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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成特色
布農族是以父系社會,以氏族為基本構成單位,並利用氏族中的各級單位組成部落中的組織系統。在一個部落中,往往有二個以上的最大氏族的組織單位,而各單位與本氏族均保有密切關係。
氏族則共有獵場、共食獵肉、共守喪忌。亞氏族則共有耕地、共同耕作、共行祖靈祭、母族禁婚。
完整的布農部落裡,有三位領導人物:
一是主持農事祭儀的祭師,善觀天象、氣候並維持社會秩序、協調糾紛。
二是射耳祭的主持者。通常是部落當年狩獵最豐的族人,後來也改由其一固定人員擔任。
三是政治領袖。負責爭戰、獵首。是勇士,也是對外作戰的指揮者。
二、財產繼承
布農族的財產繼承,完全以家族為單位,家族財產由家長掌管,然後由全家共同使用。在父系繼嗣原則的支配下,家長都由輩份及年齡最高的男人擔任。
三、婚禮
以嫁娶婚為主。以父系繼嗣為原則,婚後多半行隨夫居。
轉自:台灣原住民文化園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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