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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安靖]偏愛木頭老公[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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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4:37 |倒序瀏覽
偏愛木頭老公 作者:安靖

男人百般無賴,死纏爛打,就是要她愛他;
女人武裝自己,囂張跋扈,偏偏對他沒轍。


方硯是個笑面虎,是方家人裡最霸道、手段最多、
城府最深的一個。身為商人的他,最不喜歡的,
就是做虧本交易,更別說是感情的事。
他一旦認定了的女人,不管要用什麼樣的方法,
威迫也好、誘拐也好,他是怎麼樣都要佔為己有。
李若秀這女人十年前明明乖得像個小媳婦,
任他怎麼欺負使喚,也不敢吭一聲。哪曉得十年後,
這女人不再對他唯命是從,還敢說她沒欠他什麼,
笑話,早在她一聲不吭丟下他時,她已經欠他一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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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5:03
  第一章

  方硯臉色有點鐵青地坐在沙發上,看得方磊差點忍不住想爆笑出聲。

  有什麼辦法,誰教方硯這小子居然已經紅到國外去了,竟然有一個AV男優以他作為形象模範,再加上跟他有三分像,乍看真的讓人以為方硯跑去當什麼AV男優了。

  起初這小子還裝作不在意,說什麼過一陣子就會沒事,誰知道那男優突然跑去拍什麼GV,也就是男同性戀的AV,氣得方硯直接就炸了,拖著方磊直叫著要改變造型。

  其實方磊還想多看一陣戲,畢竟讓方硯這只笑面虎臉上變色,而且還是一陣青一陣白的,實在是太值回票價了。

  無奈他的親親老婆實在是太過心軟,甚至還主動替方硯找來一個最近才回國發展,在法國卻已經極負盛名的造型師,來幫方硯改變造型。

  那個造型師,方磊也曾經聽過她的大名,除了對方卓越的改造能力外,另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對方擁有「女王」這響亮的稱號。

  沒錯,女王,造型界的女王陛下。

  傳聞她高傲跋扈,如果不是她看上眼的,即使是再有錢、再有名的人找她,她也會二話不說的扭頭就走,管你會不會氣得內傷吐血,而且說話直接傷人,毒得讓人無地自容,恨不得從未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但偏偏她就是能化腐朽為神奇,朽木也會變成神木,絕對對得起她那女王的稱號。

  所以即使明知道會被毒舌、被甩臉色,還是有大把大把的人捧著錢上門求她幫忙,而今天方硯也是其中一分子。

  「別再讓我看見你偷笑。」方硯出聲警告,二哥那上揚的嘴角實在是太過刺眼,他覺得自己會忍不住在外狠揍二哥一頓。

  「咳,你看錯了,你是我弟,眼見你的清白被人這樣污蔑了,當二哥的我怎麼可以獨善其身,怎麼可能會偷偷笑你。」方磊說得無辜極了,完全忘記了幾天前,當他知道那個酷似方硯的男優跑去拍GV時,他可是光明正大的在方硯面前笑個夠。

  方硯白了他一眼,別過臉再也不理會發瘋的二哥,抬腕看了看手上的石英表,他們坐在這個會客室裡已經差不多十五分鐘了,可是那個應該來見他們、跟他商量新造型的造型師卻遲遲還沒有出現。

  方硯十分看重守時這個美德,更何況對商人而言,分分秒秒都是金錢,所以對這個遲遲沒有出現的大牌造型師,方硯開始感到反感。

  他甚至暗自決定,如果對方在五分鐘後還沒有出現,他就會離開,去找其他的造型師替他改變造型。

  再極負盛名又如何?在他眼中,哪一個造型師來改變造型都一樣,只要別再讓他頂著這個每讓他看一次就惡一次的造型就可以了,差別只是這一個造型師是他二嫂極力推薦的罷了。

  腕上的秒針轉了一圈又一圈,當秒針即將在第五次踏上十二時,原本緊閉的門板被人推開,一個穿著俐落套裝、踩著五寸高跟鞋的年輕女人走了進來,身後還跟著兩個看起來像是助手的一男一女。

  方硯看向那個女人,本欲開口指摘對方遲到,但一看到那雙似曾相識的眼眸,還有那在唇角邊的小小黑痣,他微微一怔,瞬間忘了到了嘴邊的指摘。

  「抱歉。」一點歉意也沒有的道歉從年輕女人口中飄出,只見她搖曳生姿地走到會客室內唯一一張單人沙發上,姿勢舒服而自在地坐下來,那跋扈高傲的架勢做得十足。

  戴上淺棕色變色片的眼眸落在茶几上,看也不看那兩個已經等了許久的男人,語氣直接而不客氣地問:「哪一個?」

  果然很有女王的氣度風範,進門到現在,她甚至連正眼也沒有看過他們,方磊笑開了,覺得這女人真的很有意思,但他覺得更有意思的是,四弟居然一直直勾勾地看著人家,方磊想,如果自家的笑面虎對上女王陛下,不知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麼?

  「是他。」不過方磊想歸想,還是先回答女王的問題,因為他老婆可是拜託了很久才得到女王的頷首,答應給方硯換造型的。

  聞言,女人才慢慢地將那雙畫上了精緻眼妝的美目落在方硯身上。

  方硯可以發誓,他很清楚地看到那雙美目中一閃而過的驚訝,還有慌張的情緒。

  這樣的眼神不該出現在一個像她這樣高傲跋扈的女人眼裡,這樣的眼神應該是出現在那個膽子小、說話永遠都不敢提高聲量的小胖妞眼裡。

  方硯想,他知道眼前的女人是誰了,沒想到分別十年,她的變化居然如此的大,如果不是在這裡遇上,而是在喧嚷的大街上,他也沒有把握可以一眼就認出她來。

  他想上前跟她相認,但是這女人在驚訝以及慌亂後,竟然沒有露出久別重逢的喜悅以及驚喜的表情,相反的她一臉冷淡,好像兩人是陌生人,從來不曾認識過一樣。

  怒火在胸臆之間滋生,她竟然裝作不認識他,很好,分開了十年,她除了外貌改變了許多,就連膽子也變大了不少,想當年,她怎麼敢這樣對他?

  憑著多年的偽裝經驗,李若秀迅速地收起所有不該流露的情緒,她強逼自己用著與平常無異的姿態,對待眼前的客戶。

  是的,是客戶,不是熟人,也不是老同學,而是陌生人。

  「絲絲,替這位先生量身。」她抬起右手揮了揮,示意自己的女助手給方硯量身,而她自己則打開隨身的素描本,快速地設計幾個適合方硯的造型。

  她不得不承認,現在的方硯比當年更具有讓女人心動尖叫的條件,那一身優雅的氣質,臉上溫和親切的笑容,這樣的男人就像是在大學教授古典文學的氣質講師,但李若秀卻比任何人都清楚,在這張溫和親切的面具底下,這男人到底有多惡劣、多氣人。

  憶起了那些塵封多年的記憶,她握筆的手不自覺地收緊,那多年前的記憶,不管再過多少年,她也不會想記起。

  見她真的連一點點理睬自己的意思也沒有,方硯真的怒了,枉當年的他還心心唸唸地想著這個小胖妞,擔心她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會不會餓著、冷著、害怕著,現在她竟然用這樣沒心沒肺的冷淡態度對待他,這教他怎麼忍得下去?

  方硯對著那領命朝他走過來的可愛小助手,溫聲地拒絕她的靠近,「抱歉,能讓你的上司來幫我量身嗎?」

  這個要求對其他造型師而言,並不是什麼刁難故意的要求,尤其是身為方氏集團未來總裁的方硯而言,只是李若秀不是其他造型師,她是造型界的女王,高傲跋扈的女王陛下。

  方硯的話將幾乎陷入回憶中的李若秀拉了回來,她抬起頭看向那個男人,輕而易舉地看出他的故意,輕輕地合上素描本,她從單人沙發上站起身,二話不說地轉身離開。

  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唯唯諾諾、連一句話都不敢大聲說的胖妞,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胖妞了。

  五寸的高跟鞋沒有妨礙她的大步離開,只是男助手卻在她即將離開的時候,伸手攔住她,「Queenie,你不能走。」

  李若秀看著這個跟在她身邊多年的助理,忍下心中的不悅,淡聲地問:「你在攔我?」她眼角微微一挑,風情不自覺地流露。

  如果不是這小子是她的表弟,她答應過小阿姨會好好照顧他,直到他出師為止,她早就一腳踹了他回法國了。

  馮雅克搖搖頭,甩去被那無限風情迷惑的遲鈍,心中暗怨自己怎麼在看了那麼多遍後,還是差一點被這個妖孽似的女人迷惑到。

  他輕咳了聲,低聲提醒道:「我認真的,Queenie,是Alice親自要求你幫他換造型的,所以你不可以走。」

  李若秀一怔,Alice,陳華妍,那個紅透半邊天的國際廣告模特兒,是李若秀唯一一個在演藝界打滾的朋友。

  李若秀頭疼地想起,陳華妍找上她,要求她為自己的小叔改變造型,當時她不知道陳華妍的小叔就是方硯,所以直拍著胸口,保證完成使命。

  李若秀覺得自己替自己找了一個坑,專用來絆自己腳的。

  當初陳華妍結婚時,她因為老師生病了,急急趕回法國探病,所以錯過了見陳華妍丈夫以及方家人的機會,並不知道原來方硯就是陳華妍的小叔,所以才會這麼輕易地答應下來。

  現在她已經跟人家作了保證,而她本來就是個堅守承諾的人,即使她再不想面對方硯,她也如同馮雅克所說的一樣,不可以走。

  額角隱隱地抽痛起來,李若秀伸手揉了揉,「你去幫他量身。」

  要她親自幫方硯量身,李若秀連想也不用想地拒絕,量身時難免會有些比較靠近親密的動作,現在的她連看他也不想看了,更何況靠近他、跟他有親密的舉動?

  馮雅克一臉無辜的提醒她,「方先生指定要你親自幫他量身。」不是他不願意幫助她,而是人家不肯。

  李若秀真想尖叫出聲,先別說她壓根就不想接近方硯,在她成名、有了自己的助手後,她再也不曾親自幫任何人量過身。

  深深地來了幾個深呼吸,壓下所有尖叫的衝動,李若秀俐落地轉過身,走向一臉無措的女助手,白皙的小手一伸,「量尺。」語氣冷得足以凍死人。

  譚如絲如釋重負地將量尺雙手奉上,然後快速地跑回馮雅克的身邊,還不忘拿起紀錄表記錄李若秀快速念出來的數字,方硯全身的尺寸。

  李若秀原本想快一點完事,但是方硯卻完全不合作,要他抬手時,他故意慢吞吞;她彎腰幫他量腰圍時,他故意微微側身;在她蹲下幫他量腳長時,這男人居然無視其他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一手撫上她因為怒氣而漲紅的臉,肆意地非禮她。

  她怒不可遏地站直身,穿了五寸高跟鞋的她竟然也還沒跟他一樣高,無法做到居高臨下的姿態。

  她氣惱得正要咆哮出聲,不管那個該死的保證時,這男人卻忽地靠在她的耳邊,猶如情人間呢喃似的,低喃出那個讓她瞬間化成石像、動彈不得的稱呼……

  「胖胖。」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著方硯,她以為他認不出她來,因為她的改變是如此的大,而且當年的她也只不過是一個又醜又胖的女孩,他怎麼會記得她?怎麼會?

  「好久不見了。」方硯得意地看著李若秀瞪大的美目,欣賞了好半晌後,才緩緩地露出一抹教她膽顫心驚的溫柔笑容,緩緩地道出這句教她心肝顫了好幾顫的話。

  或許這樣的溫柔笑容以及語氣,會讓其他女人的身心都為之酥麻融化,可是她是李若秀,那個曾經在他手下,被他蹂躪了將近三年的李若秀。

  她深深地明白,他的笑容越是燦爛、語氣越是溫柔,那代表他會整她整得越狠,讓她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任全身死去活來的也無法反抗。

  她深深地來了個深呼吸,然後在所有人面前,做了一件連她自己也會忍不住唾棄自己、鄙視自己的舉動。

  她緩緩地抬起穿著五寸高跟鞋的修長雙腿,落荒而逃。

  五寸的高跟鞋令李若秀的身型看起來修長,而且每一步走起來都搖曳生姿,教人挪不開眼珠,但是如果是穿著五寸高的高跟鞋落荒而逃,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場慘絕人寰的自殘行為。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停下腳步,即使她的腳痛得要命,痛得讓她想放聲大哭的,但是她絲毫都不停留,彷彿她的身後有什麼可怕的怪獸在追趕著她似的。

  李若秀的身後的確是沒有可怕的怪獸,只是對她而言,方硯比所有的怪獸都更加地可怕,她的腦中迅速地想起當年自己所受的可怕遭遇,幾乎是不要命似的奪命狂奔。

  而李若秀腳下號稱全球最美最貴的高跟鞋,無論是材質或者是設計,都不是用來奪命狂奔,所以在她跑了十幾步,還沒有奔出工作室大門前,那鞋跟硬生生地折斷,她一個不留神,腳便重重地扭到了。

  李若秀精緻的小臉一下子泛了白,那激烈的疼痛教她冷汗直冒,無法支撐身體而往地上跌了下去。

  一雙強而有力的手臂在李若秀跌到地上之前,穩穩地撐住了她虛軟的身體,而且還輕而易舉地將她橫抱而起,鉗制在胸前。

  她睜開痛得闔上的帶淚水眸,抬起臉看向那個救了自己、使自己免於摔個狗吃屎的人,但是看清楚是誰以後,她多麼地希望自己就算是摔死,也不想被這個人給救了。

  那是害她一路奪命狂奔,最後扭到腳的始作俑者,方硯。

  李若秀開始掙扎,想下地自己走,可是方硯對於她的掙扎卻視若無睹,逕自抱著她往外走去。

  逼不得已,李若秀開口叫罵:「你放下我,我不要你抱著!你給我放下,啊!」她不想尖叫出聲的,但是她完全沒有想過,方硯會在抱著她的時候,將她像拋沙包一樣凌空拋了起來。

  一下子失去所有的支撐,身體騰空的感覺太過嚇人,她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下,失控地尖叫出聲,引來無數人關注的目光。

  李若秀顧不了那些好奇的目光,就在她以為方硯準備狠心摔死她的時候,他又牢牢地將她接住,繼續往外走,半點也沒有受她影響。

  心跳因為剛剛的驚嚇跳個不停,李若秀大口大口地吸著氣,雙手忍不住害怕地緊緊環著方硯的脖子,就怕他再次興起,將她拋高拋低的。

  方硯感到很無奈,如果她乖乖的跟他相認,不故意裝作不認識,他怎麼會故意作弄她?如果她乖乖的站在原地,不到處亂跑,而且還穿著高跟鞋不要命的亂躥,又怎麼會弄傷腳?如果她乖乖的讓他抱著,不扭來扭去的掙扎,他又怎麼可能會故意拋高她,嚇得她到現在還渾身抖個不停?

  對於這個女人,方硯覺得不能讓她太過得意,她在其他人面前太過驕傲跋扈,但不代表她在他面前還是可以這樣。

  雖然說現在她的驕傲跋扈是挺嗆、挺有個性的,讓人看著就會不自禁地產生想要征服她的衝動,但是他還是比較喜歡以前那個對他唯命是從、完全聽話的小胖妞,所以他會不遺餘力的將以前的那個她給挖回來。

  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方硯用安全帶將李若秀牢牢綁住,確定她的腳現在絕對無法逃跑,他繞過車頭坐上駕駛座,開動引擎將這個受傷了還不想安分的女人送到醫院去。

  一路上,方硯不說話,李若秀也不肯說話。

  一則是腳上那鑽骨似的劇痛,二則是她在生氣,氣他猶如土匪擄人般的舉止,氣他把自己當成沙包般拋上拋下,更氣他明知道她不想承認跟他相識,卻還是步步相逼的逼著她承認。

  方硯等了許久,都沒聽見身旁的女人再次開口,停下來等紅燈的時候,他轉過臉看向她,絲毫也不意外她生著悶氣。

  還是跟那時候一樣,受了委屈只會一個勁的生著悶氣,不說話也不跟任何人求救。

  他的胖胖,不管是什麼時候都讓他有種想欺負的衝動,而這股衝動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消失半分,相反的,還如同陳年的老酒般越陳越濃。

  就連他也覺得不可思議,她到底憑什麼讓他如此的記掛、如此地念念不忘?因為當年那一個惡意的親吻?還是因為只有面對她時,他才可以本能地卸下習慣性的面具,表現出真正的自我?

  紅綠燈早就從紅轉成綠,後方的車主等得不耐煩地連按幾下喇叭,催促著方硯開車,但李若秀卻發現他似乎沒有開車的意思。

  她已經疼得完全不想理他,可她人現在就在他車上,跑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轉頭看看他在發什麼呆,她就沒什麼好做的

  轉過臉,李若秀用著自以為最不耐煩、最凶悍的目光瞪他,但她不知道的是,因為腳上的扭傷越來越疼,讓她額角的髮絲被冷汗打濕,現在別說是凶悍,她整個就像只被人欺負得快要哭出來的落水小刺蝟一樣,可憐兮兮的。

  方硯見狀忍不住皺起眉頭,熟練快速地開動車子,迅速地往醫院的方向駛去。

  不明就裡的李若秀還以為是自己瞪眼起了作用,如果不是腳真的疼得厲害,她有很大的可能會插腰仰天大笑出聲。

  到達醫院後,無視李若秀的掙扎以及不情願,方硯抱著她下車,走進人還不算多的候診室,將她放到椅子上,他像安撫鬧脾氣的小貓小狗似的揉著她的頭頂,扔下一句乖一點,就走到掛號窗口那裡幫她掛了號。

  填妥所有的資料掛號後,方硯回到她的身邊坐下。

  李若秀依然不理會他,只是專注地看著自己腳上的傷,她的高跟鞋早就被他拿了下來,現在她雪白雪白的腳上,腳踝處紅腫且隱隱泛著瘀青,她想她的扭傷一定是不輕的。

  一想到接下來不方便的日子,她便感到一陣沮喪,而且更加不想見到方硯。

  一切都是他,就是因為他,她才會這樣狼狽不堪的。

  「胖胖,很疼嗎?」見她一聲不吭的看著腳,那高高腫起的腳踝看起來格外地觸目驚心,方硯也以為她是因為疼痛,所以才不說話,更何況她的臉早就因為疼痛的冷汗而濕淋淋的。

  「不要叫我胖胖,我不是胖胖。」一而再、再而三地聽到方硯提起自己以前的外號,原來就已經火氣四溢的李若秀,再也忍不住地抬起頭,死命地瞪著他,冷聲地道。

  她的話還有眼中莫名的憤恨,讓方硯頓了一頓,「你就這麼不想見到我?」他慢慢地瞇起眼。

  如果熟知方硯的個性,必定會知道,每當他情緒波動、即將控制不了自己之前,他都會瞇起眼,格外有耐心地看著敵人。

  李若秀也是知道的,但是現在的她被怒火還有疼痛折磨得直接忽略了這一點,所以她不假思索地硬著嘴回道:「對,我不想見到你!」

  很好,方硯已經很久沒有嘗過這樣猶如火山爆發似的憤怒了。

  顧不上她會不會生氣,顧不上會不會弄得她更疼,他一把鉗制住這個不知死活的女人,狠狠地封住她不斷叫囂、不斷說出惹他更生氣的話來的那張小嘴。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大眼,無法相信地瞪著眼前這張近在咫尺的臉。

  他吻她,他竟然在吻她!

