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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千尋]台客型男(恐婚三姝之一)[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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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4:11 |倒序瀏覽
台客型男(恐婚三姝之一) 作者:千尋

他原是黑幫老大最疼寵的兒子,從小到大講的都是台灣國語,
但為了一見鍾情的她,他努力在短時間內練成字正腔圓,
加上先天優越的外在條件,厚!不是他自誇,女人都嘛愛死他,
而向來被女人追的他,追她的步數從頭到尾只有一招──
送東西討她歡心!即使她不鳥他,他仍像打不死的小強天天送,
終於,在她畢業那天兩人跨進一大步──她將心事告訴他,
說好考完試一起看海芋,結果她失約了,還讓他從此找不到人!
雖然她從不承認他是親愛男朋友,甚至連小嘴都沒給親,
但他卻自此心甘情願為她「守貞數年」,
看來有虔誠有保庇!上帝是站在他這一邊的,
否則意外成為超級巨星的他,怎能在校園簽唱會發現她蹤影,
這次他學聰明了,在鏡頭前做深情告白,
相信憑那無孔不入的狗仔和大眾的輿論下,
她再也無處可躲,最終只能乖乖現身,成為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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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4:48
第一章

  台灣的九月養了只秋老虎,天氣熱得快要把人熬出汁來,白花花的大太陽把黝黑的柏油路面曬出一股刺鼻味道,已經下午四、五點了,那股熱勁兒,還是讓人跳腳。

  就是這個熱,讓腦子動得快的攤販紛紛在校門附近設攤,賣果汁、紅茶綠茶、冰淇淋的攤子排了長長一大排,再然後,賣爆米花、烤香腸、蔥油餅的也跟著來湊熱鬧,老闆拉長了脖子,等待下課鐘響,把一群飢餓的小孩放出來,好讓他們大發利市。

  四點五十分,新興國中校門口走出幾個糾察隊,他們好像快被太陽融化了,走起路來懶懶散散,穿著體育服裝的那個,全身上下都已濕透,可見他剛上完體育課。

  馬路對面的香腸攤子,有個穿著白色背心、外罩花襯衫,下搭七分褲、夾腳拖的男孩子,一手拿著剛烤好的香腸,一手打彈珠,他的技術好得不得了,才十塊錢就贏到老闆的四條香腸,嘴巴一條接著一條啃,吃香腸之餘,還忙著問候別人家的雙親。

  其實這個男孩長得還不錯,濃眉大眼的,五官立體有型,尤其那雙眼睛,隨意一個注目,就會讓女生臉紅心跳、情不自禁,他的個子至少有一八五以上,身材勻稱,肩膀寬、下身窄,是會讓女人看了流口水的倒三角形身材。

  可惜他的打扮讓人很吐血,花襯衫、夾腳拖就算了,下巴處的鬍子沒刮、冒出頭的鬍髭在臉部下方圈出一片黑色草原,短短的三分頭一看就像混黑道,脖子、手腕還各掛著一條粗到不到行的金鏈子,閃閃發光的澄金,他的台,台到很俗氣。

  「×,偶叫你不要提阿春,啊你是沒聽到哦。」帥小子腿一勾,往站在他旁邊的魁梧男人屁股踢去,對方挨了踢,也不回嘴,臉上還是笑咪咪的。

  「少爺,我知道你不喜歡阿春,啊可是老大喜歡吶。」

  「偶阿爸有那麼多兒子,隨便叫一個娶她啦。」他隨便答答。

  「啊可是,阿春小姐就是喜歡少爺咩。」

  他不耐煩了,視線從彈珠檯上一移,瞇眼,斜瞄了直叫少爺的中年男人,只是一個眼神,十七歲的少年就嚇得那壯漢全身發寒。

  「好啦,少爺不愛聽,我閉嘴就是。」大目仔摀住嘴巴,討好地衝著他笑。

  方英雄這才別開眼,又去玩他的彈珠。

  大目仔忍不住讚歎。這群少爺裡面,就數英雄少爺最像老大,不說話,光看人幾眼,就可以把人嚇得屁滾尿流,難怪老大最疼英雄少爺。

  當~當~當~當!下課鐘響起,學生紛紛走出校門。

  他們今天是來教訓人的,在這裡念國三的許阿進,竟然膽敢在他們的地盤上詐賭,猴死囝仔,鳥毛都還沒長齊,就學人詐賭,不知死活。

  「少爺,你看,阿進仔出來了!」大目仔指指校門口。

  方英雄不耐煩的揮揮手。再等一下,最後一顆珠子??啊!中了!他笑出好看的小梨渦。

  「老闆,香腸再一條。」

  贏了,他得意的咧,站出三七步、右腳抖個不停,伸手向老闆要香腸。

  「少爺,快點啦,阿進仔快走了。」大目仔扯扯少爺的衣袖,要他動作加快。

  「厚,啊他是在哪裡啦?」他轉身望向校門口,順著大目仔的食指看過去。

  登!目光瞬間發直。不會吧,那、那、那??

  「少爺,我們快過去,去把那個死小孩抓起來倒吊,抽個三百下,我就不相信他的皮有多厚??咦?少爺咧?」大目仔疑惑地轉頭看看四周,尋找英雄少爺的身影。「厚,要走也不通知一聲。」

  他加快腳步跟上,一面走,嘴裡還碎碎念個不停。

  「少爺那個氣勢看起來很猛哦,可是??」他想起什麼似地,高舉右手猛揮。「少爺,不可以在學校門口扁人啦!手癢也要把他拖到沒人看到的地方??」

  可是他的英雄少爺並沒有朝詐賭小子走去,反而向左轉,拐到另一個方向。

  他被搞糊塗了,「少爺是在做什麼啦?」

  這時候,許阿進發現大目仔,自然是拔腿就逃。

  大目仔一手指著少爺、一手指著許阿進,左右為難。

  「啊現在是什麼狀況?少爺是被魔神仔附身哦,怎麼聽不到我在叫他?老大說沒抓到人,就要我回家吃自己,可我又沒有老本,回家吃屁啊!」抓了抓腦袋,他當機立斷,「算了,抓人要緊,顧不得少爺!這個死阿進,乎恁爸抓到你皮就繃卡緊ㄟ!」

  目光鎖向前方四十五度角,預備備,跑!

  說完,大目仔拔腿去追許阿進。

  至於他的英雄少爺呢?真的被魔鬼附身了,他兩眼發直,口水不受控地從嘴角涎下,手腳不由意識支配,筆直、自動地走到一個女生面前,站定。

  那個女生長得很美,她的頭髮很長,在腦袋後面綁個輕輕一甩就會把他的心臟甩到半空中的馬尾,她的頭髮像是他的鞦韆,把他的魂蕩啊蕩,輕飄飄地蕩到她面前。

  近看比起遠看,他發現她更加美上一百倍。

  她的眼睛很大粒,還有厚厚的雙眼皮,瞇眼時,下方會出現兩條迷人的臥蠶,跟六姨的不一樣,六姨那個是鬆弛眼袋,不爭的事實——老了。

  她的鼻子小小、挺挺的,看不到上面有任何毛細孔,和他們家的妹妹差很多,大妹、二妹、三四五妹,她們的鼻子向來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隨時隨地可以看見她們在收成新痘痘。

  她的嘴巴紅紅的,比他手上的香腸還要紅,看起來又香又甜又好吃,不知道可不可以和她賭彈珠,贏了,他不要吃香腸,想直接吃她的嘴唇??

  哦~好奇怪,才剛想到要吃她的嘴,怎麼想像畫面裡的背景,直接從校門口跳到賓館房間?

  啊,一定是他開葷比較早,七早八早他的處男身就被阿春「嗦」去,才會把純純的畫面弄得很鹹濕。

  她背著黑色書包,手上拿著幾本大大本的書,哦,那種書他看過,是樂譜,三姨家的妹妹也有,每次她在彈鋼琴的時候,他都想去跳樓,幸好阿爸給三姨的那個房子是二樓花園別墅,跳下來死不了人,否則他早在三百年前就投胎轉世,不當黑道大哥的兒子。

  她的個頭在女生裡面不算矮,一六五、一六六左右吧,可是在他面前一站,就矮了很大條,不過沒關係,他喜歡小鳥依人的女生,就像二姨家的三妹,長得不怎樣,但小小一隻,比麻雀大不了幾號,三不五時就賴在他身邊又親又抱的,那種感覺??還不賴。

  要不是還記得她是自己的妹妹,有時候衝動起來,他也會想給她吃吃吞吞去。但三妹長得不像二姨、也不像老爸,說不定是二姨一時衝動跟別人圈圈叉叉下的產品,如果是這樣,下次,他倒是可以不必憋得那麼辛苦。

  哎呦,想那個做什麼,他應該把重點放在眼前的小美女。

  對咩,有LV養眼睛,誰還有心情欣賞地攤貨?有三星級米其林,誰想去喝豬血湯?就算豬血湯真的不錯喝。

  她的學號是0830520,前面那個叫學年,後面代表三年五班二十號,520、520,我愛你,厚,他還沒開口追,她的學號已經暗示「我愛你」。

  嘻??阿春說的沒錯,他的長相叫做打遍天下無敵手,每個女生看到他,都會凍抹條,急著把他拖上床去嘿咻。

  「小賊,偶口以和你做朋友嗎?」

  女孩瞪他一眼。誰是小賊啊,他才是小賊,不,是大賊!好大一隻賊。她把身子轉到旁邊,不想說話,可是動作太大,馬尾掃到他的臉頰。

  哦哦,如果520還不明顯,那甩頭髮這招就很清楚啦!

  「你夭不夭?偶請你吃香腸?」說著,他繞一小圈,把剛剛贏來、還熱騰騰的香腸送到她嘴邊。

  「你可不可以走開?我媽媽馬上就來。」女孩抬出老媽,希望他知難而退。

  「阿姨要來哦,那偶一定要跟阿姨打個招呼,偶最有長輩緣了,你媽一定會愛偶的啦!」

  開玩笑,不是他愛臭屁,他阿爸娶了一個大媽、六個小老婆,除了他老媽命不好嗝屁得太早,其它六個女人別說平日王不見王了,就連小孩子也不許他們套關係、聯絡感情。

  只有對他,特別特別不一樣,不管他跟老爸住到哪個阿姨家,阿姨們都對他好得不得了。

  所以,他有長輩緣咩。

  「我媽又不認識你,幹麼喜歡你?」女孩受不了地瞪了他一眼。誰是他阿姨?真倒霉!沒事碰到神經病。

  「小賊,你幹麼這樣,偶喜歡你,你也喜歡偶好不好?有來有往嘛。」

  結果他拍拍她的肩,她卻表現得像被病毒碰到,急急閃開不說,還拿出濕紙巾猛擦制服。很過份哦,幹麼這樣污辱人,他是英雄少爺又不是外星怪物,不過??看著她比香腸更好吃的嘴唇,他發不了脾氣。

  「你走開啦。」討厭,誰要跟他有來有往。

  「偶有說不走開嗎?啊你告訴偶你的名字,偶就跟你說再見。」

  「不要!」她又用馬尾甩功對他。

  「不要跟偶說再見哦?喜歡偶了,對不對?」他說得嘻皮笑臉。

  誰喜歡他了?莫名其妙!她氣得想跳腳,要不是家教太好,她一定會從地上撿石頭丟他。「我不會告訴你我的名字,你快走,不然、不然??」

  她的恐嚇還沒說完,他又接了讓人氣破肚皮的話。「不要說哦,是不是名字很難聽?沒關係啦,阿花、阿珠,偶都可以接受。」

  見鬼了,誰要他接受?她別開頭,眼睛望向母親平日開車過來的方向,心底暗暗祈禱媽媽快點出現。

  被拒絕得那麼明顯,可他還是一個勁兒對她說話。「小賊,啊不然偶給你取個名字好不好?」

  她的眉頭越皺越緊,從沒碰過比他更煩的人。「你走開啦!」

  「厚,啊長這麼漂亮,腦袋不好呴,怎麼說來說去只會說你走開。」他逗她,逗得很開心。

  她氣到心跳加速,胸口一起一伏,剛發育的胸部看在他眼裡,比阿春那兩個巨乳還要有看頭。

  就說嘛,這個不是緣份是什麼?他從來沒有一眼就喜歡哪個女生,難怪人人都說緣份天注定,不是假的。

  「好啦、好啦,偶知道你餓了,女生嘛,肚子餓脾氣都不大好,來來來,吃香腸,又香又好吃哦。」

  說著,他的手向前一嘟,把香腸嘟到女孩紅紅軟軟、比香腸更香的嘴唇上。

  女孩一驚,來不及退後,嘴唇已經沾滿油,氣得眼眶泛紅。

  「你真的、真的、真的很討厭!」

  她氣炸了,可是就算氣炸,她也沒有用手背或衣袖擦,還是乖乖從包包裡,慢條斯理地拿出面紙來擦嘴巴。

  太優了,連擦嘴巴的動作都美到讓人流口水!他忍不住伸出舌頭,舔舔嘴唇。他、方英雄發誓,這輩子一定要娶她當老婆不可!

  挺起胸膛,他問:「告訴偶,你是不是真的很討厭偶?」

  「對、正確、沒錯、是的,我非常非常非常討厭你!」她用三個連續的非常來表示自己的討厭沒有半點虛偽。

  「給偶一個原因,不然偶不接受。」

  他願意為她改變,改變成她喜歡的那種男生,到時候,他們就會一起演鴛鴦蝴蝶夢,一起給他變成亂世佳人。

  「因為你??」她的眼光從他的頭掃到腳,嘴角微微拉出一個冷笑,說:「因為,你、沒、有、水、准。」

  水、水、水??准?他的額頭降下三條黑線,整個人彷彿瞬間全黑了。

  「少爺,我抓到阿進了!」大目仔邀功似地提著許阿進的領子走過來,大笑的時候,還露出嚼過檳榔的紅牙。

  方英雄上下看著大目仔的夾腳拖和西裝褲,再對比門口校長的一身行頭,好像有一點點明白,沒水準是怎麼回事。

  他轉回頭,發現小美女的眉毛緊蹙,她審視著大目仔和他,沒有說半句話,卻有一股重重的迫力向他壓過來。

  後來,他才想起,這種眼光叫做鄙視。

  這時一部銀灰色的轎車停下,女孩繞過他,走到車門旁邊。女人的聲音從降下來的車窗裡飄出來。「晚晚,他們是你的朋友嗎?」

  阿姨的聲音很好聽,既溫柔又慈祥,有點像他短命的老媽。方英雄想彎下腰,跟車窗裡的阿姨打聲招呼,展現一下他的長輩緣。

  但向晚晚想也不想就回答,「誰會認識那種人,流氓!」

  他頓時像被釘子釘住,全身關節動彈不得。

  他知道他是流氓,知道自己從出生那分鐘開始就注定當流氓,也沒覺得當流氓有什麼不好,至少要小姐有小姐,要奔馳有奔馳,吃得比總統好,睡的床從二十萬起跳。

  像他老爸,別人娶一個女人就不得了,娶兩個女人,就要演大老婆的反擊,他老爸,一二三四五??娶了七個,玩了七十、七百個女人都沒有事,誰敢多說一句話,子彈可沒長眼。

  不對,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當流氓也是種正當職業啊,為什麼從她嘴裡說出來,流氓好像變成雜碎?

  痛痛的感覺砸上他的心,但他硬心硬口,不承認被輕視的感覺很爛。哼,當流氓沒什麼不好,不對,當流氓很好,起薪比大學生高,講話比上班族大聲,他們重倫理、重義氣??

  「少爺,你是哪裡不對啦?」

  大目仔的聲音在他耳邊飄著。不知道哪裡來的一堵氣升上,他對著遠離的車尾巴咆哮耍賴,「小賊,偶要是沒有娶到你,偶就跟你姓!」

  「少爺,你要入贅哦,不然怎麼跟小姐姓?」

  入贅?說得好,反正不管是她跟他姓、還是他跟她姓,意思都一樣,他們都要結婚、上床,他都要把她扒光吃乾抹淨!

  方英雄轉過頭,緩緩掃了大目仔一眼,臉色恢復一貫的高高在上。「偶高興跟隨姓不行嗎?」

  「行,少爺說了算。」他笑出滿口紅黑牙。他是牙醫師的最愛,那口牙可以讓牙醫師賺大錢。

  「回去。」方英雄用大拇指比比自己的黑頭車。

  「好啊。」

  大目仔喜孜孜地抓著許阿進走向車子。幸好他很聰明,告訴校長說他是阿進仔的哥哥,說這小子蹺家,校長就把他的綁架行為當成家務事,沒有干涉。

  他回去一定要告訴老大,這是他想到的好辦法,說不定老大一高興,就讓他去酒廊裡面免費爽一夜。

  他開心地一邊走、一邊又想到少爺的問題。他大目仔什麼沒有,就是腦袋比人家大,事情想得比人家多??他越想越不妥當。

  「少爺,可是這樣還是不行啦!」

  「什麼不行?」方英雄不耐煩地問。

  「少爺不是要跟老大一樣,娶很多個老婆?要是每個都跟人家姓,那少爺不就變成王李趙錢吳陳馬方英雄。」

  他猛地回頭,K了大目仔一個爆栗。「關你什麼事?」

  三年五班二十號對不對?很簡單嘛,不過花兩千塊,他就買到他們班的名條和小道消息,最厲害的是,那個名條還是從教室後面的佈告欄撕下來的,上面標著他們的段考成績。

  她的功課普通,全班三十五個她考十九名,沒有特別好也沒有特別爛,不過她的術科成績卻是全班第一名。

  有了這張名條和消息,方英雄知道,她叫做向晚晚,三年五班是絃樂班,全班都是拉提琴的,而她拉的是小提琴,常常參加比賽,每次都有得名回來。

  她爸爸是台商,媽媽留在台灣陪她和姊姊唸書,兩個姊姊也是學音樂的,向冉冉、向秧秧,一個高三、一個高二,一個學鋼琴、一個練長笛,而且讓他最爽的消息是,向晚晚的爸爸在大陸包二奶,她老媽最近在跟她老爸喬。

  如果能夠離成就太好了,到時他就要鼓吹老爸去把向晚晚的老媽,等她老媽變成老爸的七姨太,他和向晚晚變成兄妹,兩人從早混到晚,她還能不喜歡他?

  「英雄,你在想什麼?」

  方英雄思緒被打斷,轉身。說話的是六姨,六姨對他最好,因為六姨只生兩個女兒,比起其它有生兒子的太太們,她算是比較衰尾的那個,所以她想霸佔他,多個兒子就多保障。

  「沒事。」他揮揮手。

  「沒關係啦,有心事就說出來聽聽,阿姨給你參考參考。」六姨拍拍他的肩。

  這小子都十七歲了,高中沒考上,成天在家裡晃,讓她好擔心。

  三姨太家的聖賢考上建中,老頭子給他辦桌請客,誰說流氓家裡養不出博士?老頭子當眾承諾,哪個老婆的兒子考上台大法律系,給他的黑道老爸靠,他就搬去跟那個老婆住三年。

  三年??夭壽哦,一個人霸佔老頭子三年,隨便算算也能多撈個上千萬,她聽得心癢癢,回到家就趕緊跟老頭子約定,英雄歸她管教,如果英雄考上,三年算在她帳上。

  老頭子看了看英雄,笑著說:「好啊,你有本事的話。」

  於是她到處找名師來當家教,就不相信錢砸下去,聰明的英雄會考不上台大。

  「啊就??」方英雄抓抓頭髮、撓撓頭。這種話說出去不被老爸海扁才有鬼,暗戀女生?多沒出息!老爸一定會說——女人需要追嗎?手指頭勾兩下就跳上床了。

  他支支吾吾的態度,六姨一猜就猜出跟女孩子有關。「是阿春呴?」

  「沒啦、沒啦??」

  「吵架了呴,不要害羞,這個沒什麼啦,女孩子就是要倫家哄,你給她買買花、送禮物,包管明天就沒事嘍。」

  「花和禮物就可以嗎?女生有這麼好釣哦?」

  「阿姨給你掛保證,阿姨是女的,又有生兩個賠錢貨,聽阿姨的準沒錯。」

  「那??好,我去買禮物。」他同意六姨的說法,畢竟賠錢貨一定比較瞭解賠錢貨。

  「英雄,等等!」她匆忙拉住他的衣角。

  「還要什麼嗎?」

  「沒,偶是想問,老蘇都弄好了,不知道你什麼時候開始上課?」

  上課?他一個頭兩個大欸!書喜歡他,可惜他比較喜歡女人。「好啦,等這個女的搞定,偶就開始上課。」

  他只是敷衍隨便丟話,但六姨卻開始幻想他穿上律師袍的模樣了。

  她笑瞇眉眼。不是她在自誇,他們家英雄長相好、腦子棒、品性佳,等他當上律師,一定會馬上把謝震武幹掉,到時他們家英雄去主持節目,母親節的時候就叫她到電視上去秀兩下,到時,她要去把頭髮染成紅的,臉上打玻尿酸??

  買好禮物,方英雄穿了身剪裁合身的RobertadiCamerino的西裝,內搭一件粉紅色、領口滾黑邊的襯衫,領帶是紫色格紋的,布是CERRUTI意大利進口布料,這套西裝是由有二十年專業經驗的西服訂製師傅為他親手打造。

  不只如此,他腳上那雙鞋子是Marelli進口雕花牛皮紳士鞋,雖然他只有十七歲,這身裝扮不是那麼適合,可是他穿著西裝走在新興國中的走廊時,仍舊不斷有女生回頭偷看他,還不時竊竊私語。

  從現在開始,他要當優質流氓,讓向晚晚知道,流氓不是雜碎,流氓和總統、副總統一樣,是社會中的重要成員。

  他對自己的長相很有自信,小時候還有人告訴他阿爸說:「你兒子將來要是沒有去演電影,就太對不起演藝圈。」

  他阿爸聽到時,撇了撇嘴,回答,「如果進演藝圈可以賺得比黑道大哥多,那他就去吧。」

  不要怪老爸看不起演藝圈,實在是他在裡面包養過太多女人,他可不想自己的帥兒子去被別的女人包。

  「哇,好帥!」一個走過他身旁的女生說。

  方英雄對她微笑點頭,害她整張臉迅速漲紅。

  「氣質好好哦。」

  氣質好好對不對?不會沒水準了對不對?

  呵,看吧,人要衣裝嘛,上次向晚晚說他沒水準,才換一套衣服,人家就說他氣質好好。他對那些女生揮揮手,女孩們也害羞地小小揮了一下。

  「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少爺,不知道他來找誰?」女孩對另一個女孩說。

  他照樣笑笑不語,不過在心底回答——他是義聯幫的少爺,來找向晚晚,那個嘴唇比香腸好吃的女生。

  哦,說到這裡,那天他把被她嘴巴沾過的香腸吃掉了,知道嗎?她只有沾一下下,那條香腸不知比前面嗑掉的那幾條美味千百倍,哇塞,向晚晚不是水做的,是糖做的。

  他一路走一路看著班牌,三年三班、四班、五班,到了,向晚晚的教室,根據兩千塊的消息來源,他們下一堂是自修課,老師不在,所以他要用多少時間纏著她都不會有人干涉。

  從窗戶向裡看去,他一眼就看見正在寫功課的向晚晚。他們前輩子絕對有注定的啦,不然,不可能那麼多女生站在他面前,他誰都看不見,獨獨看見她。

  方英雄挺挺胸,走到她桌邊,放下包裝精美的禮物,輕輕敲叩桌面。

  「向晚晚。」

  她抬頭看向他,偏頭,想了老半天,不記得在哪裡見過他,離開椅子,她輕聲問:「對不起,我們認識嗎?」

  他看見她溫柔的樣子,她的眼睛閃爍光芒、嘴角略略含著一抹笑,臉上沒有輕蔑、她??她的一切都很美好。

  他湊近她,笑著在她耳邊低語,「上個星期四,偶的香腸你沒吃。」

  她想起來了,臉色猛然刷白,踉蹌一下、差點摔倒,幸好他眼捷手快,兩手一拉,把她拉進自己懷裡。

  同時間,一旁的同學驚呼的驚呼,懊惱的懊惱,有個女生甚至還脫口大聲說:「看什麼看,沒有我們的份了啦!」

  方英雄笑咪咪地望向說話的女孩。她長得不太差,至少那雙鳳眼很特別,如果不是小美女在懷,他一定會上前去搭訕??真好,原來音樂班專出美女!

  他朝發話的女孩送出笑臉,女孩接收到了,向他眨眨眼。

  「放開我!」

  向晚晚掙扎著推開他,剛剛的溫柔在轉眼間消失不見。

  方英雄繼續對著班上女生放送萬人迷笑臉,全班女生都被他的笑臉電到,只有向晚晚彷彿看見異形似地,一步一步朝後退去。

  他把禮物遞到她面前,她拒收。「把東西拿走,我不認識你!」

  他沒說話,旁人倒是代替他說了。

  「向晚晚,你裝什麼清高?人家專程送禮物來,你幹麼不收?」同學A問。

  「是啊,要是有帥哥送我東西,我一定高興死了。」同學B同意。

  「帥哥,不然你請全班吃東西,我們就幫你。」男同學C說。

  看著倒戈的同學們,向晚晚臉漲得通紅,那和被方英雄電到的紅不一樣。要不是有同學圍上來,要不是他們兩個被圍在圈圈裡面,要不是大家一面倒的站到方英雄那邊??她會、會衝到訓導處向主任求助!

  雖然他穿得看起來很王子,但她沒忘記他的台灣國語,沒忘記他的夾腳拖、花襯衫和那個眼睛比一般人大兩倍的黑道兄弟??拎著本校同學。

  她怕死、怕壞人、怕麻煩,所以絕對不會和這種人走在一起,不管他對自己多麼有興趣。

  她瞪他,而他卻笑望她,正在用群眾力量制約她。

  向晚晚沒想過上次的霉運會延續到今天,更沒想到這個流氓會查到她的班級,她只想當單純的國中生、單純的高中生、單純的大學生,她想一輩子簡單、單純,怎麼會沾上這種人?她是招誰惹誰啊媽說得對,她犯太歲,應該到廟裡去拜拜,對,這是解除惡運的最好辦法!

  「我不要你的禮物,請你離開。」她咬牙切齒地看著他捧到她胸前五公分處的禮物。

  同樣的,方英雄仍然來不及發話,同學又搶著替他抱不平。「厚,幹麼那麼驕傲啊?果然是冰山美人,很難追。」

  「對啊,林德民,看到了吧,連帥哥都追不到,你就不要想太多了。」

  林德民被推出來,只望了方英雄一眼,就被那眼神嚇得縮回去,用手肘推推旁邊說話的同學。「不要亂講,我哪有要追向晚晚??」

  沒有就好。方英雄眼底的陰沉掃去,換回陽光笑顏。

  向晚晚氣得說不出話,想不出辦法之餘,只好找大人出面。她拿起手機,撥給母親。「媽,那個流氓??」

  話沒說完,方英雄一把將她的手機抽走。「阿姨,你好,偶是方英雄啦,上促不好意思沒跟你打招呼,下促有機會再請阿姨來家裡粗換。」

  這一開口,同學們全部瞠目結舌,三秒鐘後,爆發第一個大笑,然後驚人的笑聲陸續從一張張嘴巴裡傳出來,有人笑得前俯後仰,有人笑到撲在地上,有人猛捶牆壁,一副「讓我死了吧」的表情,更有人指著他說:「哈哈!台灣國語!」

  方英雄是黑道、是流氓,但他不是笨蛋加智障,所以知道他們在笑什麼。

  向來讓女生的臉漲得通紅的他,這回自己紅了臉,低頭快步離開三年五班的教室,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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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5:21
第二章

  方英雄衝回家裡,臉上的紅潮未褪。

  向晚晚的憤怒、同學的嘲諷和鄙夷,讓他的肚子氣到快破掉。

  這是他人生首次感到丟臉,他是黑道大哥的兒子,走到哪裡,不管年紀比他老還是比他小,大家都尊稱他一聲少爺。

  他出入有黑頭車接送,口袋裡的錢是用「把」計算的,他老媽雖然死得早,但他跟著老爸在每個阿姨家住,大家都把他服侍得像王子。

  第一次,第一次他發覺有人可以這樣理直氣壯看不起他,第一次他的自尊心受到重大創傷。

  如果在以前,簡單,只要從口袋裡面掏出一把黑槍,他們的眼光肯定會從鄙薄變成畏懼,但他不想在向晚晚面前那樣,不想用蠻力把她變成自己的女朋友,他要她像阿春,心甘情願和自己上床??呃,不對,不是上床,是當他的女朋友。

  他要她想到他的時候,嘴角會掛著淡淡的笑,時不時把「我愛你」掛在嘴邊,而不是像現在,他除了生氣找不到第二號表情。

  「少爺好。」守在別墅門口的大目仔笑瞇瞇地對他打招呼。他沒理人,繼續往前走。

  「掃世好。」新加入的小北阿甘對他鞠躬哈腰。

  方英雄瞪了他一眼。什麼掃世?難怪他覺得自己的國語說得得很好,原來是跟一群爛咖在一起,他當然是第一名。

  「掃世好。」剛從屋裡走出來的園丁也對他點頭。

  氣死、氣死,什麼掃世?啊就不對嘛,那個叫做台灣國語,走出去會給那些名門正派笑死的啦!

