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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 樂生療養院(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一)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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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17:26: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一。

潛力點基本資料

【國家】:中華民國(台灣)

【所在地】:台北縣

【方位】:北緯25°1';東經121°24

【地址】:333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50巷2號〈新院區〉

         24257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794號〈舊院區〉

【環境介紹】

「樂生療養院」,全名為「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民間俗稱「樂生院」,是世界上僅存的三座漢生病患隔離機構患隔離機構遺跡之一。

「漢生病」又稱癩病、痲瘋病、韓森氏病,是感染痲瘋桿菌所造成的疾病,主要侵犯人體皮膚、粘膜及周圍末梢神經。由於神經系統的破壞,常造成病人喪失「痛覺」,導致肢體殘缺與失明。早年由於特效藥尚未問世,加上對痲瘋病的不瞭解,「漢生病」被誤認為無藥可治、且高傳染病的瘟疫,所以對於患者採取「強制收容,絕對隔離」。因此臺灣在日治時期昭和四年(1929年)在橫跨臺北州新莊郡莊街大字埤角及新竹州桃園郡龜山庄大字塔寮坑的地區成立「臺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樂生院」,強制收容病患。

「樂生院」的選址是基於兼顧「隔離」和載運全省病人的考量,當時此基地前有縱貫道、手押台車軌道,且為偏僻、人煙稀少區域,日本總督府進行實際規劃時,基於隔離病院的考量捨平坦水田區,將整個病院的配置計畫從縱貫鐵路線退縮了一百三十五公尺依附於後方的丘陵地。最初只有五幢房舍,收容一百多人。戰後國民政府遷臺,延續強制隔離政策,使病患愈來愈多,園區陸續擴建病舍至六十多幢,近千張病床。

樂生療養院舊院區保有日治時代建築特色,共有六十多棟院舍,最早一批建於昭和四年(1929年),融合歐洲建築造制及日本傳統建築形構,外觀典雅清麗。員工宿舍為典型日式庭園建築,用途除病友居住之外,還有公炊、澡棠、行政大樓等公共空間。各舍基本構造為三合院,唯有貞德舍是連棟式建法,因此在院友間被稱為「火車棟」,為女性院友居住處。除了居住的各舍外,院友為求精神上的寄托,民國四十二年(1953年)由金義禎病友發起合力建造一座佛堂,這座佛堂設計和建築都是由病友共同完成。「公炊」位於大煙囟矗立的位置,是大家聚集的飯廳,但在各院友漸漸改到自己居住的舍中炊煮後停止使用。其他建築尚有建於日治時期的圖書館、民國四十一年建的納骨塔、監禁違反規定及精神障礙院友的怡園等。而左側原有的台南一至六舍、五雲舍、綠蔭舍、靜生一二舍等數十棟房舍,則在民國九十一年的捷運動工後遭到拆除。

【歷史沿革】

「樂生療養院」成立於日治昭和四年(1929年),為強制收容漢生病(又稱癩病、痲瘋病、韓森氏病)患而設,最初只有五幢房舍,收容一百多人。戰後國民政府遷臺,延續強制隔離政策,使病患愈來愈多,園區陸續擴建病舍至六十多幢,近千張病床。

民國五十年(1961年)臺灣依1956年「羅馬宣言」廢除差別待遇相關立法的主張,公布「台灣省癩病防治規則」,廢止強制隔離,改為門診治療。民國八十二年(1993年),臺灣省衛生處計畫將樂生院整建為「公共衛生中心」,但因台北捷運相中此地為新莊機廠預定地,且不顧挖方量嚴重超過標準,有破壞生態與水土保持之虞與省衛生處表示患者臨老不適搬遷,機廠的興建將影響對患者照顧的事實執意進行,致使樂生院整建無法進行,當時院長陳京川反對賣掉樂生土地,並積極向院民調查意向和需求,導致遭受申誡和調降離開樂生院。八十三年(1994年)起,院民開始持續抗爭,表達誓死捍衛家園。機廠開工前,樂生院前院長與數個文史團體,先後向臺北縣政府陳情要求依法進行古蹟審查,文化局皆以工程進度考量為由回絕,直到民國九十一年(2002年)臺北縣政府進行古蹟會勘,會勘學者一致肯定其古蹟價值,但古蹟審查會至今尚未召開,也因此院區部分房舍遭到拆除。九十三年三月,院民組成「樂生保留自救會」爭取自身權益,並於五月至聯合國陳情。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於七月發表公報表達對此人權議題的關切。同時,衛生署與相關單位表示願提供現代化醫療,推動將院友搬遷至迴龍醫院的政策。

【符合遺產說明】  

樂生療養院建築保有日治與國民政府時代特色,加上作為醫療設施與隔離空間之特殊規劃與配置,具有象徵意義,具體呈現漢生病醫療與公共衛生發展史,展現其特殊性與時代意義,呈現早期病患弱勢人權,符合世界遺產認定標準第二項。

而由於院區內漢生病院民的生活聚落隨著時代變遷與經濟發展,從封閉隔離演變到開放衝突,功能也從強制收容轉型為兼具療養與社區醫療,在不可變及不可逆的環境互動與社會變遷的狀況下,符合世界遺產認定標準第五項。

來源:文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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