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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忻彤]帥帥桃花男(三高金龜婿之一)[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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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5:43 |倒序瀏覽 | x 2
帥帥桃花男【三高金龜婿之一】 作者:忻彤

外人只知道,駱丹楓和賀伯恩是最契合的好哥兒們,
卻不知道,在她內心深處,賀伯恩的地位已超越了朋友。
多年前的一個黃昏,他的出現撫平了她哀傷的心靈,
從此,她戀上了他,甘心作他最忠實的影子她明白,
身高一九○的他英俊挺拔、桃花多多,不可能看上身高一七五、身材扁平如男生的自己,
但即使美夢成真的機率微乎其微,她仍決定向他告白,
而果然──他拒絕了她,令她傷心離去!
不料畢業多年,兩人又冤家路窄地在路上重逢?
他依舊潇灑迷人、憨厚口拙,
唯一不同的是變主動了,不但緊抓著她不放,還說過去全是誤會、他愛她!?
她呆呆地被摟在他懷中,搞不清楚現在是什麼狀況?
天啊,這是真的嗎?她的美夢有可能在多年後成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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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6:15
楔子

  “嗚……嗚……”社區小公園的矮樹叢裡,斷斷續續地傳來悲淒的哭聲,在太陽西落的黃昏時分,聽起來格外嚇人。

  人群來來去去,沒有人注意到那微弱的哭聲,它像是處在被世界遺忘的一角……

  一個高挑結實的男孩,手中拿著一顆籃球,邊玩邊走、邊走邊玩,逐漸靠近那發出異聲的角落。

  男孩耳尖地停下腳步。“咦?什麼聲音?”他左右張望了一下,發現聲音是從樹叢底下傳出來的。

  他慢慢地靠近樹叢,不覺得害怕,只是充滿好奇,伸出右手撥開樹枝,終於看到“鬼哭神嚎”的制造者──一個蹲坐在樹叢裡的人。

  男孩蹲下高大的身子,好奇地問:“你是誰?干麼在這裡哭呢?”他雖然才十二歲,但個子遠比一般國中生還高,已有一七二公分。

  原本雙手環抱著膝、頭低枕著手臂、哭得正傷心的孩子,驚惶地抬起淚痕滿面的小臉,瞪視著這個不識相的人。

  沒看到她在哭嗎?干麼還來打擾她?

  賀伯恩認出眼前的人,驚喚:“你……你不是駱丹楓嗎?”

  剛才只看背影,他還以為是個男孩子哩!

  不過說實話,她的外表看起來跟男孩子真的沒什麼不一樣;短短的頭發,一百六十幾公分高的扁平身材,不管是從正面看還是從背面看,都像個小男生。

  駱丹楓是他的同班同學,兩人從小學三年級起就一直同班到現在,已有三年多的時間,只是沒什麼機會說話,因為他們倆的交游圈不同。

  男生跟女生怎麼可以一起玩呢?會被同學取笑的。

  丹楓偷偷用手背抹去臉上的淚痕,別開頭不想理會他。

  她跟賀伯恩雖然同班快四年了,但是並不熟,只知道他是籃球校隊的隊長,因為長得高高帥帥的,在學校裡有很多女生喜歡他。

  無視於她的排斥,他硬是將一七二公分的身子擠進所剩不多的空間,與她並肩坐著,涎著笑臉問著。“你在哭什麼?”

  與他高大威武的身材不符,賀伯恩的心腸非常軟,尤其見不得女孩子傷心難過。

  丹楓不領情。“不關你的事。”索性背對他,不想看他。

  賀伯恩體貼地不再追問,反而自顧自地說出自己的故事。“前幾年我媽媽去世的時候,我很傷心,每天睡覺的時候都會偷偷躲在棉被裡哭,因為不敢讓我爸爸和弟弟們知道,怕他們也會跟著傷心。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也常常偷哭哩!”

  生下他和兩個弟弟後,母親的身體變得很虛弱,最後終於承受不了病痛的折磨而辭世,那年他才七歲。
  丹楓轉過頭偷觑他一眼,雖然她早就聽說他媽媽死了,卻是第一次從當事人口中證實這個傳聞。

  其實在今天之前,他們倆並沒有特別交情,像這樣近距離接觸,還是頭一遭呢!

  “你媽媽也死了嗎?”在他幼稚的想法裡,只有因為“媽媽死了”才會哭得這麼傷心。

  丹楓不高興地轉過身來罵人。“你少亂講,我媽媽才沒有死哩!”

  伯恩不解地問:“那你干麼哭?”

  “因為我爸爸和媽媽要離婚了。”才說完,她的眼淚又開始撲簌簌往下掉。

  “離婚……”十二歲的小孩子,哪能懂得離婚的真正意義,只知道那是不好的“東西”,代表著爸爸和媽媽不能住在一起了。

  她邊哭邊說:“我媽媽搬出去……再也不回來了……”

  今天放學回家後,爸爸跟她說他和媽媽已經離婚,而且媽媽也搬出去不會再回來了,她聽了以後好傷心,不敢在家裡哭,只好跑到這裡。

  雖然爸爸和媽媽以前每天吵架吵得很厲害,可是不管怎麼吵,他們還是一家人;但是他們今天離婚了,這個家少了媽媽,再也不是一個完整的家庭,這讓她覺得很害怕。

  “別哭了……”他還小,不知道要怎麼安慰人,只能學連續劇一樣拍拍她的肩膀,但力道沒有拿捏好,像是在打鐵沙掌,擊背聲聽起來像打鼓一樣大聲。

  痛得她的眼淚都飙出來,嚷道:“好痛!”

  她控訴地瞪他,懷疑自己的背部已經一片“黑青”。

  “啊!”他不好意思地縮手道歉。“對不起,我好像太大力了……”

  她咬著牙說道:“沒關系……”雖然還是覺得很痛,但他看起來應該只是好心安慰她,並不是存心要打痛她,所以她會忍耐。

  “別難過了,只要你媽媽還活著,你隨時有機會可以看到她,不像我……”說到這裡,他就難過得說不下去;雖然媽媽已經離開了好幾年,但是他到現在還是很想念她。

  這下換丹楓不好意思地道歉。“對不起,害你想起你媽媽……”她的父母只是離婚而已,起碼還能見到面;不像他的媽媽已經去世,再也見不到面了。

  跟他比起來,她已經算是幸運的了。

  “沒關系啦,我已經慢慢習慣了。”他沖著她揚起一個微笑,不想讓她自責。

  他臉上好看的笑容讓她看呆了,她終於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女孩子喜歡他。

  他不只長得高、長得好看,更是打得一手好籃球,還有最重要的是──他是個溫柔的好人,心地很善良。

  伯恩突然遞上手中的籃球。“這顆球送你。”

  那顆球看起來經常被“操”,歷史悠久,破舊得很。

  她遲疑地接過球來,不明所以地看著他。“為什麼要送我?”

  “這顆球是我媽媽送我的,也是我的第一顆籃球,是我的寶貝喔!”他解釋這顆球所代表的意義。

  每當他想起死去的媽媽時,就會抱著這顆球,感覺就像媽媽還在身邊一樣,慢慢地,悲傷的心情也漸漸平復。

  所以說,這顆球可以說是治療“失去媽媽”傷痛的最佳良藥。

  她一聽,立刻將球還給他。“還你,我不能收。”既然是他母親送他的禮物,就是非常重要的紀念品,怎能隨便送人!

  他將球再度交到她手中。“沒關系,你拿著,反正我還有好幾個籃球。”雖然這是他最珍惜的一個。

  “謝謝。”她開心的接過球。這顆球雖然很舊了,但是卻保存得很好,可見他很珍惜這顆球。

  看看她的身高,他突然提出建議。“你要不要打籃球?我每次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會去打籃球,打過後心情就會變好。

  你剛好長得滿高的,運動神經也不錯,想不想試試看?”

  在班上,她一六五公分的身高算是相當高的,就算是男生,要找比她高的也沒幾個。

  她心動地認真考慮。“嗯……”

  雖然之前經常有人因為她的身高而邀她加入校隊,但她一直都沒多大興趣。不過他的提議卻讓她有了打球的念頭。

  “我可以教你打籃球喔,你一定會喜歡的。”說到最喜歡的籃球,他的笑容更深了。

  她不自覺地跟著他笑。“好。”

  跟他說過話後,父母離婚所帶給她的傷痛,似乎變淡了,也許是因為知道這世上還有人比她更可憐吧,她就顯得沒什麼好傷心的!

  不過說實話,賀伯恩還真是一個大好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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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7:03
第一章

  某縣立體育場。全國高中籃球比賽正如火如荼地展開,今天這場比賽是最後的冠亞軍爭霸戰,距離終場結束,剩下不到十分钟的時間。

  場上,兩隊人馬正在激烈的斯殺,不過身穿紅色球衣的球員又比藍色略勝一籌,尤其是那名如蛟龍般穿梭其中的紅衣主將,更是讓對手潰不成軍的主因。

  當他機靈地從對方的手中成功抄球,快速地轉身帶球挺腰上籃,再度攻下兩分,讓兩隊的比數差距突破個位數後,全場歡聲雷動,幾乎清一色是女生的聲音……

  “伯恩……加油……”

  “伯恩學長……我愛你……”

  “伯恩學長……你好帥……”

  “伯恩……”

  正在球場上奮戰的賀伯恩,仍有余力對場外球迷發送無數飛吻,更是引發一陣陣尖叫……

  此時,“永興高中”已經確定獲得這屆冠軍,這也是他們連續第三年捧走冠軍獎杯。

  其中最大的功臣當然就是那位在場上奔馳、引起尖叫聲不斷的猛男──賀伯恩。

  他擁有一九○公分高的精壯身材,雖然不是球場上最高的球員,但是靠著卓越的靈活度和熟練的技巧,硬是稱霸籃下,殺得對手毫無招架能力。

  除了技巧高超以外,他出色的外貌也是引發眾女子尖叫的主因。濃眉大眼、挺鼻豐唇、立體而明顯的漂亮五官,讓人眼睛為之一亮!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項最讓人津津樂道的特點,那就是──心腸很軟,見不得女孩傷心難過,只要是女孩子的請求,他都不忍拒絕。這也是間接造成外界傳他花心的主因。

  女孩子若是主動跟他提出交往要求,只要他那時處於沒有女朋友的狀態,他就一定會接受。可是交往時間通常都維持不久,因為女方受不了他將籃球看得比她們重要,最後都會提出分手要求。

  不知道內情的人,都會因他那一串“落落長”的花名簿,自然而然地將他冠上“花花公子”的頭銜,讓他有著滿肚子的委屈。

  他不明白,明明他才是被甩的人哪,為什麼到頭來他竟被傳成花心之人哩?

  偏偏他就是禁不住人家的懇求,只好一錯再錯地錯下去……

  “風騷。”觀眾席上不起眼的角落,一個悶悶的女聲響起,幸好只有她身邊的人聽到,才不至於被憤怒的口水淹沒。

  好友吳欣姿連忙捂住她的嘴,小聲提出警告。“丹楓,小聲點,我可不想被打成‘釋迦’頭。”

  膽敢當著賀伯恩眾多迷姊迷妹的面批評他,真是不要命了!

  丹楓憤慨地撥開她的手,繼續說道,只是音量已有控制。“本來就是嘛!你看他明明就是一張桃花臉,竟然還讓桃花胡亂飛舞!”忿忿地又瞪了一眼在球場上獻秋波,任由桃花滿天亂飛的賀伯恩。

  每回被人甩了以後,就來跟她訴說他的委屈,倒完垃圾後,他又生龍活虎地展開另一段戀情,反正很快地又有一個不怕死的自動送上門。

  同樣的情節,每個月都會上演個一、兩次,無奈他怎麼都學不乖;而她這個“好兄弟”卻已經被他層出不窮、換湯不換藥的“分手史”給煩死了!

  每次看到他跟其他女生在一起,她就覺得心裡頭悶悶的,好像壓了一塊大石頭,恨不得立刻讓他身旁的女生消失不見。

  可喜的是那些女朋友的“在位時間”都不長,但可悲的是,很快就又有新的繼任者出現。

  “奇怪,人家有本錢啊!你管這麼多干什麼?”吳欣姿狐疑地瞥她一眼。“況且,你不是他最好的哥兒們嗎?為什麼這麼看他不順眼?”

  論起駱丹楓跟賀伯恩的友好程度,簡直讓他那些迷姊迷妹又妒又恨。

  丹楓跟伯恩是自小就認識的青梅竹馬,至今已有超過十年的交情。她不但是他公開贊揚的“好兄弟”,兩人的私交甚至比親兄弟還好。

  校園裡經常可見兩人勾肩搭背的親匿鏡頭,所幸丹楓不論是外表還是個性,都跟男孩子無異,讓她得以免於成為全校女性的公敵。

  身高一七五的駱丹楓,是永興高中女籃校隊的隊長,球技雖然沒有賀伯恩高超,但是跟其他男球員比起來,絲毫不遜色,是女籃隊的第一把交椅。

  她不只身材高挑而已,還非常“平坦”,胸前幾乎看不出起伏,就連長相也是宜男宜女的中性相貌。

  這還不打緊,偏偏她不設法補救那少得可憐的女人味,還剪了一頭俐落的短發,就連行為舉止也大剌剌得像個男孩子似的。

  更悲慘的是,她的聲音還低沉得像個男人!

  總而言之,她經常被初次見面的人誤認為是清秀俊美的小帥哥,錯誤率高達百分之99.99。

  更誇張的是,她竟然也是學校女生的偶像之一!受歡迎程度僅次於賀伯恩。

  經常收到女學生的愛慕信,讓她哭笑不得,她一點也不想變成同性戀啊!

  丹楓不滿地嘟囔。“我就是看不慣他到處放電,搞得桃花滿天飛嘛!”噘著嘴抱怨的模樣,流露出少見的小女兒神態。

  每次看到他跟女友在一起的畫面,她的心就難受地像是被針刺到一般。

  她不知道自己對他的感覺是什麼時候開始變質的,只知道從國中開始,她就無法忍受他和別的女生打情罵俏。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個性就是這樣,干麼現在才看不順眼?”吳欣姿別有用心地瞅著她。“再說,他招惹桃花關你什麼事?你干麼這麼忿忿不平?莫非……”

  欣姿故意將話說一半,就等著丹楓自己往陷阱裡跳,果然……

  “沒……我沒有暗戀他!”她此地無銀三百兩地連忙否認。

  “喔……”吳欣姿露出一抹賊笑,點明道:“原來你暗戀他啊!”

  其實欣姿早八百年前就看出丹楓對賀伯恩有好感,偏偏她死鴨子嘴硬,不肯老實承認;只是丹楓瞞得過別人,卻騙不了她!

  因為她們是認識了五年多的好友。

  “你……你別胡說!誰會暗戀那棵桃花樹!”無端被人道出事實,丹楓慌亂地結巴否認。

  她打死也不能承認,否則她與伯恩多年的交情,可能會毀於一旦!

  她很清楚他從來沒將她當成女生看待過,若讓他知道自己對他有“非分”之想,他們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

  她和伯恩從國小三年級到六年級都是同班同學,雖然國中時分發在不同班級,可是高中又考上同一所學校,巧的是又被編到同一班。

  說起來,他們的緣分還真是不淺哩!

  她永遠記得他闖進她生命中的那一天……

  那一天她父母離異,她躲在公園哭,剛好被路過的他發現,兩人聊啊聊地,漸漸讓她忘記悲傷。

  從那天起,他經常找她說話、又教她打籃球,隨著相處的時日俱增,他們倆變成好朋友。

  漸漸地,她發現自己對他的感情已變質成為愛情,不再是她以為的友情。

  然而他對她的態度卻一如往常,只將她當成最好的哥兒們,讓她的款款情意只能深埋在心裡。

  由於他的強力推薦,她也變成籃球一族,從剛開始的發洩演變成興趣,一直到現在的籃球好手;大家都以為她是因為興趣而打球,沒人知道她打籃球的真正動機。

  其實她是為了讓自己跟他有所牽連,而開始學打球的。

  他送她的那顆籃球,被她當成寶貝放在床頭,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她是球疑,連睡覺都要籃球作陪。但她不想多作解釋,以免傳到他耳中。

  “噓……”吳欣姿將手指放在嘴唇中央,悄聲地提出警告。“別這麼大聲嚷嚷,除非你想讓全場的人都聽到你的心聲。”

  聞言,丹楓擔心地環顧前後左右。很幸運地,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球場上的斯殺,沒人注意到她們之間的談話,她這才松下一口氣。“呼……你別再亂說了……”

  “我亂說?”欣姿索性將話說得更明白。“丹楓,你對他的情意都清清楚楚地寫在眼裡。

  我又不是瞎子,怎麼會看不出來?”

  “真的嗎”好友的提醒差點沒將丹楓給嚇死,急促地追問:“那……伯恩……他也看出來了嗎?”她還以為自己掩飾得很好哩!

  “放心,我想他的腦容量已經全都裝滿了籃球,再也容不下其他。”賀伯恩是個十足的球疑,腦袋裡會想的東西,除了籃球,還是籃球。

  莫怪被一堆女人甩了,還搞不清楚被甩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每天忙於練球,沒空陪她們,怪不得交往沒多久就會被甩掉。

  “那就好!”丹楓總算放下心,她還以為自己的心事被人看光光了哩!

  “好什麼好?”吳欣姿忍不住低嚷。“你不打算跟他告白嗎?”

  “我不能……”她怕啊!怕一旦說破,恐怕兩人連“哥兒們”都做不成。

  “為什麼不能?難道你寧願眼睜睜地看著他繼續跟其他女人交往,被甩了之後再回來找你哭訴嗎?”

  “總比告白失敗,連朋友都做不成好吧?”起碼他們倆現在還是哥兒們,雖然這不是她要的關系。

  她當然希望他能以女朋友的身分對待她,每每看到他對他的前女友們細心呵護的態度,總是讓她又羨慕又嫉妒,恨不得取而代之。

  但想到告白失敗的結果可能就是形同陌路,她就不禁打了退堂鼓;以她臉皮薄和愛面子的程度,不可能再跟拒絕她的人來往。

  吳欣姿不以為然地反駁。“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個性,他根本不會拒絕人,更何況是你。”

  “就是這樣,我才不想啊!我才不要他因為不好意思拒絕而勉強跟我交往,這種關系維持不了多久,就像他之前數十任女友一樣。”

  說難聽一點,伯恩只是不懂得如何拒絕,禁不住別人的再三請求,尤其是女孩子哀求的眼神,所以才會來者不拒,並不是真心喜歡那些女孩子。

  “我覺得你想太多了。”欣姿不能苟同地搖搖頭。“依我看,他對你的感情絕對跟那些女生不一樣。”

  丹楓一聽,興奮地湊近身子,期期艾艾地追問:“真的!哪裡不一樣?”

