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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房族注意!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針對持有4戶以上的多房族,已寄發「房屋稅輔導函」,房屋所有權人近日將陸續收到,財政部提醒,民眾須於收到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回覆,若未回覆,名下房屋將統統被列為非自住房屋,無法享有減稅的優惠。
財政部官員說,假設民眾未在收到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後兩個月之內回覆,房屋稅的電腦系統會自動將其名下房屋歸入「非自住房屋」,並按1.5%至3.6%稅率課徵房屋稅。
新修正的房屋稅條例正式上路,財政部表示,各地方政府目前進入修正房屋稅的法定稅率階段,需經地方議會通過後實施。
另外,為提高地方政府的意願,財政部也給予誘因,自本(103)年度起,將各地方政府調高房屋標準價格的辦理情況,納入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增減一般性補助款的考核項目,地方政府愈努力增加房屋稅稅收,未來也可以拿到更多補助款。
財政部日前通令各地方政府在10日前,寄發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及房屋歸戶資料,預估全台70萬戶房屋、13萬8千位所有權人,近日應會陸續收到。
財政部官員提醒,名下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多房族,在收到不同縣市核發的自住房屋通知書後,可以自行勾選哪3戶作為自住房屋,以利適用房屋稅1.2%的優惠稅率。
會計師建議,民眾可按兩大原則來選擇3戶自住房屋,一是房屋評定現值最高的房屋,二是房屋所在縣市的房屋稅徵收率最高者,以獲取最大的節稅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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