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518|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娛樂新聞] 李聖傑把妹攻版面 蔡昕璇吃醋供真相? [複製連結]

SOGO版主

健身從健康開始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版主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影音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8-14 23:08:4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Call_Me_JJ 於 2013-8-14 23:09 編輯

【新聞主題】:李聖傑把妹攻版面 蔡昕璇吃醋供真相?
【新聞日期】: 2013/8/14
【文章內容】:

以《痴心絕對》、《手放開》等深情歌曲走紅的李聖傑,被封為「情歌王子」,近3年沒推出音樂作品,反倒以緋聞攻佔媒體版面,雖然已40歲,但魅力仍不減,被媒體拍到和不同辣妹一起吃飯、打球,還曾被周刊爆料和人妻小禎打球傳出曖昧,成了介入別人婚姻的第三者,不過李聖傑一概否認,力保「黃金單身漢」形象,直到7月24日被媒體直擊和一名蔡小姐在街頭上大吵,並大喊「李聖傑有私生子喔!」疑似未婚生子,深情形象破功,事後女主角也被起底,名叫蔡昕璇。

當時李聖傑和和孩子的媽蔡昕璇在高雄爭吵,「當小孩子病危的時候,你為什麼還跟絲襪妹去打球?孩子是你的,你知道嗎?」而李聖傑則回應,「我知道啊!但我們又沒有婚姻關係,各自的生活不應該互相干擾。」承認小孩就是他的,傳出女方因吃醋才會和李聖傑攤牌。沒想到事隔11天後,案情急轉直下,李聖傑召開記者說明會,一開頭「這一切都是騙局,小孩不是我的」,投下震撼彈。

但記者會上,李聖傑僅唸聲明稿陳述,小孩不是他的,反咬蔡昕璇設局找記者拍攝,並要1200萬的養育費,之後女方還多次阻擋他探視小孩。但未出示DNA親子鑑定報告,針對記者追問也一概不回應。該天下午女方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和李聖傑交往2年期間,未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小孩絕對是他的,還附上定情物及以及小孩出生證明,但出生證明上父親欄是空白,無法成為有力的證據。

雙方不斷隔空喊話,李聖傑先是請侓師出示兩份親子鑑定,但因李聖傑之前表明無法與小孩見面如何取得檢體,該份報告受質疑,而隨後直衝高雄榮總要與小孩驗DNA,但女方以孩子病危為由,不願此時驗DNA,但女方事後卻跟記者透露己跟臍帶血銀行連絡,必要時可供臍帶血讓李聖傑驗,到底驗不驗,兩人積極度大不同。

近日人在美國商演的李聖傑,原以為風波會暫時平息,但劇情持續上演,隔海發聲明指控,蔡昕璇要的1200萬是封口費,而蔡昕璇則透過律師表示,近來面對媒體壓力大,目前以照顧小孩為主,一切暫不回應。不論孩子最後是誰的,當大人感情風波鬧上檯面,傷害最大的還是小孩。
-----------------------------------------------------------------------------------------
李聖傑感覺"檯面上"的發展越來越慘,曝光量低、音樂作品幾乎可以說沒有新作
希望他能夠靠音樂天分重新紅片天
而不是這些八卦新聞把他捧上版面......
-----------------------------------------------------------------------------------------
容我囉嗦一下:
最近逛"影視戲劇區"發現這邊的發帖幾乎很少遵守規定(發帖引導)

下列這兩點幾乎是眾多帖子的通病:(可參考影視戲劇區[公告] 發帖導引(2011-9-5修改) )
轉貼文章方面,請各位務必針對該內容做出適當的看法或感想35字以上。
未附上看法及感想者,一律視為無效帖,予以高亮。

【娛樂新聞】電視、報紙、廣播所發送的娛樂界新聞,並請附上資料來源及心得35字以上。

先前也跟某位版大反應過了,可能這版比較冷門吧,所以連"版主"都從缺
因此我決定來這邊發一些"合乎規定"的帖子,拋磚引玉一下
看能不能影響其他人或者新加入的會員(發文格式可自訂,但娛樂新聞帖或其他轉貼文章記得附上心得35字以上)

如果只是複製貼上,純粹發"轉貼文章",應該就失去來論壇"交流"的意義了吧
希望大家發帖前看一下發帖引導、尊重版規,SOGO論壇的品質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4-20 00:09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