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18|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索法、美爾沃之間奔跑的論斷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2-20 00:11: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衆學者對索法、美爾沃之間奔跑有三種主張

一、伊本·歐瑪、紮比爾、阿依舍、馬立克、沙菲爾、艾哈默德主張:索法與美爾沃之間奔跑是朝覲的要素之一,假若朝覲者放棄索法和美爾沃之間的奔跑,那麽,其朝覲無效,用宰牲等罰贖無法彌補。

(一)他們主張的依據如下:祖胡勒的傳述:歐勒沃說:我請教阿依舍:指主盟誓,我認爲不巡遊索法、美爾沃無任何罪惡。因爲真主說:(索法和美爾沃確是真主的標識,舉行大朝和小朝的人,無妨遊此兩山)(《古蘭經》二:158)。請問:你意下如何?阿依舍說:侄子啊!你錯了,照你這樣說,當然不巡遊兩山者無罪,但事實並非如此,這段經文是針對輔士降示的,他們信奉伊斯蘭前,曾崇拜設在慕山萊裏地方的邁納特神像,並爲此高呼贊詞,凡高呼贊詞者認爲巡遊索法、美爾沃是大逆不道的,當他們信奉伊斯蘭後,向穆聖請教說:主的使者啊!我們原來認爲索法、美爾沃之間巡遊是大逆不道的,因此,真主頒降了二章一五八節經文。阿依舍說:自從穆聖制定索法、美爾沃之間奔跑後,任何人沒有放棄過遊此兩山。

(二)阿依舍說:穆聖和弟子們曾在索法與美爾沃之間奔跑。因此定奔跑爲聖行。以我的壽命盟誓!真主不成全沒有奔跑索法、美爾沃者的朝覲。

(三)哈比白的傳述:我同幾位古萊什女人到艾布侯賽因家族的庭院中,我們見穆聖在索法、美爾沃之間奔跑,因跑得很快,他的衣服纏在腰中,致使我看見了他的膝蓋,並聽到他說:“你們奔跑,真主確規定你們要奔跑。”

(四)索法和美爾沃之間奔跑是正朝和副朝的一項功課,跟巡遊天房一樣,是朝覲的要素。

二、伊本·安巴斯、伊本·祖白爾、伊本·西林、艾哈默德主張:索法、美爾沃之間奔跑爲聖行。放棄奔跑者不必繳納任何罰贖。因爲二章一五八節經文的含義說明,奔跑不爲當然,而屬於許可的範疇。

(一)吾班葉、伊本·麥賽吳得的《古蘭經》手抄本中有“不巡遊兩山者無妨”的經文。儘管這個手抄本不是標準的《古蘭經》版本,可也算爲遺訓或經注,故定奔跑爲聖行。

(二)索法、美爾沃之間的奔跑是屈指可數的一項功課,不能與巡遊天房相提並論,也不是朝覲的要素。

三、艾布哈尼法、掃勒、哈桑主張:索法、美爾沃之間奔跑爲當然,不是要素。若放棄奔跑,正朝和副朝仍然有效,但必須以宰牲作爲罰贖。

(一)伊本·固達麥側重艾布哈尼法等學者的主張說:此主張最適宜,這已說明奔跑的一系列工作爲當然,並非僅僅奔跑爲當然。

(二)阿依舍主張:奔跑爲要素。部分聖門弟子主張:奔跑爲聖行。綜述兩種異議,爲了折衷,可定爲當然。

(三)上述哈比白的聖訓說明奔跑爲當然。

(四)一夥人在蒙昧時代,爲設在索法、美爾沃山上的兩個偶像而巡遊,後來這夥人信奉了伊斯蘭,認爲再去巡遊索法、美爾沃是大逆不道的,因此降示了二章一五八節經文,故奔跑被定爲當然。

來源:伊斯蘭教法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Rank: 2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2-2-20 20:50:39 |只看該作者
貴教的信徒應該都很苗條喲!!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7 15:4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