  他火大,對園丁大吼大叫,「什麼掃世啦?狗語不會講標準一點哦,像你這樣,倫家會把你當成笨蛋啦!」

  園丁被他叮得滿頭包,卻搞不清楚自己做錯什麼。

  恨恨打開門,六姨正在撥葡萄給他老爸吃。老爸長得很帥,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個子高得不像黑道。

  像老爸這種長相走到哪裡都很了不起,要權有權、要勢有勢,女人巴他巴得緊咧,光看大媽、大姨到六姨之間的戰爭就知道,所以他覺得黑道超屌的,誰知道……

  他闖錯世界,在那個不熟的地界裡,他猛然發現高高在上的自己,是別人眼中的笑話。

  「阿爸。」

  「怎樣?」

  方健勇一面嚼著葡萄一面看他。他有七個老婆,生六個兒子,除了六姨太生兩個女兒以外,每個都分到一個兒子,可見得他這個老公當得還算公平,連精子都分配得很平均,他的兒子方偉人、方聖賢、方英雄、方甘地、方藍波、方龐德,每個兒子他都給他們取很了不起的名字,希望他們將來能夠在社會上出人頭地,至於接班嘛……一個就夠了。

  目前看來,最有接班相的是他們家英雄,年紀輕輕就有他當老大時的狠勁,英雄說一,幫裡的兄弟不敢說二,他提出來的建議比那些大老還有看頭,許多對頭光聽見方英雄三個字就會抖個不停,當然,不光因為英雄很能打,而且他的目光也很殺。

  每個兄弟都說英雄是後生可畏,他同意,這小子資質好、有個性,不當老大太浪費。

  「阿爸,我要補狗語。」方英雄一開口,六姨的眼睛瞬間綻放光芒。

  「偶們家英雄開竅了!」她丟下葡萄跳起來,衝到他面前拉住他的手,感動得不得了。「太好了,今天就補,偶給你叫老蘇來家裡!」

  方健勇皺起眉頭。黑道大哥這一行靠的是實力不是學歷,他實在不必浪費時間在唸書上。

  「你不要聽你六姨起肖,又不是每個人都要像方聖賢那麼會讀書,每個人厲害的地方不一樣。乖,你愛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不是每個人都要唸書。」

  「說什麼啊,偶們英雄就是比方聖賢厲害啦!不管,等偶們英雄當律蘇,你要搬過來跟我住三年。」六姨轉身和丈夫理論。

  「我那天是喝醉酒啦,醉話你也信哦。」他瞪了六姨太一眼。英雄的未來已經規劃好了,他可不希望有變數。

  「你說話不能不算話……」

  「夠了!你們不要吵,偶說偶要補狗語!」

  「你讀書要做什麼?」方健勇不禁頭痛。這傢伙分明不是讀書的料,聖賢是聖賢,每個人資質不同嘛。

  都是醉話惹事,而且他把英雄擺在六姨太家裡太久了,這老六最愛比較,一定是眼紅人家聖賢,才會一天到時晚給英雄洗腦。

  「偶要變成有水準的倫。」方英雄大聲嚷嚷。

  「水準?哼,一斤賣多少,老爸去替你買。」他嗤之以鼻。

  「水準花再多錢也買不到啦!」

  向晚晚同學的笑聲在他心底縈迴,繞樑三日、不絕於耳,他的自尊破了個大洞,不管,他不只要當優質流氓,還要當個有水準的大哥,他要社會大眾聽到方英雄就會豎起大拇指喊贊!

  這個想法一直延續到他念高二,書讀得多了、接觸的人多了,他才驀然體悟,不管再優質、再有水準,只要和流氓兩字掛勾,他就是比人矮一截,不過這是後話。

  「你要那種東西做什麼?聽老爸的,我們當老大的人,要威嚴、要能力、要才幹,就是不需要水準……」

  方健勇準備長篇大論說服兒子,但他根本不想聽。

  「偶不管,我就是要補狗語。」第三次重申,方英雄丟了話就跑。

  而六姨也丟下老公,跟在他後面追。「對嘛,不要聽你老爸的,偶們家英雄開竅要讀冊,阿姨馬上去聯絡老蘇,不要說狗語,就是素鞋、英語、物理、化鞋,每一種偶們通通補,偶就不相信只有方聖賢可以考到建中,偶們家英雄比他聰明兩百倍……」

  就這樣,六姨家從些進入戰國時代,星期一到星期天,每天都有老師來陪方英雄讀書,他的程度有沒有因此而飛快進步,沒人知道,但他每天都「很大聲」、「很用力」唸書倒是真的。

  「老蘇。」

  「不對,是老師。來,舌頭捲起來念。」老師拿著鏡子讓方英雄看自己的舌頭。他教得很賣力,因為英雄說,只要他說話變成電視主播那樣,就給他五十萬。

  竟然有這麼好康的事情!不僅有鐘點費賺,還有五十萬可以拿,為了這筆紅利獎金,他豁出去了,每天上課三個鐘頭之外,早上、晚上還會抽空打電話來聽英雄的練習結果。

  那個六姨常常拉住他說:「老蘇,你教得好論尊哦,偶們英雄最喜歡讀狗文。」

  聽到這種話,他只好笑著說說檯面話,「英雄這孩子有資質,有潛力,對於這種有天份的小孩,我當然特別用心。」他沒有提到紅利獎金,只是一味誇獎。

  但這些話讓六姨有如吞下定心丸,每天忙著燒菜給方英雄補身子,泡澎大海給他滋潤喉嚨,眼見他隨時隨地都拿著一本書放聲念,她就忍不住心花朵朵開。

  「哦,老書。」方英雄跟著老師念一遍。

  「不是書,是師,嘴巴打開不必嘟起來。」老師耐心地一遍遍示範。

  「不是老蘇、不是老書,是老……師?」

  「對了對了,你真是越來越強!」老師猛力拍手,拍得兩手都紅起來。

  「口是偶覺得今天嘴巴有點硬,來練一下發音好嘍……」

  把注音符號表飛快念過五次,鍛煉好口腔肌肉,方英雄拿起唐詩三百首,一首一首念、一句一句聽著老師糾正,三個小時都沒有抱怨嘴酸喉嚨乾。

  他在書房裡面唸書念得起勁,六姨硬拉著他老爸在門外偷聽,她一面聽、一面陶醉,小聲在老公耳邊說:「偶看,偶們家英雄腦子好,一定會考上台大。」

  方健勇皺皺眉頭。他是沒見過聖賢怎麼唸書的啦,可是……「有人讀書讀這麼大聲嗎?」

  「你錘哦,讀大聲才記條咩。」說著,六姨笑盈盈走下樓梯,腳步輕盈得像十六歲小女生。晚上煮個滋陰補腎的羊肉爐好了。「阮英雄愛吃羊肉……」

  晚上十點,方英雄還扯著嗓子在唸書,六姨又在門外偷聽,每多聽一次,她的信心就加倍成長。不是她在說,人啊,最厲害的就是能持久,人家講,戲棚下站久的人就有位,男人凍越久女人越愛,同款,英雄讀冊讀這久,穩贏的啦,那個方聖賢,哼,靠邊站!

  而且最近她都有去拜拜,拜孔子、拜關公、拜文昌帝君、拜聖母瑪麗亞,不管是哪一號人物,有靈她就拿著英雄的八字去拜。

  只不過,她有聽過一句話——未進台大,先進台大。

  後面那個台大是指台大醫院啦,要是他們家英雄唸書念到身體壞去就不好了,男人嘛,也不能每天坐在書桌前唸書,有時候也要起來運動運動,可是她最近跟英雄說運動的事,他都說沒時間,怎麼辦才好?運動、運動……要做什麼運動才可以不浪費時間,又可以補身體……啊!有了。

  她又笑盈盈,腳步又是輕盈得像十六歲少女,下樓梯去。

  這日,晚飯時,阿春來了,她笑瞇瞇地對方英雄說:「聽說你突然用功起來,要考狀元哦?」

  「現在沒有人在考狀元,是考基測OK?」

  他頭也不抬的回了阿春的話,仔細注意自己說的每個字、每句話。老師說,發音要從日常生活裡落實,才能進步得快。

  「真的假的?難怪六姨會這麼高興。」

  她阿爸是方爸的手下,兩人有三十幾年的交情。她和英雄從小一起長大,最近兩個人走得很近,兩家阿爸都說要把他們湊在一起,她當然不反對嘍,英雄可是方家兄弟裡面長得最帥的。

  「偶們英雄是不是很強?有水準又有氣質對不對?不是偶說,偶們英雄的氣質越來越像老蘇。」六姨拍手,拍得自己很爽。

  方英雄笑逐顏開,濃濃的眉毛舒展著,這是這陣子以來,他第一次真心高興。

  他並沒有糾正六姨的發音,因為六姨嘴裡的「氣質」和「水準」剛好是他最需要的東西,目前他正在積極改頭換面,打算一開口就讓小美女驚艷,然後對他芳心暗許、投懷送抱,然後圈圈叉叉……呵呵呵……

  「英雄轉性了哦。」阿春笑著朝他挑眉。

  「對啦,偶們英雄將來要當大律蘇。」他連高中都還沒考上,六姨已經幻想到十幾年後。

  「六姨,我吃飽了,先上去唸書。」

  「啊,等一下、等一下,英雄,阿姨跟你說。」六姨把他拉到客廳裡去,看了看阿春,在他耳邊竊竊私語,「英雄,你最近都沒有運動,等一下……我叫阿春上去,你們就……就那個一下,男人嘛,多少要花洩花洩,才不會生病。怎樣?」

  方英雄抓抓頭,沒反對。

  六姨說得也對啦,最近是有點憋。他用字正腔圓的口音對六姨說:「六姨,您看著辦好了。」

  「哦,偶們英雄講狗語好好聽哦!」她滿臉陶醉,猶如十六歲少女般崇拜。

  可是一個小時過後,阿春氣惱地自床上坐了起來,抓起棉被裹住雪白酥胸,靠在床邊,滿臉的慾求不滿。

  「是不是書讀得太凶,把小弟弟的力氣都讀光了啊?」以前他很強的,怎麼會搞半天都搞不出個所以然來。

  方英雄頓時臉紅。一定是中猴了,不然怎會想到向晚晚,身心就亢奮到不行,可是阿春一靠近他,那股濃濃的香水味馬上把他的亢奮變成六點半?

  他從來沒有這麼丟臉過,被他用過的女人,哪個不是叫好叫贊、叫再來一次?

  拉開棉被,他低頭看看自己的小親戚。還是很粗很大很勇猛啊,到底是哪裡不對?

  嗯,試試冥想好了,想想向晚晚的眼睛,向晚晚的眉毛、向晚晚的嘴巴……

  哦,硬嘍、硬嘍!他才剛想到向晚晚的嘴巴就硬了,連脖子以下都還沒開始想,要是一路想下去,一定會想得鼻血亂噴吧?

  阿春靠到他身邊,拉起被子,順著他的肚子往下看。哇,重見雄風了,好英勇呦!

  「再試一次?」

  她嘴裡詢問著,但已等不及方英雄回答,馬上伸手攻擊,但……怎麼會?她的手才剛剛碰到重點部位,堅硬的小錫兵馬上融化成一團軟泥。

  阿春嚇到了。怎麼會這樣,他對她不感興趣了嗎?

  她哭喪著臉,哽咽問:「英雄,你不愛我了嗎?」

  這種事跟愛不愛有什麼關係?頂多是彈道卡住、發不出子彈而已啊。

  煩吶!他抓抓頭髮。「不是你的問題。不然你在上面、我下面,試試看。」

  他也很擔心自己變得沒種,要知道,在外面當英雄,在裡面也要當英雄,男人千萬不可以讓女人看輕。

  阿春遲疑道:「好啊,再試試,不過,你還硬得起來嗎?」

  「哼,我是收放自如。」聽清楚,他方英雄開始用成語了。

  「好啦,你快點躺下。」

  阿春一把將他往後推,他閉起眼睛,從向晚晚的馬尾開始想起,然後眼睛、鼻子、嘴巴……這招果然靈得很,而且這次只想到她的鼻子,他就開始有感覺,想到鮮紅的兩瓣嘴唇時……哦哦哦,鐵騎兵鐵騎兵,勇敢的鐵騎兵……昂藏勃發,哪裡來的蓋世英雄舉世稱霸。

  見霸王已經定位準備好,阿春蓄勢待發準備上弓,可是,她的氣息剛鑽過方英雄的鼻子裡,大腦立刻下達指令,轉眼間,箭未發,鐵騎兵已經俯首稱臣……

  三條黑線在額頭滑過,阿春開始放聲大哭。嗚,英雄已經對她徹底冷感了啦!

  方英雄無奈地捶捶自己的臉。

  要他怎麼辦?他已經閉上眼睛假裝阿春是向晚晚了,可是兩個人的味道就是天差地別嘛,總不能叫他連鼻子都捂起來吧,那樣會死人的。

  看來他一定要盡快把到向晚晚,不然「英雄無用武之地」,是很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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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份,太陽高高掛,連氣象專家都說今年會有個暖冬。

  下課鐘響,餓慘的中學生一湧出校門就圍在那些攤販前面喧嘩,呈現一片熱鬧的青春景象。對他們來講,食物衛不衛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解渴、能填飽可憐的胃,以及能夠一群人大聲吆喝喧鬧。

  向晚晚從來不碰那些東西的,一方面是因為她要等媽媽來接她,校門口不好停車、不能讓媽媽等,一方面是她捨不得花錢。

  通常能念音樂班的學生家裡經濟狀況都還不錯,至少除了正常的補習之外,還要多花兩筆主修副修的學費,先前家裡狀況還不錯,她從來不擔心這些,但自從爸爸媽媽的婚姻出現狀況之後,就不同了。

  她爸爸向意庭是個花花大少,從年輕時代起,就是許多女人的夢中情人。

  當時她媽媽於希真也是學校校花,讀音樂系,主修小提琴,副修長笛,活脫脫就是一個氣質音樂美女,追她的人從校門口繞著學校圍牆排隊,可以整整繞上兩大圈。

  知道她每天固定幾點到學生餐廳吃飯,時間未到,學生餐廳就先大爆滿,有一大部分男同學都是為了來看她的。

  雖然追求者眾,但她爸爸能力強、外貌佳,再加上花言巧語的手段,不到半年時間就娶了她媽媽回家,那時,媽媽連大學都還沒畢業。

  婚後,兩人連續生下三個女兒,沒生半個兒子,這讓爺爺奶奶對她媽媽相當不滿意,經常給她冷眼看。

  對這一點,媽媽總是忍氣吞聲,認為只要女兒、丈夫挺自己就行了,她盡力當個賢妻良母,將三個女兒都教養得很成功,全心全力奉獻給家庭,但到頭來,卻發現自己的丈夫搞外遇。

  對象是他的台灣秘書,兩人一起到大陸打天下,卻意外擦出火花。

  這件事竟讓爺爺奶奶很開心,他們期待女秘書能為自己的獨生子生下幾個兒子,於是主動上門,要求她媽媽識大體,和丈夫離婚。

  媽媽自然不肯,夫妻多年,感情豈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得清,何況她大學未畢業就嫁人,根本沒工作能力,離了婚,她要做什麼?

  爺爺奶奶卻恐嚇媽媽,如果她不簽字,就不再寄生活費給她們,為了三個女兒著想,她還是趁早點頭比較好。

  所以到目前為止,她們是坐吃山空,兩個姐姐先後從音樂班退出來,但媽媽不讓她轉班,說她馬上就要考高中,不希望她改變環境、影響心情。

  「嗨。」

  方英雄從她面前晃過,手腳俐落地下車、衝到她面前、在她袋子裡面塞進一瓶飲料,再帥氣揮手,鑽進黑頭轎車裡,揚長而去。

  他絕對有練過,每天,他的動作都快到讓她措手不及,未出口反對,他已經飛快離開。

  其實,她可以加快腳步追上他把東西還給他的,但她不願意在眾目睽睽之下「追」他。於是一天兩天三天……他已經得逞二十七次,再加三次,他們就可以準備滿月禮了。

  第一次收到時,她回家把飲料拿出來仔細檢查一遍,確定飲料有沒有被打開、有沒有用針孔下藥……結果她才檢查到一半,大姐經過,二話不說便拿起飲料,仰頭就喝。

  結果既沒拉肚子,也沒有出現中毒現象,她想,也許他沒有她想像的那麼糟。

  之後,大姐、二姐知道有人愛慕自己的小妹,總是一邊嘲笑、一邊把飲料吞下肚去,一樣,沒有人發生任何後遺症。

  漸漸地,因為天氣太熱,渴得緊了,她也會打開飲料瓶來喝。

  其實,她很想追上他的,並不光想叫他別再送飲料,還想歸還他之前送的禮物。

  上次他落荒而逃,那個禮物仍然躺在她的桌上,是個黃金製的別針,很俗氣的黃金,卻有很別緻的雕工,那朵長莖玫瑰栩栩如生,別在黑色的圍巾上,閃閃耀眼。

  但她不能收。原因一,東西太貴重;原因二,她並不想和流氓當朋友;原因三,無功不受祿,她又沒為他做什麼;原因四,同學三不五時還會為那天的事嘲笑她,笑她的氣質很適合吸引台客……

  所以她不收、不能收,況且媽媽慎重叮嚀過她們姐妹,無論如何都得等畢業之後才能交男朋友,不管結不結婚,有一技之長才能自我保障,媽媽失敗的婚姻,讓她徹底反省自己。

  看著遠去的轎車,向晚晚心底有疑問。她不懂這個人為什麼會平空冒出來,為什麼他會喜歡她?她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她才國三,對於太複雜的男女關係還不懂,雖然每天都有同學偷偷地討論著愛情,但那個,距離她太遙遠,可以讓她煩的事情很多,她沒有心情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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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份,向晚晚一如平常般上課下課,只不過母親不再接送,她得自己搭公車上下學。家裡的轎車賣了換成生活費,媽媽還沒有找到工作,而家裡每個月的開銷都跑不掉。

  她很生氣,氣那個外遇、氣爸爸見異思遷,也氣媽媽的軟弱無能。

  她生氣為什麼要有離婚這種事情,如果他們家像以前一樣的話,每年的今天爸爸會幫她買一個大蛋糕,一份生日禮物,她現在肩上背的就是爸爸去年送的禮物,一把義大利手工琴,要價三十二萬。

  其實,爸爸很愛她們姐妹和媽媽的,但她不懂,為什麼原來愛的,後來會變得不愛了?

  昨晚她趁媽媽不注意,偷偷溜進浴室打手機給爸爸。

  爸爸接到她的電話又驚又喜,問:「你們都怪爸爸嗎?」

  她想了好半天,回答:「我們都想念爸爸。」

  然後聽見爸爸哽咽的聲音,好半天,爸爸才說:「幫爸爸跟冉冉、秧秧說,爸爸做錯事了,爸爸對不起你們。」

  她遲疑地問:「如果我們原諒爸爸,爸爸會回家嗎?」

  爸爸吸吸鼻水,好半晌,他說:「晚晚,生日快樂。」

  然後,電話掛斷,爸爸並沒有回答她的問題。

  她到二姐房間,問:「二姐,愛情很容易改變的,對不對?」

  二姐回了一記冷笑和嘲諷:「智障才會談戀愛。」

  她找到大姐問:「既然愛情不保險,為什麼大家還要熱衷愛情?」

  大姐拉住她,鄭重道:「世界上沒有愛情、沒有永恆、沒有一輩子,至於為什麼會有人熱衷愛情?很簡單,因為一個大社會裡面,總是有人腦袋不清醒。」

  她說:「既然如此,為什麼男人女人要結婚?」

  「因為要繁衍下一代。」

  「所以大姐會結婚?」

  「除非結婚可以過得比不結婚更好。」語畢,大姐再度叮嚀她,「你千萬不要被那個送飲料的笨蛋迷了心,他純粹是荷爾蒙太多消耗不去,跟你這個人沒有關係。」

  她似懂非懂地離開了大姐房間,行經媽媽房間時,看見她在低頭啜泣,又一次證明,愛情是騙人的東西。

  因為愛情騙人,所以她的生日沒有禮物、沒有蛋糕,也沒有爸媽為她唱生日快樂歌;因為愛情騙人,所以她的十五歲生日,沒有半個人在乎;因為愛情騙人,明明天空陽光普照,她卻覺得世界灰濛濛一片。

  走進校門口,拉拉書包背帶,她往教室方向走,爬樓梯、上二樓。咦?地上為什麼鋪著紅地毯?

  向晚晚看著大大的紅地毯一路鋪到他們教室前面。今天……有督學來視察絃樂班嗎?可就算有督學視察,也沒必要把場面搞得這麼大吧!

  才想著,帶著淡淡香氣的玫瑰花瓣當前她的頭撒了下來,她一驚,不知道什麼時候,同學竟對著她夾道歡迎,有人遞給她一枝長莖玫瑰,有人對她撒花瓣,還有人把滿滿一籃金莎巧克力送到她手上。

  向晚晚滿臉驚愕,不曉得發生什麼事。有陰謀正在暗中進行嗎?

  她戰戰兢兢地看著同學們的笑臉,緩緩走進教室。天吶!教室成了玫瑰花海,紅的、粉的、黃的……每個角落都有。

  是爸爸給她的驚喜?哦,不對,當她看見黑板上面的漫畫時,馬上理解是誰的傑作。

  黑板上的圖既明白又清楚,她一眼就看懂,三幅圖畫的是她和流氓先生的初遇、他穿西裝到教室找她、他送她果汁飲料,圖畫得維妙維肖,畫工好得不得了。

  但她半點都不稀奇,畢竟他有的是錢,能讓人鋪紅毯、撒玫瑰,幾幅可以和畫家作品相媲美的圖算什麼?

  不過,這下她總算知道他的名字了。方英雄,一個和他的人一樣俗氣的名字。

  他不在場,但那滿滿的心、滿滿的愛情、滿滿的表示,讓她的額頭浮出了三條黑線。

  這算什麼?她又不想當他的朋友,他幹麼一次兩次來招惹她?她討厭流、討厭愛情、討厭和方英雄有關的所有東西!

  轉頭,一個女同學用微酸的口吻道:「向晚晚,台客哥哥對你很好嘛。」

  「對啊,要不要直接宣佈你們已經在一起了?」

  有個更可惡的男生,居然唱起他們之前發表會演奏過的中國民謠。「背起小娃娃,回呀嘛回娘家,娘家就在,山呀嘛山腳下……」

  全班一陣哄堂大笑,向晚晚喘著怒氣,心跳加快、血壓飆升。她、一、定、會、被、活、活、氣、死!天吶,哪裡有洞,可以讓她鑽進去?

  這天,她從早自修站到升旗完畢,一動也不動。

  ***

  四月初,月考開始,她的學科成績一向不大好,為了學測,她每個晚上都在熬夜,這個時候,她特別想念那碗熱騰騰的燒仙草。

  燒仙草是方英雄買的,自從十二月天氣轉涼,他塞在她包包裡的飲料也變成燒仙草,不知道他是哪家買的,味道特別棒,冷冷的天、熱熱的杯子,捧在掌中,也暖了心。

  半年多了,她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形,他每天都送東西給她,然後在她尚未開口之前溜之大吉,好像她身上有什麼髒東西。

  她不懂他,就像不懂自己,彷彿她對他的出現已經習慣成自然,不再時不時額頂冒黑線,即使他偶爾還是會做那種讓她暴跳如雷的傻事。

  比方上次月考,老師還沒發下考卷,一串大氣球先浮上教室,下面一條長長的布條印著——向晚晚加油,祝你考試順利。

  全班同學擠到窗邊,他就站在下面。那天,幸好他穿著一身黑色皮衣和牛仔褲,而不是花襯衫和短褲,夾腳拖也換帥帥的馬靴,在陽光底下閃閃發亮。

  當時,他圈起嘴巴大聲說:「向晚晚,我喜歡你,請你當我的朋友好嗎?」

  第二個幸好,他沒用台灣國語。

  那次她考得奇差無比,就把火氣出在他身上,連續三天,都把燒仙草摔在他的車窗。

  走進教室、坐在位置上,她爭取考前十分鐘,想把不熟的英文單字記熟,但卻根本沒辦法專心,像小偷似地時不時瞄向窗外,很害怕他又做上次的蠢事,要是她再考壞,一定要轉學,再也不容忍這些。

  第一堂、第二堂……第二天、第三天……考試在平安中度過。

  太好了!他沒出現,沒送花、沒搞大氣球,她專心考完所有學科,並且考運出奇的順,對答案時,她越對越興奮,說不定,這次她會擠進十名內。

  向晚晚一面開心,一面把抽屜裡面的東西收拾整齊,把參考書拿出來疊好。國文、數學、英文……咦?這是什麼?

  她打開淺藍色信封、抽出信,一個御守掉出來。

  親愛的晚晚:

  你考得好嗎?希望你的考運比上次好!馬上要考高中了,希望你可以上理想的高中,我也希望自己可以考上理想的高中,最好我們考上同一所理想的高中,然後當同班同學,到時候,我們就可以光明正大做朋友。

  假設這是基測的作文考題——「給好朋友的一封信」,她相信,這篇文章頂多能拿到一級分,如果他的程度只有這樣,如果她真的跟他考上同一所學校……她一定會跳樓自殺。

  不過,至少在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方英雄、他的錢多到讓人嫌之後,她又知道整天無所事事的他正在準備重考,換句話說,他頂多和她差一兩歲?而他沒事把自己打扮得像英國王子,是因為生活太無聊?

  聳聳肩,無所謂。

  知道多一點、少一點都沒差,反正上高中後,他們就不會再見面。

  不再……見面?奇怪,怎麼想起這四個字,心底忽然卡的,難道她想要和他再見面?

  不!沒有!她鄭重否認!她一定是發瘋,哦,對了,她唸書念到頭腦混沌,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麼,她沒有心底卡卡、沒有想要和他出現後續發展,她最想最想的事是——趕快離開國中生活、離開流氓台客!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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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5:53
第三章

  六月中。

  距離高中大考剩下二十五天,所有國三生都進入緊鑼密鼓的非常時期,方英雄也是,本來沒打算繼續唸書的他,為了考上理想高中,為了和向晚晚當同班同學,他立定學習新目標,卯足勁地唸書。

  六姨高興到天天給他燉雞湯、煮補藥,還買好多莫札特的音樂給他一邊念一邊聽,聽說可以刺激腦神經,讓唸書的小孩變聰明,反正就死馬當活馬醫吧。

  今天,向晚晚學校舉辦畢業典禮。

  他刻意打扮過,還是英國學院風,Knizhts Bronze的襯衫背心、牛仔褲、Timbedand格紋反折靴,讓他看起來比英國王子更像王子。

  方英雄手裡捧著一束純白海芋走在校園裡,醒目、張揚,不管是男同學、女同學都向他投去注目眼光。

  他在校園繞了兩圈,向晚晚不在禮堂裡面,也不在教室……可是據可靠線報,她確實有到校參加畢業典禮。「再找一次好了,認真點兒。」他拿著手機,對大目仔下達命令。

  同時間,一群穿著很「好學生」的兄弟在校園每個角落再次開始尋人活動。

  不多久,手機響起,找到向晚晚了,她待在籃球場邊。

  怪,這時候她不是該待在禮堂唱畢業離歌?沒關係,反正他就是喜歡她的怪。

  加快腳步,他跑到籃球場,舉目四望,終於看見縮成一團的她。

  發生了什麼事?方英雄放輕腳步走近,坐在她身旁,什麼話都沒說,光是靜靜陪她坐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她始終沒抬頭。

  直到同學紛紛從禮堂走回教室,向晚晚才揚起臉,哭紅的眼睛迎上他寫滿笑意的臉。討厭,沒有同情心的男生!

  她不理他,走回教室。她還得去領畢業證書。

  方英雄一樣保持安靜、一樣跟在她身邊,然後待在教室外面。等班上老師交代完大考要注意的事項、各科要點,發完畢業證書和准考證後,全班解散。

  向晚晚動作很慢,同學走得差不多了,她仍然待在座位上,一動也不動。

  方英雄走進教室,把花束往她桌上一擱,拉來一把椅子和她對坐。

  「有什麼心事,要不要說說看?」是字正腔圓的國語,沒有半點台語腔,在短短時間之內可以改變過去十幾年的習慣,他算得上相當了不起。

  她轉頭看他。他們……是能談心事的朋友?

  她猶豫著,可是除了他,還有誰能聽她傾訴?大姐關在房裡不出門,二姐離家出走,媽媽傷心得連話都說不出口,他們這個家,真是散了。

  以前爸爸沒出面,她們認定是壞爺爺、壞奶奶從中作怪,是他們不讓爸爸回台灣,是他們扣下她們的生活費、逼媽媽簽字離婚。

  她們抱存著希望,希望爸爸沒有不要她們、仍然心繫她們,可是昨天,爸爸終於回家,一開口,一樣要求媽媽簽字離婚。

  「我爸要和我媽離婚。」

  才說幾個字,她的淚珠便沿著臉頰滾下,看得方英雄的心臟亂跳一場。

  痛!說不出口的疼痛!如果可以,他願意讓大目仔去把她老爸抓起來,拿把槍抵在他腦袋上,問他要命還是要離婚!

  「你媽媽同意嗎?」

  「她不肯,可是爸爸說……那個女人懷孕了。」

  奶奶說,等爸爸把事情處理完畢,就要一起飛到大陸,照顧那位未來的媳婦。

  她們竟然變成要被處理的事件?親人之間,怎麼可以這樣殘忍!

