,常禮一鞠躬,尋常相見,只用脫帽禮。女子禮大致相同,惟不脫帽,專行鞠躬禮。另訂衣冠儀式,繪圖曉示,惟軍人警察,另有特別禮儀,不在此限。陸軍官制分三等九級,上等稱將官,中等稱校官,初等稱尉官,各分上中少三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兵卒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軍隊編製,每步兵十四人為一棚,三棚為一排,三排為一連,四連為一營,三營為一團,二團為一旅,二旅為一師,把前清鎮協標隊的名目,一律改稱。師即鎮,旅即協,團即標,營即隊。海軍官制,略有同異,如軍醫軍需造械造艦等官,有總監主監上監中監少監等名目,與陸軍不同。編製法以艦為別,亦與陸軍異制。他如學校系統,分作四級,首大學,次中學,又次為高等小學,最下為小學。後改稱國民學校。小學校四年畢業,高等小學校,三年畢業,中學校四年畢業,大學本科,三年或四年畢業,預科三年。旁係為師範學校,及實業學校,專門學校,大致為四年或三年畢業。至若法院規則,分作四級三審,大理院為法院最高機關,下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是為四級,由初級審判廳起訴,不服判決,得控訴地方廳,地方廳的判決,再或不服,得上告高等廳﹔高等廳判決,已成定案,不得再訴大理院。惟自地方廳起訴,不服判決,得經高等廳至大理院,是為三審。所應由初等廳起訴,或由地方廳起訴,法律上另有規定,不暇絮述。但訴訟條規,有刑事民事二種,刑事條件,是被告應該懲罰,不得不求國家懲罰,所以亦稱為公訴。民事條件,是被告未必犯罪,但侵害個人利益,請求司法官代判賠償,所以又稱為私訴。刑法分主刑及從刑,主刑分五等,死刑最重,次為無期徒刑,又次為有期徒刑,又次為拘役為罰金。從刑分二等,(一)是褫奪公權,(二)是沒收。這種制度,統是行政上司法上的關係,一般人民,應該曉得大略,小子不能不粗舉大綱。是謂通俗教育。
  還有立法機關,是共和國中最要的根本,從前由代表會組織參議院,是創始的暫行規模,此時國家統一,應由參議院改為國會,且《臨時約法》中第五十三條,曾有限十個月內,召集國會的明文,袁總統不能違約,參議院也不能緩議,因此逐日開會,議決國會組織法及參議院眾議院議員選舉法。國會組織法共二十二條,大要用兩院制,便是參議院及眾議院。參議院議員,由各省省議會選出,每省十名。蒙古選舉會,得選出二十七名,西藏選舉會,得選出十名,青海選出三名,中央學會,也得選出八名,華僑得選出六名,共二百九十四人。眾議院議員,由各地人民選舉,每人口滿八十萬,得選一議員,人口多寡不一,議員也多寡不等,擬定直隸省四十六名,奉天省十六名,吉林省十名,黑龍江省十名,江蘇省四十名,安徽省二十九名,江西省三十五名,浙江省三十八名,福建省二十四名,湖北省二十六名,湖南省二十七名,山東省三十三名,河南省三十二名,山西省二十四名,陝西省二十一名,甘肅省十四名,新疆省十名,四川省三十五名,廣東省三十名,廣西省十九名,雲南省二十二名,貴州省十三名,蒙古二十七名,西藏十名,青海三名,共五百九十五人。參議員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選三分之一,眾議員任斯三年。兩院議員的職權,(一)是建議,(二)是質問,(三)是查辦官吏納賄違法的請求,(四)是政府咨詢的答復,(五)是人民請願的受理,(六)是議員逮捕的許可,(七)是院內法規的制定。至若預算決算,及議定憲法,概由兩院合辦。兩院議員,須各有過半數出席,方得開議,議案須得過半數同意,方得決定,可否同數,由議長取決。每歲會期,計四個月,若大事不及裁決,得以展期,這是國會組織法的大略。
  惟兩院議員的選舉,統用單記名投票法,從多數取決。參議員由省議會選舉會選出,毋庸細表,眾議員由人民公選,分選舉及被選舉兩種資格,選舉人專屬民國國籍的男子,年滿二十一歲以上,備有四項資格的一項,才有選舉權。看官道是哪四項資格呢?(一)是年納直接稅二元以上﹔(二)是值五百元以上的不動產﹔蒙、藏、青海得以動產計算﹔(三)是在小學校以上畢業﹔(四)是與小學校以上畢業的資格。被選舉人亦屬民國國籍的男子,惟年齡須滿二十五歲以上。蒙、藏、青海更須通曉漢語。若適罹刑法褫奪公權,及宣告破產,並有精神病,吸鴉片煙,與不識文字,均不得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現在陸海軍充役的軍人,與在徵調期間的續備軍人,現任行政司法及巡警,或僧道及其他宗教師,均停止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蒙、藏、青海惟軍人停止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餘項不用此例。小學校教員,各學校肄業生,停止被選舉權。辦理選舉人員,於選舉區內,亦停止被選舉權。又分初選複選兩項手續,初選以縣為選舉區,當選人名額,定為議員名額的五十倍,複選合若干初選區為選舉區,即以初選的當選人為選舉人,被選人卻不以初選當選人為限。每屆選舉,無論初選複選,各設監督員。初選監督以各該區的行政長官充任,複選監督以全省的行政長官充任。蒙、藏、青海,只一次選舉,不分初選複選。這是兩院議員選舉法的大略。還有省議會議員選舉法,大致與眾議院議員選舉法略同。
  各項選舉法,經參議員議決,咨送袁總統,袁總統當即公佈,且由內務部規定選舉區,一一頒示,正在籌備進行,非常忙碌的時候,忽由四川都督尹昌衡,連電報稱西藏亂耗,影響全局,自請督師西征。袁總統准如所請,命他出征西藏,所有川督印信,暫交胡景伊護理。尹督遂率二千五百人,向西出發,浩蕩前進。想步年羹堯後塵。先是清光緒末年,西藏教主達賴喇嘛,曾入京覲見,受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並加誠順贊化名號。會值光緒帝與慈禧太后,先後逝世,達賴諷經超薦,效勞了好幾日。兩宮安葬,達賴回藏,為俄人所誘,有意生亂,清廷將他削去封號,用兵攆逐,並命駐藏大臣,另立達賴喇嘛。這事尚未就緒,中國已起革命軍。退位的達賴,手下有一參謀,系俄國人,素得達賴信任,前曾為達賴所遣,往俄京聖彼得堡,傳遞密約事件,此次聞內地各省,大半獨立,遂極力為達賴謀覆西藏。達賴乃回入藏境,逐去清廷簡放的官吏,也居然獨立起來,且欲盡殺駐藏的漢人。虧得陸軍統領鍾穎,率兵至拉薩,竭力保護,鎮壓藏番,達賴始不敢妄動。川督尹昌衡,從權委任,令鍾穎為西藏行政使。後來華兵與藏人,屢生衝突,英兵以保護僑商為名,進兵藏邊,尹督遂電告北京,請任鍾穎為辦事長官,俾專責成。袁總統即如言任命。但藏番總歧視華人,隨你鍾長官威權並用,始終不肯就範。華兵在拉薩開會,登場演說,不知如何得罪了藏人,竟致兩造決裂,激動兵戈。藏人各處響應,把華兵困住拉薩,一面分道揚鑣,西侵後藏,東寇裡塘。後藏的江亞,竟被陷沒。裡塘在打箭爐西,雖為駐藏大臣往來驛道,奈與四川省會,相距遙遠,守兵寥寥無幾,猝遇藏人到來,慌忙斂兵固守,飛書乞援,誰知遠水難救近火,鎮日裡待援未至,只好棄了裡塘,奔還內地。藏人既將裡塘占去,復乘勢欲奪巴塘,川邊大震。尹都督乃自請出師,奉命允准,並加授鎮撫使。
  尹遂率軍西征,途次接巴塘捷報,心下稍慰。又行了兩三日,克復裡塘的喜信,也由探馬報到。原來邊軍統領顧占文,因裡塘失守,加意防備,四處派遣心腹,暗探藏人消息。到了七月初旬,探得藏人出攻巴塘,分兩路進兵,一隊從大路攻擊,揚旗吶喊,堂堂皇皇,一隊從小路潛行,越山過嶺,似偷雞弔狗一般。藏人頗也知兵。那時顧統領察破詭謀,當即將計就計,陽遣兵截住大路,自己卻帶著精銳,至小路旁看定要隘,分兵四伏。藏人那裡防著,只從崇山峻嶺中,繞越而來。大眾爭先恐後,毫無紀律,那邊有幾十人,這邊也有幾十人,但憑著兩隻腳,隨路亂走,將到大朔山側,天色將晚,遙望前面,只有參天的古木,遍地的蔓草,隱隱銜著一個夕陽,掩映滿山秋色。烘染語亦不可少。此時也無暇流覽,但蓄著一股銳氣,急行上前,暗想越過了山,便是巴塘,好在沿途平穩,並沒有華兵攔阻,此去出其不意,攻其無備,眼見得巴塘要隘,唾手得來。正在趾高氣揚的時候,猛聽得一聲號炮,震得山谷俱鳴,木葉亂下,大眾齊聲叫道:「不好了!不好了!」言未畢,已見華兵四處殺來,槍聲劈拍不絕,無從躲避。大眾顧命要緊,覓路四竄。巴塘也不要了。不意竄到東邊,竟遇著一陣槍彈,暈倒了好多人,折回西邊,又碰著一隊華兵,惡狠狠的過來,好象餓鷹逐雞,猛虎噬羊,稍稍失手,便被他打倒地上,生擒活縛的拖了過去。有幾個仗著蠻力,拚命突圍,總算死了一半,逃了一半。顧統領乘勝追趕,順著路竟到裡塘,裡塘已虛若無人,當由顧軍踹入,立將裡塘收復。正擬出擊大路上的藏兵,可巧藏人已聞小路敗報,踉蹌逃還。顧統領麾軍殺出,嚇得藏人沒路亂跑,大路上的官軍,又同時趕到,一場合剿,殺死藏人數百名,只有命不該絕的藏人,才得逃脫。顧統領即遣人告捷,當由尹都督接著,非常欣慰,遂至打箭爐駐節。打箭爐系四川西徼,為川藏往來孔道,清季已改為康定府治,藩漢雜居,相安成俗。尹都督就此駐紮,免不得遊覽風景,極目遐天﹔偶然見了許多蠻女,丑的丑,妍的妍,兩兩相較,有幾個姿色秀媚的蠻姝,越覺得天然丰韻,面不粉而白,口不脂而紅,眉不黛而翠,更有一種苗條態度,楚楚可人,或在藤峽棘穴旁,招集三數姊妹花,著吉莫小鞾,低唱蠻歌,高揚巾帕,飄飄乎若神仙中人。看官!你想這豪宕不羈的尹都督,哪能不牽入情絲,觸生美感,當下搜彩數姝,令充下陳,幾乎把這蠶叢路,變做了鸞棲林。樂不思蜀。小子有詩詠道:
  犵花■草也風流,別有柔情足解憂。
  自古英雄多好色,小蠻尚在且勾留。
  藏事未了,鄂中又出有異國。待小子下回續敘。
