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5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認識歐美的個人或家庭律師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12-25 16:41: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認識歐美的個人或家庭律師

  律師在歐美被定位為生活上代理人,一般民眾個人或家庭都有自己的律師; 在台灣律師則被定位為訴訟代理人,一般民眾大部分只有在需要打官司時,才會想到找律師。之所以有如此的差異,除了制度使然,也因為傳統上,法的概念在歐美深入人心。法律、甚至憲法在日常生活普遍被引用,民眾重視自己的權利,也勇於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中國人自古即認為「訟則凶」,一般民眾並不習於循法律途徑理性解決紛爭,而傳統上講人情、走後門,沒有契約觀念、不講求規範、不重視法律,依然深深左右國人的心。所謂「法律是客觀的權利,權利是主觀的法律,適用法律,就是捍衛權利。」這種現代國民應有的法治觀念,實應早日普植人心。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5-10 23:52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