  「你媽媽又什麼打算?」

  「沒有打算,唯一的打算就是不離婚。」這是軟弱的媽媽,唯一拿得出手的堅決。

  捂起臉,她又想哭了。

  手停在她頭髮上方,他想安慰她,卻不知道從哪裡下手。想了半天,方英雄歎氣,把椅子拉到她身邊,頭一歪,靠在她肩膀上。

  不知道她是太傷心忘記反應,還是被他的動作點穴,來不及反應,但他的下一句話出現時,向晚晚再也無法把他的頭推開。

  他說:「我的媽媽死了。」

  「什麼?」

  他把白色海芋放到她膝上。「這是我媽最喜歡的花,她在的時候,家裡隨時隨地都插著一盆海芋,她還在院子裡種下滿滿的海芋。」

  「她為什麼這麼喜歡海芋?」她怔怔的捧起海芋。它的確很美,但美麗的花很多,大可以選擇更替。

  「外公外婆家是種海芋的,在陽明山上。有一次,我老爸到山上辦事,回程時看見一大片雪白的海芋田,停下車子,於是認識了我媽,雙雙墜入情海,他們都相信這個叫做緣份,有緣千里來相會。不多久,我媽不顧外公外婆的反對,嫁給我爸,成為他的第三個太太。」

  「第三個?」向晚晚驚呼。

  「我爸有七個太太,六個兒子、九個女兒,每個太太都有自己的房子和生活,爸每個月輪流到每個太太家裡住,碰到比較喜歡的太太就住久一點,不喜歡的,也會待足一個月,他說,這叫做公平。」

  目前,六姨最受寵,所以跟爸住的時間長一些。

  「匪夷所思。」她聽了搖頭。

  「對很多人來說,的確是匪夷所思,但她們和平相處,每年祭祖的時候碰面,也都客客氣氣,不起爭執。」

  他只說了前部份,沒說阿姨們生怕老爸翻臉。他爸討厭吵鬧,挑釁的人會有一整年時間等不到老爸回家,而生活補給也會少個幾成,若不是情非得已,絕不會有人敢撕下和善面具。

  向晚晚失笑。這是什麼時間,還有人自比帝王?「那你呢?你母親不在了,你跟誰住?」

  「他們都說我最幸運,因為媽媽不在,老爸住哪個阿姨家我就跟著搬,所以我經常換學校,書念得不好。」

  這一年例外,為了追她,他借口唸書,不再跟著老爸「逐水草而居。」

  「那些阿姨對你好嗎?」暫時忘記自己的傷心,她專注在他的故事裡。

  「可能是我長期跟在老爸身邊,兩個人熟悉度高,自然有感情。六姨說,我們的相處方式比較像父子,不像其他的哥哥弟弟,看到老爸就像老鼠看到貓,也可能因為我媽不在,老爸對我特別關心……總之,所有阿姨都知道我爸看重我,為了巴結爸,也對我很好。」

  爸很講究公平,即使媽不在了,三房該有的房子、存款、珠寶,通通存在他的名下,所以他闊氣,闊得很有道理。

  「你講的,好像是另一個世界。」

  「我小學的作文題目寫到『我的家庭』時,老師常常把我叫過去,告誡我小孩子有想像能力是好事,但幻想過度,與現實分不清楚就要去看醫師。」

  他終於把她逗笑,雖然臉頰還掛著濕濕的兩行淚,楚楚可憐的樣子讓他的心一抖一抽,又甜又酸。

  「你的笑點很低哦,如果知道我們六個兄弟的名字,你肯定要笑得肚子痛。」

  「叫什麼?」她的好奇心被誘發。

  「老大叫方偉人,老二方聖賢,我是老三方英雄,接下來的更倒霉,方甘地、方藍波、方龐德。」

  果然,她聽完介紹之後,笑個不停。「哈哈哈……你騙人,都是胡扯的。」

  「不信?我拿我們家的戶口名簿給你看。」

  「真的假的?好吧,你爸爸的太太那麼多,要怎麼報戶口?」

  「她們是黑市人口,不會出現在戶口名簿裡,我們通通都是大媽的兒子女兒,你知道最有趣的是什麼嗎?」

  「是什麼?」

  「方藍波和方龐德的生日只差九個月,去報戶口時,戶政人員看著有點老、身材走樣的大媽,歎氣說:『小孩生太多,對女人很傷。』」

  向晚晚失笑。「你們家真複雜!」

  「相形之下,你們家,是不是問題不大?」

  提起她家,她的眉頭斂下。「就算不大,也弄得我們天崩地裂。」

  「放心,人類很屬的,有無限潛力可以發揮,現下你不要擔心這個,先把七月初的大考應付過去再說。」

  她點頭同意。「如果你是我媽媽,你會怎麼做?同意離婚嗎?」

  「你考倒我了。」他抓抓耳朵。這時候她才發現他有一對好看的耳朵。

  「很難對不對?」

  「當然難,我是男的又不是女的,怎麼當你媽媽?」方英雄看了看她的表情,改口道:「不過,可以試著想像一下。」

  他閉上眼睛,不說話。

  耐心等了三分鐘後,向晚晚推推他的手臂問:「想到了沒有?」

  「這是個難度很高的問題。」

  「當然難,不然怎會弄得我們雞飛狗跳。」

  「好吧,我要是你媽,就打死不離婚,讓那個女的看得到、吃不到,若干年以後,老頭子死掉,財產我一半、女兒一半,外面的狐狸精只有聞香的份,以氣死她為最高原則。」

  「你怎麼可以詛咒我爸?」她皺起好看的眉毛,嘟起好看的嘴唇,害他好想親她,像親香腸那樣。

  「不是說過了,想像的嘛。」

  「連想像都不准!」她擦起腰,橫眼瞪他。

  「好、好,不准就不准,你老爸會長命百歲,活成千年人妖。」他衝著她笑出一口白牙。「你餓不餓?天大地大的事,都要先填飽肚子再說,對不?」

  說完便嘻皮笑臉地拉起她的手,把她的包包背在自己背上。她忘記反對,忘記他們之間連朋友都算不上,但他一清二楚,知道自己在乘人之危,不過……女孩子的傷心,不就是提供男人乘虛而入的最佳時刻?

  握住她的手,她手的觸感比他想像中更柔軟,靠在她身邊走路,迎面的微風把她淡淡的體香傳送到他鼻中,聽著她的聲音,他覺得整個人輕飄飄的,快樂得想要飛上天。

  如果這就是傳說中戀愛的感覺,那麼,他、方英雄,戀愛了……

  他沒帶她上黑頭車,這次他很聰明地騎了他的重型摩托車出門,帶了兩頂安全帽,完全按照今天的需要所準備,因為他有第六感,預知向晚晚會搭上他的車——

  啊,好啦、好啦,不說話,不管是黑頭車還是摩托車他都有準備,俗話說有備無患嘛,連保鏢他都帶了好幾個。

  向晚晚難得順從的坐上他的車,兩手圈住他的腰,胸前的柔軟貼在他背上,害他的「升旗歌」一路唱,下車的時候,褲襠處卡得繃繃緊緊,走路都有困難。

  好幾個月過去,他和阿春屢戰屢敗,阿春說他不行了,非要逼他去看泌尿科。

  說什麼鬼話?他哪有不行!每次想到向晚晚,他都要靠高超的「手工藝」才能按捺下滿肚子的激動好不好!

  阿春恐嚇他,如果他再不行,就要跑出去給他戴綠帽子,他也認真相信,這句話絕不是恐嚇,如果他執意戴上阿春這頂帽子的話,恐怕頭上早就是綠油油一片了!

  純潔?這兩個字唯一可以和阿春沾上邊的,恐怕只有她用的衛生紙。

  想到這裡,方英雄的嘴角彎彎地往上拉出一道弧線。

  他請徵信社調查過了,向晚晚的家教很好,她媽媽從她幼稚園接送到國中,讓她連交男朋友的機會都沒有,想追求校園氣質美女的男同學很多,可是沒半個得逞。

  所以握她的手,他是第一個,被她環住腰的男生,他也是第一個,接下來,他還要當第一個親她、第一個抱她、第一個和她圈圈叉叉奔回本壘的男人!

  「你怎麼了?」向晚晚懷疑地問。

  方英雄回神,對著她笑。「我沒怎樣啊。」

  「你的腳受傷了嗎?走路的樣子好奇怪。」她皺著眉頭。

  聽聽,這女生多單純啦,連男人藏不住的激動都不懂,要是換成阿春,早就把他往床上拉,要是在公眾場所,沒床可以躺,也會硬把他帶到廁所裡,一陣天搖地動,爽到兩個人都說不出話為止。

  「沒事。」

  他拉她走到一家冰淇淋店前,買了幾球冰淇淋,只遞給她一球,其他的,全狼吞虎嚥地拚命往自己嘴裡塞,他要借外力快速滅火,以便走路順暢。

  他們吃完冰、吃完要排隊的大腸麵線後,去了湯姆熊,那是向晚晚第一次走入「不良場所」,他帶著她尖叫、大笑,玩出滿頭大汗,又給她買新衣服、新毛巾,換得一身清爽。

  然後他再帶著她直奔淡水,坐在愚人碼頭看夕陽,他一直說冷笑話給她聽,她頻頻笑得沒女孩子樣,氣質全笑跑了,但……他喜歡。

  這下子方英雄又弄懂了一件事——不管向晚晚有氣質還是沒氣質,他都愛。

  太陽沒入海裡時,他說:「明年三四月,我帶你到陽明山。」

  「為什麼?」

  「我帶你去看那一大片、一大片的海芋田。」

  「你要帶我去見識你爸爸媽媽的愛情?」

  他沒答話,因為他不是要帶她去見識爸媽的愛情,而是要帶她去發展另一段愛情,如果淡水是他們友誼的開始,那麼海芋田,將是他們愛情的開端。

  晚上,他們去五星級餐廳吃飯。

  這也是向晚晚的第一次。雖然以前她家的經濟還不錯,但媽媽捨不得在這上面花錢,寧願把每一分錢都用在三個女兒的教育上。

  就是不懂浪漫、不懂打扮,媽媽才一天一天慢慢失去爸爸的嗎?

  聽說那個女人衣服只穿名牌,身上除了鑽石,其他的不戴,吃飯只吃大餐館,旅遊只搭商務艙,說話全是英語,聰明有品味,既會賺錢又有氣質,是真正配得上向家的好媳婦。

  她不懂,這麼好的女人為什麼找不到比爸爸更好的單身男人?是她的聰明才智在同她開玩笑,還是命運在對自認幸福的媽媽發出嘲笑?

  這天,他們留下彼此的手機號碼,兩人約定好,大考之後一起出遊。

  到時候,不管有沒有純白海芋,他們都一起上陽明山看夜景,去看白天的星星都躲到哪裡去。

  這個約定讓方英雄幸福著,開始幻想兩人的未來,而不是膚淺的一壘二壘。

  才十八歲的男生,沒有人會想要定下來,可是他想,想和一個叫做向晚晚的女生,攜手走過五十年、八十年。

  方英雄興高采烈,不是因為大考終於結束,可以鬆一口氣,而是因為他和向晚晚的約定將要實現。

  一出考場,他先打開手機,確定電池滿格,才走向六姨。

  他已經十八歲,考高中不是什麼光耀門楣的大事,實在不需要家人陪考,但六姨說什麼都要陪。

  清晨五點多,大目仔就到考場佔地盤,找到一棵大樹,在下面搭了戶外桌椅和太陽傘,六姨準備了飲料、瓜子、蜜餞、雞爪、水果……中西點心都有,連冷毛巾、電風扇、涼席也一應俱全。

  厲害的還不止這些,六姨光是陪考就交了十三個朋友,都是考生的家長!他們互留電話地址,約好以後一起出門吃飯逛街,也互通補習班訊息。六姨的社交能力不是普通強,難怪她佔用老爸的時間最多,卻沒有被其他阿姨聯手抵制。

  「啊,偶們家英雄出來了,你們家小孩也快出來了,好啊,再聯絡。」

  一看到他出考場,六姨快手快腳地朝他跑來,小小的手帕揮啊揮的,好像在演哪出瓊瑤大戲。

  「英雄,考得怎樣?」

  「還可以。」

  「不要有壓力哦,沒考好,偶們就去念私立學校,聽說很多私立學校的升學率比公立的還高。」近朱者赤,六姨現在國語也標準了些。

  「好啊,無所謂。」方英雄回答得不是很專心,只是奇怪著口袋裡面的手機怎麼都沒有動靜。晚晚還沒考完嗎?有可能,她是那種會撐到最後一秒鐘的人。

  他把手機拿出來,將鈴聲調到最大。

  「考完有沒有什麼計劃?要不要出國走一走,放鬆一下?」六姨問。

  「不用,我想待在家裡,有空和朋友出去走走就好。」那個朋友叫做向晚晚,他除了計劃好陽明山之旅,還有九族、六福村歡樂樂園之旅,要是玩得還可以,杉林溪不錯、墾丁好玩,花蓮也值得一遊。

  「朋友?呵呵呵,六姨知道,朋友嘛,有約定的對不對?夠給你款好啦,已經在轎車裡面等你了,快去快去!」六姨把鑰匙交到他手上,指指停車場。

  六姨知道晚晚?大目仔告訴她的?他遠遠看了大目仔一眼,他正忙著整理大樹下那堆零食。

  不管了!搖搖手中的鑰匙,他對六姨燦爛一笑。「謝謝六姨。」

  「三八哦,說什麼謝謝,你是偶兒子喔。」她拍拍他的肩膀,從包包裡掏出一疊鈔票。「好好出去玩,多玩幾天沒關係。」

  他點點頭,朝著停車場跑過去,一顆心怦怦亂跳。

  從來,他沒有這樣子期待過一件事情,從小到大,就算他家爸爸是黑道老大,他的生活仍然平平順順,過得自在逍遙,再加上爸對他的特殊待遇,幾個阿姨也把他捧在掌心,當成自己的兒子疼。

  他想要任何東西,不必多費心思,東西自然就會送到他眼前,只有向晚晚不一樣,她是他費盡心機才得到的。

  他為她改變穿著氣質,為她唸書學國語,為她做很多事,而在做這些事的過程裡,他享受到追逐的無上樂趣。

  他每天到校門口送她飲料,只不過是為了多看她兩眼,這樣他就能開心的一路唱歌回家,大目仔還因此發現,除了畫畫,他的歌喉也好得沒話講。

  他心煩的時候就畫畫,只要畫出一個向晚晚,所有的惡劣情緒就會在看見圖片上的她時得到抒解。

  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這麼喜歡她,如果真的像阿春所說的,人有前世今生,那麼他一定很愛向晚晚的前輩子,愛到連死都捨不得忘記。

  方英雄在停車場找到他家的黑頭車,飛快奔去。他要先飆去海芋田,然後待在陽明山看夜景,再然後徵求晚晚的意見,她同意的話就一路南下,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屏東……從北玩到南,再從南玩回台北,這當中有沒有什麼和黃色有關的事會發生,他無所謂,他在意的是自己開車時,身邊坐的那個女生,叫做向晚晚。

  他笑著打開車門,嚴重失落感卻隨著車裡的那張臉出現。那不是晚晚,是阿春!

  斂下笑容,把鑰匙丟給她,他將雙手插進口袋,離開。

  「喂,你是什麼意思?」阿春追出車外。

  她今天刻意打扮過,一身鵝黃色洋裝外加細跟高跟鞋,脖子上戴的不是鐵片而是七分鑽石,耳上的珍珠耳環不是大圈圈,連臉上的粉都淡了好幾層。還不是大目仔偷偷告訴她,英雄最近迷上清純氣質美女,叫她不要每次都穿得像辣妹,她才刻意這樣搞的。

  「沒有什麼意思。」方英雄繼續往前走,頭也不回。

  「你說,我們有多久沒在一起了?」

  「我忙。」

  她拽住他的手,他回過頭。其實阿春並不醜,眼睛很大,鼻子很挺、厚厚的嘴唇很性感,她會讓男人的鼻子噴血、弟弟亢奮,是那種往夜店一站,就有很多男人會靠過來的型。

  可惜認識晚晚之後,別說她,更多比她養眼的女人貼到他的大腿上,都拯救不了他的弟弟。

  「你在敷衍我?告訴我,我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在阿春準備滔滔不絕的同時,他決定不等了,拿起手機撥給想了很久的人。

  怎麼會?晚晚的手機號碼變成空號?考前一天他們還互通過電話的!

  「你說實話,是不是有哪個狐狸精出現?」

  阿春口氣裡的狐狸精把他弄得很火大,但他沒有心思撻伐。

  他再撥一次,是空號,再撥一次……好吧,可能是電話薄裡的記錄錯誤,那麼他用手撥,把記憶裡的號碼復誦一遍……可是空號、空號、空號……通通是空號!

  「你說忙,是忙著唸書,還是忙著送飲料給向晚晚?」

  「關你什麼事?」

  方英雄拉下臉,銳利眼光一閃,嚇得她說不出話。他已經被一個莫名其妙變成空號的手機號碼弄得滿肚子火,阿春還在挑釁他?

  阿春握緊拳頭,告訴自己不能害怕,將來她是要嫁他的,爸爸早說過,英雄一定會接替方爸成為幫裡的老大,不抓緊他,難道去抓那些小小咖?

  「我是你女朋友,就有權利管那個向晚晚,如果她打算跟你,也只能排老二,我先來,我才是老大。」連她爸都有三個老婆,如果向晚晚非要來和她分一杯羹,可以,但在排行上面,她絕對不讓步。

  不知道為什麼,方英雄本來很習慣三妻四妾這種制度,可是一聽到晚晚要排老二,一種吃錯東西想嘔吐的感覺馬上在他的食道裡亂竄。

  「我是認真的,所有女生都不肯都不肯跟別人分享男朋友,我已經夠大方了。如果那個不要臉的向晚晚還想跟我爭,叫她去吃屎吧!學音樂、良家婦女?哼,不過是一張假面皮就把你迷得團團轉,你被騙了,女人骨子裡都一樣……」

  方英雄怒眼瞪視她,他正因為聯絡不上人,滿肚子火氣無從發洩,是她自己送上門的,怨不得人。

  他痛恨她批評晚晚的口氣,突然湊近她,一把掐住她的手腕,疼得她齜牙咧嘴,苦不堪言。

  「你是我的女朋友?有沒有說錯?」

  「哪、哪有說錯,我是第一個跟你上床的女人——」

  「那又怎樣?不過是炮友,像你這種人,我可以上網找到幾百個。」

  「你……方英雄!」

  「我有說錯嗎?何況,你不是早就知道我對你已經失去興趣?」

  他冷笑,寒冽的口吻讓阿春站不穩腳。她怕了,因為他的眼神。

  「我們……一起長大。」

  「然後呢?」他等著她往下說,可是他的目光把她嚇得說不出話。「記住,不要用你的髒嘴吐出向晚晚三個字!」

  轉身,他半句話都不再說,直接離開她的視線。

  這下子,阿春明白了,她和他已經徹底完蛋,因為她罵了那個後來居上的向晚晚,她臉色沉下,第一次恨一個女生,還是恨個素未謀面的女生。

  方英雄找了所有能去的地方,卻找不到向晚晚。

  他用高價買到新興國中的應屆畢業紀念冊,找到她的住址和家裡電話,可是電話打不通,而她的家門深鎖,窗戶貼了一張大大的紅紙,上面寫著「售」字。

  隔壁鄰居說,房子好像賣掉了,這幾天陸續有新房主和設計師進進出出。

  他打了八百多通電話給畢業生,沒人知道向晚晚搬到哪裡去,她像一隻斷線的風箏,沒有人知道她的蹤跡。

  方英雄沒想過,失去她的下落,他的心竟然會這麼痛,明明不過是一個朋友。

  但他必須到校門口想像她站在路邊的畫面,才能稍稍止住胸口的疼痛;他必須吃很多球他們一起吃過的冰淇淋,才不會讓嘴巴裡的苦一直漫到喉嚨;他必須到吵個不停的湯姆熊,耳朵才不會出現她清脆的聲音,一遍遍說:「約定好嘍,陽明山海芋田。」

  她失約了,平空消失在他的世界,把他的快樂一口氣通通帶走。

  他非常非常想她,想她笑起來的時候,彎彎的眉眼和彎彎的嘴角,那兩片紅紅的唇瓣,他幻想過千百回合,想他低下頭,把唇輕輕貼在上面,每次想到這裡,他的某個親戚就會自動唱國歌、升國旗。

  他非常想她,想她初見他時,眼底那點淡淡的不屑和輕蔑,造就了他的心驚。

  每次想到這裡,他總是笑不停。他還以為自己是了不起的黑道大哥,沒想到她簡單的流氓二字,打破他所有的自我膨脹。

  他想她,想她乍然聽見他的台灣國語時,極力咬住下唇,忍住不爆出笑聲的窘迫,她低著頭,他看見她的髮線。那條線把頭髮左右一分為二,像是隔開了兩個人、兩個世界,說明了他們是迥然不同的人,於是他立定志向,要和她當同一國的人。

  是她讓他開始檢視方英雄,他改變態度、改變自己,也漸漸地改變了視野,就在他以為終於在兩個人當中找到一條可以並肩齊走的大馬路時,她卻不見了,丟掉得徹底。

  他一個人來來往往,重複走在他們共同走過的地方,騎著摩托車從北到南、從南到北,卻在路程中悵然。他的背後沒有一個軟軟的身子,和一雙圈住他腰際的手臂,沒有快樂笑語,沒有興奮甜蜜……只因有人Lost他們的約定。

  他是不會流淚的,但她的失蹤,讓他有了流淚的衝動。

  最後,他從失望轉為憤怒,生氣她放他鴿子,氣她拋棄他的心意,但她不在,他無法發洩這股怒氣,於是他走進樂器行,買下一把昂貴的小提琴,再丟出一疊鈔票,告訴櫃檯小姐。「我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成為小提琴家。」

  之後,他發狂憐惜,像他練國語那樣,在弓弦間發洩不能出口的怒焰。

  火熱的天氣、火熱的男人,火熱的方英雄恨不得掐死全世界,要不是他的手掌太小、宇宙太大,他真的會這麼做。

  十八歲的夏天就這樣過去了,但向晚晚的身影並沒有隨著他的怒氣慢慢沉澱消失,相反的,像魔咒似地,她在他心底刨了土、落下根、長莖蔓葉密密實實地包覆起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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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6:29
第四章

  方英雄順利考上高中,高中不太好也不太壞,但失卻了動力,唸書不過是隨便混混,圖一張當黑道大哥沒用、卻可以讓六姨興高采烈的文憑。

  但也許是因為花太多時間在西門町晃來晃去,十九歲那年,他被星探發掘,拍了第一部偶像劇,劇裡的男主角是個會拉小提琴的高中生,那根本就是演他自己,所以他駕輕就熟。

  這部戲讓他名利雙收,他開始接代言、拍廣告,他出CD、賣寫真集,從偶像明星變成偶像歌手,然後學校越轉越爛,高中三年念了五年才勉強畢業,這還得歸功大目仔假扮他老爸去學校恐嚇教務主任,才能拿到畢業證書。

  高中畢業不是繼續念大學就是要當兵了吧?可他都不必,因為他有病,只是到現在他都還搞不懂體檢上面那個病是怎麼一回事。

  畢業後,他全力拼經濟,一路人台灣紅到大陸,演唱會一場一場接,CD一片一片賣,寫真集出到現在第十本,每本都有十幾刷,他很紅,紅到讓人眼紅,但是沒人阻止得了他的紅,連把他軟禁在家裡、拿槍抵著他額頭、逼他退出演藝圈的老爸都不能。

  老爸軟禁他的事,被經紀人拿來大妙特炒,直接把他從B咖炒成A咖,他的新聞天天見報,網路上不斷討論他的黑道背景,和他不甘「沉淪」努力「向上」的偉大事跡,黑道老爸不敵媒體功力,到最後只好妥協。

  能接棒子的兒子不見了,老爸只好從甘地、藍波和龐德當中挑選繼承人。

  然後,聖賢真的考上台大,家裡放了好幾串大鞭炮,而托他方英雄的光,聖賢念台大的事也上了新聞,大標題是——歹竹出好筍。就算是醉話,但黑道大哥無戲言,他老爸果真搬到三姨家裡住三年。

  六姨有沒有因此買豆腐鬧撞牆?

  並沒有,因為她沉醉在當星媽的幸福感中,每年母親節她都能跟著他方英雄上電視,炫耀自己的年輕美貌,加上有他作保,六姨兩個歌喉不錯的雙胞胎女兒也出了新專輯,沒事還衝上暢銷排行榜第三名。

  瞧,幹麼靠老公?三姨費盡心力伺候老頭子,了不起挖個一千萬,他方英雄隨便給六姨零花用的紅包就是兩、三千萬。

  所以啊,伺候兒子比伺候老公有用。

  現在六姨正在勤練國語,發誓要成為氣質星媽,說要把自己弄得美美的,讓其他幾個「姐姐們」氣到飆屎,哦,不、不、不,她不說這種沒水準的氣話了,她要當氣質美女。

  去年,他自己出來開經紀公司,他很有頭腦,知道觀眾喜新厭舊,自己不可能紅一輩子,所以出資,積極找來有經驗的人手幫他開公司,開春第一炮就是捧紅兩個同父異母妹妹,結果唱片大賣,公司賺利、妹妹賺名,而六姨則是名利雙收、走路有風。

  今年公司又開始尋找第二批新人,面試過後,一個個被他給否決了,他要的是那種有實力、有耐力、不會半途而廢、一捧就大紅的人,至於長相,不擔心,現在一堆微整形美容醫院,三十萬就可以把豬頭變仙女了,怕什麼。

  何況人紅就美,這是全世界都通行的定理。

  在臨時搭起來的後台,方英雄一面讓化妝師化妝,一面聽著試聽帶。

  現在選秀節目太多,新人多到不行,如果沒有特色,沒辦法一出現就抓住觀眾目光,讓人心甘情願掏荷包,很容易就變成一片歌手,公司虧、歌手報銷,所有的努力都變成白費,所以……他把耳機拿掉,將試聽帶交給隨身的秦秘書。

  「這個約她來面談,請她準備一首快歌、一首慢歌,前面那三個都不要。」他指指桌上的試聽帶。

  秦秘書記下他的話後,才道:「執行長問,簽唱會後方先生要不要回公司一趟?」

  「今天還有其他行程要跑?」

  新專輯開賣,雖然預約非常踴躍,光是是大陸方面就有近二十萬張銷售量,但台灣是他的根本,他並不想放棄這塊市場,雖然在這裡宣傳很累,賣量又比大陸少得多,但家就是家,有著任誰也無法割捨的情感。

  「沒有,下一個通告是明天早上七點半。」

  「執行長有什麼重要的事嗎?」

  「他篩選了兩部電影,劇本不錯、導演不錯,而且都是大製作、有機會進軍奧斯卡的片子,但缺點是……」

  「很花時間,一旦確定了,明年甚至後年,都別想有新專輯上市。」他接下秦秘書的話。

  「對。」

  所以重點是,他要賺錢還是要賺名聲?他笑笑,沒作答。

  這就是演藝圈,永遠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不是間接放棄了某個能自我轉變的契機。

  「校園簽唱會結束之後,我不回公司,你幫我跟執行長說一聲,然後把劇本和企劃送到家裡,你就可以下班。」

  「知道了,方先生。」秦秘書背過身,開始打電話。

  前頭的主持人已經在暖場,工作人員拿來一雙長靴給他換上,腰鏈扣起,方英雄一點頭,工作人員和主持人打Pass,他,盛裝登場。

  一出場,立刻引來嘶叫聲,他揮揮手,一句「大家好」,台下觀眾就瘋狂大叫。

  音樂一下,他先唱他的成名曲,台下如癡如狂的觀眾們和著音樂和他同唱。

  「我的淚水在風中劃過

  劃不出你為我停泊

  因為你的心裡

  沒有一個我

  你的笑與我擦身而過

  你的快樂不是為我

  你認真對我說

  幸福無法強迫

  我以為認真愛你不是錯

  我以為耐心等待

  終究等出結果

  怎知你濕了眉睫望住我

  要我 要我 別為你而蹉跎……」

  他唱著唱著,有人感動落淚,有人掩面哭泣,雜誌上說,方英雄深情款款的雙眼,像在等待歌詞中的女生般,等一年、等十年,等到心倦也不厭,報章說,再沒有男人可以把情歌唱得那樣教人動容,那是被傷害過的人才有的深刻。

  每個記者都在追問,這首歌寫的是不是他的親身經歷,他總是但笑不語。

  把麥克風插好,樂隊將小提琴交到他手上,鼓聲樂聲小了,他拿起小提琴,演奏著那段即興音樂,如泣如訴的小提琴聲讓喧嘩的聽眾一下子靜了下來。這是他最喜歡的部份,他可以在小提琴聲中,靜靜回想晚晚的笑容。

  七年了,他沒忘記過向晚晚,他一直以為不同女人,不同刺激會讓他抹去已經失去的過去,但很可惜,他不是故意守身如玉,也不是傳說中的有同性戀傾向,而是他早已失去能讓自己心悸的女性。

  弓弦滑向最後一個音符,他閉著眼睛,默默在心底祝福,希望一張開眼,她就站在那裡。這個願望,他許過無數次,這首歌唱幾次,他就求過幾次,老天從來沒有允過他任何一次,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虔誠。

  他想再見她,這個念頭從未更改過。

  只是……見她做什麼?對於拋棄自己的女人,他只有憤慨與唾棄,再見面於誰都無益。

  他明白這個道理,卻阻止不來想見她的渴望,於是,他祝禱、他張眼,他像往常一樣,緩緩睜開雙眼,眼睛對著人潮巡視一遍……

  不會吧?

  終於,上帝塵封的那扇窗戶打開,他看見她了!凝在嘴角的笑容漸漸擴大。

  她遠遠地站在人群後頭,若非特意安排,沒有人會把眼光放得那麼遠,而他放了、他看見了,能說這不是上帝在回饋他的虔誠?

  她的頭髮還是在腦後紮成馬尾,她的眉毛還是美得讓他心跳,她淡淡的嘴角抿起,像極初見他時的表情。

  他的目光緊緊鎖定她,再也不跳離,而她也發現了,像觸電似地,全身僵直。

  「向晚晚,我終於找到你了!」

  他手指向前方,對著麥克風喊話,深情款款的目光,讓所有觀眾隨著他的指引轉向,企圖尋找他口中的向晚晚。

  乍然聽見他的聲音,向晚晚變成機器人,僵硬轉身、僵硬地抬起腳,然後……

  按鈕觸動,她飛快跑掉,彷彿背後有什麼妖魔鬼怪似地暴衝起來。

  「向晚晚,不要跑!」

  她一跑,目標就變得相當明顯,當下就有攝影機追著她而去。

  方英雄微微勾起嘴角。她躲得了他一次,躲不了他一世,是上帝把她送到自己眼前來的,不接手上帝旨意,他對不起神,也對不起自己。

  目光追逐著她急促的腳步,他在心底盤算。她出現於此,有沒有可能她就在這裡唸書或上班?如果是唸書的話,三年高中、四年大學,她將在半個月後成為社會新鮮人,而不管她是工作、唸書,或者找朋友,這間大學裡面,一定有認識她的人。

  「各位朋友,有人問我《注定為你蹉跎》這首歌,是不是在寫我自己的故事,是的,這是方英雄愛上向晚晚的故事,很簡單的一個故事,但才開了頭就莫名其妙的結束……」

  這天,方英雄除了唱完他要發表的新歌之外,還說了段故事,那是一個十八歲少年戀慕著十六歲女孩的情事,他說故事的功力和演戲一樣棒,聽得台下粉絲同掬一把心酸淚。

  「我一直在找她,是她把方英雄變成今天這個樣子,如果不是她,我還以為混黑道是全世界最好的職業,也許我現在仍然穿著拖鞋,不過不是普通拖鞋而是藍白拖,而我住的地方叫做土城看守所……」

  觀眾爆笑出聲,他們愛他,就是愛他的真誠,他從不掩飾自己的家族背景或缺點,他不當完美的人偶,他有喜有怒有悲,透過詞曲向所有人分享方英雄的心。

  「我懇求大家,如果你們當中有人知道她、認識她,請通知我,我想當面跟她說謝謝,謝謝十八歲的那段青春,謝謝她讓我改變。她的名字叫做向晚晚,她會拉小提琴,她的聲音很暖和,她的笑容能夠融化人心……」

  他雙眼裡的希冀感動了大眾,於是他知道,他會找到她!

