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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很多年都不說,
并不是忘了,而是不想提起。
有些事情不值得提起,
因為會連帶的把傷痛帶起來。
有些事埋葬起來比挖掘出來更有意義,
有時候,挖掘出來的不是回憶,而是遺憾,或者貼切點,應該叫做後悔。
後悔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尤其是那一陣子和妳在一起時,
來不及做的,
懶惰去做的,
以為我們還會在一齊很久很久,
以後去做也無所謂的想法,
沒想到,自己的慵懶就是我們分手的導火線。
分手后,
慵懶繼續控制著我,
隨意的打給妳幾次后,
就把手機丟在一旁。
或許,我根本就不值得擁有妳的愛吧。
以為不在乎的自己很瀟灑,
身體無時無刻都在提醒自己靈魂被剝去一半的痛,
以為酒精能夠讓感覺變遲鈍,
卻沒想到,酒醒后,更想要妳在我身邊。
只是,一切都是想而已,
把妳追回的衝動,依然靜靜的沉寂著。
幾年過了,
自己的身邊有了另一個人,
雖然給我的感覺不會比妳給我來得深,
但,勝在她會默默的陪著喝醉的我,
敷個熱毛巾在我的頭上,
輕輕抬起我的頭,
放在她的大腿上,
我的慵懶很諷刺的變成了她口中的安全感。
那天,剛好遇見妳,
在書店裡,
白色的雪帽襯托出妳的可愛,
我祇是躲在遠處看著妳,
沒想到那麼多年後,
我依然很害怕靠近妳。
那晚是我酒喝得最多的一天,
喝得多了,反而更不能忘記妳,
怎麼妳的一瞥一笑都在眼前,
我拿起模糊不清的手,
向著妳的臉輕輕一捉。
多麼的真實,
妳的臉有點紅,
彷彿也喝了點酒。
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可以永遠這樣輕輕的觸碰妳的臉,
不要醒來就好了。
沈重的眼皮慢慢的壓了下來,
我不要,
我不要當我睜開眼的時候,
妳會不在。
時間過了多久?
當我再度醒來,
我已經不在酒吧裡,
這個地方很陌生。
突然,我在這個房間裡,看見了一個很眼熟的東西,
是那本粉紅色的日記。
妳曾經擁有的日記。
房門忽然打開來,
我用力的揉了揉眼睛,
我不敢相信,
想念的妳就站在我眼前。
心裡有一種感覺不斷的刺激我的淚腺,
一下,一下,頭皮有點麻,認得有點累,
眼淚就好像突然被人按了開健。
妳只是看著我,
眼神裡有點失望,
然後說了一句話。
幾個小時後,
我拿起了關閉了的手機,
手機上顯示未接電話五十多通,信息八十多封,
都是同一個人發送的。
是現在在我身邊的另一個她。
我嘴角上揚,
挺起胸膛向著我家方向走去。
腳步越來越輕快,
因為我每踏下一步,
就把後悔遺留在地上的腳印中。
學會珍惜吧..
這是妳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後來,我再也沒有遇見妳,
但,我讓妳以另一種方式活在我心裡,
一種不會讓我痛苦,
但又可以隨時想念妳的方式。
這種方式叫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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