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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vajra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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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麥田捕手(全書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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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40:19 |只看該作者
可是好笑的是,整個混帳冰場上就數我們兩個溜得最糟。我是說最槽。而冰場上也有幾個溜得真正棒的。老薩麗的腳脖子一個勁兒往裡彎,差點兒都碰到了冰上。這不僅看上去難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自己很有這個體會。我的腳脖子疼得都要了我的命。我們的樣子大概很值得一看。更糟糕的是,至少有那麼一兩百人沒事可做,都站在那兒伸長了脖子看熱鬧,看每個人摔倒了又爬起來。
    「你想不想進去找張桌子,喝點兒什麼?」我最後對她說。
    「你今天一天就是這個主意想得最妙,」她說。
   她簡直是在跟自己拚命。真是太殘忍了。我倒真有點兒替她難受。
    我們脫下了我們的混帳冰鞋,進了那家酒吧,你可以光穿著襪子在裡面喝點兒什麼,看別人溜冰。我們剛一坐下,老薩麗就脫下了她的手套,我就送給她一支煙。看她的樣子並不快活。侍者過來了,我給她要了杯可口可樂——她不喝酒——給我自己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可那婊子養的不肯賣酒給我,所以我也只好要了杯可口可樂。接著我開始劃起火柴來。我在某種心情下老愛玩這個。我讓火柴一直燒到手握不住為止,隨後扔進了煙灰缸。
    這是種神經質的習慣。
    一霎時,在光天化日之下,老薩麗竟說:「瞧。
    我得知道一下。在聖誕前夕你到底來不來我家幫我修剪聖誕樹?我得知道一下。」她大概是溜冰的時候弄疼了腳脖子,那股子氣還沒消下去。
    「我已經寫信告訴你說我要來。你問過我總有二十遍了。我當然來。」
    「我意思是我得事先知道一下,」她說完,又開始在這個混帳房間裡東張西望起來。
    一霎時,我停止劃火柴,從桌上探過身去離她更近些。我腦子裡倒有不少話題。「嗨,薩麗,」我說。
    「什麼?」她說。她正在看房間那頭的一個姑娘。
    「你可曾覺得膩煩透頂?」我說。「我是說你可曾覺得心裡打鼓,生怕一切事情會越來越糟,除非你錫出什麼辦法來加以補救?我是說你喜不喜歡學校,以及所有這一類的玩藝兒?」
    「學校簡直叫人膩煩透了。」
    「我是說你是不是痛恨它?我知道它膩煩透了,可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問的是這個。」
    「呃,我倒說不上痛恨它。你總得——」「呃,我可痛恨它。嘿,我才痛恨它哩,」我說。「不過不僅僅是學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紐約這地方。出租汽車,梅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那些司機什麼的老是衝著你大聲呦喝,要你打後門下車;還有被人介紹給一些假模假式的傢伙,說什麼倫特夫婦是天仙下凡;還有出門的時候得上上下下乘電梯;還有一天到晚得上布魯克斯讓人給你量褲子;還有人們老是——」「別嚷嚷,勞駕啦,」老薩麗說。這話實在好笑,因為我根本沒嚷。
    「拿汽車說吧,」我說,說的時候聲音極其平靜。「拿絕大多數人說吧,他們都把汽車當寶貝看待。
    要是車上劃了道痕跡,就心疼得要命;他們老是談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里;要是他們已經有了一輛嶄新的汽車,就馬上想到怎樣去換一輛更新的。我甚至都不喜歡汽車這玩藝兒。我是說我對汽車甚至都不感興趣。我寧可買一匹混帳的馬。馬至少是動物,老天爺.對馬你至少能——」「我甚至都不知道你在說些什麼,」老薩麗說。
    「你一會兒談這,一會兒——」「你知不知道?」我說。「我這會兒還在紐約或是紐約附近,大概完全是為了你。要不是你在這兒,我大概不知道到TMd什麼地方去了。在山林裡,或者在什麼混帳地方。我這會兒還在這裡,簡直完全是為你。」
    「你真好,」她說.可你看得出她很希望換個混帳話題。
    「你幾時最好到男校去唸書試試。你幾時去試試,」我說。「裡面全是些偽君子。要你幹的就是讀書,求學問,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遇到橄攬球隊比賽輸了的時候,你還得裝出挺在乎的樣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再說人人還在搞下流的小集團,打籃球的抱成一團,天主教徒抱成一團,那般混帳的書獃子抱成一團,打橋牌的抱成一團。連那些參加TMd什麼混帳讀書會的傢伙也抱成一團。你要是聰明點——」「噯,聽我說,」老薩麗說.「有不少小伙子在學校裡學到更多的東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學到更多的東西!可我就只能學到這一些。明白不?我說的就是TMd這個意思,」我說。「我簡直學什麼都學不成。我不是什麼好料。我是塊朽木。」
    「你當然是。」
    接著我突然想起了這麼個主意。
    「瞧,」我說。「我想起了這麼個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個熟人,咱們可以借他的汽車用一兩個星期。他過去跟我在一個學校唸書,到現在還欠我十塊錢沒還。咱們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車到馬薩諾塞和見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兒的風景美麗極了。一點不假。」我越想越興奮,不由得伸手過去,握住了老薩麗一隻混賬的手。我真是個混帳傻瓜蛋。「不開玩笑,」我說。「我約莫有一百八十塊錢存在銀行裡。早晨銀行一開門,我就可以把錢取出來,然後我就去向那傢伙借汽車。不開玩笑。咱們可以住在林中小屋裡,直到咱們的錢用完為止。等到錢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兒找個工作做,咱們可以在溪邊什麼地方住著。過些日子咱們還可以結婚。
    到冬天我可以親自出去打柴。老天爺,我們能過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說吧!你看呢?你願不願意跟我一塊兒去?勞駕啦!」
    「你怎麼可以幹這樣的事呢,」老薩麗說,聽她的口氣,真好像憋著一肚子氣。
    「幹嗎不可以?TMd幹嗎不可以?」
    「別衝著我呦喝,勞駕啦,」她說。她這當然是胡說八道,因為我壓根兒沒衝著她呦喝。
    「你說幹嗎不可以?幹嗎不?」
    「因為你不可以,就是這麼回事。第一,咱們兩個簡直還都是孩子。再說,你可曾想過,萬一你把錢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時你怎麼辦?咱們都會話話餓死。這簡直是異想天開,連一點——「一點不是異想天開,我能找到工作。別為這擔心。你不必為這擔心。怎麼啦?你是不是不願意跟我一塊兒去?要是不願意去,就說出來好了。」
    「不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完全不是這個問題,」老薩麗說。我開始有點兒恨她了,嗯。「咱們有的是時間幹這一類事——所有這一類事。我是說在你進大學以後,以及咱倆真打算結婚的話。咱們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還只是——」「不,不會的。不會有那麼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說。我心裡又沮喪得要命了。
    「什麼?」她說。「我聽不清你的話。一會兒你朝著我呦喝,一會兒又——」「我說不,在我進大學以後,就不會有什麼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細聽著。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們得拿著手提箱之類的玩藝兒乘電梯下樓。我們得打電話給每個人,跟他們道別,還得從旅館裡寄明信片給他們。我得去坐辦公室,掙許許多多錢,乘出租汽車或者梅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去上班,看報紙,天天打橋牌,上電影院,看許許多多混帳的短片、廣告和新聞片。新聞片,我的老天爺。老是什麼混帳的賽馬啦,哪個太大小姐給一健船行下水禮啦,還有一隻黑猩猩穿著褲子騎混帳的單車啦。到那時候情況就根本不會一樣了。你只是一點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許我不明白!也許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薩麗說。這時我們都成了冤家對頭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談會兒心簡直是浪費時間。我真TMd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談起心來。
    「喂,咱們走吧,」我說。「你真是討人厭極了,我老實告訴你說。」
    嘿,我一說這話,她蹦得都碰著屋頂了。我知道我本不應該說這話,換了平常時候我大概也不會說這話,可當時她實在惹得我心裡煩極了。平常我從來不跟姑娘們說這種粗話。嘿,她真蹦得碰著屋頂了。我像瘋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她甚至都氣得哭了。我見了倒是有點兒害怕,因為我有點兒怕她回家告訴她父親,說我罵她討人厭。
    她父親是那種沉默寡言的大雜種,對我可沒什麼好感。他曾經告訴老薩麗說我有點兒TMd太胡鬧。
    「我不騙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對她說。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話,」她說。
    她還在那兒哭,一時間我真有點兒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說這話。
    「喂,我送你回家吧。不騙你。」
    「我可以自己回家,謝謝你。你要是以為我會讓位送我回家,那你準是瘋啦。我活到這麼大,從來沒有一個男人跟我說過這樣的話。」
    你要是仔細想來,就會覺得整個事情確實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樁我很不應該做的事情。我放聲大笑起來,我的笑聲又響又傻。我是說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後看電影什麼的,我大概會彎過腰去跟我自己說,請勞駕別笑啦。我這一笑,可更把老薩麗氣瘋啦。
    我逗留了一會兒,一個勁兒向她道歉,請她原諒我,可她不肯。她口口聲聲叫我走開,別打擾她。所以我最後也就照著她的話做了。我進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別的東西,就離開她獨自走了。我本來不應該這樣做的,可我當時對一切的一切實在TMd厭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那我可以告訴你說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跟她來這一套。我是說一塊兒到馬薩諾塞和凡蒙特去什麼的。即便她答應同我去,我大概也不會帶她去。她不是那種值得帶著去的人。不過可怕的是,我要求帶她去的時候卻真有這個意思。就是這一點可怕。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個瘋子——
   
   正文 第18節
      :2008-7-14 15:10:46 本章字數:4582
    我從溜冰場出來,覺得有點兒餓,就到咖啡館裡吃了一客乾酪夾餡麵包,喝了杯麥孚L精,然後走進電話間。我本來想再打個電話給琴,問問她有沒有回家。我是說我整個晚上沒事,所以想打個電話給她,她要是已經回家了,就約她出來跳舞什麼的。我認識她已有那麼長時間,可是從來沒跟她一塊兒跳過舞。我倒是看見她跳過一次舞,好像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樂部裡舉行的慶祝七月四日的舞會,我當時跟她還不熟,覺得自己不應該過去夾三。約她跳舞的是那個在喬埃特唸書的可怕傢伙亞爾.派克。我對他不怎麼瞭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裡。他穿了件永久脾之類的白色游泳褲,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種鱉腳的倒栽蔥姿勢。他就只能跳這一種姿勢,可他自以為非常了不起。他這人全是肌肉,沒有腦子。嗯,那天晚上約琴出來的就是這麼個人。我實在沒法理解,我發誓我沒法理解。我跟琴比較熟了以後,就問她怎麼會跟亞爾.派克這種喜歡賣弄的雜種約會。琴說他並不喜歡賣弄。她說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樣子好像有點兒同情他,而她也決不是在裝模作樣。她真是這個意思。女孩子就是這點好笑。遇到那種地地道道的雜種——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們提起,她們就會說他有自卑感。也許他確有自卑感,可在我看來這也不能構成他不成為雜種的理由。那種姑娘,你真不知道她們心裡是什麼想法。有一次我介紹羅蓓塔.華爾西的同房間姑娘跟我的一個朋友約會。他的名字叫鮑伯.魯濱孫,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為自己的父母難為情,因為他們說話土裡士氣,而且並不怎麼有錢。可他不是個雜種。他是個挺不錯的傢伙。不過跟羅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點也不喜歡他。她對羅德塔說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認為他自高自大腦理由,卻是他偶爾跟她提起自已是辯論會的負責人,就是那麼件小事,可她就認為他自高自大!姑娘們的問題是,她們要是喜歡什麼人,不管他是個多下流的雜種,她們總要說他有自卑感;要是她們不喜歡他,那麼不管他是個多好的傢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們都會說他自高自大。連聰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嗯,我又給琴打了個電話,可沒人來接,我只好把電話掛了。接著我不得不拿出筆記本來翻閱地址,看看TMd今天晚上能找到什麼人。不過問題是,我的筆記本裡總共只有三個人的地址。一個是琴,一個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愛爾克敦唸書時教我的老師,還有個我父親辦公室的電話號碼。我老是忘掉把人們的名字記下,所以我最後只好打電話給老卡爾.路斯。他是胡敦中學的畢業生,是在我離開之後畢業的。他的年紀比我約莫大三歲,我不很喜歡他,可他為人十分聰明——是胡敦全校學生中智力商數最高的一個——我想他也許能跟我一塊兒在外面吃晚飯,談一些比較有意思的話.他有時候極能啟發人。因此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現在進了哥倫比亞大學,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條街,我知道這會兒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話的時候,他說他不能跟我一塊兒吃晚飯,可他要我十點鐘在第五十四條街的維格酒吧間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聽—見我打電話給他大概很吃驚。我過去曾罵過他是胖屁股的偽君子。