  她驚愕得無法回過神來,只能被逼著承受他一再地探索,承受著他帶了點怒火的深吻。

  跟那時候的吻是那麼的相似,一切不願意想起的記憶,彷彿隨著這記親吻,自她的腦海深處一一地被挖掘了出來,再一次的呈現在她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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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5:28
  第二章

  俗語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但是對於剛剛要升上高一的方硯而言,早起是一場活生生的精神折磨,如果他不用早起上學,這個世界到底會有多美妙、有多和諧?

  震耳欲聾的鬧鐘響了一遍又一遍,但身為鬧鐘主人的他,竟然能夠做到泰山崩於前而不改色,逕自睡得香甜,彷彿那刺耳又聒噪的鬧鈴聲,是一首綿軟好聽的催眠曲。

  緊閉的房門倏地被人從外打開,高壯的方碩穿著燙得筆直的制服走了進來,先是一手按掉快要報銷似的鬧鐘,然後在四弟的床前站穩,二話不說地連人帶被一把掀到地上去。

  從溫暖的被窩掉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方硯大叫著從地上跳起來,氣沉丹田,準備跟吵醒他好眠的人大戰三百個回合時,睜眼一見到是自家的鐵血三哥,滿滿的怒火馬上就洩氣了。

  十六歲的他雖然已經有足足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但是在自家壯碩高大的三哥面前,他那一點身高實在是太過兒戲,而且方碩只要一個巴掌,就足以讓他躺在地上像條死屍一樣,動也動不了。

  不想討皮肉疼,方硯馬上露出討好的笑,高舉三隻指頭發誓似地說:「我保證,五分鐘後我就會出現在飯廳。」

  得到了保證,也諒四弟不敢陽奉陰違,方碩點了點頭,轉身回到飯廳,與方家其他家人繼續吃早飯。

  可憐被起床氣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方硯,不但沒有出了口氣,還被人壓得死死的,他一邊快速地打理好自己,一邊擦著自己眼角邊無形的眼淚,深深地同情了自己一把。

  不多不少,剛好是五分鐘,方硯衣著光鮮地出現在方家的飯桌上,一一地跟家人道早,方硯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正準備開動吃下老媽為家人做的愛心早餐時,方碩卻用餐巾擦了擦嘴角,拎起兩人的書包,揪著方硯的衣領,將他帶走。

  原因無他,方碩打小就決定要當一個出色的軍人,將來也會進軍校、軍隊的,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將自己養成一個嚴守紀律的人,他上課不會遲到,也不會讓這個剛好跟他升上同一間高中的四弟遲到。

  「三哥,我還沒吃早餐欸!」被揪著衣領的方硯掙扎著,一雙眼睛可憐兮兮地看著其他家人,希望可以藉此感動到他們,拯救他一下。

  只可惜大家都太清楚方碩說一不二的個性,所以除了給他一個個飽含同情憐憫的眼神以外,他們都沒有開口阻止方碩的惡行。

  方硯覺得自己真的很悲慘,不過幸好這個世界還沒有完全暗掉,他雙手捧著自家小妹因為不忍心他餓著肚子上學,而塞給他的菠蘿麵包,雖然是隔夜的,但他還是滿懷著感動與感激,伸手摸了摸小妹的小腦袋,然後繼續被方碩拖出大門。

  方家一向低調,方家的大人更是覺得他們家除了比人家有錢外,其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所以除了方家的小公主被送去警衛較嚴密的學校外,其餘四個不值錢的兒子就送去讀普通的高中,大學再決定是否到國外留學。

  沒有專人接送上學,方硯昏昏欲睡地跟著自家三哥搭了公車,來到新學校。

  方硯打量著陌生的校園,正轉頭打算跟方碩商量一下,讓方碩帶他到處逛一逛,好好認識一下他未來三年必須待著的學校時,他那個殘忍、沒有人性的三哥,竟然轉身就把他扔下走了,讓他自己在這個陌生的環境裡自生自滅。

  他就知道,他這些哥哥全都是沒有人性的,只有小妹才懂得疼哥哥。

  想起小妹,他就想起被自己塞到背包裡的隔夜菠蘿麵包,他從背包裡掏出那個被稍稍壓扁,但看起來還是十分誘人的隔夜菠蘿麵包,顧不得校門口還是人來人往,他打開包裝,帶著無比感恩的心正想塞進張得大大的嘴裡時,一道外來的衝力,讓手上香甜的麵包飛到老遠的地上。

  他震驚地看著陳屍在兩公尺遠的隔夜菠蘿麵包,腹中飢腸轆轆,此起彼落地奏著交響樂,但是他的早餐,小妹塞給他的美味早餐,卻落得一個陳屍街頭的淒慘命運。

  他瞇起眼,看著那個害他吃不成早餐的始作俑者,一顆圓球。

  李若秀很愧疚地看著那個一臉陰色的少年,一張小嘴吶吶地張張合合,考慮著到底要不要跟對方道歉。

  她走路不小心,她承認撞到他是她的錯,但是他也不能站在學校的大門前裝石像,所以說他也得負上一點點的責任。

  她腦裡想的東西,很清楚地反映在與他對視的眼睛裡,看得方硯心中的怒火更加地壓抑不住。

  他一手掐起那團看起來綿綿軟軟、手感十足的臉頰,惡狠狠地像個欺負弱小的惡少,口氣十分不善地逼近那張嚇呆的圓臉問:「是我的錯?我不應該站在大門前,然後讓你這只圓球撞飛我的菠蘿麵包,害我今天早上必須餓著肚子上課?」

  他一字一語說得很慢很慢,臉上的表情其實也不是那麼凶狠,但是近距離看著那雙黝黑眸子的李若秀,還是被嚇得皮皮挫,直想掉眼淚。

  因為那雙眼太凶、太嚇人了。

  「我我我沒有那個意思……」眼下對方比自己有氣勢,再加上她的確有錯,讓她抖顫地搖頭,甚至連對方掐疼自己也不敢開口說。

  「那是你的錯了?」方硯很懂得舉一反三的道理,不是他錯,那麼就是她錯了。

  這是什麼話?李若秀欲哭無淚地看著眼前這個明明長得不錯,還有幾分書卷味的高大少年,怎麼他說話卻這麼無賴又流氓?

  「怎麼了?你不同意?」見她還有話想說,方硯加重指上的力道,一下子讓她疼得哎哎叫了出來。

  「是、是我的錯!對不起,請你放開手,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請你快點放開手!」臉上的疼讓李若秀直接紅了眼眶,她覺得今天早上實在是太過倒楣了,錯過了一班公車不說,還遇到了這麼一個惡棍。

  方硯稍稍鬆開了力道,但沒有完全收手,她剛剛那句「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聽起來順耳極了,讓他的氣順了一點點。

  「你是哪一班的?」

  「我、我還沒看……我是新生……」她有問必答,模樣乖巧得讓方硯更滿意了。

  「我也是新生,跟我去看。」面對接下來三年的小跟班,他覺得他很有必要知道她在哪個班級,以便將來使喚她。

  不得不從的李若秀苦著一張臉,跟在方硯的身後,小胖手忍不住揉了揉好不容易才從方硯魔手中逃離的胖臉,嘴裡咕咕噥噥的,不知是在怨自己的倒楣,還是在指控他的壞心腸。

  兩人來到貼著分班表的告示板前,方硯別過臉看著把臉垂得低低的圓球,「你叫什麼名字?」

  「李、李若秀。」圓球驚了一驚才回答他。

  「李若秀?」方硯重覆了一遍她的名字,「你跟你的名字真的挺不搭的,辜負了你父母對你的期望了。」他笑得惡意,說完就轉頭去找她的名字,並沒有發現那張被他掐得有點紅的臉頰,有一瞬間變得蒼白了起來。

  這一年新生當中姓李的居然還不多,所以他很快就找到了她所屬的班級,順便也找到自己的。

  他滿意地看著隔了一行並列的兩個名字,回頭很愉快地對著她說:「嘿,我們在同一個班級。」

  如果換成平時,李若秀會很高興地說一聲:「同學,你好!」但是她面對的是方硯,這個擺明就是打著主意要欺負她、欺壓她的少年。

  心不由慌慌的,李若秀覺得接下來的日子自己不會好過。

  而事實也是這樣沒錯,在方硯的欺壓下,她頂著一個「胖胖」的外號,過著無比悲慘的高中校園生活。

  晚上十點,李若秀背著書包,十分疲倦地回到家裡。

  原本以為家裡的人早已經睡了,因為他們都習慣早睡,所以平時當她打完工回來,家裡都已經是靜悄悄的了。

  只不過這一晚,當她打開那扇大門時,她的爸爸還有她的繼母以及弟弟,其樂融融地坐在客廳裡唯一一張沙發上看著電視,他們一邊看,還一邊高聲討論著電視劇情。

  她走進大門,對他們說了一句:「我回來了。」其實她的聲音並不算小,客廳裡的人是可以聽到的。

  只是那三個端坐在沙發上的人完全無動於衷,連看也沒有看她一眼,逕自繼續欣賞他們的電視,對她的話彷若未聞。

  李若秀頓了頓,再也沒有開口就往自己的房間走去,經過飯桌時,那空無一物的桌面連半顆水果都沒有,她習以為常地回到房間,在書桌前坐了下來,對於自己的不受歡迎,她一直都懂的。

  繼母不用說,有誰會喜歡自己丈夫與前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又何必幫著疼愛?而且更重要的是,就連李若秀的親生爸爸也不太喜歡這個女兒,所以繼母就更加肆無忌憚地冷待她。

  至於爸爸,其實李若秀也從已經過世的外公、外婆那裡得知,原來她爸爸原本並不打算娶她媽媽的,只是當時沒得選擇,迫於無奈才會娶了媽媽進門。

  婚後兩人相處得並不好,總是吵著架,在生了李若秀以後也沒有好轉過,在李若秀的媽媽病故後,爸爸更是很快地就娶了另一個女人回來,而這女人還替他生了個兒子,讓李家的香火可以繼承,自此沒了媽媽的李若秀更是沒有了父愛。

  但是一切她都不怨,爸爸再怎麼冷漠待她,至少還是提供了一個住處,也供她上學讀書,沒讓她流落街頭,或者是變成沒書可讀的可憐孩子。

  李若秀胖胖的小手摸了摸肚子,感覺肚子也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她才從背包裡拿出一個已經壓得扁扁的菠蘿麵包,她的晚餐雖然已經壓扁了,但菠蘿麵包嚐起來還是香甜香甜的。

  她很喜歡菠蘿麵包,只是她也不會忘記,自己因為一個菠蘿麵包而得罪了方硯,還成為了人家的小跟班。

  想起方硯,她無奈地歎息了。

  方硯長得挺不錯的,又是一身書卷氣息,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剛好就是小女生們喜歡的類型,再加上他對任何人都是一副笑臉迎人的模樣,所以學校裡不少女生都偷偷地喜歡他。

  只是對她,他可一點也不溫柔,一點也不斯文。

  他將她當成奴婢一樣的使喚,要她當跑腿、要她幫他買早餐、要她幫他抄筆記、要她在他上課睡覺時幫他做掩護等等……她每天都累得不行。

  而教人最難以置信的是,方硯明明對她那麼差,為什麼其他人都覺得他待人很好?而且班上的一些女生還覺得他跟她的關係特殊,所以才會有他這樣的特別待遇。

  面對這樣的指控,李若秀很想告訴這些女生,她寧願沒有這樣的特殊待遇!只不過她的心聲沒有人聽得見,那些女生還是十分地針對她,而她也依舊被方硯欺負得死死的。

  有時候她在想,要到什麼時候,她才可以結束這樣的欺負呢?或許她明天該去問問,分類組時方硯到底想讀什麼類組,讓她好選擇另一個班級。

  不再待在同一個班裡,他使喚她的機會少了,再加上以後有更多新的同學、朋友,他很快就會忘記她了吧?

  她想著,咬菠蘿麵包的速度更歡快了。

  方硯有個不太好的習慣,就是愛賴床,不到最後一刻,不到上頭三個哥哥以最粗暴的方式叫醒他,他都不會自動自發的準時起床。

  但是最近方硯竟然反常地準時起床,完全不用其他人叫醒他,這讓方家所有的人都覺得十分的不可思議。

  讓方家小妹更感到奇怪的是,她這個每天早上如果不吃早餐,就會格外無神以及乏力的四哥,居然還是天天不吃早餐就上學去,問他為什麼不吃,四哥總是一臉笑意地揉揉她的腦袋,說什麼「我的早餐自然有人包了」這樣奇奇怪怪的話,讓她想得頭都疼了,也想不出個答案來。

  方硯自然沒有發現這一點,對他而言,每天上學都有個傻乎乎的小胖妞給他作弄、使喚,讓他過足了大少爺的癮,再也沒有什麼能比這件事更愉快了。

  可不是,現在他一口一口的吃著小奴隸進貢的早餐,吃得可香了,不得不稱讚一下這個小胖妞,每天幫他買的早餐都是美味與營養兼具的,而且還十分地對他的味。

  看了看坐在旁邊的小胖妞,原本想讚賞她兩句的,誰知道居然讓他看到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樣,而且那眼底下大大的黑眼圈足以媲美熊貓了,還有原本有肉的雙下巴,這下看起來也好像瘦了。

  他瞇起眼,喝下最後一口美味的溫豆漿,一掌拍向李若秀的肩膀,發出清脆的「啪」一聲。

  他這招十分有用,只見原本快要睡著的李若秀一下子就驚醒過來,一雙眼眸瞪得圓圓大大的,一副驚魂未定的樣子。

  對於她這個表情,方硯覺得滿意極了,他再用手拍了拍她,在她的視線落在自己臉上後,他才用一副過來人的口吻,語重心長地教導著,「胖胖,我跟你講,你不能因為玩樂而不早早睡覺,要知道,如果你想長高一點,不是永遠的一五九,你最好早點睡,晚上有時間也要去做做運動,不然你身上這些肥肉怎麼可能會消失?」

  回過神來,就聽見方硯那半是挖苦、半是勸導的話,李若秀有些生氣地垂下頭,不發一語。

  她之所以會睡眠不足、會昏昏欲睡,還不是因為要幫他買早餐的緣故?

  他的那些早餐全都是用她打工賺回來的錢買的,平時她賺的錢一分一毫都會存起來,就連給自己買一件新衣服也捨不得,但因為他一句早餐要她包了,她不得不每天早上都花錢去幫他買早餐。

  李若秀不敢在家裡做早餐,因為繼母不太喜歡見到她,如果沒事,她最好不要在繼母面前出現,否則哪天繼母心情差,在爸爸面前挑撥兩句,她就會被爸爸罵。

  也因為要省多點錢幫方硯買早餐,現在她一天三餐都不敢買太貴的東西吃,所以經常都會餓著肚子,再加上她求老闆讓她多上點班,她工作的時間變長了,晚上睡覺的時間自然變少了,所以她才會一臉疲倦。

  但是她所有的努力,居然被他說成是貪玩晚睡,她覺得很生氣,但是她又不敢反駁他。

  李若秀這副不敢怒又不敢言的憋悶表情,讓方硯覺得格外的爽,忍不住露出一抹燦爛的笑。

  方硯總是在笑,鮮少陰霾著一張臉,但那些笑都是表面的,從來沒有出自真心,所以他這一記笑容,在女生眼中顯得格外地耀目迷人,紛紛為他著迷,也同時更加討厭總是在他身旁打轉的李若秀。

  她們不懂,明明李若秀又胖又蠢,總是一副受氣包的委屈模樣,動不動就像只受驚的灰老鼠,有哪一點比得上陽光明媚的她們?但偏偏方硯就是待她特殊,跟她就像好朋友、知己似的,看得她們更加地生氣。

  她們想盡了辦法也沒能親近的人,李若秀又憑什麼親近?所以在方硯看不到的時候,她們總是偷偷地挖苦李若秀,警告她離方硯離一點,但她們萬萬沒想到,李若秀對她們的警告置若罔聞,氣得她們個個牙癢癢,更加用盡各種方法來排斥她、欺負她。

  敏感地感覺到那些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越來越尖銳,李若秀下意識地顫抖著身子,想起了前幾天幾個女生把她堵在洗手間的事。

  說起來她很無辜,並不是她主動想要去親近方硯的,而是方硯不肯停下他的那些惡作劇,他一天不使喚她就好像缺少了什麼似的,逼著她每天都必須圍在他的身邊打轉,如果可以,她也想離他遠遠的。

  感覺到那些目光越來越不友善,如坐針氈的感覺讓李若秀再也無法坐著不動,她匆匆地站起身,扔下一句,「我要去幫地理老師借世界地圖。」就匆匆地跑出教室,遠離這一切都讓她覺得難受、覺得不自在的地方。

  到教材室借了世界地圖,扛著比她人還高的大地圖,這就是為什麼同學們都不願意當地理小老師的原因。

  沒有人喜歡扛著比人還高的大地圖,在人來人往的走廊上像只負荷過重的烏龜一樣爬行,扛著又大又重的地圖,李若秀故意走得更慢,拖著時間不打算這麼早就回到教室,面對那一室嫉妒的目光,以及方硯突如其來的興致。

  許多人看著她扛著沉重的東西走著,但是沒有一個人伸出同情的援助之手,女生們不消說,是因為方硯的緣故,而男生們則是因為不想跟她扯上關係。

  十六七歲的男女生,早已經懂得什麼叫做戀愛、什麼叫做曖昧,這樣一個又胖又矮又長得不漂亮的女生,有哪一個男生想跟她扯上關係、傳出緋聞的?他們都不願意,大大的不願意。

  李若秀早就知道自己不會得到什麼援助,所以她咬緊牙關,慢慢地一階一階將地圖從一樓扛上四樓。

  爬上三樓時,李若秀已經出了一頭熱汗,她放下地圖,從口袋裡拿出手帕擦了擦汗,稍作休息後又再次扛起地圖,繼續往教室走去。

  只是她又累人又矮,居然絆到了階梯,她一驚,手上不自覺地一鬆,巨大的地圖便往前傾倒而去,她驚訝地伸出手,想要撈回地圖,但她手太短了,來不及了。

  在她眼睜睜地以為地圖要掉到地上、發出砰然巨響時,一個剛好路過的男生神經反應極為迅速地替她撈住地圖。

  她呆呆地抬眼,看著那個幫助她的人,那張略顯青澀的臉還帶著稚氣的笑容,讓她的心跳微微地加速。

  「嘿,同學,你怎麼不找個人幫你?」那個大男生問她,也沒有將地圖還給她,好像要幫她拿到教室似的模樣。

  「我……我是地理科的小老師。」李若秀猶豫地說,想著要不要讓對方把地圖交給她。

  「小老師也可以讓人幫忙拿的,來吧,你是哪一班的,我幫你拿回去吧?」男生笑得很真誠,好像一點也不介意被人家傳緋聞似的。

  李若秀受寵若驚地道了謝,並告訴對方她的班級。

  男生輕而易舉地扛起那幅她扛得半死的地圖,輕輕鬆鬆地拾級而上,嘴裡還游刃有餘地跟她聊天,「原來我們是同一個年級的,我是剛剛轉校過來的,我叫杜希勤,是一年三班的。」原來是剛轉校過來的,難怪不怕緋聞。

  李若秀跟杜希勤聊著,不知不覺間也回到了自己的教室,從杜希勤手中接過了地圖,她一再地向他道謝,而他則是很大氣地揮了揮手,讓她別再道謝後就轉身回去自己的教室。

  看著那高大的背影,她的心還是不安分地跳動著,依依不捨地再看了眼那抹拐進另一間教室的背影,她臉上火燙火燙的,好半晌後才扛著地圖,在老師到達前進入教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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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6:19
  第三章