  他在整她,絕對在整她!

  媒體報導得這麼大,把她的祖宗八代都挖出來了,就不相信方英雄不知道她人在哪裡,但他不主動找她,單單對媒體放話,讓媒體成天到晚黏著她。

  向晚晚不知道自己已經佔了幾天版面,她和他的故事越編越誇張,連當時的國中同學都有人跳出來說話,說當時方英雄對她有多好多好……

  見鬼了!他們連正式朋友都還稱不上,哪裡來的純純的愛、純純的戀情?

  現在她走到哪裡都有狗仔隊跟隨,女宿前面停著SNG車,校園裡面到處有學弟學妹在接受訪問,她進過的社團、她上課的教室……連她吃飯都有人在跟拍。

  天!記者們快要把她逼瘋了。

  幸好她的學分都拿完,幸好所有的考試都結束,幸好她沒打算繼續念研究所,不然她怎麼繼續在這所學校混?

  「向小姐,請問你當初為什麼突然失蹤?」

  麥克風打到她的頭,她真的很想張牙舞爪把麥克風搶過來丟出去,但這個舉動的隔天肯定會出現一個大標題——方英雄識人不明,當年的溫柔小女生,今日的潑辣女。

  「向小姐,你願意和方英雄再續前緣嗎?」

  「向小姐,當初你為什麼沒有遵守約定?」

  她的事需要向全世界交代嗎?方英雄不要隱私沒關係,反正他是公眾人物,反正他本來就是靠出賣隱私賺錢,但她不一樣,她的隱私為什麼要跟著他陪葬?咬緊貝齒,她的胸口起伏不定。

  「向小姐,你知道方英雄這麼多年來,都沒忘記你嗎?」

  「你知道他一直在找你嗎?」

  「你知不知道他對你心存感激,感激你造就今日的方英雄?」

  她低著頭走得飛快,偏偏記者們個個是飛毛腿出身,速度不但贏她很多,還能一邊快跑一邊問,絲毫不見喘息。

  「向小姐,你為什麼不肯見方英雄一面?」

  「是他做錯什麼事情,讓你無法原諒?」

  「這麼多年來,向小姐知不知道方英雄在演藝圈驚人的發展?」

  關她什麼事啊!受不了、受不了,她再也受不了,對,她要反擊!

  向晚晚突然站定,深吸一口氣,猛地抬起頭,轉過身,對著身後的記者拉出一個比哭還醜的笑臉,做出戲劇化反應,「請問各位先生小姐,你們知道方英雄現在人在哪裡?可以送我去找他嗎?」

  厚!頭條獨家,多年離散,情人再聚……肯定精彩絕倫,鹹辣無比。

  「當然可以,請搭我們的車!」A記者說。

  「我們的車是四輪傳動。」B記者搶到前面。

  「我有方英雄的行程表。」C記者揚揚手中的紙張。

  接下來是一場混亂的搶人大作戰,向晚晚則氣定神閒地站在旁邊,看著他們彼此廝殺,走到最後勝利者出現,才坐上贏家的車子,一路進到方英雄的豪宅。

  從記者打電話告知說向晚晚要過來那刻起,方英雄開始坐立不安。

  媽的,他還以為晚晚會頑固反抗,像多年前那樣,沒有一年半年,絕對不拉下身段,紆尊降貴勉強見他一面。

  看來當年是他功力太淺,要是他和那群嗜血魔鬼一樣厲害,還能把不到晚晚?

  好了,想這個沒用,現在他要想的是接下來要怎麼辦?他為什麼非要見她不可?他在她身上到底還想期待什麼?

  可惜問題太多、時間太短,還來不及找出答案,向晚晚就和一票記者殺上門。

  門鈴響起第一聲,他飛快換了套氣質典雅的休閒式襯衫和牛仔褲,一杯剛剛泡好的咖啡被端進書房,緩緩飄著餘香,他在拉小提琴,悠揚的樂聲環繞在書房裡。

  不管是衣服、咖啡或琴聲,都只是為了表現他並沒有那麼緊張,但事實上,沒錯,他為了相逢,緊張得手心冒汗。

  記者們被秦秘書擋在客廳享用西式手工餅乾、蛋糕、茶水,外加營養豐富的台灣水果,秦秘書把他們伺候得穩穩當當,並承諾他們,等向小姐和方英雄見過面後,一定親自到客廳回答大家的提問。

  在秦秘書的指引下,向晚晚走入書房。

  她和方英雄一樣緊張,剛剛面對記者的勇氣,消失在踏進書房之前。

  多年不見,她對他一如當年般陌生。

  雖然她知道他走入演藝圈,雖然這些年媒體新聞不斷播放方英雄的畫面,但她很難將兩個人拼湊在一起。一個會拉小提琴的音樂人,和一個連國語都說不標準的男生,一個大眾情人和一個追求女生手法拙劣的男人……兩者之間差別太大,要求她聯想,太過份。

  螢光幕裡的他比真實世界的他更加俊美幾分,深情的眼神是同學們最愛討論的部份,他唱歌時用的感情,據說當今歌壇沒有幾個人可以跟他比擬,這樣的方英雄和那個痞子,好,她承認,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否認這兩個方英雄是同一個人。

  她凝視著他的背影,他拉的曲子是大黃蜂進行曲,速度飛快激昂,他的身子微微顫動著,頑長的背影盛載了滿滿對音樂的感情。

  世事多變,當年的公主變成平凡女,當年的小流氓變成偶像明星,他那雙世故早熟的眼睛轉移到她臉上,因為她……歷經多年風雨。

  多久沒碰小提琴了?記得那年老師對她說:「晚晚,你要加油,老師看好你,你一定能在樂壇上綻放光明。」

  誰知時過境遷,當年的小才女如今已經拉不出大黃蜂進行曲,而在樂壇大放光明的,另有其人。命運總是捉弄人們的一生,誰知道今日一帆風順,明日又會變成什麼光景?

  她沉醉在方英雄的樂音當中,回想過去幾年,想哭的衝動在鼻尖造反。

  「想什麼?想得那麼專注。」

  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轉身,站在她面前的,他們靠得那樣近,近得讓她忍不住臉紅心跳。

  方英雄笑得一派真誠,滿意她此刻臉上的表情,那模樣就和粉絲見到他一樣,至於對她……他的心跳同樣失速狂奔,只不過大場面看多、戲演多了,他很輕易做出和內心全然不同的表情。

  所以,Taket,冷漠小生抗壓記,Action。

  他審視著她的五官,她還是美得教他怦然心動,雖然長長的馬尾變短,再不會一轉身就在他身上掃出一串悸動,她的眼睛還是水水亮亮,嘴唇還是一樣鮮紅欲滴,至於身材更不用說了,那哪是當年那個黃毛丫頭可以比擬。

  她的美,讓他要屏著呼吸,才不會讓他男性特徵的細胞做出不禮貌反應。

  向晚晚回神,刻意掩去臉上的緋紅,鎮定心情。

  「我沒在想什麼。」

  「沒想?所以是在看我嘍,像那些瘋狂粉絲一樣,看我看得發癡?」

  他一開口就惹人生氣,她立刻反駁。「看你?不要想太多,沒水準的傢伙。」

  好熟悉的句子,方英雄忍不住揚起嘴角。他 好整以暇地坐回書桌後面,保持著高高在上的姿態。「說吧,你找我,有什麼事?」

  「我找你?有沒有說錯?」她更火了,這個男人惹人生氣的本事隨著年齡倍數成長。

  「不是嗎?那記者怎麼會跟我的秘書說……」

  她指著他怒道:「是你逼我來找你,是你故意整我,是你不讓我好好生活!」

  聰明,一下子就看穿他的詭計,跟聰明的女生交手真有意思。

  「我?我沒有。」

  皺起眉頭,他雙眼茫然,就和他演的那出偶像劇「那年的夏天」裡的角色一模一樣,天真、無辜、善良。

  她在想什麼?她沒有故意看「那年的夏天」,也沒故意把他的表情記得那麼清楚,只是偶爾走過客廳,看見媽媽一個人看電視沒人陪很可憐,才會坐下來……不對,現在不是討論這個的時候。

  「你怎會沒有?是你對媒體亂放話,他們才來找我的麻煩。」

  「我沒有亂放話,我說的都是真心話。」

  「你說你愛我、你想我?」向晚晚拉高音調,雙手支在桌面上,俯身指控。

  這怎麼可能?他根本是在說謊!他們連朋友都算不上,他只是胡攪蠻纏,只是常常出現在她面前,只是在那天,那個她傷心的點跳出來,陪伴她一整天,這麼簡單的交情怎麼會和愛情扯在一起?

  方英雄突然站起來,也是雙手支在桌面,卻是軟聲軟調,每個字句都發自他的肺腑,「是真的,第一眼見到你,我就觸電了!我發誓要改變自己好配得上你這個音樂仙女,我不會追女生,只會在你包包裡面塞飲料,我以為把自己打扮成王子,就有條件接近小公主。

  好不容易,我們第一次聊天;好不容易,你和我有了約定。為了不嚇到你,我告訴自己,就算很愛很愛你,也要和你從朋友開始做起。

  沒想到大考完畢,你的手機突然接不通,你搬家,沒有任何同學知道你去了哪裡。我到處找你,走遍每個我們走過的地方……你放我鴿子,我卻想你想得整個人提不起勁,我沒辦法忘記你,七年了,你一直在我這裡。」他的右手撫上左胸。

  話一說出口,方英雄不禁心驚。怎會毫不遮掩就把心對她剖白?如果他們之間是一場戰爭,那他已經輸了前哨戰。

  他的臉靠得她很近,深情款款的雙眼注視著她,讓向晚晚的心臟不自覺卜通卜通跳個不停。

  「你、你……在演戲。」鬆開手,她退後兩步。

  可悲,他的真心真意看在她眼裡,竟是演戲?好吧,既然如此,他就演戲演到底。

  「我為什麼要?」

  「因為我放你鴿子,你想報復我。」

  說得好,他一直想不出再見她的理由,而她替他找到了。

  報復,很好的說法,這兩個字解釋了他接下來要做的事,解釋了為什麼他明明氣恨她,仍然想把她拉到身旁。

  「小姐,我很忙的,忙到車子和別人擦撞,即便錯的是對方,我都寧可賠錢了事,你覺得那麼多年前的事,我還會無聊記恨,然後花時間、花精力欺負你?」

  他輕輕一笑,笑出大眾情人的迷人臉。

  「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

  「我當然不會。有那個心思和時間,我寧可多接兩場演唱會。」

  「所以……」

  「我是真的喜歡你、真的第一眼就愛上你,沒有道理和原因,所以別要求我解釋自己的心。七年前,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導致我失去了你,而今老天爺讓我們再次相聚,我發誓,自己再不會放開你。」

  向晚晚皺眉。不對,這是謊言。

  他是大明星、一個賺錢到讓所有人眼紅的帥哥,要什麼女人沒有,為什麼非要找上她?所有媒體都在捕風捉影,企圖追出他的情事,在那之前,他沒提過她向晚晚,怎麼會在那個校園簽唱會的眼神交會之後,突然發現自己有一個青梅竹馬的戀人?

  不對,這是陰謀詭計,也許是他工作太忙,想找個人玩玩,也許是他心理變態,抓住過去的小事刻意糾纏,反正,出發點絕不是他說的那樣。

  「我愛你。」方英雄注視著她說。

  「你說謊。」她別開頭。

  「我愛你。」他繞了小半圈,繞到她面前,重複道。

  「不可能。」她背過他,鞏固著自己的理智與信念。

  「我愛你。」他是個熱愛挑戰的男人,現在他把挑戰目標設定為向晚晚。

  她深吸氣,決定自己有必要把話說明。

  「方先生,我並不想和你有任何交集,誠如你所說的,有精力的話,就多辦幾場演唱會吧,別把時間拿來浪費在我這種小人物身上。我在此慎重地警告你,不要惹我、不要打擾我的生活,如果你是要炫耀自己的成功,很好,你辦到了,我知道你再不是當年的吳下阿蒙,除此之外,在我火大之前,請住手,否則惹火了我,你只會讓自己難堪。」

  說完,向晚晚昂首闊步地走出書房。

  經過客廳時,她向記者先生小姐們揮揮手,道:「方先生有話對大家講。」

  小蝦米遊走了,把大鯨魚留在門後。

  方英雄怔怔地看著她的背影。不想和他有交集是嗎?那可由不得她。

  他從不認輸的,尤其對她,但他已經輸過一回合。

  歎了口氣,他走出書房,用他深情款款的眼神、深情款款的語調,對滿屋子人說:「謝謝各位記者朋友的幫忙,我終於見到向晚晚,並向她表達我衷心的感謝,這件事已經在我心中懸了七年……不管怎樣,我都要對大家說一聲,謝謝,謝謝大家幫我這個忙。」

  大學畢業生的薪水有多少?普遍來說,大約兩萬五到兩萬八,所以許多人相信考研究所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可是向晚晚沒得選,她必須早一點工作賺錢,分擔家計。

  「晚晚,你有沒有履歷表?」同寢室的朋友Apple一進門,包包沒放下就抓起她的手問。

  「什麼履歷表?」

  「你不是要找工作?」

  「對啊,我寄了很多份,到現在都還沒有下文。」兩萬五的工作也不是想要就有的,新鮮人面對社會的第一波考驗,沒有想像中簡單。

  「我阿姨的朋友在經紀公司工作,他們在征助理。」Apple目光閃爍。

  「什麼助理?」

  「就是陪著演員或歌手跑通告、開演唱會、錄音樂、準備三餐、排通告……一堆雜七雜八工作的人。工作時間不一定,藝人沒發片的時候比較閒,有時候忙起來要二十四小時跟在藝人身邊。」

  「聽起來有點辛苦。」她不是很感興趣。

  「但薪水多啊,六萬耶!何況還有一個了不起的好處。」

  六萬?向晚晚精神為之一振,「什麼好處?」

  「像你長得這麼好看,說不定做著做著,就被經紀人發掘,自己出道當藝人,要是大紅大紫的話,賺的可不只六萬元呢!怎樣,去不去?」

  「六萬……」做一個月等於賺兩個月的錢,她應該去的。

  「對了,我阿姨還說,如果你帶的藝人替公司賺大錢,助理也可以分紅利,一分就幾十萬,棒不棒?再加上過年過節,你帶的藝人夠大方的話,一口氣給你百萬紅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她說得誇張,但為了讓晚晚點頭,再誇張的話她都說得出口。

  「真有這麼好?」

  「當然啊,要不是我已經申請上研究所,我一定搶這個肥缺。不過……我們是好朋友,如果我研究所畢業後他們還有缺,你可不可以引薦我?」她笑得好像對這份工作相當動心。

  向晚晚白了她一眼。「念了研究所還找這種工作,不會大材小用?」

  「拜託,這年頭哪有大材小材,會賺錢才重要!」

  「我考慮考慮。」

  Apple猛敲邊鼓,「還考慮什麼?是我拚命拜託我阿姨把位置留給你的,不然,你不要,我把人情送給孫家匯。」

  「幹麼那麼心急?」連考慮一下都不行哦?

  「當然急!你不要馬上有人搶,我得趕在前頭把自己的好朋友推薦進去,這是在為兩年後的自己做打算啊。」

  這麼一說,向晚晚只好點了點頭。「好吧,我去試試。」

  她一鬆口,Apple也跟著鬆了口氣。這叫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她是個沒志氣的死大學生,人家給錢大方,就是好朋友也得出賣。

  她偷偷地在向晚晚背後小聲說了句,「對不起。」

  她的確對不起晚晚很多,七年前同班,是她把佈告欄上的名條撕給方英雄,是她透露晚晚所有的私人事情和行蹤。大學後,兩人再度重逢,為了彌補罪惡感,她對晚晚特別好,誰知到頭來,她還是得再出賣她一回,前輩子晚晚一定欠她很多!

  幾天後——

  「這是合約。」秦秘書把合約書拿給方英雄。

  他一條條細細讀著,一再看向他最滿意的那一條——如藝人有需要,合理必須一天二十四小時跟在藝人身邊,不得有異議。

  當然另一條也不錯——助理必須安撫藝人的情緒,讓他能夠做出盡善盡美的表演。

  這和辛丑合約一樣,是不平等條約,可是大學生笨嘛,沒有社會經歷,好騙得不得了。

  「方先生,我把年終獎金提高到五個月。」秦秘書不苟言笑的說。

  做這件事讓他自覺違背良心,但老闆堅持,而他的工作又是讓老闆順心,所以……他只能替向晚晚多爭取一些福利。

  「五十個月也沒關係。」只要能把晚晚騙到他身邊,花點錢,只是小事情。

  「她還不知道要當方先生的隨身助理。」

  「這樣很好,那麼……她什麼時候開始上班?」

  「下星期一」

  「星期一?很好,我喜歡看女人的驚訝表情。她知道違約金的事嗎?」

  「我沒提,違約金記在合約書的最後面,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看仔細。」

  密密麻麻的合約裡面寫了一大堆廢話,例如,不准洩露藝人的私人行程;不能對外說藝人的生活習慣;離開後不能出書爆料藝人的生活……在這麼多項無聊事的後面,才加上一條小小小小的「如工作未滿三年便離職,需賠公司五千萬違約金」,誰會看仔細?

  何況,他只給了她三分鐘,除非她學過速讀,不然她絕不會發現。

  「不管,反正合約書已經在我手裡。對了,先替我影印三百份起來。」

  「為什麼要影印三百份?」秦秘書不解。

  他詭譎一笑。「你很快就會知道。」

  再看一次合約,這次,他的笑幾乎從前臉咧到後腦勺。新鮮人……總是要栽在老鳥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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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6:53
第五章

  為了人生第一份工作,早上五點半不到向晚晚就起床打理自己。她找出最好的套裝和高跟鞋,把頭髮在腦後梳成髻,刻意打扮成辦公室女郎的模樣,給老闆一個好印象是所有新進員工都會做的事。

  七點,她走到捷運站,把包包裡面的紙筆再檢查一遍,並且對著公廁裡面的鏡子點頭微笑,希望自己的運氣夠好,不會配到一個難搞藝人。

  Apple替她上網查過,說她加入的華藝經紀公司雖然剛成立不久,公司規模也不是最大的,但它捧紅的歌手和演員可不少,幾乎每個都能叫出名字,所以許多藝人都想和華藝合作。

  可惜華藝只收新人,據老闆的說法是,新人的可塑性比較強。

  而Apple查出來的眾多資料當中,最讓她滿意的是,華藝是所有同行當中薪水給得最優渥的,尤其去年年終獎金,讓旗下的工作人員滿意到四處傳說,拉了不少個資深的助理人員進公司。

  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要她這只菜鳥?沒經驗、沒工作能力,連自己的工作內容都搞不清?

  Apple想了老半天,說:「也許是某個變態的藝人想找只菜鳥來蹂躪。」

  她當Apple在開玩笑,沒好氣地瞪她一眼,「花六萬塊蹂躪一個大學生,那錢也真是太多了!」

  她衷心相信,這是個好工作,所以她把銀行裡的存款全數提交給媽媽,她不是個資質好的學生,唸書一向念在中等成績,但為了獎學金,她年年都很拼,大學四年,她省吃儉用,獎學金加上打工費,居然還存下十幾萬塊。

  她們家的生活現在算是漸入佳境,當年媽媽打死不離婚,讓她們幾乎生活不下去,幸而大姐高中畢業就去仲介公司上班,七年下來,她升職成為房屋仲介的經理,月月創下不壞的成績。

  是大姐供她念大學的,這個恩情,她永遠不會忘記。

  七點四十分,她進了公司大門後,還沒有開始上班,但辦公室裡面已經有不少人,有的在化妝、有的在吃早點,這時候她才想起來,自己還在空腹狀態。

  她走到一個鬈發女孩面前。「請問——」

  對方一轉頭,向晚晚就嚇了一跳。那雙層的睫毛和金藍色的眼影很……了不起,要不是胸前的名牌寫著「接待」,她會誤以為對方是明星。

  Apple告訴過她,要她得懂得打扮自己,很多人都是從助理變成歌手的,不過很可惜,她沒有想要成為明星的慾望,她只想一步一腳印賺錢、存錢,買個大房子,這是她們三姐妹的共同目標。

  她要給媽媽安定的生活,爸爸親手破壞的家庭,她們三姐妹發誓要將它重新建立。

  「有事嗎?」對方看了她一眼,驚艷之後,像是受到威脅似地輕皺眉頭。

  「不好意思,我找秦秘書,請問他來了嗎?」

  「你是向晚晚?」接待小姐恍然大悟。

  「我是。」

  接待小姐上上下下瞧了向晚晚老半天。原來如此呵,難怪從不用助理的大老闆決定開始用助理,前陣子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所有人都聽說了向晚晚三個字,也許因為大老闆一向是緋聞絕緣體,所以一段多年前的純純愛戀才會炒翻天。

  她比報紙上看起來更美麗,那股清純高雅的氣質,果然是學音樂女生專有的。

  「我叫做蜜蜜,希望以後可以相處愉快。」

  她大方釋出善意,因為她很清楚除了自己,向晚晚不會從公司其他女孩身上得到好臉色,畢竟大老闆的愛慕者太多,沒被惡意攻擊就不錯了。不過對自己而言,這緋聞人物可能會變成未來的老闆娘,身為有前瞻性的聰明女性,絕對不能替自己樹敵,她是識時務的優秀俊傑,所以下一步動作當然是——巴結。

  向晚晚被她突如其來的熱情嚇到。「哦,你好。」

  「秦秘書等你很久了。」蜜蜜笑得嘴巴很大,按下內線分機。「秦秘書,向晚晚小姐來了……知道,好、好。」

  她熱情地離開位置,領著向晚晚到走廊上。

  「你沿著走道進去,最裡面那間就是,秦秘書在裡面等你。」

  「謝謝你。」她朝她點點頭。

  「不客氣,有空找個時間喝下午茶吧。」蜜蜜握住她的手,熱切地邀請。

  「呃、好。」這公司的同事都這麼……歡迎新人嗎?向晚晚一面走一面回頭,蜜蜜還站在原地對她笑。

  她對蜜蜜揮揮手,轉身敲敲門,裡面回了聲「請進」,她打開門,正眼對上未來的……

  笑凝在嘴邊,圓瞠雙眼,她看著站在方英雄身後的秦秘書。這是怎麼回事?

  「你、你……」

  見她說不出話來,方英雄很大方的替她把話接下。「沒錯,我就是你未來要服務的藝人。」

  「怎麼會是你?」懂了,她被騙了,難怪昨天Apple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他居然串通她最好的朋友,可惡的男人!

  「為什麼不會是我?」他嘻皮笑臉的模樣和當年一模一樣,半點都不像個巨星偶像。

  「我說過,再也不要和你有交集。」她鄭重重申。

  「所以嘍,話不要說太滿,命運啊命運,很多時候並不是掌控在自己。」

  他一根手指頭在她面前劃過來劃過去,笑得滿臉桃花杏花……反正很阿花。

  「不行,我要找老闆談,我不要當你的助理,任何藝人都行,就是你……我不要。」她又把話說滿了。

  「老闆?華藝的老闆嗎?」方英雄笑得更猖狂。

  「對。秦秘書,我想要和老闆談。」她求助地看向他身後的男人。

  秦秘書只覺得很抱歉,竟得用這種方式對待一個清純善良的女生。「向小姐,方英雄先生就是華藝的老闆。」

  「什麼?」她的眉頭快攏成一座小山。

  「他沒說錯。」方英雄聳聳肩,笑得很讓人討厭。

  奇怪,他的笑臉憑什麼被選為年度最夯桃花臉?

  「好啦,向小姐,請問你有什麼事想要和我談?」

  「我、我……對不起,我不做了,還沒正式開工,可以不必寫辭職信吧。」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想躲開他,照理說,當年有錯的是她、不是他,真要說對不起的話,也該是她說。

  可是不明所以的隱憂堵在她胸口,她總覺得有什麼陰謀在她身邊醞釀,是因為自己習慣低調,而他們的初遇太高調,讓她嚇著?還是他的成功和她的沒沒無聞,傷了她的驕傲?

  不知道,她就是不想和他有交集,就像動物嗅到危險會本能的自動閃避,而她在他身上嗅到危險氛圍。

  方英雄詭笑問:「真那麼不想做?」

  「不想。」她回答得斬釘截鐵。

  「沒有轉圜餘地?」

  「沒有。」

  「據我所知,薪水還不錯。」她的起薪是別只菜鳥的兩倍,對一個大學畢業生來說,這算是個很大的誘因。

  「我知道,可是,很抱歉。」她搖頭,不讓自己再被誘惑一次。

  「就因為帶的藝人是我?」偏著頭,他滿臉無辜。

  看見他這號表情,秦秘書偷偷翻白眼。跟在老闆身邊多年,他很清楚,老闆越無辜的時候越危險。

  「對。」向晚晚硬下心腸說。

  「為什麼?因為我們是舊識?因為我之前把你惹毛了?還是因為我的沒氣質、沒水準仍然讓你討厭?」

  方英雄走到她面前,嚇人的身高擋住了一部分光線,陰影落在她身上,壓得她呼吸困難。

  哪個女人有本事對著這樣一張帥臉說「我討厭你」?

  她沒有比別人特殊,所以這四個字她說不出口,即使她真的很想把話說完,然後一拍兩散。

  「我沒這樣說。」低下頭,她超孬的。

  「還是你在外面聽說過我是個有大頭症的藝人,很難搞?」

  「我沒聽說。」事實上,所有的報章雜誌一面倒的說他親切好配合,說他的成功來自他完美的人際關係,當年的流氓成為今日的紳士,所有的評語都很好。

  「那麼留下來試試,好不好?」他軟軟的口氣,軟化她的固執堅硬。

  他向來是這樣的。

  記得有一回下雨,她撐傘等公車,他把一杯熱騰騰的燒仙草送到她手上,然後笑瞇瞇地問:「下雨了,你可不可以送我到車子那邊?」

  她冷淡地說:「你自己有傘。」

  他舉起傘,笑了笑,「你說的對。」

  她以為他同意,代表要離開了,沒想到他竟然從口袋裡掏出美工刀,在自己的傘面上劃了幾道再打開,傘已破得七零八落。

  「現在,我沒有傘了,送我吧!」他笑得很燦爛。

  最後,她被他架著走,因為他送來熱熱的燒仙草,因為他讓她知道自己欠他一份情,因為他讓她沒辦法反抗。

  他是霸道的,軟軟的霸道,讓她沒有反對的餘地。

  她提醒自己不能重蹈覆轍,他這個人一旦進入自己的生活,就會生根落葉,堅持加入她的世界。

  向晚晚簡單重申,「不,我不做了。」

  「這樣啊,好吧,不勉強。」

  聽見他這樣說,她鬆了口氣,嘴邊帶出微笑,準備向他點頭,轉身離去,但下一句話,他又把她的雙腳釘在地上,移不開了。

  「你可以開支票,一個月好了,我不必非要即期支票。」

  「什麼意思?」她覺得他又在拿刀子割雨傘。

  「違約支票啊。」

  「什、什麼……」她呆了。連工作都還沒有開始,怎麼就違約了?

  「哦,你忘記了嗎?」

  方英雄涼涼的伸手,秦秘書便遞給他一紙影印合約,他指了指最下面一行。

  向晚晚逐字閱過——如工作未滿三年便離職,需賠公司五千萬違約金。

  她一把搶過合約書,大聲怒問:「五千萬?你是強盜嗎?」

  他笑瞇了眼,說:「不是,我是黑道大哥的兒子。」

  有差嗎?一怒之下,他撕毀合約書。

  他不改笑容,得意地往秦秘書的方向瞄過一眼。怎樣,他有先見之明吧?

  秦秘書歎氣。他終於知道為什麼要影印三百份了!

  「你、你好過分!」

  「我知道,對不起。」他繞過桌子向她走近,但她忙著發脾氣,沒有發現。

  「你是合約強盜,不公平,坑人!」

  「我知道,對不起。」他走到她面前,很近,近到他能感受她噴出來的怒氣。

  「我要去找律師幫我……」

  她的話沒說完,一雙長長的手臂便把她的身子撈進懷裡,突然湧上的溫暖教她措手不及。

  「對不起,是我的錯,但可不可以請你勉為其難地留下來,我真的很想,再、愛、你、一、次。」

  在方英雄的擁抱之後,向晚晚有一段時間是屬於零知覺期的。

  因此,她不曉得自己是怎麼被他帶到車上,不曉得怎麼會坐在他身旁,甚至不曉得為什麼要眼睜睜看著他的……裸體?

  方英雄笑得很張揚,她目瞪口呆的模樣,讓他對自己衣服底下的肌肉滿意得不得了。

  「給我黑色T恤。」他說。

  「哦。」她自然而然的低下頭,替他從紙袋裡把T恤找出來。

  他在保母車上飛快地換衣服,一面換一面說:「我要黑底鑲銀外套和同色系鞋子。」

  她下意識地聽令,跪到座椅上在後座翻翻找找。她穿著窄裙套裝,彎身找東西時,方英雄看見她渾圓的小屁股和線條優美的大腿,就像滿意自己的肌肉似地滿意她的身材線條。

  他在她發現之前轉開眼,就算他是餓狼,也不會表現出自己的飢渴。

  接著,他開始和秦秘書對詞,那是待會兒主持人要提的問題,他一個一個聽、一個一個仔細作答,中間加上幾句笑料,讓聽眾不無聊。

  「方先生,主持人希望你能多唱兩首歌。」

  「兩首嗎?要加哪兩首?」

  「是舊專輯的《你,還好嗎?》、《藍雨》兩首,都唱一段就可以了,主持人會提到這兩首是KTV點播的常勝軍。」

  「好,可以,隨身聽給我。」

  他一伸手,向晚晚飛快地把東西送過去。

  等等,她有說要接下這份工作了嗎?怎麼會才開始,自己就熟門熟路、配合無間?不對,這不是問題,問題是他們還沒喬好,她怎麼可以隨隨便便駕輕就熟?