  民國初年,為釐定法規時代,公佈各法,自有專書,非本書所應殫述。但本書亦寓通俗教育,所有普通各法規,為一般人民所應略曉者,固不得不粗舉一斑,揭而出之,俾閱者得助見聞,正灌輸知識之嚆矢也。國會組織法,及各議員選舉法,不略蒙藏,政府固為統一藩部起見,而著書人即隨筆敘下,寫入藏事,此又為文字中綰合之法。尹都督自請征藏,儼然有終軍請纓氣象,而一逢蠻女,即取充下陳,雖情場花月,無玷英雄,而於軍紀上不無妨害,寓譏於褒,作者其固有隱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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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張振武赴京伏法 黎宋卿通電辨誣



  卻說各省的軍隊,自經袁總統通電裁並,給餉遣散,往往游騎無歸,所在謀變。有幾處尚未裁遣,即已秘密開會,再圖革命,如南京駐紮的贑軍,蘇州的先鋒三營,灤州的淮軍馬隊,山條省城的防兵,奉天大北關外的舊混成協第三標,安徽北門外的先鋒隊第一營,蕪湖屯駐的盧軍,滁州第一團七八兩連兵士,陸續嘩變,幸經各處長官,立時剿撫,均歸平定。
  惟湖北為革命軍發起地,餘風未泯,喜動惡靜,不但亂兵生事,甚至司令軍官等,亦屢思自逞,嘗謀獨立。兵猶火也,不戢自焚,古人之所以三致意者在此。襄陽府司令張國荃,不服省垣編製,擅殺調查專員周警亞,擁兵為亂,經黎都督元洪派兵兜剿,國荃方自知不敵,竄向鄖陽,沿途劫掠,蹂躪了好幾處﹔復由官兵追剿,方才散逸。既而軍官祝制六、江光國、滕亞綱等人又煽惑軍界,托詞改革政治,謀推翻軍政民政二府,破壞各司,幸被黎都督察覺,即調集近衛軍及警察分頭緝捕,將祝、江、滕三人拿獲,並搜出檄文佈告、文書名冊、徽章令旗、傳單願書等項,證據昭然,三犯無可抵賴,遂申行軍律,一概槍斃。越日,復在漢口法租界搜獲亂黨多名,黎都督不欲深究,惟出示剴切勸告,並將搜出名冊,立即銷毀,免得株連。未幾,又報省城兵變,第一鎮二協三標軍士,因劉協統勒令退伍,遂致大嘩,統至軍械房搶奪子彈,且擊斃軍官二名。楚望台軍械所守兵,亦聞聲響應,持械出所,攔守通湘、起義二城門。黎都督聞警,亟飭各軍飛往彈壓,把亂兵盡行圍住,一面派唐、黃兩參謀,偕同黎統制,步入圍中,剴切勸導,囑將首犯指出,餘均免罪,並允將劉協統撤換。亂兵方唯唯應命,當場指出首犯陳兆鼇,由黎統制飭兵縛住,訊實正法。
  黎都督經此數變,自然格外小心,日夕偵察,旋聞軍務司副司長張振武,及將校團團長方維,潛蓄異志,煽亂各軍,前次祝制六、滕亞綱的變亂,亦由張、方二人主動,遂不動聲色,宣召二人入署,囑他調查邊務。二人當面不好違慢,只得唯命是從。黎都督送客出廳即密電到京,拍致袁總統。袁總統亦即復電,任張振武為蒙古調查員,張、方是心腹至交,當密商了兩三次,初意欲逗留鄂中,嗣因黎都督再三促行,雖明知他是調虎離山的計策,也一時不敢發難,便向督署辭行。不怕他不入死路。黎都督當命方維隨往,適合張振武本意,遂邀同方維啟程北上。
  嗣復潛自回鄂,更邀將校十三人,一同到京,仍與方維聚會,就京城前門外西河沿旅館寓宿。甫隔一宵,方維等在寓安居,張振武卻入城遊覽。不意時方晌午,突有軍警百餘人,闖入旅館,逕至方維寓室,辟門竟入,方維驚問何事?一語未終,已是鐵鏈上頭,將他鎖住。將校等各思抗拒,當由來兵與語道:「君等無罪,罪止張、方。但奉命邀君同往,一經質證,保可無事,若君等定要反抗,莫怪槍彈無情。」語至此,各拔出手槍,向將校對著,作欲擊狀。將校等莫不畏死,忙說是情願同行。方維還要喧嚷,軍警等毫不理睬,但將他牽入內城,拘禁軍政總執法處。其餘將校分別解交外城軍政執法兩局。張振武尚在未知,正思回寓午餐,徐步從前門出來,剛剛望著城闉,不圖兜頭來了軍官,猝然問道:「你是張振武麼?」振武方應聲稱「是。」那軍官已將他扭住,更有兵弁過來,把他兩手反縛,他連聲詰問情由,軍官答稱:「奉令前來,拿你到總執法處,你到後自有分曉。」振武無法可施,只好由他牽往。及至軍政總執法處,見方維也被拘禁,越覺驚慌,正思詳問顛末,那執法官已傳令上堂。振武且走且呼,口中連稱冤枉,但見執法官高坐堂上,拍案喝道:「休要瞎鬧!你自己犯法,尚稱冤枉麼?」振武道:「我等所犯何罪?」執法官道:「有黎都督電文到來,我讀與你聽,你且仔細聽著!」黎電從此處敘出,前文妙有含蓄。語畢,即朗讀黎電道:
  張振武以小學教員,贊成革命,起義以後,充當軍務司副司長,雖為有功,乃怙權結黨,桀驁自恣,赴滬購槍,吞蝕巨款。當武昌二次蠢動之時,人心惶惶,振武暗中煽惑將校團,乘機思逞,幸該團員深明大義,不為所惑。元洪念其前勞,屢與優容,終不悛改,因勸以調查邊務,規劃遠謨,於是大總統有蒙古調查員之命。振武抵京後,復要求發巨款設專局,一言未遂潛行返鄂。觀此數語,見得京、鄂兩處已密布偵探,將張、方二人行蹤,探得明明白白,張、方自己尚如睡在夢中。本書前文亦未盡說明,至此方才揭出。飛揚跋扈,可見一斑。近更盅惑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倡謀不軌,狼子野心,愈接愈厲,假政黨之名義,以遂其影射之謀,借報館之揄揚,以掩其兇頑之跡,排解之使,困於道途,防禦之士,疲於晝夜。風聲鶴唳,一夕數驚。賴將士忠誠,偵探敏捷,機關悉破,泯禍無形,吾鄂人民,胥拜天使,然餘孽雖殲,元憝未殄,當國害未定之秋,固不堪種瓜再摘﹔以梟獍習成之性,又豈能遷地為良?元洪愛既不能,忍又不可,回腹蕩氣,仁智俱窮,伏乞將張振武立予正法,其隨行方維,係屬同惡相濟,並乞一律處決,以昭炯戒。此外隨行諸人,有勇知方,素為元洪所深信,如願歸籍者,請就近酌給川資,俾歸鄉里,用示勸善罰惡之意。惟振武雖伏國典,前功固不可沒,所部概屬無辜,元洪當經紀其喪,撫恤其家,安置其徒眾,決不敢株累一人。皇天後土,實聞此言。元洪藐然一身,托於諸將士之手,闒茸屍位,撫馭無才,致令起義健兒,夷為罪首,言之赧顏,思之雪涕,獨行踽踽,此恨綿綿。更乞予以處分,以謝張振武九泉之靈,尤為感禱。臨穎悲痛,不盡欲言。
  讀畢,又宣佈袁大總統命令,略云:
  查張振武既經立功於前,自應始終策勵,以成全人。乃披閱黎副總統電陳各節,竟渝初心,反對建設,破壞共和,以及方維同惡相濟。本總統一再思維,誠如副總統所謂愛既不能,忍又不可,若事姑容,何以慰烈士之英魂?不得已即著步軍統領軍政執法處總
  長,遵照辦理。此令。
  命令宣畢,嚇得張、方兩人,面如土色,沒奈何哀求道:「這是黎副總統冤誣我的,還求總長呈明總統,乞賜矜全。」執法官微笑道:「令出如山,還有甚麼挽回,想你兩人總有異謀,所以黎副總統,電請大總統正法的。」言罷,即將兩人挷出,同時槍斃。尚有將校十三人,一律釋出,給發川資,仍令回鄂。十三人得了性命,即日離京南下,自不消說。惟張、方系革命黨人,黨員聞他正法,不免兔死狐悲,遂相率嘩譟,聲言:「張振武功大罪輕,就使逆謀昭著,亦當就地處決,何必誘他入京,立置死地,這明是內外暗合,有意苛求。」當時有殺非其道,殺非其時,殺非其地,共計三大詰難,電達全國。黎副總統幾成怨府,也令秘書員撰成通電數篇,陸續發布。最後這一篇,洋洋灑灑,約有千餘言,小子不忍割愛,錄述如下。其文云:
  連日函電紛馳,詰難群起,前電倉猝,尚未詳盡。報告政府書,復未齎到,誠恐遠道不察,真象愈湮,敢重述梗概,為諸公告。張振武初充軍務司副長。漢陽失敗,托詞購槍,留函逕去。當命參議丁復生,追至上海,配定式樣,只限購銀二十萬兩,乃擅撥買銅元銀四十萬,僅購廢槍四千枝,子彈四百萬,機關槍三十六枝,子彈二百萬,槍械腐窳,機件殘缺,有物可查,設有戰事,貽害何堪設想?且除買械二十六萬餘外,另濫用浮報三十二萬,無賬二萬,尚借譚君人鳳五萬,陳督復來電索款,均系不明用途,有帳可稽,罪一﹔南北統一,戰事告終,振武由滬返鄂,私立將校團,遣方維往各營勾串,募集六百餘人,每名二十元,鄂軍屢次改編,該團始終不受編製,兵站總監兵六大隊,已預備退伍,伊復私收為護衛隊,擁兵自衛,罪二﹔二月二十七日,串謀煽亂,軍務部全行推倒,伊復獨任方維,要挾留任,復謀殺新舉正長曾廣大,經元洪訪查得實,始將三司長悉改顧問,罪三﹔冒充軍統,夤夜橫行,護衛隊常在百人以外,沿途放槍,居民惶恐。每至都督府,槍皆實彈。罪四﹔護衛隊屢遣解散,抗不遵命,復擅搶兵站槍枝糧餉,藐無法紀,罪五﹔強調鐵路立中小火輪,勾串軍隊,夤夜來往,罪六﹔暗煽義勇團長梅占鼇,增加營數,誘命石龍岩往聯領事團,許事成任為外交司長,該員等不為所動,謀遂無成,罪七﹔革命後廣納良女為姬妾,內嬖如夫人者,將及十人,葉某及魯某,皆女學生,復伙串某報鼓吹,顛倒黑白,破壞共和,罪八﹔民國公校開校,當眾演說,革命非數次不成,流血非萬萬人不止,搖動國本,駭人聽聞,罪九﹔親率佩槍軍隊,逼迫教育司,勒索學款,挾之以兵,罪十﹔令逆黨方維,勾串已革管帶李忠義,及軍界祝制六、滕亞綱、姜國光、謝玉山、劉起沛、朱振鵬、江有貴、黃耀生,暨漢口土匪頭目王金標,分設機關,密謀起事,並另舉標統八人,伊為原動,大眾皆知,雖名冊已焚,祝、滕正法,劉、朱尚寄監可質,罪十一﹔機關破露,移恨孫武,復密遣四十人,分途暗殺,罪十二﹔前次所購機關槍彈,除湖北實收外,近證之藍都督報告,接濟之賬,尚匿交機關槍多枝,子彈三萬粒,私藏利械,圖謀不軌,罪十三﹔此次電促赴京,實望革心向善,乃疊據偵探報告,伊以委命未下,復圖歸鄂,密遣黨羽,預歸佈置,復查悉函阻將校團,不得退伍,武漢一隅,關係全局,三摘已稀,豈堪四摘!罪十四﹔此外索款巨萬,密濟黨援,朘削公家,擾亂秩序,種種不法,不勝枚舉。元洪薦充大總統高等軍事顧問,並有蒙古調查員之命,無非追錄前功,冀挽將來,猶復要索巨款,議設專局,又在上海私文屯墾事務所,月索千餘圓,凡此諸端,或檔案具在,或實地可查,揭其本末罪狀,實屬無可寬容。諸公老成謀國,保衛治安,素為元洪所欽佩,倘使元洪留此大憝,貽害地方,致翻全局,諸公縱不見責,如蒼生何?