    在十點以前還有不少時間要消磨,所以我就到無線電去看電影。這大概是我當時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時又想不出有別的什麼事可做。
    我進去的時候,正在表演混帳舞台節目。羅凱特姐妹們正在擠命地跳,她們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摟著腰。觀眾們像瘋子似的鼓著掌,我背後有個傢伙不住地對他妻子說:「你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精確。」我聽了差點兒笑死。繼羅凱特姐妹之後據、辨偽,反對宋儒空談心性義理之弊,由經至史、子之學,,是一個穿著無尾禮服和一雙四輪溜冰鞋的傢伙出來表演,他在一嘟嚕小桌子底下鑽來鑽去、一邊還說著笑話。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並不怎麼欣賞,因為我腦子裡老是想像著他怎樣日夜苦練,為了將來在舞台上表演。這在我看來簡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當時的心情確實不對頭。他之後,是無線電每年上演的聖誕節目。所有那些天使開始從包廂和其他各處出來,手裡拿著十字架什麼的,那麼整整一大嘟嚕——有好幾千個——全都像瘋子似的唱著「你們這些信徒,全都來吧!」真是了不起。幹這玩藝兒的本來意思大概算是虔誠得要命,我知道,同時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虔誠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爺,像這樣讓一嘟嚕演員拿著十字架滿舞台轉。等他們表演完畢重新走出包廂的時候,你都看得出他們已等不及回去抽煙了。去年我跟老薩麗.海斯也來看過一次,她不住口地稱讚,說服裝什麼的都美極了。我說老耶酥要是能親眼看見,準會作嘔——見了所有這些時髦服裝什麼的。薩麗說我是褻瀆神明的無神論者。我大概是這麼個人。耶穌可能真正喜歡的恐怕是樂隊裡那個敲銅鼓的傢伙。我從約莫八歲開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裡和我要是跟我們父母一塊兒出來,我們兩個往往特地換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鋼鼓。他是我生平見到過的最好的鼓手。整個演出中他只有機會敲一兩次鼓,可他沒事做的時候從來不露出膩煩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時候,他敲得那麼好,那麼動聽,臉上還露出緊張的表情。有一次我們跟父親一起到華盛頓去的時候,艾裡還寄給他一張明信片,可我敢打賭他一直沒收到。我們那時都還不知道怎樣寫地址呢。
    聖誕節目演完後,混帳電影開始了。那電影混帳到了那種程度,我倒真是捨不得不看。故事講的是個英國佬,叫艾力克什麼的,參加了戰爭,在醫院裡喪失了記憶力。他從醫院裡出來,拄著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倫敦到處跑,不知道TMd他自已是誰。他其實是個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後來他遇到那個可愛、溫柔、真摯的姑娘上公共汽車。
    她那頂混帳帽子給風吹掉了,他去給她拾來,他們於是一塊兒到汽車頂層上坐下,談起查爾斯.狄更斯來。他們兩個都喜歡這個作家。他身邊帶著本《奧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帶著一本。我差點兒都嘔了出來。嗯,他們倆就這樣一見鍾情了,就因為彼此都是熱愛查爾斯.狄更斯作品的瘋子。他還幫著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個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並不怎麼興隆,因為她哥哥是個酒鬼,把她掙的錢全給花了。他心裡窩著一肚子火,她那個哥哥;因為戰時他是個軍醫,給震壞了神經,不能再開刀動手術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為人倒是十分恢諧有趣。嗯,後來老艾力克寫了一本書,那姑娘把它出版了,兩個都嫌了不少錢。他們都準備好要結婚了,那另一個姑娘,叫什麼瑪霞的,突然出現了。瑪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記憶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書鋪裡往他書上親筆簽名的時候給她看見了。她認出了他,就跟他說他原是個公爵什麼的,可他不信她的話,也不願跟著她回去看他母親什麼的。他母親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個始娘,那個可愛溫柔的姑娘,卻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於是回去了。可是儘管他的那只丹麥種大狗衝著他又跳又蹦,他母親用指頭在他臉上到處撫摸,還拿出他小時候愛玩的玩具熊給他看,可他仍舊沒恢復記憶。後來有一天幾個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腦袋上。他立刻恢復了他的混帳記憶,進去吻他母親的前額什麼的。他於是依舊當起公爵來,把那個做出版生意的溫柔姑娘完全扔到腦後了。我倒願意把底下的故事說完,可這樣一來我非真正嘔出來不可。倒不是我會給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沒什麼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爺。嗯,反正最後艾力克跟那個溫柔的姑娘結婚了,接著那酒鬼哥哥的神經恢復了正常,給艾力克的母親動了手術,使她依舊看得見東西,接著那個酒鬼哥哥和老瑪霞成了眷屬。最後一幕是大家坐在長長的晚飯桌上,看見那隻大丹麥狗帶著一嘟嚕小狗進來,個個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許大家都以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我能說的只有一句話: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腸子嘔出來,就別去看這電影。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旁邊還坐著位太太,在整個混帳電影放映時哭個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許會以為她這樣做是因為她心腸軟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邊,看出她並不是軟心腸。她帶著個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電影念,它只不過是一個詞或一種聲音(洛色林)。後者認為,一,一定要上廁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規規矩短坐著。她的心腸軟得就跟TMd狼差不離。那些在電影裡看到什麼假模假式的玩藝兒會把他們的混帳眼珠兒哭出來的人,他們十有九個在心底裡都是卑鄙的雜種。我不開玩笑。
    看完電影,我就徒步向維格酒吧間走去,我跟老卡爾.路斯約好了在那兒會面。我一邊走,一邊卻想起戰爭來。那些戰爭片老引起我胡思亂想。我覺得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恐怕會受不了。我真的會受不了。要是他們光是讓你去送死什麼的,那倒也不太壞,問題是你得在軍隊裡呆TMd那麼久。
    這是最大的問題。我哥哥dB在軍隊裡呆了TMd四年。他也參加了戰爭——還參加了進攻歐洲大陸什麼的——可我真覺得他痛恨軍隊比痛恨戰爭還厲害。我那時年紀還很小,可我記得他每次休假回來,簡直是躺在床上不起來。他甚至連客廳都不進去。後來他到海外參加戰爭,身上沒受過什麼傷,也不用開槍打人。他光是駕駛著一輛指揮車載著一個牛仔將軍整天轉游。他有一次跟艾裡和我說,他要是得開槍打人,都不知道應該朝哪個方向打。他說他呆的軍隊簡直跟納粹軍隊一樣,全都是些雜種。
    我記得艾裡有一次問他參加戰爭對他有沒有好處,因為他是個作家,戰爭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裡去把那只壘球手套拿來,隨後他問艾裡,誰是最好的戰爭詩人由潛能轉化為現實。上帝是一切形式的形式,是萬物的最後,是魯帕特.勃洛克還是艾米莉.狄更生?艾裡說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讀詩不多,不太懂得他們的意思,可我卻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嚕象阿克萊、斯特拉德萊塔和老毛裡斯之類的傢伙一塊兒廝混,跟他們一塊兒行軍什麼的,那我非發瘋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軍裡呆了那麼一個星期,我甚至都沒法老望著我前面那個傢伙的後腦勺。他們老是叫你望著你前面那個傢伙的後腦勺,我實在受不了。
    我發誓如果再發生一次戰爭,他們不如乾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隊跟前槍決算了。我決不反對。我對dB有一點不很瞭解,他那麼痛恨戰爭,卻在今年夏天讓我閱讀《永別了,武器》這樣的小說。他說這本書寫得好極了。就是這一點我不能理解。小說裡有個叫作亨利少尉的傢伙,大概算是個好人吧。
    我實在不瞭解dB一方面那麼痛恨軍隊和戰爭,一方面卻能喜歡這樣一個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說,我不瞭解他怎麼能一方面喜歡這樣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說,一方面卻又能喜歡林.拉德納的那本小說《禮記·中庸》:「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歡的小說——《偉大的蓋茨比》。我這麼一說,dB聽了很生氣,說我年紀太小,還欣賞不了那樣的書,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訴他說我喜歡林.拉德納和《偉大的蓋茨比》這類書。我的確喜歡。我最最喜歡的是《偉大的蓋茨比》。老蓋茨比。可愛的傢伙。我喜歡他極了。嗯,不管怎樣,我們發明了原子彈這事倒讓我挺高興。要是再發生一次戰爭,我打算TMd乾脆坐在原子彈頂上。我願意第一個報名,我可以對天發誓,我願意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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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41:25 |只看該作者
正文 第19節
      :2008-7-14 15:10:46 本章字數:5605
    你或許不住在紐約,所以我來說給你聽,維格酒吧間是在那個叫作薩敦飯店的高級旅館裡。我過去經常去,現在不去了。我慢慢地改掉了這習慣。
    這是個十分浮華的場所,那班偽君子之流的假摸假式人物擠得簡直都從窗口往裡跳。他們一向雇著兩個法國姑娘,提娜和琴妮,一個晚上出來彈鋼琴歌唱三次,她們兩個一個彈鋼琴——彈得真是糟糕透頂——另一個唱歌,唱的不是下流歌曲就是法國歌曲。那個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擴音器裡小聲說一通。她會這樣說:「我們現在唱一支《你要法國姑娘嗎?》唱的是一個法國小姑娘來到了一個象紐約這樣的大市,愛上了一個來自布魯克林的小伙子。我們希望你們喜歡這支歌。」說完,她就裝腔作勢,唱起一支混帳歌來,一半用英文一半用法文,聽得所有那些在場的假模假式男女高興得都快瘋了。你要是在那兒多坐會兒,老聽著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麼的,你準會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個人來,我發誓你一定會。酒吧裡那個掌櫃的也下流得很。他是個勢利鬼。他簡直很少理睬人,除非你是個大亨或者名人或者類似的人物。可你萬一真是個大亨或者名人或者類似的人物,那麼他的所作所為還要更令人作嘔。他會滿臉堆著可愛的笑容走過來跟你說話,像煞他是個TMd挺討人喜歡的人物似的。「嗯!康涅狄格的情況怎樣啦?」或者「佛羅里達的情況怎麼樣啦?」這真是個可怕的場所,我不說瞎話。我慢慢兒少去,後來壓根兒不去了。
    我到那兒時間還早,就在酒櫃邊坐下——酒吧裡擠得很——在老路斯沒來之前先喝兩杯摻蘇打水的威士忌。我要酒的時候,還特地站起來,讓他們看看我的身材有多高,免得他們懷疑我是個未成年的混帳娃娃。這以後,我就觀察一會兒那些假模假式的男女。我旁邊的一個傢伙正在用甜言蜜語一個勁兒哄騙跟他在一起的姑娘。他口口聲聲說她的那雙手很像貴族。差點兒笑死我了。酒櫃的另一頭坐的全是些搞同Xing愛的性變態者。看他們的樣子倒不太像那樣的人——我是說他們的頭髮並不過於長,也沒有其它怪相——可你總看得出他們是搞同Xing愛的。最後老路斯來了。
    老路斯,了不起的傢伙。我在胡敦唸書的時候,他本應該是我的輔導員。可他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在他的房間裡糾集一幫人大談其性問題。他對性問題頗有研究,特別是性變態者之類。他老講給我們聽有些可怕的傢伙怎樣胡來萊布尼茨(GottfriedWilhelmLeibniz,1646—1716)德,以及怎樣把女人的褲子當作襯裡縫在自己的帽子上。還有搞同Xing愛的男男女女。老路斯知道在美國搞同Xing愛的每一個男女。只要你提出一個人的名字——任何一個人的名字——老路斯就會告訴你他是不是搞同Xing愛的。有時候你簡直很難相信,他把那些電影明星之流的男女都說成是搞同Xing愛的。有幾個據他說是搞同Xing愛的男人甚至都結了婚,我的老天爺。你這麼問他:「你說喬.勃羅是個搞同Xing愛的?喬.勃羅?那個老在電影裡演流氓和牛仔的又魁偉又神氣的傢伙?」老路斯就會說:「當然啦。」他老是說「當然啦」。他說在這件事上結婚不結婚無關緊要。他說世界上有一半結了婚的男子都是搞同Xing愛的,可他們自己不知道。他還說只要你有那跡象,簡直一夜之間就可以變成一個搞同Xing愛的。他常常把我們嚇得魂不附體。我就一直等著自己突然變成一個搞同Xing愛的。說起老路斯來,有一點倒是很好笑,我心裡老懷疑他本人就搞同Xing愛。
    他老是說,「這件事你可以實地幹一下拭試。」你走到走廊上的時候,他還會在你後面拚命呵癢。……
    這類玩藝兒就有搞同Xing愛的跡象。一點不假。我在學校裡認識一些搞同Xing愛的傢伙,他們就老是搞這一套玩藝兒,所以我不免要疑心起老路斯來。不過他為人的確很聰明。一點兒不假。
    他跟你見面的時候從來不跟你打招呼。他來了以後剛一坐下,頭一句話就說他只能跟我一起呆幾分鐘。他說約好了一個女朋友。隨後他要了不帶甜味的馬提尼雞尾酒。他跟掌櫃的說要一點都不帶甜味,也不要橄欖。
    「嗨,我給你找到了個搞同Xing愛的,」我對他說,「就坐在酒櫃那頭。現在先別看。我是特地保留著讓你好好欣賞的。」
    「滑稽極了,」他說。「還是同一個老考爾菲德。你什麼時候才能長大?」