  她想對方英雄抗議,卻發現他閉著眼睛,正在練習多追加的兩首歌曲。

  「晚晚,不介意我這樣叫你吧?」秦秘書對她和善微笑。

  「不介意。」

  「這是今天的行程,最近這幾個月會比較忙,因為新專輯正在發行,有許多大大小小的簽唱會、電視通告必須定,如果有新的行程,我會事先通知你,你再把它們加進去。」他把一本厚厚的簿子塞到她手上。

  「好,我知道。」

  「裡面還有方先生的生活習慣,和需要幫忙協助的地方,等一下方先生上通告時,你找個時間看看。」

  「好,我會。」他一句一句說,她一句一句回,答得順口。

  「方先生的三餐有人特別幫他準備,你要另外準備還是一起?」

  「一起好了,不必麻煩。」

  他笑笑。「你不要客氣,如果真的吃不慣,攝影棚也會替方先生準備午餐,你可以去拿來吃。」

  「好,謝謝。」

  不對,她在回答什麼好、謝謝、我會?笨!她又沒有同意要做!

  「等等,秦秘書,我還沒決定要不要接下這份工作——」

  「這樣啊,好,等你準備要離職時,把支票連同離職書交給我就行,不過可不可以提早兩天告訴我,讓我有時間找人接替你的工作?」

  秦秘書回答得客氣有禮,卻讓她整個人像洩了氣的球,癱在位置上。如果她有五千萬,幹麼要出來當菜鳥?


  她知道不該遷怒秦秘書,也知道誰才是原凶,轉頭看方英雄一眼,她卻沒辦法對正在專心練歌的他發作。

  小魚還好嗎  有沒有在水草裡悠遊

  狗狗還好嗎  有沒有玩它的毛線球

  風鈴還好嗎  有沒有繼續捉弄著風

  你  還好嗎  有沒有想我想得心痛

  他的歌聲婉轉動聽,有人說,男人不應該有這麼教人動容的聲音,他的紅,不是幸運。

  看來,這些年她為生活辛苦著,他也沒比她輕鬆……

  在想這些事的時候,她沒發現方英雄的雙唇拉出上揚的微弧,別說她沒發現,就算發現了,合作時間不夠久,她也絕對猜不出這個笑容的涵義。

  但秦秘書一清二楚,他知道,自己的回答讓老闆很滿意,並且這個月的紅利將會往上加一級。

  接下來的一天異常忙碌,向晚晚不知道方英雄哪裡來的體力可以這樣應付,她只不過跟著他跑通告、遞茶遞水遞衣服,就已經累得很想找個地方靠靠,他卻還能精神奕奕地和所有人談天、對劇本、聊未來規劃,分享所有觀眾想知道的訊息。

  再然後,她知道為什麼秦秘書會叫她別在餐飲上客氣,因為方英雄吃的,不是正常人吃的東西。

  早餐喝精力湯、吃五穀雜糧麵包,OK,她接受,因為很多人都是這樣開始精力充沛的一天;中餐吃一片清蒸魚、燕麥粥和蔬菜、水果沙拉,好吧,勉強,身為藝人必須控制體重;晚餐,他只吃糙米飯和幾樣簡單的素菜。

  這是為什麼?賺那麼多錢,卻連口腹之慾都不能滿足,他又不是名模,賣才華不必賣身材啊!她想替他抗議,可是想想……這關她什麼事情?

  晚上七點,她以為可以休息了,沒想到保母車沒有開往他家,卻開到健身房,兩個小時的體能鍛煉之後,他們又趕了場廣播節目,上車時,她手錶上的指針已經超過十二點。

  方英雄上車時累得聲音沙啞,低聲在她耳邊說:「拜託,借我靠一下。」

  沒等她出言反對或同意,身子一歪,上半身就趴躺在她大腿上,粗粗的手臂圈著她的腰,臉在她的肚子旁找到最舒坦的地方。

  她的臉瞬間爆紅,因為她今天穿了件短裙,而他的臉靠在她的私密地方……

  閉著眼睛,他喃喃道:「晚晚,我真愛你。」

  爆紅的臉變成深紅色。如果現在有血壓器,她的血壓絕對破表!

  向晚晚穩住呼吸,不斷告訴自己,他不是故意吃她豆腐,只是累得沒有力氣挺直背脊,他辛苦了一天,有權利靠在任何地方休息……

  這時,秦秘書的聲音從前座傳來,「你是不是在想,都已經這麼忙了,為什麼還要上健身房?」

  她並沒有這樣想,不過,對,這是她好奇的地方。

  她點點頭。

  「老闆是個意志力堅強的男人,他不會花太多時間猶豫思考這件事該不該做,但他一旦決定自己想要什麼,就會貫徹到底,把事情做到最完美。」

  她同意,就像當年,他在很短的時間之內改變氣質談吐,將讓人礙眼的流氓氣質蛻變成王子。

  「他喜歡演藝圈,打算在這行泡一輩子,所以他不能丑、不能老、不能病,他吃最精心調製的健康料理,他運動鍛煉身體,盡量不熬夜,他不泡夜店,對女人也不感興趣,只除了……」他意有所指地瞄了她一眼。

  這是真心話,他從來沒見過老闆會使盡手段要一個女人,向晚晚是第一個。

  她接收到秦秘書的眼光。所以,他的意志力也包括完成七年前沒完成的初戀?

  「我知道留你下來是強人所難,但老闆從沒有心儀過誰,他對追求女人完全沒有經驗,都二十五歲了,圈內開始有人傳他是同性戀,但親近他的人都知道,事情並不是這樣。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飲,始終堅持喜歡自己喜歡的,不願意將就其他女生。所以能再遇見你,我覺得是老天爺在幫他。

  對不起,找到你、在媒體發佈消息,有一大部分是我的決定,我私心想趁著發片期炒作緋聞,不但可以解釋老闆的性向問題,也可聚焦讓唱片大賣。但當媒體造成你的困擾時,我很抱歉自己利用了你。」

  他說的全是真的,老闆只對他說了一句話——我要向晚晚!其他的事,大多是由他親手策劃,他承認自己是個奸詐的男人。

  「抱歉的結果是用五千萬違約金來綁住我?」她不滿地問。

  「我聽見你和老闆在書房的對話,我想你一定不願意留在老闆身邊工作,才會想到利用違約金來綁住你。我理解你的憤怒,不過請你再多做一段時間,也許你會喜歡這份工作,也許老闆能打動你的心,也許你們有機會再重來一次,也許……世上的事哪說得準。」

  秦秘書笑了笑,留下曖昧的也許。

  在秦秘書承擔了大部分的責任之後,向晚晚忽然覺得方英雄似乎沒那麼討厭了。

  她低頭看看趴在自己腿上的男人。他有一張孩子般的睡顏呢……

  回到方英雄家,向晚晚照簿子上的紀錄一步步做。

  他睡死在床上,她幫他卸妝、敷臉,把要乾洗的衣服放進紙袋裡,明天會有鐘點女傭來帶走,然後又照著簿子裡的指示,將明天需要的衣服鞋子一一挑出來,放在客廳。

  她應該回家的,但是現在已是凌晨一點四十七分,她實在累得走不動了,想到明天早上六點之前要把他叫起來,她整個人直接垮掉。

  深吸氣,把他臉上的面膜拿掉,擦洗乾淨後,再一層層上化妝水、精華液、乳液、晚霜……擦著擦著,她忍不住睡眼朦朧,頭緩緩歪過去,在碰到柔軟的枕頭時,滿足地輕歎一聲。

  方英雄又笑了,閉著眼睛笑,是那種很欠扁的笑容。

  他真喜歡她的皮膚,軟軟嫩嫩,沒有上妝的臉頰看不見毛細孔;他真喜歡她的嘴唇,軟軟甜甜,和多年前一樣,香嫩可口!對啦,他昨晚偷親她好幾次,睡死的她,完全沒有發覺自己的初吻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被人掠奪;他真喜歡她的長睫毛,濃濃密密一長排,在眼下暈出淡淡陰影。

  他是這麼喜歡她,可惜她卻丟掉他,就像他的母親,所以,他記恨。

  那個記恨曾經在光陰中淡忘,是她主動提起才讓他確定自己留下她,為的就是這個原因。

  他會怎麼對待被自己記恨的女人?很簡單,用黑道那一套——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所以,她丟他一次,他也會還她一次,等他們打成平手,要和解、要說斷就斷,再談。

  為此,他整個晚上都沒睡,光是想著自己的計劃就很興奮。

  俯身,他靠在她耳邊輕輕吐氣,宣誓般地低語。「我會讓你徹底愛上我的。」

  下床,他進入浴室洗澡,六點鐘,鬧鐘鈴聲響起,那是他的專輯音樂,向晚晚猛地一驚,從床上彈起身來,睜大雙眼四處望,才想起這是方英雄的房間。

  她怎麼會在他床上睡著?那麼昨天晚上……呃,她是在做什麼啊?真想把自己捏死。

  下床,她急得四處亂竄。好啦,這下子他會怎麼想?想她是欲擒故縱,明明想接近他還裝矜持,口口聲聲不接工作,強調自己不喜歡留下,事實上卻早已芳心暗許……

  天吶,她在想什麼鬼啊?哪有芳心、哪有暗許,他和她……只是一場多年前未完成的遊戲,只要他確定兩人之間有的只是一個沒長大孩子的想像力,就不會想用五千萬來綁住她也綁住他自己。

  對,方英雄沒長大,她向晚晚可是已經成熟了,千萬不能對他的遊戲認真,反正她沒有五千萬,只能乖乖待下,直到他自己覺醒。

  沒錯,就是這樣,反正她沒損失,一個月六萬塊的薪水,紅利外加獎金,她可以讓她們家的買房夢早點完成。

  在房間裡來來回回走了快要五十趟之後,她終於整理出一點頭緒,胸口多了篤定之後,她吐氣、抬頭,發現一個只在下半身裹著浴巾的男人站在浴室門口,一臉疑惑地看著她這只熱鍋上的螞蟻。

  直覺地,她想尖叫,他更直覺,飛身把她往後撲倒。

  他的手摀住她的嘴唇,阻止她大叫,但她才沒那麼好搞,嘴巴一張一闔,把他的掌緣咬在自己的兩排牙齒當中。

  方英雄猛地抽回手,痛得甩個不停,可身子還是壓在她身上,向晚晚忍不住又想尖叫,這回他的動作比她更快,俯下身,他的唇找到她的唇,四唇膠合。

  騙人!說什麼對女人沒經驗,他明明就、明明就……

  向晚晚的思緒停在「明明就」這一段,接下來,他高明的接吻技巧封殺了她所有意識,他的唇在她唇間輾轉來回,舌頭進進出出吮著她的香甜,他捧起她的臉,讓兩人之間密合無間,在她身上燃起一團又一團的火焰。

  她的迷醉讓他滿意到極點,他很想繼續,很想抓著她從一壘奔回本壘,但他不願意嚇壞她,不想她再度逃跑。

  於是他狠狠吸口氣,退開,慌張地站起來,抓抓濕淋淋的頭髮,滿臉的抱歉。

  「對不起,但你不能喊,外面不知道有多少狗仔隊守著,你的聲音一定會引來很多的聯想,何況……他們都認得你,我很擔心他們亂寫,又害了你……」

  他抓頭髮的樣子很可愛,好看的耳朵紅得像番茄,無辜的模樣就像十八歲少男,像會追女生追得人家滿頭黑線的那個人。十六歲的向晚晚面對這種事會氣得暴跳如雷,但二十三歲的她漸漸明白,他並不是刻意讓自己追人的方式那樣拙劣,他只是……

  好吧,她承認他不是那樣有經驗。

  她翻翻白眼。「你就不能用好一點的方式警告我嗎?」

  「如果在剛剛那種緊急情況之下,我還能想得到的話。」他笑嘻嘻回答。

  她皮笑肉不笑地虧他,「是哦,你的吻技還真好,連緊急狀況都能處理。」

  他假裝沒聽懂她的意思,拉住她的手坐到床緣,很正經的問:「你真的這麼覺得嗎?第一次演偶像劇時有一場吻戲,我很緊張,怕自己吻得太爛,那段時間我碰到什麼東西都拿起來吻,吻西瓜、吻土司、吻枕頭,練習得嘴唇都快破皮,可是那個女主角還是對外放話說我的吻技很爛。」

  向晚晚沒回話,低下頭不敢看他。不知道為什麼,看他嘴巴張張闔闔的,就令她想起剛剛那個讓人腦袋一片空白的吻。

  他勾勾她擺在床邊的手指頭,輕聲問:「那你……決定要留下來幫我了嗎?」

  這不是白問?她沒好氣地回答,「等我籌到五千萬之後,馬上走人。」

  「太好了,晚晚要留下來!」

  方英雄激動地一把抱住她,一個重心不穩,兩人又雙雙摔回柔軟的床鋪上,他二度躺在她身上,二度享受女人香,表情誠摯而認真地對她說:「晚晚,謝謝你願意留下來,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愛你!」

  說完,吻又落下,技巧高明到讓向晚晚覺得那些西瓜、土司、枕頭真偉大,可以把男人訓練成接吻高手……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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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7:27
第六章

  方英雄很鴨霸,決定的事絕不准改變,然而他不會用大吼大叫、疾言厲色的方式逼迫,只會溫柔地堅持著自己的鴨霸,等對方慢慢讓步,讓出他要的距離和標準線。

  於是,在他溫柔的鴨霸下,向晚晚留下來了,一天天,她發覺自己出奇地適合這個工作。

  她做事細心縝密,把他的生活打理得有條有理,她的井然有序,把他的工作排得不出半點紕漏,漸漸的,她不需要秦秘書在旁邊耳提面命,也能把份內工作做得有條不紊。

  越是接觸越發現,他紅,不光靠一張臉,他相當努力,做的每件事情都務求一百分,就拿小提琴做比喻,她從小學到大,還是老師眼底有資質、有機會躍上國際舞台的人,而他從十八歲那年才開始學,至今,她不敢誇口自己的程度比他好。

  堅持是他最大的特質,他要做的事從不半途而廢,這個特質不只表現在工作,也表現在追求她上面。他不厭其煩,一天三次,用洗腦式灌輸法告訴她,他愛她、他對她一見鍾情、他的感覺從十七歲的那年夏天開始沒有更改過,並且經常用那種會讓她額頭降下黑線的方式表達。

  比方昨天錄影時,有人送來了一大把鮮紅玫瑰,紙卡上用紅筆寫了九十九個I love you,一看就知道是誰搞的鬼。那束過分招搖的玫瑰替她引來好奇和疑問,每個人都問她誰是那個愛慕者。

  她能說是那個正在錄影的傢伙嗎?他是偶像明星,是所有女人心目中最完美的情人,打死她都不敢招認。於是她在台下皺眉,他在台上笑得曖昧……她討厭這種招搖!就像討厭若干年前的紅地毯和玫瑰花瓣。

  再比方,她替他工作的第三天,終於有時間回家過夜,回到家裡卻發現公寓外面牽滿閃閃發亮的聖誕夜燈,排出來的,剛好是那三個沒創意的英文字。進屋,公寓變成花海,花海中間放著一個銀亮盒子,裡面是一枚大到會讓歹徒砍手指的鑽石戒指!那天她快累垮了,合租公寓的室友卻還抓住她不斷逼問那個白馬王子是誰。

  這還只是第一回合,往後只要她回公寓,就會出現類似的「驚喜」歡迎她。

  但是對她來說,當她累得要死,回家還看到滿屋子粉紅色氣球,那絕對不是驚喜而是驚嚇,更甭說那五層大蛋糕壓根不會讓女人的胃感到滿足,只會讓女人得到肥胖恐懼症,而整理花海的時間,更是讓嚴重缺乏睡眠的女人火大。

  他沒有明言要求她搬到他家去,但若他再以連番「驚喜」考驗她的耐心,她也快受不了了,於是兩個月後,她退租公寓,室友以為她被富商包養,她卻什麼話都不能說。

  雨越下越大了,站在台上的他還是蹦蹦跳跳,閃閃發亮的打歌服襯得他的臉龐更加英俊。向晚晚的視線追著他跑,不由得自心底承認他的出色。

  現在的他有如脫胎換骨似的,從那個穿花襯衫、口操台灣國語的大男生,變成了氣質男星,真是令她始料未及呀!

  雨打得人眼睛睜不開,而他迷人的笑容仍然掛在臉頰,台下的歌迷雖有雨衣也淋得一塌糊塗,可唱歌的入戲、聽歌的癡迷,這樣的天氣反而營造出一個感人落淚的氛圍,明天的報紙肯定又要大大稱讚他的敬業了。

  主持人訪問過後,他一下台,她飛快把大浴巾蓋上他。「快上車,換衣服。」

  她拉著他跑,但更多的記者追著他問。這麼大的雨啊,怎麼這些人就這麼敬業?

  最後方英雄停下腳步、轉身,在雨中對著大家揮手微笑,閃閃發亮的鎂光燈閃起,秦秘書擋在前面說話。

  「各位記者先生小姐,雨下大了,今天先別訪問吧,最近英雄一定會撥出時間與各位茶敘,屆時大家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提。」

  說完,手肘一推,把她和方英雄推上了保母車。

  上車後,向晚晚忙從袋子裡拿出內衣內褲、外衣外褲和拖鞋給他,然後轉身,把半濕的大毛巾蓋在自己的臉上。不管再多次經驗,她都學不來面對他的裸體,即使他解釋過無數次,早已習慣在造型師面前赤身裸體,但別人的習慣她管不著,她只管得了自己,所以……非禮勿視,是她的家教。

  方英雄一面換衣服,一面看著大毛巾下的瘦削背脊。兩個月,他一步步把她逼到自己身旁,那個公寓她不回去了,她已經習慣睡在他的鄰房,習慣他為她準備的衣服,習慣跟著他南北奔波,習慣在飛機上靠著他的肩膀。

  他有信心,她將愛上他,就像多年前他癡迷她一樣,她會知道愛一個人的感覺很甜蜜,而為所愛的人改變自己有多麼艱辛;她會知道,當那人離開,即使用嚇人的忙碌麻痺自己的神經,一樣會在思念湧上時痛徹心肺,不想時空虛滿盈。

  嘴角閃過一抹惡意,笑容飛快躍上,他換好下半身,惡作劇地拉下她蓋在頭上的大毛巾。

  「換好了?」

  她回過身,準備整理濕衣服,卻意外撞上他的裸胸。

  抬頭一看,他笑得像個三歲孩子,乾淨純真,像偷到糖果那樣得意。

  「你看到了。」

  向晚晚漲紅臉,別過頭,嘴硬駁斥。「我沒看到。」

  她的視線落在雨水斜飛的車窗,窗子映出他笑盈盈的魅眼。

  「看到也沒關係,我說過,這個叫員工福利,我是個給紅利給得不手軟的好老闆。」他打開手臂,從身後圈住她,兩手抵在車窗上。

  「不要鬧哦。」她低聲警告。每天玩、每天玩,也不怕擦槍走火,幸好她是個把持度夠的好女生,要是換成別人,早就把他啃得連骨頭都不剩。

  「哪有鬧,我是真心的。」

  「真心什麼啊?無聊。」她用手肘往後推他。「快把衣服穿上,如果感冒了,接下來的行程都會受到影響,你沒有時間生病。」

  方英雄只被推開兩秒鐘,兩秒後,他的手重新鎖住她,只不過,這回他扣住她的腰,下巴落在她頸邊。「你是在關心我嗎?」

  「不,我關心我的年終獎金。」她板著臉孔說。

  他是個無賴老闆,她可以告他性騷擾的!但構成性騷擾的第一要件是對方讓她覺得不舒服,而他的親暱……並未讓她不舒服,相反的……

  向晚晚咬唇,甩頭。想什麼啊!她只是他未完成的幻想,她可別被他搞成自己的幻想!演藝圈有多亂,她之前不懂,進來後看多也聽多了,哪還不懂得多少人是假戲假做,臉上的假面具成了生活的重點部分。

  「不會少了你的。」

  暖暖的氣呵在耳邊,陣陣騷動撩撥她的心,她強自鎮定,他卻越玩越上癮。

  他喜歡她耳邊悄悄暈紅的痕跡,於是動手把她的散發撩到耳後,露出白白的耳廓,有了吻她的衝動。

  吞吞口水,向晚晚轉身,沒想到他真的有練過,手勢順得很,一把捧住她的臉,額頭抵著她的額頭,大大的眼睛瞄著她的紅唇,低喃,「我想吻你。」

  吻?她想推開他,想告訴他,把演技留到拍片現場,想……他專注的眼神讓她想的東西變成一團漿糊,丟到旁邊。

  方英雄的呼吸變得混濁,胸口起伏不定,低下頭,唇貼上她的。

  他不確定這個部分是演戲成分居多,還是真心誠意要她的溫存,總之他吻了她,先是試探性的輕吻,一點點輕觸、一點點吸吮,接著她的清新刺激了他的神經,他在她的柔軟中間逐漸沉淪……

  他曾經對幾個女人說天長地久,也曾深情款款地對女人唱著「就讓時光停在這個點」,但從來沒有、沒有任何一刻,他希望世界就此打住,不再向前移動。

  他要她愛上他,可……不知不覺間,他再度愛上她,像多年以前,即便他矢口否認。

  秦秘書不得不在這個時候出聲,他先咳兩下,把向晚晚的臉咳出了潮紅,再對著後照鏡「好意提醒」,「方先生,我們要進電視公司了。」

  方英雄用力喘氣,用力把唇從她唇邊拉開,額頭頂著她的,意外發現她的呼吸和自己一樣紊亂。所以……她和他一樣有感覺!這個認知讓他心情大好。

  「當老闆有沒有權力扣光下屬的薪水?」他輕笑。

  她的心還在那團漿糊中間滾,當然沒有辦法反應回話。

  他又笑,笑得邪惡。「提醒我,這個月不要發薪水給秦秘書。」

  她聽懂了,不禁失笑。

  理智回籠,向晚晚彎下腰,把掉在地上的乾衣服遞給他。方英雄飛快穿上,下車前的一句話,又讓她紅了臉。

  「我愛你,是真的!」

  故事應該定在這裡,但她傻氣的問句留住他的腳步。「是不是因為追不到?」

  「嗯?」他頓住,回頭。

  「也許形式不同、也許追求的東西不同,但每個人終其一生都在追求著一種東西。」她歎氣,看著他。

  「什麼東西?」

  「那個東西叫做『得不到』。」

  他痞痞笑開。「明明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把它想得這麼複雜?」

  「簡單嗎?」沒有人會認為愛情簡單,那是種讓人難摸透、難抓握的事情。她反對他。

  「當然,我喜歡你、想要愛你,很簡單。」他向她指了指,那是個篤定的動作,絲毫不必懷疑。

  她還是搖頭。真這麼簡單,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故事天天上演,不會有那麼多的情歌處處傳唱。

  向晚晚下車,追在他身後,秦秘書也下了車,快步走到她旁邊,笑著把保溫袋交給她。

  「這是什麼?」

  「方先生說,你看了就知道。」

  她打開,一杯熱騰騰的燒仙草,是他當年送的那一家。雙手握著紙杯,轟地,暖意染上她的掌心、她的眼睛。

  她不懂為什麼感動會讓人想掉淚,但這刻,她相信,愛情也許並不難。

  淋雨的是他、跑場的是他、裸體讓人臉紅心跳的還是他,可生病的人為什麼卻是她?

  向晚晚覺得頭重腳輕,鼻水流不停,發燒發到四十度,床頭櫃的鬧鐘響了快兩分鐘,她還沒力氣舉起右臂,把鈴聲消滅掉。

  方英雄今天有一個通告、一個南部簽唱會,還要抽空回公司和管理階層開會。

  衣服準備好了,昨天已經放在秦秘書車上,她說可以去學開車,到時就不必麻煩秦秘書,但他卻堅持車子得由秦秘書駕駛。

  亂七八糟的念頭在腦子裡轉,該做的事很多,她卻連一根手指頭都指揮不了。

  迷迷糊糊中,她看見門被打開,一個高大身影衝進來,壓掉鬧鐘。

  是方英雄嗎?糟糕,秦秘書說他有起床氣,雖然她還沒有見識過,但提早被吵醒,他一定會很生氣……

  頭痛得太厲害,她看不清他的表情,眼前的影子不停晃動,晃得她好暈。

  這一病,他不知道要從哪裡調來人手遞補……

  她想說對不起,可是喉嚨痛得很凶,張開口,只發出沙啞難辨的聲音。

  突然,一隻大大的手掌落下,貼在她的額頭,大大的、冰冰涼涼的手,把她的額頭整個罩住,很舒服。

  她努力張開眼,想看清楚眼前人的表情,卻敵不過睡意,沉重眼皮緩緩闔起。

  方英雄望著床上的女人,從清晨到現在,他已看她幾百遍。

  她退燒了,流了滿身大汗,是他換的衣服,沒有色心慾念,只有焦慮憂心。

  他借口自己發高燒推掉了所有通告,秦秘書只不過打電話,就輕鬆向所有單位請到假,畢竟,昨天他淋雨辦簽唱會的新聞打得很大,感冒也是理所當然。

  其實他可以找人來家裡照顧她,自己繼續走行程,可他不想。

  她感冒亂了他的心,亂到連歌詞都記不起來,這時他寧願坐在床邊,一次次用眼光描繪她恬靜的睡顏。

  他不斷自問,為什麼這麼在乎?

  他要她,不過是為了給她一個教訓,教會她重視承諾,教會她少男的心不可以隨便傷害,這麼簡單的事,怎會被他弄複雜?複雜到連自己都搞不清為什麼心亂如麻,驚恐在自己身上現形。

  是假戲真做了嗎?不,他不搞這一套,他向來分得清楚現實與作戲、工作與生活,他不會對她公私不分。

  他反覆詰問自己,試圖找出答案原因,卻在發現雙眼離不開她的臉龐時,停止自我心靈凌虐。

  「你為什麼在這裡?」

  向晚晚清醒後的第一件事是看手錶。沒錯的話,他現在應該準備上飛機到高雄辦簽唱會,機票是她買的,她比誰都知道行程怎麼走。

  「你生病了。」他的回答從心臟跳出,直接奔到喉嚨口、透過聲帶發出來,沒有繞遠路經過腦袋。

  「我生病跟你工作有什麼關係?」

  「你不在,我沒辦法工作。」

  又是一句脫口而出,這是個危險的答案,如果把他的話和他的腦子,心臟相印證,會印證出一個「他愛她」的事實。

  然後他愛她,她卻不在乎他,他猛追她,她卻連好友聯絡簿都沒讓他加入,這將把他變回十八歲那個又蠢又笨、讓女人耍著跑的方英雄。

  不,他不容許這種笨事一再上演,蠢過一遍就夠了,不必一遍又一遍,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愚蠢無藥可救。

  向晚晚不知道他在話出口後,心思翻過無數回,只知道那麼真誠的話,自己無法視而不見。

  有人的愛情是用耐性慢慢灌溉、培育出來的;有人的愛情是一時間天雷勾動地火,被烈焰燒灼出來的;也有人的愛情像牆腳的野花,在不知不覺間發生、成長。

  但如果他們之間真的出現愛情,那麼一定是被他逼出來的,被他溫柔的鴨霸給一寸一寸逼出來。

  他不准自己蠢,而她不想被逼,於是兩人同時轉移話題。

  「你餓不餓?」他問。

  「我餓死了。」她同一時間出聲。

  「看,我們多有默契,這麼有默契的男女不當情人,對不起天地。」他痞痞笑說。這句話,他告訴自己,他在演戲,是假的。

  她也痞痞回答,「一個整天沒進食的女人還不餓,除非是天女下凡。」

  「對我來說,你比九天仙女更美麗,要不要我做一首詩給你?」

  「謝啦,有多餘力氣的話,不如拿去寫歌詞賺大錢。」

  「就這麼擔心自己的年終獎金?」他捏捏她的臉。

  「哪個賺錢的上班族不擔心年終?」她把他的手撥開。

  「市儈。」他嘲笑。

  「等我的錢賺得比你多,再來討論我的市儈問題。」

  他們相視而笑。

  「想吃什麼?」

  「燒仙草。」

  「你習慣吃的那家?」

  「對,他們的料很實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個怪女人,鑽石鮮花買不到她的笑臉,而一杯平凡的燒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悅,他該考慮要不要把那家燒仙草專賣店買下來。

  「很可惜……現在不行。」

  「為什麼不行?」

  「燒仙草是給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門外,端了一碗稀飯遞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著紅紅綠綠、看起來營養豐富的稀飯,很有他的飲食風格。如果告訴她,他在裡面加了磨成粉的維他命,她會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話,我會親自下廚。」比起做菜,他更擅長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飯吃下,味道不錯。

  「看來你對我的工作績效還算滿意。」所以還沒毒死她的計劃。

  「就算對員工的工作績效不滿意,我也不會做菜給他們吃,我會用另一種方式懲罰。」

  「哪一種?」

  「逼他們出道當歌手。」

  幸好稀飯吞進去了,要不然她會噴飯,噴得非常沒有形象。「沒錯,這是個好方法,歌手不是人當的。」

  「你也認為歌手不是人當的?」

  「當然,看你趕通告、跑簽唱會、練歌練舞……我越來越認同維他命是個好東西。」沒有那些顆粒,正常人都會癱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麼?」

  「知不知道拍片結束後,我要做什麼事?」

  「什麼事?」

  「開演唱會,二十七場,除了台灣兩場、香港一場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陸。公司已經開始做企劃,我告訴他們,演唱會上面要安排小提琴雙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應不錯,我打算簽你成為下一個重點栽培的新人。」

  事實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廣告,是他擋著,不准別人越雷池。

  「你以為我還敢跟你簽約?」她橫他一眼,並沒有把他的話當真。

  進入這行一段時間了,她明白演藝圈沒有外人想的那麼好混,除了才華、勤勉之外,還得天時地利配上人和,十人當中能紅的不超過一個,而那一個會紅個半年或五年還很難確定。

  「你在記恨五千萬?」

  「誰不會為五千萬而記恨?」

  「有錢人。」

  「那就對嘍,我剛好不是那一類。」她嗤一聲,低頭吃稀飯。

  他看著她吃,發現她連吃飯都很好看。

  「晚晚,身體感覺比較好了嗎?」趁著她吃飯,他從浴室裡擰來毛巾給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過手,毛巾是溫熱舒服不燙手的,顯出他的細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個地方?」

  「你能去哪裡呢?走到哪邊都會引起注目,帶你出去可是比帶一隻紅毛猩猩還醒目。」這是當紅歌手的悲哀,有了錢和名聲卻失去自由,被媒體追過的她,對緊迫盯人的記者誠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訂一張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樣當他說廢話。

  「我發誓絕對不會被人發現!」他高舉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會讓秦秘書剝一層皮。」她搖頭,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書不敢動你。第二,我有絕對信心,不被發現。拜託,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溫、他的眼神都在說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裡?」

  「去陽明山,現在雖然沒有海芋,但是我們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來的話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約定,她以為時光逝去,記憶早該隱去,但他沒忘,一直沒忘記那年夏天的約定。

  罪惡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卻還要和她共同完成約定?