  午休了,方硯吃完自己的午飯,正好覺得口有點渴,轉過臉想使喚身邊的人去幫自己買瓶飲料時,他驀然發現身邊的位置竟然空無一人。

  他太習慣了,習慣他一轉過臉,就會見到身旁有個胖胖的女生坐著,或許是垂著頭看書,或許是累極了趴在桌面上酣然大睡。

  仔細地回想,他發現最近除了上課時間外,他鮮少在午休或者是放學後可以看到她。

  跑到哪裡去了?是因為不想常常被他使喚,所以跑去躲起來了?一手撐在右邊臉頰下,他瞇起眼,覺得這樣的感覺很不好。

  那個小胖妞是他的小女傭、小奴隸,怎麼可以常常不見人影?她應該常常待在他的身邊,讓他一轉過臉就瞧見才行。

  「你剛剛有看見嗎?」

  「看見什麼?」

  「就是李若秀那個胖子啊!」

  聽到了自己耳熟的名字,方硯下意識地將臉轉向兩個剛剛從外面走進教室的女生,她們沒有發現方硯在看她們,用著自以為小的音量聊著。

  「有有有,原來你也有看見,我還以為我眼花呢!你說最近的傳言是不是真的?她真的是特意跑去看籃球隊練球嗎?」其中一個梳著馬尾的女生說。

  「我猜八九不離十,不是說那個胖子喜歡上杜希勤了嗎?也不想想,人家杜希勤怎麼可能會喜歡她那樣又蠢又醜的胖子。」另一個女生滿臉的不屑,可語氣裡全然都是顯而易見的嫉妒,「我看杜希勤不過是見她總是一臉可憐兮兮的灰老鼠樣,才不得不跟她說兩句話,她最好就不要以為人家是喜歡上她!」

  方硯默默地聽著她們的對話,忽然覺得嫉妒的女生那副嘴臉真的醜陋極了。

  她們憑什麼說李若秀又蠢又醜?雖然她是胖了一點,但卻長得一點都不醜,也一點都不笨。

  她的眼睛圓滾滾的、水亮亮的,微微瞇起來就像是兩個明亮的半月,讓人看著就是舒服,一張小嘴巴粉嫩粉嫩的,還有兩邊綿軟軟的肉肉,捏著就讓人愛不釋手,像上了癮一樣。

  更別說……「李若秀的學業名次似乎總是在十名以內,如果她是蠢,那麼你們兩個在她背後恣意抨擊她的又是什麼?」方硯忍不住地提高音量,反問那兩個被他驚嚇到無措的女生。

  他的音量剛好讓全班的人聽得一清二楚,教室內倏地陷入一片死寂。

  方硯待人總是溫文有禮,若非對方太過分,是鮮少這樣批評人的。

  就是因為這樣的假象塑造得特別成功,以致那兩個女生被他這樣一說深受打擊,兩人的眼眶紛紛紅了起來,眼淚欲掉不掉的。

  班上的人全都知道,李若秀對方硯而言是特別的,即使方硯總是使喚著李若秀,把她當成奴僕一樣,但一點也無損方硯特別偏護李若秀這個事實,所以儘管女生們再不喜歡李若秀,也不會在方硯面前展露出來。

  而眼前的兩個女生,剛好就撞上了槍口。

  沒有人敢開口幫她們,他們只是看著方硯慢條斯理地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往教室外走去。

  在經過兩個像石像一樣僵硬的女生身旁時,他慢慢地開口,帶著警告似的語氣,「下次別再讓我聽到你們這樣說她,我很不喜歡,而且你們嫉妒的嘴臉實在是太過醜陋了。」

  他沒有注意接下來兩個女生以及教室內其他人有什麼樣的反應,逕自走出了教室,隱約能聽到兩個尖銳的哭喊聲從他們教室裡傳出,但那一點都不關他的事,他沒有那樣的閒情逸致去理會。

  方硯看似在散步地走在校園的走廊上,間或也會向一些朝他打招呼的人回以一記淺笑、一個頷首,沒有人在懷疑他在做什麼,又或者在尋找什麼,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找著那個胖胖的背影,那個應該待在他身邊,讓他隨時使喚的胖妞。

  籃球隊練習的地方很好找,他們學校的籃球隊是整所學校的重心所在,不少人就是衝著這支籃球隊而轉到他們學校來的。

  方硯不喜歡打籃球,他總覺得一群人爭奪著一顆球,實在很無趣,相比之下他還比較喜歡游泳這樣一個人就可以進行的運動,所以升上這所學校後,他從未到過籃球隊練習的地方打轉。

  但今天不同,因為他聽到了,他要找的那個人偷偷的來到這裡,偷偷的看著一個男生打球。

  不知名的怒火在胸臆間熊熊的燃燒著,壓也壓抑不了,他不知道這代表什麼,下意識地將這樣的感覺當成是因為他的小奴僕不盡責,讓他不高興了,腳下的步伐因為這樣不悅的情緒而漸漸加快。

  他的到來引起在場無數的女生注意,她們個個都很興奮,以為他要加入籃球隊,成為隊員之一。

  他沒有理會這些人的目光,他逕自在這些人當中尋找著他要找的人,他很快地就找到了她。

  李若秀並沒有跟其他人一樣,光明正大地站在場外觀看,她只是悄悄地躲在角落,讓群眾遮住她,偷偷地看著場上一個正在運球的男生,那雙圓亮的眼裡有著他不曾見過的崇拜。

  一陣莫名的憋悶感,在見到她目不轉睛地看著一個男生時油然而生,他有一種屬於自己的東西被人搶走的不快感,那讓他很生氣、很不悅。

  無視眾人詫異的目光,他穿越人群,來到那個胖妞的身旁,可是她太過專注,甚至沒有發現他的到來,直到他一手握住她肉肉的手腕,扯著她離開那個練習場地。

  冷不防地被人扯走了,李若秀驚訝地抬起頭,看向那個扯著自己的人,只消一眼,她就認出扯著她的人是誰,她困惑地跟在他的身後,待感到手腕上不同於平時的觸感時,她才驚覺自己正被他拉著。

  不想讓更多的人誤會,李若秀轉動著手腕,企圖從他的鉗制中掙扎出來,「你、你放開我、放開我!」她一邊掙扎,一邊叫喚著。

  但方硯卻置若罔聞,甚至只要她一掙扎,他就握得更緊,直到那強勢的力量弄疼了她,她才停止掙扎。

  他扯著她離開眾人的視線,來到校園後方一個鮮有人經過的地方,這才鬆開她。

  李若秀收回手,揉著自己被握疼了也握紅了的手腕,不解地瞪著方硯,她咬著唇,不敢開口,只因為她隱隱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的怒氣。

  他在生什麼氣她不懂,只知道現在的自己最好乖乖的,什麼都不要問、什麼都不要說,否則只要她又說錯了什麼,惹他更生氣,那下場絕對不會是她想見的。

  李若秀乖巧的模樣讓方硯的怒氣稍稍消退了一點,但不足以消弭他所有的怒氣,「你跑到那裡做什麼?」

  「我……」李若秀被這突如其來的質問嚇得一塞,囁嚅半晌也回答不出來,只是兩邊臉頰漸漸地浮上兩片紅暈,看起來像個嬌羞的女娃娃一樣。

  瞪著那兩片紅暈,方硯越看越覺得刺眼,忍不住伸手掐住她兩邊的臉頰,使勁地揉搓起來,讓原本就紅的臉頰更加地紅了。

  「疼……放開……」疼痛隨著他毫不溫柔的動作傳來,她疼得紅了眼眶,更加困惑自己到底做了些什麼,會引來他這樣的對待。

  明明她什麼都沒有做,她只不過是到練習場來看籃球隊練球而已,不看不知道,原來籃球是那麼有趣的運動,不但關乎個人的球技,而且還著重團隊的合作性,如果單憑一個人的個人秀,球隊就不會贏,必須要加上球員之間的默契,這才是勝利的重要因素。

  她喜歡成員之間那種默契,也憧憬著總有一天,她的身邊也有這樣與她合作無間的夥伴,所以她忍不住慢慢地從單純看杜希勤打球,變成了為整支籃球隊打氣,默默地支持著他們。

  只是她沒有想過,她這樣單純的舉動也會引來誤會,尤其是方硯的。

  看著李若秀泛著淚光的圓瞳,方硯瞇起眼,鬆開了肆虐的手,不想再去猜為什麼她會來,不想再去想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歡那個打籃球的男生,他將一張紙鈔塞進她的手心,粗著嗓命令道:「去給我買瓶飲料,要冰的!快點!」

  李若秀有些反應不過來,抓緊手裡的紙鈔,她愣愣地看著他,好半晌才回過神來,氣紅了一張臉。

  他大老遠到練習場找她,為的就是一瓶飲料?他人都已經走出來了,自己走去買有什麼大不了的,為什麼總是要她幫他買?為什麼總是要對她這樣壞?如果是因為當初她弄丟了他一個菠蘿麵包,那她這近一年的為奴為婢、營養早餐,不就已經足夠償還這一切了嗎?為什麼他還是要這樣對她?為什麼?

  一個又一個的為什麼充斥著她的腦袋,她多麼想將手裡的紙鈔扔回他的手上,大聲地告訴他一句:「我不去。」但是她沒有這樣做,因為她看得很清楚,班上的女生之所以沒有肆無忌憚的欺負她,是因為有他的存在。

  如果她真的在這個時候跟他鬧翻了,她接下來的日子不會好過,沒有了方硯的庇護,那些女生必定不會再對她手下留情。

  像她這種沒有人為她出頭、沒有人保護她的女生,為了剩餘的兩年校園生活能夠安安穩穩的過,她不得不對他低頭。

  捏緊了手中的紙鈔,李若秀再一次告訴自己,她現在必須利用方硯,必須利用他,忍了,她才可以繼續相安無事地留在這裡讀書,她的爸爸不會允許她轉校,那有太多的手續,而且還要浪費一筆錢才可以達成,他不會允許的。

  垂下臉,李若秀死死地壓下即將滾出眼眶的熱淚,她不能允許自己沒有書讀,她將來還要找一份好的工作養活自己。

  捏緊了手中的紙鈔,李若秀一聲不吭的轉身走了。

  看著她匆匆跑離的背影,方硯也開始覺得自己這莫名奇妙的情緒怪異得很,但是他卻不想去深究原因,只是開始想著讓她去做更多的事,讓她完全沒有時間再去看那個男生打籃球。

  李若秀一如既往的拎著一袋營養早餐,走在還沒有什麼人的走廊上,她喜歡在一大清早還沒有什麼人時就到學校,這樣她可以慢慢地走著,享受只有自己一個人的寧靜時光。

  這對她而言是極為重要的,尤其是她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就會從這所學校畢業,再也不需要再回到這裡,面對她所不願見到的人。

  三年的時間,出乎她意料的很快就過去了,這三年裡不管方硯怎麼欺負、怎麼奴役她,她也只是逆來順受,不曾反抗過半回,而那些女生也因為她有同班的方硯「護著」的關係,除了在私底下嚇唬嚇唬她,倒也不敢對她做出什麼過分的事。

  是的,她三年來都與方硯同班。

  當她問方硯要選什麼類組時,方硯騙了她,讓她以為他會選擇文組,讓她毫不猶豫地奔向理組,直到九月開學了,她又在同一個教室裡見到方硯,她才赫然驚覺,原來自己的盤算早就被方硯看穿。

  他沒有說什麼,只是在開學那段時間,欺負她欺負得格外地狠,讓她每天都累得像條狗一樣的去打工,然後累得像條死狗一樣的回家。

  從那次以後,李若秀就再也不敢將自己的小心思表現在方硯眼前,那次教訓足以讓她知道,她是不蠢,只是方硯比她聰明多了,直覺也敏銳許多。

  她一天一天默默地數著日子,期待著自己畢業的那一天,屆時世界那麼大,她就不相信她會那麼倒楣地再次跟方硯相遇。

  推開教室的門,她以為自己會是頭一個到教室的,跟每天清早一樣。

  但這一次她不是,因為教室裡有另一個女生,已經安穩地坐在方硯的位置上。

  她認識這個女生,因為對方是她的小學同學,叫做陳莎莎,她們算得上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小時候她們的感情很好,她在家裡有什麼委屈時,都會跟陳莎莎講,所以陳莎莎很熟悉她。

  她以為她們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好姐妹,但是升上高中後就不再是了。

  她曾經的好朋友因為喜歡上方硯,因為嫉妒方硯跟她親密的關係,對她特別的好,所以跟她絕交了,而且不單單只是跟她絕交而已,陳莎莎甚至罔顧她們多年的交情,帶頭跟其他女生一起來排斥她、威脅她。

  那是李若秀頭一次覺得,原來自己以前對陳莎莎的好真的稱不上什麼,也值不了什麼,至少比不上一個戴著假面具欺騙眾人的方硯。

  但幸好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像陳莎莎那樣,至少她認識的那兩個女生,不會像傻子一樣的癡戀著方硯。

  但自那以後,每當遇見陳莎莎,她都會裝作她們兩個不曾認識,因為她覺得陳莎莎也不想承認她們兩個認識,那會令那些討厭李若秀的女生同時討厭她。

  這個早上也是,她沒有向陳莎莎打招呼,也沒有說什麼,畢竟那不是她的位置,只是一聲不響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將早餐放進自己的抽屜裡,然後拿出自己的課本開始溫習起來。

  她不打算理會陳莎莎,但不代表陳莎莎不打算找她麻煩。

  「李若秀,你真的很無恥。」看著完全無視自己的李若秀,陳莎莎恨聲地開口。

  無恥一詞,李若秀覺得自己擔當不起,所以她維持原本的姿勢,連頭也沒有抬一下。

  「你以為你在利用方硯,我會不知道嗎?你知道如果一旦方硯不再護著你,那些女生一定不會讓你好過的,對不對?所以即使你再不願意,你也乖乖的不反抗,繼續當方硯的奴僕,對他言聽計從!」

  李若秀握住課本的手一頓,好一會兒後才抬起頭來,看著眼前這個曾經推心置腹的好朋友,「那又如何?」她從未掩飾過這一點,而且她相信方硯也知道。

  所以她沒有欠他,也沒有欠任何人,她與方硯不過是互惠互利的關係,她是這樣想的。

  李若秀的不否認讓陳莎莎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瞪著她,「你居然承認了?你居然敢承認!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長得又胖又醜,還是一個媽媽不要、爸爸不愛的拖油瓶而已,居然敢利用方硯?不行,我不可以讓方硯相信你這樣無恥的人,我一定要告訴他!」

  李若秀沒有阻止她,也沒有那個打算,反正對她而言,她只要再熬過這兩個月的時間就夠了。

  兩個月,只剩下兩個月的時間而已,至於陳莎莎那句「媽媽不要、爸爸不愛」的中傷,自己不是不在乎,她的心還是會隱隱作痛,像被針刺了一樣,但是自己已經聽習慣了,從陳莎莎跟自己絕交的那天開始,陳莎莎就已經將自己所有的事都跟那些女生說了,所以這三年來,什麼難聽的中傷,自己也都聽得習慣了。

  見李若秀連理都不理自己,陳莎莎氣惱地搶過她手上的書,一把扔到地上,然後再從她的抽屜裡搶過那份早餐,同樣一把扔到地上去。

  溫熱的豆漿倒了一地,而新鮮好吃的飯團則被摔得四分五裂,看著自己的傑作,陳莎莎高傲地抬起下巴,轉身離開教室。

  看著一地的狼藉,有那麼一瞬間,李若秀不想理會,不是她闖出來的禍,憑什麼要讓她來收拾?然而她的理智告訴她,她必須快一點收拾,否則等到同學陸續進教室了,知道這裡發生什麼事後,只會有更多難聽的話針對她、指控她。

  她已經夠出名了,不需要再有什麼事情來為她錦上添花。

  李若秀默默地屈下身,開始收拾一地的狼藉,只是方硯突然的出現讓她有些驚訝,他從來不會這麼早到學校的,今天卻出奇地早,早到她來不及收拾好這片狼藉,再去幫他買另一份早餐。

  「你在做什麼?」方硯難得一次早到學校,卻看到李若秀蹲在地上收拾著,那模樣好像剛剛被人狠狠地欺負過似的,見她沒有回答,他皺起眉頭,竟也沒有再逼問她,而是蹲下身跟她一起收拾起來。

  李若秀訝然地看著他,只不過卻換來他的瞪視,「還不快點收拾!這個是我的早餐吧?你還不趕快收拾好,然後再去給我買一份新的,你想讓我餓著肚子上課嗎?」

  聞言,她默默地垂下頭,加快速度收拾,兩個人四隻手,很快就將骯髒的地面收拾好。

  方硯將一張紙鈔塞進她的手心裡,自從他知道他的早餐不是她親手做的,而是在街上買的之後,他再也沒有讓她自己出錢買,而是每天都會將錢塞給她,讓她在第二天早上替他買。

  拿著錢,李若秀不發一語的想轉身走開,但是方硯卻開口說:「替你自己也買一份早餐,也不想想你蒼白得像只女鬼,一看就是血糖低,沒有吃飽。」

  李若秀有點失去血色的唇瓣張了張,然後又合上,她不認為自己的解釋他會想聽,只好聽話地再買一份早餐,卻不吃,留待晚上回到家時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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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6:33
  第四章

  方硯一邊吃著李若秀剛買回來的早餐,一邊打量著身旁的她。

  不是他的錯覺,而是他發現最近的她越來越不像話,除了臉色越來越蒼白,整個人還像縮水一樣的越變越瘦。

  更重要的是她比以前更加地沉默寡言,臉上的笑容也更加地少。

  他不知道她發生什麼事了,不過他想即使他問了,她也不會告訴他是怎麼一回事,所以趁著距離上課還有點時間,他將目標轉向跟她比較要好的兩個女生。

  雖然明知道那兩個女生不太願意見到他,一見到他,其中一個女生會用眼神指控他,另一個還會對他冷嘲熱諷,畢竟在她們眼中,他就是一個活脫脫的惡主,專門欺負可憐又無助的李若秀,但是如果他想知道她發生什麼事,就必須去問她們。

  果然,她們知道李若秀髮生什麼事。

  因為他只說了一句:「她今天看起來更累了」,其中一個比較率直的女生便開始罵了,不過罵的不是他,而是李若秀的家人。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會有這樣的人,明明秀秀都己經搬到狹窄沒窗戶的儲藏室,原本的房間讓出來給弟弟當書房了,她的繼母還不肯讓秀秀繼續升學,說什麼要給她兒子存錢出國讀書,讀個屁啊!那小子才小學三年級,等秀秀念完大學,他才升國一而己好不好!

  秀秀那傻女孩也是,說什麼也不肯讓人家幫忙,自己天天去打工,到半夜才回家,回到家還要溫習課業應付聯考,白天在學校的時候還要給你當僕人使喚,這樣就是鐵打的身體也撐不住的吧!