  顧或有謂殺非其地,殺非其時,殺非其道者,責以法理,夫復何辭?然此中委曲,尚有萬不獲已之衷,為諸公未悉者。武昌當革命之餘,丁裁兵之會,地勢衝繁,軍心浮動,振武暗握重兵,潛伏租界,一經逮捕,立召干戈,既禍生靈,更釀交涉,操切僨事,誰屍其咎?況北京為民國首都,萬流仰鏡,初非鄰省,更異敵邦,明正典刑,昭示天下,揆諸名義,似尚無妨,此不獲已者一﹔振武席軍務長之餘燄,憑將校團之淫威,取精用宏,根深柢固,投鼠忌器,人莫敢攖,捲土重來,擁兵如故,狼子野心,更無紀極,前此以往,殺既不敢,後此以往,殺更不能,千里毫釐,稍縱即逝,先此不謀,噬臍何及?況謀叛民國之犯,果有確據,隨時皆可掩捕,此不獲已者二﹔振武分遣黨羽,密布機關,奸謀敗露,應命赴京,更懷疑懼,居則佩刀盈室,出則荷槍載途,京鄂之使,不絕於道,心機叵測,消息靈通,一電遙飛,全國窺變,聯電請求,舉兵要挾,雖有國典,亦無所施,況振武現參軍政,遙領兵權,繩以軍法,洵為允當,且北京軍事裁判,尚未完全,南中軍法會議,已非一次,詢謀僉同,始敢出此,此不獲已者三。
  元洪數月以來,躊躇再四,愛功憂亂,五內交縈,迴腸九轉,憂心百結,寧我負振武,無振武負湖北,寧取負振武罪,無取負天下罪,刲臂療身,決蹯衛命,冒刑除患,實所甘心。夫漢高、明太,皆以自圖帝業,屠戮功臣,越踐、吳差,皆以誤信讒言,戕害善類,藏弓烹狗,有識同悲。至若懷光就戮,史不論其寡恩,君集被擒,書不原其戰績,矧共和之國,同屬編氓,但當為民國固金甌,不當為個人保鐵券。元洪念彼前勞,未忍悉行誅罰,安此反側,復未稍事牽連,遂致日前兩電,詞多含蓄,跡似虛誣,又何怪諸公義憤之填胸,而責言之交耳也?伏思元洪素乏豐功,忝竊高位,愛民心切,馭將才疏,武漢蠢動,全楚騷然,商民流離,市廛雕敝,損失財產,幾逾巨萬,養癰成患,責在藐躬,亡羊補牢,泣將何及?洪罪一也﹔洪與振武,相從患難,共守孤城,推食解衣,情同骨肉,乃恩深法弛,背道寒盟,瘏口罔聞,剖心難諒,首義之士,忍為罪魁,同室彎弓,幾釀巨禍。洪實涼德,於武何尤?追念前功,能無隕涕,洪罪二也﹔國基初定,法權未張,凡屬國民,應同維護,乃險象環生,禍機迫切,因養指失肩之懼,為枉尋直尺之謀,安一方黎庶之心,解天下動庸之體,反經行政,貽人口實,洪罪三也。有此三罪,十死難辭,縱諸公揆諸事實,鑒此苦衷,曲事優容,不加譴責,猶當跼天蹐地,愧悔難容﹔況區區此心,不為諸公所諒乎?溯自起義以來,戎馬倉皇,軍書旁午,忘餐廢寢,忽忽半年,南北爭議,親歷危機,蒙藏兇頑,頻驚噩耗﹔重以驕兵四起,伏莽潛滋,內謹防閒,外圖排解﹔戒嚴之令,至再至三,朽索奔駒,幸逾絕險。積勞成疾,咯血盈升,俯仰世間,了無生趣。秋荼尚甘,凍雀猶樂,顧瞻前路,如蹈深淵,自時厥後,定當退避賢路,佇待嚴譴,倘有矜其微勞,保此遲暮,窮山絕海,尚可棲遲,漢水不波,方城如故,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世有鬼神,或容依庇,百世之下,庶知此心。至張振武罪名雖得,勞勩未彰,除優加撫恤,贍其母使終年,養其子使成立外,特派專員,迎柩歸籍,乞飭沿途善為照料,俟靈柩到鄂,元洪當躬自奠祭,開會哀悼,以慰幽魂。並擬將該員事略,薈蕞成書,請大總統宣示天下,俾曉然於功罪之不掩,賞罰之有公,斗室之內,稍免疚心。泉台之下,或當瞑目。臨風悲結,不暇擇言,瞻望公門,尚垂明教!
  這電發出,張振武罪狀確鑿,就是他的同黨,也不能替他強辨,漸漸的群喙屏息了。小子有詩歎道:
  有功宜賞罪宜誅,不殺奸人曷伏辜?
  試看鄂中傳電後,臚陳劣跡豈全誣?
  謠言既靖,京鄂無驚,前總統孫中山,由滬赴京,又有一番熱鬧的情形,且至下回再敘。
  張振武首犯也,方維從犯也,張、方二人之被殺,後人多歸獄袁、黎,亦以袁為主動,黎為被動。然觀黎督通電,則張振武之劣跡昭彰,固有應殺之罪。方維雖附和黨同,宜從末減,然除惡未盡,適為後患,殺之亦是也。他人徒阿徇所好,必以袁好殺,黎濫殺,目為尋仇誣隙,顧何以黎電傳佈,歷述振武十四罪狀,而他人不能為之一一辯駁乎?周公殺管、蔡,且無損元聖之名,於袁、黎乎何尤焉?故本回全錄黎電,以見張、方之當誅,不得以此強誣袁、黎,論人必公,吾於此書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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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5 01:35:47 |只看該作者
第十五回     孫黃並至協定政綱 陸趙遞更又易總理



  卻說孫文卸職後,歷游沿江各省,到處歡迎,頗也逍遙自在。嗣接袁總統電文,一再相招,詞意誠懇,乃乘車北上,甫到都門,但見車站兩旁,已是人山人海,擁擠不堪。幾乎把這孫中山嚇了一驚。嗣由各界代表,投刺表敬,方知數千人士,都為歡迎而來。他不及接談,只對了各界團體,左右鞠躬,便已表明謝忱。那袁總統早派委員,在車站伺候,既與孫文相見,即代達老袁誠意,並已備好馬車,請他上輿。孫文略略應酬,便登輿入城。城中亦預備客館,作為孫文行轅。孫文住了一宿,即往總統府拜會。袁總統當即出迎,攜手入廳。彼此敘談,各傾積愫。一個是遨遊海外的雄辯家,滿望袁項城就此傾誠,好共建共和政體,一個是牢籠海內的機謀家,也願孫中山為所利用,好共商專制行為,兩人意見,實是反對,所以終難融洽。因此竭力交歡,幾乎管、鮑同心,雷、陳相契,談論了好多時,孫文才起身告別。次日,袁總統親自回謁,也商議了兩三點鐘,方才回府。嗣是總統府中,屢請孫中山赴飲,觥籌交錯,主客盡歡,差不多是五日一大宴,三日一小宴的模樣。好一比擬,就老袁一方面,尤為切貼。席間所談,無非是將來的政策。
  老袁欲任孫為高等顧問官,孫文慨然道:「公系我國的政治家,一切設施,比文等總要高出一籌,文亦不必參議。
  但文卻有一私見,政治屬公,實業屬文,若使公任總統十年,得練兵百萬,文得經營鐵路,延長二十萬里,那時我中華民國,難道還富強不成嗎?」孫中山亦未免自誇。袁總統掀髯微笑道:「君可謂善頌善禱。但練兵百萬,亦非容易,築造鐵路二十萬里,尤屬難事,試思練兵需餉,築路需款,現在財政問題,非常困難,專靠借債度日,似這般窮政府,窮百姓,哪裡能償你我的志願呢?」孫文亦饒酒意,便道:「天下事只怕無志,有了志向,總可逐漸辦去。我想天下世間,古今中外,都被那銀錢二字,困縛住了。但銀錢也不過一代價,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不知如何有此魔力?假使捨去銀錢,令全國統用鈔票,總教有了信用,鈔票就是銀錢,政府不至竭蹷,百姓不至困苦,外人亦無從難我,練兵兵集,築路路成,豈不是一大快事麼?」袁總統徐徐答道:
  「可是麼?」
  孫文再欲有言,忽有人入報道:「前南京黃留守,自天津來電,今夕要抵都門了。」袁總統欣然道:「克強也來,可稱盛會了。」克強系黃興別號,與孫文是第一知交,孫文聞他將到,當然要去會他,便輟酒辭席,匆匆去訖。袁總統又另派專員,去迓黃興。至黃興到京,也與孫中山入都差不多的景象,且與孫同館寓居,更偕孫同謁老袁,老袁也一般優待,毋庸絮述。惟孫、黃性情頗不相同,孫是全然豪放,胸無城府,黃較沉毅,為袁總統所注目,初次招宴,袁即贊他幾經革命,百折不回,確是一位傑出的人物。袁之忌黃,亦本於此。黃興卻淡淡的答道:「推翻滿清,乃我輩應盡的天職,何足言功?惟此後民國,須要秉公建設方好哩。」袁又問他所定的宗旨,黃興又答道:「我國既稱為民主立憲國,應該速定憲法,同心遵守,興只知服從法律,若系法律外的行為,興的行止,惟有取決民意罷了。」後來老袁欲帝,屢稱民意,恐尚是受教克強。老袁默然不答。黃興窺破老袁意旨,也不便再說下去。
  到了席散回寓,便與孫文密議道:「我看項城為人,始終難恃,日後恐多變動,如欲預為防範,總須厚植我黨勢力,作為抵制。自唐內閣倒後,政府中已沒有我黨人員,所恃參議院中,還有一小半會中人,現聞與統一共和黨,雙方聯絡,得占多數,我意擬改稱國民黨,與袁政府相持。袁政府若不違法,不必說了,倘或不然,參議院中得以質問,得以彈劾,他亦恐無可奈何了。」黃興卻亦善防,哪知老袁更比他厲害。孫文絕對贊成。當由黃興邀集參議員,除共和黨外,統與他暗暗接洽。於是同盟會議員,及統一共和黨議員,兩相合併,共改名國民黨。一面且到處號召,無論在朝在野,多半邀他入黨。