    我惹得他十分膩煩。我真的惹得他十分膩煩。
    不過他也引得我很開心。他這種人的確能引得我十分開心。
    「你的性生活怎樣?」我問他。他最恨你問他這一類問題。
    「別著急,」他說。「你先靠在椅子上歇一會兒,老天爺。」
    「我早就歇過來了,」我說。「哥倫比亞怎樣?你喜歡嗎?」
    「我當然喜歡。我要是不喜歡,就不會進去,」他說。他這人有時候也很能讓人膩煩。
    「你主修什麼?」我問他。「性變態嗎?」我是成心逗他玩。
    「你這算什麼——滑稽?」
    「不,我跟你逗著玩呢,」我說。「聽著,嗨,路斯。你是個聰明人。我需要你的忠告。我目前遇到了可怕的——」他衝著我重重地呻喚了一聲。「聽著,考爾菲德。你要是能坐在這兒好好喝會兒酒,好好談會兒——」「好吧,好吧,」我說。「別著急。」你看得出他不想跟我討論任何嚴肅的問題。那般聰明人就是這個毛病。他們從來不肯跟你討論任何嚴肅的問題,除非是他們自己想談。因此我就只跟他討論些一般性問題。「不跟你開玩笑,你的性生活怎樣?」
    我問他。「你是不是仍舊跟你在胡敦唸書時候的那個姑娘在一起?那個極可愛的——」「老天爺,不啦,」他說。
    「怎麼啦?她出了什麼事啦?」
    「我一點兒也不知道。你既然問起,我想她這會兒大概在新漢普夏當婊子啦。」
    「這樣說不好。要是她過去待你挺不錯,老讓你跟她發生最親密的關係,你至少不應該這麼說她。」
    「哦,天哪!」老路斯說。「難道這是一次標準的考爾菲德談話嗎?我馬上要知道。」
    「不,」我說,「不過你這樣說總不太好。要是她過去待你挺不錯,老讓你——」「難道我們非照著這個可怕的題目談下去不成?」
    我不再說下去了。我有點兒怕他站起來離開我,要是我不住嘴的話。所以我當時什麼話也沒說,只是又要了一杯酒,我很想喝個爛醉。
    「你現在跟誰在一起?」我問他。「你願意告訴我嗎?」
    「你不認識。」
    「是嗎,不過到底是誰呢?我也許認得她。」
    「一個位在格林威治村的姑娘。女雕刻家。你要是非知道不可的話。」
    「是嗎?不開玩笑?她多大啦?」
    「我從來沒問過她,老天爺。」
    「嗯,大概有多大啦?」
    「我想她都快四十了,」老路斯說。
    「都快四十了?嗯?你喜歡?」我問他。「你喜歡這麼大年紀的女人?」我之所以這樣問他,是因為他的性知識的確非常豐富。我認識的真正有性知識的人並不多,可他確是其中的一個。他早在十四歲的時候就破了身,在南塔基特。一點不假。
    「我喜歡成熟的女人,要是你問的是這個意思的話。當然啦。」
    「你喜歡?為什麼?不開玩笑,她們在性方面是不是更好一些?」
    「聽著。咱們把話說清楚。今天晚上我拒絕回答任何一個標準的考爾菲德問題。你TMd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長大?」
    我有一會兒沒再說話。我讓我們的談話中斷了一會兒。接著老路斯又要了杯馬提尼,還叫掌櫃的再去掉點兒甜味。
    「聽著,你跟她在一起有多久啦,這個會雕刻的姑娘?」我問他。我真是感興趣極了。「你在胡敦的時候認識她嗎?」
    「不認識。她到這個國家還只幾個月哩。」
    「真的嗎?她是打哪兒來的?」
    「好像是打上海來的。」
    「別開玩笑!她是中國人,老天爺?」
    「當然。」
    「別開玩笑!你喜歡嗎?像她這樣的中國女人?」
    「當然。」
    「為什麼?我很想知道——我的確想知道。」
    「我只是偶然發現東方哲學比西方哲學更有道理。你既然問了。」
    「真的嗎?你是說『哲學』?你的意思是不是包括性一類問題?你是說中國的更好?你是這個意思嗎?」
    「不一定是中國,老天爺。我剛才說的東方。
    咱們難道非這麼瘋瘋癲癲談下去不可嗎?」
    「聽著,我是跟你談正經呢,」我說。「不開玩笑。為什麼東方的更好?」
    「說來話長,老天爺,」老路斯說。「他們只是把性關係看成是肉體和精神的雙重關係。你要是以為我——」「我也一樣!我也把它看成——你怎麼說的——是肉體和精神的關係。我的確是這樣看的。可是關鍵在於跟我發生關係的是TMd什麼人。要是跟我發生關係的是那種我甚至都不——」「別這麼大聲,老天爺,考爾菲德。你要是不能把你的聲音放低些,那我們乾脆就別——」「好吧,可是聽我說,」我說。我越說越興奮,聲音就未免太大了一點。有時候我心裡一興奮,講話的聲音就大了。「可我說的是這個意思,」我說。「我知道那種關係應該是肉體和精神的,而且也應該是藝術的。可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跟人人都這樣——跟每一個和你摟摟抱抱的姑娘——跟她們全都來這一手。你說對嗎?」
    「咱們別談了吧,」老路斯說。「好不好?」
    「好吧,可是聽我說。就拿你和那個中國女人來說,你們倆的關係好在什麼地方?」
    「別談了,我已經說過啦。」
    我問的都有點兒涉及私人隱事了。我明白這一點。可老路斯就是這些地方讓你覺得不痛快。我在胡敦的時候,他會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隱秘的事情形容給他聽,可你只要一問起有關他自己的事情,他就會生起氣來。這般聰明人就是這樣,如果不是他們自己在發號施令,就不高興跟你進行一場有意思的談話。他們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們一回到他們自己的房間,也就要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間。我在胡敦的時候,老路斯一向痛恨這樣的事——那就是他在他自己的房間裡向我們一夥人談完性問題後,我們還聚集在一起繼續聊一會兒天。我是說另外那些傢伙跟我自己。在別人的房間裡。老路斯痛恨這類事情。他只喜歡自己一個人當大亨,等他把話說完,就希望每個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間裡不再言語。他最害怕的,就是怕有人說出來的話比他高明。他的確引得我很開心。
    「我也許要到中國去。我的性生活糟糕得很呢,」我說。
    「自然啦,你的頭腦還沒成熟。」
    「不錯。一點不錯。我自己也知道,」我說。
    「你知道我的毛病在哪兒?跟一個我並不太喜歡的姑娘在一起,我始終沒有真正的性慾——我是說真正的性慾。我是說我得先喜歡她。要是不喜歡,我簡直對她連一點點混帳的慾望都沒有。嘿,我的性生活真是糟糕得可怕,我的性生活真是一塌糊塗。」
    「這是最自然不過的啦,老天爺。我上次跟你見面的時候就跟你說了,你該怎麼辦。」
    「你是說去找精神分析家?」我說。他上次告訴我該做的是這個。他父親就是個精神分析家。
    「那完全由你自己決定,老天爺。你怎樣處理你自己的私生活,那完全不是我TMd事兒。」
    我一時沒吭聲,我在思索。
    「我要是去找你父親用精神分析法治療,」我說。「他會拿我怎麼辦呢?我是說他會拿我怎麼辦呢?」
    「他不會拿你TMd怎麼辦。他只是跟你談話,你也跟他談話,老天爺。有一點他會幫你做到,他會讓你認識自己的思想方式。」
    「我自己的什麼?」
    「你自己的思想方式。你的思想按照——聽著。我不是在教精神分析學的基礎課。你要是有興趣,打電話跟他約個時間。要是沒有興趣,就別打電話。我一點也不在乎,老實說。」
    我把一隻手搭在他的肩上。嘿,他真讓我開心。
    「你真是個夠朋友的雜種,」我對他說。「你知道嗎?」
    他正在看手錶。「我得定了,」他說著,站了起來。「見了你真高興。」他叫來了掌櫃的,要他開帳單。
    「嗨,」我在他離開之前說。「你父親對你作過精神分析沒有?」
    「我?你問這幹什麼?」
    「沒什麼。他作了沒有?有沒有?」
    「說不上分析。他幫助我糾正某些地方,可是沒必要作一次全面的精神分析。你問這於什麼?」
    「沒什麼。只是一時想起。」
    「呃。別為這種事傷腦筋,」他說。他把小帳留下,準備走了。
    「再喝一杯吧。」我跟他說。「勞駕啦。我寂寞得要命。不開玩笑。」
    他說沒法再喝一杯。他說他已經遲了,說完他就走了。
    老路斯。他確實非常討人厭,可他的語彙確實豐富。我在胡敦的時候,全校學生就數他的語彙最豐富。他們測驗過我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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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20節
      :2008-7-14 15:10:46 本章字數:5404
    我坐在那兒越喝越醉,等著老提娜和琴妮出來表演節目,可她們不在。一個梳著波浪式頭髮,樣子象搞同Xing愛的傢伙出來彈鋼琴,接著是一個叫凡倫西姬的新來姑娘出來唱歌。她唱得並不好,可是比老提娜和琴妮要好些,至少她唱的都是好歌曲。
    鋼琴就放在我坐的酒櫃旁邊,老凡倫西姬簡直就站在我身旁。我不斷跟她做媚眼,可她假裝連看都沒看見我。在乎時我大概不會這麼做,可我當時已喝得非常醉了。她唱完歌,馬上就走出房間,我甚至都來不及邀請她跟我一塊兒喝一杯,所以我只好把侍者頭兒叫來。我叫他去問問凡倫西姬,是不是願意來跟我一塊兒喝一杯。他答應了,可他大概連信都不會給她捎去。這些傢伙是從來不給人捎口信的。
    嘿,我在那個混帳酒吧間裡一直坐到一點鐘光景,醉得很厲害。我連前面是什麼都看不清楚了。
    不過有件事我很注意,我小心得要命,一點沒讓自己發酒瘋什麼的。我不願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讓人問起我的年紀。可是,嘿為而治。,我連前面是什麼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會重新幻想起自己心窩裡中了顆子彈的傻事來。酒吧間裡就我一個人心窩裡中了顆子彈。我不住伸手到上裝裡面,捂著肚皮,不讓血流得滿地都是,我不願意讓人知道我已受了傷。我在努力掩飾,不讓人知道我是個受了傷的婊子養的。最後我忽然靈機一動,想打個電話給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帳,走出酒吧間去打電話。我老是伸手到上裝裡邊,不讓血流出來。嘿,我真是醉啦。
    可我一走進電話間,就沒有心情打電話給琴。
    我實在醉得太厲害了,我揣摩。因此我只是給老薩麗.海斯打了個電話。
    我得撥那麼二十次才撥對號碼。嘿,我的眼睛真是瞎啦。
    「哈羅,」有人來接混帳電話的時候我就這樣說。我幾乎是在大聲呦喝,我醉得多厲害啊。
    「誰呀?」一位太大非常冷淡的聲音說。
    「是我。霍爾頓.考爾菲德。請叫薩麗來接電話,勞您駕。」
    「薩麗睡啦。我是薩麗的奶奶。你幹嘛這麼晚打電話來,霍爾頓?你知道現在是幾點鐘啦?」
    「知道。我有話跟薩麗說。十分要緊的事。請她來接一下電話。」
    「薩麗睡啦,小伙子。明天再來電話吧。再見。」
    「叫醒她!叫醒她,嗨。勞駕。」
    接著是另一個聲音說話。「霍爾頓,是我。」
    正是老薩麗。「怎麼回事?」
    「薩麗?是你嗎?」
    「是的——別呦喝。你喝醉了嗎?」
    「是的。聽著。聽著,嗨。我在聖誕前夕上你家來。成嗎?幫你修剪混帳的聖誕樹。成嗎?成嗎,嗨,薩麗?」
    「成。你喝醉了。快去睡吧。你在哪兒?有誰跟你在一起?」
    「薩麗!我上你家來幫你修剪聖誕樹,成嗎?
    成嗎,嗨?」
    「成。快去睡吧。你在哪兒?有誰跟你在一起?」
    「沒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我依舊用一隻手捂著我的心窩。「他們拿槍打了我。洛基的那幫人拿槍打了我。你知道嗎?薩麗,你知道不知道?」
    「我聽不清你的話。快去睡吧。我得走了。明天再給我來電話吧。」
    「嗨,薩麗!你要我來幫你修剪聖誕樹嗎?你要我來嗎?嘿?」
    「好的。再見吧。快回家睡覺去。」
    她把電話掛了。
    「再見。再見,薩麗好孩子。薩麗心肝寶貝,」我說。你能想像我醉得有多厲害嗎?跟著我也把電話掛了。我揣摩她大概跟人約會了剛回家。我想像她跟倫特夫婦一塊兒出去了,還有那個安多佛的傻瓜蛋。他們全在一壺混帳的茶裡游泳,彼此說著一些裝腔作勢的話,做出一副假模假式的可愛樣子。
    我真希望剛才沒打電話給她。我只要一喝醉酒,簡直是個瘋子,我在那個混帳電話間裡呆了好一會兒。我使勁握住電話機,不讓自己醉倒在地。說實話,我當時並不怎麼好過。可是最後,我終於像個白癡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來,進了男廁所,在一個盥洗盆裡放滿了涼水。隨後我把頭浸在水裡,一直浸到耳朵旁邊。我甚至沒把頭髮擦乾,聽憑這個婊子養的去直淌水。隨後我走到窗邊電爐旁,一屁股坐在上面。這地方真是又暖又舒服。我坐著特別覺得舒服,因為我這時已經冷得索索亂抖。說來好笑,我只要一喝醉酒,就會冷得索索亂抖。
    我沒事可做,就老在電爐上坐著,數地板上那些白色的小方塊。我身上額漸都濕透了。約莫有一加侖水從我脖子上流下來,流到我的領於和領帶上,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厲害了,對什麼都毫不在乎。接著過不一會兒,那個給老凡倫西姬彈鋼琴的,就是那個梳著波浪式頭髮、樣子非常像搞同Xing愛的傢伙,進來梳他的金頭髮了。他搞頭的時候,我們兩個就閒聊起來,只是他這傢伙並不TMd太友好,「嗨。你回到酒吧間去的時候,會見到那個凡倫西婭姑娘嗎?」我問他。
    「非常可能,」他說。俏皮的雜種。我遇到的,全是些俏皮的雜種。
    「聽著,代我向她問好。問她一聲,那個混帳侍者有沒有把我的口信捎給她,成不成?」
    「你幹嗎不回家去,孩子?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歲。聽著。代我向她問好。成嗎?」
    「你幹嗎不回家去呢,孩子?」
    「我才不呢。嘿,你的鋼琴彈得TMd真叫好,」我對他說。我只是拍拍他馬屁。其實他的鋼琴彈得糟糕透了,我老實跟你說。「你真應該到電台上廣播,」我說。「像你長得那麼漂亮。還有一頭混帳金頭髮。你需要個後台老闆嗎?」
    「回家吧,孩子,好好回家睡去。」
    「無家可歸啦,不開玩笑——你需要個後台老闆嗎?」
    他沒有回答我。他自顧自走了出去。他把頭髮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後就自顧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萊塔一樣。所有這些漂亮傢伙全都一個樣兒。他們只要一梳完他們混帳的頭髮,就理都不理你,自顧自走了。
    我最後從電爐上下來,向外面衣帽間走去,我那時都哭出來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哭,可我的確哭出來了。我揣摩那是因為我覺得TMd那麼沮喪,那麼寂寞。接著我到了衣帽間,卻怎麼也找不著我那存衣帽的混帳牌兒了。可那個管衣帽的姑娘十分和氣。她照樣把我的大衣給了我。還有那張《小舍麗.賓斯》唱片——我依舊帶在身邊。我見她那麼和氣,就給了她一塊錢,可她不肯收。她口口聲聲叫我回家睡覺去。我想等她工作完畢後約她出去玩,可她不答應。她說她的年紀大得都可以做我的媽媽了。我把我混帳的白頭髮給她看,對他說我已經四十二歲啦——我只是逗她玩,自然啦。她倒是挺和氣。我把我那頂混帳的紅色獵人帽拿出來給她看,她見了很喜歡。她還叫我出去之前把帽子戴上,因為我的頭髮還濕得厲害。她這人真是不錯。
    我出去到了外邊,酒就醒了好些,可是外邊的天氣冷得厲害,我的牙齒開始上下打起戰來,怎麼也止不住。我一直走到梅迪遜路,在那兒等公共汽車,因為我剩下的錢已經不多。我得開始節約,少乘出租汽車什麼的。可我實在不想乘混帳公共汽車。再說,我也不知道往哪兒去好。所以我信步往中央公園那兒走去。我揣摩我也許可以到那個小湖邊去看看那些鴨子到底在於什麼,看看它們到底還在不在湖裡。我依舊拿不準它們在不在湖裡。公園相距不遠,我也沒有什麼別的地方可去——我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兒睡覺哩。我一點也不覺得困或者累。我只覺得懊喪得要命。
    接著在我進公園的時候,發生了一樁可怕的事。我把老菲芘的唱片掉在地下了,碎成了約莫五十片。那唱片包在一個大封套裡,可照樣跌得粉碎。
