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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何謂羈押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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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9 01:07: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何謂羈押

羈押這個名詞大致上大家應該不陌生,電視新聞、媒體雜誌時常在報導,那到底什麼是羈押?就是將被告拘禁在一定場所〈例如看守所〉,為防止被告逃亡和保全案件的證據;也就是說羈押是被告經拘提、逮捕後,檢察官在法定留置時間經過後,向法院聲請,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得裁定將被告收押至看守所的刑事處分。基本上羈押制度是一種在未確定有罪犯罪之前,就拘束人身自由的制度;這種制度是比有罪科刑的拘役更加嚴重的有期徒刑的處罰。所以檢察官要對一個被告實行羈押時,一定要向法官聲請。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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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9 14:16:00 |只看該作者
現在看新聞的羈押常常標準不一
有些重刑,反而沒事,
端看法官的認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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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9 16:04:16 |只看該作者
羈押是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就先行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所以除了有法定羈押的原因以外.還要有羈押的"必要".如果雖然有羈押的原因.但無必要.法院會以交保處理.如果連羈押原因都不符合.就會無保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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