  袁總統正懷猜忌,極思把功名富貴籠絡孫、黃兩人,先時已授黃興為陸軍上將,與黎元洪、段祺瑞兩人,同日任命,且因孫文有志築路,更與商議一妥當辦法,孫意在建設大公司,借外債六十萬萬,分四十年清還。袁總統面上很是贊成,居然下令,特授孫文籌劃全國鐵路全權,一切借款招股事宜,盡聽首先酌奪,然後交議院議決、政府批准等情。嗣復與孫、黃屢次籌商,協定內政大綱八條,並電詢黎副總統,得了贊同的復詞,乃由總統府秘書廳通電宣佈。其文云:
  民國統一,寒暑一更,庶政進行,每多濡緩,欲為根本之解決,必先有確定之方針。本大總統勞心焦思,幾廢寢食,久欲聯合各政黨魁杰,捐除人我之見,商榷救濟之方。適孫中山、黃克強兩先生先後蒞京,過從歡洽,從容討論,殆無虛日,因協定內政大綱﹔質諸國院諸公,亦翕然無間。乃以電詢武昌黎副總統,征其同意,旋得復電,深表贊成。其大綱八條如下:
  (一)立國取統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惡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暫時收束武備,先儲備海陸軍人才。(四)開放門戶,輸入外資,興辦鐵路礦山,建置鋼鐵工廠,以厚民生。(五)提倡資助國民實業,先著手於農林工商。(六)軍事外交財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權主義﹔其餘斟酌各省情形,兼采地方分權主義。(七)迅速整理財政。(八)竭力調和黨見,維持秩序,為承認之根本。此八條者,作為共和、國民兩黨首領與總攬政務之大總統之協定政策可也。各國元首,與各政黨首領,互相提攜,商定政見,本有先例。
  從此進行標準,如車有轍,如舟有舵,無旁撓,無中專,以阻趨於國利民福之一途,中華民國,庶有豸乎!
  此令。
  政綱既布,孫文以國是已定,即欲離京,便向袁總統辭行,啟程南下。獨黃興尚有一大要事,不能脫身,因復勾留都門,稽延了好幾日。看官!道是何事?原來陸總理征祥,屢次請假,不願到任,袁總統以總理一職,關係重大,未便長此虛懸,遂與黃興談及,擬任沈秉坤為國務總理,否則或用趙秉鈞。注意在趙。沈曾為國民黨參議,黃興因他同志,頗示贊成。旋與各黨員商議,各黨員言:「沈初入黨,感情未深,且系過渡內閣,總理雖是換過,閣員仍是照舊,若為政黨內閣起見,須要全數改易,方可達到目的,若只得一孤立無助的總理,濟甚麼事?」黃興聽到這番言語,很覺有理,遂擱過沈秉坤,提及趙秉鈞。趙是個極機警的朋友,當唐紹儀組閣時,他一面巴結袁總統,一面復討好唐總理,竟投入同盟會中,做一會員。有此機變,所出後成宋案。黃興明知他是個騎牆人物,但頗想因這騎牆二字,令他兩面調停,免生衝突,所以也有意舁他上台。
  中了人家的詭計。各黨員恰表贊同,乃公同議決,由黃興轉告老袁,袁得此信息,暗暗心喜,遂將趙秉鈞的大名,開列單中,齎交參議院,表決國務總理的位置。院中議員,國民黨已占了大半,還有一小半共和黨,就使反對趙秉鈞,也何苦投不同意票,硬做對頭,因此投票結果,統是同意二字,只有兩票不同意。這兩票可謂獨立。總理決議覆咨袁總統,袁總統即正式任命,所有閣員,毫不變動。惟外交總長,初擬陸總理自兼,至此陸已解職,另選一個梁如浩,也得由參議院通過,令他任職。
  黃興乘勢遍說各國務員,邀入國民黨。司法總長許世英,農林總長陳振先,工商總長劉揆一,交通總長朱啟鈐,均填寫入國民黨願書。教育總長范源濂,本隸共和黨,至是聞黃興言,左右為難,乃脫離共和黨籍,聲明不黨主義。財政總長周學熙,亦贊成國民黨黨綱,惟一時未寫願書。黃興又進告袁總統,勸他做國民黨領袖。看官!你想這老袁心中,本與國民黨有隙,令他入黨,分明是一樁難事,但又不好當面決絕,左思右想,得了一個法兒,先遣顧問官楊度入黨,陰覘虛實。
  那楊度別號晳子,籍隸湖南,是個有名的智多星。他在前清時代,戊戌變法,常隨了康有為、梁啟超等,日談新政,康、梁失敗,亡命外洋,他也逃了出去,與康、梁等聚作一堆,開會結社,鼓吹保皇。到了辛亥革命,乘機回國,得人介紹,充總統府的顧問。特別表明,為後文籌安會張本。他仗著一張利口,半寸機心,在總統府中廝混半年,大受老袁賞識。就是從前蔡使到京,猝遭兵變,也是楊晳子暗中主謀,省得老袁為難。此番又受了老袁密囑,令入國民黨,他比老袁還要聰明,先與國民黨中人,往來交際,討論黨綱。國民黨員,抱定一個政黨內閣主義,楊度矍然道:「諸君的黨綱,鄙人也是佩服,但必謂各國務員,必須同黨,鄙意殊可不必。試想一國之間,政客甚多,有了甲黨,必有乙黨,或且有丙黨丁黨,獨中央政府,只一內閣,如必任用同黨人物,必難久長。用了甲黨,乙黨反對,用了乙黨,甲黨反對,還有丙黨丁黨,也是不服。膠膠擾擾,爭訟不休。政策無從進行,機關必然遲滯,實是有弊少利,還須改變方針為是。」國民黨員,不以為然。楊度又道:「諸君倘可通融,鄙人很願入黨,若必固執成見,鄙人也不便加入呢。」國民黨員不為所動,竟以「任從尊便」四字相答。楊度乃返報袁總統,袁總統道:「且罷,他有他的黨見,我有我的法門,你也不必去入他黨了。」用軟不如用硬。黃興聞老袁不肯入黨,卻也沒法,只在各種會所,連日演說,提倡民智。袁總統嘗密遣心腹,偽作來賓,入旁聽席,凡黃興所說各詞,統被鉛筆記錄,呈報老袁。老袁是陽托共和,陰圖專制,見了各種報告,很覺得不耐煩,嗣後見了黃興,晤談間略加譏刺。就是趙內閣及各國務員,形式上雖同入國民黨,心目中恰只知袁總統,總統叫他怎麼行,便怎麼行,總統叫他不得行,就不得行,所以總統府中的國務會議,全然是有名無實。後來各部復派遣參事司長等,入值國務院,組織一委員會。凡國務院所有事務,都先下委員會議,於是國務總理及國務員,上承總統指揮,下受委員成議,鎮日間無所事事,反像似贅瘤一般。想是樂得快活。
  時人謂政黨內閣,不過爾爾。黃興也自悔一場忙碌,毫無實效,空費了一兩月精神,遂向各機關告辭,出都南下。及抵滬,滬上各同志聯袂相迎,問及都中情形,興慨然道:「老袁陰險狠鷙,他日必叛民國,萬不料十多年來,我同胞志士,拋擲無數頭顱,無數頸血,只換了一個假共和,恐怕中華民國從此多事,再經兩三次革命,還不得了呢。」黃克強生平行事,未必全愜輿情,但逆料老袁,確有特識。各同志有相信的,有不甚相信的,黃興也不暇多談,即返長沙縣省親。湘中人士,擬將長沙小南門,改名黃興門。黃興笑道:「此番革命,事起鄂中,黎黃坡系是首功,何故鄂中公民,未聞易漢陽門為元洪門呢?」辯駁甚當,且足解頤。湘人無詞可答。不料過了兩日,黃興門三字,居然出現,興越歎為多事。會值國慶日屆,袁總統援議院議決案,舉行典禮,頒令酬勛。
  孫文得授大勛位,黃興得授勛一位,嗣復命興督辦全國礦務,興又私語同志道:「他又來籠絡我呢。」正是:
  雄主有心施駕馭,逸材未肯就牢籠。
  黃興事且慢表,下回敘國慶典禮,乃是民國週年第一次盛事,請看官再閱後文。
  孫、黃入京,為袁總統延攬黨魁之策,袁意在籠絡孫、黃,孫、黃若入彀中,餘黨自隨風而靡,可以任所欲為,不知孫、黃亦欲利用老袁,互相聯絡,實互相猜疑。子輿氏有言:「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而能動者,亦未之有也。」袁與孫、黃,彼此皆以私意交歡,未嘗推誠相待,安能雙方感動乎?黃克強推任趙內閣,尤墮老袁計中,趙之入國民黨,實為偵探黨見而來,各國務員亦如之,黃乃欲其離袁就我,誤矣。總之朝野同心,國必治,朝野離心,國必亂,閱此回可恍然於民國治亂之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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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回     祝國慶全體臚歡 竊帝號外蒙抗命



  卻說武昌起義的時期,為陰曆辛亥年八月十九日,就是陽曆十月十日,民國既改用陽歷,應以十月十日為紀念日。袁總統當將是案咨詢參議院,經各議員議決,以陽曆十月十日,為國慶日。南京政府成立,系陽曆正月一日,北京宣佈共和,系陽曆二月十二日,兩日為紀念日,均舉行慶典。每歲屆國慶日,即雙十節。應舉行各事如下:
  (一)放假休息。(二)懸旗結彩。(三)大閱。
  (四)追祭。(五)賞功。(六)停刑。(七)恤貧。
  (八)宴會。
  民國元年十月十日,國慶期屆,即舉行慶祝禮,是日改大清門為中華門,門外高搭彩樓一座,內懸清隆裕太后退位詔旨,趙總理秉鈞派內外兩廳丞,作為代表,行中華門開幕禮。各署各團體代表,均到場慶祝,興高采烈,旗鼓揚休。一面在祈年殿建設祭壇,追祭革命諸先烈,由趙總理代表總統,臨壇主祭。祭儀概照新制,祭文仍仿古體,其文云:
  維民國元年十月十日,臨時大總統袁世凱,謹遣代表趙秉鈞,具犧牲酒醴,致祭於革命諸先烈曰:「荊高之歿,我武不揚,沉沉千載,大陸無光。時會既開,國風不變,帝制告終,民豪聿見,神臯萬里,禹跡所區,誰無血氣,忍此濡需?矯首仰天,龍飛海嘯,雷震電激,日月清照。蹉跎不遂,委骨荒坾,壯心未已,毅魄長留,嗟我新民,毋忘前烈!煜煜國徽,自由之血。革故既終,鼎新伊始,靈爽既昭,勗哉君子!尚饗。」
  祭畢退班,再由袁大總統,親行閱兵禮。兵隊共到一萬二千名,拱衛軍六千,禁衛軍三千,游緝隊一千,補充隊一千,就總統府門外設台。袁總統戎服佩刀,登台兀立,所有陸軍總長以下,統在台下站定。各軍士由東轅進,從西轅出,行列井井,毫不凌亂。歷一時許,各隊俱已過去,袁總統方才下台,入府休息。各員均退至國務院,國務院中設茶話會,就廳前搭一彩棚,飾以松柏,下列几案數十,茶點齊備。參議院議員、各行政機關上級官吏、各省代表、中外新聞記者及京城著名紳董等,均就席與會。就是各國公使及外賓,亦乘興參觀。還有內蒙古活佛章嘉,及甘珠爾瓦兩呼圖克圖,呼四克圖為大喇嘛名號,亦作胡克圖,蒙、藏、青海皆有之。時適來京謁見總統,因亦得列入會中。可巧天朗氣清,日高秋爽,賓僚聯翩戾止,端的是國門集祜,全體臚歡。既而日光晌午,客興猶濃,院中備有午席,便請大眾同餐,飲的是旨酒,吃的是佳餚,雖稱是尋常筵席,計算代價,差不多要費千金。裡面雖是奇窮,外面總要闊綽。午後席散,賓僚陸續回去,那軍警兩界,卻來繼續宴會,夜餐又有數十席,統吃得醉飽歡呼,無情不愜。
  前門外的琉璃廠工藝局一帶地方,獨辟一個共和紀念會場,乃是革命黨人發起,會場左右門及正門,均紮松花牌樓,場內亦有彩棚數處,內設陳列館、運動場、演劇場等。陳列館內的物品,系革命時的圖印旗幟,衣服關防文件,及諸烈士生前死後的照像。運動場內,施演競走諸技。
  演劇場內,所演皆革命新劇。場中並設祭壇,供祀諸先烈牌位。最精雅的,是用五彩紮成,疊起一座黃鶴樓,高接雲表,蔚為大觀。無非皮相。除初十日正式會外,復繼續開會兩日。十一日章嘉活佛到會,令隨從喇嘛諷經,追薦先烈。夜間有會員組織提燈會,備辦各種花燈,募集青年童子,提燈出遊,前導軍樂,後護馬隊。先至中華門行鞠躬禮,嗣由大街直赴天壇,適四川公會,亦制成方式白燈,上書川省諸先烈姓名,同時並至。雙方至天壇會齊,大放煙火。霎時間煙燄沖霄,就火光裡面,現出各種革命戰劇,彷彿槍林彈雨,依稀楚界漢河。大眾見所未見,詫為奇逢,無論男女老幼,一時麇集,幾乎滿城不夜,舉國若狂,小子也說不勝說。
  惟袁總統以民國創造,煞費經營,除追祭先烈外,所有留在的偉人,理應旌賞,特授前總統孫文,副總統黎元洪大勛位,唐紹儀、伍廷芳、黃興、程德全、段祺瑞、馮國璋,均勛一位,孫武勛二位,給國務總理一等嘉禾章,各部總長二等嘉禾章。外如各省都督民政長及民國有功人士,都酌給勛章,或陸軍銜秩有差。只聞賞功,未聞恤貧,總是百姓吃虧。且以武昌為起義地,特派代表朱慶瀾,先日赴鄂,致祭先烈。參議院代表湯化龍,與朱同行。
  既到武昌,巧值各省都督,也有代表派來,就前清萬壽宮,改設會場,踵事增華,不亞首都。但見場中陳設,光怪陸離,彩樓廣築,四圍組不老之鬆,巨額高懸,數字織長青之柏,還有五色電燈,五彩花朵,掩映增光,排疊成錦,中供諸烈士牌位,由各代表排班致祭。黎副總統,早派代表蔡濟民,主持一切,祭禮告備,先後宣讀祭辭,全場行三鞠躬禮。至奏過軍樂,才行散班,統赴宴會場就宴。
  還有一種特別的紀念,系是從前受傷的軍士,尚在病院養痾,至是令各穿軍服,佩掛黃綾,標明姓氏,及某戰受傷,傷在某處等字樣,舁以彩紮椅轎,導以軍樂,遊行全城,俾士民參觀,感念不忘。黎副總統,又有一篇演說辭,浼蔡濟民在場宣讀,大致是:「共和未奠,責在後死。」說得非常痛切,小子因紙短言長,不遑殫述,看官如欲覽全文,請向黎副總統文牘中,隨時披閱,好在坊間都有專書出售,不煩小子費手了。可略即略,免惹人厭。
  武昌以外,要算上海,此外各省,亦無不同時慶祝,隨處懸著五色旗,各地掛著五彩燈,都道是五族一家,普天同慶。極盛難繼,為之奈何?哪知西藏的獨立,並未取消,外蒙古的獨立,非但不肯取消,且居然在庫倫地方,設立政府,推哲布尊丹巴為帝,改元共戴,立起一個蒙古帝國來。蒙古立國,成吉思汗有靈,恰也心慰,可惜國不成國,幾同瞎鬧。這哲布尊丹巴,系是何人?就是外蒙教主,居住庫倫,向來揚名中外的活佛。活佛本沒有甚麼梟雄,而且雙目失明,差不多是個無知動物,不是活佛,直是死佛。惟他的妻室扣肯兒,具有三分姿色,心中又是多生一竅,格外比蒙人聰明。就中有個親王杭達多爾濟,素出入活佛帳中,與佛妻扣肯兒,很是莫逆。大約是結歡喜緣。扣肯兒哄動活佛,把政權委任杭達,杭達得了重權,遂主張聯絡俄人,反抗中國。俄政府正窺伺蒙古,得了這個消息,格外心歡,當將國中土產,遺贈活佛及杭達,連扣肯兒處,也特地進送一份。活佛等自然愜意,便遣杭達至俄京,道達謝忱。俄政府又甚表歡迎,至杭達返至庫倫,巧值武漢革命,當即慫慂活佛,宣佈獨立,並逐去清辦事大臣三多。辛亥年十一月十日,活佛哲布尊丹巴,在庫倫舉行正式即位禮,自稱皇帝,建元共戴,比袁皇帝著了先鞭。也仿襲前清官制,分設各都,並置內閣總理。總理一缺,本擬任杭達親王,因杭達通曉外事,改任外部,別用鬆彥可汗為總理。鬆彥可汗本名海珊,系東蒙喀爾沁旗人,曾犯案奔俄,熟習俄語,嗣至庫倫,為杭達所引用,又令陶什陶總統軍事。陶什陶系東三省著名胡匪,東省懸賞緝捕,他遁入俄境,輾轉至庫倫,杭達聞他善戰,因薦握軍權。此外還有圖什公、崔大喇嘛、達賴貝子、那木薩賴公等,分掌部務。統是一班好腳色。並聘俄員裡斯克拂為軍事顧問官,尋復延俄人馬司哥頓為財政顧問官,一切措置,惟俄是從。一面派人游說各旗,勸令附和外蒙,喀爾喀四部,本歸活佛管轄,當然服從。惟內蒙、東蒙、西蒙諸王公,與中國感情較密,尚未肯盡附外蒙。
  杭達親王,聞中國革命,將還罷手。南北有議和消息,恐和議成後,必加詰責,不如預先佈置,結俄為援,當下呈明活佛,自充正使,另派奚林丹定親王為副,帶了貢獻物品,起程赴俄。俄政府聞他到來,格外厚待,特派外部人員薩沙諾夫,殷情招接,並導他謁見俄皇。俄皇下座慰勞,握手言歡。好買賣來了!杭達即敬獻金佛一尊,名馬十頭,作為贄儀。蒙古地圖,何不盡行獻出?俄皇收受後,再命外交大臣,陪他筵宴。席間談及外蒙獨立情形,當由杭達當面請求,一是要俄國接濟軍械,二是要俄國借給款項。薩沙諾夫一一承認,且願為代致中國,通告北京政府,提出蒙古獨立,不准中國干涉。杭達喜歡的了不得,恨不得在薩沙諾夫前拜跪下去,磕著幾個響頭,還是向扣肯兒前磕頭,卻贈你特別禁臠。若對俄外部磕頭,簡直是要你的命。於是謝了又謝。薩沙諾夫果有信實,一俟杭達等離俄,即電致駐華俄使,轉達北京政府,提出三大要求,列款如下:
  (一)中國許蒙古完全行政主權。(二)蒙古地方,中國不得駐兵設官及開墾。(三)撫慰此次服兵之華人。
  這時候的中華民國,方在草創,南北尚未統一,自然無暇答復。至袁世凱就任總統,杭達已回庫倫,當由蒙古國內閣大臣名義,電達北京,佈告正式獨立,並賀袁總統就任。袁總統得電後,兩復活佛,勸令取消。活佛也兩復發總統,一說是業經自主,如何取消?二說是請商諸鄰邦,杜絕異議。袁總統以鄰邦二字,分明是指俄羅斯,擬俟內事粗定,再與俄人協商。哪知活佛一方面,竟煽動西蒙各旗,攻占科爾多,復嗾使東蒙各旗,攻占呼倫城,且勾通科爾沁右翼前旗札薩克郡王烏泰,稱兵內犯,侵擾洮南府。
  袁總統乃飛飭東三省各都督,派兵出剿。一場鏖戰,始將烏泰逐竄索倫山,隨即下令革去烏泰世爵,另任鎮國公銜鵬束克,署理札薩克。
  惟對於內外蒙古,仍用羈縻手段。國慶期內,內蒙活佛章嘉,與甘珠爾瓦呼圖克圖,翊贊共和,入京覲見﹔袁總統特別優待,即加封章嘉徽號,用「宏濟光明」四字,且准他沿用前輩所得黃轎九龍座褥,並賞穿帶膆貂褂,特給銀一萬圓。甘珠爾瓦呼圖克圖,也得邀封「圓通善慧」名號,賞穿帶膆貂褂,賞銀與章嘉活佛同例。內蒙各旗,總算被袁總統籠絡住了。老袁無非此術。袁總統又令蒙藏事務局總裁貢桑諾爾布,致書內外蒙古,及前後西藏,勸他歸附民國,同造共和。前藏達賴喇嘛,恰也乖巧,暗思尹昌衡駐紮川邊,巴塘、裡塘等處得而復失,不如暫行答復,陽奉陰違為是,當下復函通款,聲言內附。當經袁總統還給封號,仍封為誠順贊化西天大善自在佛。接連是東蒙古十旗王公,也函覆政府,願發起蒙旗會議,解釋共和真理,藉泯猜嫌。袁總統聞報,特派蒙古科爾沁親王,兼任參議員阿穆爾靈圭,及吉林都督陳昭常,東三省宣撫使張錫鑾,相偕赴會,會所在長春道署,各旗王公陸續到來,統共得四十人。會議了三四天,當由政府三委員,提出意見如下:
  (一)請各王公赴各本旗勸慰,力陳五族共和之利益。(二)請內外蒙務即取消獨立。(三)如能效忠民國,或從事宣慰,蒙古早日取消獨立者,由政府格外獎敘。(四)請各王公宣告民國對於蒙古固有權利,概不剝奪。(五)凡蒙古所借外債,均歸民國擔保歸還。
  五條以外,還有議案十條,亦開列下方:(甲)蒙邊要隘地點,許政府派兵鎮駐。(乙)蒙王無論向何國借款,非經中央政府允准,不得實行。
  (丙)取消獨立後,請大總統頒發特別優待蒙人條件。
  (丁)蒙人不准私將產業抵押外人,以保領土。(戊)蒙人舉辦新政,准由政府許可。(己)創辦華蒙聯合會,以敦感情。(庚)組織蒙文報,以開民智。(辛)蒙人改用五色國旗,以符國體。(壬)蒙人應遵民國法律。
  (癸)蒙人練兵所需槍械,概由各省都督代購,不准私運。
  各旗王公,均表同情。政府三委員,返報袁總統,滿望從此進行,得將蒙、藏兩大部收歸宇下,實踐五族一家的本旨。不意十一月九日,竟由駐京俄使,來了一個照會,說是正式通告。外交部接著,慌忙展閱,不瞧猶可,瞧著這照會中的全文,幾把那外交總長梁如浩,嚇得瞠目伸舌,險些兒成了癡呆病。小子有詩歎道:
  莫言世界盡強權,勝負只爭一著先。
  試憶中西交涉事,昧機多半是遷延。
  畢竟照會中有何緊要,且至下回交代。
  民國第一屆國慶日,舉行祝典,號稱極盛,自是而後,逐年減色,至民國四年雙十節,袁氏欲行帝制,竟停止慶祝宴會。外人謂吾中國人,只有五分鐘熱誠。即以逐年之國慶日觀之,已可覘華人程度。彼美利堅之七月四日,法蘭西之七月十四日,全國慶祝,迄今猶昔,何吾國人之有初鮮終,一至於此乎?若夫蒙、藏兩區為英、俄二國所播弄,向背靡常,反覆不一,而袁氏且只事羈縻,仍襲用前清遷延政策。迨至一紙飛來,全國驚詫,始悔前此因循之失計,不亦晚乎?特揭之以儆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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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示協約驚走梁如浩 議外交忙煞陸子欣



  卻說駐京俄使,致照會與外交部,看官!道是何等公文?乃是數條俄蒙協約。其文云:
  前因蒙人全體宣告,決意欲保存其國於歷史上原有之治體,故華官華軍,被迫退出蒙古境外,哲布尊丹巴被推為蒙古人之君主。前此之中蒙關係,於是斷絕。現在懷念以上所述之事,並念俄、蒙人民,歷年彼此和好之睦誼,且鑒於正確指定俄、蒙通商之必要,茲由全權俄使廓索維慈,與各全權蒙使,訂定下開各款:
  (一)俄政府願幫助蒙古,俾得保存其所設之自治制度,與主有蒙古人軍隊之權利,及不許華兵入其領土,華人殖居其地之權利。
  (二)蒙古君主與蒙古政府,仍往日之舊願,於其主有之境內,准俄民與俄國商務,享附約內開之各種權利利益,又允此後他國人民之在蒙古者,如給以權利,不得多過俄民所享有者。
  (三)倘蒙古政府,鑒於有與中國及其他別國,訂立條件之必要,此項新約,無論若何,不得侵犯本約及附約內開各款,非有俄政府之允許,亦不得修正之。
  (四)本協約自畫押日起,發生效力。
  據這四條約文,簡直是將蒙古地方,完全為俄人勢力圈,並與中華民國絕對脫離關係,還有附約十七條,更將蒙古種種利益,統為俄人所享有,小子本不願再錄,因關係國際上的大交涉,並以後迭經磋議,俄人終未肯取消協約,以致外蒙問題,始終未有結果,這是我中華民國的國恥,不能不錄述全文。我國民聽者!附約云:
  第一條,俄人在所有蒙古各地,得自由居住移動,並經理商務製作及其他各事項。且得與各個人各貨行及俄國、蒙古、中國暨其他各國之公私處所往來,協定辦理各事。第二條,俄人無論何時,將俄國、蒙古、中國暨其他各國出產製作各貨運出運入,免納出入口各稅,並自由貿易。無論何項稅課捐,概免交納。第三條,俄國銀行,得在蒙古開設分行,與各個人各處所各公司會社,辦理各種款目事項。第四條,俄人可用現錢買賣貨物,或互換貨物,並可商明賒欠。惟蒙古各王旗,及蒙古官帑,不能擔負私人借款。第五條,蒙古政府不得阻止蒙人、華人與俄人往來,約定辦理各種商業﹔並不得阻止其在俄人處服役。又蒙古域內,無論何種公私公司會社,或各處所,各個人,皆不得有商務製作專賣權。惟未定此約以前,已得蒙古政府許可,於定限未滿前,仍得保存其權利。第六條,俄人得在蒙古境內,約定期限,租買地段,建造商務製作局廠,或修築房屋鋪戶貨棧,並租用閒地開墾耕種,惟不得以之作謀利之舉。即買而轉賣,所謂投機事業者是。此種地段,必須按照蒙古現有規例,與蒙古政府妥商撥給。其教務牧場地段,不在此例。第七條,俄人得與蒙古政府協商,關於享用礦產森林漁業,及其他各事業。第八條,俄國政府,得與蒙古政府協商,向須設領事之處,派設領事。第九條,凡有俄國領事之處,及有關俄國商務之地,均可由俄國領事,與蒙古政府協商,設立貿易圈,以便俄人營業居住,且專歸領事管轄。無領事之處,歸俄國各商務公司會社之領袖管轄。
  第十條,俄人得自行出款,於蒙古各地,及自蒙古各地至俄國邊各地,設立郵政,運送郵件貨物。此事與蒙古政府協商辦理,如須在各地設立郵站,以及別項需用房屋,均須遵照此約第六條定章辦理。第十一條,俄國駐蒙古各領事,如須轉遞公件,遣派信差,或別項公事需用時,可用蒙古台站,惟一月所用馬匹,不過百隻,駱駝不過三十隻,可勿給費。俄領事及他辦公員,亦可由蒙古台站行走,償給費用。其辦理私事之俄人,亦得享此利益,惟應償費用,須與蒙古政府商定。第十二條,凡自蒙古域內,流至俄國境內各河,及此諸河所受之河流,均准俄人航行,與沿岸居民貿易。俄政府且幫助蒙古政府,整理各河航路,設置各項需用標識等事。蒙古政府,當遵照此約定章,於此河沿岸,撥給停船需用地段,以為建築碼頭貨棧,及預備柴木之用。第十三條,俄人於運送貨物,驅送牲只,得由水陸各路行走,並可商允蒙古政府,由俄人自行出款,建築橋樑渡口,且准其向經過橋樑渡口之人,索取費用。第十四條,俄人牲只,於行路時,得停息喂養,如停留多日,地方官並須於牲只經過路程,及有關牲只買賣地點,撥給足用地段,以作牧場。如用牧場過三月之久,即須償費。第十五條,俄國沿界居民,向在蒙古地方,割草漁獵,業經相沿成習。嗣後仍照舊辦理,不得稍有變更。第十六條,俄人與蒙人、華人往來,約定辦理之事可用口定,或立字據,其立約之人,應將契約送至地方官查驗,地方官見有窒礙,當從速通知俄領事,互商公判。總之關於不動產事件,務當成立約據,送往蒙古該管官吏,及俄國領事處,雖驗批准,始生效力。如遇有爭議,先由兩造推舉中人,和平解決,否則由會審委員會判決。會審委員會,分常設臨時兩項,常設會審委員會,於俄領事駐在地設置之,以領事或領事代表及外蒙古政府之代表,有相當階級者組織之。臨時會審委員會,於未設領事之處,酌量事件之緊要,始暫開之。以俄領事代表,及被告居留或所屬蒙旗之蒙古代表組織之。會審委員會可招致蒙人、華人、俄人為會審委員會之鑒定人。會審委員會之判決,如關於俄人者即由俄領事執行,其關於蒙人、華人者,由被告所屬或所居留之蒙王執行之。第十七條,本約自蓋印日起,即發生效力,約章用俄、蒙兩文作成二份,互行蓋印,在庫倫互行交換。
  外交總長梁如浩,模模糊糊的看了一會,也無暇一一研究,只覺得滿紙俄人,不但中國不在話下,就是外蒙古人,也一些兒沒有主權,不禁呆呆的發了一回怔。繼思如此大事,不先不後,偏在自己任內,鬧出了這等案件,教我如何辦理?當下搔頭挖耳的想了多時,竟轉憂為喜道﹔
  「有了!有了!」外部人員,起初見他毫無主意,嗣聞得「有了!」兩字,想他總有一番大經濟、大政策,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心。只是不好動問,背地裡瞧他行動。他卻不慌不忙,取了俄使的通告,逕向總統府中去了。已經成見在胸,自可不必著忙。
