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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仔惡殺碩士 抓到兩嫌
待業中的碩士生余先生,與女性友人賞夜景,被飆仔惡少以棍棒痛毆致死,新竹市長限期一週內破案,而新竹警方今天凌晨抓到兩個嫌犯,連夜秘密偵訊,全案已接近破案。
警方目前調查結果,余先生是被7、8名惡少痛毆而死,雖到案兩名嫌犯都推說不認識其他幾名出手的惡少,但警方認為這是推託之詞,正循線追查,有信心在短期內抓到其他嫌犯。
法律教室:
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飆仔們聚眾在道路上飆車,已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所謂危害公共安全,乃指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飆仔們在道路上成群結隊,以高時數在道路上狂飆,使的人民不敢經過此路段或是無法經過此路段,且飆仔行徑囂張,居然無故持棍棒痛毆路人,致人於死,於情於法都說不過去,也顯現出青少年犯罪的問題存在,是這個社會、長輩、老師無法逃避的事實,官方政府應謹慎看待與處理此次事件發生的原因,使人民夜晚在街上散步時,不必擔心安危。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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