  “我沒見過他跟哪個女孩子交往超過一個月的,可是他跟你不是來往了十幾年了?”欣姿指出最大的不同點。

  原來指的是這個,害她白高興一場!

  丹楓垂頭喪氣地坐回原位。“拜托!你沒聽他人前人後說我是他的哥兒們嗎?我們又不是男女朋友的關系,當然可以維持長久。”

  欣姿受不了地翻翻白眼。“你有沒有想過,他為什麼跟你這個‘女的’稱兄道弟,而不是跟那些臭男生?”真是受不了他們兩個,他們的腦容量是比“小”的啊!

  “這我當然知道。”丹楓邊彎手指邊報告。“第一,因為我們兩人的家住得很近,從小一起長大。第二,我們從小學就開始同班到現在。第三……”

  “停!”欣姿伸手制止她的“簡報”。“小姐,你以為只有你一個人是他的青梅竹馬啊?我和張建邦也是跟你們一塊兒長大的,他怎麼不對我們特別熱絡啊?”

  “那是因為我也有打籃球……”她又說出一個薄弱的理由。

  “得了,少跟我來這套。”欣姿完全不接受她的說辭。“反正你聽我的准沒錯,我相信伯恩是喜歡你的,而且是屬於男女之間的喜歡。”

  “是嗎?”雖然心裡很高興,但有這麼好的事嗎?

  “沒錯,相信我的直覺就對了。”欣姿肯定地點點頭,接著又湊到她耳邊出馊主意。“我覺得你可以主動跟他告白,如果成功,你可以一償夙願;倘若失敗,你就跟他說是開玩笑,不就得了?”否則若要等到伯恩那呆頭鵝發現自己的感情,可能他們都已老態龍鐘了。

  “嗯……”這方法好像可行喔!

  突然,四周響起如雷的掌聲和歡呼聲,打斷了她的沉思。原來是永興高中一如預期,以十八分之差輕松擊敗對手,再度奪得全國高中籃球比賽的冠軍。

  “哇……贏了……”

  “伯恩學長,你好棒喔……”

  “三連冠……哇……”

  “伯恩學長,我愛你……”

  “伯恩學長……”

  現場的支持者全都興奮地又叫又跳,此起彼落的歡呼聲,全都響著賀伯恩的名號,他的超高人氣和受歡迎程度可見一斑。

  “你要是不加快腳步,不小心又被人給捷足先登,到時你就後悔莫及!”

  欣姿的話夾雜在周遭的吵鬧聲中,聽起來有些模糊,不過她還是聽到了一個重點。

  那就是……

  絕不能讓別的女生捷足先登!

   每次球賽之前,伯恩都會先跟丹楓約好賽後的碰面地點,以便打完球後可以一道回家。

  今天當然也不例外,他們已約好球賽結束後,在體育館旁邊的小公園碰面。

  當穿著學校運動服的丹楓走出體育館時,已過了約定時間,她匆匆忙忙地往約定地點跑去,就在她氣喘吁吁地趕到小公園時,沒想到卻看見伯恩正和另一個陌生女孩開心地談笑。

  她難過地緩下腳步,不再前進,心裡湧上一陣酸澀的痛楚,原本的喜悅已經揮發殆盡……

  她越來越無法忍受這種畫面,無法忍受他在眼前和別的女人卿卿我我。看來欣姿說得對,她必須早點說出心聲,以免被別的女人捷足先登。

  重新整理好心情,丹楓繼續往前走,停在他面前三步的距離。

  一看到她,伯恩立刻站起身,迎向她。“丹楓,你終於來了,怎麼那麼慢?”壓根兒忘了前一秒钟還在跟他聊天的女人。

  那女孩不甘被冷落到一旁,積極加入兩位帥哥的談話。“伯恩,你朋友也長得很帥耶,介紹一下吧!”

  剛才經過公園,正好看到賀伯恩這個大帥哥“落單”,她立即上前搭讪,原以為他不會理她,誰知他沒有一般帥哥的傲慢,反而很親切地跟她聊天,一點架子也沒有。

  正當她為自己的好運竊喜時,沒想到又來了一個小帥哥。

  她的運氣真好,一天就碰到兩位大帥哥!

  這個新來的帥哥雖然沒有賀伯恩高,長得也沒有他顯眼;但是清秀俊美的中性長相,正是現在最受歡迎的類型。

  女孩的話,讓伯恩聽了忍不住大笑。“哈哈,你弄錯了,她是……女的。”

  “女的!”花疑女不相信地嚷道:“怎麼可能他怎麼可能是女的?”不管前看、後看,“他”都像個男的,怎麼可能是女的

  “哈哈……”伯恩還是繼續大笑,而且笑到伏倒在丹楓的肩膀上。“丹楓,原來你真的很像男的ㄝ……哈哈……”

  丹楓惱羞成怒地一把揮開他的手,忿然轉身走人。

  賀伯恩這個大笨蛋!竟然當面嘲笑她最在意的一件事,而且還笑到差點不支倒地,真是氣死人了!

  “丹楓,你怎麼啦?”伯恩匆匆跟花疑女告別,急忙追趕上來。

  她繼續向前疾走,還故意別過頭,不想理會他。

  “丹楓,你干麼走這麼快?”他亦步亦趨地跟著她的腳步,不敢稍離。

  她還是不理他,甚至越走越快,已接近小跑步,但是他仍輕而易舉地跟她保持同樣速度,走在她身旁。

  “喔……我知道了,你在生氣對不對?”神經遲鈍的伯恩總算看出這個顯而易見的事實。“但是你本來就經常被誤認為是男生啊,這有什麼好生氣的?”

  她忽地停下腳步,瞪著又多走了兩步才轉回頭的伯恩,道:“如果你被人家說長得像女生,你會不會生氣?”

  “不會啦!”他覺得這個可能性非常低,低到像個笑話,所以又笑了。“不會有人把我錯認成女生,因為我有胡子啊,你看!”說完還將身子前傾,讓丹楓看清楚他嘴邊初生的胡渣。

  她氣得一掌拍開他的俊臉,怒道:“就是因為你不會被認錯,所以才不知道經常被人家錯認性別的難堪!”

  沒有一個人會希望被人搞錯性別,除非他想變性!

  而她,從來不想當男人,更沒有同性戀的傾向!

  “對不起……”顯然被她的怒意嚇到,他愣了好一會兒才讷讷地道歉。“我還以為你會將它當成玩笑話,想不到你會這麼介意。”

  “我不喜歡被人當成男的,也不會把它當成玩笑話看待。”這是她最介意的一件事。

  她多希望自己的身高能矮一些、長相能柔美一些、身材能多些起伏、聲音能高亢些。

  雖然她不胖,但是經常運動和曝曬在陽光下,造就她不算瘦弱的身材,跟弱不禁風完全搭不上線;再加上宜男宜女的中性長相、平坦的前胸和後背,以及低沉的嗓音……渾身上下沒有一處像個女孩子家,難怪經常會被人認錯性別。

  她也曾經想過要改變自己的外在,希望能讓自己多點女人味,但擔心引來他人的側目,最終還是沒有勇氣改變。

  她知道自己很矛盾,擔心被人非議而不敢改變現有的裝扮,可是又不希望被人錯認是男生……唉!沒辦法,誰教她就是在意別人的看法呢?

  “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這麼介意這件事。”以前從沒聽她抱怨過,所以他一直以為她不在意,沒想到這會造成她這麼大的痛苦。

  “可是,我覺得你不必太在意別人怎麼說,最重要的是你怎麼想你自己。”伯恩說出自己的意見。“只要你知道自己是個女生就好,干麼管別人怎麼稱呼你呢?”

  他覺得丹楓太過在意別人的想法,難免變得緊繃而有壓力;應該放輕松點,讓自己更自在。

  關於這一點,他的粗線條就完全發揮了功效;不知是自信心過剩,還是神經太過大條,他真的可以做到完全不在乎別人對他的看法。

  因為那些人既不是他的親人、也不是好朋友,他沒必要為那些不相干的人傷腦筋。

  “可是連你都將我當成男孩子看待!”他才是她最在乎和重視的人,就是因為他從不將她當成女孩看,她才會這麼苦惱。

  說到底,他就是她煩惱的根源。

  “我沒把你當成男孩子啊!”她突然的指控讓他覺得莫名其妙。

  “還說沒有!”她指證歷歷地說:“你每次都跟我勾肩搭背、稱兄道弟,吆喝來、大聲去的,怎麼不是將我當成男孩子?你會對一個女孩子這樣嗎?”

  他的神情看起來有些受傷。“你不喜歡我跟你勾肩搭背嗎?”

  他不是跟誰都可以這麼親密的ㄝ!除了兩個親兄弟以外,就只有丹楓了,而且他覺得跟她甚至比自家兄弟還親。

  “不是啦……”見他難過的神情,她有些著急,連忙說出心聲。“我只是希望你能將我當成女孩子看。”她並不是不喜歡跟他稱兄道弟,可是她偶爾也想嘗嘗被他溫柔對待的滋味啊!

  “你本來就是女的啊!”他還是不懂。

  一直在同一個話題上打轉,丹楓也有些惱了。“可你待我的方式分明當我是男的啊!”他的腦子裡全是漿糊啊,怎麼聽不懂呢?

  他雖然知道她是女的,但對待她的方式跟對待哥兒們一樣,絲毫沒將她當成女孩嘛!

  “因為你是丹楓。”他給了一個奇怪的答案,接著才進一步解釋道:“你又不是其他的女孩子,我干麼跟你保持距離,做表面功夫?”

  他對其他女孩、甚至是眾前女友的態度,說好聽一點是以禮相待,事實上則是保持距離,因為跟她們不熟啊!

  不像丹楓,他跟她相識多年、志趣相投,也最談得來;對他而言,她不只是朋友,更是死黨,他們之間的情誼早已超越了性別的限制。

  對他來說,她就是丹楓,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就只是丹楓而已。

  “可是,我希望你也能像對待其他女孩一樣,對我輕聲細語地說話,溫柔地為我服務。”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是特別的,她忍不住一陣欣喜;但想到他對其他女孩不同的對待方式,又忍不住心酸。

  她只是希望他看她的眼神中,能有一絲絲的溫柔情意;偶爾能替她開開門、幫她拿東西,就像是對待他的女友一樣。

  這個要求不算過分吧!

  “我做不來ㄝ……”他一臉為難地皺緊眉頭。

  要他突然將她當成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說話得輕聲細語,行為要保持距離,還得幫她開門、搬椅子,他真的做不到。

  一直以來,他們這樣的相處不是好好的嗎?為什麼她突然有這麼大的反彈呢?

  “為什麼你對其他女生做得到,對我卻做不來?”他的回答讓她極為不滿。

  難不成在他心目中,她還比不上其他女生?

  倘若真是如此,她還能跟他告白嗎?

  “我跟你太熟了,我們一直親如兄弟,你現在卻突然要我將你當成女孩子對待,這不是很奇怪嗎?”

  “不是女孩子,是女朋友!”丹楓脫口說出心中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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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7:35
第二章

  話才一出口,丹楓也被自己的沖動嚇到。她還沒准備好要告白呀!

  伯恩納悶地反問:“女朋友?!”不明白她怎麼又扯出這個名詞?

  今天丹楓怪怪的,不但老是說些他聽不懂的話,脾氣也很暴躁,可憐的他還不知道自己是哪裡惹火她了?

  事到如今,她乾脆一舉說出心底話。“我……我喜歡你,我想當你的女朋友。”說完後,她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再偷偷地用眼角偷瞄他。

  賀伯恩傻愣愣地張大嘴,嚇得說不出話來,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似地震退一大步,又立刻“飛”回原位,膽戰心驚地確認。“你剛才說的是開玩笑的吧?”

  “我是認真的。”她清澄的眼睛直視著他,讓他輕易讀出其中的認真。

  怎麼會這樣?!他無法接受事情的演變。

  他一直將她當成哥兒們對待,沒刻意去想過她的性別,當然也就不會對她產生男女之情。

  事實上,男女之情是他極力避免的關系,因為他的戀愛運特差,他可不希望丹楓成了下一個分手的對象。

  所以為了友誼長存,這麼多年來他選擇漠視她的性別,刻意以同性的態度待她,避免讓彼此的關系牽涉到情愛。

  他還以為她對他也是同樣想法,誰知……

  “你會不會是搞錯了?你對我的感情只是朋友之情,就像其實我也喜歡你,所以才會跟你成為好朋友的道理一樣……”他像以往一樣搭著她的肩膀,試著將她所說的“喜歡”解讀成一般朋友間的喜歡,而非男女之情。

  那A阿ㄋㄟ?是她說得還不夠清楚,還是他太過驽鈍?

  則一把揮開他的手。“我說的喜歡,不是朋友的喜歡,而是指男女之間的喜歡。”既然都說了,就乾脆將話一次說個明白,免得一顆心老是上上下下,不踏實。

  “但……我們是‘哥兒們’ㄝ!”說到底,他還是無法接受這個變化。

  在他單細胞的腦袋瓜裡,丹楓就是“哥兒們”的代名詞,不是女朋友。他從沒將丹楓當女孩子看待,更沒考慮過讓她當女朋友的可能性。

  因為當他的女朋友都不長久,而“哥兒們”卻是長長久久的關系。

  雖然他很喜歡丹楓,甚至比他前幾十任的女朋友都還喜歡,但對他而言,她是丹楓,他的死黨好友,他的“麻吉”,他不想改變這樣的關系!

  “我想做的不只是朋友。”她認真地說出心聲。

  當他的“哥兒們”已經不能滿足她,她希望自己不只是能陪他打打鬧鬧或是聽他發牢騷的朋友,更希望自己能成為他共度一生的對象。

  她想眼其他女孩一樣對他撒嬌、發嗲,讓他好脾氣地寵著;而不是在一旁心酸地看著他跟別人卿卿我我,卻一句話也不能說。

  “可是……我們如果走在一起,不認識我們的人可能會以為是同性戀哩!”不知道該如何回應的賀伯恩,選擇以玩笑的口吻回避問題。

  他自以為幽默的說法嚴重傷害到丹楓,連同剛才被花疑女錯認的惱怒一並發出怒吼。“我是女的!”

  她雖然個頭、長相、打扮都比較男孩子氣,但她是個道道地地的女孩子啊!

  為什麼要說跟她交往會被當成“同性戀”?這種說法很傷人ㄝ!

  “我當然知道你是女的。”他苦惱地避開她痛苦的神情。“可是我一直把你當成好朋友,沒辦法將你當作女朋友看待啊!”

  “你的意思是……我無法當你的女朋友?”事到如今,她非要間出個結論不可。

  面對她的堅持,他一臉為難。“我們現在的朋友關系不是挺好的,為什麼要復雜化呢?”

  用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來形容賀伯恩是再適合不過了。

  他喜歡凡事簡單化,朋友就是朋友,女朋友就是女朋友,不要混為一談。

  他認定了丹楓是他的“好朋友”,是可以談心、分勞解憂的那種;不是動不動就吵著要他陪,在他耳邊鬧的“女朋友”。

  “女朋友”在他心中的評價頗低,根本比不上“好朋友”。他不懂為什麼丹楓偏要“往下沉淪”?他們這樣不是挺好的嗎?干麼要改變呢?

  “你好,我不好!”他逃避的態度令她心痛,爆發不滿。“每次看到你跟其他女人卿卿我我,你知道我有多難過嗎?為什麼你可以接受其他女人的告白,唯獨我不行?”

  “因為……你是丹楓,不是其他女生啊!”他的意思是,和其他女生交往,就算以後分手了,他也不在乎;可是她不一樣,他不願冒險嘗試。

  可是聽在丹楓耳裡卻完全走了樣,她誤解為在他心裡她比不上其他女生,所以她不夠格當他女友。這個認知讓她大受打擊地退開一大步。

  “原來在你心裡,我根本比不上那些來來去去的女生!這樣還能稱為‘好朋友’嗎?”因為自小父母離異的關系,她的心思非常纖細,甚至可以說是敏感。

  表面上看起來活潑爽朗,但其實她是個想法相當悲觀的人;自然而然地會將事情解讀為最負面的說法,尤其事關自己最在乎的事情時,更是如此。

  語罷,不給他任何解釋的機會,丹楓飛快地逃離,留下一臉茫然的伯恩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又說錯什麼話,竟然讓她難過到眼眶發紅?

  他不覺得自己有錯,至少他喜歡她這個好朋友勝於其他女朋友是不爭的事實,他不希望改變他們之間的相處模式,以免到最後連她這個朋友都沒了。

  雖然看她傷心,他也不好受,可是為了長久考量,他仍然堅持維持朋友關系是他們之間最好的相處模式。

  起碼“朋友”是長久的。

    隔天賀伯恩一進教室,一如往常地來到靠近窗口的最後一個座位旁,跟丹楓打招呼。“丹楓,早安!”

  雖然她昨天的怪異表現困擾了他一個晚上,但他相信過了一晚就會沒事,因為丹楓不是個會記隔夜仇的人。

  “早。”她淡淡地應了一聲,沒有以往的熱絡。

  “你昨天有沒有看NBA?麥可?喬登的灌籃真的是太棒了!還有空中挺腰……”伯恩手舞足蹈地連說帶動作,可惜丹楓根本沒在聽。

  她拍拍坐在她前面的吳欣姿。“欣姿,你的英文作業借我,我忘了寫。”

  “哪,拿去。”欣姿轉過身來將課本交給她。

  “謝啦。”丹楓無視於一旁站立的“大樹”,翻開課本拚命抄寫。

  “大樹”後知後覺地想起第一堂課就是“母老虎”的英文課,急忙想要分一杯羹。“丹楓,你抄完借我,我也沒寫。”否則被“母老虎”檢查到,會被罰站一堂課。

  她沒有回應,只是振筆疾書,完全忽略他的存在。

  經過昨天的告白失敗後,丹楓有了深刻的體認──她無法再跟他做朋友;因為他將別的女生看得比她還重要的事實,讓她心灰意冷。

  虧她還將他當成最重要的人,真是讓人心寒!

  “欣姿,還你,”丹楓抄完作業,將書還給吳欣姿。“謝謝。”

  還在一旁等候的伯恩,一臉傻笑地伸出手來。“丹楓,你的借我抄。”

  她頭也不抬地拒絕。“對不起,我還要復習,你跟別人借吧。”態度冷淡得可以。

  “呃……好……”沒想到會被拒絕的伯恩,愕然地回到自己的座位,傻愣愣地坐著,忘了要跟別人借作業來抄。

  沒一會兒,上課鈴聲響起,“母老虎”跟著駕到,一進教室就開始檢查作業。

  “沒寫作業的人,站起來。”

  伯恩老實地站起來,看看前後左右,竟然只有他一個人沒寫!

