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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認為,世間萬法都是依因緣而生,依因緣而存在。世上沒有不依靠其他事物而獨立存在的東西,任何事物都是因緣合和而成;沒有什麼東西能夠不受其他事物的影響,也沒有什麼東西能夠不影響任何其他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前因,也有後果,而這種因果關係構成了一個無始無終的鏈條。
且依因緣而生之一切,也隨著現象的生起,而損耗其賴之生起的因緣,是故世間一切皆無法恆常。
十二因緣具體內容: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
六入處所引發的運作稱為「觸」,由觸引發苦受、樂受、中性受,及聯想和意志行為,簡稱為「受」。
由樂受引發貪愛,苦受引發排斥,此為「愛」。由愛則覺得五蘊是自己所擁有,進而誤以為有我,此種執取稱為「取」,同「行」的定義。
由取而引發「有」,有的意義即為「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循環。
這部份為「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具體展現。
有「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循環,即稱為「生」,由生則不可避免的遭遇生命中種種痛苦,乃至於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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