    我心裡真是難過得要命,真TMd差點哭出來了,可我當時所做的,卻是把碎片從封套裡取出來,放進我的大衣口袋。這些碎片一點用處都沒有了,可我並不想把它們隨便扔掉。接著我進了公園。嘿,公園裡可真黑。
    我在紐約住了整整一輩子,小時候一直在中央公園溜冰,騎單車,所以我對中央公園熟悉得就像自己的手背一樣。可那天晚上我費了非常非常大的勁才把那淺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麼地方——就在中央公園南頭——可我怎麼也找不到。我當時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像的厲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圍也越黑、越陰森可怕。我在公園的整個時間,一直沒見一個人影。這倒讓我很高興,要是我遇到了什麼人,準會嚇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後,我終於找到了那淺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凍了,一部分沒凍。不過我哪兒也看不見一隻鴨子。我圍著這個混張的湖繞了TMd整整一周——事實上,我還險些兒掉進湖裡——可我連一隻鴨子也沒看見。我心想,湖裡要是有鴨子,它們或許在水草裡睡覺什麼的,因此我都差點兒掉在水裡。可我一隻鴨子也找不著。
    最後我在一把長椅上坐下,那兒倒不TMd太暗。嘿,我依舊冷得渾身發抖,我頭上儘管戴著那須獵人帽,可我後腦勺上的頭髮都結成一塊塊的冰了。這件事倒讓我有點兒擔心。我想我自己大概會染上肺炎死去。我開始想像怎樣有幾百萬個傻瓜蛋來參加我的葬禮。我爺爺從底特律來,他這人有個習慣,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車,他就會把每條街的號碼嚷給你聽;還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約莫五十個姑母、姨母——還有我所有那些混帳的堂兄弟、表兄弟。簡直是一群暴民。艾裡死的時候,這整整一嘟嚕混帳傻瓜蛋全都來了。我的某一個有極厲害口臭的姑母還不住地說,他躺在那兒看去多安靜哪,dB告訴我說。我當時沒在場。我還在醫院裡。我弄傷了自己的手以後,就不得不住進醫院。嗯,我心裡一直嘀咕著自己頭髮上結了那麼些冰,準會染上肺炎死去。我為我母親、父親難過得要命。特別是我母親,她對我弟弟艾裡的哀傷都還沒過去呢。我想像著她怎樣看著我所有那些衣服和體育用品,不知怎麼辦好。只有一件事還好,我知道她不會讓老菲芘來參加我的混帳葬禮,因為她年紀太小,還只是個小孩子。就是這一點還算好。
    接著我又想起他們整整一嘟嚕人怎樣把我送進一個混帳公墓。墓碑上刻著我的名字,四周圍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們倒是真把你安頓得好好的。我自己萬一真的死了,倒真TMd希望有那麼個聰明人乾脆把我的屍體扔在河裡什麼的。怎麼辦都成,就是別把我送進混帳公墓裡。人們在星期天來看你,把一束花擱在你肚皮上,以及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人死後誰還要花?誰也不會要。
    只要天氣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擱在老艾裡的墳墓上。我跟著他們去了一兩次,以後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興看見他躺在那個混帳公墓裡。
    四周圍全是死人和墓碑什麼的。有太陽的日子那地方倒還馬馬虎虎,可是有兩次——確確實實兩次——我們在墓地的時候忽然下起雨來。那真是可怕。雨點打在他的混帳墓碑上,雨點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處都是雨。所有到公墓裡來憑弔的人都急急奔向他們的汽車。就是這一點,差點兒讓我發瘋。所有那些來憑弔的人都能躲進自己的汽車,聽收音機,然後到什麼安樂窩裡去吃晚飯——人人都這樣做,除了艾裡。我實在受不了這個。我知道在墓地裡的只是他的屍體,他的靈魂已經進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樣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裡。
    可惜你不認識艾裡。你要是認識他,就會懂得我說這話的意思。有太陽的日子倒還馬馬虎虎,可太陽只是在它想出來的時候才出來。
    後來,為了不讓我腦子去想肺炎什麼的,我就拿出錢來,映著街燈的那點兒混帳光線數了一下。
    統共只剩了三張一塊的鈔票,五個兩毛五的和一個一毛的銀幣——嘿,我離開潘西以後,真正花掉了一大筆錢。接著我就走到淺水湖畔,找個湖水沒凍冰的地方,把那幾個兩毛五和一毛的銀幣掠著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幹嗎要這樣做,不過我當時的確是這樣做了。我揣摩我當時準以為這麼一來,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實哪有這樣便宜的事。
    我開始想起萬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裡會有什麼樣的感覺。想這類事情當然很孩子氣,可我禁不住要這樣想。萬一這樣的事果真發生了,她心裡一定很難受。她非常喜歡我。我是說她跟我很要好。一點不假。嗯,我怎麼也擺脫不掉這念頭,所以最後我打定主意,決計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萬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臨死訣別。我身邊帶著房門鑰匙,所以我決意偷偷地溜進公寓,悄悄兒地去跟她聊一會兒天。我最擔心的是我家的前門。那門嘰嘰嘎嘎地響得要命。這所公寓房子已經很舊,管公寓的是個再懶也沒有的雜種,裡面的一切東西全都嘰嘰嘎嘎地直響。我很擔心我父母會聽見我溜進房去。可是不管怎樣,我決定試一試。
    因此我就TMd走出公園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並不遠,我也並不覺得累,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了。只是天冷得厲害,四周圍沒有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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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42:44 |只看該作者
正文 第21節
      :2008-7-14 15:10:46 本章字數:6375
    我這幾年來最好的運氣,就是在我回家的時候平時那個值夜班開電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新手在開電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見我父母,或許可以跟老菲菇見一面再溜出去,不至於有人知道我回家來過。這真是個好得了不得的運氣。更幸運的是,這個新來的傢伙有點兒傻里傻氣。我用一種非常隨便的聲音告訴他說,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們住同一層樓。我這時已脫掉那頂獵人帽,不讓自己有任何形跡可疑的地方。我裝作非常匆忙的樣子走進電梯。
    他已把電梯的門關上了,準備送我上去,接著他忽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他們不在家。他們在十四層樓參加舞會。」
    「沒關係,」我說。「我可以等他們會兒。我是他們的侄兒。」
    他帶著懷疑的、傻里傻氣的神氣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說。
    「很好——那很好,」我說。「可我的一條腿有毛病。我得讓它保持某種固定的姿勢。我想我最好還是坐在他們房門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TMd在說些什麼,所以只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那倒挺不錯,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聽命,耍他們幹什麼他們就幹什麼。
    我在我們那層樓走出電梯——一瘸一拐地活像個跛子——開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等到我聽見電梯的門一關上,我就轉身向我們家的方向走去。我幹得很不錯。我甚至連一點酒意都沒有了。
    接著我取出房門鑰匙,悄悄把門開了,輕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隨後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進房間,又把門關了。我真應該去當小偷才是。
    門廳裡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沒法開燈。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著什麼東西,發出響聲來。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們的門廳有種奇怪的氣味,跟任何別的地方都不一樣。我不知道是股TMd什麼氣味。既不是花的氣味,也不是香水的氣昧——我真不知道是股TMd什麼氣味——可我確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脫掉大衣,想掛在門廳的壁櫥裡,可壁櫥裡全是衣架,一開櫥門就卡塔卡嗒響個不停,嚇得我都不敢往裡掛衣服了。接著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間走去,走得極慢極慢。我知道那個女傭人聽不見我的聲音,因為她只有一個耳鼓。她的哥哥在她小時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裡邊,她有一次告訴我說。她簡直是個聾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親,耳朵尖得就像只混帳獵狗。因此我經過他們房門的時候,走得非常非常輕。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爺。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親的腦袋上,他都不會醒來,可我母親就不一樣,你哪怕在西伯利亞咳嗽一聲,她都聽得見你的聲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個晚上她有一半時間起來抽煙。
    最後,過了那麼一個鐘頭以後,我終於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間。可她不在。我把這事給忘了。我忘了在dB到好萊塢或者什麼別的地方去的時候,菲芘總是睡在他的房間裡。她喜歡這房間,因為家裡就數這房間最大。還因為房間裡有一張瘋子用的特大書桌,是dB向費拉特費亞的某個酒鬼太太買來的,還有那張其大無比的床,總有十英里長十英里寬。我不知道這張床他是從哪裡買來的。不管怎樣,老菲芘就喜歡趁dB不在家的時候睡在他的房間裡,他也讓她睡。你真該瞧瞧她在那張混賬書桌上做功課時的情景。那書桌簡直就跟那張床一樣大。她做功課的時候你簡直連看都看不見她。可她就是喜歡這類玩藝兒。她不喜歡自己的房間,因為那房間太小,她說。她說她喜歡鋪張。我聽了差點兒笑死。老菲芘有什麼可鋪張的?什麼也沒有。
    嗯,我就這樣輕手輕腳走進dB的房間,開亮了書桌上的燈。老菲芘甚至都沒醒。燈亮後,我還看了她一會兒。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臉側向枕頭的一邊。她的嘴還張的挺大。說來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著了把嘴張得挺大,那簡直難看極了,可孩子就不一樣。孩子張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錯。他們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頭,可他們的樣兒看上去仍挺不錯。
    我在房間裡繞了一圈,走得極輕極輕,觀看房裡的一切。我的心情改變了,心裡覺得挺舒服。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會染上肺炎什麼的了。我只覺得心裡挺好過。老菲芘的衣服擱在緊靠著床的一把椅子上。她是個挺愛乾淨的孩子。我是說她並不跟別的孩子一樣把自己的東西到處亂扔。她不是那種邋遢鬼。她穿的那套黃褐色衣服是我母親給她在加拿大買的,她就把上裝掛在椅背上。她的襯衫什麼的全都放在椅子上。她的鞋子和襪子都放在地板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齊齊地並排放在一起。這雙鞋我過去從未見過,是一雙嶄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這雙一樣,跟我母親在加拿大給她買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極了。我母親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點不假。我母親對某些東四很有鑒賞能力。她買冰鞋之類的玩藝兒不成,可是在衣飾方面,她真是個行家。我是說菲芘身上穿的衣服老是能讓你吐舌。拿一般的小孩子來說,儘管他們的父母非常有錢,他們身上的衣服卻往往難看得沒法形容。我真希望你能看見老菲芘穿著我母親在加拿大給她買的那套衣服時的樣子。我不騙你。
    我坐在老dB的書桌上,看了看桌上的那些玩藝兒。它們多半是菲芘的學習用具。極大部分是書。最上面的一本叫做《算術真好玩!》我打開頭一頁一看,只見老菲芘在上面寫著: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4B——1我見了差點兒笑死。她中間的那個名字本來叫約瑟芬,老天爺,並不是威塞菲爾。可她不喜歡那名字。我每次看見她,總見她給自己找了個新的名字。
    算術書下面是地理書,地理書下面是拼法書。
    她的拼法好極了。她的每門功課都極好,可她的拼法特別好。在拼法書下面是一大堆筆記本。她總有五千本筆記本。你再也沒有見過一個小孩子會有那麼多筆記本。我把最上面的那本打開一看,只見頭一頁上寫著:貝妮絲,請你在休息時候來找我,我有一些極重要、極重要的話要跟你說那一頁上就寫著這些。下一頁上寫著:阿拉斯加東南部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罐頭廠?
    因為那兒有那麼多的薩門魚。
    那兒怎麼會有寶貴的森林?
    因為那兒的氣候合適。
    為了改善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的生活,我們政府做了些什麼?
    好好查一下應付明天的功課!!!
    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菲芘.威.考爾菲德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女士請你傳給捨麗捨麗你說你是人馬星座可是你唯一的金牛星座在你到我家來的時候給你送冰鞋來了我就坐在dB的書桌上把那本筆記本全看完了。我沒費多大功夫,再說我也愛看這類玩藝兒——孩子的筆記本,不管是菲芘的還是別的孩子的——我可以整天整夜地看下去。孩子的筆記本我真是百看不厭。隨後我又點了一支煙——這是我最後一支煙了。那一天我約莫抽了整整三條煙。最後我把她叫醒了。我是說我不能就在那書桌上坐那麼一輩子,再說我也害怕我父母會突然撞進來,我至少要在他們進來之前跟她說聲哈羅。因此我把她叫醒了。