  不會吧!他暗叫一聲慘。

  “賀、伯、恩,又是你!”“母老虎”第N次發飙。“雖然你已經確定保送進A大,但是你也不要太混了。”

  “呵呵……”他抓抓頭發,回她一個傻笑。反正“母老虎”是標准的刀子口豆腐心,只要乖乖被她罵兩句就沒事了。

  “還笑!”看到他那張帶著笑容的桃花臉,“母老虎”縱使有再多的氣也發不出來,只能無力地歎道:“罰站一堂課。”

  “是。”他還是一臉傻笑,不過眼神和注意力卻飄到教室另一頭的丹楓身上,剛好與她視線相對。

  他忘形地跟她揮手,壓根兒忘了自己正被罰站,而好死不死地,他這個不自覺的舉動又剛好被“母老虎”捕捉到,氣得她放聲大吼。“賀、伯、恩!”

  但得到的還是一個傻笑,和一句小小聲出自丹楓之口的“活該”。

  慶幸的是“母老虎”沒聽到丹楓的“評語”,否則又有一棵“小樹”要被罰站了。

   下課後,伯恩第一件事就是趕到丹楓的身旁。

  “丹楓,你怎麼了?難道你還在生我的氣?其實你誤會了……”他才想要詳加說明自己的想法,卻被她打斷。

  她突然站起身來拉起吳欣姿。“你不是說要去廁所嗎?我陪你去。”既然都拒絕她了,還來獻什麼殷勤?

  吳欣姿一臉莫名其妙。“我什麼時候說要上廁所?”

  “走吧!”丹楓不讓她有說完的機會,使出蠻力將人拖走。

  “欸……丹楓,等等……你抓痛我了……”只聽見沿路不斷傳來吳欣姿的叫痛聲。

  伯恩呆立原地,看著丹楓快速遠離的背影。從頭到尾,她都沒有正眼瞧過他,像是徹底忽略了他的存在。

  難道經過昨天以後,他們已經不可能再回到從前的“好朋友”關系?

  怎麼會這樣呢?

  他就是因為不想失去她這個好朋友,所以才不敢改變他們之間的關系啊!

  原以為拒絕她的提議後,他們依然會是好朋友,情誼不會改變;但如今看到拒絕的結果,他開始懷疑自己的想法太過天真。

  他好像正在失去一個好朋友……

  “丹楓,你到底……要拖我到哪兒去……啦!”被她拖著跑了大半個走廊,鮮少運動的吳欣姿喘得上氣不接下氣。

  一心只想逃離賀伯恩身邊的丹楓,總算停下腳步。她們來到了走廊另一端的儲藏室,平時較少人經過。

  丹楓低頭剛好看到好友手上的紅痕,大感過意下去,頻頻鞠躬道歉。“對不起,抓痛你了,真的很對不起……”

  吳欣姿甩甩痛得快斷掉的手腕,強擠出一個安慰的苦笑。“沒關系啦,等一下就沒事了。”

  “對不起……”丹楓還是不斷道歉。

  “別管我的手。”吳欣姿直接切入問題重點。“我問你,你是不是跟他告白了?”

  丹楓遲疑了一下,坦白承認。“嗯。”她並不想多談,以免又傷心。

  昨晚是自她父母離婚後,她首次流淚。個性向來倔強的她,絕不輕易示弱,但他的拒絕卻徹底傷了她的心,讓她的淚像壞掉的水龍頭一樣,關都關不住。

  吳欣姿看看丹楓一臉難過的表情,猜出結論。“你被他拒絕了?”

  這次她沒有猶豫,痛苦地點點頭,眼眶也跟著泛紅。

  怎麼會這樣?!這個結果大出吳欣姿意料之外,難怪今天丹楓的眼睛紅紅腫腫的,像是哭了一夜。

  “他有沒有說出拒絕的原因?”就她多年的觀察,她不相信伯恩對丹楓沒有感情,他會拒絕丹楓,一定是有原因的。

  “他說他只將我當成朋友,而不是女孩子看待,所以他不想讓我成為他的女朋友。”丹楓倚著欄桿,抬頭看向蔚藍的天空,不想讓眼淚掉下來。

  “不會吧?”吳欣姿無法置信,難道她看走眼了?!難道伯恩真的只將丹楓當成好朋友而已?

  丹楓露出無奈的苦笑。“我騙你干麼!”告白被拒也不是什麼光榮事跡,能拿來炫耀嗎?

  欣姿了然地點點頭。“難怪你今天不想理他。”換成是她,也不想理一個拒絕她的人。

  “我想我跟他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經過昨天之後,她已沒臉再跟他做朋友。

  但她一點也不後悔跟他告白,起碼她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比不上他之前那些女朋友。虧他還老是口口聲聲說她是他最好的朋友哩!

  他真是個大騙子!

  吳欣姿走到丹楓身邊想安慰她,卻剛好看到一滴淚從她臉上滑落,心下更是內疚。“對不起,要不是我勸你去告白,事情也不會變成這樣,都是我太雞婆了。”

  原本的出發點是想推波肋瀾,促成一樁姻緣,沒想到卻反倒讓他們的緣分提早結束。

  她怎麼也猜不到形勢會演變到這地步,否則絕不會出這馊主意。

  “算了,知道他的想法也好,免得自己還繼續抱著希望。”她自嘲道。

  “其實你就假裝沒這回事不就得了,干麼連朋友都不做呢?這麼久的交情,不覺得可惜嗎?”吳欣姿極力勸說,要不然她的罪孽會更深重。

  伯恩和丹楓原本的情誼堪比兄弟,若因她的馊主意而決裂,她會良心不安哪!

  “昨天從他的談話中我才知道,原來我在他心中的地位,還遠遠比不上他以前那些女朋友,這讓我覺得心寒。”她抹去眼中的淚,看向吳欣姿,問道:“你說,這種朋友還交得下去嗎?虧我將他當成至交好友,真是太傷我的心了。”

  “會不會是你誤會他了?你看他今天頻頻跟你示好,不像你所說的那麼無情。”事實上今天伯恩跟平常一模沒兩樣,對丹楓還是一如以往熱絡,根本看不出有任何不同。

  “在跟他告白之前,我還可以漠視自己對他的感情,讓自己變成他的哥兒們;可是告白失敗後,我跟他之間已經回不到從前了。我沒辦法假裝事情從沒發生,繼續像以前一樣跟他打打鬧鬧,我做不到。”她的掩飾功夫沒那麼高。

  “丹楓……”吳欣姿還想再繼續勸說,卻被丹楓一手制止。

  “別說了。”她故作樂觀地繼續說道:“其實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反正我跟他會上不同的大學,也不可能再跟現在一樣朝夕相處。現在,只不過是提早幾個月分開而已,沒什麼不一樣。”

  既然如此,還不如趁早斷了心中的想望,以免自己對他還存有不該有的幻想,一顆心也老是放在他身上,備受影響。

  只是,她心裡頭很清楚,感情又不是水龍頭,哪能收放自如呢?

   “丹楓,我……”伯恩又來到丹楓的座位旁,鼓起勇氣喊她,但還沒開口說到重點,又被她藉口逃離。

  “對不起,我今天是值日生。”說完,她立刻走到講台前擦黑板,拖拖拉拉的,就是不回座位,直到上課钟響。

  伯恩很清楚今天又沒機會解釋了,這幾個星期以來,他锲而不捨地拚命找機會跟她攀談,甚至放學時還找到她家去,但她總是找逼各種理由逃避,根本不給他任何機會。

  他無奈地走回自己的座位,不理會同學們看好戲的眼神,只注意著刻意回避他的丹楓。

  他沒想到她這麼會記恨,都已經快一個月了還是不肯原諒他,搞到現在班上同學沒人不知道他們吵架。

  偏偏她又不給他機會解釋,就連吳欣姿都不給他好臉色看,他是招誰惹誰了?

  他之所以會拒絕她的告白,無非是希望能跟她繼續當長長久久的好朋友,難道這也錯了嗎?

  其實他現在也很後悔當初拒絕了她,因為在她不理會他的這段時間,他更加發現了她的重要性,也開始意識到她是個女孩子的事實。

  尤其看到她和其他男同學談笑時,他倍覺礙眼,心裡酸酸澀澀的,像是喝多了醋一般,讓他恨不得將那些臭男生趕跑。

  他終於體悟到丹楓看到他跟其他女孩子在一起時的感受,這種不舒服的情緒,就叫做嫉妒。原來他對於丹楓的喜歡,不只是朋友間的友情,也有著男女之間的情愛。

  只是之前他只感受到顯而易見的友情,忽略了慢慢抽芽的愛苗,直到這段時間她不理他,他才終於覺悟。

  倘若他們之間只有友誼,他犯不著因為失去一個好友而郁郁寡歡,因為她雖然是他最好的朋友,但他還有許多好朋友,並不差她一人。

  身旁少了她的陪伴,他怅然若失,彷佛心也缺了一角。

  這段時間的他追她跑,讓他越來越沒信心。每次看到她因他的介入而突然斂起笑容,更是讓他覺得自己好像打擾了她,也許,她現在已經不再喜歡他了。

  他好懷念她的笑容、她的純真、她的豪爽;少了她,他才發現自己的身旁沒有可以談心的人。

  算算日子,再過一個月就畢業了,如果到時候他們上的是不同學校,那就更沒有機會和好了,這該怎麼辦呢?

  擦完黑板回到座位的丹楓,視線也不自覺地瞥向伯恩坐的角落,神情復雜痛苦。

  她不懂他拒絕她後,為什麼又三番兩次地來找她?難道他不知道他們已經不可能再回復以往的“好朋友”關系?

  一面已有裂痕的鏡子,照出來的影像絕對會變形扭曲,不可能完美無缺。

  雖然她的心裡也不好受,也希望能再像以前一樣跟他打打鬧鬧、稱兄道弟,可是她很清楚裂痕已存在,他們之間的情誼已有疙瘩,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現在她只希望能趕快畢業,到時候她會申請南部的大學,跟他再拉開更遠的距離,希望時間和空間能沖淡她心裡的缺憾,讓她能漸漸忘了他……

  在丹楓的刻意回避下,曾是至交好友的兩人漸行漸遠,再也沒有任何交集和互動;那段為人津津樂道的“友誼”已不復見。

  只是在彼此沒注意的時候,經常可以看見兩人的視線緊緊追著對方的身影,其中蘊涵著豐富的復雜情感,但從沒讓對方發現。

  隨著骊歌初唱,丹楓如願考上南部的學校,與伯恩的距離拉得更遠,兩人見面的機會就更渺茫了。

  雖然她知道他曾不時上她家找她,但是她家在大二時搬離舊址,他們之間的聯系更是徹底斷了……

  自高中一別後,他們這對自小就認識的“麻吉”就完全沒有聯絡,彼此音訊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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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8:04
第三章

  某社區街角,有間小小的花店──“花花世界”,雖然規模不大,但是花材新鮮多樣,而且價格合理,所以生意興旺。

  尤其是特殊節日,比如說西洋情人節、七夕或是耶誕節,購買的人潮更是絡繹不絕,幾乎把店面給擠爆。

  “丹楓,將盆栽搬到外面去,挪出空間來,今天進的花比較多。”身高一般、長相較為秀麗的駱青楓指揮高人一等的妹妹做搬運工。

  今天是二月十四日,也就是西洋情人節,是她們花店的大日子,當然要好好地大撈一番。

  “嘿、咻!”略一使力,丹楓搬起三十幾公斤的盆栽,放到門口外面的走道旁,而後又回頭不費力地將剩下的幾盆大盆栽一一搬出,顯示她的力氣不比男人差。

  她的穿著打扮還是跟學生時代一樣,T恤、牛仔褲,頭發短得像個男孩子似的。

  許多第一次上門的客人,都喊她“先生”呢,讓她粉尴尬。

  但她已不再介意被人錯認性別,學會一笑置之,甚至連更正都省了;想想她以前會為了被人錯認而心裡難受好幾天,真是自討苦吃。

  大學畢業後,姊姊青楓利用老爸的退休金開了這家花店,舉家也搬到花店樓上,以方便照顧店裡生意。

  她畢業後,就換她接手粗重的工作,讓老爸在家享享清福。

  全家人辛苦了七年多,最後不但有能力將店面買下,連二樓的住屋都買了下來,算是收益不錯。

  “丹楓,將這些花送一送。”青楓將十幾把預訂的花束分別標上卡片和地址,放在桌上。裡頭的花大多是應景的玫瑰,唯一的差別只有顏色不同罷了。

  “好。”丹楓快手快腳地將要送的花一一平放在貨車上,拿一張紙記下地址後,便坐進駕駛座,熟稔地駕著小貨車,奔走在台北的大街小巷。

  看著手中的送貨地址,她腦子裡自然地排出送貨順序和要走的道路。由於這些年來的送貨經驗,台北縣市的地圖早已烙印在她腦海裡。

  以後若是花店關門,她也可以改行當計程車司機,不怕沒工作。

  很快地,車子來到第一個送貨地點,將車子停妥後,丹楓拿起一把標著同樣地址的紫色玫瑰花走進一棟辦公大樓。

  丹楓走到櫃台,跟接待小姐說明來意。“你好,我是‘花花世界’的人,有一束花要送給王小姐。”

  “請稍等。”櫃台小姐立刻撥內線通知王小姐。

  “先生,請你稍等一下,王小姐馬上就出來。”櫃台小姐稍嫌太過親切地招呼丹楓,看她的眼神裡流露出掩藏不住的欣賞之意。

  “謝謝。”丹楓沒有費神去指正她的稱呼錯誤,見怪不怪地當作沒看到對方的愛慕。

  這已不是她第一次被誤認為男生,誰教她不但身材高姚、相貌中性、胸部又很平坦。

  沒一會兒,王小姐出來簽收花束,當她拿到花時,平凡的圓臉因喜悅和興奮而散發出光采,看得出她正沉醉在愛情裡。

  “淑靜,有男朋友真好,而且你男朋友還真大方哩!”櫃台小姐又嫉妒又羨嘩d地看著那把所費不赀的花束。

  為什麼連長相普通的王淑靜都有男友,而她竟然乏人問津?

  要當她男朋友,起碼得有眼前這個送花小弟的帥氣長相,要不然怎麼配得上她的“花容月貌”呢?

  一定是自己的眼光太挑了!櫃台小姐得到一個足以安慰自己的結論。

  無視於櫃台小姐頻頻送來的秋波,丹楓拿了簽收單便迅速落跑。她可沒有同性戀傾向,也不想開始培養。

  回到貨車上,丹楓的思緒又回到剛才一臉幸福笑容的王小姐身上……

  當了五年多的送花大使,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收花者開心的笑容,說不羨慕是騙人的。

  活了二十七個年頭,她還沒收過花呢!試問,哪個男人會送花給一個不男不女的男人婆?

  不知她這一生是否能從和她心意相投的人手中接過花?

  此時,賀伯恩的身影再度鑽進她腦海,讓她的情緒又開始煩躁起來。

  唉……為什麼過了這麼多年,還是忘不了他呢?

  原以為隔了這麼多年不見,他對她的影響力應該已經漸漸淡了,但事實不然,不管她看到哪個出色的男人,都會下意識地拿那人跟伯恩相比。

  看來她想忘了他,還需要很長的時間哩!

   情人節這天的下班時間,也是花店生意的另一段高峰期,越接近晚餐時間,花店裡越是擠滿采購的人潮。

  而且,清一色是──

  男的。

  “我要十二朵粉紅玫瑰。”

  “好的。”丹楓快速拿起十二朵粉紅玫瑰,並抓來一把滿天星陪襯,用膠帶捆成一束,再以藍紫色的棉紙包裝,最後以亮紫色的彩帶修飾完成,一把漂亮的玫瑰花束就此誕生。

  丹楓雖然看起來很像男孩子,不過手倒是挺巧的,單調的花朵在經過她的配色和包裝後,總能呈現最迷人的風情。

  “先生,你的粉紅玫瑰。”將花交出去收了錢,繼續服務下一個等候的顧客。

  “請問,你要什麼花?”

  “呃……我也不知道要選什麼花。”一名看起來有些局促不安的上班族,像是第一次陷入這讓人頭昏眼花的花海中,拿不定主意,最後只好求救於專業人士。

  “請幫我搭配一束比較特別的。”

  丹楓親切地笑著問:“請問你的預算是多少?”

  “大概一千塊錢。”

  丹楓走到放香槟玫瑰的桶子前。“今天的香槟色玫瑰很漂亮。”拿了九朵起來,又拿了幾枝藍色星辰搭配,最後裹上粉橘色的包裝紙,花束便宣告完成。

  “哪,”將花遞給他。“希望你的女朋友會喜歡。”

  “謝謝。”男子露出見腆的笑容,交出一千元“謝禮”,開心地捧著花離開。

  不知道是誰規定情人節當天一定要送花,雖然這也是讓她們花店生意大好的主因,她沒有資格抱怨。

  只不過,看到街上除了情人就是戀人,其他的單身人種全都早早躲回家裡不敢出門,令她不免覺得悲哀,因為她就是其中一員哪……

  “小姐,我要紅玫瑰……”一個高亢的男聲打斷她的自艾自憐,讓她打起精神繼續奮戰。

  一年之中能夠獲得最大利潤的日子就是今天了,怎能不好好大撈一筆哩!

  三個多小時馬不停蹄地扎花、包裝,賣出不下上百束花後,陸續湧進的人潮總算告一段落,時間也超過了九點。

  “丹楓,你先去吃飯吧。”青楓知道丹楓不經餓,只要肚子一空,火氣也會跟著上升。

  “好。”她飛快地脫下圍裙,走到洗手台洗淨雙手,才轉身踏出店門,不料差點被一個迎面狂奔而來的人給撞倒。

  還好她反應很快,隨即攀住他的手臂;否則被那人媲美噴射機的沖力一撞,早已餓得兩眼昏花、四肢無力的她非跌個狗吃屎不可。

  “對不起……”那名體型壯碩的冒失鬼,連忙伸手抓住丹楓,迭聲道歉。“對不起,你要不要緊?有沒有受傷?”

  她惱火地指著高她一個頭的“大樹”開罵。“你走路都不看路的啊?撞傷人怎麼辦?”

  自恃頗為強壯的她都差點被撞翻,更不用說其他的“弱”女子了。

  “先生,對不起……”“大樹”雖然誠惶誠恐地繼續道歉,甚至愧疚得連頭都不敢抬起來,但卻更惹丹楓生氣,因為他犯了大部分的人都會犯的錯──錯認她的性別。

  “睜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我哪裡像‘先生’?”這人不只是個冒失鬼,還是個睜眼瞎子!