  過了兩天,都門裡面,並不見梁總長的蹤跡,旁人還猜他在總統府中,密商對俄方法,誰知他已托病出都,竟另尋一安樂窩,閉戶自居。那總統府中,只有一紙辭職書,說是:「偶抱彩薪,不能任事,請改命妥員繼任」等語。虧他想了此計。袁總統付諸一笑,遂另簡相當人物,百忙中覓不出人才,惟前任國務總理陸征祥,是個外交熟手,還好要他暫時當衝,因再令趙總理秉鈞,提交參議院表決。各議員聞俄、蒙交涉正在緊迫,也一時不便否認,況除陸征祥外,並沒有專對能員,不得已表示同意。前此否認國務總理,今此承認外交總長,彼議員自問,恐亦當失笑也。於是陸征祥復受任為外交總長辦理俄、蒙交涉。方擬好對俄照會,不承認俄蒙協約,遣人遞往俄國公使館,忽接到熱河都統昆源急電,開魯縣被蒙匪攻入,全城失守了。原來開魯縣在熱河北境,舊系內蒙古阿魯、科爾沁、東西札魯特三旗地,自清光緒季年,收入版圖,改為直隸屬縣,此次東札魯特協理官保紮布,受外蒙古煽惑,勾結東西札魯特、科爾沁各旗,攻占開魯,驅逐漢民,且縱兵焚殺,慘無人道。熱河都統昆源,飛電乞援,袁總統即派薑桂題率領毅軍十四營,馳往援剿,一面令外交總長陸征祥,速與俄使交涉。看官!你想俄政府方慫慂外蒙,出兵內犯,怎肯出爾反爾,取消俄蒙協約,把外蒙送還中華呢?俗語所謂貓口裡挖鰍?他自與外蒙活佛訂約後,外蒙的軍隊,要依官教練,外蒙的國交,要俄官主持,外蒙的土地,作為借款的抵押,外蒙礦產,歸俄公司開彩,外蒙兵餉,歸俄銀行發放﹔還要設統監,逐華僑,割讓烏梁海一帶,種種要索,得步進步。哲布尊丹巴帝號自娛,毫無知識,所任用的杭達多爾濟,甘心賣國,把俄人要約各條,有允諾的,有不允諾的,始終是懇俄人援助,且派陶什陶簡率精銳,充作先驅,並擬定四路進兵,一路沿科布多阿爾泰山,直犯新疆,一路由東蒙廓爾羅斯,直犯吉、黑,一路向綏遠、歸化,直犯山西,一路向熱河直衝北京,四路中以吉黑熱河為主隊,蒙兵不足,借用俄兵。螳螂捕蟬,不知黃雀之乘其後。開魯失守,便是進兵熱河的嚆矢。袁總統既派毅軍北征,復命參謀陸軍兩部籌畫防守事宜,並飭東三省邊防及西域邊防,與東蒙、西蒙、中蒙各處邊防,一律戒嚴。此時奉天都督趙爾巽,已辭職回京,想亦與梁如浩同意。
  當命宣撫使張錫鑾續任,會同吉、黑兩督整備軍隊,俟春暖冰融,酌量進行。嗣因內蒙古烏蘭察布盟,偶有煩言,乃再由國務院申喻蒙旗道:
  現在五族聯合組織新邦,務在體貼民情,敷宣德化,使我五族共享共和之福。前據綏遠城將軍張紹曾電呈烏蘭察布盟紮薩克等來文,以共和為擾害蒙古,拋棄佛教,破壞遊牧,請民國內務部嗣後關於飭令遵行新政怪異各事件,暫行停止等語。查優待蒙回藏民族條件第七條,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信仰,是宗教申明信仰,何有拋棄之事?
  第二條保護原有私產,是產業申明保護,何有破壞遊牧之事?又參議院議決公佈待遇蒙古條例第一條,中央對於蒙古行政機關,不用殖民等字樣,第二條各蒙古王公原有之管轄治理權一律照舊,是皆重在維持蒙古原有權利,何有擾害之事!又原電該盟呈內指除藩屬名稱為混亂蒙人種族一節,查宣佈共和,迭經申明聯合漢、滿、蒙、回、蒙五大族為中華民國,名為蒙族何有誣為混亂?至不用理藩字樣者,所以進為平等,免致待遇偏畸,中央刻又復封達賴,振興黃教,各呼圖克圖來京及助順者均加進封號,優予禮賚,蒙、回王公之贊同共和者亦並優進爵秩,民國優待蒙、回、藏各族,崇重宗教,實有確征,無非欲同我太平,安生樂業。惟該盟原呈,既多有誤會,自應趕為宣播,以釋群疑,即由國務院將優待蒙、回、藏各族條件,待遇蒙古條例,及復封達賴紮賚各呼圖克圖優進各王公爵秩等公佈命令,譯成各體合璧文字,刊刻頒發各旗各城,榜示曉諭,俾眾週知。
  歲月磋跎,年關將屆,中央政府,為了俄蒙問題,尚忙碌不了,疊開總統府會議,國務院會議,自袁大總統以下,及所有國務員,談論了好幾天,籌畫不出什麼妙計。最苦惱的是外交總長陸子欣,他既要想出議案,復要對付外使,焦思竭慮,瘏口嘵音。小子當日,曾聞陸總長提議方法,共分甲乙兩項如左:
  (甲)對於俄蒙協約之交涉,共分四條:
  (一)蒙古為中國領土,無與外國締結條約之權。
  (二)庫倫為外蒙之一部分,不能代表全蒙。(三)活佛專掌宗教,無與外人交涉之權。(四)取消俄蒙協約,另訂中俄條約。
  (乙)對於中俄交涉之提議,共分八條:
  (一)蒙古之領土權,完全屬於中華民國。(二)除前清時代已有之大員三人外,民國不再添派官吏。
  (三)民國得屯兵若干,保護該處官吏。(四)民國為保護僑居該處華人起見,得酌置警察隊於該處。(五)
  將蒙古各官有之牧場,分贈蒙古王公,以示優待之意。
  (六)各國人不得在蒙古駐屯各種團體,且不得移民。
  (七)蒙古若未經民國許可,不得自由開墾開礦築路。
  (八)蒙古與他國所訂協約,一概作為無效,此後蒙古若未得民國政府同意,所締之約,亦皆不能發生效力。
  陸總長提議後,大眾相率贊成,正擬往會俄使,開始談判,不意駐京英使,復遞照會至外交部,催復日前要求條件。怪不得梁如浩逃走。正是:
  朔漠方愁塵霧黯,歐風又卷海濤來。
  畢竟英使照會,為著何事,待至下回表明。
  本回詳錄俄蒙協約,為國際上交涉之要案,即為國恥中重大之問題。相傳俄、蒙交涉醞釀已久,民國元年九月間,我國政府中,已有主張提出抗議者,外交總長梁如浩,方才就任,托言事未確實,延不果行,迨協約發表,乃潛身出走,上書辭職,身任外交者果如是乎?既而俄、庫相聯發兵東犯,袁總統雖遣師防剿,而仍抱定一羈縻政策,名為慎重,實亦遷延。外交以兵力為後盾,徒恃一總長陸子欣,其果能折衝樽俎乎?民國初造,已泄沓如此,可為一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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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5 01:38:08 |只看該作者
第十八回     憂中憂英使索復文 病上病清後歸冥箓



  卻說俄蒙交涉,尚無頭緒,英公使又來一照會,催索要求條件。看官不必細猜,便可知是西藏交涉了。先是英國駐京公使,曾奉到英政府訓令,向中政府提出抗議書,外交總長梁如浩,得過且過,並沒有放在心裡,因此未曾答復。至此英使又來催逼,俄要規取蒙古,英自然覬覦西藏。乃由外交部檢出原書,內開五大條件云:
  (一)中國不得干涉西藏之行政,並不得於西藏改設行省。(二)中國政府,不得派無制限之兵隊,駐紮西藏各處。(三)英國現已認定中國對於西藏有宗主權,應要求中國改訂新約。(四)英政府前曾遵據條約,特設通信機關,後經中國軍隊擅行截斷,以杜絕印藏之交通。(五)如中國政府,不承認以上各條件,英國政府,亦絕不承認中華民國之新共和政府。
  陸征祥覽畢全文,暗想五條件中,只第三四條,尚可答辯,此外三條,關係甚是重大,雖比俄蒙協約,稍為簡單,但欲爭回西藏領土權,亦很費事。況中俄交涉,正當緊急,專顧一面,尚恐不及,偏又來了這道催命符,這正所謂禍不單至呢。當下皺著雙眉,躊躇了好一會,才到總統府中,呈明袁總統。袁總統方閱外電﹔面上恰含有三分喜容,一見陸徵祥入內,便起身邀坐,徵祥行禮畢,尚未開口,袁總統已笑語道:「日前科布多全境,已報克復,今又得熱河來電,開魯縣也克復了。」說畢,即將電文遞示。陸征祥接過一瞧,無非是各軍會攻,斃匪頗眾,餘匪敗走,復將開魯克復等情。隨筆帶過蒙事,是省文之法。因將電文復繳案上,隨答袁總統道:「東西蒙尚稱得手,外蒙或容易辦理,但英使又來要求藏事,為之奈何?」袁總統道:「日前有抗議書到來,我已與英使朱爾典說明,俟俄、蒙交涉就緒即當酌商,難道今又來催逼麼?」袁與英使朱爾典氏交好頗密,故借口中敘出。陸征祥聞言,便即取出照會,呈與袁總統詳閱。袁總統閱畢,便道:「他既如此催逼,我不能不答復了。明日開國務會議,酌定復詞,可好麼?」徵祥唯唯而出。次日復至總統府,各國務員也陸續到來,會議半日,方裁決答復各詞,大致如下:
  (一)中國按照一千九百零六年之中英西藏條約,除中國外,其他國皆無干涉西藏內政之權,今謂中國無干涉西藏內政之權,理由甚無根據。至於改設行省一事,為民國必要之政務,各國既承認中華民國,即不能不承認中國改西藏為行省。況中國對於西藏,並無即時改設行省之意,此中頗有誤會。惟現在中國認定不許其他一切外國,干涉西藏之領土權及其內政。
  (二)查中國並無派遣無制限軍隊駐紮西藏之事。惟按照一千九百零八年之通商條約,英國以市場之警察權及保護印、藏交通委任於中國,故中國於西藏緊要各處,當然派遣軍隊。(三)中英關於西藏之交涉,已經兩次訂立條約,一切皆已規定明確,今日並無改訂新約之必要。(四)中國政府從前並無有意斷阻英、藏交通之事,以後更當加意保護,斷不阻礙英、藏交通。
  (五)承認中華民國是另一問題,不能與西藏問題,並為一談,深望英國先各國而承認中華民國。
  復書發出,交付英使館,英使朱爾典氏,當去呈報英政府,一時未有復文。中國政府,樂得眼前清淨。嗣由川邊鎮撫使尹昌衡來電,報稱:川邊肅清。政府諸公,越覺心慰。袁總統也放下了心,好安穩過年了。怎奈蒙、藏兩區,風潮暗緊,哲布尊丹巴原頑抗如故,就是達賴喇嘛,已復原封,心下尚是未足,也想與庫倫活佛,同做皇帝。皇帝是人人要做,怪不得漢高有言,今而知皇帝之貴。外蒙得此消息,乘機遣使,到了西藏,先擬迎達賴至庫,共商獨立事情。達賴不肯應允,乃協議彼此聯絡,雙方稱帝。當訂定蒙藏協約九條,其文云:
  (一)西藏國皇帝達賴喇嘛,承認蒙古構成獨立國,且將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一月九日所宣言之黃教首領哲布尊丹巴喇嘛,認為蒙古國皇帝。(二)蒙古皇帝哲布尊丹巴喇嘛,承認西藏構成獨立國,且承認達賴喇嘛為西藏國皇帝。(三)蒙、藏兩國和衷共濟,互行諮詢,以講求黃教繁榮之方法。(四)蒙、藏兩國將來若有內憂外患時,互相援助,永矢不渝。(五)兩國政府,對於遊歷領土之公私人,互相設法保護。(六)兩國政府,自由貿易產物及家畜,從新設立商業機關。
  (七)所有商業上債權,以政府及商業機關所承認者,定為有效。若未經允許而爭訟者,兩國政府,決不考察。但締結本條約以前之買賣,暨因本條約第七條結果被損害者,按照政府所規定,可以要求代償。(八)
  若將本條約再行修訂時,由兩國簡派代表,預先規定日期及地點,以便協商。(九)本條約自簽約之日起,發生效力。
  下文署明年月日,一是西藏子歲十二月四日,一是蒙古共戴二年十二月四日。原來西藏仍沿用陰曆,民國元年,歲次壬子,所以西藏稱為子歲。外蒙古已建年號,所以直書共戴二年。外國新聞紙上,已是刊錄全文,明明白白,中國政府,尚謂未得確實報告,且過了新年,再作區處。於是全國輿論,多抱不平,有幾省激烈的將士,也欲投袂請纓,通電全國,主張武力解決﹔今日說要征蒙,明日說要征藏,甚至招兵募餉,枕戈待命,那袁總統卻從容鎮靜,不肯輕動﹔且令國務院電飭各省將吏,嚴戒躁率。又抬出總統名義,申令各都督,教他防範軍人,毋惑浮言。當時熱心邊事的人物,統說袁總統專務羈縻,太屬畏葸,其實老袁方面,也自有一種難處。自從六國銀行團,與熊總長等會議借款,始終無效,連每月垫款數百萬兩,也未肯照允,借款談判,竟至中止。應十一回。熊希齡旋即辭職,應十二回。袁總統雖已照准,乃命經理借款事宜,與繼任總長周學熙等,向六國團聲明別借,另外設法,暗托顧問洋員莫理遜,赴英運動,借到倫敦債款一千萬鎊,議定本年交三百萬鎊,明年交七百萬鎊。以鹽課作押,利息五釐,因此政府用款,才有來源,勉強度日。補出此條,才得歸束第十一回文字,否則民國下半年如何過日,連我也生疑問了。惟借款陸續到手,即陸續用去,一些兒沒有餘積,哪裡來的閒款,可撥付軍餉征剿蒙、藏?這是袁總統自知為難,也似啞子吃黃連,說不出的苦衷,看官也須原諒三分呢。
  熊希齡既辦到借款,尚是留住都門,待至年暮,袁總統因熱河緊急,恐昆源無能,辦不下去,當將昆源召還,改任熊為熱河都統,熊即告辭去訖。轉瞬間已是民國二年,元旦這一日,系南京臨時政府成立的紀念日,各處機關,統行休假,除懸旗結彩外,卻也沒有什麼大典。南京成立政府,與北京卻是無涉。過了數日,惟將各海關監督,各省司長,及司法籌備處長,任用了許多人員。又改府州廳為縣,劃一各省行政官廳、警察官廳,以及文官任免法、文官考試法與懲戒甄別各法,並外交官服制、陸海軍服制,蒙、回、藏王公爵章等件,公佈了許多規則,小子也不勝記憶,但略述數項名目,算作隨錄,掛一漏萬,看官休笑。本書以演述大事為主,各種法規自有專書可稽,閱者應知分曉。惟山西觀察使張士秀及旅長李鳴鳳,盤踞河東,居然擁兵自衛,潛謀獨立,經都督閻錫山委任南桂馨為河東籌餉局長,並令解散該處軍隊,勸導張、李二人。張、李不肯從命,反將南桂馨拘住嚴行拷掠。閻督聞報,即電報中央,經袁總統派委第一旅長孔繁蔚前往接管軍隊。張、李復抗不承認,竟將孔旅長逐出。張士秀自為民政長,李鳴鳳自為都督,於年內宣言獨立。袁總統乃飭參謀、陸軍兩部派兵往剿,正月初旬,由陸軍部派駐保定第六旅長鮑貴卿,及駐潼關統領趙倜,各率所部軍前往河東。看官!試想這河東一隅能有多大憑借?
  張、李二人,能有多大本領?螳臂當車,自不量力。後來趙軍一到,張、李知不能抗,束手歸命,被趙統領拘禁起來押解進京,褫職治罪,便算了案。河東事關係稍大,所以隨事插入。就是蒙古問題,經陸總長提出議案,與俄使商榷一番,並無效果。不過雙方議定,各不進兵,再期磋商就範,免至決裂。
  一天過一天,已到二月十二日了,這日為北京政府成立期,也曾由參議院議決,作為紀念日。應十六回。各衙署放假休息,自不消說,惟袁總統紀念舊勛,特授梁士貽、胡惟德、薑桂題、段芝貴等,均勛二位﹔譚學衡、熙彥、王占元、曹錕、陳光遠、李純、倪嗣衝等,均勛三位﹔吳景濂、湯化龍等,一第嘉禾章﹔那彥圖、張勛等,亦一等嘉禾章﹔楊度、阮忠樞、葉恭綽等,二等嘉禾章。無非因聲北統一,著有勛績,所以酌量酬庸。何不於元旦賞功,必待至二月十二日耶?
  又越三日,系陰曆正月十日,為清隆裕太后萬壽節,袁總統特遣梁士貽為道賀專使,賚送藏佛一尊,及聯額數幅,並總統放大相片一座,相片上署「袁世凱敬贈」五字。這是何意?前用軍役導著,後由梁士貽乘著黃輿,昂然前進,直至乾清門前,方才下輿,徐步入內,至上書房。清總管內務府大臣世續,出來迎接,導入乾清宮正門,殿宇依然,朝儀已改。梁財神至此,未知有今昔之感否?隆裕太后端坐殿上,兩旁雖有侍女護著,並清室近支王公,兩旁站立,怎奈望將過去,只覺得一片蕭颯氣象,更兼隆裕後形容憔悴,帶著好幾分病容,見了梁士貽,尤不禁觸目心傷,幾乎忍不住兩行珠淚。梁士貽卻從容不迫,行了三鞠躬禮,又呈遞國書,內稱:「大中華民國大總統,謹致書大清隆裕太后陛下,願太后萬壽無疆。」前見某報中,載著慈禧太后萬壽時,把無疆之疆字,訓作疆土之疆,不料至此,竟成實踐。隆裕太后答詞,由世續代誦,略稱:「萬壽慶辰,承大總統專使致賀,感謝實深」雲雲。
  世續念一句,隆裕太后淚下一行,等到世續念畢,隆裕太后的面上,已不啻淚人兒一般。梁士貽亦看不過去,當即退出。嗣聞隆裕太后,瞧著袁世凱相片,益覺怨恨交集,慟哭了一晝夜。次日即臥牀不起。原來隆裕太后,自詔令退位後,心中悒悒不歡,嘗謂:「孤兒寡婦,千古傷心,每睹宮宇荒涼,不知魂歸何所」等語。袁總統曾否聞知?以此積成肝鬱,嘗患嘔逆。至民國二年正月中,胸腹更隆然高起,日漸腫脹,經御醫佟質夫、張午樵二人診治,稍覺輕減。二月十五日御殿受賀,起初卻還有些興致,嗣見梁使到來,用著外國使臣覲見禮節,免不得悲從中來。且宗室王公大臣,多半避匿,不肯入賀,既無賞賜,又無優差,賀他做什麼?殿中不過寥寥數人。看官!你想人非木石,到這地步,能不格外傷心麼?古人說得好:「憂勞所以致疾」,況隆裕太后已有舊恙,自然愁上加愁,病中增病。或謂:「萬壽節內,天氣晴暖,宮中所用薰爐,熱氣太高,感受炭氣,因致病劇。」
  其實隆裕後致死原因,並不是傷熱症,卻是袁總統送她歸陰的。直言不諱。
  徐世昌尚為清室太保,因監督崇陵工程,崇陵即清德宗陵。
  久在京外,此次聞故後病篤,乃入宮謁見,且力辭太保職務。隆裕後再三慰留,甚至哽咽不能成聲了。徐亦陪了三四點老淚,至退出後,即往謁袁總統,備陳清後病重形狀。袁總統再屬徐為代表,入宮慰問,隆裕後聞了袁總統三字,幾似勾命的無常,阿喲一聲,昏暈過去。好容易叫她醒來,尚是喘個不住。徐世昌瞧這情形反一時不能脫身,只好與世續、紹英提議隆裕後身後處置,一面叫入宣統帝,令他侍立牀側。二月二十一日,隆裕後已是彌留,到了夜間,回光返照,開眼瞧見宣統帝在側,不覺嗚咽道:「汝生帝王家,一事未喻,國已亡了,母又將死,汝尚茫然,奈何奈何?」說至此,喉間又哽咽起來,好一歇復發最後的淒聲道:「我與汝要永訣了。溝瀆道涂,聽你自為,我不能再顧你了。」言訖,已不能言。世續入省數次,但見隆裕後雙目直視,口中很想說話,偏被痰塞住喉中,只用手指著宣統帝,眼眶間尚含淚瑩瑩,霎時間陰風慘栗,燭燄昏沉,有清末代的隆裕太后,竟兩眼一翻,撒手歸天去了。陸續寫來,不忍卒讀。
  小子有詩歎隆裕太后道﹔
  孤兒寡婦總心傷,到死猶留淚兩行,
  讓國終存亡國恨,徒勞後史費評章。
  清後已逝,一切喪葬事宜,待小子下回再表。
  蒙事方迫,藏事隨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難以袁總統之雄鷙,陸總長之才辯,卒不能屈服英、俄,弱國無外交,良可痛慨。若隆裕太后之病逝,實為袁總統一人逼死。石勒謂大丈夫行事當磊磊落落,不宜效曹孟德、司馬仲達,欺人孤兒寡婦,狐媚以取天下,袁總統其有愧斯言乎?總之對內勇,對外怯,為中國人之陋習。閱蒙、藏諸要約而不變色者,涼血動物是也。閱隆裕太后之病逝,而不傷心者,吾謂與涼血動物,相去亦無幾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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