  「對不起。」她說。

  他知道她的意思,點點頭。「沒關係,那麼現在……我們去?」拉起她的手,他再問一次,用那種方英雄特有的溫柔鴨霸法。

  於是,她點頭。

  在台北住了那麼久,向晚晚沒到過陽明山,這不稀奇,她也沒到過小巨蛋、故宮博物院、動物園、101或國家音樂廳,她是典型的台北鄉下人。

  車子開得飛快,他們在黃昏時分來到陽明山。

  向晚晚偏頭看著身邊的男人。他戴著一頂及腰假髮,是假的,但髮質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沒束髮,也不讓她把頭髮束起來,然後兩人戴上同款但顏色不同的鴨舌帽,都穿長版T、牛仔褲,也都把眼睛隱藏在大號的太陽眼鏡後面。

  他說:「我們穿情人裝。」

  她笑笑答,「不對,這叫撞衫。」

  他說:「又不走星光大道,誰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們不斷講話,從他考上高中那年說起,他說了他的失意、說一個沒兌現的承諾讓他沮喪至極,說他是怎麼在西門町來回徘徊,逛著他們共同走過的回憶,也因此才會被星探發覺。

  他還說,原先他以為對方是詐騙集團,本來想掄起拳頭揍人幾拳,是她清清亮亮的聲音阻止了他的動作。

  「我的聲音?」向晚晚很疑惑。那個時候她又不在,怎麼能阻止他的動作?

  「沒錯,你對我喊『流氓』,聲音很大,弄得我的耳膜嗡嗡作響。」他說完,彎腰大笑。「都是你害的。」

  「我害的?」她又搞不懂了,怎麼她人不在,他也能聽見她的聲音,又能害他?

  「對,是你害我變成明星。以前我比較喜歡當黑道大哥,那個行業,很帥。」

  方英雄豎起大拇指。

  「帥?什麼邏輯啊!」她一把抓住他的指頭。

  「當然帥,我老爸是黑道大哥,他的事業做得很大,老婆孩子養了好幾個,出入有名牌轎車,身後小弟跟了好幾個。總統說話,媒體敢反對、黨內同志敢陽奉陰違,我老爸說話,下面的別說屁都不敢放一個,要是把事情搞砸了,還要提心吊膽,擔心自己哪只手、哪條腿會被作廢。怎樣,是不是很帥?」

  「所以報章雜誌上面寫的全是真的?」

  「我沒想要隱瞞過我偉大的家世。」

  「還偉大咧,是複雜好不好?難怪會生了一堆英雄、藍波。」

  「小時候我覺得自己的名字很爛,可是有了甘地、藍波、偉人和聖賢在後面墊底,我就知道,老爸對我還是比較偏心的。」

  他把她逗笑了。「哪有父親幫兒子取名字那麼懶惰,就算當爸爸的懶,有那麼多媽媽、阿姨,怎可能讓這些名字出爐?」

  「說不定問題就是出在阿姨太多。」

  「怎麼說?」

  方英雄翹起小指學娘。「呵呵呵,藍波,呵呵呵……這個名字夠狠,比我們家甘地更狠,呵呵呵……」

  她又大笑。「連這個都可以比較?你騙我,你明明說她們祭祖時見面,還能客客氣氣說話的。」

  方英雄像被點穴般不能動,十秒後才笑逐顏開地勾起她的下巴,與她四目相對,問得好認真,「你,一直都記得我說過的話,對不對?」

  向晚晚卡住、別過頭,像被逮到小尾巴似地赧紅了雙頰。她真不想當他的面承認,那年的記憶未曾斷訊。

  「我記得所有人的所有話。」她說謊。

  「這樣啊,那昨天秦秘書問你的那句,還記不記得?」

  「哪句?」

  「關於你那個那個那句啊。」他笑得很奇怪,奇怪的笑勾動她的好奇心。

  「哪個哪個?」

  「就那個……那個你打算幾歲結婚那句。」

  「有嗎?他有問我這個?」她怎麼沒印象,難道她忙到提早得老人癡呆症?

  當然沒有,純粹是他胡扯,不過他的表情很能讓人信以為真。「有啊,他問得很大聲,我都聽見了。」

  「那我怎麼回答的?」現在連她也想知道自己的答案。

  「你沒回答。」

  「所以我沒專心聽。」

  「這證明,你不但記不住別人說的話,還連聽都不認真聽,但對我說過的就不一樣了,數十年如一日,記憶猶新。」方英雄說得好驕傲,雖然他也不明白自己在得意什麼。

  「連這個你都有得掰!」她沒好氣地啐道。

  「我只是想證明。」

  「證明什麼?」

  「證明我在你心裡不一樣。」

  他的證明題把她的心給兜緊。他對她而言,真的不一樣嗎?

  是,她在他身邊待得既自然又習慣,是,她越來越不記恨那個不平等條約。

  可這只證明,他是個好老闆,而且自己適合這個工作,如此而已,除此之外,沒有太大意義。

  但她讓他吻了自己,吻過之後,沒有呼他兩巴掌、讓他帶傷上通告,反而傻氣得像個木偶娃娃……

  不對,她牢記大姐二姐的話,不交男友、不談戀愛,媽媽的經驗教會她們三姐妹,愛情是另一種形式的狗屁,笨蛋才會相信。聰明的女人成就自己,而愚笨的女人成就男人、成就愛情。

  一個笨媽媽讓她們陷入絕境,她們怎會讓自己重蹈覆轍?

  「你出來演戲,家裡不反對嗎?」她轉移話題,對於困難問題,她習慣留到有力氣、有時間再處理。

  「我爸反對,堂堂黑道老大的兒子,怎麼可以拋頭露面,靠賣笑過活。」

  「賣笑?」這下,她又忍不住失笑,居然有人這樣形容大明星。「你怎麼回答的?」

  「我把我拍的第一套偶像劇DVD丟給他,叫他看仔細,我不只賣笑、賣哭,還賣身——我在那裡面有床戲。」他朝她曖昧地眨眨眼睛。

  「叛逆小子,你爸氣壞了?」

  「對,但六姨替我說話,說我光明正大玩女人又可以賺錢,有什麼工作比這行更有看頭?」

  向晚晚搖頭。他的六姨比他爸爸更寶!「賣身?難了吧,你不是有某些機能出現障礙?」

  「你是指阿春向雜誌透露的八卦消息?」

  那時候他們鬧翻,阿春氣到口不擇言,被她老爸鎖在家裡一個月,他沒計較,因為她說的某部分是事實,不過……方英雄挑眉。他很高興,高興眼前人有隨時隨地注意他的消息。

  「阿春是誰?」

  「她是我第六任還是第七任女朋友,她老爸是幫裡的堂主,我老爸很想把我們兩人送作堆,可是後來……」他聳聳肩。

  雖然是第六、七任,但她是破他處男身的人,在某個層面有著某種意義,所以他沒對她採取任何手段。

  「第六、七任女友?」向晚晚輕皺眉心。果然是家學淵源……「後來怎樣?」

  「後來分手了,她說她不要當寡婦。」

  「寡婦?」

  「對,我不行了,只要睜開眼睛,發現躺在身下的女人不是你,就會棄械投降。我想除了你,再沒有女人可以讓我重振男性雄風。」他嘻皮笑臉說。

  「胡扯!那你又能拍床戲?」和一個男人談他的性事問題,她還真開放。

  「就是這樣,我才不會和女明星擦槍走火啊。」

  他把車子停在路邊,下車,走到另一邊打開車門,拉著她走到車頭前,雙雙坐在車蓋上,眺望遠方。

  他喜歡與她並肩的感覺,喜歡她在身邊,喜歡她的手被握在他的掌心中間,這麼多的喜歡把那個復仇的爛借口推得老遠。

  向晚晚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他,不過拿這種話去追求任何女孩子,所有女人都會被他勾動吧。

  「我很想問你一件事。」深吸氣,方英雄凝視了她好半晌才問。

  「什麼事?」

  「當年,你為什麼失約?」

  他偷偷告訴自己,如果她提出合理理由,他就放下記恨,從頭開始,讓當年的情愫重新落地生根、重新成長茁壯。

  然而向晚晚卻垂下眉睫,久久不語。

  「不想說嗎?」他的口氣雲淡風輕。

  如果這個時候他抬頭,會發現他的眸子不純粹,他的態度不誠懇,而且一絲憤然在他臉龐閃過。可惜她沒抬頭,她只是低頭看著自己的鞋尖。

  「沒什麼好說的,我只是……忘記了,如此而已,那個時候我們忙著搬家。」

  只是忘記?方英雄牙關緊咬。

  她的忘記讓他在惡夢裡輾轉反側,他替她想過千百個原因,找過千百個借口,原來,她什麼都用不上,只是簡單的「忘記」。

  該死,她知不知道黑道中人最注重的就是承諾?就算失去生命也要完成每個親口許下的諾言!而她這樣輕忽,半點都不把他放在心裡……

  他放棄從頭開始的念頭,把那個和「復仇」有關的借口牢牢抓住。

  他們就這樣並肩坐著,看著遠方夕陽。昨天的壞天氣已經不在,明天,天氣會晴朗嗎?

  沒人知道。

  但這次,他們沒有看見星星月亮,她不守諾,他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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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7:57
第七章

  任何女生被一個性感帥氣的男人天天用這種超真誠的口氣說「我愛你」,就算理智上說過千百次別相信愛的謊言,也會慢慢同意——他愛我,有一點點真。

  所以當向晚晚醒來,再度發現他躺在她床上時,她沒發火,只是輕手輕腳下床,趴在枕畔看著他的睡顏。因為她相信他說的——「我半夜醒來的時候看見你在身邊,會比較安心。」

  她相信他所說,有很長一段時間半夜醒來,他會想起那個西門町之約,會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在凌晨的西門町來回,也相信那個被拋棄的落寞感覺,讓他嚴重心慌。

  她相信他說,他願意為她改變自己,她現在不愛沒關係,他會慢慢讓她愛上他,不管難度多高,他是個樂於挑戰的男人。

  她信他,越信越多。

  看著他濃密的雙眉,所有人都說他的眼睛深邃,最能勾引女人,但她最喜歡的,卻是他的耳朵,也許是因為他用那耳朵曾傾聽了她是心聲……

  所以硬要問,她是從哪裡、從什麼時候開始對方英雄有好感?她會回答,「從他的耳朵,從國中畢業典禮那天開始。」

  向晚晚伸手,從枕頭下方摸出御守,那是她十六歲那年,方英雄為她考試而準備的,帶著它,從此她不管考試、做事都很順利,它成了她的幸運符。若真要問,這七年當中她有沒有把方英雄徹底拋諸腦後?實話是——並沒有。

  把御守輕輕放進抽屜裡頭,她起身離開房間,進廚房為他準備早餐。

  宣傳期過去,照理說應該比較不忙,但他是勞碌命,剛停下宣傳,就開始為新人作詞作曲,並準備下一張新唱片的發行。

  秦秘書說,如果簽下電影合約,方英雄將從年底開始一路忙到明年年中,再然後,接下來的演唱會將讓他荷包滿滿,卻也擠不出時間做新唱片,這同樣意味著她將有忙碌的一整年,雖然她的忙和他相比較,只能算小巫見大巫。

  她弄了個精力湯,和廚師烤好的五穀雜糧麵包一起放進托盤,進房。

  方英雄已經醒來,正拿著一本畫冊塗塗抹抹。

  「在做什麼?」

  他衝著她笑了笑,下巴上未刮的鬍髭更添性感味道。

  向晚晚把托盤放在桌邊,趁機瞄了他的畫冊一眼。那個筆觸……她想起很久以前黑板上的三幅畫。原來那是他自己畫的,她還以為他花錢找人製造浪漫。

  「畫得不好嗎?」

  她沒回答,拿起精力湯,一人一杯。為了省去廚師的麻煩,她養出和他一樣的清淡口味。有人說,味蕾的最長記憶是三個月,那麼對愛情的最長記憶呢?

  「昨天晚上你不知道作了什麼好夢,笑得很像天使,我看了很久,本來想畫下來的,可是實在太想睡了,只好早上起來趕工。」他提起作畫的動機。

  胡說,她被生活磨得很世俗,哪有像天使的時候?

  向晚晚拿過畫冊,他沒拒絕,她一頁頁往前翻,當她翻到十個、二十個、上百個向晚晚時,感動浮上心田。這畫冊證明了他的思念,很深。

  「我十五歲生日,黑板上的畫是你畫的?」她要他親口確定。

  「對,我在凌晨一點偷溜進你們校園,幸好沒被發現,你們學校的校警很鬼,我得和他玩捉迷藏。」

  她低下眉眼,剝開一塊麵包,輕聲問:「我始終弄不懂,你為什麼喜歡我?」

  「我也不知道,只記得第一次遇見你的那天手氣很順,打香腸打得老闆快翻臉,然後我看見你,只有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要的那個女生。然後我卯足力氣追你,可是越追,你卻對我越討厭。」

  「你用的方法很糟。」她實話實說。

  「真的嗎?那現在呢?你喜不喜歡浪漫得不得了的氣球、鮮花和蛋糕?那是我從電視劇本上學來的,女主角看見那一幕,立刻同意嫁給我,浴室我們拍完最後一幕,戲殺青。」他明知故問。

  原來是劇本害的?不怪他,男人本來在愛當中就屬於後進化生物。「你把它們折合成現金給我,我會更感動一點。」

  「真現實。」他橫她一眼。

  「不現實怎會被你的高新引誘,簽下賣身契約?」

  「其實,我是故意的。」他莫名其妙迸出來的話,聽得她滿頭霧水。

  「故意?」

  「我知道你痛恨我送鑽石。」如果把鑽石直接甩到他臉上還不算痛恨的話,他不知道怎樣才算。

  「對,我痛恨。」那舉動讓她覺得自己是廉價女人。

  「可是我想,如果我送很庸俗、很昂貴的東西給你,等你慢慢累積、湊齊五千萬卻還不想離開時,我就知道,你有一點點愛上我了。」他又笑,亮亮的眼睛彎出一道清泉。

  他的笑才是天使!這個笑容讓他在演藝圈大紅大紫,讓少女及師奶都成為他西裝褲下的俘虜。

  向晚晚歎氣。也就只有他會用這種方式測試人心!只不過……他的「測試」讓她的感動成倍數增長。

  「喜歡我,有點辛苦對不?」她問。

  方英雄坦承,「對,簡直是吃盡苦頭!」

  「值得嗎?我並不漂亮。」

  在以前,少男的眼光爛一點沒話說,現今包圍在他身邊的都是大美女,沒道理他還分辨不出天鵝和醜小鴨的差異啊。

  「我又不是導演挑女主角,幹麼選漂亮?我要選,是選最喜歡的。」

  「我不算溫柔。」

  「溫柔女人看太多,不稀奇,真有迫切需要,我也只要向晚晚的溫柔。」

  他把她拉到床邊,和自己並肩而坐,大大的頭靠在她小小的肩膀,吸氣,他戀上她身上傳出的淡淡馨香。

  「我這幾年沒有太大成就。」

  他蓬亂的頭髮磨蹭著她的肩頸,有點癢也有點……心悸,他很愛靠在她身上,靠得她的肩膀變堅強,強得可以負擔他的重量。

  「我有說過,我對女強人情有獨鍾?」他在笑,咯咯笑著,笑得兩條長臂圈上她的腰際。

  又在性騷擾,但向晚晚沒推開。「有沒有想過,你要的只是年少時一個沒有完成的夢想?」

  「想過。」

  「既然想過,就該認真分析,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所有熱的東西都會慢慢降溫,沒有道理他的夢會不變。會恆溫。

  「分析過了,答案出籠。」

  「是什麼?」

  「不管十八、二十八、三十八或五十八,你都是我要完成的夢,除非你也愛上我,不然我會一直作夢下去。我愛你,向晚晚。」他再度重申。

  這種回答哪個女人能免疫?

  她失笑。好吧,她同意,他愛她,不只是一個多年前未完成的夢想。

  「辱罵偶像會不會被粉絲追打?」她想罵他笨蛋。

  「會,不過別擔心,我會擋在前面保護你。」

  他將她抱緊,一個施力,把她抱進床鋪裡,翻身,將她壓在下方,然後,她發現他的某個親戚小弟正在叛逆期。

  他看住她,一瞬不瞬。

  她也看他老半天,然後,偏偏頭,笑說:「好吧。」

  「什麼東西好吧?」他翻到旁邊和她並躺,雙手支在後腦。

  「我允許你追求我。」這是官方正式公文,事實上他們已經暗度陳倉許久,只是沒有正面公開,就像兩岸尚未開放通商,早就有人偷跑。

  「真的假的?你不是騙我的吧?」她……答應了……這句話他等了好多年。方英雄猛地瞠大、放亮。

  「演戲是你的工作,不是我的。」

  向晚晚說著,忍不住低笑。只是同意他追求,何必高興成這樣?多年歷練怎沒把這個男人變得世故狡點?

  「太棒了,我終於可以追向晚晚了!」他突然跳起來放聲大叫,展開雙臂、兩腳在床上亂蹦亂跳,然後向她撲過去,抱著她在床上翻滾。

  她被他弄得哭笑不得,偏偏他的力氣大,她反抗不了他。

  俯下身,他狠狠地吻住她的唇,像要把她嵌進身子裡似地,一下又一下、一遍又一遍,捨不得從她唇間、身邊撤退。

  他的激情帶動了某個器官的難以控制,他很想讓慾火繼續焚燒,又怕結果是她逃、他找,於是……他悶聲低喊,盡全力離開她的唇,努力把剛生根的情慾從她身上拔除。

  「厚!」他低吼。很傷身耶!

  呼吸紊亂的向晚晚忍不住低聲笑開。這次,他要扣誰的薪水?

  他對她非常好,好到讓她不踏實。

  難道愛情就是長這個樣子?隨時隨地的驚喜、隨時隨地的歡愉,隨時隨地都像個高高在上的公主,享受他無時無刻討她的歡心?

  在收到第三條價值不菲的鑽石項鏈時,向晚晚瞪他。「你繼續送吧,等我湊齊了五千萬新台幣,你就不能用合約綁我了。」

  方英雄卻帥帥滴回答,「到時候把你綁在我身邊的不算合約,是我的心。」

  他那樣信誓旦旦,好像自己是愛情收發站,只要他願意,任何女人都逃不開他的魔力。

  於是,慢慢地,她愛上他,愛成自然。

  上個月,新戲開拍,她提著行李箱和他飛到上海,那是一部清末民初背景題材的電影,他穿著黑色長大衣、戴著一條白色圍巾,俊朗英挺的身影抹殺了記者的底片無數。

  他們下楊在當地的五星級飯店,現在兩人坐在沙發裡,還不是太晚,今天的工作提早結束,方英雄整個人呈現一種放空狀態,頭靠在她身上,手裡拿著遙控器東轉西轉。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香煙味,是和他對戲的男演員留下來的,戲裡,男演員是臥老煙槍,而他是老煙槍的敵人,他們在煙霧瀰漫中對話,他說:「每個人都有價,每個人都可以被收買。」

  「我覺得那句話耐人尋味。」她用手指畫著自己的掌心,天外飛來一句。

  「哪句?」他抓過她的手。她的指尖又細又長,適合彈鋼琴也適合拉小提琴。

  「每個人都有價,都可以被收買。你同意嗎?」

  「我同意。」他發現她黑色圍巾上的黃金別針了,那是一朵長莖玫瑰,是他送她的第一份生日禮物,她從來沒用過,但同意交往之後,她天天都戴著它。

  她說,那表示一種狀態,就和手術室前的燈一樣,燈亮著,代表他們的愛情通行無阻,燈暗下,代表時機不再。他說,這樣太危險了,萬一丟掉了怎麼辦?以防萬一,他要打造黃金桔梗、黃金鬱金香、黃金風鈴草,讓她隨時隨地保持在燈亮的狀態。

  她大笑,因為他的無賴和孩子氣。

  「真的嗎?連人的本性都可以收買?」向晚晚問。

  「對。」他點頭點得毫不猶豫。這是來自於他的經驗背景,金錢替老爸買到很多個老婆,買斷她們之間的嫉妒;金錢替他買到權勢、買到人脈,他想不出來,有什麼東西的金錢買不到的。

  「為什麼?」

  「你認為孝子會不會為了自己的前途,離開家鄉、離開父母親?會!因為他有他要追求的人生。」

  「你舉的例子真殘忍。」

  「你認為善良的人會不會為了養活自己,和窮人搶工作?你認為仁心仁術的好醫師,會不會為了讓自己活下去,利用職權把自己排在器官捐贈的第一名?」

  「你可以繼續殘忍下去。」她瞪他一眼。

  方英雄笑笑,下結論,「金錢可以買到任何東西,包括人的本性。」這個結論殘忍,卻是否極不了的事實。

  「那你認為自己價值多少?」向晚晚問。

  「兩百億。」他比出兩根指頭。

  「真昂貴!不曉得誰買得起?」她嘲笑他。

  「賣得起的人太少,但只要看對眼,我樂意將自己免費贈送。」他偏過臉,在她頰邊落下一連串親吻。

  「這麼貴重的禮,我怎麼收得起?」她笑著推開他。

  「收得起、收得起,誰叫我不喜歡別人,偏偏喜歡你。」他死皮賴臉的賴在她身上。

  向晚晚垂下眉睫,說:「我還是想不透。」

  「想不透什麼?」

  「想不透我到底有什麼好?你這個值兩百億的男人,怎麼會看上我這個被五千萬綁住就跑不掉的女生?」

  方英雄笑開,吻從頰邊滑到她的嘴唇,一個用力啵吻後,說:「你又把事情想複雜了,你可不可以讓自己的腦袋簡單一點?」

  「難道別的女人不會這樣問?」她退開他,他臉上的自負讓人受不了。

  「我不知道別的女人會不會這樣問,但我相信,當我告訴某個女人,我喜歡她時,她滿腦子裡想的應該不是「為什麼他喜歡我」,而是「如何讓他更喜歡我」。」他不准自己被推開,手一拉,又把她兜進自己的懷裡。

  「你真有自信。」向晚晚低頭,望著環在自己腰間的手臂。自從正式同意他的追求,他就沒少拿一分身為男朋友的權利。

  「我的自負來自女人看我的眼光。」

  「是哦,不知道那些女人在想什麼?」她瞅他一眼。

  「問你一個問題。」

  「說啊。」

  「有兩個一模一樣的試管,我在裡面放一模一樣的細胞,只不過A試管放一顆、B試管放兩顆,若每三分鐘細胞分裂一次,B試管在五個小時之後充滿了細胞,請問A試管要多久的時間才會充滿?」

  「五小時等於三百分鐘,換句話講它會分裂一百次,充滿試管時有二的一百次方格組胞,我們只要算出A試管在多長的時間裡面會有二的一百次方格細胞就可以了。」

  「你看,你想複雜了。答案是五小時又三分鐘。」

  「你怎麼這麼快就算出來?」

  「我只要讓A試管分裂出兩個細胞,就可以和B試管一樣,在五小時把細胞充滿試管,而A試管只要三分鐘就可以分裂出兩個細胞,所以答案是五小時又三分鐘。」他攤攤手。

  向晚晚恍然大悟。自己果然是繞遠路追答案了!不服氣,她說:「我只是以時間沒想到簡單方法,再考我一題。」

  「好。」他低頭想想。「三個好朋友去吃飯,結賬時,他們各拿出一千塊,共三千元交給侍者,老闆找五百塊交給侍者,侍者在半途偷偷把兩百塊藏在自己的口袋裡,只拿三百塊還給他們,於是一人分得一百塊。

  照理說,他們每個人拿一千找一白,所以只出九百塊,共兩千七百元,加上侍者口袋裡的兩百塊,是兩千九百元,而老闆收銀機理卻有三千元大鈔,請問一百塊跑到哪裡了?」

  這下子考倒向晚晚了,她怎麼算都算不出那一百元跑到哪裡去,不死心,她又拿下紙筆加加減減弄半天,才豎白旗投降。「我輸了,說吧,那一百元跑哪去?」

  「根本就沒有一百塊或兩千九百塊,他們拿出來的是三千元,老闆收兩千五,侍者偷走兩百塊。」他笑望他的懊惱。

  「那是什麼眼神?想證明自己的腦袋比我好?」她嘟起嘴。

  「不是,是證明你習慣把事情複雜化。你會為了不存在的一百塊想半天,就會為了一些沒有意義的答案想十年。我為什麼會愛你?你有哪裡值得我愛?愛情會不會讓恩受傷害?這麼走下去是對是錯,有沒有後悔空間?你用一大堆問題塞在我們中間,以至於不敢放手去愛。其實,愛了就是愛了,沒有道理、沒有原因,跟著感覺走,就對了。」

  是這樣嗎?在他說服他愛她之後,又說服她該放手大膽愛上他?這樣算不算是貪心?可不管怎樣,他有一副好口才,這是事實。

  不過,俯首稱臣不是她的作風。

  「為什麼不說是你把事情看得太簡單?」

  「比如……」

  「不如你以為多數女人喜歡花,就送花給我,卻沒想過我是不是過敏體質、會不會對花粉過敏?我是不是個低調女生,情願把愛情收在心裡,而不是張揚地分享給全世界?比如你以為鑽石恆久遠,戀愛中的女人一定熱愛這種永恆象徵,卻沒想過我會不會覺得這種禮物收得太沉重,會不會覺得自己不該攀上豪門?

  你總是憑直覺去做事,卻沒想過對方會不會接受得太勉強,這叫做——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她攤攤手,演說結束。

  他被批評了,卻噗哧一聲,笑得很帥。「聽起來,我好像有點霸道。」

  「不是一點點,是很多點。」

  「對不起。可是如果需要很多點霸道才能讓你愛上我,我願意。」

  「什麼我願意?你以為自己在說結婚誓詞嗎?」

  「這麼快?」他睜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著向晚晚。

  「什麼這麼快?」她被問得傻了,剛剛她有說什麼不得體的話嗎?

  「你提到結婚誓詞,想嫁給我了?」他拉起她的手,笑彎了眼。

  「你以為在拍戲嗎?才剛認識,三十分鐘之內就能直接跳到結婚進行曲?」她瞄他一眼。

  「這樣也不壞。」方英雄頭歪了,歪進她肩膀。

  沒見過比他更愛靠在女人肩上的男生……但她沒拒絕,也歪著頭和他相依偎,雖然他有點高,靠起來有點勉強,但他說了,如果霸道才能讓她愛上他,他願意。

  願意……好簡單的承諾,她甚至不知道該不該把它當成承諾,就已經被他的霸道勉強。

  愛他,她只是嘴巴沒說,心裡,早已經開始想了吧。

  「晚晚,你愛上我了嗎?」他問。

  她沒回答。

  昨天拍戲收工太晚,回到飯店,方英雄立刻變成一灘爛泥。

  他脫完衣服就拉她上床,圈著她的腰,把她整個人收入懷裡。向晚晚以為他還有精力可以發洩,正準備大大訝異一番時,他睡了。

  沉靜安詳的睡容像個孩子,彷彿對這個世界有無限信任及安心……她拂開他的頭髮,靜看他的臉,手指在他的五官上輕輕描劃。他是個好看的男人,真的。

  跟著他南北跑、國內外跑,那些尖叫的粉絲讓她明白這個男人有多搶手,想想,透過四方螢幕就能輕易愛上的男人,她二十四小時跟在他身邊,怎麼可能不愛?