  「你這混蛋,你不要再出現在我眼前,要不然見你一次打你一次,我打不過你,我也要叫邵志揚把你打得鼻青臉腫的!」

  在,片謾罵下,方硯回到教室裡,卻發現那個總是精神奕奕聽課的女生,似是累極了趴在桌面上,沉沉地睡著,她明顯很累,因為教室裡的喧鬧聲也沒有吵醒她,而且即使在睡夢中,她的眉還是微微的皺著。

  一股難以言喻的情緒牢牢地抓住他的胸口,讓他有些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接著他做了一件連自己都難以置信的事,他將自己的外套蓋到她的背上,還要班上的同學放低音量,以免打擾了她的休息。

  那不是他會做的事,但偏偏他就是做了,而且還不知道原因。

  李若秀從熟睡當中清醒過來,感覺自己不再那麼昏昏欲睡、頭痛欲裂了,撐起身,一件厚重的外套從她的身上掉下,她快速地接住,然後熟門熟路地放回旁邊的位位置上。

  她己經算不清多少遍,自己醒過來後會有一件外套從自己身上掉下來,剛開始她還挺驚訝的,因為方硯一點也不像是會做這樣的事的人,只是後來她漸漸地習慣了,也開始習慣他越來越不使喚自己。

  不是不使喚,他偶爾還是會將自己當成女傭一樣使喚,要她當跑腿,但卻沒有以前那麼頻繁,她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改變了,但不管如何,對她而言都是好事。

  最後兩個月的時間過得很快,眨眼之間竟然也到了最後一天,今天過後,她就可以跟這所學校說拜拜,再過一個月,她也要從自己從小到大所居住的家搬出去了。

  原因無他,因為繼母說弟弟需要她現在住的那間儲葳室,用來放鋼琴,充當琴室。當她聽到繼母的話時,不知怎地,她居然一點憤怒也沒有,不是她有聖母之胸襟,而是她發現她竟然早己有了心理準備,知道繼母終有一天會將她這個眼中釘趕出家門。

  自己該感謝繼母,至少她給了自己一個月的時間去找新的落腳點,應付未來的聯考。

  雖然兩位好友都有開過口,讓她到她們家住,但是畢竟她只是一個外人,到人家家裡住始終有不便的地方,所以她也都婉拒了。

  李若秀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己經差不多了,在畢業典禮結束後,同學們都跑去跟其他人拍照留念,而她在跟兩個好友拍了幾張照片後,就回到教室,逕自睡了起來。

  她不知道方硯什麼時候來過教室,也不知道為什麼其他的同學沒有進來教室拍照,但這一切她都不打算深究了,只準備將手頭上的禮物交給杜希勤,就準備回家收拾她準備搬走的東西了。

  她從抽屜裡拿出一份包裝得極為精美的小禮物,這禮物是杜希勤的女朋友硬塞給她,要她代為轉交的,原因無他,只因為她是唯一一個跟杜希勤談話而沒有發花癡的人。

  她有點錯愕,因為她另外兩個好友都沒有對著杜希勤發花癡,為什麼不讓她們轉交,而非讓她來做不可?不過經過好友的分析後,她又覺得很有道理。

  她李若秀分明就是一個好欺負的,不欺負她、不推給她,還要給誰?

  聞言,李若秀也不敢反抗了,只想快點將這燙手山芋交給杜希勤,準備早早回家去。

  拿著禮物在校園內轉啊轉,明明校園就不算大,可她找來找去都找不到杜希勤,不得己之下,她只好開口問人,被問的人個個一臉被鬼打到的驚嚇模樣,嚇得她還以為發生什麼事了,只好憑著自己的運氣瞎逛,最後終子在籃球隊經常練習的地方找到他。

  李若秀將禮物塞到杜希勤的手上,「這是你女朋友要我交給你的,她要你看完後再找她,還要我轉達給你聽,她很喜歡你,要你不要生氣了。」她一氣呵成地說完,頓時覺得自己完成任務,肩勝上的壓力全無。

  她抬頭露出一抹可愛的笑,仰著小臉正想帥氣地對杜希勤說聲拜拜之際,她的手忽然被人扯住了,而且還很用力。

  她痛得皺起眉,回頭看到底是誰扯痛了自己,不料她還沒有看清楚,眼前的杜希勤就被人狠狠地揍了一拳,跌坐在地上,而她就被人扯著走了,連杜希勤也來不及拯救她。

  對方拉著她,完全不管她的短腿能不能夠追上他的步伐,逕自大步大步地往前走,越過幾群正在拍照的同學們,也越過目瞪口呆的陳莎莎。

  他們傻住的原因,全是因為一向以斯文聞名的方硯竟然一臉鐵青,動作粗魯地拉著李若秀,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他們又怎麼會相信,方硯竟然也有這麼粗暴的時候?

  他們全都傻住了,無法反應,只有在事後才懊惱,他們怎麼沒有著清是誰惹怒了方硯?而他們又怎麼沒有將這暮歷史性的畫面用相機照下來呢?

  無視眾人傻子般的反應,方硯幾乎是怒髮衝冠地拉著李若秀,來到校園後方的一塊空地他握住她的手臂,重重地將她壓在牆壁之上。

  後背撞上冷硬的牆壁,那疼痛讓李若秀的眉頭皺得更緊,忍不住痛呼。

  她抬起頭,瞪向一臉陰霾的方硯,不知道他又在發什麼瘋。

  不過不管他發什麼瘋,她都不會再忍了,因為她除了兩個好友,很快就要跟這裡所有的人道別,她不會再見到這裡所有的人,包括眼前的方硯,她要徹底地忘掉這三年不快樂的回憶。

  既然如此,她還忍什麼忍?

  「放開我!」思及此,李若秀忍不住用著命令的語氣開口。

  她前所未有的強烈語氣,讓方硯臉色更加的黑。

  見她熟睡,方硯放心地被同學們拖來扯去拍照留念,折騰好一會後,他才可以如願以償地回去教室,準備叫醒她,然後再跟她一起離開校園。

  他想要問李若秀,接下來她會怎樣,因為從她兩個好友口中,他己經知道了她所有的事,也知道她即將被繼母掃出家門的事,他想要幫她,儘管連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為什麼要幫她,用什麼樣的身份去幫她。

  只是回到教室,只剩下他的外套孤零零的躺在桌上,而她早己經不見蹤影。

  方硯有些心隹地離開教室,四處尋找她的下落,直覺告訴他,她還在學校裡,還沒有離開,所以他一一地詢問她的下落,直到有人回答他,說她到處問杜希勤的下落,最後去了籃球隊練習場。

  聽到她到處問杜希勤的下落,他的心浮上一陣不悅。

  自那一次被他拖到後方空地後,她再也沒有去看杜希勤或者是籃球隊練球。

  他以為三年的時間足以消弭她對那個什麼杜希勤的興趣,但顯然她沒有,甚至還在今天這樣重要的日子,到處找杜希勤。

  當方硯找到李若秀的時候,她正將手上的禮物交給杜希勤,當他走近時,他剛好就聽到她對杜希勤說「喜歡你」三個字,還對他笑得一臉明媚燦爛。

  他從來不知道,她可以笑得這麼可愛、笑得那麼單純,在他面前,她從來都不曾露出過那樣的笑臉。

  那一刻,甚至到現在,他根本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他像惡霸一樣的揍了杜希勤,將她搶走。

  他無法承認也無法相信,她會喜歡杜希勤。

  他不懂杜希勤有什麼好,值得她喜歡,還喜歡了三年之久,不就是會打球嗎?打球能當飯吃嗎?為什麼她會喜歡杜希勤,而不喜歡他?

  喜歡他?這突如其來的念頭,如同一記巨槌捶在他的頭頂似的,震得他腦袋一空,無法思考。

  他不知道自己會這樣想的原因,明明他並不喜歡李若秀,他只是覺得逗她、作弄她很有趣而己。

  但他真的不喜歡她嗎?三年的時間裡,他真的不曾對她動過心?

  感覺他的鉗制稍稍變松,李若秀掙扎得更起勁,她抓起他的手,狠狠地往他的手腕咬下去,直到口裡嚐到了鐵銹味,她也不肯鬆口。

  她很氣、很生氣,氣他這三年來的糾纏不清,氣他這三年來給她帶來的麻煩,更氣他剛剛不分是非對錯就揍了杜希勤一拳。

  手腕上的痛讓方硯回過神來,他瞪著皎住他手腕不放的李若秀,她眼中的憤怒還有不馴,他何時見過了?而現在他斷定她是因為另一個男生才這樣對待他。

  憤怒覆蓋了理智,他做出了一件後悔不己的事,他抓緊她,箝制住她的臉頰,足足比她高上一個頭的高大身軀重重地壓向她,與她稍顯豐潤的身子密密相貼。

  「你……」察覺這個姿勢太過曖昧,李若秀漲紅了一張臉,難以置信地瞪著方硯,可是一雙掙扎的手因為兩人過分的緊貼而無處施力,只能著急地叫喊:「你馬上放開我,馬上唔……J

  她叫囂的嘴被他冷不防地全面封鎖。

  李若秀臉色蒼白地瞪著眼前的方硯……不,現在的他強勢霸道得根本就不像是一個僅滿十九歲的青澀大男生。

  他怎麼可以這樣對她?她做錯了什麼事,換得如此被他欺負的下場?

  委屈、不甘同時襲上了她。

  三年來不管發生什麼樣的事,被過去的好友背叛、被女生們排斥、被方硯欺凌,甚至被繼母趕出家門,她都不曾落過半滴眼淚。

  對她而言,如果掉淚了,那就代表她全盤皆輸,代表她完全沒有再站起來的力量了,所以她不哭,一直以來都不哭,但是眼前發生的事實在是太過分了。

  被一個不喜歡的男生吻著,而且她還感覺不到除了憤怒以及懲罰以外的柔情愛意,這樣的一個吻讓她如何甘心、如何忍受?

  豆大的眼淚一顆接著一顆從眼眶中滑落,滲透進兩人相貼的唇瓣間。

  鹹鹹的濕意讓所有的理智迅速地回籠到方硯的腦袋裡,他瞪著近在咫尺的圓眸,那雙被淚打濕的眼眸,當中的委屈以及傷心,莫名地擰痛了他的心。

  他停下侵略的唇舌,甚至鬆開了對她的鉗制。

  李若秀使勁地推開方硯,抬起手用手背擦過自己被強吻過後的紅腫嘴唇,她憤恨地瞪著他,眼淚卻一顆接著一顆的掉個不停。

  如果可以,她想罵他、想瘋狂地打他,可是她卻沮喪地發現,自己除了窩窶沒用地掉眼淚外,根本什麼事都做不到。

  她很堅強的,他知道,但是堅強的她卻在他眼前掉眼淚了,他該死的竟然對她做了這樣的事。

  明明不是喜歡,卻強吻了她,明明不是喜歡,卻強逼了她,明明不是……不是嗎?看著眼前淚濕的小臉,所有的不悅、所有的憋屈、所有的憤怒,一瞬間似乎有了一個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喜歡她,所以要她時時刻刻、事事都以他為先:因為喜歡她,所以不准她喜歡其他人;因為喜歡她,所以在知道她去向其他男生告白時,他憤怒的直想殺了對方,將她據為己有。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喜歡。

  在不知不覺間,他喜歡上了她、心疼了她,但是在明瞭自己情感的同時,他搞砸了,讓她生氣,甚至恨起自己來。

  方硯無措地朝李若秀走近一步,可是她卻像只受了驚的小刺蝟一樣,拒絕他的靠近,

  甚至在他還沒有來得及阻止她之前,扔下一句話就遠遠地跑離他。

  她說她再也不想見到他。

  再也不想見到他。

  他的胸口好像被人重重地揍了一拳似的,疼得他幾乎直不了身。

  他不想眼睜睜的看著她跑了,他的心底始終有一股不安全的慌亂感,總覺得如果她就這樣走了,他就再也無法見到她了。

  他想去追,可是那個該死的杜希勤卻在這個時候出現,重重地將一記拳頭揍到他的小腹上去。

  雖然比起他家三哥的鐵拳,杜希勤這記拳頭略為遜色,但那也不是一般人可以輕易承受下來的,這一次他真的彎下了腰,差一點將中午吃的午飯全都吐出來。

  「這一拳不是為我自己,而是為她。」杜希勤鐵青著臉,冷聲地道:「這禮物不是她送我的,是我女朋友拜託她轉交給我的道歉禮物,我跟她一點關係也沒有,你不應該不分青紅皂白就這樣對待她,她是一個好女孩,她值得更好的對待。J

  方硯知道李若秀一直是個好女孩,她一直都是,但是他也知道,這一次他真的搞砸了,全部都搞砸了。

  如果可以重新來過,他一定不會這樣對她的。

  他推開杜希勤,衝出校園尋找她,可是他找不到。

  打電話給她兩個好友,但是她們一概不肯告訴他李若秀的住址,等他找到她的住址時,她己經離開了,他再也找不到她。

  她成為了他這一輩子當中最大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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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6:57
  第五章

  回憶到此,除了那些李若秀完全不想想起的事外,根本沒有任何一件值得她記起的事,尤其是有關他方硯的。

  只因不管是那時候懦弱不敢反抗的她,又或者是現在驕傲宛如女王的她,都被眼前這個放肆的男人輕薄著、強吻著,但事雖至此,她卻己經不是昔日那個傻得只會掉眼淚的蠢女孩。

  只見她利齒一張,毫不留情地狠狠咬下緊貼著自己的男性薄唇,以及那登堂入室的無禮舌頭,血腥的味道從彼此相貼交纏的唇舌間蔓延。

  這一咬固然是痛,但這一點點的痛楚算不上什麼,吻她時那種唇齒廝磨的親暱,大大勝於疼痛,可他最終還是放開了她,不是因為她極力的掙扎,而是他聽到了護士叫她的名字,輪到她看診了。

  無視李若秀憤怒的瞪視,以及狠得像要槌扁他的拳頭,方硯俐落地抱起她往診療室走去。

  她的潑辣、她的掙扎之他於仿如無物,他動作俐落地將她放到醫生前方的椅子上。李若秀氣得還想要攻擊方硯,但是卻引來護士的側目,以及滿頭蒼發的老醫生的輕斥,「小姐,不管你男朋友做錯了什麼,他一直這樣被你罵著打著也不還口、不還手,你氣也差不多該消了吧?」老醫生托了托鼻樑上的眼鏡,深邃的眼中充滿了不贊同。

  被無端地斥責,李若秀一滯,所有攻擊的動作全都在一剎那凍結。

  很久了,她都快忘了在她成名後,還有誰曾經這樣斥責過她,不,應該說自她去了法國後,她就不曾像剛剛那樣,對一個人又罵又槌。

  以為她是因為被老醫生斥責而感到不高興,方硯一手環住她的肩,抬頭對著老醫生說:

  「沒事,我一點也不疼,她想再多槌幾下就幾下,我完全沒有關係。」他能夠感覺得出來,她身邊的人必定從未見過她這樣潑辣嬌蠻的模樣。

  因為是特別的人,所以才會有特別的情緒、特別的對待,想當年不就是因為她是特別的,所以他才會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真正的個性?

  聞言,老醫生深深地歎了口氣,「現在的年輕人在想些什麼,我這老頭子都想不透了,好端端的相處,非得把人寵得無法無天,以為這樣她就會全心全意的依賴你了?小伙子,女朋友是疼,但也得有個限度,不能太過,否則將來後悔的必定是你。還有你,你也得溫馴一點,女人太過野蠻可不是什麼好事,等他發現外面女人多溫柔時,你到時候哭也沒用了。」

  兩人都沒料到,老醫生可是一個老古板,一開口就是「女人就得柔順、得聽男人的話」這種話,不過他們都不敢反駁,就怕老醫生一時興起,又叨叨地給他們上起傳統禮教還是什麼的課來。

  不過想了想,李若秀還是要反駁其中一樣,「醫生,我不是他女朋友。」雖然只有老醫生一人誤會,但她也想澄清。

  跟誰扯上關係都好,但她就是不想跟方硯這個混蛋扯上關係。

  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罔顧她的感覺,在幾年前非禮她還不夠,今天還要再次非禮她,她發誓等她著完腳,她就會找馮雅克來接她,然後不管陳華妍會不會生氣,她都不會再管方硯的造型,這輩子再也不要見到他。

  聽到她的反駁,老醫生理解地點點頭,「原來不是女朋友,那麼你是他的老婆了,更加不應該這樣對他,要知道他是你下半輩子的依靠,兩人想要一輩子過下去,最重要的就是互相扶持、互相包容……」

  李若秀聽得冷汗涔涔,這老醫生怎麼可以誤會到這個地步?誤會也就算了,為什麼非得給她上傳統女性的三從四德課,讓她越聽,腳上的痛就越來越強烈,到了最後,她原本因為生氣而漲紅的臉再次蒼白起來。

  見她整張臉都白了起來,精緻的眉頭皺得緊緊的,方硯不得不打斷老醫生的諄諄教導,讓他先看她的腳。

  老醫生也是一臉恍然大悟,明顯忘了自己現在還在看診,而眼前的一對男女不是他的孫子、孫媳婦,是他的病人。

  有點不好意思地戴上消毒手套,老醫生仔細地給李若秀檢杳了一遍,好半晌後才以肯定的語氣道:「扭傷的情況不算很嚴重,一個星期內盡量不要活動到受傷的腳踩,兩個星期內避免做什麼劇烈的運動,好好的休息。

  「還有看樣子小姐應該挺愛穿高跟鞋吧?我建議你最好少穿點,雖然扭傷好了,但這筋骨始終受過了傷,穿高跟鞋會讓你全身的重量都壓在腳踝,也就是你的傷處上,如此一來即使你腳好了,以後也會有病根留下來,天氣一變,腳就會隱隱作疼。」

  李若秀一聽,不自覺地輕咬著唇瓣。

  身為形象指導,五寸的高跟鞋幾乎可以說得上是她的必需品,其至可以說是她自信的來源。

  在法國時,她的客戶大多都是外國人,個個都人高馬大,每次與他們見面時,她都必須抬起頭來著他們,氣勢不足,連說話的份量都不夠似的,穿上高跟鞋,不用再被迫「仰視」他們後,她才倍覺自信,久而久之她也習慣了。

  李若秀的糾結,方硯不是看不出來,當他第一眼看到她穿著五寸高跟鞋,卻還是如履平地般穩定,他就知道她花了不少心思以及時間在穿高跟鞋上,但是為了她的腳好,他暗自決定,非得讓她改掉這個壞習慣不可。

  「好了,最後我給你推拿一下,你忍著點,很快就好了,之後我再開點藥膏,小伙子你回家後就按時給你老婆擦一點、推拿一下,那會讓她的傷快點好。」老醫生說著就握起李若秀的腳,使勁地推拿起來。

  疼痛就像是要鑽入骨頭似的,讓李若秀疼得一口氣差點提不起來,她疼得冷汗直淌,一張臉白得連半點血色也沒有。

  老醫生要她忍著點,但可沒有告訴她,道疼會讓她直想昏過去。

  方方硯伸手扳過她的臉,讓她的臉抵在他的肩膀上,他這個動作不是想分散她的注意力,而是提供出自己的肩膀,讓她可以咬著。

  因為疼痛,她把唇幾乎都快要咬破了,而堅實的肩膀送至唇邊,她不假思索地張嘴便咬住了,她心底始終記著,如果不是方硯這個始作俑者,她是不需要遭受這種疼痛的,所以她的腳有多疼,她就咬得多狠,務求讓他與自己同甘共苦。

  只不過她懷疑老醫生是打從心底偏著方硯的,她才咬了不過一會,老醫生便說己經好了,她領了藥就可以回家去了。

  李若秀被冷汗濕透的小臉透著茫然的神色,乍看之下就好像一隻迷了路的小刺蝟,惹人憐愛。

  方硯無奈地將她抱起,離開診疔室,領了藥就離開醫院。

  方硯沒有詢問李若秀想回家還是回工作室,她以為他是要送她回去工作室的,但是當他們到達目的地時,她整個人就愣住了。

  「這裡是哪裡?」

  著了著李若秀目不轉睛瞪著的大門,方硯先幫她解開了安全帶,然後才緩緩地回答她,「我家。」

  他把她帶回了他家。

  方硯無視家人像見鬼似的震驚表情,無比強勢地抱著那個因為害羞,更因為丟臉而不敢再繼續叫囂,把臉埤在他胸前的女人,走上樓梯回到自己的房間。

  將李若秀放到自己的床上,方硯居高臨下地俯視她,心中為了她稍早前不想再見他的言論在生氣。

  那不公平,真的很不公平,她不能在他心心唸唸、無時無刻都會想起她的時候,卻告訴他,她不想再見到他。

  他是個商人,而他最不喜歡的就是做虧本的交易,而感情也是一樣,他不會允許她這樣做,所以他不管要用什麼樣的方法,威迫也好、誘拐也好,他都要讓她像自己那樣,無時無刻的都想著他,這樣才公平。

