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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曾中明今天表示,基於國民年金法規定,並考量民眾負擔,自4月1日起調高國民年金保險費率0.5%,預估國保基金1年將因此增加新台幣40億元保費收入。
國民年金保險97年10月1日上路,保險費率6.5%,不過,國民年金法第10條規定,保險費率於施行第1年為6.5%,於第3年調高0.5個百分點,以後每2年調高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曾中明下午受訪表示,根據勞保局委外辦理的精算結果,國保最適的保險費率為18.97%,且民國98年10月1日精算基金餘額375億元,到107年將不足以支應未來給付,內政部不可能等無法支應再調費率,因此根據國民年金法的保險費率自動調整機制,將費率從現行6.5%調高至7%。
費率調高後,被保險人每人每月保險費增加26元至52元。曾中明說,調整費率考量到民眾負擔,雖然保費增加,但「不是很大負擔」,每人每天最多要多付1.7元,對個人未來也是儲蓄。
曾中明表示,國民年金開辦至今,目前約有390萬人納保;調整保險費後,除被保險人增加保險費外,政府也相對提撥,預估國保基金1年將因此增加40億元保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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