  雖然他不是第一個、也不是唯一一個錯認她性別的人,但此刻卻引爆她積壓已久的怒氣;只能說他的運氣不好,剛好挑到她又餓又累、脾氣最差的時候進來。

  這“似曾相聞”的說話語氣和內容,讓賀伯恩迅速抬起頭來,在看清她長相的同時,他又驚又喜地嚷道:“丹楓?!”

  高中畢業後就失去音訊的兩人,在闊別多年後,第一次碰面。

  這聲音!

  丹楓猛地抬起頭來。雖然眼前的男人站在背光處,相貌有些模糊,但高人一等的體格卻是她不會錯認的身影。

  賀伯恩!

  若不是餓到頭昏眼花,讓她的“雷達”失靈,她早該在一百公尺外就察覺他的到來,並且先一步逃離。

  她倏地跳離一大步,連預備動作都來不及做,轉身便想拔腿狂奔逃離。

  “別走……”沒想到她腳步還沒邁出,他就快一步攫住她的手臂,興奮地嚷道:“真的是你?!”

  跟他粗壯的臂膀比起來,她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根本無法如願甩脫,只好出口威脅。“你快點放開我,要不然我要喊人喽!”

  意外的碰面,讓她失了方寸,一心只想躲得越遠越好。

  賀伯恩不但不放,反而抓得更緊。“我不放,否則你又要逃了。”

  多年前的經驗讓他得到一個教訓,那就是,機會稍縱即逝。那次的遺憾,直到現在他都沒有機會解釋清楚。

  一次的錯誤已經足夠,他已懂得要把握機會。

  “你放手啦!”丹楓已顧不得會弄痛自己,拚命拉扯掙扎,只求能順利擺脫他的制縛,逃得越遠越好。

  雖然多年未見,但他對她的影響力一如以往;讓一向大無畏的她,也忍不住選擇做出懦夫的舉動。

  怕會弄疼她,他乾脆一把將她抱進懷裡。“不要─我絕不放你走。”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他已經學乖了。

  “你、你干麼?”他突如其來的擁抱,差點沒讓丹楓的心髒蹦出來,過了好一會兒,才想到要推開他。

  “快放開我……”她努力想推開他,但不過是螳臂擋車,沒啥用處!

  沒事長這麼“大棵”干麼?她在心裡暗罵。

  “我不放……絕不再放你走……”這是他多年前就想說,卻沒機會說出口的話。

  但是由於音量太小,加上口齒不清,讓人聽不真切。

  “你說什麼?我沒聽清楚。”

  “我說……我說……”雖然老是桃花纏身,但他卻意外地口拙和害羞,說不出甜言蜜語。“我是問說……你還沒吃晚飯吧?要不要一起吃?”

  “不要,我不餓。”她毫不考慮地拒絕他的提議,但肚子卻不老實地傳來咕噜、咕噜的聲響,讓她尴尬地紅了臉。

  “你的肚子比較老實。”他調侃地說出事實。

  她恨恨地瞪視他。“那又怎麼樣?我就是不想跟你在一起。”

  “為什麼?”他一臉受傷的表情。“我們曾經那麼要好,為什麼會變得這麼生疏?”

  記得高三最後的那幾個月,她都對他不理不睬、視若無睹。甚至到了畢業典禮那一天,還不願意跟他和好,讓他備受煎熬。

  他一直認為自己的生活重心是籃球,但是少了她以後,他就算打起最愛的籃球也是不來勁,沒什麼活力。

  他這才明白原來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甚至比籃球還重要!

  偏偏他找不到機會和她訴衷情。在學校時,她四處躲避;畢業後不但念不同學校,而且還是一南一北,要想見上一面更是難上加難。

  丹楓杏眼圓睜,怒道:“你還敢問我?!”一說起那段往事,她就又窘又氣。

  也不想想看是誰造成的,雖然他有拒絕她告白的自由和權利,但是被人當面拒絕的她,又怎能若無其事地繼續跟他作朋友?

  她做不到!

  雖然她外表像個男孩子,但是心思卻非常纖細敏感,沒辦法忘了那回事。

  “你果然還在為那件事生氣!”他輕歎一口氣。“其實我……”

  “別說了,我不想聽。”傷人的答案,聽一次就已足夠。

  “你一定要聽!”好不容易有機會可以解釋清楚,他不能放棄。“就算是被判刑的犯人,也該有個辯白的機會。”

  伯恩拉著不斷掙扎的丹楓往最近的餐廳走去。“我們找個地方好好談談。”

  延宕多年的心結,是該解開了。

  但現在最重要的是先喂飽丹楓的肚子,因為肚子餓的時候,是她脾氣最不好的時候,無論跟她說什麼都……

  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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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8:46
第四章

  被賀伯恩強拖著來到花店附近一家燈光美、氣氛佳的西餐廳,丹楓不禁有些緊張。

  她雖然經常在這附近“出沒”,卻沒有進去光顧的勇氣:因為它不只看起來很貴,進去的客人也都是以成雙成對的男女居多,讓仍是孤家寡人的她,不想“觸景傷情”。

  “歡迎光臨,請問兩位有訂位嗎?”負責接待的服務人員雖然面露笑容,但是眼睛卻是不住地上下打量他們倆。

  這對“同志”也太有勇氣了吧!在情人節這種特殊日子,還明目張膽地出門吃情人餐,不怕被人指指點點嗎?

  “我們沒有訂位。”賀伯恩不帶希望地問:“請問,現在還有空位嗎?”

  他差點忘了今天是什麼日子,好一點的餐廳都已客滿,哪還輪得到他們?

  “還有一桌空位,請你們在這裡稍等一會兒,我馬上回來為你們帶位。”為了嘉獎他們“出櫃”的勇氣,服務人員決定“加桌”。

  布置好額外增加的餐桌後,服務人員隨即到候位區帶他們進來。

  隨著帶位人員入座後,他們各點了一套情人節套餐,丹楓低聲詢問:“你到底要跟我說什麼?”

  放眼望去,周遭都是一對對卿卿我我的戀人,讓她不自覺地壓低音量,以免壞人好事。這還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踏進這種浪漫的地方,感覺綁手綁腳的,渾身不自在。

  伯恩沒有回答,反而催促她進攻剛送來的第一道菜。“你喝喝看,這裡的蛤蛎濃湯,味道很鮮美喔。”

  她眉頭微蹙。“我不是問你這個!”

  “你不想喝嗎?那麼……”他作勢欲拿走她的湯碗。“我幫你喝……”多年的朋友不是做假的,他還記得她最愛吃海鮮。

  “不需要。”她連忙拍開他的手,護住自己的“所有物”,拿起湯匙三兩口解決那一道湯,吃完後,表情是一臉快意的滿足。

  伯恩好笑地看著她的舉動。她捍衛食物的狠勁一如以前,尤其面對她的最愛──海鮮,那更是沒人可以移動分毫的聖品。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沒變,依舊是他記憶裡的丹楓,讓他懷念不已的丹楓。

  他怎麼會笨到失去她才發現自己的感情呢?伯恩再次責怪自己的遲鈍。還好現在還不算晚!

  只要她能接受他的道歉,他們還是可以恢復舊日情誼,甚至還可以發展出更進一步的男女之情。

  只要她還願意……

  原本高高興興品嘗著鮮嫩牛排的丹楓,看到他臉上的詭異笑容,突然覺得背脊發冷。“你笑什麼?”笑得她毛骨悚然,像是在打什麼壞主意似地。

  多年未見,他俊帥如常,只是更加成熟耀眼,更加吸引人;反觀自己,還是一樣不男不女,一點女人味都沒有。

  這樣的自己,又怎能奢望他會喜歡呢?

  他毫無預警地丟下一顆炸彈。“我喜歡你。”

  賀伯恩突如其來的問題,讓丹楓不敢置信地瞠大雙眼、傻在當場,手中的刀子也應聲掉到地上,制造出“壞人好事”的噪音。

  锵!

  尖銳的金屬撞地聲,引來餐廳內眾多情侶的數十雙白眼,瞬間替餐廳增加不少亮光。

  她隨即假藉撿刀子的動作,尴尬地彎腰“避風頭”,撿起那把做怪的刀子後,仍丟臉得不想起身見人。

  真丟人!難得來這種高級餐廳,竟然還做出丟人的舉動,乾脆讓她“屎”了吧!

  不過,這都要怪賀伯恩這個豬頭,干麼沒事亂說話,害她亂了心神,才會失手。

  “對不起,我替你換副刀叉。”聞聲而來的服務生,手上拿了一副乾淨的刀叉,無視於她的“鴕鳥行為”,硬是要她面對現實。

  她以超級慢動作坐回原位,交出手中的刀子,試圖裝作若無其事的模樣跟服務人員傻笑。“呵……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下……”

  她的臉部表情僵硬不自然,讓前來的服務人員差點又忍俊不禁,只得接過掉在地上的刀子快步離開,以免破功。

  但隱隱可以聽到笑聲從廚房破牆而出,更是讓丹楓窘得無地自容,立刻將過錯推給“始作俑者”。

  “都是你啦!干麼突然開那種玩笑?害我做出這麼丟臉的事。”她不想再引起注目,只能盡量壓低音量,小小聲地抱怨。

  見她不相信自己的誠意,他一臉認真地強調。“我是認真的!”

  “別再開這種惡劣的玩笑,一點也不好玩!”丹楓放下刀叉,此刻的她已無心進食。

  她無法接受這種惡質的玩笑,他隨便一句話都足以擾亂她的心,這證明她依然在乎他。

  最重要的是,萬一害她當真的話,那該怎麼辦?

  不可否認,縱使分開多年,他依舊占據著她的心;要不然,她不會光聽他的聲音就認出他來!

  “丹楓,我沒有開玩笑,我是真心喜歡你。”他直視著她,希望透過堅定的眼神,讓她相信自己的真心。

  他說他喜歡她!這是真的嗎?不是她在作夢吧?

  突來的驚喜讓她忍不住捏捏大腿。哇,好痛!證明她不是在作夢。

  這麼說……這是真的喽!

  她又驚又喜,覺得心髒快跳出來了。

  沒想到她多年前的告白,會在今天得到回應,她已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你怎麼不說話?”他原本熱切的眼神黯淡了下來。“說的也是,你搞不好已經有男朋友……”

  她急切地截斷他的話。“我才沒有……”話一說完,她立即後悔地想咬斷自己的舌頭,氣自己否認得太快,顯示出自己的沒行情。

  “太好了!”他笑得好開心,臉上的桃花更是朵朵開,那是發自內心的喜悅,沒有任何嘲弄意味。

  “好什麼?我雖然沒有男朋友,但並不表示我就沒有喜歡的人。”她雖然暗爽在心裡,但是為了扳回顏面,硬是說反話。

  能夠得到他的回應一直是她最大的心願,即使是現在,這個願望也依然沒變過,只不過……

  “你所謂的‘喜歡’,是朋友之間的喜歡?”她必須先弄清楚。

  “不是,是男女之間的喜歡。”他很肯定地回答。

  “為什麼你的答案前後會差這麼多?”難道這麼多年沒見面,感情還會變質不成?人家是越變越淡,而他則是越來越濃?

  她才不相信哩!

  見她仍有懷疑,他娓娓道出當年的心情。“當年你跟我表白時,我根本不清楚自己對你的感情該如何界定,我只知道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不希望我們之間的感情變質,所以我寧願維持原狀,也不願意冒險嘗試。”

  “我不相信。你寧願跟其他女生交往也不願意接受我,一定是因為你喜歡她們勝過我。”他當年的拒絕傷她太深,讓她變得很沒自信。

  他急忙解釋。“你誤會了,我會跟她們交往,是因為我不好意思拒絕她們,並不是喜歡她們。”

  “你既然都說我是你最好的朋友了,為什麼你不好意思拒絕她們,竟然拒絕了我,這是什麼邏輯?”她無法接受他的說辭。

  “哎呀……”賀伯恩急得猛搔頭。“這要怎麼說呢?”他的口才向來笨拙,越是緊張就越是辭不達意。“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我在乎你,所以不願被你三振出局啦!”

  “什麼意思?”她是真的聽不懂,她那麼喜歡他,又怎會將他三振呢?

  “你也知道,我跟女朋友交往都維持不久,最多一個月就會被人給甩了。我擔心如果跟你變成男女朋友關系,要是又維持不了多久就被你甩了,到時候我們不是連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我才會拒絕你,只是沒想到……”雖然他們沒做成男女朋友,卻得到同樣下場。

  原來如此!丹楓總算知道了他的心路歷程,原來是她錯怪他了。

  “你那時候為什麼不說清楚?”害她白白浪費好幾缸子的眼淚。

  “這種經常讓人甩的經歷也不是什麼光榮事跡,怎麼可能說得出口!”他委屈地繼續說。“而且後來我一直想要跟你解釋,你卻避我如蛇蠍,讓我沒機會說出口啊!”

  這下換她不好意思了,她的確是一點解釋的機會都沒給他。“這麼說……你是真的喜歡我?”問完後,她立刻羞赧地低下頭,不敢看他。

  “丹楓,看著我……”他富含感情的聲音蠱惑著她,讓她不由自主地抬起頭來看著他。“我是真心喜歡你,要不然我不會說出這些話。”

  他雖然交過數十名女朋友,但是他從來沒有跟她們說過什麼甜言蜜語。

  他說的都是真的嗎?原來她並不是單相思?!

  她突然驚喜地不知該說些什麼……

  “你……還是不相信我的話……”丹楓久久沒給回音,讓坐在對座枯等的伯恩以為所求無望,露出苦笑。“算了,就當我沒說……”

  擔心他將“愛意”收回,丹楓急慌慌地嚷道:“我沒說不相信啊!”因為慌亂而失控的音量,再度引來“白光點點”,讓她又尴尬地垂下眼,深怕被眾人的眼光殺成碎片。

  “那你的回答呢?”無視於來自周遭的威脅,伯恩繼續追問。“你也喜歡我嗎?”

  丹楓羞赧地點頭下語,他忘情地嚷道:“真是太好了,我好高興──”

  賀伯恩還沒表達完他的興奮,隨即被一個禮貌的聲音打斷。“對不起,很多客人跟我們抗議你們的音量會打擾到他們用餐,所以可能要麻煩你們另謀他處繼續談,今晚的晚餐算本餐廳請客,真是對不起。”

  出面的是餐廳經理,他剛剛已經接獲許多客人抗議,為了大多數人的權益,只好請這兩人“走路”。

  “我們還沒……”無端被人家“請”出門,賀伯恩正想理論,卻被丹楓快一步截住。

  “呃,沒關系,反正我們也吃飽了,謝謝。”她拉著還有話要說的伯恩,疾步逃出餐廳。

  她可不想成為第一個被瞪死的人!

   跑了好一段路後,兩人才終於停下腳步。

  “丹楓,你干麼聽他們的話?我們也是顧客耶。”第一次被人“請”出餐廳,而且還是在談情說愛的情況下,更是讓他覺得不滿。

  最重要的是,他們還沒談出結果呢!

  “我才不想再坐在裡面讓人家瞪哩!你不覺得他們的眼神充滿殺氣嗎?”想到那些人“怨恨”的眼神,就讓她如坐針氈,恨不得早一步逃離。

  “咦!有嗎?我怎麼沒發現?”神經鈍得可以的伯恩,完全一無所覺。

  丹楓無奈地暗歎一口氣。這人的腦袋打從以前就只裝得下籃球而已,到現在依然沒有多大長進!

  不過正因如此,他才是獨一無二的賀伯恩啊!

  “對了,你現在住哪裡?”自從她不理他後,他曾去她家找了她很多次,但都吃了閉門羹,見不到她的面。後來他們又上了不同的大學,彼此有不同的生活,就更沒時間聯絡。

  前幾年才知道她搬家了,至於搬到哪裡去,就沒著落了。

  “我們搬家了,現在住在花店樓上,就是你剛才要去的那一家,那是我姊姊開的。”以前為了躲他,每回他來找她時,都要家人幫忙應付說她不在。

  “就是那一家啊!真巧。”若不是他剛好要去買花,也不會撞到她,更不可能將多年的誤會解釋清楚。

  說到買花,他好像忘了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是什麼呢?

  他努力地回想……

  “啊!”他想到了!他想起今晚有一個約會,但他完完全全忘了。

  “干麼?差點嚇死人!”丹楓被他突來的叫聲嚇了一大跳。

  他苦笑,不知該如何作答,連忙拿出一直處於關機狀態的手機,才開機正要撥電話時,剛好手機也在此時響起。

  他已有預感是誰的來電,認命地接起電話,還沒開口道歉,就聽到對方劈哩啪啦開罵。

  “賀伯恩,你竟敢放我鴿子,還敢關機不接我電話,我要跟你分手!”緊接在怒吼聲後的,是“砰”的一聲巨響,差點沒讓他耳聾。

  “怎麼啦?是誰打來的?”看他神色有異,她好奇地問。

  “沒、沒事……”只不過他又被人給甩了,這一個還是昨天才開始交往的呢!

  他原本眼“上一任”女朋友約好九點見面,結果練完球時卻已經超過九點,他只好買束花想要當成賠罪禮,沒想到又撞見丹楓,之後就完全忘了約會那回事。

  算了,反正被甩掉也是早晚的事,只是沒想到會這麼快而已;何況這次的分手倒是正中他下懷,因為他在今晚遇見了丹楓。

  她才是他唯一真心想交往的女孩;為了她,就算再增加一次被甩的紀錄又如何?

  這幾年來,不管他眼誰交往,心裡總是忘不了丹楓,反而只是讓自己陷入周而復始的被甩厄運。

  今晚遇見她之後,他更加確定了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女,就是駱丹楓!

  要不然該如何解釋他們之間糾纏不清的緣分?

  從小學到高中,不是同校就是同班,一認識就是十年。之後,雖然因為誤會而分開多年,但台北這麼大,他們還能相撞,這不是緣分是什麼?

