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5-12
- 最後登錄
- 2024-11-16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48765
- 閱讀權限
- 250
- 文章
- 364315
- 相冊
- 1
- 日誌
- 8
狀態︰
離線
|
質量守恆定律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是自然科學的基本原理。儘管這一原理是在近代科學認識活動中建立的,但作為其科學思想基礎的物質不滅觀念卻有著悠久的發展歷史。無論是西歐還是中國,都早在2000多年前即開始了對物質不滅性的認識。中國古代對物質不滅性的認識首先是從道家開始的。
宇宙萬物形態多樣,屬性不一,都處於不停的生滅變化之中。老子認為,自然萬物的生滅變化受一種自然法則支配。這種法則就是:“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這種觀念反映了老子對物質數量增減變化原因的初步思考。
《莊子》在闡述自然界生物演化的機制時認為:“萬物皆出於機,皆入於機。”#1其中“機”是萬物生演變化過程中某種不變的東西。學術界對這個“機”字有多種解釋,但不論其為何意,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道家已認為萬物的生滅變化過程含有某種不滅的因素。由此表明,戰國時期道家已在探討生命現象的統一本質,認圖把紛繁複雜的生命活動歸結為一種永恆的因素。這種探討有助於促進古人對物質不滅性的認識。
如果說以莊子為代表的道家學派對物質不滅性的認識還不十分明確具體的話,那麼戰國後期的墨家學派在這方面則邁出了一大步。《墨經》中有兩條資料明確論述了物質不滅性,《經下》云:“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意即,原來沒有的東西,就沒有;已經有的東西,就不可能消滅,它是永遠存在的。《經說下》對此解釋道:“可無也,已給則當給,不可無也。”即是說,已經存在的東西應當存在下去,不可能消滅。這是定性地說明了物質不會無故消滅的道理。
漢代《淮南子》在論述宇宙本原的永恒性時說:“生生者未嘗死也,其所生則死矣;化物者未嘗化也,其所化則化矣”;“化生者不死,而化物者不化”。根據漢代高誘的注釋,其中的“生生者”、“化物者”和“化生者”均指“道”。這充分表達了關於“道”的永恒性觀念。根據《淮南子》的有關論述,道既可指精神,也可指物質。《淮南子。天文訓》在論述宇宙演化過程時認為,天地未形之時先有道,道生宇宙,宇宙生氣,氣生萬物。因此,道生萬物其是氣生萬物的過程。《淮南子》關於宇宙本原永恒性的論述,促進了古人物質不滅性的認識。東漢時期王充即明確認為,自然萬物和人均由元氣所構成,萬物死後復歸元氣。
《列子》主要反應了道家思想,其中《天瑞篇》在論述物質變化過程時指出:“物損於彼者盈於此,成於此者虧於彼。”意思是,在複雜多樣的事物變化過程中,哪裡的物質少了,這裡必然多了;這裡有事物生成,哪裡必然有事物損滅。老子說:“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怎樣“損”和怎樣“補”?《列子》這段話作了初步說明。這似乎表明,《列子》作者隱約含有自然界的物質總量守恒的矇朧意識。晉代張湛在為《列子》作注時,進一步論述了事物變化過程的物質不滅性。他認為,自然萬物的生死變化是難以測度的,生於此者或死於彼,生於彼者或死於此;然而在這種生死變化過程中,“形生之主未嘗暫無”,亦即不論事物是生是死,基本物質構成卻始終存在。由此得出結論:“生不常存,死不永滅,一氣之變,所適萬形。”顯然,張湛的論述比前人深刻一些。
上述《道德經》、《莊子》、《淮南子》和《列子》這些道家著作所表現的物質不滅思想,為後人沿著這一認識方向繼續探索奠定了充分的思想基礎。另外,道士們長期的煉製外丹實踐活動,也積累了豐富的對煉製前後物質數量變化情況的經驗認識,這些經驗也為古人認識物質不滅性奠定了基礎。宋代哲學家張載、明代學者王廷相等都從元氣本體論出發,論述了氣的不滅性。明末學者王夫之在前人認識的基礎上,把中國古代關於物質不滅性的認識發展到最高峰,他用植物的春生夏長、柴薪的燃燒、沸水的蒸發和汞的升華等經驗事實論證物質的不滅性。經過分析論證,王夫之得出結論,宇宙萬物生滅演化的基本規律是:“生非創有,恐非消滅,陰陽自然之理也”。#2西方在十八世紀末由俄國科學羅夢蒙諾索夫和法國化學家拉瓦鍚等人通過科學實驗發現了物質不滅原理。在此之前,王夫之所達到的思想認識水平與西方相比,仍然是先進的。而早期道家在這方面的認識具有開創之功。
#1《莊子至樂》。
#2〔明〕王夫之撰,《周易外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