  經過一番的推拿診治,李若秀覺得她的腳己經沒有剛剛那樣疼痛,所以這時也比較有精神以及力氣跟方硯對峙,然而她這才抬頭,便發現方硯正以一種陰森森的目光盯著她,那樣的目光讓她心一慌,覺得格外的不安。

  現在的她別說是與他對峙,她其至連與他對望的勇氣也好像消失得無影無蹤。

  接著她發現一項讓她更感到無力的事實,便是她人平躺在大床上,而方硯則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勢俯視著她。

  她的心更慌了,忍不住用雙手抵在床上,沒有受傷的腳蹬著床面想往後退,只是真絲的床單絲滑無比,她的腳只能在床面上滑動,人卻依舊停留在原處,沒有挪動半分。

  她的外表己經改變了很多,精緻的妝、重點強調的美瞳、微微飛揚的眼線,讓她整個人看起來就像個美麗的女王一樣,再加上那凹凸有致、婀娜多姿的身形,她是男人夢想征服得到的女神。

  只是在方硯眼中,不管她的外表改變了多少,她眼中那抹有些倔強又有些慌亂的神色,都跟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他的胖胖又回來了,胖胖是他的。

  他真的無法想清,為什麼她會變得這麼的重要,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也不曾改變半分,她就好像活在他的心底似的,無論他多麼想將她忘記,無論他用盡什麼樣的方法想將她排除在自己的記憶裡,都不曾成功過,她就是這麼鮮明的存在。

  到了最後,他也放棄了想忘記她這個愚蠢的想法,他己經沒有辦法了,只能由著她一直活在自己的記憶當中,這樣的他還真的是挺可笑的,但是他也不管了,也無力去管。

  能夠再次見到她,他不得不感激老天,不得不感激他的二嫂,其至不得不成激那個該死的男優,如果不是他們,他又怎麼可能再見到她。

  他發誓,這一次他一定要讓她留在自己的身邊,不會讓她再次離開自己,就算是違背這個世界的規則,將她鎖起來,他都要達成這個心願。

  他己經無法再承受得到又失去的那種空虛以及絕望。

  李若秀不知道方硯的腦中是怎麼的天人交戰,只覺得自己四周的空氣越來越稀薄,她快要喘不過氣來。

  她有些畏懼眼前的男人,這樣的畏懼跟以前有些不一樣,但是她又說不上是怎麼樣的畏懼,只是覺得如果超越過某些點,他們兩人這一輩子就只能糾纏不清,她就再也不能回頭,也無法回頭了。

  她不喜歡這樣脫軌的不安全感,下意識就想要逃避,她抬起頭來看著他,沉聲地要求,「讓我回去。」

  她不願意也不要再待在這裡,這間房間很明顯是他的房間,這裡很明顯是他的家,而剛剛那些人很明顯就是他的家人。

  他憑什麼無視她的意願,將她帶來這裡?她又要用什麼身份來見他的家人?

  「你的腳受傷了。」方硯拿了一個很冠冕堂阜的理由來堵她,「你需要我來照顧你。」「我不需要你,我有雅克!I李若秀不假思素的反駁。

  從她口中聽見其他男人的名字,那是,件特別刺耳的事情,他不想知道她跟她口中的「雅克」是什麼關係,在他己經決定要將她鎖在自己身旁後,他不會再去理會她心裡到底是不是己經裝著其他的男人,是不是己經跟其他男人有過親密的關係。

  只要她往後心裡只有他,只與他一人有親密的關係,那就足夠了。

  「我不會讓他來照顧你的,你必須認清這一點。」方硯傾身上前,懸在她的上方,著著她因為他的靠近而瑟縮了一下,他的眼中閃過一抹不悅,「你必須早點習慣這些,我可以向你保證,以後我們要做的絕對遠遠超過這些。」

  只要一想到兩人的將來,他的身體便像個毛頭小子一樣,渾身發熱發燙起來,但是他很體貼的願意給予她習慣的時間,所以他忍耐了,只是他也很肯定自己忍酎的時間有限,只要她敢在他面前再次提及其他男人的名字,惹他生氣,他忍耐的時間必定會再縮短的。

  方硯霸道不講理的宣言,讓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大眼,事到如今她己經無法再欺騙自己了,他做的一切只是想逗弄她,像以前那樣欺負她。

  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們的關係變成現在……這種說不清、道不楚的關係?

  她更加害怕,心底的不安感更濃烈,「我不……」

  「我不會允許你拒絕的,那個時候你拒絕不了,現在也是,你很清楚我的個性是多麼說一不二,我作好的決定也不會因為任何事、任何人而改變,即使是你。」方硯深邃黝黑的眼眸,讓人一旦觸及便如同掉進一個無底的深淵,無法自拔。

  她知道,她就是太過清楚了,所以才會感覺一切好像己經失控了。

  李若秀顫抖著身體,她好像在這一瞬間失去了言語的能力,她的身體也好像完全不受

  她的控制一樣,她臉上的表情太過脆弱,讓人不自覺地想要憐惜呵護她-

  方硯的指輕柔地撫上她的臉頰,不意外地沾上一指的粉,他皺了皺眉,「以後不准再化這麼濃的妝,還有美瞳放大片,不是說戴太久對眼睛不好嗎?」

  她搖頭,這一切都是她的武裝,她怎麼可以不化妝、不戴放大片、不穿高跟鞋?她己經習慣武裝自己,去面對一切的風風雨雨。

  想當年她初到法國的時候,她面對陌生的環境,除了不安還有害怕,但是她不想讓那帶自己離開冰冷的家、給予她家庭溫暖的小阿姨知道,而為自己擔心,她強忍著一切的負面情緒,假裝自己過得很好、很快樂,只有在四下無人時,才敢獨自一個人偷偷地掉眼淚。

  接著一次的因緣際遇,她在個人形象設計上展示了自己的天分,不顧小阿姨的反對,她毅然走上這條路,只是她軟弱的個性,讓她在這個行業上吃過了不少的虧,被出賣、被嫁禍、被嘲笑,一切的一切,讓她跌跌撞撞,弄得滿身心傷痕。

  她軟弱的個性是她最大的缺點,也是她最大的死穴,所以她改了,變得驕傲、變得高傲、變得跋扈、變得不馴,她不知道這一切都是倣傚著當年的方硯。

  當李若秀髮現時,她己經成了形象大師的得意高徒,在造型界發光發亮,這樣的佯裝就成了她生活中無法缺少的一部分,而代價則是感覺到方硯總是與自己在一起一樣。

  但是她不後悔,除了這一點以外,她都很好,她想得到的都得到了,她也成功了,告訴世界上所有的人,包括那些曾經嘲笑過她的人,她可以做到,她也己經做到了。

  她成為了造型界的女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形象女王。

  她不能卸下這些武裝,她不想回到以前的自己,那個無用又怯懦的自己。

  「在我面前,你不用裝作你不是你,面對我,你可以做回你自己,就像我一樣,在你面前的我,是最真實的我。」彷彿知道她在想什麼似的,方硯開口說著,語氣帶著誘惑般的輕柔,誘惑著讓她答應。

  她不相信他會知道她在想什麼,在這幾年的經歷中,她己經練就了喜怒不形於色,即使親近如小阿姨、馮雅克,也不會猜到她正在想些什麼,她斷定他只是剛好猜到而己。

  但是他說,在她面前的他是最真實的他,這個對她這麼壞、這麼霸道、這麼無恥、這麼流氓的他,只有她著得到,只有她知道嗎?無法理解為什麼,她的心竟然在聽到這樣的話後,感到一股喜悅以及高興。

  她不應該這樣想的,但是偏偏她真的有這樣的感覺。

  看李若秀好像傻住了,那模樣真的很可愛,讓方硯忍不住再次俯下臉,吻住那兩片不自覺微微敞開的嘴唇,他不知道她用的是哪一種唇膏,那讓她的唇瓣看起來像棉花般柔嫩,而且在他吻她的時候,也不會弄得他滿嘴都是。

  久久的熱吻完畢,他才緩緩地意識到,原來她整張臉都上了妝,只有這張嘴,她沒有上任何唇膏,這是她天然的顏色。

  熱吻融化了她的理智,她有些昏昏然的,這天好像經歷了很多事,她有些疲累了,在他吻完她以後,她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覺。

  只是當她正想闔上眼沉沉睡去時,原本緊閉的房門忽地被人重重打開,一群人以方母以及她的好朋友陳華妍為首,闖了進來。

  兩人姿勢曖昧地雙雙躺在床上,他上她下,微腫的嘴唇充分地說明兩人剛剛做了些什麼,讓人想不誤會都很難。

  見到這樣的一幕,除了不在家的方家老大以及老三,其他所有的人不分男女,都目瞪口呆地瞪著他們,個個都無法言語了。

  不只是他們,李若秀也愣住了,他們不是那樣的關係,但是她卻有一種被人捉姦在床的羞窘感。

  老天!這下誤會真的大了。

  方母一手搗住嘴,掩住自己差點衝口而出的尖叫,要她怎麼不激動、不興奮呢?一直而來,她這個排行第四的兒子,個性就好像是長歪了似的,不但不像他們方家任何一個人,人前人後兩個樣也就算了,對女人好像也沒有多大的興趣似的。

  雖然是談過幾次戀愛,但每一次都是快速的分開,而他本人好像也沒有多捨不得似的,

  到了後來,他其至連談戀愛的時間也省了下來,只專注於他的工作,他將貧貧的公司推上另一個高峰。

  不知有多少遍,她都寧願自己的兒子花點時間去給她找個兒媳婦回來,而不是化身為工作狂,操死公司裡的員工,但兒子就是沒有聽到她的心願,逕自埋首子工作。

  後來她其至寧可聽見兒子告訴她,她未來的四兒媳婦是個男人,也不願意他再這樣工作下去。

  但是今天,這兒子雖然動作算不上溫柔,驚嚇衝擊也挺大的,他居然帶了個人回來,而且還是個女人,現在還跟人家滾上了床,兒子的個性,她這個做人母親的或多或少也知道,這個女人成為她未來四兒媳婦的機會很大。

  如果李若秀知道方母現在內心的想法,她一定會搖手晃頭地大聲告訴她,「阿姨,你想錯了!」

  但是她現在只能雙手抵在方硯的胸前,用力地推著他,想將他推開,不要再用這樣的姿勢壓著她。

  即使事到如今她也使盡全力想要推開他,但是他依舊故我。

  「滾開!你給我滾開!」李若秀瞪著他,小聲地命令。

  方硯抬臉,瞄了眼一副看戲表情的家人後,氣定神閒地給了她一個字,「不。」

  李若秀覺得自己的心血管,差一點就因為他這個簡短而且不對的答案而賁張到爆裂開來,「你的家人在著著,他們會誤會的!」

  方硯好笑地俯下臉,當著家人的面,再次在她的唇上啄吻一記,「即使我滾開了,他們還是會像你想像的一樣想我們,因為我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肯定他們己經全部都誤會了。」既然都己經誤會了,憑什麼要他犧牲現在的溫香軟玉?他不傻,才不會聽她的話滾開。

  「你!」她氣壞了,再也忍不了而開始掙扎,推他的力道更大了。

  身上的男人驀地發出一聲低沉的呻吟,是的,他真的是不要臉的,在他的家人面前發出了一聲性感的呻吟,而且他還硬了起來。

  感到那炙熱的東西抵著她的小腹,李若秀像個殭屍一樣僵住了,再也不敢掙扎扭動,

  其至連呼吸也好像停止了,而方家的人則是忍俊不住地笑了開來。

  「好了,老四你趕緊下來,晤,最好也冷靜一下,之後讓人家好好休息一會,你也好下來跟我們好好介紹一下,這位……女王?」方磊抱著老婆,把臉埋在她的頸間肆意地笑了一會後,他才深深地吸了口氣,抬起頭來說。

  看了看身下女人僵硬無比的殭屍狀後,方硯也覺得今天帶給她的刺激似乎也夠了,所以他點了點頭,拉過羽絨被把她密密地蓋住,而自己則走進與房間相連的浴室,解決自己現在的窘狀。

  李若秀用羽絨被把自己整張臉遮起來,覺得自己這輩子都不可能有勇氣面對方家人了。

  「晤,Oueenie你就好好的休息一會,我們先出去了。」著到李若秀從未有過的鴕鳥舉動,陳華妍再次笑開,但她很有同情心地收斂了自己的笑聲,並且幫好友清場,讓所有著戲的人都退出房間,讓李若秀有空間可以收拾自己碎了一地的面子,如果她可以的話。

  李若秀己經無法去回應好友的話,現在的她只想殺了那個讓她如此狼狽不堪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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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李若秀羞憤得直想殺了方硯。

  他二話不說地將她擄到他家就算了,不顧她個人意願,用教人無比羞窘的方式將她介紹給他的家人也算了,現在居然連她想待在他房間裡腐爛也不允許,不理會她的叫囂以及踢打,他直接就將她抱下樓,跟他的家人面對面吃晚飯。

  李若秀真的覺得這個世界很可怕,尤其是有方硯在的世界最可怕。

  方母和藹地替她挾菜,讓她多吃一點,不然身子這麼瘦,像一陣風都可以吹跑一樣,怎麼禁得起兒子的折騰?

  李若秀苦不堪言,雖然早知道方家的人都己經誤會了她跟方硯的關係,不相信兩人是清清白白的老同學,但是當事實擱在眼前,當方家的人用著別有意味的目光看她跟方硯時,她還是覺得很不自然,下意識地將臉更加地埋進飯碗裡。

  她也可以拿出自己面對外人時的武裝出來,但是在方硯的強迫下,她被迫卸了妝、取下了放大片、穿著柔嫩舒服的平底拖鞋,她根本就高傲不起來,更何況因為一股不知名的感覺,她更是沒有辦法對方硯的家人武裝起來。

  她羞赧又不自在的神情看在方硯眼裡格外的有趣,看著現在的她,哪裡還是那個人前強勢又高傲的女王陛下?卸了妝還原了她原來的面貌,讓她看起來就像個鄰家的小女孩一樣,清純又惹人憐愛,讓人一看就喜歡得不得了。

  她這副模樣還有誰見過?那些妄想追求她的男人肯定一個都沒見過。

  方硯只覺得無比滿足地挾了一筷子的菜,放進她的碗裡,放輕嗓音溫柔地叮囑她一句,「慢慢吃,吃完了再上去休息。J

  「休息」兩個字聽在眾人耳中是多麼的曖昧,多麼的讓人有聯想的空間,聞言,方家的人都彼此心照不宣似地笑瞇了眼,尤其是方母,高興得連連給李若秀挾菜,好讓他們早點上樓去休息。

  李若秀也燙紅了臉,然後她陡然想起,自己剛剛睡的是方硯的房間,那代表今天晚上他們得同床共枕地睡覺,思及這個可能性,她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雖然他有提過,他們兩個的關係可能會更進一步,但她完全沒有同意過呀,更何況就是會有更進一步的關係,也不代表是今天晚上,那速度太快了,比坐火箭還要快。

  見她越吃越慢,到了最後甚至停下了扒飯的動作,逕自發呆似的維持將臉埋在飯碗的動作,方硯想了想,而後突然伸手拿過她的飯碗,不讓她繼續裝鴕鳥,在她反射性地想要掙扎抗議時,他突然抱起她往外走去。

  方家的人也沒有阻止他,也沒有開口問他們要去哪裡,彷彿眼前這一暮沒什麼特別,平常得很。

  只有李若秀,又是尷尬又是羞窘地伸手槌著方硯的肩臂,忍不住問:「你做什麼?」

  她不想跟方家的人一起吃飯,他不管,逕自強迫她坐在餐桌前吃,到她好不容易說服了自己吃飯後,他又突然不給她吃,抱著她往外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此反反覆覆的,讓她開始連反抗也犯懶了。

  「你不是不想吃嗎?」方硯反問她,腳下的步伐卻沒有停頓半分,直直走出大門,往車庫走去。

  「你哪只眼著到我不想吃了,你沒著到我很努力地扒飯嗎?」李若秀反駁,瞪著他的眼神更凶狠了。

  將她抱上車,方硯一手撐在車頂,俯下身回答她,「我兩隻眼都看到你不想吃,你扒飯的動作更是告訴我,你不是因為餓了想吃,只不過是想將臉埋進你的飯碗裡,好讓我的家人看不到你的臉,跟我家人吃飯讓你很不自然,不是嗎?」

  這一回她沒有反駁他,因為他說得對,跟他家人吃飯的確讓她很不自然,也讓她食不知味,但是他突然抱著她離開餐桌,這樣始終不好,即使再怎麼不自然,她也不想讓他的家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

  「既然你還不習慣,我也不想勉強你,我們就出去吃吧。」方硯關上車門,坐到駕駛座,發動引擎便往外出發了,也沒有告訴她他們下一個目的地是哪裡。

  或許她己經開始接受了不管她怎樣撒撥,他都依然故我的習慣,所以即使不知道他們接下來要到什麼地方,她也沒有試圖去問。

  方硯帶李若秀去了夜市,她是怎麼也沒想到,他說帶她出去吃,就是帶她去夜市。

  她原本以為他會帶她去些高級的餐廳,吃那些精緻卻累人的大餐,畢竟過去幾次,那些追求她的男人都是帶她去那些地方的,帶她去夜市這還真的是頭一次。

  其實在法國待了那麼多年,她特別地想念夜市裡的特色小吃,想起以前自己在夜市打工的那段時間,四周的叔叔阿姨都很照顧她,所以當他們來到夜市,她便想起了那段辛苦卻又快樂的日子。

  她的腳傷還在,雖然現在不動到傷處就不會疼,但是她還是不方便走動,她以為會由她點菜,方硯去買,然後他們在車裡吃,但是當方硯背起她,走在人來人往的夜市裡時,她才知道自己真的太低估方硯臉皮的厚度。

  他根本就不理會路人的目光,無視兩人在夜市裡己經成為了一幕很惹人注目的風景,逕自地走過一攤又一攤的攤販。

  起初她不敢抬起頭來,但是在方硯第二遍在那些攤販前走來又走去後,剛剛在餐桌前沒吃多少的她,在那些香味的誘惑下,忍不住拉了身下男人的衣袖,帶了點不好意思地指著前方賣炸雞的攤販。

  那一攤賣的雞排是用奶油去炸的,而且是客人下單後,老闆才將雞排放下油鍋裡現炸的,所以格外地新鮮、格外地香,讓她都忍不住想嘗上一口。

  見她終子想吃東西了,方硯在心底鬆了口氣,他就知道,雖然是一再地強迫她,而她也一再地反抗掙扎,但是她骨子裡對他言聽計從的習慣其實還是存在的,現在不就是了?方硯依照指示走到那個小吃攤前排起隊來,一個男人背著一個女人在攤販前排隊,這一暮讓很多人都很好奇,只是礙子不認識,所以沒有人敢問。

  但是當攤販老闆一邊炸著雞排,一邊問:「小伙子,這麼疼女朋友呀?我看你一直背著她,你都不累嗎?」所有人的耳朵都堅了起來,就怕自己聽漏些什麼。

  方硯瞄了眼又埋到他頸項間的女人,笑了笑後才對老闆說:「她的腳受傷了,可是又想吃老闆你炸的雞排,所以我只好帶她來了。」

  老闆呵呵地笑了起來,「這小姐真的給面子,好好好,我再送一塊給你們吃,你們要經常來呀!」他說完就俐落地裝了兩塊炸得又香又脆的雞排,遞給李若秀,「小姐,你男朋友背著你,你就替他拿吧!」

  李若秀紅著臉,伸手接過老闆手上的塑膠袋,好半晌後在方硯的指示下,從他胸前的口袋裡抽了張紙鈔交給老闆,然後頓了頓,小小聲地說了聲:「謝謝。」

  老闆笑得更樂了,著著她羞紅的小臉,「小兩口真恩愛呀,結婚的時候,要記得請我這個老頭呀!」

  李若秀的臉更紅了,正想反駁老闆他們兩個絕對不可能結婚時,方硯己經早了她一步,對著老闆保證,「沒間題,老闆你到時候要賞臉出席呀!」

  老闆連連點頭,「一定一定,我一定會去的」!

