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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es872148 於 2012-7-16 22:25 編輯
一間餐廳發生了兇殺案,鄰居李太太於晚上八點時,聽到已打烊的餐廳內傳來求饒和慘叫的聲音,報警後,警察逾十分鐘後趕到了現場,按門鈴皆無人回應。這期間,李太太皆守在餐廳門口,確定無人從餐廳內逃出。
餐廳的鐵捲門和防火門均已關閉,警察經過了二十分鐘的努力,才順利破壞了鐵捲門和防火門進入餐廳,並逮捕了人正在餐廳裡睡覺的茂雄。
餐廳內一片混亂,各種餐具和桌椅散落,警察於餐廳廚房的冰箱內,找到了已經死亡的餐廳老闆俊堯。
經現場法醫勘驗,死者俊堯是遭人以鈍器連續攻擊而死,在頭部、前額、後腦、頸部皆有瘀傷和開放性傷口。
而經附近鄰居及報警者李太太的證詞,這家餐廳已經準備要擴大營業,很多東西都以搬到新的據點。
警察也發現,餐廳的陳設很空蕩,裡面剩下的只有幾張桌椅、沙發、還有廚具、冰箱等物品。
警察進入餐廳時,各種餐具和桌椅散落地上,還有大量打破的酒瓶,兩個破碎的青瓷花瓶,吃了一半的牛排、各種的下酒小菜,火爐上,還煮著已沸騰的高湯,最醒目的,卻是一把大菜刀就直插在廚房的隔間木板上。
冰箱雖然還在運轉,但裡面已空無一物,所以兇手才能順利的將殺死的俊堯放入冰箱。
但是,最大的問題來了,沒有凶器!
警察找了半天,就是沒能找到符合傷口的凶器。
警察徹夜訊問茂雄,茂雄矢口否認殺人!
茂雄的證詞:我和俊堯是好朋友,那天俊堯找我,說有事要跟我說,我去他那兒,他作了些牛排,我們一邊談事情一邊喝酒,沒多久我就醉了,在他那兒的沙發睡覺。這之間似乎有聽到很吵的聲音,但我實在太睏了爬不起來,沒多久你們就破門而入把我抓起來了。
餐廳沒有後門,完全是密室殺人,警察幾乎已認定人是茂雄殺的,但凶器怎麼也找不到。
一般來說,如果凶器是酒瓶或花瓶,那攻擊的方向傷口應該是直線的,但傷口上的痕跡卻呈不規則狀,除非是打破的酒瓶或花瓶,又或是折斷有裂口的桌腳和椅腳,才可能造成這樣的傷勢,但俊堯的傷口沒有發現酒瓶或花瓶的纖維細屑,桌腳和椅腳通通完好如初,又否認了這點。
當然,也有可能事先用布之類的東西包覆,使纖維細屑不碰到傷口,但茂雄的衣物和餐廳的桌巾等卻又驗不出血跡!
案情陷入膠著。
究竟人是不是茂雄殺的?如果是,那他又用了什麼手法隱藏凶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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