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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oo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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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倫理] 親愛的,我們的財產結不結婚?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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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3:16:1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

結婚前所有的事都應該先說明.必竟現在是法治社會.
錢雖非萬能.不過沒錢在現在的社會卻也萬萬不能.
麵包跟愛情本就是結婚的基石.當然不希望其中一塊發生問題.
結婚時當然是恩愛地不得了.但是也要非常理治.應該處理就應該處理.免得就因為錢而失去愛情.
得不嘗失.

《 本帖最後由 月光女俠 於 2006-12-31 13: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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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3:59:1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我從結婚前就選擇是採共有財產或個別財產制

最後我還是將財慘交給老婆大人管

對認真生活的女人而言,要的男人是有點乖、也有點壞。

在他的優點裡顯示她獨到的眼光在他的缺點裡展現她超凡的包容。

我選哲了當一個默默承擔的男人

但至少這是幸福的

大家一定不能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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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4:15:26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其實說真的還是有點有看沒有懂呢??
是因為我還沒結婚的關西還是因為我沒有理財的觀念呢??
聽說現在不是有一種叫做婚前協議書的嗎??
應該是這個吧~~那個不是能先駐明說以後要是一個不小心離婚的話~
財產要如何分配或是房屋車子這些不動產最後歸於誰嗎??

(地下錢莊、討債公司卻往往向債務人的配偶要債,這是違法的)
他討不到錢當然往家裡去阿因為他們畢竟本來就不合法囉~~
只是有些人都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會有這種問題來產生
要不他們依來就直接報警就行囉~~但要記得去備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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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4:46:41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54
錢在婚前佔的比例並不是很高
只要情投意合再加點衝動就構成結婚結果
然而共同朝夕生活及伴隨而來小孩的來臨
往往因為錢的因素發生爭吵會越來越多
所以個人建議依收入分配比例
家用 固定支出 小孩基金 個人零用分別列出存入分別戶頭
且多賺多花 少賺少花 量力而為不勉強自己
至於財產要不要結婚 我認為就不那麼重要了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6-12-31 16: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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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7:26:21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

其實這財產結不結婚,應該是見仁見智啦!每個人的想法也不同,不過老鳥倒是覺得,如果夫妻雙方都能相互信任,那應該是不會有這個問題的存在,只不過,現在許多人對於『婚姻』的信任度不足,才決定要結婚,又馬上要擔心離婚的問題,唉!婚姻生活幹嘛過得這麼辛苦呢?搞到後面還得要立法來解決錢的問題,說穿了,不就是男女對婚姻的不負責任心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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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7:47:1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若你愛你的老婆買房子時就用她的名字吧
買車時還是用她的名字吧,因為保費便宜
會結婚應該是很愛的人才會結吧
若不幸走到離婚的那一步,就讓讓她吧
沒緣分在一起卻也不用走到『恨』的那一步
更別打官司嚕
逼到她走頭無路時,乍看下是你贏了,實際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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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8:32:40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除了奉子成婚之外,如果你的婚姻沒有急迫性跟必然性,那麼結婚除了人與人,財產跟財產要討論外,家族跟家族也是相對被聯合的對象之一,我認為婚姻是件神聖的事,如果你沒有把自己,財產,家族能跟對方完全分享,並且無條件也相同接受對方,那你才具備談論婚姻的條件,反之,會計較對方的事或物並且提出前題條件的話,那勸君三思,別太衝動,你還沒真的想去接受婚姻真正的價值。

《 本帖最後由 ANDREWALL 於 2006-12-31 20: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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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8:44:3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想來傷感!但有時也不得不然?親愛的!我們結婚吧!彼此沖[昏]頭.相對伴隨而來的.有可能就是-親愛的!我把你?妳?的財產變小了!甚至於負債櫐櫐![記住:金錢雖非萬能.沒錢那是萬萬不能!]可就惡夢一場!
夫妻得於婚前或婚後,以契約約定選用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並向法院登記,如未約定,則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甚麼是法定財產制?並非沒錢沒話說不用懂.彼此相互權利義務不瞭解.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人[衰]時.不搞懂那是會萬劫不復的.趕快搞懂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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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19:58:28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60

現在的雙薪家庭越來越多了,談錢傷感情,但是這是非常實際的問題,

夫妻的感情,我覺得是不能建築在金錢上面,我們家的規則很簡單,

財產的歸屬都是老婆,雙方以真感情對待我的錢全部交給我老婆也無所謂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6-12-31 20: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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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20:58:5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

我是比較沒這個問題啦...

我只是拿生活費而已...

其他都是另一半在管...

所有的水電啊房貸啊...

都是她在處理的...

不過最好要再結婚前就能溝通好...

不然以後很容易就出狀況...

《 本帖最後由 蝴蝶亂舞 於 2006-12-31 21: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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