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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呆傻者支配自己的財産
成年的呆傻者難能支配自己的財産,所以,教律限止他支配自己的財産,真主說:(你們的財産,本是真主給你們用來維持生計的,你們不要把它交給愚人……)(《古蘭經》四:5)。這段經文說明可以限止愚人支配自己的財産。
伊本•蒙宰爾說:大部分學者主張:凡是揮霍自己財産的人,無論大人、小孩。一律限止他們支配自己的財産。
紹卡尼說:限止呆傻者支配自己財産的道理是,惟恐他把財産用在犯罪中,無意義的事項中,及沒有宗教,現世目的事項中,如用一百元購買不值一元錢的東西,而把錢沒有花費在吃佳美的食物,穿有價值的衣服,用香氣馥馥的化妝品。即使把錢費用在善功方面,也要受到限止。真主說:(你說:“真主爲他的臣民而創造的服飾和佳美的食物,誰能禁止他們去享受呢?”你說:“那些物品爲通道者在今世所共有,在復活日所獨享的。”我爲有知識的民衆這樣解釋一切迹象)(《古蘭經》七:32)。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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