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64|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國中生互摑耳光 家長負賠償責任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1-31 00:10: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三名同班國一男學生,前天在學校教室裡因天氣太熱,爭著吹電風扇起衝突,竟演成二打一事件,落單男生被呼了十幾個巴掌,兩頰紅腫,氣得家長要提告。

  昨經協調,打人的學生道歉,家長才同意暫緩提告。校方表示打架的三名學生,將依校規處理。

法律教室:

刑事責任:

案例情形中,兩名國中生毆打一名同班同學之行為,係基於傷害罪之共同行為決意,彼此分擔實施傷害行為之ㄧ部,應構成刑法第277條及第28條之普通傷害罪之共同正犯。

民事責任:
對於被毆打之國中生,案例中之兩名國中生顯出於主觀上故意,不法侵害被害學生之身體法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為故意不法侵權行為,應對被害學生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又因國中生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之規定,因兩名國中生於行為時有識別能力,故其法定代理人應與兩名國中生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4 16:29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