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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學者一致決議:嚴禁同性戀,對同性戀者嚴懲不貸,但他們對同性戀者應受的刑罰有三種主張。
1、堅決處死同性戀者:
衆聖門弟子、沙菲爾等學者主張:同性戀者和被同性戀者無論已婚與否,一律堅決處死。伊本•安巴斯的傳述:穆聖說:“你們遇見像魯特聖人的民族一樣搞好男之風者,當殺雞奸者和被雞奸者。”阿裏曾對搞雞奸的人執行了石刑。
沙菲爾主張:根據阿裏的裁決,我們要對搞同性戀的人執行石刑,無論他已婚與否。艾布伯克爾的傳述:我召集了人們商議關於同性戀的問題,對此,我請教衆聖門弟子。當時,艾布塔裏布之子阿裏的裁決最嚴厲。阿裏說: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未做過的罪惡,唯有魯特聖人的民族做過這種醜事,你們已知真主怎樣處罰了他們。我主張:我們用火燒死他。所以,艾布伯克爾給沃裏德之子哈力德寫信,命他用火燒死雞奸者。但衆學者對用怎樣的方式處死同性戀者的問題有異議:艾布伯克爾、阿裏主張:由於雞奸罪的嚴重,首先用劍殺死,再用火燒掉。歐瑪、奧斯曼主張:用牆壓死他。伊本•安巴斯主張:從最高處扔下摔死他。馬立克、艾哈默德等學者主張:以石擊斃。蒙宰爾說:艾布伯克爾、阿裏主張,用火燒死同性戀者。
2、主張同性戀者應受的法度跟姦淫者的法度一樣,未婚者鞭打,已婚者執行石刑:
穆散依布之子賽義德、沙菲爾等學者主張:搞同性戀者按姦淫者對待,若未婚就鞭打,並充軍一年。若已婚以石擊斃。
其證據有二:
這種行爲可算爲一種姦淫的行爲,因爲搞同性的性行爲是生殖器入在肛門中,所以,雞奸者和被雞奸者都列入在已婚和未婚的姦淫犯的律例中。穆聖說:“若男人跟男人搞雞奸,那麽,他倆是姦淫犯。”儘管姦淫犯的處罰的律例中沒有包括雞奸者和被雞奸者,但通過類比,他可按姦淫犯對待。
3、處罰教育同性戀者:
艾布哈尼法、沙菲爾主張:處罰搞同性戀的人,因爲此種行爲不算姦淫,也不執行姦淫的律例。邵卡尼側重處死同性戀者的主張,他認爲第三種主張違背了經、訓證據,其主張是微弱的。
他評論第二種主張:假設姦淫罪的法度中包括同性戀的人,那麽,狹義的專去處死搞同性戀的人和被搞的人是不合乎情理的,因爲姦淫罪的法度是廣義的,同時對已婚的姦淫者或未婚的姦淫者指定了不同的法度,假若姦淫罪的法度不包括同性戀者,那麽,用類比的方法把同性戀者列入姦淫者的法度之內是不正確的。因爲根據法學原理,這是不合乎邏輯的類比。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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