  方硯再次道了聲謝,才背著她離開那一攤,越過幾家的攤販,他問著背上己經羞得不會說話的女人,「要不要喝珍珠奶茶?」

  李若秀最喜歡喝珍珠奶茶,她以前可以一口氣喝下兩杯手搖杯的珍珠奶茶,所以她想也不想的點頭,而且還要加餐,「我要手搖杯的,還要吃烤花枝丸跟魷魚。」

  她肯吃東西,方硯高興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拒絕她的要求,他快速地買齊了她想吃的東西,另外再買了幾個小女生喜歡吃的冷凍小泡芙,鬆鬆的外皮包著甜甜的內餡,吃得李若秀直瞇起了眼,一臉幸福。

  李若秀也沒想到自己會在方硯面前這樣開懷大吃,她足足吃了一塊半的炸雞排、一大杯手搖杯的珍珠奶茶、兩串的烤花枝丸跟魷魚,還有三個小泡芙,那驚人的食量連她自己也嚇到了。

  只是方硯一點也沒有被嚇到的模樣,相反還伸手撩了撩她垂落在頰邊的幾縷髮絲,勾回她的耳後,「吃飽了嗎?」他的語氣好像如果她還沒有吃飽,就再背著她回去夜市裡買。

  沒空顧及方硯那親暱的舉止,李若秀連忙搖頭,就怕他真的再次背著她跑去大肆採購。她己經好久沒像今晚這樣大吃特吃了,她要成為造型師,首要的條件就是要改變自己,如果一個造型師長得不美又平凡,而且還胖胖的,絕對不會有任何一個客戶願意把自己交給這樣的造型師。

  為此,李若秀努力地學習將自己變美,努力地節制自己的食量、勤做運動,好不容易才減掉身上的肥肉,將自己的身段塑造成現在人人都羨慕的凹凸有致。

  為了維持,她更是有一段時間餐餐只吃不加調味、不加油鹽的蔬菜沙拉,直到她的體力支撐不住,直接在老師的工作室裡昏倒,小阿姨勒令她跟著營養菜單進食,她才告別了沒有味道的日子,而今天晚上她所吃的熱量,己經等子她整整一個星期的份了。

  「你太瘦了,要多胖一點才行。」對子她纖薄的身體,方硯很明顯有意見。

  李若秀瞪圓眼,很認真地說:「我沒有,我這樣很標準。」

  在這個行業裡,比她更瘦的大有人在,甚至連男人都比她瘦削,如果可以,她還想再瘦幾公斤,但是小阿姨不准,甚至還命令馮雅克從旁監督,不准她再瘦了。「我不想抱著一具骷髏睡覺。」對子他的福利,他會不遺佘力地爭取。

  方硯的話,讓李若秀呼吸一滯,馬上想起兩人今天晚上有可能同床共枕,她馬上就開口說:「我不要跟你睡!」

  其實方硯也沒有這個想法,他原本就打算自己睡在客房裡,並沒有想在今晚就爬上她的床,但是她如此堅決拒絕的態度,讓他感到不悅了,他挑起眉提醒,「那是我的房間。」

  「那我就回家,我可以回家去!」那樣剛好,她不用面對方硯家人異樣的目光,她可以休息得更自在。

  「我說過,不可能。」想起她曾提過,她可以回家,讓馮雅克照顧,雖然己經從二嫂那裡知道馮雅克只是她的表弟,但是他還是不想讓其他男人照顧她。

  「方硯,你到底想怎麼樣?我不欠你什麼,你憑什麼不顧我的意願強迫我?」再也按捺不住,她低吼出聲。

  「你覺得你沒欠我什麼?」方硯沒有回答她,他靜靜地看著她,反問她,「你真的認為你沒欠我什麼嗎?」

  「我沒有!當年我對你完全言聽計從,就算所有的女生都排擠我、對我冷_熱諷,但我還是對你言聽計從,我也沒拿過你什麼,我還會欠你什麼?」

  方硯倏地伸手箝住她的肩膀,湊近她,一字一字無比清晰地告訴她,「你沒欠我什麼?我告訴你,李若秀,就憑你十年前不說一句就拋下我,你就欠了我一輩子,你不知道這十年來我是怎麼過的,我將來會一一的告訴你。

  現在你不要想著從我身邊逃開,那是不可能的,你最好不要逼我把你關起來,讓你哪裡都去不了,我說到做到,別以為我在開玩笑。」

  如此強勢不講理的宣言,將她整個人震懾住了,看著近在咫尺的男人,她無法思考,只覺得一切都不真實。

  昔日只會欺壓她的男生,成為了眼前對她一再進逼的男人,那巨大的落差讓她無所適從,既害怕又畏懼,然而縱是如此,她卻還是莫名地認定,這男人是絕對不會傷害她的。

  發現自己的態度有些退縮,李若秀深吸口氣,硬是要自己說出,「你……禁錮、妨礙自由是犯法的……」

  方硯不怒反笑,「我己經不去想後果是什麼了,這樣你還不懂嗎?乖,別逼瘋我,這是你欠我的。」

  他一再地重覆、強調這一點,好像在給她洗腦似的,而他那番說法讓她慌亂無比,大腦己經無法思考,無法反抗只能看著他。

  再告訴你一件事,原本今天晚上我是打算到客房裡去睡的,但是既然你那麼想,那我就如你的願,跟你同床共枕好了。」最後的最後,他給了她今天最後一記,同時也是最巨大的衝擊。

  這算不算是作繭自縛?李若秀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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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方硯作好的決定,不管是為誰、為了何事,都不會改變。

  當他穿著單薄的睡袍爬上她的床時,李若秀幾乎想要哭出來。

  他當著她的面,脫掉最外頭的睡袍,他剛洗完澡,身上還泛著淋浴過後的熱氣,而且除了他下身的睡褲外,脫去睡袍的他上身赤裸,看起來極為危瞼。

  李若秀掙扎著挪動身體,她己經無法去想她的腳能不能支撐起她全身的體重,她現在只想離開這張床,只想離開這間房間,其至離開這間屋子,她承認不管再過多少年,她都鬥不過方硯。

  只是她才挪開不過幾公分的距離,一條有力的手臂便環上她的腰,將她整個往床中央拖去。

  她低嗚一聲,十指用力地抓住床沿,妄想用這個方法逃過他,但是她拚盡全身的力氣,也抵不過他一下輕輕的呵癢。

  她怕癢,這是他無意之中發現的事,所以這一招一使出來,她就無力抵抗,被他輕而易舉地拖到大床中央,他從後抱住她,對子懷裡人骨骼分明的觸感稍顯不滿,決心非要將她養得白白胖胖不可。

  「乖一點,否則我一定不只抱著你睡這麼簡單而己。」靠在她的耳邊,他半是輕哄、半是威脅地道。

  她一下子就僵住了,這樣活生生的威脅,如果她還敢掙扎,不就等於將自己剝光了送上前讓他吃掉?她不敢去挑戰他的耐性,完全不敢,她不要為了這個無聊的原因,平白將自己送給他吃掉。

  李若秀的乖巧讓方硯有點失望,他是期待她繼續掙扎沒錯,這樣他才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光明正大地將她吃掉,現在她乖乖的,連指頭也沒動一下,讓他的理由沒了,所以他挺失望的。

  不過沒魚,有蝦也好,能夠抱著她睡,這對他而言己經是一個很大的鼓勵了。

  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李若秀總覺得身後的男人體溫極為炙人,即使隔著層層的衣物,她還是覺得自己的身體因為方硯的體溫而發燙起來,然而她卻沒有想像中的反感,相反的,她因為這樣的體溫而覺得心跳慢慢地加速起來。

  她眨了眨眼,對於自己加快的心跳速度不安起來,可是她又不敢亂動,就怕刺激到身後的男人。

  今晚同床共枕,她似乎是逃不過,但至少不用被他當成抱枕抱著睡一整晚吧?所以她打算等他熟睡後,她就會悄悄地挪出他的環抱。

  她忍住掙扎的衝動,等了又等,當她感覺身後的男人呼吸綿長而緩慢,以為他睡著了,子是慢慢地向前挪動身體時,身後的男人卻突然將她抱得更緊,讓她從後背一直到雙腿都跟他緊緊地貼在一起。

  方硯將一條腿插進她的腿間,藉以告訴她,他還沒有睡著,她最好不要打壞主意,因為他都會知道,而且還會給予她最「適當」的回應。

  因為這個姿勢,李若秀又渾身僵住了,現在她渾身沒有半處是跟方硯分開五公分以上的,她的臀其至直接抵在他的下身,所以當他身體有所反應時,她是清楚無比地感受到的。

  她連呼吸都停止了,無法相信他真的產生了反應,饒是臉皮特厚的方硯,此刻也是無比尷尬。

  他原本真的沒那個意思,可惜他低估了她對他的影響力,他完全沒有想過只是這樣抱著她而己,就己經讓他連身體都炙熱起來,還硬了起來。

  如果他不想嚇倒她的話,他最好放開她也放過自己,但是此時此刻,他的身體己經由不得他自己作主。

  他命令自己鬆開緊抱著她的雙手,命令自己離她遠一點,至少不再與她緊貼到四肢交纏的地步,但是他的雙手不但沒有放鬆半分,相反還往它們最嚮往的地方逐步靠近,他的身體越與她糾纏得更深,像要跟她這輩子就這樣連在一起似的。

  熱燙得足以燙傷她的手掌快要來到她胸前的柔軟,李若秀慌得更亂,再也不能不反抗,她捉住他的手,腦袋搖了又搖,她不敢想像他們繼續下去的情景,那己經太超過了。

  「不……」她開口,想拒絕這樣不對勁的親暱。

  只是她一聽到自己的聲音就嚇著了,她的聲音不管怎麼聽,都像在欲迎還拒,半點也不像在拒絕他。

  而方硯其實也知道她是在拒絕自己,可是他己經無法阻止自己,喜歡的女人就在懷裡,只能著而不能碰的感覺,是對男人最大的煎熬。

  所以他開口撒了這輩子最大的謊言,「我只是模模,就是模模而己,不會做到最後,乖,別抗拒我……」

  李若秀還想掙扎,她還想拒絕,然而他的掌心己經突破她雙手的保衛,揉上那夢想許久的柔軟。

  她渾身纖瘦,所以胸前的柔軟也不夠豐盈,她難耐地低下頭,看向他揉搓著自己的手掌,那大大的掌心覆在她胸前,更是顯出她的不足。

  「不要……」

  隔著衣衫的觸摸己經滿足不了方硯,他趁著她閉上眼睛的那瞬,悄然無聲地解開她上身睡衣的鈕扣,大掌推高貼身的內衣,直接代替內衣貼合上她,親手感覺她的柔軟。

  她喘息出聲,總覺得不對勁,有什麼事己經逾越道德的界線,只是一瞬間的猶豫,己經讓她錯失了全身而退的最好機會。

  她在猶豫自己是否要推開他,他一再霸道、洗腦似的宣言,竟然讓她產生出自己真的屬子他的錯覺,她不該有這樣的想法,她不屬子任何人,她只屬子她自己。

  當李若秀還在想自己屬於誰時,方硯己經在她失神的那段時間,將她身上所有的衣物脫淨,渾身一絲不掛,而他也是,純男性的身軀極富侵略性的懸在她的身上,一再地誘惑她忘了一切,心甘情願地跟著他沉淪。

  她的確是忘了一切,身體被他發掘出連她自己也不清楚的敏感處,昏沉的大腦無法思考,直到身體傳來撕裂般的疼痛,她才帶淚地回神,無法相信自己保護多年的身體就這樣被他入侵了。

  「你……你……不是說只是摸摸嗎?」為什麼他的摸摸變成了深入?

  憐惜疼愛地吻著她的唇,他直白地承認,「我撒謊。」

  她低吟一聲:「疼……」很疼很疼,她己經分不出這疼是因為被他入侵時帶來的疼痛,又或者是被奪去初夜的心疼。

  他也心疼,但卻不後悔,他要從身到心完整地佔有她。

  他有些意外,在法國那樣多情的國度裡,她竟然可以全身而退,再加上從二嫂那裡得知,追求她的人不分男女,為數都不少,她也曾經應過約,與其中幾個男人交往過。

  說不滿足於能成為她的第一個男人,那是不可能的事,只是此刻要如何讓她放鬆下來,成為了他首要解決的事。

  她的身子僵硬無比,緊緊地包裡住他,劇烈的收縮企圖將他逼出,那是一場最嚴峻、最挑戰他理智以及控制力的考核,她不會知道,他有多麼地想拋開理智,捧握住她的腰臀,恣情地在她身上掠奪一切。

  只是她緊緊皺起的眉頭讓他按兵不動,只是一再地親吻她的臉,大手在她的身上尋找更刺激她的敏感處,讓她迅速地對他產生渴求。

  李若秀不知道,原來自己堪稱冷感的身體居然會有那麼多的敏感處,他的大掌好像帶著未知的魔法,讓她的身體產生前所未有的感覺,也讓她漸漸地為他而軟化、為他而濡濕。

  她情難自己地發出一聲聲軟綿的喘息,她想止住那些難為情的呻吟,可是她做不到,她的身體充分地告訴自己,她渴望著眼前的男人,她渴望著方硯。

  不管她是不是對他有感覺,不管她是不是喜歡他,現在她的身體就是渴望著他,從未試過這樣渴望的需要他。

  她的軟化、她的匝服,對方硯而言是最誘惑、最強烈的春藥,他一手掌握著她的腰,另一手握住她受傷的腿,開始試探式的律動。

  慢慢的進、慢慢的退,他一直注視著她臉上的表情,不放過任何一個反應。

  李若秀呻吟著、喘息著,覺得他這樣緩慢的進退稍稍撫慰了體內陡然驟升的渴望,漸漸地渴望增強,這種速度的進退,開始讓她覺得不饜足,她渴望更多、更多……

  他的動作一頓,緊緊相連的位置同時也傳來她的渴望,那是騙不了人的,尤其他是如此地注意她所有的反應、所有的情緒。所以當她開始渴望他時,他再也無法按捺地放縱自己,用著自己最想要的速度,慢慢地加快、慢慢地加重,每一次的變快加重,他都會注意著她,確定她可以接受。

  可是那真的是一場折磨,那不夠,遠遠的不夠,如果他真的想要得到那最後的解脫,必須更快、必須更重、必須更瘋狂。

  噗噗水聲隨著他的動作越來越清晰,那代表著她的身體在回應他、在渴望他,他原本還想再支撐一會,至少在她達到一次高潮前,他都不會放開來一弄,然而事與願違,在她一次本能的擺動時,他可以聽到自己的理智粉碎的聲音。

  他的體貼、他的溫柔,她根本就不需要,既然如此,他何必再苦苦強忍,非得讓她與他都受著折磨?

  方硯忍不住一聲呻吟,俯臉吻住李若秀的唇,而後開始肆意地衝撞起來,那樣的激烈,與初時他的體貼溫柔截然不同,他要得瘋狂、弄得徹底,她以為她與他的性愛應該像剛剛那樣細水長流,但顯然她估計錯誤了。

  他要給予,就像是狂風暴雨,他不允許她收藏、不允許她藏私,他要她百分之百的回應,全心全意,全身心地回應他每一記的衝剌、每一個親吻。

  體內的肌肉好似痙攣起來般緊張收縮,她雙手緊緊地抓緊了他的後背,難酎又似無法承受地嗚咽出聲,只可惜他沒有在這個時候給予她憐惜,他只是要得更多,多到超越了一切她可以承受的,直到眼前白光掠過,她渾身每一寸的肌肉都繃緊,然後顫抖起來。

  他應該退出,在她的心還沒有回應他之前,他不該讓她有懷孕的機會。

  只是他無法控制自己,在最後一刻,他來不及退出,他其至進得更深,進到她的最深處,填滿了那濕潤柔嫩處。

  他滿足地抱著她,小心翼翼地避開她的傷腳,與她側躺在床上-

  即使滿足過後,他還是捨不得自那溫暖的體內退出,他抱緊她不肯放手,而她卻因為過子疲累而無法抗議,沉沉地昏睡過去。

  在完全陷入昏睡之前,她的腦中只有一個念頭……

  男人在床上的話,全部都不能相信。

  雖然珍惜自己、重視自己,但是即使失去了一向珍惜重視的東西,李若秀也不會像古代女人那樣要死要活的讓方硯負責。

  身為二十一世紀的新女性,而且還在浪漫的法國待了近十年的時間,她輕而易舉地接受了這個事實,畢竟如果她可以拒絕得了誘惑,方硯又怎麼可能得手。

  只是她接受得了,可以淡然面對,卻不代表方硯可以接受她不要他負責的這一個事實,這與他想像中的有著巨大的出入。

  他以為她如此珍惜自己的第一次,想必會在事後要求他負責,然後他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負起全責,兩人甜甜蜜蜜的交往一年,然後他就會求婚,他們會結婚、共組家庭,一年後再生兩個可愛的女孩,一家四口幸幸福福地過完這輩子。

  但是她沒有,她其至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喔不,她不是裝作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她很生氣,氣他在床上撒謊騙她,騙了她的初夜,所以接下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她都不跟他說話。

  一個月的時間,除了讓她的腳傷好得差不多,走起路來也不會再疼,也讓她跟方家的所有人慢慢地從陌生到熟絡。

  方家上上下下都很喜歡李若秀,不管是他老媽,還是他小妹家的一對龍鳳胎,個個都喜歡她喜歡得不得了,完全沒把她當作外人著待,而她也很喜歡他們,尤其是一對可愛的龍鳳胎,他們一來到,她就會露出溫柔的笑靨歡迎他們,跟他們一起看卡通、一起玩啟蒙益智的遊戲。

  只有對方硯,李若秀愛理不理,即使兩人每晚待在同一間房間、睡在同一張床上,偶爾他還會偷襲成功,得到女王的寵幸,可是在床上以外的時間,她都不肯跟他說話,也不理會他一切的討好行徑,其至鄙視他的裝瘋賣傻。

  方硯用盡所有的方法,其至連要她看在他媽、他爸、他哥、他嫂、他妹、他妹夫還有他妹家兩個寶貝蛋的份上原諒他,這種話也不要臉的都說了出來,可是她還是無動子衷,只輕輕地用兩枚白眼帶過。

  這對方硯而言如同晴天霹靂,他怎麼可以受得了女王夜裡百般的寵幸,白日卻冷淡以待?他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地下情夫,他是她光明正大、儀表堂堂的男朋友,雖然這是自封的,她還沒有頷首應允,但他有信心會在短時間裡正名。

  然而這彷彿是一場長久的攻防戰,她鐵定了心要不管他就不管他,到了最後,他用著哭腔,唱悲情劇似地哭訴,「老婆,你就著在我們女兒的份上,原諒為夫……喔……」戲還沒有唱完,一記拳頭就轟上他的臉頰,雖不痛,但也成功阻斷他的口不擇言。

  李若秀敏感地感覺到方家的人想笑又憋住的情緒,這段時間裡,他們個個都不幫方硯,但也沒有妨礙他,完全表現出一副排前位著好戲的勁頭出來,她從一開始的害臊羞窘,到後來的視若無睹,但是這不代表他將兩人的閨房樂事搬出來說,她還可以厚臉皮地當作沒聽到。

  「我還沒有嫁你,不要亂叫。」李若秀淡淡地說完,重新拿著方母特意給她跟方家幾個女性燉的補品,一口一口地細細嘗著。

  只不過方硯的話讓她有著幾分心不在焉。

  他們之後幾次的歡愛,他都有用套子,但是他們的第一次他沒有用,其至沒有退出來,他們第一次那晚,她正好處於安全期,但是天底下沒有任何一種避孕的方法是安全的,安全期也是。

  這幾天本應是她每月一次的生理期,但是她卻遲遲沒有等到,這讓她有些擔憂,如果她真的懷孕了,那麼她該怎麼辦?

