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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課給予求學者勝於給予修士
腦威氏說:攻讀某種宗教學科的求學者,即使能幹某種生計,也可以得到天課,因爲他一旦去謀生,就會輟學,況且求學是大衆主命。至於學業久久不能成就者,即使住在校院內,也不許享受天課,他應去幹能幹的生計。衆學者決議:不謀生計,專務功修的修士不許享受天課。因爲功修只利於本人,而學問則利於大衆。
公開施捨
可以公開施捨,無論是天課或自願施濟,但不許沽名釣譽,最好秘密施捨。真主說:(如果你們公開地施捨,這是很好的;如果你們秘密地施濟貧民,這對於你們是更好的)(《古蘭經》二:271)。
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沒有蔭影之日,七種人真主將他們遮在自己的蔭影之下。(一)公正廉明的領袖;(二)從小拜主的青年;(三)時刻挂念清真寺的人;(四)爲了真主而互愛、相聚、互敬的朋友;(五)秘密施捨,左手不知右手所施之物的人;(六)獨自記念真主而兩眼流淚的人;(七)遇美麗而高貴的女人暗送秋波時說“我怕真主”的人。
來源:伊斯蘭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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