  在分開的日子裡,他始終將她記在心底,不曾淡忘;甚至經常不由自主地拿女友們來跟記憶中的她作比較,結果當然是因而更加懷念她。

  交往過的女友,沒有一個比得上她在他心裡的份量;既然如此,他決定下一步就是讓她當他的女朋友。

  但這想法必須從長計議,不能操之過急,以免又將她給嚇跑……

  “你現在還是那麼喜歡打籃球嗎?”既然他不想多說,她也不再追問,決定轉移話題。

  這幾年雖然沒跟他見面,不過他的消息卻經常可從報章雜志得知,因為他是台灣職籃的常勝軍──“廣宏”的主力得分選手。

  只要是有關他的報導,她都會剪下來留存,現在已經集滿三大本剪貼簿了。

  “嗯。”說到最喜歡的籃球,他立刻露出一臉傻笑。“雖然職業球員的壓力很大,但是、我還是喜歡籃球。”

  “那就好,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是件幸福的事。”她原本擔心面對現實的壓力,他對籃球的喜愛程度會降低。

  因為興趣和工作畢竟是不一樣的,起碼面臨的壓力不同,興趣可以隨自己心情安排,可是工作卻不能任性。

  “你呢?為什麼不打籃球了?就我所知,當初不是也有大學籃球隊邀你入校嗎?為什麼拒絕?”她的球技也很好,不過據說她從高中畢業後,就沒再繼續打球了。

  “我不像你那麼喜歡籃球,而且我除了長得比較高以外,並沒有什麼天分。”她當初是因為他才開始打籃球的,不是因為興趣,原始動機並不單純。

  “誰說的?我覺得你打得很棒呢!”她是他認識的女孩子中,球打得最好的一位。

  丹楓搖頭苦笑。“那是我每天努力練習的結果,並不表示我有天分,而且籃球並不是我最大的興趣。”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若不是為了能跟他相提並論,她不會每天拚命練球,打到手都長出厚繭來。

  一直以來,她所追求的目標都是他,而非籃球。

  “是嗎?那你最大的興趣是什麼?”他一直都以為她很喜歡打籃球。

  是你!自從小學六年級結下不解之緣後,她最有興趣的事物一直都是他!

  但臉皮薄的她不可能將這羞死人的事情告訴他,否則不就暴露了自己對他的愛有多深?

  “我沒什麼特別的興趣。”她虛應了事,轉移話題。“倒是你,竟然能喜歡籃球這麼久的時間,一打就是十幾年。”他這份能耐,倒是沒幾個人能比得上。

  “其實我計劃等過了今年的球季後就退休。”這個決定他還沒跟人說過呢!

  “為什麼?”身為他的頭號球迷,這無異是個壞消息。“你打得這麼好ㄝ!”

  “我已經二十七歲了,對一個運動選手而言,體力開始走下坡;再加上長久使用膝蓋的關系,已經造成損害,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暢快地跑了。”這是一個讓人無可奈何的事實。“所以我想光榮退役,只留下最好的記憶給球迷。”

  “那你接下來打算做什麼?”她能夠理解運動選手的生命有限,尤其是籃球這種需要體力的運動,更是無法逞強。

  “我想做教練,不用跑,但仍可跟籃球有所接觸。”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退路。

  不管是做學校的教練或是球隊的教練都可以,他只想延續自己的籃球生命。

  “你喲,”她忍不住糗他。“真是個籃球疑哩,不管做什麼都離不開籃球!”

  不過,這才是她認識的賀伯恩哪,一個滿腦子只有籃球的球疑,她就是喜歡這個大球疑!

  “沒辦法,誰教我只會打籃球。”除了籃球,他實在想不出自己還能做什麼其他工作。

  念書,他沒有興趣;上班,他嫌無聊;做生意,他又沒天分。

  所以說,除了籃球,他別無所長。

  “誰說的,你可以去做模特兒啊!以你的身材和長相,絕對可以大紅大紫的。一先不說他高人一等的身高,光他那張桃花臉就可以賣錢了。

  每回只要有他的報導,那本雜志的銷售量就會激增,他的魅力可見一斑。

  “不行啦,我做不來模特兒的工作。”他露出苦笑。“要我擺pose,簡直要我的命。”每次幫雜志拍采訪照,他的表情和身體都很僵硬,還不如打球來得痛快。

  記得幾年前,他那個當造型師的弟弟賀仲恩,情商要他客串幫忙走秀,結果他卻僵著身子在台上邁不開步伐。

  從那次以後,仲恩就不敢再打他這個“花瓶”的歪王意。

  沒辦法,他實在不適合吃那行飯。

  “你知不知道?你的照片很搶手ㄝ!有時候在網站上招標,一張可以賣到好幾百塊哩。”她也是搶購者之一員,只要有他的照片,她拚死也要買到,縱使花費钜資也在所不惜。

  “是嗎?”他知道自己有一些固定的球迷,只是沒想到有這麼受歡迎。“可是,她們買我的照片干什麼?難不成拿回去避邪?”

  丹楓翻翻白眼。他這遲鈍的一面還是沒變,不過這也是她喜歡他的原因之一。

  記得以前在學校時,他認為那些來跟他告白的女生,都是因為他籃球打得好才心儀於他,全然不知他的長相才是真正的主因;更誇張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全校最受歡迎的男生,他以為這都是玩笑話,當不得真。

  正因如此,他跟男同學的感情都很不錯,因為他不懂得恃寵而驕,完全沒有身為偶像的優越感,跟現在的他完全一樣。

  “不說這個了,”他乘機提出邀約。“你明天有沒有空?我們出去走走。”約會是成為男女朋友的第一步。

  這是約會嗎?她忍不住興奮地想著,但仍故意裝出一臉勉強的模樣,回道:“應該……可以吧!”

  其實她的心中已下定決心,就算與世界為敵,她都要去。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約她耶,怎麼可以不去!

  看她一臉為難,他體貼地說道:“如果不行的話,不要太勉強……”反正也不急在這一時半刻之間。

  但他還沒說完,丹楓立刻焦急地打斷他的話。“不會!”一說完,她再度為自己急切的反應,一臉尴尬地找理由。“呃……我的意思是說,我一點也不勉強。”

  “那就好。”遲鈍的他,當然不會發覺她的尴尬,開心地訂下約會的時間。

  “那我明天早上十一點去你家接你。”

  “嗯。”她嘴角拚命往上揚,一臉的喜悅,藏都藏不住。

  “我送你回家。”

  “不用啦,我家就在前面而已。”她指著前頭五十公尺外的花店。

  “不行,怎麼可以讓你一個女孩子獨自走夜路呢!”他堅持陪她走到花店門口,才跟她道晚安。

  丹楓站在原地看著他漸行漸遠的背影。雖然知道今晚所發生的一切都不是在作夢,但仍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因為,這一切都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她真的見到他,還跟他共進情人節大餐,他還說他喜歡她,最後還很紳士地送她回到家門口……

  這些都是她以前作過的白日夢,沒想到會在今晚一一實現!

  這些都是真的嗎?會不會是她又在作夢?

  她好擔心明天醒來後,才發現今晚的一切都是南柯一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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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丹楓,你在干什麼?干麼在臉上鬼畫符啊?”一大早起來,看到一張紅紅綠綠的“鬼”臉,差點沒把駱爸給嚇死。

  “什麼鬼畫符?我這是化妝ㄝ!”駱海東的“不識貨”,差點沒把丹楓氣炸。“臭老爸,你不懂就不要亂說話!”

  雖然不確定昨晚訂下的約會是否存在,但她仍興奮地在早上六點就起來塗塗抹抹。

  一張臉塗了又擦、擦了再塗,花了四個小時,總算將所有的色彩都往臉上抹了一逼,好不容易才完成的傑作,竟然被評為鬼畫符,難怪她會生氣。

  駱海東恍然大悟地點了點頭。“原來現在流行歌仔戲妝喔!”

  這是他在看了女兒的死白粉底、一大片綠藍摻雜的眼影、兩大坨腮紅,以及血紅色的唇膏後,所得到的結論。

  她化妝後的模樣,就跟那些唱野台戲的歌仔戲演員所化的妝相同嘛!

  “歌仔戲妝?!”被老爸這麼一說,她趕緊跑到玄關的鏡子前猛照,仔細打量臉上不均勻的色彩。“是不是太濃了?”

  連忙抽出一張面紙開始小心擦拭,深怕將幾個小時的心血給毀了。

  可惡,若不是為了要突顯出自己的性別,她也不喜歡在臉上塗塗抹抹的啊!

  早知道就將頭發留長,不應該貪圖方便而老是剪短發,連最起碼的性別辨識工具都沒了。

  “丹楓!”出門買早點的青楓,才一走進家門,就差點被站在玄關的妹妹給嚇死。“今天不是萬聖節吧?你干麼打扮成這副鬼模樣出來嚇人?”

  昨晚丹楓要求今天要請假一天,因為她有事必須出門,看她這模樣,應該是打算出去約會吧!

  青楓不禁要稱贊敢追丹楓的男人,真是品味獨特!

  姊姊的直言直語,更是嚴重打擊丹楓的自信心。“這是我花了四小時才化好的妝ㄝ!”有那麼糟糕嗎?

  “丑死了,趕快去擦掉,免得出門嚇死人,我們還得吃上官司。”接著,青楓低頭看到她身上那件及膝的粉紅蕾絲洋裝,眉頭皺得更緊。“拜托,你都什麼年紀了,怎麼還穿這種蕾絲邊的衣服?難看死了,一點也不適合你!”

  “可是,這是我唯一一件洋裝。”雖然是她高三的時候買的……那時為了能增加點女人味,特別拿零用錢去買這件粉紅蕾絲洋裝,只是一直沒機會穿它,今天是它第一次出來亮相。

  還好她的身材自高三後就沒什麼改變,也沒再長高。

  “不適合就是不適合!”不愧是親姊妹,說起話來毫不留情。“你還是適合T恤、牛仔褲裝扮,不要穿那樣出去嚇人!”

  “可是,我希望看起來能像個女孩子啊……”她希望至少跟伯恩的第一次約會,能有個比較不一樣的裝扮。

  駱青楓一臉不以為然。“誰說要打扮成人妖,才會像個女孩子?只要你知道自己是女的,那不就得了,有什麼好懷疑的?”

  “那是因為你本來就很有女人味,不需要特別打扮,也不會被人誤認為男生!”丹楓自卑地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黯然道:“不像我,男不男、女不女的。”

  有時她不免感歎起上天的不公平,為什麼同一對父母所生,青楓長得像媽媽──美麗又秀氣;而她卻長得像老爸,高壯又平凡?

  “拜托,現在很流行你這種中性長相ㄝ!”駱青楓也有話要說。“我才羨慕你的身高哩,哪像我,只能號稱一六○而已。”“平平”吃同樣的飯菜,為什麼身高會差這麼多哩?這也是駱青楓想不通的地方。

  “你們姊妹倆不要吵了。”駱海東充當起和事佬,一左一右地拉著她們倆的手,感性地說。“沒關系,在老爸眼中,你們永遠是最可愛的。”

  駱家兩姊妹的額頭立刻浮現好幾條黑線,不約而同地舉步跳離他三步遠,急著跟他劃清界線。

  駱青楓抖落身上的疙瘩,首先開炮。“要不是你跟老媽的遺傳因子有問題,我們干麼在這裡自怨自艾?”

  老大的話,一箭直直重創老爸的心,造成一級傷害。

  “就是說咩,說到底,你跟老媽才是罪魁禍首─在制造我們的時候,一點也不認真,難怪會生出瑕疵品!”尚未從大女兒的話中平復過來,又因為小女兒接下來的話造成嚴重創傷,老爸只能躲在角落暗自療傷,暫時無法開口。

  駱青楓好心地提醒她。“丹楓,我建議你趕快去將臉洗乾淨,換上平常穿的衣服再出門,否則小心那個男的被你嚇跑。”

  丹楓直直地瞪向大姊。“你怎麼知道我要跟男生出去?”

  她應該沒提過吧!在事情尚未明朗前,她不願四處喧嚷,搞得人盡皆知。

  “你以為二十幾年的姊妹是做假的啊!”駱青楓沒好氣地回她。“光看你滿面春風、百年難得梳妝打扮一次的興奮模樣,就知道有好事發生,還需要你開口說嗎?”

  記憶中,丹楓的笑容好像是在高三即將畢業的時候開始消逝的……

  那一陣子,經常可以看到她哭得紅腫的核桃眼,但怎麼問,她都不說出原因;直到她對伯恩避不見面,青楓才知道問題出在伯恩身上。

  她老早就看出丹楓喜歡伯恩,而且是男女之間的喜歡,要不然丹楓不會一說到他就眉飛色舞。

  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從丹楓高中快畢業的那一年起,就鮮少再見到伯恩跟前跟後的身影。

  她其實很替他們的“分道揚镳”感到可惜,她還以為他們會湊成一對哩!因為他們不只外表登對,個性又合適,最重要的是他們彼此喜歡,只是……

  唉,也許是他們的緣分不夠吧!

  還好丹楓的春天總算又來了,昨晚她終於看到了妹妹久違的開心笑容。

  所以當丹楓開口要求今天請假一天時,她這個做姊姊的當然立刻答應,順便也放自己一天假。

  反正昨天賺的那一大票,已經夠吃好幾天了。

  “嗯……”丹楓含羞帶怯地應了一聲,嘴角揚起止不住的笑意。

  其實打從昨晚開始,她的嘴角就忍不住往上揚,直想開心地高歌;好像岑寂多年的心,又再度活了過來。

  看來,他真是她生命的泉源,跟他在一起時的自己,是最容光煥發的。

  “快去將身上的裝扮換下來吧!”為免妹妹好不容易才“把”到的“春天”又被嚇跑,青楓盡職地再次催促。

  “真的很難看嗎?”沒什麼打扮經驗的丹楓,看著臉上七彩的妝,看不出有任何不妥,只除了顏色多了一點、重了一些罷了。

  “會嚇死人。”駱青楓認真地作出評論。

  “好吧……”既然姊姊都這麼說了,丹楓只好認分地回房間卸下濃妝,換上穿慣了的T恤牛仔褲。

  看到她回復清爽的裝扮,駱青楓滿意地點點頭。“這樣好多了。”

  丹楓雖然不管怎麼看都不像個女孩子──短發、高個兒、平胸、低嗓子。

  但起碼像個乾乾淨淨的秀氣小男生,讓人看了很舒服;不像她先前的錯誤示范,像個打扮低俗的人妖,讓人看了就想扁她。

  “算了,反正我也認了。”她就是長得像男生,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頭一回的嘗試失敗,讓她完全失去信心。

  “叮、當──”門外響起按門鈴的聲音。

  “我出去喽……”丹楓急忙拿起背包沖向大門,一開門便將賀伯恩帶走,不讓他進門跟家人打招呼。

  還是那句老話,在一切情況尚未明朗確定前,她暫不公開戀情,以免承受不必要的壓力。

   “你干麼急著將我拖走?我還沒跟你爸爸和姊姊打招呼哩!”來不及跟未來的丈人和姨子做公關就被她拖著跑,引發他高度的不滿。

  很久沒跟他們見面了,總要打聲招呼吧,這是基本禮貌啊!再說,如果他們交往順利,以後他們就是他的岳父和大姨子,更是要好好地打好關系。

  “呃,我是看……時間不早了,反正以後有的是機會跟他們打招呼嘛!”如果他們倆交往順利,以後還怕沒機會見面嗎?

  “說的也是。”他不再堅持,指著前方不遠的銀色轎車。“我的車停在那邊。”

  帶著她來到自己的車子旁,紳士地為她開門,讓她先坐進去。

  從未被人如此紳士對待的丹楓,差點感動地落下淚來……

  原來這就是當女人的權利!

  活了二十幾年,她到昨晚才享受到身為女人的權利,有人送她回家、替她開車門……她還是第一次嘗到這種被人呵護的滋味哩。

  感覺真好!

  坐上車後,他從後車座拿出一束玫瑰花。“這束花送你。”

  這是被他歷任女朋友訓練的結果,她們教他約會時要帶花,那叫做浪漫,而女人都喜歡浪漫的事。

  丹楓不可思議地瞪著眼前過度盛開、一看就知道活不過明天的“熟花”,就事論事地說:“我家是開花店的耶,你還送我花?!而且這花也開得太過,可能明天就枯了。”跟花接觸久了,她也成了行家。

  他有些失望地將送花的手縮回。“對不起,我忘了你家是開花店的,還以為你會喜歡呢……”

  他以為女孩子都喜歡收到花,所以今天早上特地去買,沒想到她硬是跟一般女孩子不同。也對,他不應該拿丹楓跟他之前那些女朋友們相提並論,因為她們是不同的族群。

  “我很喜歡。”她一把奪過他要拋到後座的花束,緊緊握在胸前。“謝謝……”

  這是第一次有人送她花,而她竟白疑地嫌東嫌西,還辜負伯恩的好意,真是一個大笨蛋,連最基本的浪漫都不懂,難怪會交不到男朋友!

  “不要勉強……”

  “我是真的很喜歡,因為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束花。”而且還是他送的,這才是最重要的一點。

  “你喜歡就好。”他露出欣慰的笑容,接著又替自己和她系上安全帶,而後發動車子,側過頭問:“你想去哪裡?”

  “我……”沒約會過的她想了一會兒,突然露出開心得意的笑容。“啊!我想去看電影。”看電影好像是約會的基本模式。

  “好啊。”他沒意見地啟動車子。“想看哪一部?”

  “隨便,我都可以。”她每天早出晚歸與花為伍,根本快跟社會脫節了,哪知道現在正上映什麼電影?

  “那我們先到XX影城,然後再決定看什麼電影吧!”他平順地將車子開上路。

  “欸,你開車的技術真不錯ㄝ!”平穩、不躁進,就像他的人一樣。由於她也是擅於開車的人,反而不大放心搭別人的車;但是坐他的車,讓她覺得很安心。

  “很多人都這麼說。”他說到開車的技術,就跟提到籃球一樣自豪。“我侄女只敢坐我開的車,因為她老爸開車太恐怖了!”

  “侄女?你弟弟結婚了嗎?是哪一個?仲恩還是叔恩?”從國小到高中,她都跟他們家的三胞胎同校,再加上成了他的哥兒們後就經常去他家玩,所以跟他的兄弟都很熟。

  而且在學校時,他們家的三胞胎就是有名的人物。

  老大賀伯恩是籃球高手,經常替學校奪得籃球冠軍獎杯,又是全校女生的頭號偶像。

  老二賀仲恩則是家事奇才,擁有一雙巧手,不管是烹饪還是手工藝,都難不倒他。

  老三賀叔恩是個天才,每次考試的排名,他都獨占學校榜首的位子不放。

  “是仲恩。”語氣多有無奈。“不過,他已經離婚了,有一個小女孩。”

  “咦!”她吃驚地問:“這是怎麼回事?”

  “唉……下次有機會的話,再讓他自己跟你說吧,我不好多說……”雖然是自家兄弟,但有些事情還是得經過本人同意才能說的。

  況且他們雖然是三胞胎兄弟,但是自小就各玩各的,興趣大不相同。有時候,他反而覺得丹楓比較像他的“兄弟”哩!

  “我們到了。”他將車子開進停車場,停好車後,伸出手自然地牽著丹楓,緩緩走向電影院的售票處。“走吧。”

  她的心跳得好快,手心也直冒汗……

  雖然曾經拖著他的手跑了兩次,但那幾次都像在逃命似地,沒空讓她意識到“牽手”的狀態;不像現在,讓她想漠視手心裡傳來熱熱、麻麻的感覺都做不到。

  她終於體會到了心悸的感覺,甜甜麻麻的、讓人覺得心慌意亂。

  但她的甜蜜時光維持沒多久,就被不停傳來的耳語給打斷──

  一個年輕女生大驚小怪地指著丹楓和賀伯恩,跟身旁的朋友小聲嚷道:“欸!你看,那兩個男的,又高又帥,他們還牽手耶!是不是同性戀啊?”