    她很警醒。我是說你用不著向她大聲嚷嚷什麼的。你簡直只要往她床上一坐,說聲:「醒來吧,菲芘,」她就醒來了。
    「霍爾頓,」她立刻說,她還用兩臂摟住我的脖子。她十分熱情。我是說就她那麼個年齡的孩子來說,算是熱情的了。有時候她簡直是太熱情了。
    我吻了她一下,她就說:「你什麼時候回家的?」
    她見了我真是高興得要命。你看得出來。
    「別說得這麼響。你好嗎?」
    「我挺好。你收到了我的信沒有?我給你寫了封五頁的——」「不錯——別這麼響。謝謝。」
    她給我寫了封信。我卻來不及回復她。信裡談的全是她要在學校裡演戲的事。她叫我別在星期五那天跟人訂約會,好讓我去看她演出。
    「你的戲怎樣了?」我問她。「你說那戲叫什麼名字來著?」
    「《給美國人演出的一場聖誕節好戲》。那劇本真是糟透了,可我演班納迪克特.阿諾德。我演的簡直是最重要的角色,」她說。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跟你談這類玩藝兒的時候總是十分興奮。「戲開始的時候,我已經快死了。那鬼魂在聖誕前夕進來問我心裡是不是覺得慚傀。你知道。為了我出賣自己的國家什麼的。你來不來看?」她都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了。「我寫信給你就是為了這個。
    你來不來?」
    「我當然來。我一定來。」
    「爸爸不能來。他要乘飛機到加利福尼亞去,」她說。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只要兩秒鐘工夫就能完全清醒過來。她坐在——也可以說是跪在——床上,握住了我一隻手。「聽著。母親說你要在星期三才回家。」她說。「她說的是星期三。」
    「我提前離校了。別說得這麼響。你該把每個人都吵醒啦。」
    「現在幾點鐘啦?他們要到很晚才回來,母親說的。他們到康涅狄格州的諾沃克參加舞會去了,」老菲芘說。「猜猜我今天中午幹了什麼啦!看了什麼電影!猜猜看!」
    「我不知道——聽著。他們可曾說他們打算在什麼時候——」「《大夫》,」老菲芘說。「這是裡斯特基金會放映的特別電影。他們只放映一天——只是今天一天。講的是肯塔基州的一個大夫,在一個不能走路的瘸子的臉上蓋了條毯子什麼的。後來他們就把他關進了監牢。那電影真是好極了。」
    「聽我一秒鐘。他們可曾說他們打算在什麼時候——」「他很替那孩子難受,那個大夫。就是為了這個緣故,他才在她臉上蓋了條毯子,把她悶死。後來他們把他關進了監牢,判了他無期徒刑,可那個被他悶死的孩子者來看他,為他所做的事向他道謝。他原是出於好心才殺人的。不過他知道自己應該坐牢。因為一個當大夫的沒有資格奪走上帝創造的東西。是我同班的一個同學的母親帶我們去看這電影的。她叫愛麗絲.霍爾姆保,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整個班上就她一個人——」「等一秒鐘,好不好?」我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他們可曾說過他們打算在什麼時候回來?」
    「沒有,不過要在很晚才回來。爸爸把汽車開走了,說這樣可以用不著為火車的班次擔心。我們這會兒在汽車裡裝了收音機啦!只是母親說汽車在路上行駛的時候,誰也沒法聽收音機。」
    我開始放下心來。我是說我終於不再擔心他們會在家裡撞見我什麼的。我已經打定主意。萬一真被他們撞見,那就撞見好了。
    你真應該看見老菲芘當時的樣兒。她穿著那套藍色睡衣褲,衣領上還繡著紅色大象。她是個大象迷,「那麼說來這電影挺不錯,是不是?」我說。
    「好極了,只是愛麗絲感冒了,她母親老問她身上好不好過。就在電影演到一半的時候。每次總是演到節骨眼上,她母親就彎過腰來伏在她身上,問她好過不好過。真讓我受不了。」
    接著我把那唱片的事告訴了她。「聽著,我給你買了張唱片,」我對她說。「只是我在回家的路上把它跌碎了。」我把那些碎片從我的大衣袋裡拿出來給她看。「我喝醉啦,」我說。
    「把碎片給我,」她說。「我在收集碎唱片呢。」她就從我手裡接過那些碎片,放進床頭櫃的抽屜裡。她真是討人喜歡。
    「dB回家來過聖誕節嗎?」我問她。
    「他也許來,也許不來,母親說。得看當時的情形決定。他也許得呆在好萊塢寫一個關於安納波利斯的電影劇本。」
    「安納波利斯,老天爺!」
    「寫的是個戀愛故事什麼的。猜猜看,這個電影將由誰主演?哪一個電影明星?猜猜看!」
    「我對這不感興趣。安納波利斯,老天爺。
    dB對安納波利斯知道些什麼,老天爺?那跟他要寫的故事又有什麼關係?」我說。嘿,那玩藝兒真讓我發瘋。那個混帳好萊塢。「你的胳膊怎麼啦?」
    我問她。我注意到她的一個胳膊肘上貼著一大塊膠布。我之所以注意到,是因為她的睡衣沒有袖子。
    「我班上那個叫寇鐵斯.溫特勞伯的男孩子在我走下公園樓梯的時候推了我一把,」她說。「你要看看嗎?」她開始撕起胳膊上的那塊混帳膠布來。
    「別去撕它。他幹嗎要推你?」
    「我不知道。我揣摩他恨我,」老菲芘說。
    「我跟另外一個叫西爾瑪.阿特伯雷的姑娘在他的皮上衣上塗滿了墨水什麼的。」
    「那可不好。你這是怎麼啦——成了個小孩子啦,老天爺?」
    「不,可每次我到公園裡,我走到哪兒他總是跟到哪兒。他老是跟著我。他真讓我受不了。」
    「也許他喜歡你。你不能因此就把墨水什麼的——」「我不要他喜歡我,」她說。接著她開始用一種異樣的目光瞅著我。「霍爾頓,」她說,「你怎麼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
    「什麼?」
    嘿,你得時刻留心她。你要是不把她看成機靈鬼,那你準是個瘋子。
    「你怎麼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她問我。
    「你不要是給開除了吧,是不是呢?」
    「我剛才已經跟你說啦。學校提前放假,他們讓全體——」「你真的給開除了!真的!」老菲芘說著,還在我的腿上打了一拳。她只要一時高興,就會拿拳頭打人。「你真的給開除了!哦,霍爾頓!」她用一隻手摀住了嘴。她的感情非常容易激動,我可以對天發誓。
    「誰說我給開除了?誰也沒說我——」「你真的給開除了。真的,」她說。接著又打了我一拳。你要是認為這一拳打著不疼,那你準是瘋子。「爸爸會要你的命!」她說著,就啪的一下子合撲著躺在床上,還把那個混帳枕頭蓋在頭上。
    她常常愛這樣做。有時候,她確確實實是個瘋子。
    「別鬧啦,喂,」我說。「誰也不會要我的命。
    誰也不會——好啦,菲芘,把那混帳玩藝兒打你頭上拿掉。誰也不會要我的命。」
    可她不肯把枕頭拿掉。你沒法讓她做一件她自己不願做的事。她只是口口聲聲說:「爸爸會要你的命。」她頭上蓋了那麼個混帳枕頭,你簡直聽不出她說的什麼。
    「誰也不會要我的命。你好好想想吧。尤其是,我就要走了。我也許先在農場之類的地方找個工作。我認識個傢伙,他爺爺在科羅拉多有一個農場。我也許就在那兒找個工作,」我說。「我要是真的走,那我走了以後會跟你們聯繫的。好啦。把那玩藝兒打你頭上拿掉。好啦,嗨,菲芘。勞駕啦。
    勞駕啦,成不成?」
    可她怎麼也不肯拿掉。我想把枕頭拉掉,可她的勁兒大得要命。你簡直沒法跟她打架。嘿,她要是想把一個枕頭蓋在頭上,那她死也不肯鬆手。
    「菲芘,勞駕啦。好啦,鬆手吧,」我不住地說。
    「好啦,嗨……嗨,威塞菲爾。鬆手吧。」
    她怎麼也不肯鬆手。有時候她簡直不可理喻。
    最後,我起身出去到客廳裡;從桌上的煙盒裡拿了些香煙放進我的衣袋。我的煙一支也不剩了——
    ()
    正文 第22節
      :2008-7-14 15:10:47 本章字數:5648
    我回來的時候,她倒是把枕頭從頭上拿掉了——我知道她會的——可她儘管仰臥著,卻依舊不肯拿眼看我。等我走到床邊坐下的時候,她竟把她的混帳臉兒轉到另一邊去了。她真跟我TMd絕交了。就像潘西擊劍隊那樣對待我,在我把所有那些混帳圓頭劍丟在捷運上以後。
    「老海士爾.威塞菲爾怎樣啦?」我說。「你寫了什麼關於她的新故事沒有?你上次寄給我的那個就放在我的手提箱裡。手提箱寄存在車站裡。那故事寫的挺不錯。」
    「爸爸會要你的命。」
    嘿,她有了什麼念頭,真是念念不忘。
    「不,他不會的。他至多再痛罵我一頓,然後把我送到那個混帳的軍事學校裡去。他至多這樣對付我。可是首先,我甚至都不會在家。我早就到外地去了。我會到——我大概到科羅拉多的農場上去了。」
    「別讓我笑你了。你連馬都不會騎。」
    「誰不會?我當然會騎。我確實會騎。他們在約莫兩分鐘之內就可以把你教會,」我說。「別去揭它了。」她還在搞她胳膊上的膠布。「誰給你理的發?」我問她。我剛注意到她理的頭髮式樣混帳極了。短得要命。
    「不要你管,」她說。她有時候很能慪人。她的確很能慪人。「我揣摩你又是哪門功課都不及格,」她說——非常慪人。說起來還真有點兒好笑。她有時候說起話來很像個混帳教師,而她還只是個很小的孩子哩。
    「不,不是的,」我說。「我的英文及格了。」
    接著,我一時高興,就用手在她的屁股上戳了一下。她側身躺著,正好把屁股撅得老高。她的屁股還小得很哩。我戳的並不重,可她想要打我的手,只是沒打著。
    接著她突然說:「哦,你幹嗎要這樣呢?」她是說我怎麼又給開除了。她這麼一說,又讓我心裡難過起來。
    「哦,天哪,菲芘,別問我了。人人都問我這問題,真讓我煩死啦,」我說。「有一百萬個原因。這是個最最糟糕的學校,裡面全是偽君子。還有卑鄙的傢伙。你這一輩子再也沒見過那麼多卑鄙的傢伙。比方說,你要是跟幾個人在誰的房間裡聊天,要是又有別的什麼人要進來,而來的又是個傻里傻氣的、王八樣的傢伙,那就誰也不會給他開門。人人都把自己的房門鎖起來,不讓別人進來。
    他們還有TMd那種混帳的秘密團體,我自己也是膽子太小,不敢不加入。有個王八樣的討人厭的傢伙,名叫羅伯特.阿克萊的,很想加入。他一直想加入,可他們不讓。只是因為他像個王八,討人厭。
    我甚至都不想談它。那真是個糟糕透頂的學校。你相信我的話好了。」
    老菲芘一聲不響,可她在仔細聽。我一看她的後腦勺就知道她是在仔細聽。只要你跟她說些什麼,她總是仔細聽著。好笑的是,有一半時間她都懂得你TMd在說些什麼。她的確懂得。
    我繼續談老潘西裡的事。我不知怎的興致上來了。
    「教職員裡雖有那麼一兩個好教師,可連他們也都是假模假式的偽君子,」我說。「就拿那個老傢伙斯賓塞先生說吧。他太大者請你喝熱巧克力什麼的,他們為人的確挺不錯。可他上歷史課的時候,只要校長老綏摩進來在教室後面一坐下,你再瞧瞧他的那副模樣兒。老綏摩總是在上課的時候進來,在教室後面坐那麼半個小時左右。他大概算是微行察訪什麼的。過了一會兒,他就會坐在那兒打斷者斯賓塞的話,說一些粗俗的笑話。老斯賓塞簡直連命都不要了,馬上露出滿面笑容,吃吃地笑個不停,就好像綏摩是個混帳王子什麼的。」
    「別老是咒罵啦。」
    「你見了準會嘔出來,我發誓你一定會,」我說。「還有,在「返校日」那天。他們有那麼個日子,叫『返校日』,那天所有在一七七六年左右打潘西畢業出去的傻瓜蛋全都回到學校來了,在學校裡到處走,還帶著自己的老婆孩子什麼的。可惜你沒看見那個約莫五十歲的老傢伙。你猜他幹了什麼,他一徑來到我們房間裡敲我們的門,問我們是不是能讓他用一下浴室。浴室是在走廊的盡頭——我真TMd不知道他幹嗎要來問我們。你知道他說了些什麼?他說他想看看他自己名字的縮寫是不是還在一扇廁所門上。他約莫在九十年前把TMd那個混賬傻名字的縮寫刻在一扇廁所門上,現在他想看看那縮寫是不是還在那兒。因此我跟我的同房間的那位一起陪著他走到浴室裡,他就在一扇扇廁所門上找他名字的縮寫,我們不得不站在那兒陪著他。在整個時間裡他還滔滔不絕地跟我們講著話,告訴我們說在潘西唸書的那段時間怎樣是他一輩子中最快樂的日子,他還給我們許許多多有關未來的忠告。嘿,他真讓我心裡煩極了!我倒不是說他是個壞人——他不是壞人。可是不一定是壞人才能讓人心煩——你可以是個好人,卻同時讓人心煩。要人心煩很容易,你只要在哪扇門上找自己名字的縮寫,同時給人許許多多假模假式的忠告——你只要這樣做就成。我不知道。說不定他要不是那麼呼嚕呼嚕直喘氣,情形也許會好些。他剛走上樓梯,累得呼嚕呼嚕直喘氣,他一邊在門上找自己名字的縮寫,一邊直喘氣,鼻孔那麼一張一合的十分可笑,一邊卻還要跟我和斯特拉德萊塔講話,要我們在潘西學到盡可能多的東西。天哪,菲芘!我解釋不清楚。我就是不喜歡在潘西發生的一切。我解釋不清楚。」
    老菲芘這時說了句什麼話,可我聽不清。她把一個嘴角整個兒壓在枕頭上,所以我聽不清她說的話。
    「什麼?」我說。「把你的嘴拿開。你這樣把嘴壓在被頭上,我聽不清你說的話。」
    「你不喜歡正在發生的任何事情。」
    她這麼一說,我心裡不由得更煩了。
    「我喜歡。我喜歡。我當然喜歡。別說這種話。你幹嗎要說這種話呢?」
    「因為你不喜歡。你不喜歡任何學校。你不喜歡千百萬樣東西。你不喜歡。」
    「我喜歡!你錯就錯在這裡——你完完全全錯在這裡!你TMd為什麼非要說這種話不可?」我說。嘿,她真讓我心裡煩極了。
    「因為你不喜歡,」她說。「說一樣東西讓我聽聽。」
    「說一樣東西?一樣我喜歡的東西?」我說。
    「好吧。」
    問題是,我沒法集中思想。有時候簡直很難集中思想。
    「一樣我非常喜歡的東西,你是說?」我問她。
    可她沒回答我。她躺在床的另一邊,斜著眼看我。她離開我總有那麼一千英里。「喂,回答我,」我說。「是一樣我非常喜歡的東西呢,還光是我喜歡的東西?」
    「你非常喜歡的。」
    「好吧,」我說。不過問題是,我沒法集中思想。我能想起的只是那兩個拿著破籃子到處募捐的修女。尤其是戴著鐵邊眼鏡的那個。還有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唸書時認識的那個學生。愛爾克敦.希爾斯的那個學生名叫詹姆士.凱瑟爾,他說了另外一個十分自高自大的、名叫菲爾.斯戴比爾的學生一句不好聽的話,卻不肯收回他的話。詹姆士.凱瑟爾說他這人太自高自大,給斯戴比爾的一個混帳朋友聽見了,就到斯戴比爾跟前去搬弄是非。於是斯戴比爾帶了另外六個下流的雜種,走進詹姆士.凱瑟爾的房間,鎖上那扇混帳房門,想叫他收回他自己所說的話,可他不肯收回。因此他們跟他動起手來。我甚至都不願告訴你他們怎麼對待他的——說出來實在太噁心了——可他依舊不肯收回他的話,那個老詹姆士.凱瑟爾。可惜你沒見過他這個人,他長得又瘦又小,十分衰弱,手腕就跟筆管那麼細。最後,他不但不肯收回他的話,反而打窗口跳出去了。我正在洗淋浴什麼的,連我也聽見他摔在外面地上的聲音。可我還以為是什麼東西掉在窗外了,一架收音機或者一張書桌什麼的,沒想到是人。接著我聽見大夥兒全都湧進走廊奔下樓梯,因此我穿好浴衣也奔下樓去,看見老詹姆士.凱瑟爾直挺挺地躺在石級上面。他已經死了,到處都是牙齒和血,沒有一個人甚至敢走近他。他身上還穿著我借給他的那件窄領運動衫。那些到他房間裡迫害他的傢伙只是繪開除出學校。他們甚至沒進監牢。
    我當時能想到的就是這一些。那兩個跟我一塊兒吃早飯的修女,還有那個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唸書時認識的學生詹姆士.凱瑟爾。好笑的是,我跟詹姆士.凱瑟爾甚至都不熟,我老實告訴你說。
    他是那種極沉默的人。他跟我一起上數學課,可他坐在教室的另一頭,平時從來不站起來背書,或者到黑板上去做習題。學校裡有些人簡直從來不站起來背書或者到黑板上去做習題。我想我跟他唯一的一次談話,就是他來向我借那件窄領運動衫。他向我開口的時候,我吃驚得差點兒倒在地板上死了。
    我記得我當時正在盥洗室裡刷牙,他過來向我開口了。他說他的堂兄要來找他,開汽車帶他出去。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知道我有一件窄領運動衫。我只知道點名時候他的名字就在我前面。凱伯爾,羅;凱伯爾,威;凱瑟爾;考爾菲德一—我還記得很清楚。我老實跟你說,我當時差點兒沒肯把我的運動衫借給他。原因是我跟他不太熟。
    「什麼?」我跟老菲芘說。她跟我說了些什麼,可我沒聽清楚。
    「你連一樣東西都想不出來。」
    「嗯,我想得出來。嗯,我想得出來。」
    「呃,那你說出來。」
