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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如何認定?
兩性工作平等法雖對「性騷擾」一詞下有定義,但於個案之實際認定上並不容易,亦非全無疑問,是故,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四條即要求於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遭逢性騷擾,如何維護自己權利?
遭遇性騷擾時,被害人首先應該表明拒絕的立場,否則將給性騷擾者有機可乘,性騷擾事件將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此外,被害人應注意作蒐證的動作,記下發生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士及當時的反應,以作為將來證據之用。然後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或是透過婦女團體及其他公益團體尋求協助。當事人亦可選擇直接提起訴訟,此方面可請教專業人士(如律師)。
來源:聯晟法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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