  她的朋友看了一眼,作出評論。“應該沒錯,真夠大膽的,真的還手牽著手呢!”

  “這算是“出櫃’嗎?”

  “沒錯,他們還真有勇氣。”

  “好可惜喔,他們兩個都長得好帥……”

  “咦……那個比較高的男的,好像是賀伯恩耶……”

  “不會吧,賀伯恩才不可能是同性戀哩,他交過一大堆女朋友……”

  “會不會是掩人耳目啊?”

  “有可能……”

  那兩人自以為說得很小聲,但卻清楚地傳到遠在五公尺外的丹楓和賀伯恩耳中,讓她覺得尴尬又好笑。

  如果她不是當事人,也有可能會因為她們自以為是的揣測推論而笑翻天,但她笑不出來,因為她是那個被當成同性戀的當事人。

  她略一用力想抽回手,但是伯恩卻不放手。

  “你放手啦,要不然又要被人誤會了……”剛才那兩人正好說到她最在意的部分,她無法等閒視之。

  她就是擔心會有這種情形發生,所以才想要裝扮一下,誰知會搞得像人妖,最後只好以“原形”出門,沒想到,果然又被人當成了男生!

  難道她這輩子都擺脫不了這種悲哀嗎?

  伯恩將手握得更緊,不以為意地說:“管別人說什麼?只要我知道你是女的就夠了!”

  他根本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別人愛怎麼想、要怎麼說?那是他們的自由,他管不著也不想管。

  這一點,他算是相當自我。

  “你不怕被人認出來?到時候跳到黃河洗都洗不清。”因為她看起來真的很像男孩子。

  “那又怎麼樣?只要對象是你,我不在乎別人怎麼說。”反正他已經認定她是他命定的對象,不管別人怎麼說,都不會令他改變心意。

  “可是,我就是在意啊!”她呐喊出自己的不甘心。“我明明是女的,為什麼非要被人說成同性戀不可?”

  平時也就算了,可是跟他在一起時,她希望他們看起來像是一對登對的男女戀人,而不是同性戀啊!

  這種對其他戀人而言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卻是她怎麼也無法達成的心願,這教她怎能不沮喪?

  “我知道了。”他看出她的痛苦,迅速做出一個決定,拉著她轉身走回停車場。“我們走吧。”

  “欸?!”莫名其妙被拖著回頭走的丹楓,忍不住提出疑問。“我們要去哪裡?”

  “找仲恩。”他好心地給了個答案。

  “找仲恩?!”這個答案讓她更迷糊了。“找他做什麼?”

  “讓他看看你。”他又給了一個奇怪的回答。

  “對不起,請原諒我的資質驽鈍,能不能請你給我一個完整的答案?”她不想再玩“我問你答”的游戲。

  他停下腳步,回了她一個詭異的笑容。“他可以讓你找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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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2-13 17:49:38
第六章

  跟仲恩見面,可以讓她找回自信?!

  這是哪門子的啞謎啊?

  可是賀伯恩說完那謎樣的答案後,就堅持不再透露一字半句,讓丹楓只能死命地瞪著他笑得很開心的桃花臉,卻莫可奈何。

  車子很快地來到敦化南路的高級地段,將車子停妥後,伯恩帶著她來到其中一棟建築新穎的大樓。

  兩人搭乘電梯來到八樓,才走出電梯,丹楓就發現好幾名出色的男女來來去去,穿著打扮時尚優雅,讓人感到非常順眼舒服。

  她順勢抬頭,看了一眼這家公司的招牌──原色形象顧問公司?

  原來是一間形象顧問公司啊,難怪每個人都那麼會打扮,等等……

  這麼說起來,伯恩帶她來這裡,是為了要替她改變造型喽!

  丹楓說不出心中的感覺,雖然她也認為自己的造型不佳,是該好好改變一番;不過如果自己的戀人也這麼想的話,那就不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了。

  “Amy,仲恩今天在嗎?”伯恩熟稔地跟櫃台小姐打招呼。她是個笑容甜美可人的漂亮女孩,當公司的門面最適合不過了。

  “看到他,Amy立即迎上前,熱情地親吻他的臉頰打招呼。“嗨,伯恩,你怎麼那麼久沒來?人家好想你喔!”

  這位Amy小姐,也曾是他眾多的“前女友”之一;不過依照慣例,她也是甩掉他的女友之一,但是他們仍是朋友。

  這也是他厲害的地方,他跟所有的“前女友”都能維持良好的朋友關系:因為他們都是好聚好散,下曾惡言相向。

  伯恩的眼角余光發現丹楓的臉色有異,立即與Amy拉開距離,攬住丹楓的肩,暗示他現在已有所屬。“仲恩在嗎?我有事找他。”

  Amy這才發現丹楓的存在,快速打量過她一遍後,隨即回伯恩一個了然的笑容,優雅地退回原位。“他今天剛好在公司,你自己進去找他吧!”

  “丹楓,我們走吧!”他如識途老馬地攬著她走向賀仲恩的辦公室。

  丹楓悶悶不樂地跟著他走,腦子裡開始猜測他和剛才那個美女的關系。他們倆一定有交往過,要不然他們的舉止不會這麼親匿自然。

  想到自己跟他最親密的行為最多不過是牽牽手而已,她就更悶了。

  還有那人最後那別具深意的打量目光,更是讓人渾身不舒服。

  她是不是覺得伯恩沒眼光,怎麼會選上自己這個不男不女的人當女朋友呢?

  她也很清楚,跟剛剛那個嬌俏可愛的美女一比,自己馬上就被比到天邊去了,兩個人完全不能比!

  不只是剛剛那個美女,就她所知,他曾交往過的女朋友,每一個都是美女級的人物,沒有像她這麼普通的貨色。

  不知道伯恩作何感想?他是不是也在心裡做著比較?

  她偷偷瞄著沿路笑著跟人打招呼的他,懷疑他是不是正在後悔……

  其實是丹楓多心了,現在伯恩一心只想找到仲恩,根本沒有多想;況且以他那“粗犷”的心思,還無法聯想到如此“細膩”的心眼哩!

  伯恩走到尾端的一間辦公室門口,敲敲門後,開門走進去。“仲恩,猜猜看我帶誰來了?”

  說它是辦公室,還不如說是工作室來得貼切,裡頭除了辦公桌外,還有一面大的穿衣鏡和梳妝台,以及一個大衣櫃。

  賀仲恩停下敲打鍵盤的手指,看向伯恩身後探出來的人頭,沒啥表情地回道:

  “駱丹楓。”

  他最大的長處除了“守財”外,就是對人有過目不忘的能力。

  伯恩關上辦公室的門,拉來兩張椅子讓丹楓先坐,自己再落座,而後開始調侃起自家小老弟。“欸,仲恩,你真是的,見到老朋友就不能笑一笑嗎?每天頂著一張棺材板臉,活像人家欠你多少錢似的。”就好像一尊蠟像,鮮少有表情變化。

  “我沒借過錢給她。”沒想到賀仲恩竟然一臉認真地回答伯恩的玩笑話,差點沒讓伯恩跌下椅子。

  伯恩無可奈何地歎道:“你能不能不要對錢這麼敏感?”

  賀仲恩的愛錢是出了名的,還好他從不會為了“錢格”而失去“人格”,這是唯一值得慶幸的地方。

  說實話,賀仲恩的長相並不比賀伯恩失色,中長度的黑亮頭發隨意用條橡皮筋扎住,濃眉、俊目、挺鼻、薄唇,臉上的五官立體完美,唯一的缺憾是經常緊繃著臉,難得露出笑容。

  唯一的例外是在看到他的愛女佳佳時,棺材板才會有松懈的時候。

  “有事快說!”時間就是金錢,這是賀仲恩的座右銘,尤其身為國內首屈一指的造型師,計價方式更是以“分钟”計算。

  “你喔……算了!”仲恩這種愛錢的死個性不是現在才養成的,也不必奢望他改了。“我要請你替丹楓設計一個造型。”他說明來意。

  賀仲恩厲眼往丹楓身上一掃。“你……”

  他的話都還沒開始說哩,丹楓便心虛地站起身,搖手又擺尾,自卑地說:“沒、沒關系…i我知道我已經無藥可救……”

  “閉嘴。”賀仲恩不耐煩地打斷她的自怨自艾,又下了道指令。“坐下。”

  丹楓乖乖就座,大氣都不敢吭一聲。

  “我問你,”仲恩正色地盯著她。“是你自己想要改變,還是別人的意思?”他意有所指地看向伯恩。

  她看看仲恩,又看看伯恩,最後讷讷地答道:“是我自己的意思。”她希望自己能配得上伯恩,起碼做一個讓他帶得出場的女朋友。

  賀仲恩又深深地看了沒自信的她一眼,終於做出決定。“好吧,我接下你這個案子。”

  “謝謝……”雖然不知道賀仲恩的能耐如何,不過看過了這間公司的規模和員工的水准,她想他應該有能力改變她。

  “先別道謝,我還沒說完哩。”仲恩將話說在前頭。“要我做造型可以,不過,最主要還是得靠你自己。”

  “我自己?!”為什麼他還這麼說呢?她就是不行,才要求助於外人之手啊!

  “你知道什麼樣的女人最美嗎?”仲恩突然丟出一個問題要她回答。

  “呃……”丹楓拚命擠出幾個答案。“長得漂亮可愛……有女人味……”

  “不對。”仲恩搖頭否決她的答案,接著才說出他多年來的觀察結論。“是自信。我認為是自信讓女人散發出一種無可比擬的光采,那才是真正的美。”

  “自信?!”她也想擁有自信,但她就是沒有足以讓她有自信的外表啊!

  “你覺得自己長得怎樣?”仲恩又丟來一個問題。

  “長相平凡普通……不像個女孩子……”這是她最不想面對的問題,她中性的長相和身材是她最大的致命傷。

  她希望自己能夠多像一點那個離婚後就再也沒回來探望她們的媽媽,記憶中她長得很漂亮,青楓的長相就比較像她。

  “是嗎?”賀仲恩繼而轉頭問向賀伯恩。“伯恩,你覺得呢?”

  丹楓埋怨地瞪著賀仲恩。哪有人這樣當面問的?隨即慌張地轉向伯恩,擔心又期待地等著他的答案。

  伯恩看著丹楓,露出心滿意足的笑容,答道:“我覺得她很自然、不做作,相處起來沒有壓力,我很喜歡跟她在一起的感覺。”

  賀仲恩大為不解。“這就奇怪了,既然伯恩那麼滿意你,你干麼還要改變呢?”他可是很少聽到伯恩贊美女人喔。

  “可是……他說的沒有一樣是指我的外表啊!”他說的全是些看不到的個性和感覺,而她最不滿意的外貌果然也都沒帶到。

  “女人哪,真是膚淺!”仲恩受不了地歎口氣。“誰說臉蛋漂亮就是美女?有些人就只有一張臉能看,可是個性差到讓人不敢恭維,這種人你會覺得她美嗎?”

  “你說的沒錯,可是我還是希望自己能夠看起來更像個女孩子,不必擔心跟他出門時,會被人當成同性戀。”她並不奢望自己變成美女,只是希望外表能夠更像女孩子一點,難道這也是貪心?

  “我懂了。”仲恩拿出他的百寶箱,走到梳妝台前,拍拍椅子。“過來這裡坐下。”

  丹楓誠惶誠恐地依令行事,工作時的仲恩看起來更加嚴肅嚇人,雖然他本來就是一張酷臉。

  仲恩用手撥弄一下她的短發,忍不住諷道:“你不會都在男子理發院剪頭發吧?簡直就是三分頭嘛,難怪會被錯認為男孩子!”

  “誰說的!”她趕緊為自己辯解。“我是在我們家附近的美容院剪的。”

  為了方便,她都在同一家家庭美容院剪頭發,而從小到大那個老板娘都是替她剪同樣的發型,一直沒有變過。

  仲恩拿起剪刀和梳子快速替她修整發型,雖然只是簡單地修了幾刀,卻讓原本剛強的發型,多了幾分柔媚。

  接著他又用發雕抓出松亂俏皮的感覺,做了最後的調整後,總算滿意地點點頭。“好了。”前後花不到十分钟。

  “哇!好棒。”丹楓不敢置信地看著鏡中的自己,雖然一樣是短發,但明顯變得比之前俏麗妩媚。

  她非常滿意地對著鏡子左看看右瞧瞧,從來沒有這麼滿意過自己的發型。

  賀仲恩果然有兩把刷子,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很適合你。”伯恩毫不吝啬地給予贊美。

  “謝謝。”她嬌羞地紅了臉。

  “接下來……是你的衣服。”賀仲恩又下了一道指令。“你站起來,我看看……”

  丹楓不敢有違,依令站起來。

  賀仲恩站在她旁邊比了一下,估算道:“差不多一七五吧……”再看一眼她的腳。“鞋子差不多穿二十四號半。”

  “嗯。”他果然是吃這一行的,神准!

  他轉身從衣櫃拿出一件米色底印有多彩粉色幾何花紋、洋溢著春天氣息的棉質洋裝,連同一雙米色平底涼鞋交給她。

  “這一套衣服,你去穿穿看,那邊有更衣室。”隨手指向另一扇門。

  丹楓恐懼地看著手上輕柔的衣服,擔憂地問:“這……不適合我吧……”顏色好像太過浪漫了“一點點”。

  “你不相信我的眼光?”一道厲光掃過去。

  “沒……我馬上換。”地不敢再有異議,飛也似地快速沖到更衣室。

  沒一會兒,便看見她扭扭捏捏地推開門,卻不敢走出來。

  “出來啊,你呆呆站在那邊干什麼?”賀大師又在吼了。

  她只好硬著頭皮走到他們面前,但是頭卻不敢抬起來見人,深怕被恥笑。

  “丹楓,你穿這樣很好看呢!”伯恩驚艷地繞著她前後打量一番。“真的很適合你!”

  七分袖的過膝洋裝,領口呈垂墜設計,裙擺是不規則剪裁,穿在高挑的丹楓身上非常合適。她整個人看起來更加迷人,洋溢著青春浪漫氣息。

  “真的?!”被伯恩一稱贊,信心也多了起來,她趕緊跑到穿衣鏡前,看到鏡子裡頭所呈現的美麗身影,連她自己都很驚訝。

  “這是我嗎?”幾何圖形可以修飾她稍寬的骨架,讓她看起來較為纖瘦,就像電視裡的模特兒一樣迷人,難怪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當然是你,要不然是鬼呀!”賀仲恩的狗嘴果然吐不出象牙。

  “我有這麼好看嗎?”鏡子裡的她不但看得出是個女孩,而且還是個很亮麗的女孩。

  “你本來就長得不錯,膚質也夠好,不需要再上化妝品,只要上點淡淡的唇彩就行了。”他拿出粉色唇膏,替她上口紅。“你看,這樣不是很迷人嗎?”

  雖然只是多了一層淡淡唇色,立即讓她看起來更亮眼。

  “你唯一的缺點就是穿著打扮和行為舉止都比較偏向男性,所以才會被人誤認是男生。”賀大師中肯地評論。“現在穿著已經改變了,以後你只要稍加注意言行舉止即可,走路千萬不要再外八了。”

  被人一提點,丹楓立刻並攏微開的雙腳,不敢再站“三七步”。

  “仲恩,謝謝你。”看到鏡中所呈現出來的美麗畫面,她由衷地感謝。

  從未如此有女人味過,讓她覺得像是在作夢一樣。

  “別客氣,反正我帳單會寄給伯恩。”他不懷好意地看向“籃壇最有價值的單身漢”。“伯恩,你不會賴掉吧?”

  這叫做親兄弟,明算帳。

  伯恩無奈地搖頭。“知道啦!”他有預感,那筆帳單一定很“豐厚”。

  他這個老弟還真是個錢鬼,不知道是遺傳自誰?

  “這怎麼好意思?”丹楓跑到放背包的椅子上拿出皮包。“多少錢?我自己付就可以了。”她不習慣讓男人付帳。

  伯恩隨即合上她的皮包。“沒關系啦,算是我送你的生日禮物,我記得你上星期的生日剛過嘛,對不對?”

  “你還記得?!”都這麼多年了,沒想到他還記得她的生日!

  “當然,因為你是我最重要的人啊!”口拙的伯恩,不知受到什麼刺激,突然開竅了。

  “拜托你們,要約會就趕快出去,不要在這裡刺激我這個孤家寡人。”忙得沒有時間約會的單親爸爸,受不了地破壞人家的真情告白。

  伯恩拿了個手提袋給她。“丹楓,把東西收一收,我們去吃飯吧。”

  她快速將換下的衣服塞進袋子裡,拿起背包來到他身邊。

  就在兩人開門正要離開的時候,賀大師又開口吩咐。“丹楓,你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千萬要有自信,不要妄自菲薄。”

  這是他送她的美麗魔法。

  有自信的女人最美!

   一進到無人的電梯,電梯門一關上,伯恩立刻迫不及待地把握機會低頭吻人。

  她這身裝扮實在是太迷人了,讓他把持不住渴望。

  “唔……”什麼心理准備都沒有就被人奪去初吻,丹楓不只是呆住,甚至連腦袋都停止運轉。

  在短暫的失神過後,她才開始聽到自己的心跳聲。怦……怦……像是心髒要蹦出來似地。

  原來這就是吻……這是她迷蒙恍惚的漿糊腦袋裡,唯一閃過的意識。

  他們的第一次接觸不但來得太過突然,就連結束也很草率,因為電梯已經到了一樓。

  電梯到達的“當”聲,拉回他的神智,在門開啟的前一刻,兩人迅速“剝離”。

  他意猶未盡地快步拉著她回到停車的地方,兩人才進車坐妥,他再度如泰山壓頂般靠過來,穩穩地“吃”了她的唇,輾轉啃咬,撩撥起她一陣陣的哆嗉和虛軟。

  其實她這次已經有了心理准備,不像剛剛“第一次接觸”那般無措;但他高超熟稔的吻技,仍讓完全沒經驗的她只能隨著他的帶領反應。

  她的配合讓他的吻由原先的試探、輕觸到狂野的激情,車內的溫度隨著他們的熱吻而激增,熱得他們汗珠兒一滴、一滴直冒,但兩人無暇理會,因為他們心中的情火更旺,燒得他們只能找彼此宣洩……

  “不能……再繼續……”伯恩抓住僅剩的一絲絲理智,強迫自己離開她甜美誘人的紅唇。經過情欲的滋潤,她的唇變得格外粉嫩光亮,讓他好想再咬一口。

  為免自己把持不住欲望,他趕緊轉移注意力。“我們去吃飯吧。”再不去填飽肚子,他可能會將她當午餐吃了。

  剛剛的吻,根本無法滿足他勃發的欲望,但是為了不想嚇壞明顯生澀的丹楓,他只能緩下進展的速度。

  退坐回原位的丹楓,羞得不敢看他,只能將視線投向窗外,但車外流逝的景色卻無法入她的眼,因為她的思緒全在身旁的他身上。

  她喜歡他的吻,更喜歡被他抱在懷中的感覺,讓她覺得自己是小鳥依人的弱女子,不是高人一等的男人婆。

  他的吻技好到連她這個沒經驗的人都感覺得出來,想必是經驗豐富,這個認知讓她的心頭悶悶的。

  她當然知道以他出色的條件本就不乏女人追求,遠從學生時代開始,他的女朋友就一個接著一個,從沒斷過;現在更甭說了,他更是眾人眼中的金龜婿。

  這樣的人,又怎麼可能沒有任何經驗呢?

