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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原住民婦女懷孕期間的禁忌很多,像是:忌吃並生果實(如:雙生檳榔、雙生香蕉等),因為害怕生出雙胞胎。不食動物內臟或獸血,禁食猴子、穿山甲、山貓等;排灣族傳說孕婦若夢見大蛇會生男孩,若夢見小蛇則生女孩。此外,孕婦之家庭成員最好不要參加出草、狩獵、祭儀、喪葬等活動;還有不能在孕婦旁邊說些凶事、不潔、刺激感情等話題。
出世的是男孩或女孩,原住民都一視同仁;不過若是誕生雙胞胎、多胞胎、畸形兒、四肢不健全者,就必須立即殺死。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原住民深信一胞一子是天生地養的,除此之外的降臨都是不祥之兆,會禍及族人,故有「殺嬰」的習俗。
出生之後,原住民各族多會為新生兒舉行相關的禮儀,例如:嬰兒出屋儀式、嬰兒見面禮、初生酒宴、嬰兒滿月祭……。長嗣繼承的排灣族,則格外重視長男或長女的慶典。
自然萬物的各種現象,如:日月星辰、四季、器物(如:鐮刀、水缸……)、動植物(如:山豬、熊、螃蟹、螢火蟲、檳榔、漆樹、木瓜、刺桐樹……)、作物(如:芋頭、甘藷、小米……);其他,還有出生地或地名、身體特徵、夢境等,都是原住民嬰兒的命名方向。西方宗教傳入台灣原住民社會之後,命名的方向多了「信仰」一項,例如:瑪利亞、約翰、彼得等。
排灣族為「家屋連名制」,即本名後面加上自己居住的房屋名稱,家屋名是每戶人家的表徵,如此可以清楚辨識每家的孩子,對於階級制度鮮明的排灣族人而言,「家屋連名制」更是階級身分的代表,姓氏不容更換。譬如:家中長嗣的嬰孩誕生後,若為男孩,則取其祖父之名,若為女孩,則取外祖母之名,其他次嗣嬰孩的名字則自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輩的名字挑選。
在各個時期執政者的統治下,「改姓」一直存在於原住民社會中,有功於政府者便「賜姓」;日治時期在「皇民化政策」的政策下,原住民各族被迫改用日本姓名;光復之後,下令原住民自選「漢姓」,嚴重混亂了各氏族系譜,之後又敕令「從父姓」,直接漢化原住民各族。1990年代,原住民知青開始覺醒,倡議恢復原住民傳統姓氏,1995年立法院終於通過「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原住民不必再冠漢姓,可以選擇改回母族的傳統姓氏。
轉自:原住民語言文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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