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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haox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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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要求執法從嚴 ,酒駕超標就押您是否贊成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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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2 11:27:14 |只看該作者
當然要罰重一點才有人會怕,不管是錢跟關,有的人怕罰錢,有的人怕關,最好就是雙管齊下,因為喝酒開車是沒有必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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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2013-4-23 15:58:16 |只看該作者
現在罰的那麼輕,
難怪總是有人願意一試.
如果躲過了,
還會慶幸賺了計程車費,
更甚者會炫耀賺了九萬.
主管機關為何不重罰?
現在還有肇事者為了減少刑責,
竟要求重新驗屍.
要那些無辜的死難者的家屬情何以堪!
難道真要等到哪一天有某官員或是其家人,
被酒駕無辜波及.
你們這些官老爺,
才願意動起來嗎?
我絕對贊成用重典.
甚至就是死刑.
對受難家屬的賠償,
我真不想再看到,
因為對方搶先脫產,
而拿不到一毫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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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2013-4-23 17:36:48 |只看該作者
我個人感覺是可以再嚴一點~大多人普遍認為軍法比較硬~可是大家還是會喝 沒在怕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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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2013-4-24 20:19:35 |只看該作者
贊成加重處分..這種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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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2013-4-24 21:18:25 |只看該作者
我認為應以預謀殺人罪起訴酒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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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2013-5-1 04:34:53 |只看該作者
當然要嚴格一點
酒駕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不只會為自己.也會替他人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嚴重的畫還會照成1~2個或以上家庭的破裂...
我認為光是喝醉酒"走"在陸上...
就足以造成公共危險最了
更何況是駕駛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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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2013-5-1 12:00:33 |只看該作者
上手銬
帶進警察局
先居留24小時候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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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發表於 2013-5-4 10:11:41 |只看該作者
人權是對人講的,跟那些酒駕撞人的畜牲我覺得就不必跟他們談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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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4 18:39:41 |只看該作者
如不重罰對那有錢人根本不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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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於 2016-7-12 10:38:27 |只看該作者
酒駕是一個非常不負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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