  相較之下,自己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搞不好連國中生的戀愛經驗都比她豐富哩!

  人家說,戀愛次數的多寡,正顯示一個人的人氣和魅力;若真是如此,她不就是個完全沒有魅力的人,才會乏人問津?

  跟超人氣的他比起來,自己平凡得可笑。

  這天差地別的不同,讓她對他們倆的未來無法樂觀看待……

  兩人在附近找了一家簡餐店,用過午餐後,再度來到影城看電影。

  踏上同樣的路段,丹楓卻有著不同的心情,自從換上新裝後,她就覺得自己好像重生了。

  來到兩小時前這個讓她恨不得逃離的地方,她的心不再忐忑不安,現在她希望能讓所有人都看到她的改變。

  因為他們倆走在一起的鏡頭,不再像是同性戀了,而是一對十分匹配的情侶。

  “真奇怪,被仲恩那麼一說,我也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很不錯。”看著櫥窗上映照出來的迷人身影,丹楓越看越滿意。

  穿著不習慣的裙子和涼鞋,她的步伐自動放慢,不敢再大剌剌地邁開大步,所以看起來也格外有女人味。

  “我也跟你說過你很好,為什麼你不相信,非要仲恩說呢?”說到這個,他就有些不平衡了,為什麼仲恩的話比他這個男朋友說的還有用?

  “不是啦!”她好像聞到一點點酸味,趕緊解釋。“因為我擔心你是為了安慰我才說那些話,可是仲恩的嘴巴超‘毒’,絕對不會說好聽話騙人。”

  最重要的是,賀仲恩是個專家。

  剛剛她才知道,原來仲恩是個鼎鼎有名的造型師,很多明星都找他做造型,而且他還是那家形象顧問公司的老板,難怪三兩下就讓她徹底“變型”。

  變得連她都差點認不出自己來!

  伯恩認同地猛點頭。“這倒是實話。”

  仲恩說話之毒辣是赫赫有名的,因而也替他惹來了不少麻煩,若不是他的技術實在了得,哪還能在業界立足!

  “你看,那對男女好高喔,而且還是俊男美女耶!”好巧不巧,他們倆又碰到了先前那兩名說他們是同性戀的年輕女生。

  “哇,他們真的都好高喔,搞不好是模特兒呢!”

  “我們今天真的賺到了,不但看到帥哥同性戀,還看到俊男美女,都是超優組合ㄝ!真是‘卯’死了!”

  “對呀,忘記帶相機出來,否則就可以跟阿花她們炫耀。”

  “好可惜喔……”這兩名眼拙的女生,深感遺憾地又多看了他們好幾眼才萬分不捨地離開。

  直到最後,她們都沒發現這對俊男美女情侶就是那對帥哥同性戀。

  伯恩不禁好笑地問丹楓。“心情有沒有覺得好一點?”自始至終,那兩名白目路人的對話,一字不漏地都入了他們的耳裡。

  “滿復雜的。”不知道該說是高興,還是可笑?

  這還是她頭一遭被人家說是美女,所以理所當然有些暗爽,這是不用多說的。

  但是那兩人的眼力也太離譜了吧!認不出她來也就算了,因為她“變裝”過了;但是她身旁的伯恩,可是變都沒變過。

  這麼一個大帥哥可說是絕無僅有,至少他高人一等的身高就很少見,而她們竟然還會認不出來!

  她們的眼力還真是拙得可笑哩!

  “所以我不是說過,不用太在意別人的眼光嗎?別忘了仲恩所說的話,你要對自己有信心,因為你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為了增加她的自信心,他今天說的話簡直像是抹了蜜似地,甜得膩人。“今天仲恩只是藉他的手讓你現出原有的光芒而已,這是你原本就有的美麗,只是被你藏了起來。”

  伯恩的贊美讓她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羞答答地問:“你也覺得我很有魅力嗎?”

  雖然她比較相信賀仲恩的評語,不過她更喜歡聽伯恩的甜言蜜語。

  因為他是她最在乎的人。

  他停下腳步,抬起她的臉來。“當然,這還用說嗎?”隨即無視於人來人往的人潮,當場給了她一個輕吻。

  原本快速流動的人潮,像是被定格一般,有刹那的暫停,過了幾秒才又恢復流動,但是視線全都自動集中在他們兩人身上。

  “你……你……”這下子,她不只是腦袋空了,連靈魂也被嚇飛了!

  私底下沒人的地方也就罷了,他怎麼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親她!

  “我們快走吧,電影要開演了。”對於周遭驚異的眼光,伯恩完全可以做到視若無睹,真可說是天賦異禀。

  “你……不覺得丟臉嗎?”她還沒辦法恢復正常呢。

  尤其對於四周不斷掃來的暧昧目光,她根本無法當作沒看到,尴尬地直想將頭埋進地底下。

  他滿不在乎地回答。“我只是表達我的喜愛之意啊,有什麼好丟臉的!他們愛看,就讓他們看吧,我無所謂。”

  讓別人看一下又不會少掉一塊肉,有什麼關系。

  對於他的“沒神經”,她只能夠俯首稱臣。

  不過,他剛剛好像提到“喜愛之意”,這表示他對她不只是“喜歡”而已,應該還有“愛”的成分是吧?她是不是可以這樣解讀?

  打從昨晚的情人節起,好像所有的好事接連不斷地在發生,這種下斷湧來的好運,幸福得讓人覺得害怕!

  她忍不住擔心是不是會提早將幸福和好運都用盡?

  不是她過於悲觀,而是她從來不曾擁有過如此幸福的感覺,幸福得像是在作夢,讓她忍不住害怕會轉眼成空。

  父母的離異,在她稚小的心靈烙下一個抹下去的傷痕,她變得很沒有安全感,老是擔心會被人拋棄,總覺得幸福的生活,隨時可能消失不見。

  她真的可以在他身上得到想要的幸福嗎?她沒有獲得幸福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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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加油!伯恩,加油……”

  “伯恩,你好帥……”

  “哇!三分球ㄝ,好棒喔……”

  丹楓坐在貴賓席上觀看球賽,今晚的她看起來與兩個月前已有很大的不同;雖然仍是穿著T恤和牛仔褲,但薄施脂粉的她看起來非常有味道。

  認真說起來,這都要歸功於仲恩。

  因為這一個多月裡,她經常利用休假時間去找他“偷學”打扮妙方。

  現在的她,頭發留長了一些,也有女人味多了;起碼走在路上,不會再被人誤認是“先生”。

  她認真地看著場上賣力奔馳的伯恩。他們之間的交往已趨穩定,幾乎每天都會見上一面。

  雖然他們沒有明白昭示兩人之間的關系,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他們是一對戀人。

  尤其是觀察敏銳的姊姊,甚至在他們第一次約會後伯恩送她回家時,話中有話地說了一句:“雖然晚了幾年,但終究是在一起了。”原來姊姊將她多年來對伯恩的情意都看在眼裡。

  再看向場上的伯恩,雖然時空已轉換,但是類似的場景卻沒有多大改變。

  他依然是球場的重心,依舊是眾多女球迷尖叫的對象。

  今天是這個球季的冠亞軍爭霸戰,同時也是他職籃生涯的最後一戰,打完這場球賽,他將告別職業籃壇,只是這個消息尚未對外發布。

  球賽終了,“廣宏”以十二分之多贏了對手,再度奪下今年的職籃冠軍,全場得分最多的伯恩也獲頒最佳球員獎章。

  在他加入“廣宏”的這三年裡,“廣宏”年年得到冠軍,他順理成章地連續三年獲封最佳球員,成為最有人氣的籃球明星。

  輪到賀伯恩領獎的時候,現場更是響起一陣熱烈的歡呼聲和掌聲,等到歡呼聲稍停,他拿著麥克風發表感言。

  “謝謝各位多年來對我的支持和愛護……”說完又是一陣歡呼。“在這裡,我要跟各位宣布一件事情,今天這場球賽是我的最後一場比賽,我決定告別籃壇。”

  他才說完,現場的哀嚎聲響徹雲霄……

  “不要……我不要……”

  “伯恩……我不要你走……”

  “伯恩,不要走……”

  “謝謝……大家的支持……”被現場哀傷的氣氛感染,伯恩的聲音也有幾許哽咽。

  算一算,他籃球也打了近二十個年頭,雖然接下來的工作還是當籃球教練,但畢竟是不同的身份,由沖鋒陷陣的士兵,搖身一變成為場外旁觀獻計的參謀,心裡頭難免還是有些空虛和不捨。

  他鄭重地向全場球迷行了個九十度鞠躬的大禮後,在工作人員的護衛下,排開層層的人群包圍,回到球員休息室。

  當他懷著悲傷的情緒進入休息室時,迎接他的竟然是隊友的輪番調侃,其中又以“四大怪獸”為最──

  “伯恩,你好樣的,制造出不小的騷動啊!”長相像恐龍、老是在二軍混、升不上主力球員的隊友A,酸溜溜地諷道。

  “看來明天又是頭條新聞喽!”長得像人猿、從沒上過報紙版面的隊友B,話意也是酸味十足。

  “我看我也來鬧退出好了,看看能不能上頭條?”雖然球技不錯,但得分排名總是在伯恩之下的隊友C,更是惡意嘲諷。

  “你呀,算了吧,也不看看自己的長相!”隊友D拿他堪比猩猩的長相開玩笑。

  “你欠打啊……”大夥兒開心地笑笑鬧鬧,沒人關心伯恩心裡的感受。

  其他的球員不想蹚渾水、得罪任何一方,聰明地加快速度收拾個人物品,准備溜之大吉。

  “伯恩才不是靠長相得到球迷的喜愛,他是靠球技。”隨後來到休息室的丹楓,聽到他的隊友酸氣十足的話,忍不住出聲反駁。“你們少在那裡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

  “丹楓,你來啦!”伯恩欣喜地迎上前,低頭給她一個輕吻。

  看到她,他心中的烏煙瘴氣一掃而空。

  其實他能理解隊友的心情,因為職業籃球隊本來就是一個相當競爭的小社會,他的存在就是占去一個肥缺,少了他一人就等於多了一個出頭的機會。

  縱使是一起奮戰三年的隊友,但是面臨利益和現實的考驗,現出丑惡的原形也是正常的情況。

  因為,這就是人性。

  在球隊排名第二的球員C張健旺,故意問問左右人。“我們有說他球技不好嗎?干麼對號入座呢?”說完就是一陣哄堂大笑。“哈哈……”

  反正等到賀伯恩走後,這裡就輪到他稱王了,怕什麼?

  “憑你們這幾個……”丹楓斜睨這幾名長舌“公”,鄙夷地說。“還不夠格評論他的球技!”

  “你說什麼?!”長得像猩猩、身材也不遑多讓的張健旺,火爆地掄拳想要揍人,但還沒靠近丹楓,就先碰上賀伯恩。

  伯恩雖然沒有張健旺魁梧,但是爆發力十足。

  他伸手輕松地擋下張健旺的拳頭,將丹楓護在身後,說道:“事情就到此為止,別再鬧了。”他不想多惹事端,所以態度頗為忍讓。

  “你說算了就算啦?你以為你是老幾呀?”張健旺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嘲諷地說道。“別忘了,你的隊長身份只做到今天,從明天開始,你就與‘廣宏’無關了,別想再拿隊長的身份壓人。”說完,又是得意地冷哼一聲。

  “你──”看不慣張健旺囂張的態度,丹楓火大地想沖出伯恩身後的保護傘。

  賀伯恩馬上攔下她,回身安撫地拍拍她的肩。“沒關系,我可以應付。”接著不慌不忙地面對張健旺的挑釁。“你說的沒錯,從明天開始我就不再是‘廣宏’的隊長。”

  “知道的話,還在那廢話什麼!”張健旺自認下一任隊長的職位非他莫屬,所以氣焰越來越乖張。“還不快把東西收一收,趕快滾!”

  老是屈居在賀伯恩之下,不管是酬勞還是人氣,沒有一樣比得上他!怎不教他郁卒?

  “你只說對一半,我雖然不再是隊長,但是……”賀伯恩說到這裡頓了一會兒,別具深意地看他一眼後,才接著往下說:“我是新上任的教練。”

  這個消息尚未對外公開,所以除了球隊老板和高級管理階層的人知道以外,球隊裡還沒人知曉。

  上個月合約結束,他跟球隊辭職時,球隊老板不肯放人,堅持要他留下來繼續效力,但他已不想在球場上跑了,雙方僵持不下。

  這時剛好球隊教練決定退休“告老還鄉”,雙方折衷的結果希望他可以接任教練的位子,仍然為球隊工作。

  “什麼?!”不只是張健旺,所有在場的球員都張大嘴巴,不敢相信地大叫。

  “你是新上任的教練?!”也就是掌握他們“生死”的人!

  球隊教練不但有權安排哪位球員上場,甚至連他們的酬勞,都在他能掌握的“勢力范圍”之內,職權當然又比隊長大得多。

  “沒錯,我就是新上任的教練。”伯恩露出稍嫌“過分和善”的笑容,說道。“張先生,以後就請你,多、多、指、教。”

  他原本是打算下個月練球時才公開,只不過人的忍耐力是有限度的,既然他們欺善怕惡,那就別怪他假公濟私。

  “呃……我有事先走了……”“四大怪獸”紛紛藉口逃離,張健旺更是跑第一。

  天啊!惹火未來的教練,他們的前途真是無“亮”!

  “原來你接下了教練的工作啊!”丹楓雙手插腰,故作生氣狀地興師問罪。“竟然還騙我找不到工作,害我替你白操心,你說你該當何罪?”

  上個星期,她關心地問起他引退後的出路安排,他告訴她說尚無計劃,甚至說可以跟她一起賣花,害她煞有其事地開始准備迎接他的加入哩!

  誰知,他竟是唬弄她的!

  “呵呵……你在這裡等我一下,我先去沖個澡。”他乾笑幾聲,趕緊拿了換洗衣物,走到淋浴間沖個簡單的澡,避開“獅吼”。

  “你是伯恩的女朋友?”一名自以為潇灑的隊員,主動湊到丹楓的身旁坐下,身上的汗臭味嗆得她無法正常呼吸,皺著眉微微別開頭。

  他難道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狐臭會嗆死人嗎?竟然還拚命靠過來薰人!

  還好伯恩很愛乾淨,身上永遠只有清爽的肥皂香,因為她最受不了“異味”;不管是香水味或是體臭,都會讓她頭昏腦脹。

  “你是?”她無法忍受這種氣味,悄悄往後挪移,幾乎是憋住呼吸問話。

  “我跟伯恩從大學時就一起打球,直到現在。”王秋引開始自吹自擂。“他會打的這麼好,其實我也有功勞,要不是我將拚命搶來的球傳給他,他哪來那麼多得分機會?”

  王秋引臉不紅、氣不喘地瓜分伯恩的功勞,說的人一點也不會不好意思,倒是一旁尚未離開的隊友忍不住替他覺得丟臉。

  他只要不失誤就阿彌陀佛了,哪敢奢望他有什麼了不起的建樹?真虧他有臉四處宣揚自己的“功績”哩!

  丹楓苦著一張臉,不知該不該戳破他的牛皮?

  剛才那場球賽,這個人因為嚴重失誤造成對手連續得分,根本上場沒幾分钟就被換了下來。

  她也許球技沒有伯恩好,但是起碼的眼力倒還不差,如果看不出他只有一丁點功力的話,那就枉費她白打了多年籃球。

  憑他那點能耐,也敢說出這種大話,真是有夠不要臉!

  “我們走吧。”還好換上一身乾爽衣物的伯恩,適時解救丹楓免於被薰死的危機。

  “好。”她迫不及待地逃到伯恩的身邊,誇張地大口呼吸他身上好聞的男性氣息,藉以驅逐鼻中殘留的惡臭。

  呼,差點被臭死!

  “伯恩,你還是跟大學時一樣有魅力,女朋友換過一個又一個。”王秋引不識相地跟著起身來到伯恩的身邊,話裡多少有著羨慕和嫉妒之意。“也不介紹幾個給我認識,太不夠朋友了吧,虧我們還是從大學就認識的朋友!”

  將鼻子緊貼在伯恩身上的丹楓,不悅地拉下臉來瞪著他。這人不但有體臭,連嘴巴都臭得可以!

  他干麼在她面前說這種話?存心尋她晦氣嗎?

  “對不起,我們有事先走。”伯恩拿起背包,環著丹楓的肩,藉口想要離開。

  “欸、對了!”王秋引突然想到一件事,對著他們的背影嚷道:“伯恩,你知不知道杜詩蓓回來了?”他的眼中閃過一絲惡意,像是存心提到這個話題。

  聞言的瞬間,伯恩的身體變得有些僵硬不自然。

  丹楓望著定住不動的他,狐疑地輕拍一下他的肩膀,問道:“怎麼啦?”

  杜詩蓓?明顯是個女人的名字,當伯恩聽到那個“長舌公”說出這個人名時,他的表情復雜,融合著震驚和一種她解讀不出的情緒。

  莫非這女人對他有什麼特殊意義?

  “沒事……”被她一拍,他立刻回神,露出一個僵硬的笑容。“我們走吧!”

  拉著她快步離開,幾乎算是落荒而逃。

   “誰是杜詩蓓?”悶悶地走在伯恩身後好一段路後,始終猶豫著要不要問個明白的丹楓,最後還是忍不住想知道的渴望,將卡在喉嚨裡的問題問出口。

  “呃……”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才算是比較好的答覆,他選擇說出部分實情。“她是我大學時交往過的女朋友。”只是這段戀情太過丟人,讓他說不出口。

  大三時,他認識了剛進大學的學妹杜詩蓓,她是個長相嬌俏可愛、非常懂得利用自己女性魅力撒嬌的女孩。

  當初為了更親近他,她設法當上籃球校隊的助理,沒多久兩人果然順利交往,成為人人稱羨的一對情侶,沒多久她就辭了球隊助理的工作。

  這段戀情持續了一年多,打破他交往最久的紀錄。因為她可以容許他將籃球看得比她重要,就算沒時間陪她,她也沒有怨言,所以他才沒被甩,這點曾經讓他覺得很感動。

  誰知就在他即將畢業之時,竟然傳出她要跟別人結婚的消息,對方是家上市公司的小開!