    「我喜歡艾裡,」我說。「我也喜歡我現在所做的事。跟你一起坐在這兒,聊聊天,想著一些玩藝兒——」「艾裡已經死啦——你老這麼說的!要是一個人死了,進了天堂,那就很難說——」「我知道他已經死啦!你以為我連這個也不知道?可我依舊可以喜歡他,對不對?不可能因為一個人死了,你就從此不再喜歡他,老天爺——尤其是那人比你認識的那些活人要好一千倍。」
    老菲芘什麼話也沒說。她要是想不起有什麼好說的,就TMd一句話也不說。
    「不管怎樣,我喜歡現在這樣,」我說。「我是說就像現在這樣。跟你坐在一塊兒,聊聊天,逗著——」「這不是什麼真正的東西1」「這是真正的東西!當然是的!TMd為什麼不是?人們就是不把真正的東西當東西看待。我TMd別這都膩煩透啦。」
    「別咒罵啦。好吧,再說些別的。說說你將來喜歡當個什麼。喜歡當一個科學家呢,還是一個律師什麼的。」
    「我當不了科學家。我不懂科學。」
    「呃,當個律師———跟爸爸一樣。」
    「律師倒是不錯,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說。「我是說他們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錯,可你一當了律師,就不幹那樣的事了。你只是掙許許多多錢,打高爾夫球,打橋牌,買汽車,喝馬提尼酒,擺臭架子。再說,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麼知道這樣做到底是因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還是因為你真正的動機是想當一個紅律師,只等審判一結束,那些記者什麼的就會全向你湧來,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貿,就像那些下流電影裡演出的那樣?你怎麼知道自己不是個偽君子?問題是,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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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45:10 |只看該作者
我說的那些話老菲芘到底聽懂了沒有,我不敢十分肯定。我是說她畢竟還是個小孩子。不過她至少在好好聽著。只要對方至少在好好聽著,那就不錯了。
    「爸爸會要你的命。他會要你的命,」她說。
    可我沒在聽她說話。我在想一些別的事一——一些異想天開的事。「你知道我將來喜歡當什麼嗎?」
    我說。「你知道我將來喜歡當什麼嗎?我是說將來要是能TMd讓我自由選擇的話?」
    「什麼?別咒罵啦。」
    「你可知道那首歌嗎,『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我將來喜歡——」「是『你要是在麥因裡遇到了我』!」老菲芘說。「是一首詩。羅伯特.彭斯寫的。」
    「我知道那是羅伯特.彭斯寫的一首濤。」
    她說的對。那的確是「你要是在麥田里遇到了我」。可我當時並不知道。
    「我還以為是『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說。「不管怎樣,我老是在想像,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里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這有點異想天開,可我真正喜歡幹的就是這個。我知道這不像話。」
    老菲芘有好一會兒沒吭聲。後來她開口了,可她只說了句:「爸爸會要你的命。」
    「他要我的命就讓他要好了,我才TMd不在乎呢,」我說著,就從床上起來,因為我想打個電話給我的老師安多里尼先生,他是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時候的英文教師,現在已經離開了愛爾克敦.希爾斯,住在紐約,在紐約大學教英文。「我要去打個電話,」我對菲芘說,「馬上就回來。你可別睡著。」我不願意她在我去客廳的時候睡著。
    我知道她不會,可我還是叮囑了一番,好更放心些。
    我正朝著門邊走去,忽聽得老菲芘喊了聲「霍爾頓!」我馬上轉過身去。
    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看去漂亮極了。「我正在跟那個叫菲麗絲.瑪格裡斯的姑娘學打嗝兒,」她說。「聽著。」
    我仔細聽著,好像聽見了什麼,可是聽不出什麼名堂來。「好,」我說。接著我出去到客廳裡,打了個電話給我的老師安多里尼先生——

正文 第23節
本章字數:4661
    我三言兩語就把電話打完,因為我很怕電話剛打到一半,我父母就撞了進來。不過他們並沒有撞進來。安多里尼先生非常和氣。他說我要是高興,可以馬上就去。我揣摩我大概把他和他妻子都吵醒了,因為他們過了好半天才來接電話。他第一句話就問我出了什麼事沒有,我回答說沒有。我說我倒是給潘西開除了。我覺得還是告訴他好。我說後,他只說了聲「我的天」。他這人很有幽默感。他跟我說我要是願意,可以馬上就去。
    安多里尼先生可以說是我這輩子有過的最好老師。他很年輕,比我哥哥dB大不了多少,你可以跟他一起開玩笑,卻不致於失去對他的尊敬。我前面說過的那個叫詹姆士.凱瑟爾的孩子從窗口跳出來以後,最後就是他把孩子抱起來的。老安多里尼先生摸了摸他的脈搏,隨後脫掉自己的大衣蓋在詹姆士.凱瑟爾身上,把他一直抱到校醫室。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大衣上染滿了血。
    我回到dB房裡的時候,發現老菲芘已經把收音機開了,正播送舞曲。她把聲音開得很低,免得被女傭人聽見。你真該看見她當時的樣子。她直挺挺地坐在床中央,在被褥外面,像印度的修行僧那樣盤著雙腿。她正在欣賞音樂。我見了真把她愛煞。
    「喂,」我說。「你想跳舞嗎?」她還是個很小很小的毛孩子的時候,我就教會了她跳舞什麼的。
    她是個了不起的舞蹈家。我是說我只教了她一些基本動作。她主要靠自學。舞要真正跳得好,光靠人教可不成。
    「你穿著鞋呢,」她說。
    「我可以脫掉。來吧。」
    她簡直是從床上跳下來的,然後她等著我把鞋子脫掉,我們就一起跳了會兒舞。她的舞跳得真是好極了。我不喜歡人們跟小孩子一塊兒跳舞,因為十有九次那樣子總是十分難看。我是說,在外面的餐廳裡你總看見那麼個老傢伙帶著自己的小孩子在舞池裡跳舞。他們總是牛頭不對馬嘴,老攥住孩子背上的衣服一個勁兒往上拉,那孩子呢,簡直TMd不會跳舞,所以那樣子真是難看極了,可我從來不帶菲芘或別的孩子在公共場所跳舞。我們只是在家裡跳著玩兒。不過話說回來,她畢竟與別的孩子不同,因為她會跳舞。不管你怎麼跳她都跟得上。
    我是說位只要把她摟得緊緊的,那樣一來不管你的腿比她長多少,也就不礙事了。她會緊跟著你。你可以轉身,可以跳些粗俗的花步,甚至還可以跳會兒搖擺舞,她始終緊跟著你。你甚至還可以跳探戈呢,老天爺。
    我們跳了約莫四個曲子。在每個曲子的間歇時間,她的樣子好笑得要命。她擺好了跳舞的姿勢。
    她甚至連話都不說。你得跟她一起擺好姿勢等樂隊再一次開始演奏。我見了差點兒笑死。可你還不准笑哩。
    嗯,我們跳了約莫四個曲子,隨後我把收音機關了。老菲芘一下跳回床上,鑽進了被窩。「我進步了些,是不是?」她問我。
    「怎麼進步的?」我說。我又挨著她在床上坐下了。我有點兒喘不過氣來。我抽煙抽得TMd太凶了,呼吸短得要命。她卻連氣都沒喘一下。
    「你摸摸我的額角看,」她突然說。
    「幹嗎?」
    「摸摸看。光是摸一摸。」
    我摸了一下,卻什麼也沒感覺到。
    「是不是燒得厲害?」她說。
    「不,你覺得燒嗎?」
    「是的——是我有意搞出來的。再摸摸看。」
    我又摸了一下,仍沒感覺到什麼,可我說:「這回好了,我覺得有點兒燒了。」我可不願意她產生TMd自卑感。
    她點點頭。「我可以搞得燒到比體溫表還高。」
    「體溫表。誰說的?」
    「是愛麗絲.霍爾姆保教我的。你只要夾緊兩腿,屏住呼吸,想一些非常非常熱的東西。一個電爐什麼的。隨後你整個腦門就會熱得把人的手燒掉。」
    我差點兒笑死。我立刻把我的手從她腦門上縮回,像是遇到什麼可怕的危險似的。「謝謝你警告了我,」我說。
    「哦,我不會把你的手燒掉的。我不等它熱得太厲害,就會止住——噓!」說著,她閃電似的一下子從床上坐了起來。
    她這麼一來,可嚇得我命都沒了。「怎麼啦?」
    我說。
    「前門!」她用清晰的耳語說。「他們回來啦!」
    我一下子跳起來,奔過去把檯燈關了。隨後我把香煙在鞋底上擦滅,放到衣袋裡藏好。隨後我一個勁兒扇動空氣,想讓煙散開——我真不應該抽煙,我的天。隨後我抓起自己的鞋子,躲進了壁櫥,把門關上。嘿,我的心都快從我嘴裡跳出來了。
    我聽見我母親走進房來。
    「菲芘!」她說。「喲,別來這一套啦。我早看見燈光了,好小姐。」
    「哈羅!」我聽見菲芘說。「我睡不著。你們玩得痛快嗎?」
    「痛快極了,」我母親說,可你聽得出她這話是言不由衷。她每次出去,總不能盡興。「我問你,你怎麼還不睡覺?房間裡暖和不暖和?」
    「暖和倒暖和,我就是睡不著。」
    「菲芘,你是不是在房裡抽煙了?老實告訴我,勞您駕,好小姐。」
    「什麼?」老菲芘說。
    「要我再說一遍?」
    「我只點了一秒鐘。我只抽了一口煙。隨後把煙從窗口扔出去了。」
    「為什麼,請問?」
    「我睡不著。」
    「我不喜歡你這樣,菲芘。我一點兒也不喜歡,」我母親說。「你不再要條毯子嗎?」
    「不要了,謝謝。祝您晚上好!」老菲芘說。
    她是想盡快把她打發走,你聽得出來。
    「那電影好看嗎?」我母親說。
    「好看極啦。除了愛麗絲的媽媽。她不住地彎過腰來,問她感冒好點兒沒有,在整個放映期間簡直沒有停過。後來我們乘出租汽車回家了。」
    「讓我來摸摸你的額角看。」
    「我沒有感染到什麼。她根本沒病。毛病就在她媽媽身上。」
    「呃,快睡吧。晚飯怎麼樣?」
    「糟糕透啦。」
    「什麼糟糕不糟糕的,你沒聽見你爸爸怎麼教你用文雅的字眼兒嗎?有什麼地方糟糕?你吃的是極好的羊排。我都把萊克辛登路走遍啦,就是為了——」「羊排倒挺不錯,可查麗娜不管往桌上放什麼東西,總是衝著我呼氣。她也衝著所有的食物呼氣。她衝著一切的一切呼氣。」
    「呃,快睡吧。吻媽媽一下。你禱告了沒有?」
    「我是在浴室裡禱告的。晚上好!」
    「晚上好。現在快給我睡昭。我的頭疼得都快裂開來啦,」我母親說。她常常頭疼。一點不假。
    「吃幾顆阿斯匹林吧,」老菲芘說。「霍爾頓是在星期三回家,對不對?」
    「據我所知是這樣。快躺下去。再下去一點兒。」
    我聽見我母親走出房間,帶上了門。我等了一兩分鐘。跟著我就出了壁櫥。我剛一出來;就跟老菲芘撞了個滿懷,因為房裡漆黑一團,她已從床上起來,想過來告訴我。「我碰疼你了沒有?」我說。現在得悄沒聲兒說話了,因為他們兩個都在家。「我得馬上就走,」我說。我摸著黑找到了床沿,一屁股坐了下去,開始穿起鞋子來。我心裡很緊張。我承認這一點。
    「這會兒別走,」菲芘小聲說。「等他們睡著了再說!」
    「不。這會兒就走。現在是最好的時刻,」我說。「她正在浴室裡,爸爸在收聽新聞什麼的。觀在是最好的時刻。」我連鞋帶都系不上了,我真是TMd緊張得要命。倒不是萬一他們發現我在家,就會把我殺了什麼的,不過反正是件很不愉快的事。「你TMd在哪兒呢?」我跟老菲芘說。房間裡那麼黑,我一點也看不見她。
    「在這兒。」她就站在我身邊。我卻一點也看不見她。
    「我的兩隻混帳手提箱還在車站上呢,」我說。
    「聽著。你身邊有錢沒有,菲芘?我簡直成了個窮光蛋啦。」
    「只有過聖誕節的錢。買禮物什麼的,我可什麼也不曾買哩。」
    「哦。」我不願拿她過聖誕節的錢。
    「你要用嗎?」她問。
    「我不想用你過聖誕節的錢。」
    「我可以借你一點兒,」她說。接著我聽見她向dB的書桌那兒走去,打開了千百萬隻抽屜,在裡面摸索著。房間裡黑得要命,真是伸手不見五指。「你要是離家出走,就看不見我演那場戲了,」她說,說的時候,聲音有點兒異樣。
    「不,我看得見。我不會在你演戲之前走的。
    你以為我會不看你演的戲?」我說「我大概在安多里尼先生家裡住到星期二晚上。隨後我就回家。我要是有機會,就打電話給你。」
    「錢在這兒,」老菲芘說。她想把錢給我,可是找不到我的手。
    「在哪兒?」
    她把錢放在我手裡了。
    「嗨,我不要那麼多,」我說。「只要給我兩塊錢就夠了。不跟你開玩笑——拿去。」我想把錢還給他,可她不肯收。
    「你全都拿去好了。你以後可以還我。看戲的時候給我帶來好了。」
    「有多少,老天爺?」
    「八塊八毛五。六毛五。我花掉了一些。」
    一霎時,我哭了起來。我實在是情不自禁。我盡量不哭出聲,可我的確哭了。我一哭,可把老菲芘嚇壞了,她走過來想勸住我,可你只要一哭開,就沒法看在區區一毛錢份上止住。我哭的時候仍坐在床沿上,她伸過一隻胳膊來摟住我的脖子,我也伸出一隻胳膊摟住她,可我依舊哭了好久,沒法止住。我覺得自己哽咽得都快憋死了。嘿,我把可憐的老菲芘嚇壞了。那扇混帳窗子正開著,我感覺得出她正在哆嗦,因為她身上只穿著一套睡衣褲。我想叫她回到床上去,可她不肯。最後我終於止住了。不過的的確確費了我很大很大工夫。接著我扣好大衣上的鈕扣。我告訴她說我會跟她保持聯繫的。她對我說,要是我願意的話,可以跟她一起睡,可我說不啦,我還是走的好,安多里尼先生正等著我哩。隨後我從大衣袋裡掏出我那頂獵人帽送給她。她喜愛這一類混帳帽子。她不肯接受,可我讓她收下了。我敢打賭她準是戴著這頂帽子睡覺的。她的確喜愛這一類帽子。隨後我又告訴她說,我一有機會就打電話給她,說完我就走了出來。
    不知什麼原因,從屋裡出來要比進去TMd容易多了。主要是,我已經不怕他們發現我了。我真的不怕了。我心想,他們要是發現,就發現吧。說起來,我還真有點兒希望他們發現呢。
    我一直走下樓去,沒乘電梯。我走的是後樓梯,一路上絆著了總有一千萬隻垃圾桶,差點兒把我的脖子都摔斷了,可我終於走了出來。那個開電梯的連看都沒看見我。他也許仍舊以為我在樓上狄克斯坦家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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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48:36 |只看該作者
正文 第24節
     
    安多里尼夫婦住在蘇敦廣場一個十分闊氣的公寓裡,進客廳得下兩個梯級,還有個酒吧間。我到那兒去過好幾次,因為我離開愛爾克敦.希爾斯以後,安多里尼先生常常到我們家裡來吃晚飯,打聽我的情況。那時候他還沒結婚。等他結婚以後,我常常在長島森林山的「西區網球懼樂部」裡跟他和安多里尼太太一起打網球。安多里尼太大是俱樂部的會員。她有的是錢。她比安多里尼先生約莫大六十歲,可他們在一起似乎過得挺不錯。主要是,他們兩個都很有學問,尤其是安多里尼先生,只是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的小聰明往往勝過他的學問,有點兒象dB。安多里尼太太一般很嚴肅。
    她患著很嚴重的哮喘病。他們兩個都看過dB寫的所有短篇小說——安多里尼太太也看過——dB要到好萊塢去的時候,安多里尼先生還特地打電話給他,叫他別去。可他還是去了。安多里尼先生說象dB這樣有才能的作家,不應該到好萊塢去。這話簡直就跟我說的一樣,一字不差。
    我本來想步行到他們家去,因為我想盡可能不花菲芘過聖誕節的錢,可我到了外邊,覺得頭暈目眩,很不好過,就叫了輛出租汽車。我實在不想叫汽車,可我終於叫了。我費了不知TMd多少工夫才找到了一輛出租汽車。
    開電梯的好容易最後才放我上去,那個雜種。
    我按門鈴後,安多里尼先生出來開門。他穿著浴衣,趿著拖鞋,手裡拿著一杯摻蘇打水的冰威土忌。他是個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也是個酒癮很大的人。「霍爾頓,我的孩子!」他說。「天哪,你又長高了二十英吋。見到你很高興。」
    「您好,安多里尼先生?安多里尼太太好?」
    「我們兩個都挺好。把大衣給我。」他從我手裡接過大衣接好。「我還以為你懷裡會抱著個剛出生的娃娃哩。沒地方可去。眼睫毛上還沾著雪花。」
    他有時候說話非常俏皮。他轉身朝著廚房嚷道:「莉莉!咖啡煮好沒有?」莉莉是安多里尼太太的小名。
    「馬上好啦,」她嚷著回答。「是霍爾頓嗎?
