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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透過對「道法自然」的理解,探討自然界的自生自發的能力,進而「無為而治」,與天地共全。
(一) 道法自然 不法古籍
傳統的學道者,喜引經據典,透過考據歷史上名家對【道德經】的註釋去認識道。這不似是老子想指我們應該走的路。
老子説:「大道甚夷,而人好徑。」意思就是:天道應該平坦易行,只是人們喜好行快捷方式,才誤入歧途。繁鎖的考據只會嚇怕今天的年青人,令他們不敢去接觸天道,沒有機會悟道。
老子説:「道法自然。」我們應該透過觀察自然,了解自然怎樣運作,以認識道。這種「觀其妙」、「觀其徼」的方法,是學道的最直接方法,而考據則是間接的。透過古籍,我們只能知道前人是怎樣認識道的。我們接觸到的只是別人對道的描述,而不是道的本身。這是二手訊息,不一定可靠。
因為,前人在接觸自然的時候,可能對道會有誤解,加上用文字描述道的時候會失真,而我們閱讀古文的能力亦有限,因此考據並非學道的最佳方法。
因此,我們不應把從書本上學來的道視為真正的天道,一定要把它拿到自然界去對證,才能知道這套對道的解釋是否合符天道。鄧小平説:「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就是這個道理。
(二) 「法自然」是傚法自然,不是規法自然
很多人會把「道法自然」中的「法」字,理解為法則的「法」,傾向把道看成是一套法則。天地會按這套法則去運行。而另一種看法則是把「法」字理解為傚法的「法」,傾向把道看成是人透過傚法自然的運作方式,而歸結出來的規律。
按第一種理解,得先有道的存在,然後生天地萬物。天地萬物由出生至成長,直到死亡,其過程中得有道的推動、指引與規範。按基督教的説法,是「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按道家的説法,是道「先天地生……可以為天下母」。
第二種説法其實是我個人的看法,我在學道之前,曾受過唯物主義與存在主義的影響。我認為存在是先於意識的。老子所説的道,是他對客觀世界進行觀察後,所取得的一種抽象認識,是他對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的一種理解。先有世界,才有老子,才有老子在自然與社會裏的生活實踐,才有老子的觀察與悟道。因此,道只是老子對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的一種綜合性的稱呼。老子自己也承認,是「強為之名」的,叫它做什麼名稱也沒關係。因此,我們沒有必要把人的腦海裏産生的理念,放在一個至高無上的位置,變成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條,以為它可以主導自然的運作。
我們必須把「觀念上的道」與自然界「實存的道」分清楚。老子無論多智慧,無論對道認識多麼透徹,也難免受到他所處的時空限制。他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他在【道德經】的首句就説:「道可道,非常道。」因為他知道,真正的道存在於宇宙本體之中;他自己也沒有把握可以用人類的語言,把真正的道展現出來。所以我們學道,也只能「法自然」,而不能單法【道德經】。而法的意思,就是傚法、參照與依據,有別於法則與規範。
我們認識的道,始終只能是「觀念上的道」,而不是「實存之道」。我們不應以這樣的道,強加於自然之上,要求自然去遵守依循。此之所以我不贊成把「道法自然.」中的法字理解為法則與規範。
以傳統道家的觀念,道是先天地而生,是具主導性的。但我則認為道與自然是一體的。道存在於自然的本體之中,是不可以「離堅白」的。宇宙自存在的一刻開始,就有它存在的模式。這種存在的規律,被抽象出來之後,就是道。但離開了存在,又何來存在的模式?亦不可能有道的存在。因此,即使是「實存的道」,它亦只是先於「觀念上的道」,而不是先於天地自然的。
道是本體的一個組成部份,是本體不斷演變的動因。我們平時感受的,只是本體的表像,而不是本體的自身。這些表像可視作因道的作用然後産生的,但本體自身則是與道並存的。所以老子説:「天乃道。」天與道是不分先後,合二為一的。
轉載自 國際道教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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