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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pple0217 於 2016-1-5 23:41 編輯
我昨天下班要準備回家時 發現我的車停在公司的停車場時被撞了
那人沒留任何紙條
我申請調監視器後
我部門的辦事員打給我
告訴我撞我車的人已找到
並且願意賠償
結果我今天去估價
拿了估價單
七千多
撞我車的人說
他以前是機車檢查員
估價單上的價格不可能這麼高
((當我看到單上的金額 我也嚇壞了
於是
我就說 OK
然後去他建議的那間機車行估價
估完 是四千多塊
第一張和第二張的的維修項目比較起來只少了一項
但扣掉該項後金額仍有落差
然後他看完就說明天騎我的車去修理
講得很理所當然
然後我說我不應該去嗎?
他說 你要去也是可以
我聽了真的覺得超奇怪
我從來沒聽說 撞被害人的車 然後騎被害人的車去修理的
但因為我是人生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
我想問問有經驗的人
這件事情哪個環節不對?
我應該注意些什麼?[/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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