    哈羅,霍爾頓!」
    「哈羅,安多里尼太大!」
    你到了他們家裡,就得大聲嚷嚷。原因是他們兩個從來不同時在一間房裡。說出來真有點兒好笑。
    「請坐,雹爾頓,」安多里尼先生說。你看得出他有點兒醉了。房間裡的情景好像剛舉行過晚會似的。只見杯盤狼藉,碟子裡還有吃剩的花生。
    「請原諒房間亂得不像樣,」他說,「我們在招待安多里尼太太的幾個打水牛港來的朋友……事實上,也真是幾隻水牛。」
    我笑了出來,安多里尼太太在廚房裡嚷著不知跟我說了句什麼話,可我沒聽清楚。「她說的什麼?」我問安多里尼先生。
    「她說她進來的時候你別看她,她剛從床上起來。抽支煙吧。你現在抽煙了嗎?」
    「謝謝,」我說。我在他遞給我的煙匣裡取了支煙。「只是偶爾抽一支。抽得不凶。」
    「我相信你抽得不凶,」他說著,從桌上拿起大打火機給我點火。「那麼說來,你跟潘西不再是一體啦,」他說。他老用這方式說話。我有時候聽了很感興趣,有時候並不。他說的次數未免太多了點兒。我並不是說他的話不夠俏皮——那倒不——可是遇到一個人老說著「你跟潘西不再是一體啦」這類話,有時候你會覺得神經上受不了。dB有時候也說的太多。
    「問題出在哪兒?」安多里尼先生問我。「你的英文考得怎樣?要是你這個作文好手連英文都考不及格,那我可要馬上開門請你出去了。」
    「哦,我英文倒及格了,雖說考的主要是文學。整個學期我只寫過兩篇作文,」我說。「不過『口頭表達』我沒及格。他們開了一門叫作『口頭表達』的課程。這我沒及格。」
    「為什麼?」
    「哦,我不知道。」我實在不想細說。我還有點兒頭暈目眩,同時我的頭也突然痛得要命。一點不假。可你看得出他對這問題很感興趣,因此我只好約略告訴他些。「在這門功課裡,每個學生都得在課堂裡站起來演講。你知道。而且是自發的。要是演講的學生扯到了題外,你就得盡快地衝著他喊『離題啦!』這玩藝兒都快把我逼瘋啦。我考了個『F』。」
    「為什麼?」
    「哦,我不知道。那個離題的玩藝兒真叫我受不了。我不知道。我的問題是,我喜歡人家離題,離了題倒是更加有趣。」
    「要是有人跟你說什麼,你難道不喜歡他話不離題?」
    「哦,當然啦!我當然喜歡他話不離題。可我不喜歡他太不離題。我不知道怎麼說好。我揣摩我不喜歡人家始終話不離題。『口頭表達』裡得分最高的全是那些始終話不離題的學生——這一點我承認。可是有個名叫理查.金斯拉的學生,演講的時候若是離題,他們老衝著他喊『離題啦!』這種做法實在可怕,因為第一,他是個神經非常容易緊張的傢伙——我是說他的神經的確非常容易緊張一一每次輪到他講話,他的嘴唇總是哆嗦著,而且你要是坐在課堂後排,連他講的什麼都聽不清楚。可是等到他嘴唇哆嗦得不那麼厲害的時候,我倒覺得他講的比別人好。不過他差點兒也沒及格。他得了個d,因為他們老衝著他喊『離題啦!』舉例說,有一次他演講的題目是他父親在弗蒙特買下的農莊。在他演講的時候大家一個勁兒地衝著他喊『離題啦!』教這門課的老師文孫先生那一次給了他一個F,因為他沒有說出農莊上種的什麼蔬菜,養的什麼家畜。理查.金斯拉講了些什麼呢?他開始講的是農莊——接著他突然講起他媽媽收到他舅舅寄來的一封信,講到他舅舅怎樣在四十二歲患了脊髓炎,他怎樣不願別人到醫院去看他,因為他不願有人看見他身上綁著支架。這跟農莊沒有多大關係——我承認——可是很有意思。只要有人跟你談起自己的舅舅,這就很有意思,尤其是他開始談的是他父親的農莊,跟著突然對自己的舅舅更感興趣。我是說要是他講得很有意思,也很興奮,那麼再衝著他一個勁兒喊『離題啦』,實在有點近於下流……我不知道怎麼說好。實在很難解釋。」事實上我也不太想解釋。尤其是,我突然頭痛得厲害。我真希望老安多里尼太太快透咖啡進來。這類事情最最讓我惱火——我是說有人跟你說咖啡已經煮好,其實卻沒有煮好。
    「霍爾頓……再問你一個很簡短的、稍稍有點兒沉悶、還帶點兒學究氣的問題。你是不是認為每樣東西都該有一定的時間和地點?你是不是認為要是有人跟你談起他父親的農莊,他應該先把這問題談完,隨後再改換話題,談他舅舅的支架?或者,他舅舅的支架既然是他那麼感興趣的題目,那麼他一開頭就應該選它作講題,不應該選他父親的農莊?」
    我實在懶得動腦筋和回答。我的頭痛得厲害,心裡也很不好過。甚至我的胃都還有點兒疼了,我老實告訴你說。
    「嗯——我不知道。我想他應該這樣。我是說我想他應該選他舅舅作演講題目,不應該選他父親的農莊,要是他最感興趣的是他舅舅的話,不過我的意思是,很多時候你簡直不知道自己對什麼最感興趣,除非你先談起一些你並不太感興趣的事情」我是說有時候你自己簡直作不了主。我的想法是,演講的人要是講得很有趣,很激動,那你就不應該給他打岔。我很喜歡人家講話激動。這很有意思,可惜你不熟悉那位老師,文孫先生。他有時真能逼得你發瘋,他跟他那個混帳的班。我是說他老教你統一和簡化。有些東西根本就沒法統一和簡化。我是說你總不能光是因為人家要你統一和簡化,你就能做到統一和簡化。可借你不熟悉文孫先生的為人。我是說他學問倒真是有,可你看得出他沒多少腦子。」
    「咖啡,諸位,終於煮好啦,」安多里尼太太說。她用托盤端了咖啡和糕點進來。「霍爾頓,不許你偷看我一眼。我簡直是一團糟。」
    「哈羅,安多里尼太太。」我說著,開始站起來,可安多里尼先生一把攥住了我的上裝,把我拉回到原處。老安多里尼太太的頭髮上全是那種卷頭髮的鐵夾子,也沒搽口紅什麼的,看上去可不太漂亮。她顯得很老。
    「我就擱在這兒啦。快吃吧,你們兩個,」她說著,把托盤放在茶几上,將原先放著的一些空杯子推到一旁。「你母親好嗎,霍爾頓?」
    「很好,謝謝。最近我沒見到她,不過我最後一次——」「親愛的,霍爾頓要是需要什麼,就在那個擱被單的壁櫥裡找好了。最高一層的架子上。我去睡啦。我真累壞啦,」安多里尼太太說。看她的樣子也確實是累壞啦。「你們兩個自己鋪一下長蹋成嗎?」
    「我們可以照顧自己。你快去睡吧,」安多里尼先生說。他吻了安多里尼太太一下,她跟我說了聲再見,就到臥室裡去了。他們兩個老是當著人接吻。
    我倒了半杯咖啡,吃了約莫半塊硬得像石頭一樣的餅。可是老安多里尼先生只是另外給自己調了杯加蘇打水的冰威士忌。他還把水摻得很少,你看得出來。他要是再不檢點,很可能變成個酒鬼的。
    「兩個星期前我跟你爸爸在一起吃午飯,」他突然說。「你知道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你心裡明白,當然啦,他對你非常關切。」
    「這我知道。我知道他對我非常關切,」我說。
    「他在打電話給我之前,顯然剛接到你最近的這位校長寫給他的一封頗讓他傷心的長信,信裡說你一點不肯用功。老是曠課。每次上課從來不準備功課。一句話,由於你各方面。——」「我並沒曠課,學校裡是不准曠課的。我只是偶爾有一兩課沒上,例如我剛才跟你談起的那個『口頭表達』課,可是我並不曠課。」
    我實在不想討論下去。喝了咖啡我的胃倒是好過了些,不過我的頭還是疼得厲害。
    安多里尼先生又點了支香煙。他抽得凶極了。
    接著他說:「坦白說,我簡直不知道跟你說什麼好,霍爾頓。」
    「我知道。很少有人跟我談得來。我自己心裡有數。」
    「我彷彿覺得你是騎在馬上瞎跑,總有一天會摔下來,摔得非常厲害。說老實話,我不知道你到底會摔成什麼樣子……你在聽我說嗎?」
    「在聽。」
    你看得出他正在那裡用心思索哩。
    「或許到了三十歲年紀,你坐在某個酒吧間裡,痛恨每個看上去像是在大學裡打過橄欖球的人進來。或者,或許你受到的教育只夠你痛恨一些說『這是我與他之間的秘密』的人。或者,你最後可能坐在哪家商號的辦公室裡,把一些文件夾朝離你最近的速記員扔去。我真不知道。可你懂不懂我說的意思呢?」
    「懂。我當然懂,」我說。我確實懂。「可你說的關於痛恨的那番話並不正確。我是說關於痛恨那些橄欖球運動員什麼的。你真的說得不正確。我痛恨的人並不多。有些人我也許能痛恨那麼一會兒,像我在潘西認識的那個傢伙斯特拉德萊塔,還有另外那個傢伙羅伯特.阿克萊。我偶爾也痛恨他們——這點我承認———可我的意思是說我痛恨的時候並不太長。我要是有一陣子不見他們,要是他們不到我房裡來,或者我要是在飯廳裡吃飯時候有一兩次沒碰到他們,我反倒有點兒想念他們。我是說我反倒有點兒想念他們。」
    安多里尼先生有一會兒工夫沒說話。他起身又拿了塊冰擱在酒杯裡,重新坐了下來。你看得出他正在那裡思索。不過我真希望他這會兒別說下去了,有話明天再談,可他正在興頭上。通常都是這樣,你越是不想說話,對方卻越是有興頭,越是想跟你展開討論。
    「好吧。再聽我說一分鐘的話……我的措辭也許不夠理想,可我會在一兩天內就這個問題寫信給你的。那進修你就可以徹底理解了。可現在先聽我說吧。」他又開始用心思索起來。接著他說:「我想像你這樣騎馬瞎跑。將來要是摔下來,可不是玩兒的——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摔下來的人,都感覺不到也聽不見自己著地。只是一個勁兒往下摔。這整個安排是為哪種人作出的呢?只是為某一類人,他們在一生中這一時期或那一時期,想要尋找某種他們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或者尋找只是他們認為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於是他們停止尋找。他們甚至在還未真正開始尋找之前就已停止尋找。你在聽我說嗎?」
    「在聽,先生。」
    「真的嗎?」
    「真的。」
    他站起來,又往自己的杯子裡倒了些威士忌,重又坐下。他有好一會兒工夫沒說話。
    「我不是成心嚇唬你,」他說,「不過我可以非常清楚地預見到,你將會通過這樣或那樣方式,為了某種微不足道的事業英勇死去。」他用異樣的目光望了我一眼。「我要是給你寫下什麼,你肯仔細看嗎?肯給我好好保存嗎?」
    「好的。當然啦,」我說。我也的確做到了。
    他給我的那張紙,我到現在還保存著呢。
    他走到房間另一頭的書桌邊,也不坐下,在一張紙上寫了些什麼。隨後他拿著那張紙回來坐下。
    「奇怪的是,寫下這話的不是個職業詩人,而是個名叫威爾罕姆.斯塔克爾的精神分析學家。他寫的——你是不是在聽我說話?」
    「是的,當然在聽。」
    「他說的是:『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他探過身來,把紙遞給了我。我接過來當場讀了,謝了他,就把紙放進衣袋。他為我這樣操心,真是難得。的的確確難得。可問題是,我當時實在不想用心思索。嘿,我突然覺得TMd疲倦極了。
    可你看得出他一點也不疲倦。主要是,他已經很醉了。「我想總有一天,」他說,「你得找出你想要去的地方。隨後你非開步走去不可。不過你最好馬上開步走。你決不能再浪費一分鐘時間了。尤其是你。」
    我點了點頭,因為他正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我可不太清楚他在講些什麼。我倒是挺有把握懂得他的意思,不過我當時並不太清楚他在講些什麼。我實在TMd太疲倦了。
    「我不願意跟你說這話,」他說,「可我想,你一旦弄清楚了自己要往哪兒走,你的第一步就應該是在學校裡用功。你非這樣做不可。你是個學生——不管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你應該愛上學問。而且我想,你一旦經受了所有的維納斯先生和他們的『口頭表達』課的考驗,你就會發現——」「是文孫先生,」我說。他要說的是所有的文孫先生,並不是所有的維納斯先生。可我不該打斷他的話。
    「好吧——所有的文孫先生。你一旦經受了所有的文孫先生的考驗,你就可以學到越來越多的知識——那是說,只要你想學,肯學,有耐心學——你就可以學到一些你最最心愛的知識。其中的一門知識就是,你將發現對人類的行為感到惶惑、恐懼、甚至噁心的,你並不是第一個。在這方面你倒是一點也不孤獨,你知道後一定會覺得興奮,一定會受到鼓勵。歷史上有許許多多人都像你現在這樣,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過訪捏的時期。幸而,他們中間有幾個將自己彷徨的經過記錄下來了。你可以向他們學習——只要你願意。正如你有朝一日如果有什麼貢獻,別人也可以向你學習。這真是個極妙的輪迴安排。而且這不是教育。這是歷史。這是詩。」
    說到這裡他停住了,從酒杯裡喝了一大口酒,接著又往下說。嘿,他確確實實在興頭上。我很高興自己沒打算攔住他什麼的。「我並不是想告訴你,」他說,「只有受過教育的和有學問的人才能夠對這世界作出偉大的貢獻。這樣說當然不對。不過我的確要說,受過教育的和有學問的人如果有聰明才智和創造能力——不幸的是,這樣的情況並不多——他們留給後世的記錄比起那般光有聰明才智和創造能力的人來,確實要寶貴得多。他們表達自己的思想更清楚,他們通常還有熱情把自己的思想貫徹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點——他們十有九個要比那種沒有學問的思想家謙恭得多。你是不是在聽我的話哪?」
    「在聽,先生。」
    他有好一會兒沒再吭聲。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過這經歷,不過坐在那裡等別人說話,眼看著他一個勁兒思索,實在很不好受。的確很不好受。我盡力不讓自己打呵欠。倒不是我心裡覺得膩煩——那倒不是——可我突然困得要命。
    「學校教育還能給你帶來別的好處。你受這種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會發現自己腦子的尺寸,以及什麼對它合適,什麼對它不合適。過了一個時期,你就會心裡有數,知道像你這樣尺寸的頭腦應該具有什麼類型的思想。主要是,這可以讓你節省不少時間,免得你去瞎試一些對你不合適、不貼切的思想。你惺僵就會知道你自己的正確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頭腦武裝起來。」
    接著突然間,我打了個呵欠,真是個無禮的雜種、可我實在是身不由己!
