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5-12
- 最後登錄
- 2024-11-14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48760
- 閱讀權限
- 250
- 文章
- 364291
- 相冊
- 1
- 日誌
- 8
狀態︰
離線
|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大房王月蘭監護權之爭,法院今天(2/7)繼續開庭。王文洋一方主張,王月蘭沒失智且非常信任王文洋;王月蘭外甥孫女黃浿綺一方主張她們更可照顧王月蘭。
王月蘭膝下無子,王永慶長子王文洋雖與王月蘭很親,卻無血緣或收養關係。王月蘭的外甥孫女黃浿綺以四親等身分出面爭取王月蘭的監護權,去年6月向法院聲請指定王詹樣基金會為王月蘭的監護人;王文洋也跟進向法院聲請王月蘭的監護權。
由於王月蘭的監護權關係到王永慶遺產歸屬,讓監護權官司受到關注。
去年八月,法官會同黃浿綺的律師進入長庚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單獨詢問王月蘭,王月蘭當時對法官的問題沒有反應,醫師初步認為王月蘭「疑似有失智症」,但因當時王月蘭正進行手術後復健,醫師建議再作評估。後來,法院指派台北和桃園兩地的社工團體訪視。
台北地院家事庭今天繼續開庭,王文洋委任律師黃斐旻表示,根據長庚醫院的護理紀錄,王月蘭意識清楚,能和外界互動,不是失智,社工訪視報告引述王月蘭的看護和娘家親友證詞,王月蘭「個性傳統、重男輕女」,有「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觀念,曾稱讚「阿洋很乖」,希望將自己所有的東西都給王文洋。
王文洋的律師團表示,王永慶遺產部分,子女繼承比例已確定,不會因為王月蘭監護權而有影響;另王月蘭分配到王永慶遺產約新台幣200多億元部分,王文洋都是尊重王月蘭意思處理,未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黃浿綺的委任律師則表示,王月蘭由王詹樣基金會監護,會比個人照顧更好,生活可以護理之家照顧,財產部分則由基金會處理,王文洋照樣可以探視王月蘭。法官庭訊後諭知擇期再開庭。
法律教室:
◎何謂監護 / 輔助宣告?
家有輕中度心智障礙者、精神疾病、以及失智老人的民眾,97年民法修正,將以往植物人、重度智障者家屬才能聲請的「禁治產宣告」改名為「監護宣告」;並增設「輔助宣告」制度,限制精神障礙或失智程度較輕的人,須在輔助人同意下才能做某些行為(如辦信用卡),以保護其利益。
舊法規定聲請禁止產的要件嚴格,必須到「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的程度,讓許多尚能自理的輕、中度心智障礙者、時好時壞的躁鬱或憂鬱症患者、以及罹患失智症、阿茲海默症的老人,無法受到禁治產的保障。
因此在社福團體和法務部努力下,將「禁治產」改為較不具歧視意味的「監護宣告」之外,條件也明修改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能聲請監護的家屬範圍也擴大到四等親內的親屬,堂表兄弟姐妹也可以幫忙心智障礙者聲請,以因應社會上各種狀態之處理,較為周延。
且另外新增一彈性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意思表示能力「不足」者,親屬也可以聲請「輔助宣告」
來源:聯晟法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