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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大體不出【真、俗】二諦。【真諦】,不立一法,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俗諦】則萬法圓彰、無法不備,所謂:佛氏門中,不捨一法。
佛說八萬四千法門,總歸起來不外「宗門與教下」而已。宗者即禪宗,而禪宗修學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明心見性,見性成佛」。所以,禪宗【即俗說真】,從一切群相俱現之處說了無一物,掃除所有虛妄之相。《金剛經》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切法都是【緣起性空】無有自性,當體即空,了不可得。一切法的生起皆依他起性,因緣生法,緣生幻有。所以必須當下看破、放下,不起分別、執著。若一念心能清淨無染,離念、離相,即如如佛,當下即能與十方諸佛如來同一法身。教者,指的是禪宗以外所有的派別。換句話說,就是依如來所說的法教循序漸進、次第修學者皆稱之為教下。教下修學是【真俗並闡】,而通常多就俗說。須知真、俗同體並非二物,真俗不二。如同明鏡,虛靈洞徹,了無一物;雖然了無一物,卻可照天照地,無所不照。雖然萬象森羅,無所不照,仍然是了無一物。雖了無一物,卻又不妨萬相齊現。
由此可知,宗者是於事修中啟發自性的本覺,以喚起自己般若智慧的現前;教下則於一切教理中,深入明白其中的義理,爾後再去修行,從修行的過程中逐漸去證明佛所說的道理確實是真實不虛,確能令眾生離苦得樂,自在無礙,證菩提的果覺。正所謂【稱性起修,全修在性】。
經曰:【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事業等皆順正法】。意思是說,一切法皆是佛法,無有差別。既無差別,又何有佛法與世法之說,豈不矛盾?世法者在求世間的學問與知識的增長,然世間的學問再高,知識再豐碩,仍脫離不了人世間的煩惱,更無法幫助世人了脫生死的束縛;而佛法所教授的則是如何消除人生的煩惱與痛苦,令眾生能離苦得樂,進而從煩惱痛苦的深淵中解脫出來。老子說:【為道者日損,為學者日益】。世法與佛法的差別就在於佛法所教導我們的是要如何能「捨」,而世法教我們的是如何能「得」。若能捨去一切的妄想、分別、執著,則心清淨無染,於一切境緣之中就能自在無礙。所以佛法強調要「離相」。若能離念、離相,則現前的一念心就超越了所有的界限而無遠弗屆,即能心包太虛,量周沙界。能使這一念心清淨無礙,沒有煩惱,遠離顛倒夢想、無有恐怖、而能自在解脫的就是佛法。而世間法無法幫人解除痛苦、煩惱。佛法即世法在本質上並無差別;若有差別,「捨與得」、「迷與悟」之間就是最大的分水嶺。
然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佛法再殊勝,也必須落實在世間法上;換句話說,佛法必須從日常生活中去實踐,去體驗才能得到真正的利益。佛法與生活是一體的,不能分離。認識了佛法,正確明白了宇宙人生事實的真相,則生命才有意義,生活才能過得幸福美滿、逍遙自在。否則人生就像在茫茫的黑夜中摸索,處處碰壁、障礙重重,而覺得苦多樂少,煩惱不斷,以致生活在憂愁、痛苦與恐懼之中,不能自已。佛法即是生活,我們要從生活的工作中去體現佛法,不是脫離世間法而去另覓什麼佛法!所謂:【佛法在世間,不壞世間法】。故佛法即世法,世法即佛法。
如果明白世法與佛法的關係,了知一切法若能與「性德」相應的就是佛法。換句話說,能於一切法中不分別、不執著,則世法也成了佛法。若處處執著,分別這個、執著那個,心中還有許許多多的愛惡情仇、喜歡或討厭的事,在生活上有說不盡是非人我繁瑣的閒事,則佛法也成了世法而變得一無是處。故《金剛經》曰:【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我輩學人,若能於一切法無「住」,即能與佛法相應;若有所住,即非佛法。雖然學佛,天天吃齋、念佛,日誦數萬聲佛號,經文能倒背如流,但心不清淨,也是枉然。所謂:「資生事業」,即是有利於人民的事業,如工、農、商、學、兵等;換言之,學佛的四眾弟子中,包括工、農、商、學、兵。除了出家人以外,其餘的二眾弟子都散佈在各行各業之中工作謀生。然修行不礙工作,工作也不妨修行;因為修行無法離開生活,而生活就是修行。每一個人都要安住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心職守、隨份隨力,善盡個人的本分,各司其職,努力地為社會人群服務。所謂:【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若能善盡個人的職責,嚴守自己的本分為大眾服務,這一切有利於社會國家的作為即是最好的菩薩行,而這些都是順於正法,與佛法相應。故佛法即是世法,世法無非佛法,亦如古德所謂的:【不離世法而證佛法,不廢佛法而行世法】,這世出世間不二之法才是真正的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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