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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5131070 於 2014-8-15 20:27 編輯
我家4樓 樓上頂樓加蓋至少30年! 都一直閒置當倉庫
目前有個計畫 信貸40萬 花在裝修及家具上
然後出租! (地段好 生活機能佳)
預計做成獨立套房(約16坪左右)
1房 1廁所 1陽台 (另裝電表)
這樣一間好租 管理起來也方便
朋友建議我 多隔幾間當雅房 租給學生 賺得更多
但我個人覺得風險很高...畢竟違建而且怕人多很雜...
你們覺得呢???
如果很不幸的 裝修第一天被舉報 警察來關注....又該如何是好??
我知道84年前違建的屬於"緩拆" 被舉報抽號碼牌排隊~
樓上違建很多年了 那現在裝修 是屬於 即拆 還是 緩拆 部分呢?
即拆的話....40萬就掉水裡了....還債開始痛苦....
你們會敢賭嗎??
ps:附近都有違建 且都同樣高度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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