  她的出生不受期待,她很清楚,不是在期待下出生的孩子,會不會像她一樣,得不到想要的父愛、母愛?會不會像她以前那樣,只能活在傷心難過下?

  一個又一個問題纏在她的心頭上,讓她十分的擔憂,而且以現在她跟方硯的關係,如果真的有孩子,時機實在是不妙,方硯也是知道的,所以後來的那幾次,他才會用套子。

  如果真的懷孕了,要生嗎?

  她不斷地反覆質問著自己這個問題,不讓自己有逃避的機會,這樣的問題不能兒戲,必須嚴陣以待,必須正面思考。

  一個新生的小生命,即使是未成形的胚胎也是那麼的珍貴,她絕不會因為一時的輕率,而作出讓自己後悔一生的決定。

  她反反覆覆地質問自己,每一次得出來的答案都是一模一樣的,沒有半次是有過相反的答案,這讓她既是鬆了口氣,也憂足了心。

  她願意的,如果萬一真的懷孕了,不管其他人如何說,她都必定會把孩子生下來,但是同樣的,她不會因為孩子而跟方硯結婚。

  或許是她固執,她總是覺得,如果因為孩子而勉強結合,這樣彷彿是強搶回來的婚姻,不會長久幸福的。

  孩子是敏感的,他們可以感覺到父母之間的關係,如果讓他們知道,父母是因為他們而強行結合,後來卻又後悔的話,他們絕對會傷心難過的。

  所以她決定,即使將來會面對許多的挑戰以及異樣的目光與嘲笑,她都會獨力將孩子養大,將自己所有的愛全都給孩子。

  想透了,她的心情才稍稍好轉一點,吃補品的速度才回復正常。

  如果方硯知道她現在正在想如何甩掉他這個為人父的權利與義務,打算獨自養大孩子的念頭,他一定會瘋掉的。

  只可惜他參透不了她這個驚人的想法,只好像只聽話的大狗狗一樣,在她的身旁,繼續傻笑賣傻討好,讓方家的人繼續著他的笑話。

  他堅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這一個偉大的金句,所以他努力地以溫水煮青蛙的方法,把他們兩個的關係煮到熟、熟到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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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9:15
  第八章

  李若秀有些不習慣地著了著自己腳上的鞋子,基本上是走五步停一步。

  她很習慣穿高跟鞋,穿上五寸的高跟鞋,她還可以如履平地、健步如飛,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當她穿上只有兩寸高的高跟鞋時,她總是覺得怪怪的,好像連路也不會走。

  不只是鞋子的問題,她的臉上只是化了一個很淡很淡的妝,連強調眼睛大小的假睫毛也沒有黏上,更不要說那讓她格外有異國風情的放大片了。

  綜合所有的一切而言,以這樣的打扮,她是不會走出大門半步的。

  而現在的她雖然覺得彆扭、覺得很不自然,但是她不但走出了方家的大門,她其至來到人來人往的華麗大宅。

  今晚她拒絕不了方母的婉求,跟著方硯代替方母與方父出席一場商界的慈善拍賣晚宴。

  為了這場晚宴,方母為她準備了一襲設計簡單大方,卻足以表現出她所有優點的晚禮服,讓她驚艷地認同方母也有成為一流造型師的天眩。

  只是當她正想穿上那雙跟晚禮服相配的五寸高跟鞋時,方硯不知從哪裡變出了一雙只有兩寸高的高跟鞋,放在她腳前,順手拿走了那雙五寸的鞋子。

  不只如此,在她拿著各式各樣化妝品正要上妝之際,他毅然地拿走她的放大片以及所有的假睫毛,只留下最基本的化妝用具給她。

  她先是愣然,然後是勃然大怒。

  沒了高跟鞋、放大片以及濃妝,她怎麼走出大門?怎麼去參加這場重要的慈善晚宴?只是方硯就好像一塊融化不掉的石頭一樣,好說歹說、橫來豎去通通都不買單,最後因為時間實在是來不及了,她只好穿著至少己經九年沒穿過的兩寸高跟鞋,化著淡得幾乎快是素顏的妝,來到了宴會場地。

  李若秀不習慣得很,一路上走得別彆扭扭的,直讓方硯看不下去,強制性地摟著她的膊,不再讓她擺出奇怪的姿勢。

  她也算得上是奇葩了,好好的兩寸高跟鞋不會走,非得穿著五寸高跟鞋走來走去才習慣,明明長得清純可愛,卻非得濃妝艷抹,把自己的臉當成調色盤。

  以前就算了,現在己經有他,他可不會讓她再這樣糟踢自己原本的面貌。

  方硯摟著她,向場內認識的人一一地打過招呼,雖然李若秀不習慣自己的造型,但是還是拿出自己的禮儀,微笑應對,得到不少人的讚賞賞識。

  或許她今天的造型跟以前實在是有著天壤之別,連她過往和現今的客戶,竟然沒有一個人認出她來,再加上今天素淡的妝扮,讓她也擺不出女王的架子來,只是乖乖的跟在他的身側,充當一個溫柔體貼的花瓶。

  繞場走了一圈,正式的拍賣還沒有開始,方硯便領著她到一旁的自助餐點區稍作休息。李若秀的腳剛好沒多久,又是穿著高跟鞋,方硯也沒有讓她多走,讓她坐在沙發上等自己,而他則去拿餐點。

  李若秀獨自坐在沙發上百無聊賴的,逕自發起呆來,想起最近擱在胸口上的大石,今朝己經得到了解脫,她的月經來了,宣告著她這段時間裡的擔憂全都是自己嚇自己的。按理說,她應該只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只是除了這樣的感覺外,她居然也有惋惜感。

  實際上在這段自己嚇自己的時間裡,她無法自己地一再臆想自己有了孩子後,會怎樣跟孩子相處、會怎樣教導孩子,反覆地想著想著,居然讓她有了真的懷了孕的錯覺,也暗暗地期待肚子裡的孩子出世。

  現在自己的臆想成了空,她忍不住地感到了惋惜。

  同時感到惋惜的還有方硯,雖然他一直沒說,但是其實他也很期待他們可以一次就中獎,雖然還沒有好好地培養感情,但至少他們之間有了個孩子作為聯繫,將來他們想分開也難了。

  現在唯一的希翼沒了,方硯只能用其他的辦法再牽繫著她,讓兩人越來越靠近,關係越來越親密。

  或許是時間使然,又或許是逼不得己的習慣,對於方硯的靠近,李若秀己經沒了當初那樣的抗拒,雖然還是有點不情願,但至少不再事事都下意識地往壞方向去想,不再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訴自己,這一切只是他一時興起的飯後餘興節目。

  她不是沒有感覺的木頭人,他對她怎麼樣,她也是知道的。

  心是對他越來越軟,也是慢慢地將他擱在心頭上,或許現在他所佔的位置不算大,但一點一滴的累積,沒人能保證將來會變成怎麼樣。

  李若秀是知道的,但她己經沒有試圖去阻止,她其至暗暗地期待,最後的結果是怎麼樣。

  李若秀太過專注於發呆,並沒有發現一個穿著俐落套裝的女人,趁著她不在方硯身邊時,纏上了方硯,在方硯表示自己己經有了她當女伴後,那女人跟在方硯的後方,悄然地打量起她來。

  方硯拿著幾樣精緻的點心,放到李若秀的手上,順便將她從發呆中喚醒過來。

  她看著點心,有些想吃又不敢吃,糾結了一會後,才敗給自己的嘴饞,反正自從重遇方硯後,她每一次節食都會以失敗收場,方硯會不遺餘力地誘惑她吃下一切放在她眼前的東西,不管那些東西是不是超高熱量、會不會吃胖。

  她有些認命也有些賭氣地用叉子叉著那些點心,在方硯的纏鬧下,分了一點給他,讓她忍不住嘮叨著,「那裡又不是沒有別的盤子,你就不會自己挾一盤回來吃嗎?非得吃我這些。」

  方硯就愛這樣鬧她,他今晚的心情特別好,好到可以無視那個一直纏著他不放的老同學,只是他不當人家是一回事,卻不代表人家不會打擾他們。

  「李……若秀?」那女人打量了好一陣子後,忍不住試探地叫出李若秀的名字。

  李若秀一怔,抬起頭來,著著這個有著菁英氣息的商業女郎,起初她認不出來,因為這女人臉上的妝太濃了,比起之前的她還要更濃,而且身上的香水味有些嗆人。

  她一向都不建議客戶噴太多的香水,淡淡的、清雅的香水,可以增加女性的魅力,但是當香水噴得太多,魅力增加不成就算了,還會引人身旁人的厭惡,弄巧成拙。

  眼前的女人不是李若秀的客戶,所以沒有得到任何善意的指導,因為噴得太多,那高級的名貴香水變成了殺蟲劑,無端地令人感到反感,直想避開她,剛剛她站得稍遠,香水味還在接受範圍之內,但現在她走近他們,她身上嗆濃的香水味讓李若秀忍不住微微皺眉。

  方硯也覺得這香水味太嗆人,怕嗆到懷裡的女人,下一秒就想帶著李若秀離開,只是李若秀按住他的手臂,不讓他走開,自己繼續打量著這個叫出她名字的女人。

  即使改變得再多,但她還是記得那隱隱帶著不屑的眼神,對她露過這樣眼神的女性不多,其中一個便是她曾經的好友,陳莎莎。

  昔日高傲、不屑她的女生,成了現在的女性菁英,可以從陳莎莎身上的套裝以及宴會包著得出來,她現在的職位應該不低。

  陳莎莎一向都是一個有野心的人,她有今天的地位,相信她是經過一番努力的,遇見老同學視而不見,不打聲掊呼就轉身離開,實在是太過失禮,反正今晚沒人認出她就是那個造型大師OceenieLee,所以她也很給面子地露出一襪淺笑,疏遠卻有禮地向她打了聲掊呼,「你好,陳莎莎,很久不見了。」

  李若秀巨大的改變除了方硯外,是沒有其他人可以認得出來的。

  可是陳莎莎不同,她曾經見過李若秀生母的照片,而李若秀跟她的媽媽又長得很像,所以陳莎莎本著確定的想法叫出李若秀的名字,反正如果認錯人了,道聲抱歉也就算了。但是沒想到陳莎莎卻瞎貓碰上死耗子,被她誤打誤撞地認出李若秀來。

  陳莎莎有些嫉妒地看著方硯摟著李若秀腰肢的手臂,當年李若秀失去蹤跡,她還以為方硯會找上另一個女人,畢竟良禽擇木而棲,更何況是方硯條件這麼好的男人。

  陳莎莎多年後在一次商業會議上與他重逢,得知原來方硯是方氏集團的少東,而他的身邊也不見李若秀這個胖女人的身影,所以陳莎莎就以為自己有機會可以跟方硯在一起。

  想她己經是一家大企業的公關部經理,有她在身邊襯托,也不會讓方硬覺得失禮,但是好幾次的邀約,方硯對她卻是愛理不理的,她打著老同學的旗幟約他敘舊,還是親近不了他。

  今天晚上的慈善宴會其實並不需要她出席,但是她聽到了方氏會有高層代表出席,她便來碰碰運氣,著著會不會遇上他,見到方硯,她還以為今天自己的運氣己經夠好了,但是沒想到她竟然會在會場上遇到李若秀,而且還是一個變瘦也變美的李若秀。

  兩人親暱的舉止一再地提醒著她,他們是一對的事實,但是陳莎莎卻不甘心,李若秀到底憑什麼高攀得上方硯?她又有什麼地方比不上李若秀,讓方硯對自己一再地視若無睹?

  不甘的怒火讓陳莎莎忍不住地出口諷刺,「李若秀,沒想到你的改變那麼大,你去抽脂整容了嗎?聽說現在有很多人會去做抽脂整容的,讓自己變成一個人造美女。」

  陳莎莎不喜歡她、討厭她,李若秀很早之前己經知道的,只不過沒想到事過十年,陳莎莎對自己的敵意還是那麼深。

  瞄了一眼方硯,李若秀想陳莎莎應該知道,身旁的男人不需要主動去拈花惹草,那些鶯鶯燕燕都會自動向他飛撲過來,而她這個無辜的旁觀者,通常都會無端端的受到牽連。高中時是,現在也是。

  不過現在她己經沒有什麼好自卑的了,她成了造型大師,一個月所賺的絕對比陳莎莎一年的工資還要多,她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

  所以面對陳莎莎的挑釁,李若秀沒有生氣,只是淡淡地說了一聲失陪,就想退場離開。陳莎莎不甘心就這樣讓她離開,想再多諷刺她幾句時,馮雅克卻突然出現在方硯以及李若秀面前,擋住了陳莎莎。

  「Oueenie,原來你在這裡!」見到久未露面的表姊,馮雅克幾乎快要掉下男兒淚。

  因為工傷,按照方硯的意思,李若秀的腳是在工作室裡扭傷的,所以算是因工受傷,讓馮雅克一眾助理以及員工完全無言,方硯硬生生地逼李若秀放了一個月的病假,期間一律不給她親手打理工作室的事。

  因為龍頭老大不在公司坐鎮,所以工作室一切的大小事項,全部落在老大身旁兩個助理身上,也就是馮雅克以及譚如絲。

  譚如絲還好,因為她早就被李若秀訓練成一個全方位萬能的助理,上至造型、下至煮飯,她樣樣精通,所以馮雅克也被煞到,拐了這個萬能女助理當女友。

  而馮雅克就不一樣了,雖然有志於成為一流的造型師,但是他的天性隨意,偶爾還會犯懶,李若秀著在小阿姨的份上,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隨他去了,但是當李若秀不在時,馮雅克也就被這些大小事項給逼瘋了。

  人在擁有的時候不好好珍惜,當失去時才後悔莫及,這句話馮雅克有著深深的體會。他三番四次地去電方家、打電話給李若秀,但每次都會被方硯輕輕鬆鬆打發掉,今天應邀代表工作室出席此次的晚宴,居然讓他見到一直求而不得見的表姊,也難怪他熱淚盈眶,差點就掉下男兒淚來。

  譚如絲也是受害者,所以她也沒有阻止男友飛奔找回老闆的主意,只是老闆今天好像有些不同,「Oueenie,你……沒化妝?」

  聞言,李若秀暗暗落淚,她也知道今晚的妝真的太淡了,好像跟沒化一樣,但是在員工面前,上司的面子要維持,所以她露出一襪自信的笑,「我打算今季的造型主要以裸妝、清淡為主,將客人打造出高貴大方的形象。」

  見她面不改色的打著圓場,方硯暗笑在心,卻不料今晚李若秀的一番話,當真成了這一季的熱門首選。

  接下來馮雅克無視眾人的目光,一邊叫苦一邊哭訴這段日子以來的辛酸,譚如絲也適時在旁露出配合的表情,非得打動李若秀,讓她回工作室坐鎮不可。

  休息了一個月,應該也夠了吧?

  被冷落在後的陳莎莎震驚地看著眼前的四人。

  雖然她的身價己經今非昔比,但是要找造型師,尤其是李若秀這個等級的造型大師替她改變造型,還有一段很大的距離,但是愛美的她還是有在留意每一季的造型趨向,所以陳莎莎知道,造型大師OueenieLee幾乎是主宰著每一季潮流方向的時尚女王。

  而李若秀從來不愛接受雜誌社的訪問,一切拋頭露面的工作都甩給馮雅克去做,導致陳莎莎只認得馮雅克,不知道李若秀就是那個時尚女王。

  如今聽馮雅克對著李若秀叫著時尚女王的名字,陳莎莎真的無法相信,當年的醜小鴨竟然變成了她遙不可及的人。

  不只如此,除了擁有時尚女王的光環外,李若秀還跟方硯這樣的男人在一起。

  不甘、不平的情緒更多更深,陳莎莎無法忍受,她與這個她一向都瞧不起的人有著天壤之別,她無法忍受!

  「你說的都是真的?」男人興奮的聲音透過話筒傳入陳莎莎的耳中。

  看著散了一桌面的舊照片,陳莎莎揚起了一抹冷笑,「我說的還比不上你看到的嗎?你可以看看那些照片,當年的醜小鴨又胖又醜,而且還爸爸不愛、媽媽不疼的,怎麼可能會變成現在這麼美的女王?什麼渾然天成的美人,那個所謂的造型大師OueenieLee,絕對是整過型的!」

  「好好好,這些照片我會用來當成下一期的頭條,莎莎呀,你真是叔叔的好侄女呀,給叔叔一則這麼有震撼性的新聞,標題該用什麼好呢?「造型界的秘辛,醜小鴨整型變成女王」好,還是「造型大師的秘密,整型製造出來的奇跡」好呢?」

  「叔叔,這些留待你想好了,你只要記得,以後別少了我的好處就行了。」

  「好好好,那有什麼問題,莎莎,叔叔發達以後,一定不會少了你的好處的!」

  在對方的大笑聲中,陳莎莎掛上了電話。

  她打從心底都不相信,當年的李若秀會變得如此的美,所以她就認定了李若秀是整過型的,而方硯則是被蒙在鼓裡的。

  她要讓天下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個不爭的事實,也要讓方硯醒悟,他身邊還有很多好女人,也就是她,他無須去守著一個整過型的女人。

  再次盯著那些舊照片,再想像李若秀被揭發整型過的事實後的反應,她就分外地期待,她說過她無法忍受。

  「李若秀,你千萬不要怪我,誰教你要這麼不要臉的黏在方硯身邊?」她挑起一張照片,對著照片中的李若秀說完後,就冷笑一聲,鬆開手指,讓照片往下掉,掉回桌面的那迭照片上。

  「可惡!」方硯勃然大怒地將一本雜誌甩到桌上。

  同場的還有馮雅克以及譚如絲,兩人神色凝重,對於桌面上的那本雜誌,也是痛惡欲絕的,這是一場活生生的誹謗。

  只是經過雜誌社加油添醋的誇張報導過後,鮮少會有人不相信的,現在這本雜誌的銷量己經是它過去半年銷售的總和,而且隨著時間過去還有上升的趨勢。

  造型界一向讓人津津樂道的女王,居然曾經是一個又胖又醜的女孩,而且還是爸爸不疼、媽媽不愛的可憐蟲,所以才會心理扭曲跑去整型,態度還驕傲跋扈,以嘲弄人為樂,以彌補當年自己所受過的嘲弄。

  這則報導要多誇張就有多誇張,要多失實就有多失實,而目的就只有一個,就是讓人身敗名裂。

  他們多想站出來反駁這則新聞是假的,但是到時候李若秀的臉就會成為全世界的焦點,而她過往的事也會隨著新聞越鬧越大而被挖出更多的報導於人前。

  身為她身邊的人,他們比誰都清楚,李若秀有多麼痛恨過去的自己,方硯更清楚,之前她一再地抗拒他,無非是因為他一再地提起過去的她是怎樣的。

  過去的她過得並不快樂,她的爸爸不愛她,她的繼母虐待她,她的同學排擠她,而他則是欺壓她。

  她有多麼的不快樂,就有多麼的痛恨以前那個怯懦不敢反抗的自己。

  方硯真的很慶幸自己的臉皮夠厚,就因為夠厚,所以才能經常地裝瘋賣傻,不要臉的賣力討好,才能慢慢地磨進她的心裡,讓她不再一見到自己就心生反感。

  現在爆出這樣的新聞,想必她一定會不好受的。

  「Oueenie現在人呢?」譚如絲有些擔憂地問,她不怕李若秀會做什麼傻事,雖然李若秀也有脆弱的時候,但更多的時候,李若秀都是堅強的,所以她才會把李若秀當成她的偶像。