  直到那時他才知道,原來她同時跟好幾個有“未來發展性”的男人交往,並從中選出最好的績優股結婚。難怪她從不介意他沒時間陪她約會,因為她自己也忙得很哩。

  說真的,這件事對他的自信心打擊頗大,害他從此不相信女孩子所說的“愛情”,因為根本經不起考驗嘛!

  現在唯有丹楓一個人,可以讓他對愛情重拾信心。

  “原來是這樣……”丹楓敏感地覺得事實不只是如此,要不然他的反應不會這麼怪異。

  他的前女友雖然很多,但從沒見他對過去式的她們有任何眷戀,有時甚至連一點印象都沒有。

  但是他明顯對於這個叫做杜詩蓓的女人,有著超乎其他人的記憶,她無法漠視。

  “你放心,我現在心裡只有你,絕不會見異思遷,你不用擔心。”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保證。

  沒想到他的話卻讓她的心情更悶。她非常了解,以他對感情的忠誠度和責任感,絕不會容許自己腳踏兩條船。

  但他若只是為了責任感才選擇繼續跟她在一起,她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反而覺得悲哀。

  她不禁懷疑起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是否也只是個隨時可以被替代的“女朋友”而已?

  因為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到“愛”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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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大熱天的下午,丹楓才送完花回來,赫然發現一年多不見的學生時代好友吳欣姿,在花店裡等她。

  “欣姿,怎麼有空過來?”丹楓快步走到她旁邊,看到她圓滾滾的肚子,喜道:“哇!懷孕了ㄝ!幾個月了?”

  准媽媽一臉藏不住的喜悅。“快五個月了。”她在去年嫁做人婦。

  “丹楓,你陪欣姿好好聊一聊,店裡我看就可以了。”駱青楓大方地讓妹妹開小差。

  “謝啦。”她脫下工作手套,拿了幾百塊錢塞進口袋,體貼地護在欣姿身旁慢慢走。“我們找家咖啡店坐坐吧。”

  兩人來到一間附近的連鎖咖啡廳,各叫了一杯飲料,找個靠窗下煙的位置坐下。

  “我剛剛聽你姊說,你跟伯恩在交往啊?”一坐下,欣姿便迫不急待地問。

  丹楓臉蛋微紅,露出嬌羞的笑容。“嗯,差不多三個月了。”再兩天就滿三月了,她心裡可是記得一清二楚,因為他們的交往日是情人節。

  “瞧,我以前不就跟你說過,他對你有意思嗎?你還硬是說沒有哩!”欣姿頗為得意自己的先知先覺,接著又滿是好奇地問道:“不過,你之前不是說你們高中畢業後就沒有聯絡了嗎?怎麼會突然碰上的?”記得在她婚禮時,她還特別關心過這個問題哩。

  “情人節那天……”丹楓不敢有所隱瞞,一五一十地將那天相遇的經過,老實報告給好友知道。

  聽完丹楓說的話後,欣姿調侃地說:“難怪你越來越有女人味了,像個沉醉在愛河裡的小女人。”

  欣姿的話一點也不誇張,現在的丹楓雖然仍是一身T恤、牛仔褲的中性裝扮;但看起來頂多覺得她是個帥氣的女孩子,不會再有人將她誤認為男生。

  因為她的神情不時自然地流露出來的媚態,讓人無法錯認。

  “說真格的,你跟他還真是挺有緣的哩!”從小學三年級到高中,幾乎有整整十年的時間讓他們朝夕相處,雖然之後有幾年因誤會而分開,但是命運之神還是再度將他們綁在一起,這不是緣分是什麼?

  “應該吧……”丹楓也覺得自己跟伯恩之間,似乎有條看不見的線在牽引著,讓他們不管如何打轉,總是會碰到對方。

  “預計什麼時候結婚?”

  “太快了吧!”丹楓瞠大雙眼,訝然道。“我們才交往三個月ㄝ!”

  欣姿搖搖頭,點出另一個重點。“雖然你們才交往三個月,不過認真算起來,你們也認識十幾年了,時間並不算短喔。”

  “可是……他沒有提過結婚的事……”丹楓眸子裡的光彩黯淡了下來。

  “你可以先提出來啊!誰規定一定要男方主動提的?”欣姿不以為然地說出另一個論調。

  “我不敢。”

  “不敢?!有什麼好不敢的!”吳欣姿提高一個音階。“我當初跟我老公的婚事,就是我主動提出的。我還對他說,若不跟我結婚,我們就分手算了,因為我不想浪費時間。結果你看,手到擒來。”話裡多有得意。

  “哎呀,你不懂啦!”如果她有自信伯恩愛她的程度跟她愛他一樣深,她當然敢主動提出結婚的要求,問題是她一點信心也沒有。

  她不確定他是否想跟她共度未來?

  雖然他們已經算是男女朋友,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算是什麼樣的存在?

  是把她當成一般女朋友,就像以往那些眾多女友一樣?還是攜手共度下半輩子的對象?

  “你怎麼說話都說一半的,我哪聽得懂啊?”欣姿不滿地看著她。

  “這……”這要她怎麼說啊?就算她說出自己的心情,欣麥也一定會認為她是庸人自擾,不當一回事。

  “原來你們在這裡呀!”伯恩找了兩家店才找到她們,一踏進來,就自動落坐在丹楓旁邊的空位,開心地跟吳欣姿打招呼。“嗨,欣姿,好久不見!”

  “對呀,高中畢業到現在,有九年了吧!”欣姿曲著手指頭算。

  “哇!你懷孕了耶!”看到她圓滾滾的肚子,他滿臉興奮。“幾時結婚的?”

  “去年。”

  他意有所指地指著她的肚子。“你跟你老公還真是一點都不浪費時間呐!”

  “當然。”她不但不覺得丟臉,還沾沾自喜地回他。“這叫做效率。”

  “是、是……”經驗告訴他,最好別跟女人爭辯。

  “對了,你跟丹楓計劃什麼時候結婚哪?”既然丹楓自己不好意思開口,就由她這個朋友替她問吧。

  “欣姿?!”丹楓被好友突如其來的話題給嚇到,趕緊偷瞄身旁伯恩的表情,留意他的反應。

  “不急吧!”伯恩聳聳肩道。“我才剛接任球隊教練的職務,工作還沒上軌道……”

  “什麼不急!你不知道女人的青春很短暫嗎?”吳欣姿繼續幫好友說話。

  伯恩沒理會吳欣姿的咄咄逼人,轉過頭間丹楓。“你急著想結婚嗎?”從沒聽她提起過結婚的事,他還以為她不急哩。

  “我……”丹楓困窘得不知該如何回答。

  “拜托!”吳欣姿沒好氣地瞠他一眼。“哪有人這樣問的?”

  他虛心受教。“那要怎麼問?”

  “你不用問,”狗頭軍師下達指令。“直接回答就可以了。”

  他聳聳肩,答道:“我隨時都可以啊!”

  雖然他現在還沒有結婚的念頭,但是並不排斥跟丹楓共結連理的想法。

  “丹楓,你看你,差點就誤會伯恩了,他說隨時都可以跟你結婚呢!”吳欣姿數落好友。

  丹楓勉強乾笑幾聲,應道:“是啊……”

  其實她在心裡暗罵欣姿糊塗,竟然聽不出他只是隨口應答罷了,沒啥誠意。

  說著說著,吳欣姿當起現成的媒婆。“我看你們乾脆下個月就挑個好日子結婚算了,反正你們認識的時間也夠久了。”

  “這……太趕了吧!”伯恩看看丹楓,詢問她的意見。“你覺得呢?”

  他並不介意結婚,但也不必趕鴨子上架吧!

  “欣姿,我們自己會安排,你就不必替我們操心了。”丹楓看出他的為難,體貼地出聲解圍。“你還是將心思多放一點在寶寶身上吧!”

  “說到這個,我也該走了,還得回家煮飯呢!”吳欣姿看看時間,決定該回家當煮飯婆了,她是個專職的家庭主婦,必須負責老公的三餐。

  丹楓跟著站起來,貼心地問道:“需不需要我開車送你回去?”

  “不用了啦,我搭計程車就可以了。”吳欣姿擺擺手,示意她坐下。“你們好好討論,別忘了要發張喜帖給我喔。掰啦……”

  吳欣姿揮手道別後,留下丹楓和伯恩有些許尴尬地繼續坐在原位。

  過了幾分钟,伯恩首先開口打破沉默。“你想結婚了?為什麼不跟我說呢?”他還以為他們之間無話不說哩!

  她不答反問:“難道……你從沒想過?”這是“交往中”的男女,自然而然都會想到的問題吧?還是他們根本不算是在交往?

  “沒有。”他老實地搖頭。“我並不會特別想結婚。”尤其在看過仲恩的失敗例子後,他更不認為結婚有什麼好處。

  他覺得結婚只是一道程序,只要兩人相知相守,就算不結婚也無所謂。

  但她卻誤解了他的意思,認為他並不想跟她結婚,心情也跟著為之低落了起來。

  他剛才的話果然只是敷衍欣姿罷了,不是真心的。

  看到她的表情一變,他才發現自己說錯話,隨即搭著她的肩,聰明地“硬拗”。“不過如果對象是你,那就另當別論了。”試圖彌補剛才錯誤的言論。

  她勉強自己裝出不在意的模樣,搖頭說出違心之論。“沒關系啦,我也不急。”

  “那就好。”他信以為真,放心地松下一大口氣。

  他果然不想結婚。他的放心,她全都看在眼裡。

  她從沒跟人說過,她其實非常渴望婚姻生活,這跟她小時候父母離異脫不了關系。

  由於自小在不健全的家庭長大,雖然父親盡全力想父代母職,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每天在外辛苦工作,回來後都已經半夜三更了,哪還有余力跟她們姊妹倆閒話家常呢?

  記憶中,都是青楓姊代母職照顧她,老爸則是星期假日才會碰到面的人物,而老媽呢,更是自離婚後就沒再現身過!

  正因如此,她比其他人更渴望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尤其是看到別人家親子一同出游的畫面,她對“家”的渴望就更深。

  她想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裡面有慈祥的爸爸、溫柔的媽媽和幸福的小孩,這是她自小到大都沒變過的夢想。

  只是,這個小小的夢想,好像並不容易實現呐!

   六月的台灣又悶又濕熱,像個蒸籠似的,尤其是住在台北盆地的人,更能體會到那種渾身黏答答的不舒服感覺。

  難怪大家都懶得出門,寧願待在冷氣房裡,聰明的人全都選擇外送服務,讓“花花世界”代客送花的業務量也隨之大增。

  一個早上就跑了十幾個地方送花,丹楓頂著一身汗流浃背進到店裡,還沒得空坐下休息哩,又被駱青楓使喚。

  “丹楓,將那個盆栽搬出去曬曬太陽。”她手指著放在店門口處的盆栽,是一棵看起來頗有份量的“發財樹”,起碼有三十公斤重。

  “喔。”丹楓不將那點“份量”看在眼裡,灌下一杯水解渴後,起身來到樹旁,彎下腰略一使力,抬起──

  “啊!好痛……”一聲哀叫聲傳出,只見盆栽動都沒動,還乖乖“站”在原位,但是丹楓卻表情痛苦地蹲坐在地上,左手撐在腰後面。

  “怎麼啦?”被丹楓的尖叫聲嚇了好大一跳,青楓放下算到一半的帳本,趕緊上前查探。“怎麼回事?怎麼叫的那麼大聲?”

  “我的腰……閃到了……”她痛得腰都直不起來,只能維持半駝著的姿勢。

  剛才一個使力不慎,她的腰部肌肉似乎拉傷了。

  “怎麼會那麼不小心呢?”青楓擔心地眉頭微微皺起。“很嚴重嗎?”

  “痛得……直不起腰來……”她痛得眼淚忍不住飙出,雙手不住地按摩傷處,但並不能減輕不斷傳來的痛楚。

  “那你得趕緊去看醫生啊!”青楓使勁地想拉起高她半個頭的丹楓,用力得臉都變形了,但根本撐不起她來。“你倒是使點力,站起來呀……”

  “別……好痛,我……站不起來……”老姊的蠻力扯動傷處,反倒讓她更難受,淚水再度狂飙。

  看到她痛得幾乎要在地上打滾,青楓急得團團轉。“這可怎麼辦呢?我又抱不動你……”

  家裡頭最“粗勇”的人就是丹楓了,通常這種需要“勞力”的工作都是交派給她,可是如今需要被“搬”的人變成她,家裡頭已沒有壯丁可使喚了。

  “這可怎麼辦才好呢?啊,對了!”駱青楓渾沌的腦袋,終於找出方向,高興地想到了唯一可派得上用場的人。“伯恩!”

  “可是他要訓練球隊……”其實她剛才受傷,第一個念頭想到的就是他,但是考慮到他剛掌“兵符”,不想讓他因而落人話柄。

  “我才不信那些球員少一天不練,球技就會生銹!”青楓不以為然的駁斥。“有什麼人會比未來的老婆重要?”

  她拿來無線話筒遞給妹妹。“趕快打個電話給他,讓他帶你去看醫生,免得越拖越嚴重。”

  聽姊姊這麼一說,她就更不敢撥電話給他了。因為她不確定自己在他心中的重要性,到底是排在第幾順位,她不想做確認,徒惹心傷。

  “你還愣著干什麼?趕快打電話給他啊!”青楓將話筒硬塞到她手上,盯著她撥號。

  迫於姊姊的淫威之下,丹楓只能乖乖撥打伯恩的手機號碼。

  “嘟……”電話響了七、八聲,就在她想掛掉時,他終於接起電話。

  “喂?”背景聲音很吵雜,像是在熱鬧的街道旁。

  “喂,伯恩……你現在有空嗎?”

  他遲疑了幾秒才回答。“呃……我、我還在練球……有什麼事嗎?”

  練球?!可是從他電話裡傳來的背景聲音不像啊,還有車子的喇叭聲哩!

  她心中雖覺有異,但並沒有提出質疑。

  “呃……”聽到他還要練球,她原本想掛掉電話打退堂鼓,但看到姊姊警告的眼神,只好硬著頭皮繼續說:“我、我的腰拉傷了……你能不能……帶我去看醫生?”

  他聽完後,急急追問:“怎麼會拉傷的,嚴重嗎?”聲音裡有著掩飾不了的關切之意。

  “還好,不是很嚴重,我自己去看醫生就好,你繼續忙你的吧!”她不想讓他操心,所以沒有說出全部實情就急著收線,以免不小心哭出來。

  人在痛苦的時候,感情特別脆弱,只要有人稍加關心,就容易感動落淚。

  “欸!你干麼不讓他來?”青楓非常不能理解她的行為。

  “我不想麻煩他。”縱使已交往快四個月,但她的心裡仍不踏實,不敢隨便跟他撒嬌,將他當成另一伴來依靠。

  青楓不解地反問:“麻煩什麼?男女朋友不就是這樣嗎?有什麼好怕麻煩的?”

  “你不懂……”這是她卡在心中的結,需要她自己才能找到答案。

  這段維持長久的單戀突然有了交集,至今她仍難以相信自己的幸運,無法接受這是事實。

  尤其是他從沒跟她說過“愛”這個字眼,更是讓她心中的不確定感越來越強烈,不禁老是懷疑他跟自己在一起的動機。

  沒錯,交往的這段期間,他從沒跟她說過什麼對於未來的承諾,甚至也沒有較親密的行為,最多只是接吻而已,這也是造成她心裡不踏實的主因。

  難怪她總覺得他們之間的感覺,就像是結婚七、八年的老夫老妻般平淡,一點也不像是熱戀中的男女,少了一份激情。

  難道是她對愛情的要求過高?

  “算了,我也不想搞懂你那顆怪腦袋。”青楓放棄弄清楚妹妹的想法。跟男孩子氣的外表不同,丹楓的心思太過細膩,近乎吹毛求疵。

  “倒是現在,你要怎麼去看醫生?我可是先說好,我抬不動你喔。”

  “沒關系,我現在覺得比較好了,已經可以動了。”她撐著青楓的手,靠著自己的力量慢慢地站起來,雖然腰還是微微彎曲、不敢伸直,但起碼可以站立。

  “姊,幫我叫部計程車,我自己去醫院就可以了。”她臉部痛苦地扭曲著,光是站著就已經耗去她大部分的力氣。

  “好吧。”青楓無奈地將她攙扶到路口,叫輛計程車,讓她獨自上醫院。

  青楓站在原地看著計程車載走丹楓,心中不禁有幾分感慨。

  真正的戀人不是應該相互依賴、相互扶持的嗎?

  丹楓對待伯恩的態度好像太過小心翼翼了,這樣的相處算是正常的戀愛嗎?

  搞不懂呐……

    丹楓拄著拐杖一步一步慢慢地來到大馬路邊,准備叫計程車回家。

  剛剛在醫院打了止痛針,又做了一些熱敷處理,她的情況已經好很多了,起碼可以不用靠人攙扶。

  費了好一番功夫,她總算走到車流量較大的路口,正當她要揮手招攬計程車時,卻突然看見伯恩在馬路對面,而且他的身旁還有一個女人……

  一個身材嬌小玲珑,長得很漂亮的女人!

  他們倆相倚相偎,舉止親匿,看得出他們之間的關系不單純。

  “他不是說要練球嗎?為什麼會在這裡出現?”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她雙眼的視力都是二,不可能看錯。

  況且她也不可能認錯人,因為他可是她暗戀了十幾年的愛慕對象哪!

  被她無意識攔下的計程車司機,苦候了近一分钟後,終於忍不住搖下車窗,惱怒地吼道:“小姐,你到底要不要坐車啊?”

  司機的怒吼聲,總算震回她的神智,抬起頭再度看向對街,發現早已不見他們的蹤影。

  她心慌意亂地拄著拐杖,拚命伸長脖子望著馬路對面,努力想要找尋他們的背影,但是任她差點扭傷脖子,還是一無所獲。

  “小姐!”司機又再度吼人。

  “啊!對不起……”行動不便的丹楓慢慢移動步伐坐上車子,打起精神報上地址後,任思緒游離,事實上是她的腦袋已經淨空,徒剩一片空白……

  她甚至不知道車子已經到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房間的,當她再度回到現實時,這才發現她已躺在床上,淚流滿面,枕頭套上還有淚濕的痕跡。

  原以為自己是他感情生活的最後一人,沒想到……

  看來,是她太自以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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