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31|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房地產] 只需繳贈與稅土增稅 「省很大」 [複製連結]

Rank: 4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1-12-7 16:43: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只需繳贈與稅土增稅 「省很大」
2011年 12月02日

【蔡佩蓉╱台北報導】奢侈稅上路至昨滿半年,根據過戶資料,北市5大知名豪宅中,僅勤美璞真1戶恐遭課徵奢侈稅,前屋主即為自然美創辦人蔡燕萍,帝寶、信義之星則出現多筆贈與案例,業者認為,豪宅客重新調整家族資產配置,是避奢侈稅的前期動作。




地政資料顯示今年贈與移轉件數,創歷年 新高,「贈與」即為避開奢侈稅的巧妙方式。建國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劉坤圖指出,根據財政部訂定的奢侈稅法令,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若持有超過1戶 不動產、未滿2年移轉,即符合課徵10~15%奢侈稅的資格;但現在可用陌生贈與或親屬贈與,再轉售房屋避開奢侈稅。


劉坤圖說,最常見的是贈與給已成年子女,只要名下沒不動產,等於就是自用住宅,雖然需要繳納10%贈與稅,但10%稅率是以公告現值換算,再加上繳土增稅、契稅還是「省很大」。




無產等於自用
信義之星有2戶贈與案例,除克緹國際陳 武剛「夫妻贈與」給妻子黃麗穗,也有母親贈與兒子,觀察帝寶近4個月移轉資料,則是寶成集團千金蔡依珍獲贈1戶媽媽贈與的房屋。業者指出,夫妻贈與可能是 要減免土增稅,不過一般贈與案例,只要受贈者名下沒有不動產,就有可能是為了避稅。




傳蔡燕萍被課
此外,帝寶也有1間以「信託」方式移轉所有權的房屋,美商ERA不動產研究中心經理李恆宇說,信託不等於贈與,可以暫時不須繳納移轉房屋所須繳的稅,也可避免房屋被強制執行,常見於高資產人士用來降低不動產被強制執行的風險。


豪宅客精打細算,除自然美創辦人蔡燕萍傳被課徵奢侈稅外,其餘豪宅客均趕在6月1日前買賣,完全不受奢侈稅影響。例如知名投資客劉媽媽快速出脫勤美璞真。持有敦化南路名宅元大?悅的元大金控董事馬永玲,因3月才剛交屋,也是在5月底轉手。




持有2年免繳
奢侈稅上路後,信義之星9~10月雖有3戶成交,以單坪180~200萬元換算,3戶市值總額就有5~6億元,但這都是持有超過2年的屋主出售,也不擔心要繳奢侈稅。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2-25 01:07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