  「她在我家。」方硯也不放心她獨自一個人,即使現在大多時間,她都會自己留在房間裡,但至少家裡有他媽媽,還有他幾個嫂嫂輪流地陪著她,總會讓她好過一點的。

  馮雅克點點頭,對於他的安排也很滿意,「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他問。

  雖然不管方硯會用什麼方法去擺平這件事,馮雅克都己經決定了,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這件事,順便也解決掉這家雜誌社。

  這幾年裡,因為李若秀將所有的訪問全扔給他,所以他不論在雜誌界或者是電視媒體間都有著自己的人脈,要封殺一間不起眼的小雜誌社,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唯一比較棘手的,是要怎麼做才能在不影響到李若秀的情況下,迅速地平息這則新聞。

  「你什麼都不用做,全都交給我,我的女人我自己會保護。」看了眼馮雅克,對方眼中的志在必得己經告訴方硯答案,但是方硯卻拒絕馮雅克的幫忙,「我不會讓這樣一間雜誌社在那邊逍遙自在的,至於新聞,我也己經有了應對的方法。」

  「會影響Oueenie嗎?」這才是他們最擔心的。

  「不,她不會知道的。」所有不應該讓她知道的,方硯全都不會讓她知道,也沒有必要讓她知道。

  要在人吃人的商界立足,而且要將一間公司提升成為一間上市公司,沒有一定的手段以及心狠手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或許他最近有點懶了,所以才會讓這家小小的雜誌社如此放肆。

  馮雅克以及譚如絲清楚地看到方硯眼中一閃而過的冷厲光芒,不無慶幸自己並不是這個男人的敵手,要跟這個男人為敵,就必須付上最大的代價。

  因為他為了扞衛心愛的女人,就會不惜一切的代價,摧毀所有讓他女人受傷難過的人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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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4-8-23 00:59:42
  第九章

  即使方硯再怎麼隱瞞她,李若秀還是著到了那則報導。

  著著那一張張的照片,她拍過的照片其實並不多,所以只憑著當中幾張照片,她便知道到底是誰把這些照片交給雜誌社的。

  她一直都不明白,自己過去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陳莎莎會如此地痛恨著自己?她自認把陳莎莎當成好朋友、好知己,幾乎都是把心掏出來對待,有好東西也會跟她一起分享。

  如果是為了方硯,那麼她更不明白了,一個男人可以如此輕易地讓人改變心智個性,那麼這個人到底是真的傻還是裝傻?她己經不會分了。

  看著那一張張的照片,還有那將她過去的事揭露出來的報導,她無法不承認,她有種被人赤裸裸地扔到大街上的感覺。

  這件事同時將她埋藏在心底的傷疤狠狠地掀了開來,濃濃的自卑將她包圍住,她幾乎被打回那個怯懦的原形。

  說不出滋味是什麼,總之就是羞窘,不願意也不想出外見人,只想獨自窩在房間、躲在被窩裡,誰來邀約她外出逛街、看夜景,全都被她婉拒了。

  她也不是不知道,她現在的狀況讓許多人都很擔憂,尤其是小阿姨,差一點就扔下公司從法國飛過來著她,還直嚷著後悔讓她回到這個地方發展,最後是她極力地阻止了,小阿姨才放棄這個念頭。

  對方硯,她也是懶懶的不想理會。

  她不否認她是有一點遷怒的成分,因為如果不是他,她也不用面對女人的妒火,還有這樣的打擊,但是方硯卻沒有為此而生氣,還像哄孩子一樣的哄著她,讓她多朝他撒氣。

  這個男人真的很傻,為了她做到這種境地,值得嗎?

  她不知道,也不想去想這個複雜的問題。

  當方硯從工作室回來時,著見的就是這一幕,李若秀像個沒有安全感的孩子一樣,雙手抱膝,蜷縮在床上的一角,她把臉埋在腿窩上,讓人著不見臉,好像這樣就會安全,沒有人打擾她。

  可惜她想錯了,方硯是一定會去打擾她的。

  深知最近她被那則新聞影響,所以心情嚴重低落,他更是心疼不捨,明天得加快速度,收購回市面上所有己經出版的雜誌,然後再對那家雜誌社提出最嚴重的起訴。

  方氏集團的律師團並非浪得虛名,短短幾天內就把雜誌社搞得四分五裂,不僅公開道歉,還將負責這則新聞的編輯革職,以求平息方硯的怒氣。

  方硯也難得地沒有做到最絕,他只是要雜誌社澄清報導失實,還李若秀一個清白,便放過了雜誌社,雖然他放過了雜誌社,但從此在整個大眾媒體界卻再也沒有人敢跟方氏、跟方硯為敵。

  他上前將那個自艾自憐中的女人抱進懷裡,最近這個動作成為了他最常做的,因為這樣子的她格外地脆弱。

  他一直想將記憶中的那個她找回來,以為那時候的她是最好的,但是當那個她真的回來時,他卻發現,原來他最不想見的就是這個脆弱不堪、彷彿一碰就會碎掉的她,那教他無比的心疼。

  熟悉的氣息宣告著是誰抱著她,李若秀也沒有掙扎,只是軟軟地依靠著他。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好像只有被他緊緊抱著,待在他的懷抱裡,她才會感覺到無比的安全感,這樣是不太好的,但是她卻沒有辦法改掉這個不好的習慣,任由自己在他抱住自己時,將手環上他的頸項,默默地呼吸著屬子他的氣息。

  「方硯……」她低喃著他的名字,今天的她不知是什麼原因,特別地想念他,明知道他不可能時時刻刻陪在自己的身邊,但是她就是有著奢望。

  方硯伸手輕輕地拍撫著她的肩背,安撫著她,他也沒有說什麼,只能用這樣的方式默默的守著她、安慰她。

  他無聲的安慰、無聲的支持,對現在的她而言是極為重要的,也讓她極為感動,她不知道應該怎麼樣表達自己的感動以及感謝,只好尋找著他的唇親吻著。

  李若秀的雙手輕輕地搭在方硯的頸後,昂起小臉,主動將舌探入他的口中,她的動作很生澀,可是卻帶給他莫大的剌激。

  忍不住這樣的撩撥,方現很快地把主導權搶了回來,他用力含住她軟軟的舌頭,跟她扭動絞纏,而後將她的舌推回她的唇間,他則伸入她的口中,再次與她相纏,間或翻攪著、吸吮著。

  感覺他的情慾被這樣熱烈的親吻勾了起來,在他的掌攀上她的身體時,她難耐地輕吟出聲。

  或許她現在低落的情緒,需要來一場熱辣辣的情慾盛宴,才能讓她稍稍高昂一點,所以她沒有反抗,反而將身體放軟,讓他弄得更徹底。

  她的配合讓他更為瘋狂,他快速地脫去身上的衣服,露出他肌肉起伏的男性軀體-

  因為工作的關係,李若秀或多或少也見過不少男人或赤裸、或半裸的身體,可是卻從沒有任何一個,像眼前這個身體一樣能夠深深地吸引住她的目光。

  方硯的手在剝光他自己後,又來剝她的,她抬眸看向他,卻被他眼中的溫柔以及寵愛給迷得連心頭也酥軟起來。

  她配合地微抬身體,讓他脫掉自己最後一件貼身衣物,兩個赤裸裸的身體緊緊相貼,互相廝磨,無聲地蹭出一把更熱更燙的火焰。

  她的手緩緩地在他的後腦勺上摩挲,她不知道這樣對他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只是她情不自禁的這樣做著。

  她的身體己經對他無比熟悉,當他的手、他的唇、他的舌在她身上施展美妙的魔法時,她幾乎就為他融化了,穌酥麻麻的自花瓣流洩出他想要的花蜜。

  這次她難得主動的吻他,他不想就此放過她,他想要她更熱情,想要她主動說出她對他的渴求,所以他再次吻住她微微張開的小嘴,吸吮著、絞纏著,直到她快無法喘氣,他才放開,熱切的唇舌熱情地沿著嘴角,啄吻過下巴,舔過脆弱的頸項,去到胸前的柔軟處。

  在李若秀低低的喘息中,他埋首含住其中一顆乳珠,舌尖時而繞著乳珠的頂端打著轉,時而輕頂漸漸發硬的乳珠,其至時而用上牙齒輕啃慢咬的,她另一邊的乳珠也沒有因此而受到冷落,他的姆指與食指捻弄住她另一邊的乳珠,輕揉慢蹭,偶爾還興之所至地輕扯著,讓她感到一股股的酥麻、一陣陣的舒服。

  她無力地呻吟著、喘息著,雙手在他的頸後無意識地撩撥。

  方硯空出的大掌從她的大腿慢慢地往上滑過,跳過她腿間己然濡濕的位置,在她平坦的小腹上像敲著琴鍵般輕按著,而後滿意地聽到她一聲聲渴求的喘息。

  腿間被忽視的位置傳來強烈的空虛感,她有些臉紅也有些害臊,因為她想他的手掌滑到她的腿間,給予她安慰。

  彷彿逗夠了她的小腹,他的手掌,包括他原本在揉搓著她胸乳的手掌,一同滑到她的大腿上,在她大腿內側的敏感肌膚上不斷地游移,但他越是這樣,她腿間越是感到空虛,越是想求他伸手撫慰她的密處。

  李若秀期盼地看向他,希望他讀得懂她的意思-

  只是不知道他是真不懂,還是裝看不懂,他故我地繼續在她的大腿上來回愛撫,只是含弄她乳珠的唇改成牙齒,一下又一下地啃咬著她。

  「方……方硯……」又酥又麻、又麻又酥,被這樣的逗弄著,她己經分不清楚到底是醉還是麻,她到底想要進還是退,她重覆叫著他的名字,身體拱起又回落到床上。

  方硯低笑出聲,在她大腿內側蹭弄許久的手掌終於往上了,他的指不意外地蹭到一片儒濕,但是他還要她更濕,還要她濕得更徹底。

  指尖分開兩片粉嫩嫩的肉瓣,在花珠似的小肉核上輕輕地揉著,觸電似的快感讓她的身體酥麻得更徹底,一汩汩魅人的蜜液溢出窄小的銷魂甬道。

  見狀,他眼中的情慾更幽深,看向她的目光就好像餓了許久的餓狼一樣,他的確是餓了足足兩個星期,先是她的生理期,他們被逼停戰,然後就爆出這樣的一則報導,讓她情緒低落、鬱鬱不歡,教他也捨不得在這個時候再要她。

  現在她主動挑起了他的慾火,那麼她應該己經作好了心理準備,承受他積壓多日的情慾才是。

  分開她的雙腿,他緊抵住那處銷魂的甬道入口,在她既興奮又期待的喘息下,長驅直入,盡根沒入。

  飽脹的撐開讓她倒抽口氣,她的身體是熟悉他,但是對於他這樣的深入還是有些受不了的,她嗚咽出聲,緊咬住紅腫的唇瓣,深深地吸口氣,承受著這飽撐感。

  他起初也是慢慢地律動,給予她時間適應,只是當她真正適應了,他便再也按捺不住地放開手腳,大肆擺弄起來,他好像要掏光她的一切似的,男性的硬杵在她的體內恣意放肆,用著自己喜愛的速度以及力道,進出著心愛女子的緊窄,然後在她的身體傳來一波又一波的緊縮時,他再也無法忍耐、瘋了似的使勁進出著。

  不消一會,她就被他推上情慾的最高蜂,接著又被那炙熱的熱液燙貼得呻吟不己。

  一場暢快淋漓的交纏,讓李若秀很快就昏睡過去。

  方硯緊抱著懷裡香汗淋漓的嬌軀,捨不得放手,心裡既是寵又是憐的,她昏睡前的那句輕喃聲音雖小,但是他還是聽得一清二楚,她說:「謝謝你,我喜歡你……」

  他終於聽到她親口說喜歡他,只是人是那麼的貪心,聽到她說喜歡他,所以他更期待,她有一天親口說她愛他。

  愛是一種更深刻的情感,他知道,他己經不是喜歡她而己。

  他愛她,所以捨不得她難過,所以恨不得殺光所有讓她難過的人,所以只想好好把她捧在手心上呵護,因為他知道,只有她快樂了,他才會快樂.,只有她幸福了,他才會幸福。

  他想要自己更幸福,所以首要的就是讓她更幸福,他做得到的,他向自己保證,絕對會做到的。

  失實報導風波,前後只擾攘了一個星期就落幕了。

  其一,連報出這則報導的雜誌社也登報澄清,這是一則失實的報導.,其二,這段時間裡爆出另一則更震撼人心的艷照事件;其三,人總是善忘的,所以這一則新聞很快就變成讓人提不起興趣的舊聞。

  少了擾人心煩的事件,李若秀也從這個打擊裡重新站起來。

  說起來,李若秀覺得她應該感激陳莎莎的。

  儘管是陳莎莎將自己的照片交給雜誌社登出來,也將自己過去的事實爆料給雜誌社,但是如果不是陳莎莎做了這些事,她又怎麼可能那麼快就著清自己對方硯的感情?

  其實這件事還有後續。

  在雜誌社登出道歉以及澄清的告示後,陳莎莎透過工作室聯繫上她,當天她應約到了咖啡館,她還沒有點飲料,陳莎莎便己經開始對她冷嘲熱諷起來。

  聽著那一句句其實己經足以構成誹謗罪的指控,李若秀居然覺得自己心情非常平靜,隨著陳莎莎每指控一件事,她都會想起方硯。因為她知道,無論她做什麼事,方硯都會支持她,即使她做錯了事,他也會替她擺平,絕對不會放任她一人獨自面對。

  方硯的寵愛,和小阿姨一家還有方家一屋子人對她的關懷,讓她豁然開朗起來,她笑罵自己真傻,怎麼會為了別人的眼光,而教自己難受,其至讓陳莎莎口中那個優秀無比的男人,跟著她一起難受。

  她釋懷了,其至發現自己對於過去的種種那避如蛇蠍的態度覺得可笑。

  現在的她是她,過去的她也是她,即使過去的她不夠好,怯懦、不勇敢,但她卻不能否認,就是因為過去自己所經歷過的,才會有現在這個成長了的自己,她敢說,如果以前她不是那樣怯懦、沒膽子的話,她是絕對不可能成為現在這樣一個堅強的女人。

  心因為豁然開朗,不再被過去的事積壓著,她就好像卸下了什麼沉重的擔子一樣,即使面對著陳莎莎一聲聲的諷刺,諷刺她又胖又醜,又諷刺她城府極深,她都一笑置之。

  她以前又胖又醜又怎樣,現在她不是變美了、變好了,而且成功達成自己的理想了嗎?她城府深,但是方硯說什麼了嗎?方家的人說什麼了嗎?她小阿姨一家人說什麼了嗎?他們從來沒有說過她城府深、耍手段,他們總是支撐她、關懷她,只有陳莎莎一人在這裡叫囂著沒人相信的事。

  所以她越是聽,越是覺得可笑。

  一個巴掌打不響,當冷嘲熱諷得不到任何反應時,陳莎莎也己經說不下去,到了最後除了瞪視以外,她根本就無話可說。

  她無話可說,但李若秀卻給了她兩個字:「謝謝。」

  「謝謝」這兩字聽似簡單,卻內含許多不同的意義。

  其一,謝謝陳莎莎的爛個性,襯托出她的好,讓對方硯她更加地死心塌地。

  其二,謝謝陳莎莎弄出這則失實報導事件,讓她尋思、自省,以及發現那麼多的人關心著她、寵著

  其三,謝謝陳莎莎,讓她徹底地從過去深惡欲絕、想徹底忘記的深淵裡爬了出來,如若有人再問她過去的事,她必定不會再像以前那樣避而不答,她會回答,而且還會原原本本、詳詳細細地回答。

  因為方硯說了,以前的她沒有做錯什麼,錯的是其他人,她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最後一項便是跟她的事業有關,這篇報導一出,不但沒讓她的工作室生意下降,相反的還有不少女人慕名而來,她們都希望她能為她們改變形象,她們想倣傚她,成為另一個女王。

  說完謝謝,李若秀就揮揮手地離開咖啡館。

  之後陳莎莎怎麼樣,李若秀再也沒去理會,只是從方硯口中得到一些不知是真或是假的消息。

  聽說陳莎莎被公司發現私收回扣,價碼不小,所以被公司即時革職,再也沒有任何一間公司願意聘請她當公關。

  李若秀沒有去證實這件事是真的還是假的,因為她的工作室越來越忙碌,讓她每天從早忙到晚,連跟方硯出去約會的時間也沒有,讓方硯怨念得很。

  但這不是讓方硯最怨念的,他更怨念的是,他發現圍繞在李若秀身邊的蒼繩數暈越來越多。

  也許是因為對過去釋懷了,也因為她不需要再為了扞衛自己而武裝起來的緣故,她漸漸地卸下女王高傲跋扈的面具,還原她原來的個性。

  原來的她就是一個讓人無法不心動的美麗女人,她細心,做到面面俱到,這樣的女人是讓男人最心動的,所以當中也有不少男人是衝著這個原因而來到工作室的。

  每一次見到這樣的狀況,方硯都會生氣,無比妒忌。

  女人妒忌的嘴臉不好看,但是男人妒忌的嘴臉也好看不到哪裡去,所以他總是很壓抑自己的,將這些妄想吃天鵝肉的男人拖到暗處,半是威逼、半是恐嚇地讓他們打消念頭,又或者是由那些被他「買通」的員工,包括馮雅克,幫他過濾這些心懷不軌的男性客戶。

  只可惜這類型的男人如同野草一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為了不讓經常在發春的男人靠近她,他便想到了,在她的指上戴上一枚刻著兩人英文名字縮寫的戒指,宣告彼此的擁有權。

  所以他捧著戒指,當著所有人的面向她求婚了。

  方硯以為李若秀會答應的,當她溫柔地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伸手掃了掃他額前的髮絲,他沒想到她會牽著他,走到無人的角落,拒絕他的求婚。

  那天她說的話,每一個字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她說:「方硯,我們才交往沒多久,現在就談結婚實在是太快了,而且我們還處子熱戀期,在這段時間,我們彼此都被愛情沖昏了腦袋,很容易衝動地作錯決定,我不想你或者我將來會後悔,所以我們再過一段時間才討論這個話題,好嗎?」她難得地軟著嗓子,也放軟了身段,撒嬌似地要他答應。

  方硯當時惱極了,他打從一開始就認定了她是與他共度下半輩子的人,從一開始就是抱著想跟她結婚的主意才跟她交往的,現在他怎麼可能會因為衝動而向她求婚,他只不過是提早提出結婚的要求而己。

  但無奈在這個話題上,李若秀很堅持,即使再哄再騙,她不鬆口就是不鬆口,連他買的戒指也不肯戴上指頭。

  但方硯也沒有完全吃虧,因為被她堅拒了,他以身心受創為由,硬是從她的身上撈回利息,接著再跟她慢慢地熬、慢慢地磨。

  他能磨到她軟化,從抗拒他到接受他再到喜歡上他,那麼他也可以再磨一次,讓她不肯答應他的求婚,到最後答應他的求婚,他是信心滿滿的。

  只是當兩年的時間過去了,連他家老大也順利抱得美人歸了,他這個方家唯一的孤家寡人就格外難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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