  她早就愛上了,只是不肯承認。

  對於愛情,她有恐懼症,爸爸的愛情太膚淺,累了母親的一世情緣,之後她們三姐妹打勾勾兼發誓要互相照顧彼此,再不讓任何愛情闖入她們之間、掠奪任何一個人。

  但,愛上了,怎麼辦?這個問題,她問過自己好幾遍。

  翻身背過他,她愁眉苦臉,不知道要怎麼對姐姐們說,也不知道要如何打破她們的信念,這是個頭痛問題,一個不適合在清晨拿出來為難自己的麻煩問題。

  腰間的手開始不安份,它輕輕滑上滑下,在她白皙平滑的肚子上劃圈圈,背後的男人肌肉開始變得緊繃。

  她知道,睡眠讓他養足了精神。

  他是個很有體力的男人,那個第一次,他盡力控制了,還是弄得她腰酸背痛。

  原以為在第一次過後,她可以得到長長的滿足睡眠,沒想到十分鐘不到,才辛苦工作完畢的男人便跑到浴室去沖冷水,回到床上躺下後,一、二、三……十秒過了,他又下床,在地毯上面繞圈圈,像只慾求不滿的小狗。

  假睡的她笑了,展開雙臂,將他迎入懷裡。

  他一問再問,確定她沒問題,才敢放心大膽地放任自己的情慾。

  然後,一次、兩次、三次……他整得她喘氣連連。

  她悶聲笑著,而他也悶聲說,「沒辦法,它罷工很多年,一旦重新啟動當然會……停不下來!」

  她聽完大笑,笑這個純情男人為她向晚晚關機那麼多年,也笑自己幸運,讓一個男人默默地愛過好多年。他的愛,不會像爸爸那樣輕易轉變吧。

  他的吻落在她肩背上,暖暖癢癢的,他的鬍髭冒出來,輕輕刮過她的皮膚,帶起一陣騷動。

  轉過身,她勾住他的脖子,在他嘴唇貼上一吻,還來不及撤退,他便禮尚往來的送出一個熱情的法式舌吻,吻得她呼吸不順,吻得她頭暈目眩,吻得滿天星星對她閃爍光亮。

  來不及抗議自己才剛從黑夜來到白天,他又吻出了她滿天星辰。

  他的吻順著她的頸子下滑,滑進她胸口的丘壑,他一點一點為她燃火,一點一點把她的肌肉繃得和自己一樣緊,一點一點地,搜刮出她口中的呻吟。

  這個早上,空氣裡充滿旖旎。

  都不知道戰過幾回合了,向晚晚累到又想豎白旗。英雄總是讓她豎白旗,只不過這回,手腳雖然還在她自己身上,卻沒有力氣可以支配,他把她抱在大腿上,身子像搖椅般向前向後,輕輕擺盪。

  她喜歡這個動作,彷彿夏天的風,淡淡地從耳際拂過。

  這個他的習慣,做愛之後、一起洗澡,也許還會再走火一次,但他們從不在乎這個澡得洗多久,然後他們穿著純白浴袍,然後他坐在床緣,而她坐在他身上,然後他們像現在一樣,他當她的搖椅,前前後後,搖得她心安心定。

  「為什麼你喜歡當搖椅?」她問。

  「因為我喜歡被人抱在懷裡搖晃,所以我猜,你也會喜歡。」

  「你喜歡?」

  「對,我喜歡。」

  「為什麼喜歡?」

  「我對媽媽、對家的印象已經很淡了,但我記得靠窗的那張咖啡搖椅,記得媽媽常把我抱在懷裡搖搖晃晃,唱著歌、哄我睡覺。」

  「你媽媽有一副好歌喉嗎?」

  「有,她的聲音很軟很綿、一點甜、很多溫暖,像剛出爐的棉花糖,讓人想一嘗再嘗。」

  「所以你的歌喉是遺傳到媽媽?」

  「對,我爸的歌喉可以用來殺人。幫裡的弟兄不乖,他就用歌聲震壞他們的腦袋。」

  向晚晚噴笑,這讓她聯想到金毛獅王謝遜,把那些覬覦屠龍刀的武林人士震瘋震昏的狀況。她圈住他的腰,說:「我媽媽也有一副好歌喉,她是學音樂的,可惜太早嫁給我爸爸,失去舞台,音樂只能是自娛工具。」

  「她遺憾嗎?」

  「多少吧,所以我們姐妹發誓要加倍孝敬她。」

  「她失去舞台卻得到三個女兒的孝順,那句話說得沒錯。」

  「哪句話?」

  「上帝拿走你一樣東西,就會還你另外一樣來做補償,它是個公平的傢伙。」

  「如果它給的不算你想要的,怎麼辦?」

  「你問倒我了,下次碰見上帝,我再問問它。」他胡扯。

  「好啊,記得問清楚,下回它來要東西時,我才能決定要不要給。」她也跟著亂說。

  「講話很大牌哦,你是王母娘娘嗎?」

  「猜錯了,我是瑤池金母。」

  方英雄收了手雙臂,歎氣道:「不管你是向晚晚還是王母娘娘、瑤池金母,我都愛。那……你愛上我了嗎?」

  她看他半晌,說:「你很愛追問我愛不愛你啊!」

  「就像你老想著為什麼我會愛上你,為什麼愛上了,就多年如一日,我和你一樣,也想要一個分明。」

  她歎氣,勾住他的脖子,親親他好看的下巴。

  怎麼辦?他想要分明,她是愛上了,卻仍不敢承認愛情早已存在。

  「那你再說一次,為什麼對我一見鍾情,為什麼不後悔等待?」她很小人,只想要他的答案,卻不想給他要的答案。

  幸好他很慷慨,不計較給她想要的,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天雷勾動地火不需要原因,它是自然奇景,我不明白為什麼對你一見鍾情,但我相信有前世注定。」

  「前世注定你愛我?」

  「對,前世注定我愛你,注定我愛你很多,多到就算你不知道我愛你,仍然孤注一擲,非要愛上不可。」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動心。

  他想,也許可以改弦易轍、不再計較過去,就算她忘記承諾,就算那個拋棄的感覺讓他痛恨至極,但因為愛情再度降臨,因為他喜歡彼此靠在一起的感覺,因為他喜歡有她在身邊,因為他不願意改變眼前……

  有人說,吃虧就是佔便宜,倘若這句話成立,那麼,在她身上吃一點虧,應該不要緊。

  在他說服自己的同時,桌上的定時器響起,向晚晚飛快跳下他的大腿,拿起定時器在他面前晃,笑容可掬道:「工作嘍,大老闆。」

  她肯定是他用過最好的員工,不論什麼時候,都把工作擺在第一位,如果每個人都能像她這樣積極認真,哪怕什麼全球金融風暴。

  「不要,再抱三分鐘。」他拉拉她的手,耍賴。

  原來對一個女人耍賴也可以這麼有趣,他笑瞇瞇,想要一要再要、要不停。

  「不行,三分鐘後還會有三分鐘,懶惰是罪惡淵藪,乖,我先去浴室整理,你馬上過來。」

  她掰開他的手指頭,彎下腰,捏捏讓所有女人心動的雙頰。

  「馬上過去,有好看的嗎?」他故作可愛,衝著她笑。

  向晚晚搖搖頭,皺皺鼻子,在他額際賞了個爆栗。

  「快!」她又喊一聲,轉身進浴室。

  看著她的背影,方英雄輕輕笑開。想到未來五十年、七十年都有她的肩膀可以嘗,想到每一個清晨都可以對她耍賴撒嬌……對,拋棄過去、迎向未來,是最正確的決定。

  手機鈴聲乍響,是晚晚的手機,他想也不想就接起來。

  「媽咪,你什麼時候才回台灣?遲遲好想你哦。」是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很稚嫩。

  「你找誰?」

  他的口氣兇惡,小女孩被他嚇得,半晌發佈出聲音。

  「說清楚,你找誰?」他加重口氣。

  「請、請問這號碼是0980XXXXXX嗎?」

  「對。」

  「那就對了,我是遲遲,我要找媽咪。」女孩甜甜的聲音有揪緊過後的輕鬆。

  「你打錯了,這裡沒有媽咪!」他朝著電話大吼。

  「有啦,向晚晚是我媽咪……」方英雄沒等她說完,直接掛掉、刪除。

  接下來,他比編劇動得還快的腦袋,飛快設定了若干原因場景。

  那個孩子是她無故消失的主因?她有男朋友了、她不是忘記兩人約定,而是壓根沒把他放上心?她早就結婚,她是冒牌單身,她為了五千萬不得不跟在他身邊?

  難怪她打死不說愛他,難怪他的俊顏吸引得了所有女生,只有她在那邊推三阻四,好像愛上他很丟臉,難怪她看見他像看見鬼,跑著讓他追,難怪……

  他錯了,她不會和他一起再過三、五十年,她的清晨屬於另一個男人。

  而他,應該堅定相信,有仇必報是正確信念,對於某些女人,就是需要教訓才能學會,男人不可以欺騙。

  對,他沒必要改變,他想的事根本不可行!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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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8:29
第八章

  她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成天氣鼓鼓、不理人?

  向晚晚不過是進浴室梳個頭髮,走出來後,便發覺方英雄整個人都不對勁了。

  他鬧脾氣鬧得很凶,不吃飯、不吞維他命,上車也不肯和她坐在一起,她拿的衣服他不穿,她端的開水他不喝,一整個就是在針對她。

  難道不給他三分鐘有這麼嚴重嗎?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鬧什麼脾氣!

  她別過臉,決定不理他,看他要氣多久,等氣完了,他們再來討論。無的放矢沒意思,人要學會長大成熟,碰到事情得溝通。

  不過,她還是佩服他的,就算他氣得快跳腳,一旦面對鎂光燈、記者和導演同事,馬上能露出他的萬人迷笑臉,完全沒受情緒影響。

  他拍片,在進度上:他抽時間回答記者問題,回答得盡力又得體;他和影迷粉絲拍照,來者不拒。他簡直是完美藝人,根本無法從他身上找到缺點。

  但,第一天過去,第一個星期過去,他的堅持度比她所想的更強。可想想,不就是這樣的堅持,他才會毫無理由地愛上她,整整七年不變?

  白天他們在片場,他做所有該做的事,包括不理她。

  晚上,他們躺在同一張床上,他還是不理她。

  她引誘過他,但他很不給面子,抱起枕頭走到沙發上睡覺。

  她生氣了,威脅道:「我再去訂一間房。」

  他卻冷冷說:「好啊,你付錢。」

  方英雄才不付費讓她有機會和另外一個男人睡,對,他小心眼,他怎麼知道那個遲遲的老爸不會一路跟到上海,會不會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向晚晚摳死了,要花錢住飯店,她寧可睡在走廊上。買房是她最大心事,汲汲營營賺錢都來不及了,哪還能夠多花半毛錢!

  所有冷戰歸冷戰,他們繼續同寢同食,二十四小時黏在一起。

  只是這天,她再也受不了,決定把話談開,覺得這樣不明不白的賭氣下去太幼稚。

  方英雄也很生氣。他氣她騙他、忘記他,氣她隱瞞有個叫她媽咪的小孩背後,還有個她愛到不行的男人存在!難怪即使她的第一次給了他,她仍不說她愛他,守著這句話,是為了替那個男人保持最後一點自尊?

  想到這裡,他更加暴跳如雷。

  難怪秦秘書提到某女星劈腿時,她會為那人說話,說感情這種事情,誰都無權置喙。難怪他批評對戲的女主角太主動時,她只是笑笑說:「誰叫你長了一雙桃花眼,讓女人對你情不自禁。」

  他問:「那你有對我情不自禁嗎?」

  她笑而不答。

  他終於弄懂,為什麼她認為女人劈腿無罪,為什麼別的女人情不自禁,她也無所謂。

  那是因為她不愛他、不在乎他、眼裡根本沒有他!

  如果她介意他,她會陪小心、會用溫言軟語打消他的怒氣,那麼他就會問她有關於那小女孩的事情。

  但她沒有,她由著他去生氣!

  這代表什麼?代表正中下懷,代表她很高興,代表如果他火大出口,叫她滾出去,她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毀約,理直氣壯地回台灣陪那個死男人!

  他打死不承認自己嫉妒,打死不承認他的火氣有一大部分來自想像力,他想像晚晚會在另一個男人身下承歡呻吟;他想像他們手牽手進禮堂,想像他們走過鋪滿玫瑰花瓣的紅地毯,最狠的是,還牽著一個小女孩,叫他們媽咪爹地。

  嫉妒讓他忿忿不平,偏偏他是大明星,不能介入別人的愛情,否則事情一旦被揭露,他會被媒體唾棄;他有黑道底,卻不能找人去砍死那個和他搶晚晚的男人,什麼事都不能做,讓他更煩更氣!

  所以,他只能把她的手機扔掉,讓那個笨小孩沒辦法和她聯繫,他的行為很幼稚他知道,但他克制不了自己。所以他只能和她冷戰,從早戰到晚,二十四小時不停止,他的舉止無知他明白,但他說服不了自己理智……

  而今天,他氣得更凶了,和女主角接吻已經讓他很、不、爽,但她不但沒有認真看他們對戲,看他有沒有被女主角佔便宜,還和男配角聊天、聊得很高興!

  她不看雜誌的嗎?那個男配角根本不是人,他是種馬!有女人,抬高單腳就能上,她居然對那種人笑得甜滋滋,好像嘴裡含了一把糖。

  方英雄氣到肚子快爆掉,所以離開片場後,他沒回飯店,也沒跟秦秘書或晚晚交代一聲就自己搭計程車離去。

  他在PUB裡面認識一群女人,其中一個他知道名字,她叫宋喬,是內地很有名的歌手,唱片賣量排得進前十名。

  這個晚上他笑得很誇張,以為夠誇張就可以把晚晚遺忘,可是不知道他哪根神經出了問題,越笑竟然越心酸。他喝很多酒,以為酒精可以麻痺人類的大腦,那麼中間架起的神經就失去作用,他會把晚晚的名字、樣子通通忘記。

  但酒精非但沒有麻痺他的神經、教他遺忘許多事情,更有趣的是,他居然想把宋喬帶會飯店裡,用精彩表現,讓晚晚和自己一樣生氣。

  蠢吧,不知道是不是偶像劇把人給演蠢了,他追女朋友的方式會讓人額頂槓出三道黑線,而惹火女朋友的方式,一樣會讓烏鴉從額間飛過。

  不管了,好戲開鑼!

  他按了門鈴,向晚晚來開門,他站在房門口和宋喬熱吻起來,演得超誇張,那樣子不叫吻,比較像把宋喬一口吞進肚子裡。

  向晚晚臉色鐵青,看著迫不及待要上床的男女,一語不發地直接從他們身邊走出去,把房間讓給那堆乾柴烈火。

  她的表現像一盆冷水,猛地從方英雄頭上澆下。

  他瞬間清醒,終於,他想起來她不在乎他,半點都不在乎。

  狠狠地,他一拳捶向房門,大喊一聲,「走開!」

  宋喬嚇壞了,趁狗仔隊還沒有被引來之前逃跑。

  他進了屋,關門的聲音大到不管左右房客會不會開門出來抗議,只顧把自己丟到床上,柔軟的棉被把他整個人吸了進去,但吸不走他滿肚子怒氣。

  這個晚上,方英雄在飯店裡生氣,氣得很沒有意義,而向晚晚則在上海的大馬路上來來回回走,無心瀏覽櫥窗,只顧低著頭默默細數自己的腳步。

  很好笑,她穿著飯店的室內拖鞋就跑了出來,更好笑的是,她發現她還不肯承認愛清,卻先一步承認自己失戀。

  ***   ***   ***

  他們僵持著,沒人想談,沒人想化解,甚至還有人想要擴大問題。

  向晚晚不是沒想過把合約砸在他頭上,訂機票回台灣,但她理智的那面提醒著自己還沒存夠五千萬。

  至於在愛情上面幼稚過度的方英雄,一心繞在「她根本不在乎我」的這件事情上,他變本加厲,企圖讓她和自己一樣嫉妒到想死。

  於是,他和片中的女主角黎茵傳出緋聞,媒體拍到他們在酒吧裡面熱吻,緊接著,狗仔隊天天尾隨,新聞一天一則密集曝光。

  面對記者的詢問,方英雄一概語帶曖昧地回答,「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至於未來會如何?就看後續發展了。」

  而女主角面對記者的疑問,不是含情脈脈地笑望著方英雄,就是說:「他是個很好的男人,能夠和他在一起,肯定是前輩子修到很大的福份。」

  這種話聽在記者耳裡,還能不誇張、不大寫特寫?

  因此,天底下的人都認為方英雄情定黎茵。

  面對這種情形,向晚晚怎麼可能不心痛?好幾次她忍不住紅了眼眶,背著方英雄衝進廁所偷哭,她想不出為什麼狀況會在一夕間變更,為什麼前一刻兩人還在床上纏綿,下一刻,他就翻臉不認人。

  是她的技術太差?如果這樣的話,他早該和她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掉頭就跑啊。

  那麼,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原因嗎?

  想破頭,終於讓她想出一個簡單、實際卻也落伍到會讓人唾棄的理由。

  老一輩不都這麼說,女人要懂得矜持,別在男人面前隨便,因為男人在沒有得到女人之前會把她當成天神,一旦到手了,便會發現,她其實並沒有那麼神聖。

  是嗎?他暗戀她那麼久,終於得手,才恍然發現,她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用,因此態度轉換、對像更改……這就是男人,他們都希望找一個仙子當情人,卻在把仙子的羽翼剪除、把她變成凡人之後,棄如敝履。

  多可笑!有媽媽這活生生的實例,怎麼她還是沒學會警惕?能怪別人嗎?不,她只能氣自己,氣她沒修好男女習題,就敢大玩男女關係。

  但地雷踩了、遊戲玩了,就算肢體已經炸殘,她也得面對自己和方英雄,她不讓人看扁,不要像那些女人哭死哭活的,哀求男人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既然事實擺明了他們不能再一起走下去,分手是肯定的結局,但她仍企圖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解釋他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的原因。

  她對自己嘲諷一笑,反應再慢,終於還是弄懂了。

  這是很殘忍的狀況,尤其對於剛被說服對方愛自己的女人而言。

  怨誰呢?怨這個多變社會,她來不及調整腳步就被拉著往前衝,也不曉得前面是不是一條不歸路。

  她只能強忍哀愁,假裝自己無傷,學他對記者笑、對導演笑、對每個人微笑,然後在他們眼瞳裡尋找自己完美的笑意,為自己的表現打分數。

  結果這分數很高,她在他們眼底發現自己是個美麗女人,只要不把眼光定在方英雄身上,她有太多機會認識更多優秀男性,只是……讓人悲傷的是,那枚固執的心臟,並不在意自己有多少機會,只在意他無時無刻不在和黎茵調情。

  誰說對於愛情,男人比女人遲鈍?被他愛著時,她無知覺,被他放棄了,自己還一意孤擲地追追追,她真痛恨自己的愚昧!

  ***   ***   ***

  黎茵打扮得像一朵花,身段極致完美地進入片場,她對方英雄一勾笑,身子立即靠向他,勾著他的手臂,笑瞇瞇地問:「再過不久戲就要殺青了,你有什麼計劃?」

  「先開演唱會,新專輯就再等等吧。」他一面回話,一面偷瞄向晚晚,她沒看他,正在盯著他的行程表看。

  只是他沒向前仔細看,否則他會發現淚水在她眼眶裡打轉。

  「你會邀請我去當演唱會嘉賓嗎?」黎茵問。

  見鬼了,五音不全的人怎麼當演唱會嘉賓?但他沒說,只是笑得很親切。

  「我對台灣有一份憧憬,真想到那裡走走,不知道這部片殺青後,我們會不會到台灣宣傳?」

  他耳裡聽著黎茵的話,眼裡心裡卻裝滿了向晚晚。他越來越氣,氣她的隱瞞欺騙,氣她對他不在乎……沒想到他辛辛苦苦跑到終點,卻發現根本找不到那條重點線。

  他知道自己氣得很任性,氣得很挑釁,也氣得小心眼,可是他抑止不了自己,他、就、是、生、氣!

  「向晚晚。」突然間,他截斷黎茵的話,很突兀,不符合方英雄的溫柔形象,但他不管。

  她放下記事本,走到他面前,盡全力不讓臉上洩露半分心情。

  「有什麼事?」她站定,看住他的眼睛,不迴避。

  他哪有什麼事,就只是看不慣她的氣定神閒,好像他的態度影響不了她半分。

  「我口渴。」

  向晚晚點頭,走到隨身包包邊,拿出他喝慣的花果茶,不是鋁箔包,而是現沖現泡的那種。

  方英雄打開杯蓋喝一口,嫌惡道:「太冷了!」

  她歎氣,拿著杯子倒熱水器旁加熱水,拿回來遞給他。

  「太淡了。」

  她沒反彈,由著他任性。再度走到包包邊,把果茶倒在自己的杯子裡面,她不習慣浪費。拿出新的茶包重泡,再把杯子放在他面前。

  果茶要泡十五分鐘味道才會出來,他望著她,欠扁表情留滯臉龐,而她不想扁人,所以她放下茶杯,轉身就走。

  「我現在就要喝。」他強人所難。

  「可以啊,只要不嫌味道淡。」向晚晚背對他,連身子都不轉。

  「我是不是浪費太多錢聘你了,連倒茶這種小事都做不好,你還能做什麼?」

  他仰頭,冷冷的眼光落在她身上。

  她深吸氣,努力表現風度。「如果方先生覺得不划算,可以另請高明。」

  「是我的錯,我以為你夠高明了,沒想到不過爾爾。高學歷?台灣的教育!」他嗤笑一聲。

  向晚晚猛地轉頭。每個人心底都有一塊最柔軟脆弱、最需要被保護的部分,而現在,她那一塊被他踩到了!她怒瞪他、臉上暴紅,溫柔面容瞬間變得張牙舞爪。

  「台灣的高學歷不是用來訓練打雜工,就像它也不會用來訓練演員歌星。」

  「你在諷刺我的學歷是不是?」

  「怎麼會?錢連人性都可以買到手了,方先生願意的話,可以花錢買幾張大學文憑,唬唬觀眾,說自己是優質明星。」若前兩句不是諷刺,這句鐵定是。

  方英雄的腦袋氣到糊掉,口不擇言,「我不需要學歷加持就是優質明星,不像你,就算有學歷光環,也得為六萬塊對我卑躬屈膝!」

  卑躬屈膝?她真想把桌上的花果茶潑到他臉上!拳頭握得牢緊,她怕握得不夠緊,明天就會登上頭條。謀殺大明星——這句話夠不夠聳動?

  「不只對你,任何人給我六萬塊都可以叫我為他卑躬屈膝。」她咬牙切齒說。

  「是嗎?報個價,多少錢才能讓你乖乖躺在床上?」他的表情也不會比她客氣。

  向晚晚的臉由紅轉為蒼白。該死的男人,居然說這種話!什麼都不管了,她連半分鐘都待不下去。

  她吸氣,僵硬道:「不必太多錢,三顆鑽石就能辦到。」

  這下子,輪到他僵住、輪到他握緊拳頭,在這個時間點,桌上那被花果茶是相當好的攻擊利器,但他一樣忍住,為了不上明天的娛樂版頭條。

  ***   ***   ***

  如果之前的冷戰是導火線,那麼這場爭執便是火柴,「啪擦」地燃起火焰。

  向晚晚衝回飯店、收拾行李,把方英雄給的「驚喜」通通丟進紙袋裡。她再也無法和不可理喻的男人相處,再不顧慮五千萬,老娘不幹了!

  當她重回片場時,導演拍的街頭戲裡沒有方英雄的戲份,他待在特別為男主角準備的休息室。

  於是她拉著行李走近,未開門,先一步聽到秦秘書的聲音。

  「方先生,我實在不懂你最近的作為,你明明很喜歡晚晚的。」

  「我喜歡的女人很多,不差她一個。」

  「可是對她最特別。」

  「有嗎?」他拿著瑞士刀在手上把玩。

  「有。你從沒這樣對過哪個女生,你把晚晚惹怒,自己也不好受。跟在方先生身邊多年,記者先生小姐沒發現,我卻一清二楚,你臉上的笑容是裝出來的,你的忍耐已經到達臨界點。我不懂,晚晚是你的初戀情人——」

  方英雄截斷秦秘書的話,痛恨他口裡的特別,更痛恨被他看穿。「講清楚,她是我無疾而終的暗戀,沒有完結篇的暗戀不算初戀。」

  是嗎?多數的初戀不都是無疾而終的?何況初戀美,不就美在它沒有下文,有了下文之後,通常就不會那麼令人懷念了。

  「不是方先生想要彌補、企圖回到過去,不是方先生希望兩個人有個特別的機會,才會安排晚晚到你身邊工作?」難道他弄錯老闆的意思?可是,之前他們的確發展得很順利啊。

  「錯,那叫檯面話。」撇撇嘴,他硬是扭曲自己的真心,反正演戲是他的專長。

  「什麼意思?」

  「我不是在彌補而是報復,當年她不該承諾了我,卻又毀約。」

  「所以方先生並不喜歡晚晚?」秦秘書驚愕。

  難道他從頭到尾大錯特錯,自以為是地對晚晚解釋方先生的心情,自以為是地成了幫兇?

  天吶!上帝,他有罪,他害怕了,竟然在不知不覺中陷害了一個女人。

  「對,不喜歡,是恨。」方英雄用篤定口氣說謊。

  「既然恨,何必用合約把晚晚留下,何必處處替她著想,何必不斷送東西討她歡心?」正常人不會用這種方法來表達恨的。

  「我要她愛上我,愛得無法自拔,然後……」

  「然後?」

  「拋棄她,像她拋棄我那樣。」

  她不只是毀約還是拋棄,她拋棄他去找另一個男人,寧願當人家孩子的媽,也不願意愛他,令他怎麼想就怎麼氣。

  「有這麼嚴重嗎?當年那種狀況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不能算拋棄,只是忘記一個約定,何況,也許當時晚晚有不能出現的理由或原因。」

  「你想知道什麼理由嗎?」方英雄嘴角掛起淡淡的嘲弄。

  「什麼理由?」

  「她從頭到尾都在唬弄我!她不喜歡流氓大可以明說,那我會佩服她的果決勇敢,我會繼續用恆心毅力讓她感動,就算到最後仍然不行,兩人好聚好散,我沒話講,畢竟她給過機會,是我沒有能力掌握。

  可她不是,她一面說要當我的朋友,一面卻趁我準備大考時偷偷離開,你知道她走得多徹底嗎?她搬家、換電話,連同窗三年的四、五十個同學都沒有人知道她去哪裡,她在躲什麼?躲我這個黑道嗎?誰知道她是不是在保護哪個男人,不讓他被流氓騷擾!」

  方英雄說得咬牙切齒,彷彿那個男人要是在場,他會毫不考慮給對方一拳。

  秦秘書擔憂地說:「方先生,你是不是戲演太多……也想得太多?我問過晚晚,她沒交過男朋友。」

  「你信?」

  「我相信。現代女人說沒交過男朋友,不會得到崇高的敬意,只會被嘲笑沒行情。」

  「錯了,她說謊!我付出真心,而她把我的真心當成玩笑話,世界是公平的,她也得嘗嘗被當成笑話的滋味。」

  他有莫名的沉重與悲哀,於是他進退兩難,驕傲不准他低頭求她留下,而愛情又酸了他的心,所以他只能表現憤怒,只能用演戲來欺騙自己,他已經打擊到她、已經獲得全面勝利,雖然這個勝利毫無意義和快感可言。

  「既有疑慮,為什麼不找晚晚把話談清楚?」

  「還用說得更清楚嗎?事實已經明擺在那邊。你知道她有一個女兒嗎?要是沒有男朋友,單身未婚又剛畢業沒多久的她,哪來一個叫她媽咪的女兒?」一想到她可能愛著哪個帶著小孩的鰥夫,又或者是該死的有婦之夫,他就嫉妒得想不顧一切做掉對方!

  不過秦秘書說對了,這些問題他該在冷戰之前就挑明說清楚,之所以沒問,是因為害怕,怕晚晚會親口向他承認,「對,我有男友、有個視如己出的小孩,我愛他們,不願他們受傷害。」也怕她說:「我深愛孩子的爸,就算無法在一起,我也無法忘記他。」

  他恐懼事實從她嘴裡吐出,他知道自己沒本事應付真相,沒辦法在一切揭開之後,讓她繼續留下。

  留下……沒錯,這點讓他既憤怒又悲傷,即使她背叛他,即使她有了男人、女兒,他仍然不想她離開,這就是他最火大的部份,所以他只能選擇挑釁冷戰,卻選不出高明方法解決眼前的窘境。

  向晚晚猛地推門走進室內,筆直走到方英雄面前。她生氣,臉色蒼白,表情僵硬,胸口起伏不定,瞪大的兩隻眼睛更是幾欲噴火。

  她的氣勢殺很大,若不是方英雄見識過黑道火拚場景,難保不會被嚇到。

  原來如此,沒有愛、只是報復,報復十六歲的小女生沒赴約會?

  她冷笑。原來這才是真正原因!難怪他翻臉比翻書快,難怪前幾天他說為她關機若干年,不久就馬上和別的女人法式熱吻。

  她怎麼忘記演戲是他的拿手強項,不是還要提報金馬獎?她居然對一個戴面具的男人認了真、交了心,還相信他的笑容真誠無偽,相信他的愛情持久恆溫。

  這個男人,太過份了!

  「你猜對了,我是說謊,我並沒有忘記和你的約定,也的確是因為一個男人才沒出現。只不過那個男人叫做向意庭,是我的爸爸,不是我的男朋友,他的外遇懷孕了,他和爺爺奶奶聯手逼迫我媽媽簽下離婚協議書。

  他們決定收走房子,決定拿走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他們用現實逼迫我媽媽妥協。但那口氣堵著,不只我母親,連我們姐妹也堅持不離婚,但媽媽沒有工作能力,無法養活三個女兒,眼看著存款薄裡的錢一天比一天少,她坐困愁城。

  最後,我的大姐為了養家賣掉自己,兩萬塊錢,她賣掉自己的處女膜、賣掉自己的一生、賣掉所有女孩對幸福的憧憬。那夜她回到家,我們母女四人抱頭痛哭,當晚媽媽做出決定,帶著我們離開。

  這是我徹底消失的原因,我當然不會和同班同學聯繫,相信我,任何人出了這種事,都不會到處放消息。」

  向晚晚一口氣把話說完,冷淡地望著他,她清楚看見他眼底的懊悔,但只是假裝沒發現。

  方英雄懊惱得想捶破自己腦袋。他不知道她碰到這麼大的困難,不知道她受了那麼多的委屈,只一心一意想著自己的付出、自己的愛情……他是個爛人,非常非常爛的男人!

  「你指的女兒是遲遲吧?她是我姐姐在賣身那個晚上懷下的小女孩,對我們來說,她不是大姐的污點,而是為我們家犧牲的標記。我們決定她是我們三姐妹共同的女兒,她叫大姐老媽,叫二姐媽媽,叫我媽咪,撫養遲遲,是我們的共同責任。

  至於拋棄你?方先生,我沒那個能力,也沒那個心情。真正的拋棄,是大姐為我們拋棄了夢想、未來,是她拋棄了她自己。你知道她是我們三姐妹當中成績最好的嗎?學校老師認定她可以考上最好的醫學院,如果不是拖著兩個妹妹和一個讓十九歲少女連喘氣都困難的家庭,她現在會是個穿白袍的向醫師。」

  向晚晚的嘴角掛著一絲冷笑,那是種讓人不舒服的笑法,是會滲進心底,凍得人手腳麻痺、寒意十足的笑法。

  「你諷刺我的高學歷,可你知道我有多痛恨自己的高學歷?最會唸書的大姐失去她的舞台,二姐轉念夜間部高中,二姐她愛死了唸書、愛死了出國留學,卻為了養家把夢想撕碎掩埋。

  而我是我們家功課最爛的,卻為了完成大姐、二姐的夢想拚死唸書,她們期待家裡出現一個台大人,期待在我身上看見所以的辛苦沒有白費!

