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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歷史] 三不出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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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8 13:00:4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古代中國,有所謂七出之條.
近代評論家,往往據此七條,而論定古中國女性毫無地位,
彷彿丈夫只要想甩,便可以隨便引用其中條文甩掉.
事實上,七出之條,本身有其嚴格的定義,
固然在禮記本文中,只是七項休妻的理由,外加幾個字的解釋,
但其中規定,卻在註文中說得很詳細.
而且,除了七出之外,還有所謂[三不出],
只要符合三不出的狀況,
那怕真的犯了七出之條,丈夫也甩她不得.
今天,且說說這三不出:

第一,已服三年之喪,不出.
媳婦要為翁姑守三年之喪,只要守過(不用全部,其中一位即可),
便代表她盡了媳婦的本份,也代表她翁姑接受了這媳婦.
所以,死人最大,那怕該位女士,真的招了三千面首,
她丈夫也不能逆已逝父母之意而休她.

第二,賤娶貴,不出.
男子於寒微時,娶了比自己富貴的老婆,那就無論如何都不可以休.
這個最出名的例子,就是包公戲常演到的陳世美.
陳先生寒微之時,娶了比他家有錢的秦香蓮,
按照規定,他這輩子也只好讓秦女士黏得死死.
所以,他才需要隱瞞已婚才可以娶公主(老婆休不掉,公主也不可能當妾),
等到秦女士找到京師,他只好狠心找人殺老婆,
否則,且別說欺君之罪,只算他犯這第二不出,便夠他掉官永不錄用了.

第三,有所受,無所歸者,不出.
只要妻子娘家無父兄(叔和弟都不算數),
休妻之後,女方被視同沒娘家可回,
也不可以休妻.

那麼,休不掉的老婆,養在家裡虐待行不行呢.
當然可以,不讓警察抓到的話,殺人又何嘗不可以.
要知道髮妻未被休,她便擁有法律賦予的嫡妻的一切權利,
告到官裡,[寵妄滅妻]的罪名,也是可大可小呢.

《 本帖最後由 海瑩 於 2011-3-8 15: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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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如好女怒如狼,萬里深藍接大荒

大天使(二級)

『做人要做陳冠希,做愛要帶照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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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8 16:04:53 |只看該作者
三不去

基於人道立場,還有「三不去」規定。據《大戴禮記.本命》所載:「有所取(娶)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即指為人妻者,若無娘家可歸、與夫守孝三年、或曾與夫共歷貧賤患難的,都可豁免被出。這不失為「七出之條」的變通,互相補充,但這規定不適用於犯淫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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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9 12:42:41 |只看該作者
三不去不適用於惡疾和淫。妻子,最重要的功能是主持祭祀,如果身有惡疾,就無法完成這個任務,自然也就喪失了作為妻子的權利,同樣的也喪失了妻子的資格。淫,這個不用多做解釋了,是男人都受不了的,這個當然也不適用於三不去。
還有,妻子在家中的地位是很高的,丈夫是不能隨意打罵的。按《唐律疏议》,“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毆妾折傷以上,減妻二等。”【疏】議曰:妻之言齊,與夫齊體,義同於幼,故得「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合絞。以刃及故殺者,斬。毆妾,非折傷無罪;折傷以上,減妻罪二等,即是減凡人四等。若殺妾者,止減凡人二等。
所以,妻子是不能随便打的,罵倒是可以。妾的话,問題不大,妾通買賣,所以毆打妾,只要不打殘了,都没什麼問題。若妻毆傷殺妾,與夫毆傷殺妻同。

《 本帖最後由 cb雲 於 2011-3-12 00: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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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1 02:24:18 |只看該作者
七出...三出...得告官才有機會辯駁吧...

不過從清代往前推...婦女的地位也沒好過多久...而且"文人雅士"多以貶損...

正室大多被"冷凍"了吧...


牟先生的文章看得小人一個頭兩個大...不過還是看完了...

現在台灣應該沒有這樣的儒學宗師了吧...

**************
牟宗三 歷史哲學

《 本帖最後由 詹世邦 於 2011-3-21 21:01 編輯 》
遙想公瑾當年...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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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1 12:18:2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詹世邦 於 2011-3-21 02:24 發表
七出...三出...得告官才有機會辯駁吧...

不過從清代往前推...婦女的地位也沒好過多久...而且"文人雅士"多以貶損...

正室大多被"冷凍"了吧...


牟先生的文章看得小人一個頭兩個大...不過還是看完了...

現在台灣應 ...


大哥呀,古代休妻也是要告到官府的,
可不戲曲演的那樣說休就掃地出門呢.

牟先生的書其實挺不好讀的,
不曉得大哥讀了哪一本?
小妹給您鼓掌獻花!!
靜如好女怒如狼,萬里深藍接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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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2 01:20:07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些還是要先看史料古籍,再看各種的評論。這樣就不會有先入為主的危險。古代律法,首推《唐律疏議》。這部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律法史上的《史記》,後世的律法都是仿照這部的。但又因為年代較久,史料資料不全,讀起來不是很容易,這就跟我們讀《史記》是一樣的。雖然這樣,我還是推薦讀讀《唐律疏議》先。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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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2 09:04:09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b雲 於 2011-3-22 01:20 發表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些還是要先看史料古籍,再看各種的評論。這樣就不會有先入為主的危險。古代律法,首推《唐律疏議》。這部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律法史上的《史記》,後世的律法都是仿照這部的。但又因為年代較久,史料資料不全,讀 ...


說得好.
現代人讀歷史,往往沒讀過文本,便想當然的大呼小叫.
動輒批判古代如何如何,卻不知古代其實並不是那如何.
不過,話說回來,唐律疏議還真不好找呢.
靜如好女怒如狼,萬里深藍接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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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2 09:34:1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7 海瑩 的帖子

我在廣州的書店買到了,繁體豎排的,台灣應該也有吧?
當時很激動啊,回到宿舍抱著書睡了兩晚~
網上也有的,你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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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7 10:51:12 |只看該作者
小妹搜到了.

而且說來丟臉,居然書架上就有那麼一本.
小妹這本是清嘉慶木刻版,
民國17年(1928)廣州世界書局照相複印;
民國52年(1963)台灣三民再版的.
您那邊的版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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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8 08:53:09 |只看該作者
我買的是《唐律疏議箋解》,劉俊文撰,中華書局,1996年
其中除了有《唐律疏議》原文,還加了劉俊文的點校,最讓我喜歡的是其中還加了一幅執行死刑的圖。
這書我沒帶到國外,所以就放幾張我之前掃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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