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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8548503 發表於 2013-7-13 16:21
甚麼叫 "小題大作"??
哪我們違反刑法,是送禁閉室還是送地檢署(司法程序),送禁閉室可能會被操死,送法院 ...
現役軍人違反刑法一樣是送軍檢
只是適用法條的差別,如果陸海空軍刑法有,那就是用陸海空軍刑法,不適用刑法
陸海空軍刑法適用特別身分,犯罪行為身分為軍人時適用陸海空軍刑法
先確定犯罪當時的身分,以及適用的法令
禁閉室~~在軍中還是有其存在必要,小錯不斷但又不到非軍法審判不可的程度
或許是一比較適合的方式,該檢討的是進去禁閉室後的管理與處罰
該單純關進禁閉室多少天或是還有什麼體能處罰這類的制度
當兵時~一人犯錯,全隊倒霉,值日區隊長犯錯不敢承認,大家被處份
雖然沒送大家去禁閉室,但是那處罰的程度比進去還慘
早上的基本體能要求是一定要的,其他時間的課也是按表操課
夜間課表操完~再加另外的體能要求,跑五千再加體能
剩十分鐘洗澡,夜哨正常輪,這樣一個月下來,比進禁閉室還慘!
最後也是有人受不了,打電話跟家人求救,找對人~部級的長官來電
一切恢復正常, 那位區隊長~也提早退伍!
如果現在是志願役時代不適任當然可以要求他退伍
但現在還是徵兵制,所以~不要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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