  聽清楚,我是為了她們的期待而努力,高學歷對我而言不是驕傲,是酸楚!你永遠不會明白,那張文憑背後附帶著多少血淚……所以一畢業,我不顧所學,一個六萬塊的職業吸引了我的目光,即使要我卑躬屈膝我也做,因為我急著回贈家人,回贈為了養我而犧牲自己的姐姐們!」

  她的背挺得很直,理直氣壯。做錯事的人不是向晚晚,沒道理接受他的屈辱。

  方英雄真的恨死自己的嘴巴,他無意,卻真真實實地傷了她。

  「我和姐姐約定過,這輩子不談愛情、不走入婚姻,我們要守在這個風雨飄搖的家,把它蓋得扎扎實實、不畏風雨,所以你不斷逼問我愛不愛你,我沒辦法回答,因為我不信任愛情,不承認愛情的必要性!」

  這是她絕口不說愛的主因?他又錯了,猜錯一回又一回,他真想拿把開山刀砍死自己。他站起來試圖對她解釋,但她不給他機會,直接把紙袋丟到他身上。

  「可是方英雄,知道嗎?你贏了,我愛上你了,即使我不相信愛情,我仍然相信你愛我,相信把自己交給你,安全無虞。可是你……哈,你居然只是演戲,而我上當得徹徹底底,你真是演了一場說服人心的好戲呵!現在,如你所願,我被你拋棄了,你有沒有覺得很開心?不過……別說三顆鑽石,就是三十顆,你都沒辦法讓我再在你的床上躺平。你的錢收買不了我的本性,試著去買別人的吧。」

  撂下話,她恨恨地拔下圍巾上的長莖玫瑰,從包包裡找出他給的御守,再丟他一次,接著轉身就走。

  方英雄一把抓住她的手,他的心很亂,找不出適切的話來對她說。

  向晚晚冷冷地瞪住他,語調就像千年寒冰,銳利地劃傷他也劃傷自己。「放開我,在我更恨你之前。」

  她的目光、她的冷漠,讓他不由自主鬆開手,他知道,她是說真的。

  撿起地上的別針和御守,他的心像被刺穿一個大洞。原來她從沒忘記過他,在七年之間。

  他茫然無措的看秦秘書一眼,秦秘書搖搖頭,用一種各人造業各人擔的表情對他。

  是啊,他造了業,後果,他得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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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39:08
第九章

  向晚晚睡不著,眼睛閉上就會聽見方英雄在她耳邊說:「向晚晚,我喜歡你,非常非常喜歡。」

  他的表情那樣真實,他的笑容那樣誠摯,任誰都無法將那些表現當成演戲。

  他的誠懇讓她真心相信他喜歡她、愛她,相信她存在他心中某個重要部位,是誰都無法取代,相信他關機多年,因為他的幸福只為她開張,相信他的人生失去她便再也無法完整……她相信了那麼多事,相信到痛恨愛情的自己捨棄信念,接納了他的心。

  誰知道,竟會換來他的一場報復!

  他說了,對她不是喜歡、不是彌補,她聽過的所有台詞只是檯面話,不含真實成份,他心底存在多年的不是愛情而是復仇,他要她嘗到被拋棄的滋味……

  原來,傷一個人可以不用刀刃,就輕易解剖對方的靈魂,痛得她生死難分!原來,母親當年的疼痛不是因為懦弱無能,而是所有女人碰上這樣一場情傷,都會痛不欲生。

  她被方英雄擺了一道,而她憎恨自己的愚笨。

  她知道聰敏的時代女性應該盡快站起來,把那段不堪迅速忘懷;她知道愛情沒什麼,二十一世紀哪個人不談幾段愛情、被幾個人拋棄,也拋棄別人?她不過是搭上潮流列車,真的算不得什麼。

  只是她不懂,為什麼明知道算不得什麼,心還是如同被撕裂般疼痛?她看不見血,卻清楚鮮血在胸口蔓延;她刻意遺忘方英雄,他卻時時刻刻造訪她的心頭;突然間,整個世界都在和她作對,連她自己也無法和自己妥協。

  鏡子裡,向晚晚掛了兩個大大的黑眼圈,亂七八糟的頭髮糾結,臉消瘦了一大圈。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她懂,但她阻止不了方英雄入侵。

  她不只一次認為他的鴨霸很溫柔,他盯人的方式會讓人額頭冒黑線,比堅持,沒人贏得了他,但這次,無論如何她都不能輸。

  想來她不適合愛情叢林的生態,而是適合寡慾、平淡過一生,方英雄的遊戲太刺激,她的心臟負荷不起。人是經驗的動物,她已經錯過一回,絕不會再重複同樣錯誤了,只是……

  門外有一部車,只要她下樓,就有司機追上前,送她到任何想去的地點——他派了個司機確切掌握她的行蹤。

  屋子裡的花已經滿坑滿谷,舊花未謝新花又上門——她沒改行開花店,是他企圖讓她誤以為自己住在花園。

  如果那還不夠誇張的話,那麼書桌上的禮物,已經多到可以讓遲遲當作積木玩疊疊樂,就稱得上誇張了吧。

  他用誇張的事、誇張的手法,誇張的想再說服她一次,他愛她。

  她不信了,不信愛情了,再也再也不相信愛情是種好東西。爸爸教她一遍,方英雄又教她一回,她再笨,都已經充分學會,愛情不可以隨意觸碰。

  忿忿地刷牙梳洗,她洩恨似地把頭髮扎得緊乎,走出臥房環視四周,紅紅黃黃的花束沒讓她心情好轉,反而更加心煩。

  她們住的是個三十坪大小的舊公寓,三間小房、兩套衛浴,再加上廚房和客廳就沒了,平常一家五口走來走去已經夠擁擠,如今再堆上這些花,她整個人覺得快要窒息。

  現在是上午九點半,二姐被公司派到屏東評估某間工廠續存的必要性,大姐去上班,她賣房子的業績可以傲視全台灣,遲遲到學校去了,而媽媽則到叔叔那裡幫忙。

  孫叔叔是媽媽的朋友,認識近五年,他開了一間音樂教室,收了不少學生。平時她們三個女兒各忙各的,遲遲上小學後,媽媽更無聊了,就到孫叔叔那裡幫點忙,在那裡可以接觸她喜歡的音樂。

  這時間還待在家裡的,只有失業的她。

  她不是不找工作,而是工作難找,姐姐和媽媽都要她別緊張,慢慢來,找一個符合性向的工作比較重要。但她怎能不心急?她比誰都明白,老舊公寓很快就要改建,買房子是她們迫在眉睫的課題。

  當門鈴聲響起時,向晚晚的無明火再度狂噴。她受不了了,受不了那個簡單男人說對不起的方式!

  剛地,她打開大門,門外是滿臉滿眼蜜的蜜蜜。蜜蜜是她進公司後唯一對她釋出善意的女生,因為她的善意,她沒辦法狠心將她趕出去。

  「晚晚,喏,今天的。」她將一束黃金海芊和紙袋推到她面前。

  「蜜蜜,可不可以……」向晚晚無奈地看著她送上來的東西。

  「不可以。老闆有多惡霸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任務失敗,你以為他會讓我留下來嗎?小姐,你比我更清楚工作難找,就別害我了吧。」她還是一樣塗著誇張的眼影,貼著雙排睫毛。

  向晚晚歎氣。方英雄永遠知道她的罩門在哪裡!接過花和紙袋,她想起他說過要用黃金鬱金香、黃金風鈴草讓她的愛情燈隨時保持在發亮狀態。

  「他到底還要搞這套搞多久?」

  「問得好,我也很想知道。」蜜蜜走向沙發,自己主動倒了杯茶。她來這裡很多趟了,早就熟門熟路,熟到當成自己的家。

  向媽媽是個好人,偶爾碰上還會請她吃點心,向家人都知道晚晚碰到什麼事,她們不鼓勵、不參予,只留下空間、時間讓晚晚自己沉澱處理。

  「你不能叫他停止嗎?」

  「嘿嘿!」蜜蜜朝她好笑兩聲,拿出手機,打開留言,按下擴音——

  晚晚,我錯了!你能不能原諒我,我們見面談談好嗎?我那天說的話是很過份,但不全是真心的,你因為父親的薄倖而拒絕承認愛情,而我……因為難以出口的原因形成狹隘性情,我有錯、錯得離譜,我恨自己千百次,卻沒辦法把說出去的話收回來!告訴我一個方法,只要能夠扭轉眼前,再難,我都做。

  關掉語音,蜜蜜把手機放到桌上。「給他一通電話吧,也許他可以考慮停止對我們兩個人的折磨。」

  向晚晚看了手機三秒,別過頭。他不需要做什麼,他們之間已經徹底結束,頂多以後狹路相逢,兩個尷尬笑容應付過去就是。

  呃,這意思很明白了。蜜蜜攤攤手,起身準備離開。「那麼明天見嘍。」

  「蜜蜜……」向晚晚挫敗的扯住她的袖口。

  「我幫不了你,你還不曉得老闆有多堅持、多固執?他下定決心要做的事,就會一路執行到底,不成功絕不停止,我懷疑他的字典裡根本沒有妥協和放棄。」蜜蜜歎口氣,看了她兩眼,重新坐下問:「我能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

  「什麼問題?」

  「就我所知,你和老闆不是感情不錯?前陣子你們在大陸拍片,秦秘書傳來的訊息是你很可能變成我們的老闆娘。怎麼才沒幾天,你就拎著行李回台灣,而我的工作從接待變成宅急便?」

  「感情是假的,喜歡也是假,從頭到尾,他都是在報復,報復那年我失約。」

  「老闆看起來不像是個會記恨的男人……」蜜蜜再瞄了她一眼。「喂,不要用那種眼光看我,就算我吃人嘴軟,就算老闆是我的衣食父母,我也不會因此替他說話。說真格的,我認知中的老闆不像你形容的那樣。」

  「話是他親口說出來的,他的計劃是等我愛上他,然後大大方方拋棄我,讓我嘗嘗他當年的感受。」看蜜蜜想播話,她又補上一句,「我保證,自己的聽力和理解能力都在正常範圍內。」

  這些話,她想幾次就受傷幾回,這輩子,她都無法不掛懷。

  「那麼你愛上他了嗎?」

  向晚晚沉默了,但表情讓人明白,那是個失戀女人的哀愁,不必言語就能通透。

  她果然愛上老闆了!就說嘛,老闆是個只能容許成功、不准失敗存在的男人。

  「那你說,既然他已經達到目的,為什麼還要弄這些?」指指滿屋子的花,和她語音信箱裡塞爆的留言。

  「誰知道?他那麼愛演戲,說不定是一時興起。」向晚晚一撇嘴。

  「你不知道金價大漲,每天花幾萬塊去搞個一時興起,會不會太大手筆?」

  「方英雄的腦袋哪裡是正常人能夠理解的?」一個簡單失約被他形容成拋棄,還要她付出代價,這種男人,豈只是狹隘而已。

  「有沒有可能,你聽見的那些話不是他的真心,也許他真的覺得很對不起,也許他根本連自己在說什麼都沒搞清楚。」

  「你還說不是在幫他說話?」她埋怨地看了蜜蜜一眼。

  「我是在分析。不然你說,假設我一天到晚夢想把某個人的錢挖空,好不容易我把錢在存進自己的戶頭裡、好不容易變成億萬富翁,你覺得我接下來要做的事是逃跑,還是把錢存回去他的戶頭裡?」

  這是什麼爛比喻?向晚晚沒答話。

  「如果我真的把錢匯回去,對不起,我一定有精神方面的問題,而我確信老闆的身心還算正常,會這麼做一定有其道理,難道你不想弄清楚?」

  「清不清楚又怎樣?反正我們已經沒有交集。」

  蜜蜜不負所托,盡力鼓動三寸不爛之舌,「就當是滿足好奇心吧,和他見個面、搞清楚他的背後動機,他還能把你吞進肚子裡?」

  「他有相當好的說服力,我不想再當一次傻子。」她痛恨在他面前出糗。

  「你寧可把自己弄得要死不活、無心工作,成天在家複習那個男人的可惡?」

  向晚晚反駁她的說法,「我沒有在複習什麼。」

  「少騙人了,明明就一張怨婦臉!拜託,再見他一面,把話談清楚,如果他說得不合意,你就恐嚇他,不准再來打擾你的生活;如果他講得還可以,就決定一下,看要把他留校察看還是說拜拜,決定權在你啊。」蜜蜜說完一大篇,發現她有一絲動容,便加把勁,再賭點狠的。「當然啦,如果你想要快速發財,不理他也是一個好辦法。」

  「這是什麼意思?」

  「就讓他一天一黃金,慢慢給、慢慢送,直到他送累了而你存夠了,自然就不了了之。」

  「你以為我要這些?錯,我不要他的東西。」她怒道。

  「可是到目前為止,你的表現不是這樣。」請將不如激將。

  「我是因為你的關係,怕你被裁員——」

  「我知道啊,可是外面的人知不知道?老闆知不知道?每個人想法不同、角度的方向不同啊。」

  蜜蜜射中她的靶心,笑得很好惡,拍了拍她的手。「反正你來決定,我全力配合,如果你決定給英雄哥一個機會,我自會到他面前邀功,如果你想累積禮物賺大錢,到時候,也別忘記給我一點甜頭。」

  「你真邪惡!」向晚晚氣得跳腳。果然什麼老闆帶出什麼員工!

  環住她的肩,蜜蜜笑道:「沒辦法,你沒發現白雪公主已經絕種了嗎?適者生存,這是個崇拜巫婆的時代,就這樣啦,拜拜!」

  她一離開向家,向晚晚便頹然地縮進沙發裡,想著討人厭的問題。方英雄也是這樣看她的嗎?

  方英雄是個與眾不同的男人,別人心情差時,是做什麼都不順利,而他心情差到爆,卻為了早一點回台灣找向晚晚,工作得更賣力,許多鏡頭都是一鏡到底,五月份才殺青的戲,他四月初就把自己的部份完成,包袱款款飛回台灣。

  他不是可以被拒絕的男人,送花送禮物這類事持續上演,在黃金花朵之後,又多了鑽石戒指。

  除此之外,他還找上向媽媽、向冉冉、向秧秧,連那個小毛頭向遲遲都在他的拜訪名單內。

  工作狂把工作丟在腦後,積極在她們身上求證許多事,也同時尋求她們的幫忙協助,漸漸地,向家人一個個倒戈,更多的勸說在向晚晚耳邊炸開,受不了被疲勞轟炸的她終於點頭,同意兩人見面。

  台北街頭,星馬克,落地窗前的咖啡座。

  心情,像十七歲少年,忐忑不安重新回到身上,但他是誰?方英雄呢!怎麼可以在旁人面前示弱?所以,他笑容滿滿地望著對座女生,但仔細看,還是可以發覺他的緊張,發覺他的眼底盛著無數抱歉。

  向晚晚把紙袋推到他面前。「這是什麼意思?代表我是個可以收買的女人?」

  「你把事情想複雜了。」他用大眾情人式的笑臉對她。

  「好啊,那你來講講簡單說法。」

  「你說三顆、三十顆不能讓你在我床上躺平,那我就試試三百顆、三千顆。」

  他試圖開玩笑,她卻立即火大起身,扭頭就走。

  於是方英雄學會,當對手是個複雜女人,就千萬不能把事情弄得太輕鬆簡單。

  他飛快抓住她的手,眸子裡透露出凝重。「我道歉。」

  「你對不起我什麼?沒有,你只是沒搞懂,就是三萬顆也買不到我在你床上躺平!」向晚晚輕蔑地望他。

  「事實上,它們不是買你在哪裡躺平,而是……」低下頭,他再抬眼時又說:「給我十分鐘,十分鐘後,如果你還是決定要走,我不留你。」這次,他不只眼神,就連聲音都帶著沉重。

  她看他半響才坐下,緊繃的表情和他緊繃的聲音一樣。

  他鬆口氣,啜飲一口咖啡,「我說謊。」

  「什麼事說謊?」

  「我的母親沒死,她是受不了寂寞,才離開我父親的。」

  「什麼?」她明明記得……好吧,他解釋過了,他說謊。

  「我知道她家裡是種海芋的,也知道她是獨生女,其他的,全是我瞎編。」

  「你對她毫無記憶?」

  「不,我記得她常把我抱在懷中,坐在靠窗的搖椅裡,一面唱歌、一面哄我入睡,我記得她在離開老爸前曾經對我說:「英雄,對不起,媽媽很害怕寂寞。」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說對不起,因為所有人都害怕寂寞,不是嗎?後來我懂了,她說這些話的時候,已經決定離開我老爸。」

  「那陣子她經常半夜醒來偷偷哭泣,我問她為什麼哭,她搖著頭說,她的人生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不知道哪來的第六感,我猜,她就要離開我,於是每天上學之前,我都一再叮嚀她要記得到學校接我,直到她點頭,再三保證過之後,我才肯乖乖上車。

  還記得那天,天氣有點陰,雲層壓得很低,把人的心情壓悶壓緊,我在校門口等媽媽來接,她沒來,我惴惴不安、餓著肚子堅持等到她為止,從剛開始的焦急,等到後來的忿忿不平,從懷著希冀等到傷心不已。當時我念小學一年級,只上半天課,我一路等到下午高年級學生放學才死心,知道她不會來了,她沒有遵守承諾,她拋棄我了。」

  向晚晚輕聲問:「從那之後,她再也沒回來?」

  「沒有。我一學會搭公車,就坐往陽明山,找種海芋的農家一戶戶問,我想找到她,想問她為什麼把我當成小狗小貓,說扔掉就扔掉?」

  「你找到她了嗎?」

  他頭一點。「找到了。」

  「她怎麼說?」

  「你可以大聲嘲笑我,因為我連上前認她的勇氣都沒有。我只會憤世嫉俗、不斷拋出問題,為什麼別的阿姨能夠忍受寂寞,就她不行?為什麼別的阿姨把孩子擺在第一重心,她只想著自己?是我不夠好、不夠乖、不夠聽話嗎?為什麼她可以掉頭就走,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狠心……

  我滿肚子恨,恨母親的背叛、恨父親的漠不關心、恨老爸的黑社會背景、恨同學有完整家庭,我卻要在一個阿姨、一個阿姨家裡不斷流浪,我滿臉都是恨,六姨說,她第一次看見我時,感到非常恐懼。」

  向晚晚歎息。原來不是只有她的家庭不完美。

  「晚晚,如果你父母的婚姻讓你學會不信任愛情,那麼我的母親則教會我,害怕被拋棄。

  第一眼看見你,我就被你的氣質吸引,也許是你劉海被風吹起來的樣子,也許是你皺眉頭不理人的模樣,總之我掉入愛情裡,毫無道理地愛上你。

  幫裡見過你的兄弟說,我喜歡你,是因為你皺眉頭的樣子有我母親的味道,剛開始我同意他們的說法,但當我晚上沒有想你就無法入睡,當我一記起你說我沒水準就覺得心臟快要分裂,當我因為你口裡輕輕吐出來的流氓字眼,急切地想要改頭換面……我知道,那絕對不是幾分相似的味道就可以輕易解釋。

  你不能不認我很拚命,我為你改變打扮,為你重拾書本考高中,為你咬破幾百次舌頭、改掉講了十幾年的台灣國語,為了你,我每天都挖空心思,企圖讓你高興……做這些事時,我幸福著,相信日子還是有趣的,相信生活不是只有打打殺殺、復仇來復仇去。

  終於,你不再痛恨我的接近,終於畢業典禮那天,我們有了進一步接觸,終於我贏得你一句承諾,知道我們可以當朋友,那感覺像什麼?像我射了幾百箭都射不到靶子,沒想到下一箭居然射中紅心,我既開心又驕傲,覺得自己的人生將要大放異釆。

  在我覺得世界不是那麼無藥可救時,覺得生命可以有所不同時,你卻失約了。我走遍所有能想得到的地方找你,我恨你像母親一樣拋棄我,我恨你不守約定,讓我不停等你、等你,我恨你給我希望又讓我失望。

  我怎會不知道我們連朋友都算不上,把拋棄這個字眼套用在你身上太牽強?但我就是真真實實、確確切切覺得自己已經被你拋棄。

  那種感覺很爛,我一下子回到小學一年級,處理不來那種情緒,只好恨你,不斷恨你,把所有錯歸到你身上,讓自己好過一點。」

  原來如此,新經驗、舊經驗,兩個最愛女人的背叛,她怎忍心責怪?

  「命運讓我們又碰在一起,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和當年一樣看不起流氓,或者仍然覺得我是個沒水準的傢伙,但我猜得到,既然你知道方英雄成了當紅偶像,卻不願意出現,答案只有兩個——你不想和我有任何交集或者……你根本不記得我是誰。

  這時候,簡單的方英雄會怎麼做?自然是掉頭就走,保護自己不受傷是生物本能,但我沒辦法,我想和你在一起,那個熾烈的感覺沒改變,所以我找到一個很好的說法——接近你是為了要報復,等你愛上我,我們兩人便打成平手。

  這個說法讓我不介意你是個會拋棄男人的女生,理直氣壯把你留下,理直氣壯地愛你,理直氣壯地讓那年的想像轉化成事實。再然後,我告訴自己,其實你也不算拋棄我,其實忘記過去,讓兩個人都幸福快樂,是比較下面的作法……直到我誤解向遲遲和你的關係。」他一臉懊惱。

  「砰!爆炸了,越來越多的想像在我腦袋裡發酵,想著你是為了某個男人而不守約定,在你眼裡我是塊沒用的爛抹布,你痛恨流氓、討厭沒水準,你有丈夫孩子,難怪不願意當我的助理,我吃醋、嫉妒,猛然想起你會拋棄男人。

  第三次被拋棄的我不願示弱,於是找了不同的女人演街頭熱吻,好像搶在前面拋棄你,就不會被你拋棄。我很無聊,想藉著那些女人讓你生氣,可是你無動於衷,我更氣、更火,用一堆謊言來欺騙秦秘書,彷彿騙過他,我就能騙過自己。

  牛角尖越鑽越累,我又不肯只讓自己累,非要把你拖下水,才會有那些幼稚的舉止出現。

  對不起,我傷了你,我為我的幼稚向你道歉,但扣掉那些說法,扣掉誤會、扣掉橫隔在我們之間的歲月,我必須告訴你,我愛你,一如多年以前。我知道你對我充滿憤懣,我知道自己追女生的手法很差,但我希望你給我機會,給我一點點可能,這次我發誓,一定會好好表現。」

  話說完了,方英雄輕吐氣,額頭、手心都是汗。多少年了,他沒有像這般缺乏把握。

  見她不語,他的汗水滴在桌面上。「可以嗎?再給我一次修正的機會,我保證用最正確的方式呈現愛情有氣味。」

  看著他的汗水,那雙真誠的眼睛再度打動向晚晚的心,可她說過,她玩不起愛情遊戲,那次已經讓她太傷,她尚無新勇氣可以重新開始。

  「我……很生氣。」她開口,但口氣裡的火氣已經消失無蹤。

  「我懂,是我的錯。」

  「我不是金錢可以收買的女人,我討厭你那種暴發戶的追求法。」

  「我會改進。」

  「有了問題,成熟的男女應該坐下來好好溝通,而不是找別的異性來製造話題。」

  「我說過,我很幼稚。我一向被女人倒追,沒有追過女人,所以這方面缺乏經驗,以後你可以教我,怎麼做才能讓你高興。」

  她停了好一陣子,才開口,「我們……先當朋友吧。」

  他聞言,凝重的眼神放鬆,好看的笑容在臉上跳躍。「好,我們先當朋友。」

  他是個有自信的男人,而且從不重複錯誤,他有把握追上她,只要她給他一次機會。

  「有空,我陪你到陽明山看海芋。」向晚晚說。

  「好啊,陪我去找我媽,我要告訴她,我已經原諒她拋棄我。」

  「嗯,寬懷大肚是好事,我陪你。」

  「可是……我有點緊張。」

  「朋友是用來做什麼的?撐腰用的。別緊張,有我。」猶豫再三,她還是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

  是朋友,都該給予支持鼓勵的。

  尾聲

  五年後。

  向晚晚抱著剛在學步的兒子在院子裡散步,方英雄一手拿著剖開的蘋果,一手拿著小湯匙刮果泥喂兒子,台灣的夏天熱得快要把人熬出汁,幸好他們家的院子種很多樹,風一來即帶起涼意。

  再晚一點,大姐、二姐和姐夫們都會過來一起晚餐,他們要講座媽媽和孫叔叔的婚禮。

  也該是時候了,她父親已經去世四年。

  外遇並沒有替爸爸生下兒子,孩子在腹中七個月的時候夭折,那女人氣恨爸爸不積極和妻子辦離婚,也不肯向法院以「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所得對他拳打腳踢,卻一個不小心滑倒在地,推動孩子也失去生育能力。

  之後,他們天天吵架,一個沒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失去公公婆婆的支持,彈性疲乏後,默默離去。之後,爸爸陸續有過幾個女人,卻沒傳出懷孕消息,五年前,他發現長期的應酬生活讓自己得到肝癌。

  這種時候,父母親老了,除前妻與女兒之外,再也沒有人願意出面照顧他,於是他回台灣,找到妻子女兒。

  她們可以恨他,但沒辦法不原諒他,他畢竟是父親,是給她們生命的那個人,而媽媽願意以朋友身份盡妻子的責任義務。

  於是,從爸爸回家到離世,全家人有了短暫的重聚,那一年,對他們所有人來說都很重要。他們在一年當中釋放仇隙,他們學會體諒父親在傳宗接代壓力之下所做的妥協,也學會同情一個男人的無可奈何。

  父親死後,留給她們龐大的遺產,二姐接手爸爸的公司、大力整頓,忙得焦頭爛額,卻半聲都不喊累,大姐直接開了間房屋仲介和前老闆搶市場,氣得前老闆牙癢癢,只有她,還是很沒出息地繼續當英雄的助理。

  至於英雄和他的母親也重逢了,英雄有了一對異父弟弟,母親和繼父雖然沒什麼大錢,但夫妻兩人同心協力經營著一片海芋田,生活平淡踏實,英雄多了外公外婆,每年花季,他都可以收到一大盒純白海芋。

  她和英雄,當了五年的好朋友,即使去年秋天,她為英雄生下兒子,也沒有點頭同意下嫁當糟糠妻。她說對婚姻有強烈恐懼,英雄又氣又急,卻拿她沒轍。

  門鈴響起,方英雄搶著去開門,大姐、二姐一起到了,她們進門便一左一右勾住他的手臂。

  向冉冉在他耳邊低聲問:「怎樣?和老媽達成協議了嗎?」

  他沒好氣地說:「達成了。」

  「哈!老爸可以瞑目了。」向秧秧誇張道。

  向冉冉充滿同情地拍拍他的肩。「對你的男子氣概很傷,對不對?」

  「哪會!我們家的男孩子多到可以組籃球隊,不需要子安來傳宗接代。」方英雄對著站在樹下的妻兒揮手。只要他們在身邊,他才不在意姓氏那種小問題,何況兒子叫向子安也滿好聽的。

  「這對我老媽和爺爺奶奶來說,可是大事一件。」向冉冉說。

  「往好處想,將來子安可以繼承一大筆遺產。」向秧秧也說。

  「什麼遺產?」他沒聽懂。

  「你不知道我爺爺奶奶是田喬仔,光靠東區幾個店面收租,不但可以吃香喝辣、聘傭人請管家,還可以環遊世界,到慈善機構領養幾十個小孩?」

  「我會缺那點錢?」方英雄沒好氣地瞪了向秧秧一眼。

  「別講廢話,媽怎麼說的?」向冉冉只知道媽要找他談條件,卻不知道其他細節。

  「媽說,她會提議我們和他們同一天辦婚禮,你們只需要附議。」

  「如果晚晚不肯呢?」

  「那媽和孫叔叔就不結婚。」

  「哇,捨命陪英雄耶!你們還年輕,再等個幾年沒關係,可人家孫叔叔有年紀了,可是等不及。」

  什麼他還年輕,他們已經認識十二年了好不好!人生有幾個十二年可以蹉跎?

  方英雄又瞪她。「所以今天晚上,無論如何都要趕鴨子上架。」

  「放心,晚晚和孫叔叔感情特別好,她會為了孫叔叔犧牲自己的啦。」

  「犧牲?你有沒有說錯?」方英雄忍不住揚高聲調。每次和秧秧對話都會燃起一把無明火,人無法與女強人相處,幸好他的晚晚沒有事業心。

  「好啦,別吵架,我們進去找孫叔叔和媽媽,把細部再商議一下。」

  向冉冉拉二妹進屋,她們的老公早就進去聽女兒遲遲的演奏會了。媽媽和阿姨沒學成的鋼琴、小提琴和長笛,遲遲一口氣全包辦,十一歲的丫頭常在姨丈方英雄的演奏會裡當嘉賓,名氣紅透半邊天,害她老爸擔心得不得了,生怕她將來也走演藝圈,那個圈子太亂太危險,女兒是他的寶貝,他才不讓她冒半點險。

  方英雄走到向晚晚身旁。子安很不乖,他不喜歡待在屋內,成天到晚要媽媽抱著在外面逛大街,這個小孩,有他老爸不安份的血統。

  「你和大姐、二姐在說什麼?」向晚晚問。

  「除了鬥嘴,還能說什麼?我猜,我和秧秧有前世仇怨。」

  她大笑,把兒子遞給他。「把兒子抱走,他又重了。」

  方英雄接手,把兒子往上一拋,拋得他咯咯笑。「子安,你是吃什麼,怎麼會長得這麼快?」

  「誰叫他老爸是巨無霸。」她捏捏兒子的臉,又把他逗得咯咯笑,他是個愛笑的娃娃。

  「晚晚,我口袋有東西,拿出來。」方英雄一面和兒子玩一面說。

  她依言伸手去掏,光看見盒子,就知道是什麼東西。

  撇撇嘴,她抵聲說:「沒創意,每次都送一樣的東西。」

  他沒生氣她的批評。「你問過我,為什麼送鑽戒。」

  「是啊,你又不回答。我要把它們收集起來,將來給兒子當彈珠打。」

  「我每送一顆鑽戒就是向你求一次婚,沒記錯的話,我已經求了一百三十七次婚。晚晚,我想娶你,真心真意。」

  那個……不是代表財大氣粗,而是代表求婚?那麼久以前呵,他就想把她娶進家門?她好笨,沒弄懂他的心意,還一味嫌他沒創意。

  「英雄……對不起……」對他,她的罪惡感加深。

  「沒關係,我不會逼你,我會用盡耐心等待你的恐婚症痊癒。」

  他笑得很真誠,因為他知道自己不必出面逼迫,自然會有人逼她,他是個奸詐男人,他是雙面人,他個性很爛……他,都知道。

  「謝謝你,我會盡快讓自己……」

  他沒等她把話說完,低頭,吻住她的唇,只是淡淡的親吻,因為兒子在身邊,不可以讓他看見太激情的畫面。他「早熟」,可不希望兒子步上後塵。

  他的額頭抵住她的,輕聲道:「不必對我承諾什麼,再久我都等,那是我欠你的。」

  他哪裡還欠她?就算有,也早早就還清了。

  向晚晚滿足地歎氣。雖然他追求女人的手法很拙劣,但能被他愛上,是何等幸福的事,她想,她真的不該讓他繼續等了……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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