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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可不是來博人氣的
是想讓更多人知道台灣的動保困境與動物們的悲哀
懇請大家分享
說明:照片是台中動保護處的網頁資訊(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因為朋友的狗走失遍尋不著
我上了台中市動物保護處的網站幫忙找
唉~其實我很不喜歡點進去網頁看
因為這些~幾乎都是遺照
而收容所~是他們乖違生命的最後一站
瀏覽時的情緒,從一開始不捨難過~轉而是憤怒
看到網頁上的資訊「收容原因」
讓我超火大(不過這正凸顯台灣的動保困境與悲哀)
我先說明一下,
「收容原因」註記「陳情」,表示是民眾報案請捕犬隊去抓
「收容原因」註記「飼主不擬續養」其實就是飼主棄養
大家可以點進去網頁裡看就會發現
目前收容的狗貓當中
「陳情」與「飼主不擬續養」佔了一半以上
而且~被飼主帶去棄養的,很多都是品種狗
從照片可輕易看出,這些狗被養得很糟
至於民眾「陳情」請捕犬隊去抓的狗
有些狀況很糟(不是很瘦就是有病容)
唉~我在 2006 年曾在可愛動物樂園當過 7-8 個月的義工
我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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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6年到現在,民眾對動物的態度一點都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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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拼命救、拼命收容、拼命送養
但~
更有冷血飼主拼命棄養
還有對動物有莫名敵意的民眾拼命舉報捕犬隊抓狗
收容與安樂死,已經是整個流浪動物處理方式的最末端
如果沒有飼主棄養
如果沒有無知民眾容不下身邊的狗狗貓貓
收容所裡~根本不會有這麼多「等死」的動物
捕犬隊也不需要抓那麼多的量
(PS.台中市目前捕犬狀況是:多半是捕犬隊接獲民眾舉報才抓)
喔喔~
還有,目前動保法對於飼主棄養根本沒有罰則
「棄養」~在動保法中叫作「不擬繼續飼養」
只要飼主不想養了
就可以把寵物帶到公立收容所
辦完手續填完資料~就完成「棄養」程序 .... 夠諷刺吧?
當年我們曾建議,
起碼要針對把寵物帶到收容所棄養的飼主收取規費
例如:
1.收容期間的管理費與飼料費
2.安樂死的藥劑費
我們當初甚至建議飼主要參與安樂死
這樣的建議雖然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
(飼主不該把棄養後的責任,由社會與政府買單)
但官方考量到,若有這樣的規定
想棄養寵物的飼主,就不會把寵物帶到收容所棄養
而會任意棄置
總之~這樣的政策是兩難
除非台灣的寵物登記(寵物植晶片)的比率很高
才有可能進行這類的管制
因為只要從棄養寵物身上的晶片資料
就可以查出飼主是誰
唉~台灣的動保之路還好長,處處都是困境
~
看完陳員外的文章,真得有深深感嘆,有很多人不想養就丟就想狗狗會自己找到出路
可是狗狗能適應的了環境嗎?
如果他習慣了有人會給他食物,給他乾淨的水
他又怎能習慣外面腐敗的食物,不乾淨的水
養了狗狗很多人也不結紮,萬一不小心懷孕了,養不了怎辦又拿去放生嗎?
沒有狗媽媽的小幼犬,活下來的機率太低了只是你看不到他後了怎樣了
還有很多人假借,狗狗名義募款然後把狗狗丟到環境惡劣狗場等死
這種黑心錢你怎賺得下去,不怕有報應嗎?
動保很黑暗,這條路很難走
《 本帖最後由 bass1207 於 2011-7-29 21:3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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