    不過安多里尼先生只是笑了一笑。「來吧,」他說著就站了起來。「咱們去把長蹋收拾一下。」
    我跟著他走到壁櫥那裡,他想從最高一層的架子上拿下些被單和毯子什麼的,可他一手拿著酒杯,沒法拿那些東西。所以他先把酒喝乾,隨後把杯子擱到地板上,隨後把那些玩藝兒搬了下來。我幫著他把東西搬到長榻上。我們兩個—起鋪床。他幹這個並不起勁。他把被單什麼的都沒塞好。可我不在乎。我實在累了,就是站著都能睡覺。
    「你的那些女朋友都好?」
    「她們都不錯。」我的談吐真是糟糕透了,可我當時實在沒那心情。
    「薩麗好嗎?」他認識老薩麗.海斯。我曾向他介紹過。
    「她挺好。今天下午我跟她約會了。」嘿,那好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們兩個的共同之點並不多。」
    「漂亮極了的姑娘。還有另外那個姑娘呢?從前你跟我講起過的那個,在緬因的?」
    「哦——琴.迦拉格。她挺好。我明天大概要跟她通個電話。」
    這時我們已把長蹋鋪好。「就當是在自己家裡一樣,」安多里尼先生說。「我真不知道你的兩條腿往哪擱。」
    「沒關係。我睡慣了短小的床鋪。」我說。
    「感謝你極了,先生。你和安多里尼太大今晚上真是救了我的命。」
    「你知道浴室在哪兒,你要是需要什麼,只顧喊好了。我還要到廚房去一會兒——你怕不怕燈光?」
    「不——一點兒也不。太謝謝啦。」
    「好吧。明天見,漂亮小伙子。」
    「明天見,先生。謝謝您。」
    他出去到廚房裡,我就走進浴室,把衣服脫了。我沒法刷牙,因為我身上沒帶牙刷。我也沒睡衣褲,安多里尼先生忘了借我一套,所以我只好回到客廳,把長榻邊的小燈關了,光穿著褲衩鑽進了被窩。那長榻我睡起來確實太短,可我真的站著都能睡覺,連眼皮都不眨一下。我醒著躺了只幾秒鐘,想著安多里尼先生剛才告訴我的那些玩藝兒。
    關於找出你自己頭腦的尺寸什麼的。他的的確確是個挺聰明的傢伙。可我的那兩隻混帳眼睛實在張不開了,所以我就睡著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事。我甚至連談都不願談。
    我一下子醒了。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可我一下子醒了。我感覺到頭上有什麼東西,像是一個人的手。嘿,這真把我嚇壞了。那是什麼呢,原來是安多里尼先生的手。他在幹什麼呢,他正坐在長榻旁邊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撫摸著或者輕輕拍著我的混帳腦袋。嘿,我敢打賭我跳得足足有一千英尺高。
    「你這是TMd幹什麼?」我說。
    「沒什麼!我只是坐在這兒,欣賞——」「你到底在幹什麼,嗯?」我又說了一遍。我真TMd不知說什麼好——我是說我當時窘得要命。
    「你把聲音放低些好不好?我只是坐在這兒——」「我要走了,嗯,」我說——嘿,我心裡可緊張極了;我開始在黑暗中穿我的那條混帳褲子。我真TMd緊張到了極點,連褲子都穿不上了。我在學校之類的地方遇到過的性變態者要比誰都多,他們總是看見我在的時候毛病發作。
    「你要上哪兒去?」安多里尼先生說。他想裝出TMd很隨便、很冷靜的樣子,可他並不TMd太冷靜。相信我的話好了。
    「我的手提箱什麼的全都在車站上。我想我最好去一趟把它們取出來。我的東西全在裡面呢。」
    「到早晨也能取。現在快睡吧。我也要去睡了。你這是怎麼啦?」
    「沒什麼,就是有一隻手提箱放著我所有的錢什麼的。我馬上回來。我會叫輛出租汽車,馬上回來,」我說。嘿,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簡直站不穩腳。「問題是,那錢不是我的。它是我母親的,我——」「別胡扯啦,霍爾頓。快睡吧。我也要去睡了。錢不會少的,你可以到早晨——」「不,我不是說著玩的。我非去不可。我真的非去不可。」我TMd都已穿好衣服,只是找不著領帶。我再也記不起把領帶放在什麼地方了。我就不打領帶,穿好上裝。老安多里尼先生這會兒正坐在離我不遠的一把大椅子上,拿眼望著我。房裡漆黑一團,我看不太清楚他的動作,可我照樣知道他正拿眼望著我。而且他還在那兒喝酒呢。我都看得見他手裡拿著那只盛有冰威士忌的酒杯。
    「你是個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
    「這我知道,」我說。我甚至沒仔細尋找我的領帶。所以我不打領帶就走了。「再見吧,先生,」我說。「非常感謝您。一點不假。」
    我往前門走去的時候,他一直跟在我後邊;當我按電梯的鈴的時候,他就站在那個混帳的門道裡。他什麼也沒說,只是重複了一遍剛才的話,說我是個「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奇怪個屁!隨後他就站在門道裡等著,直等到混帳電梯上來。我這混帳一輩子裡等電梯再也沒等過這麼久的,我能對天發誓。
    我在那兒等電梯,他也一直站著不動窩兒,我真不知道TMd跟他說些什麼好,所以我就說:「我要開始讀幾本好書了。真的。」我是說你總得講些什麼才好。那情況真是尷尬極了。
    「你拿了手提箱,馬上就回這兒來。我不把門門上。」
    「非常感謝,」我說。「再見!」電梯終於上來了,我就進了電梯下樓。嘿,我像個瘋子似的索索亂抖。我渾身還在冒汗。每次遇到這類性變態玩藝兒,我就會渾身冒汗。我從孩提時候起,這類的事遇到總有二十次了。我實在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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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49:07 |只看該作者
正文 第25節
      
    到了外邊,天已濛濛亮。天氣也冷得要命,可我覺得挺舒服,因為我身上正在拚命出汗哩。
    我不知道TMd往何處去好。我不想再去開旅館,把菲芘的錢花光。因此未了兒我往克萊辛敦走去,從那兒乘捷運到中央大車站。我的兩隻手提籍就存在那兒,那兒的混帳候車室裡也有的是長椅,我打算就在椅子上睡一覺。我果真這麼做了。有那麼一會兒我睡得還不壞,因為候車室裡人不多,我可以把兩隻腳擱在椅子上。可我不想細談這事。這不是什麼好事。你千萬別去嘗試。我說的是真話,它會使你洩氣。
    我只睡到九點光景,因為那時有千百萬人湧進了候車室,我只好把兩隻腳放下來。兩隻腳一擱到地板上,我就再也睡不好覺,所以我就坐了起來,我的頭痛還沒好,而且更厲害了,我只覺得這一輩子從來沒這麼洩氣過。
    我心裡並不願意,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來,我琢磨著安多里尼太大看見我沒睡在那兒,要是問起來,不加安多里尼先生會怎麼說。不過這問題我並不太擔心《上帝為何化身為人》等。參見「宗教」中的「安瑟倫」。,因為我知道安多里尼先生為人非常聰明,他可以編造什麼話來向她搪塞。他可以告訴她我已經回家了什麼的。這問題我並不太擔心。真正讓我放不下心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醒來發現他輕輕拍著我的頭。我是說我在懷疑或許是我自己猜錯了,他並不是在那兒跟我搞同Xing愛。我懷疑他或許有那麼個癬好,愛在別人睡著的時候輕輕拍他的頭。我是說這一類玩藝兒你怎麼能斷定呢?你沒法斷定。我甚至開始琢磨著我應不應該取出我的手提箱回到他家去,就像我答應他的那樣,我是說我開始想到即便他是個搞同Xing愛的,他待我當然非常好。我想到我這麼晚打電話給他,他卻一點也不見怪,還叫我馬上就去,要是我想去的話。我又想到他一點不怕麻煩,給了我忠告,要我找出頭腦的尺寸什麼的;還有那個我跟你講起過的詹姆士.凱瑟爾,他死的時候就只有他一個人敢定近他。我心裡想著這一切,越想越洩氣。我是說我開始想到我或許應該回到他家去。或許他只是隨便拍拍我的頭。反正我越想這件事,心裡就越洩氣,精神也越沮喪。更糟糕的是,我的眼睛疼得要命。
    由於睡眠不足,我的兩眼熱辣辣的,疼得要命。再說,我還有點兒感冒了,可我身上連一塊混帳手絹都沒有。我的手提箱裡倒是有幾塊,可我並不想把箱子從存物處牢固的鐵箱裡取出來,在公共場所當眾把它打開。
    我旁邊的長椅上不知誰丟下本雜誌在那裡,我就拿了看起來,本想借此轉移思路,至少暫時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萬樣其他事情。不過我看了那篇混帳文章,心裡反倒更不好過了。文章裡全是談的荷爾蒙。它描寫如果你身上的荷爾蒙正常,你的臉色應該怎樣,眼神應該怎樣,可我完全不是那個樣兒。我倒是跟文章裡所描寫的那種荷爾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樣。因此我開始為我的荷爾蒙擔起心來。接著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寫的是怎樣預測自己有沒有得癌。它說你嘴裡要是有什麼潰瘍,一時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狀。我的哺唇裡面正好有個潰瘍,已有兩個星期了。因此我懷疑自己已經得了癌。這雜誌倒是一服小小的興奮劑。未了兒我不看雜誌了,出去到外面散一會兒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兩個月內死去,因為我得了癌。我真是這樣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會死去。這當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覺。
    天像是要下雨的樣子,可我還是出去散步了。
    主要是,我覺得我應該吃點兒早飯。我肚子並不餓,可我覺得我至少應該吃點兒什麼。我是說至少吃點兒有維生素的東西。於是我信步往東走去,那兒有不少廉價餐館,因為我不想花很多的錢。
    我一路走去,看見有兩個傢伙在一輛卡車上卸一棵大聖誕樹。一個傢伙不住地跟另一個說:「把這婊子養的抬起來!抬起來,老天爺!」管聖誕樹叫婊子養的,確實少見少聞。可是說來可怕,我聽在耳朵裡,竟還覺得有點兒好笑,所以我不由得笑起來。這實在是我千不該萬不該做的最最糟糕的事,因為我剛一笑,就覺得自己要吐。確實是這樣。
    我甚至開始嘔吐起來,可是不久也就好了。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我是說我不曾院過任何不衛生的東西,而且我的胃一向很健康。嗯,不管怎樣我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去吃些東西,說不定還能更好過一些。因此我走進一家外表看去非常便宜的餐館,要了份油炸餅和咖啡。不過,我沒吃那份油炸餅。我實在嚥不下去。問題是,你要是為了某種事情心裡懊喪得要命,就會食不下嚥。那個侍者例真不錯。他把那份油炸餅拿了回去,沒要我錢。我光是喝了咖啡。隨後我走出餐館,開始向五馬路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離聖誕節已經很近,所有的鋪子也都開門了。因此在五馬路上散步倒是挺不錯。
    很有聖誕節氣象。所有那些瘦瘦的聖誕老人全都站在角落裡搖著鈴,還有那班救世軍姑娘——臉上不搽脂粉和口紅什麼的——也在那兒搖鈴。我東張西望,尋找昨天吃早飯時候遇見的那兩個修女,可我沒看見她們。我知道我看不見她們,因為她們告訴我說她們是到紐約來當教師的,可我還是一個勁兒找她們。嗯,不管怎樣,一霎時已是一片聖誕節氣象。千萬個小孩子跟他們的母親一起來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車裡上上下下,在鋪子裡進進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邊。她已經不是那種幼稚的孩子,一進兒童玩具部就高興得命都沒有了,不過她倒是喜歡看熱鬧,逗笑取樂。前年聖誕節我曾帶她一起到市中心買東西。我們的確樂了一陣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裡。我們一起進了鞋部,假裝她——老菲芘——要買一雙高統雨靴,那種雨靴總有一百萬個穿帶子的眼兒。我們簡直把那個可憐的售貨員折騰死了。老菲芘試了約莫二十雙,每試一雙,那個可憐的傢伙就得把一隻鞋子上面的帶子全都穿好。這實在是種下流的把戲,可是差點兒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後我們買了雙鹿皮靴,付了錢。那個售貨員倒是十分和氣。我想他也知道我們是在逗著玩兒,因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個不停。
    嗯,我就這樣沿著五馬路一直往前走,沒打領帶什麼的。接著突然間,一件非常可怕的事發生了。每次我要穿過一條街,我的腳才跨下混帳的街沿石,我的心裡馬上有一種感覺,好像我永遠到不了街對面。我覺得自己會永遠往下走、走、走,誰也再見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嚇壞了。你簡直沒法想像。我又渾身冒起汗來——我的襯衫和內衣都整個兒濕透了。接著我想出了一個主意。每次我要穿過一條街,我就假裝跟我的弟弟艾裡說話。我這樣跟他說:「艾裡,別讓我失蹤。艾裡,別讓我失蹤。艾裡,別讓我失蹤。勞駕啦,艾裡。」等到我走到街對面,發現自己並沒失蹤,我就向他道謝。
    等我要穿行另一條街的時候,我又從頭來一遍。可我一個勁兒往前走著。我大概是怕停下來,我想——我記不太清楚了,說老實話。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條街才停住腳步,都已經走過了動物園什麼的。隨後我在一把長椅上坐了下來。我都已喘不過氣來了,渾身還在冒汗。我在那兒坐了總有一個鐘頭,我揣摩。最後,我打定主意,決計遠走高飛。我決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個混帳學校裡去唸書了。我決定再見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別,把她過聖誕節的錢還她,隨後我一路搭人家的車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蘭隧道不花錢搭一輛車,然後再搭一輛,然後再一輛、再一輛,這樣不多幾天我就可以到達西部,那兒陽光明媚,景色美麗;那兒沒有人認識我,我可以隨便找個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個加油站裡找個工作,給人家的汽車加油什麼的。不過我並不在乎找到的是什麼樣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個主意,打算到了那兒,就裝作一個又襲又啞的人。這樣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講任何混帳廢話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說什麼,他們就得寫在紙上遞給我。用這種方法交談,過不多久他們就會膩煩得要命,這樣我的下半輩子就再也用不著跟人談話了。人人都會認為我是個可憐的又聾又啞的雜種,誰都不會來打擾我。他們會讓我把汽油灌進他們的混帳汽車,他們會給我一份工資,我用自己掙來的錢造一座小屋,終身住在裡面。我準備把小屋造在樹林旁邊,而不是造在樹林裡面,因為我喜歡屋裡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陽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後我如果想結婚什麼的,可以找一個同我一樣又聾又啞的美麗姑娘。我們結婚以後,她就搬來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裡,她如果想跟我說什麼話,也得寫在一張混帳紙上,像別人一樣。
    我們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們送到什麼地方藏起來。我們可以給他們買許許多多書,親自教他們讀書寫字。
    我這樣想著想著,心裡興奮得要命。我的確興奮。我知道假裝又聾又啞那一節十分荒唐,可我喜歡這樣想。不過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別。因此突然間,我像個瘋子似的奔過街心——我險些兒連命都送掉了,我老實告訴你說——到一家文具店裡買了支鉛筆和一本拍紙簿。我想寫張便條給她,叫她到什麼地方來會我,以便向她道別,同時把她過聖誕節用的錢還給她。我打算先寫好便條,然後拿了它到學校裡去,叫校長室裡的什麼人把條兒送去給她。可我只是把拍紙簿和鉛筆塞進農袋,飛快地向她學校走去——我心裡實在太興奮,沒法在文具店裡寫那張條兒。我走得極快,因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飯之前收到那條兒,但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我知道她學校在什麼地方,自然啦,因為我小時候也在那兒上學。我到了那兒以後,卻有一種異樣的感覺。我本來沒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還記得裡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裡,才發現自己記得很清楚。裡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學的時候一模一樣。
    還是那個大操場,光線老是有點兒暗淡,燈泡外面裝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會破。場地上依舊到處是白圈圈,以便賽球什麼的。籃球架上依舊沒有網——光是木板和鐵圈。
    場子上一個人也沒有,或許因為休息時間已經過了,吃午飯時間還沒到。我只看見一個黑人小孩子,正向廁所走去。他的屁股口袋裡插著塊木頭號牌,那號牌也跟我們過去用的一模一樣,用來證明他已經獲得上廁所的許可。
    我身上還在冒汗,可沒像剛才那麼厲害了。我走到樓梯邊,坐在第一個梯級。拿出我剛才買的拍紙簿和鉛筆。那樓梯有一股氣味,也跟我過去上學的時候一模一樣。像是剛有人在—全面撤了泡尿似的。學校裡的樓梯老有那種氣味。不管怎樣,我坐在那兒寫了這麼張便條:親愛的菲芘,我沒法等到星期三了,所以我也許要今天下午搭人家的車到西部去。你要是辦得到,請在十二點一刻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來會我。我可以把你過聖誕節用的錢還給你。我沒有花掉多少。
    你的親愛的霍爾頓她的學校簡直就在博物館旁邊,她回家吃午飯時反正要走過,所以我知道她準能前來會我。
    接著我上樓向校長室走去,想找個人送這張條到她課堂裡去。我把便條折了總有十來道,不讓人隨便拆開偷看。在一個混帳學校裡,你簡直信不過任何人。可我知道他們要是聽說我是她哥哥什麼的,一定會把便條送給她。
    我上樓的時候,突然覺得自己好像又要吐了。
    只是我沒吐出來。我就地坐了一秒鐘,覺得好過了一些。可我剛坐下去,就看見一樣東西,差點兒都把我氣瘋了。有人在牆上寫了「×你」兩個大字。
    我見了真TMd差點兒氣死。我想到菲芘和別的那些小孩子會看到它,不知TMd是什麼意思,最後總有個下流的孩子會解釋給她們聽——同時把眼睛那麼一斜,自然啦——以後有一兩天工夫,她們會老想著這事,甚至或許會嘀咕著這事。我真希望親手把寫這兩個字的人殺掉。我揣摩大概是哪個性變態的癟三在深夜裡偷偷溜進了學校,撤了泡尿什麼的,隨後在牆上寫下這兩個宇。我不住地幻想著自己怎樣在他寫字的時候捉住他,怎樣揪住了他的腦袋往石級上撞,直撞得他頭破血流,直挺挺的死在地上。可我也知道自己沒勇氣幹這事。我知道得很清楚。這就使我心裡更加洩氣。我甚至都沒勇氣用手把這兩個字從牆上擦掉,我老實告訴你說。我生怕哪個教師撞見我在擦,還以為是我寫的。可我最後還是把字擦掉了。隨後我繼續上樓向校長辦公室走去。
    校長好像不在,只有一個約莫一百歲的老太太坐在一架打字機跟前。我跟她說我是4B—l班菲芘,考爾菲德的哥哥,我請她勞駕把這張便條送去給菲芘。我說這事非常重要,因為我母親病了,沒法給菲芘準備午飯,她得到約定的地方跟我會面,一起到咖啡館裡去吃飯。這位老太太倒是十分客氣。她從我手裡接過便條,叫來了隔壁辦公室裡的另一位太太,那太太就給菲芘進去了。接著那個約莫一百歲的老太大就跟我聊起天來。她十分和氣,我就告訴她說,我,還有我兄弟,過去也都在這學校裡唸書。她問我這會兒在哪裡上學,我告訴她說在潘西,她說潘西是個非常好的學校。即便我想要糾正她的看法,我怕自己也沒這力量。再說,她要是認為潘西是個非常好的學校,就讓她那麼認為好了。
    誰都不樂意把新知識灌輸給那些約莫一百歲的老人。他們不愛聽。過了一會兒後,我就走了。奇怪的是,她竟也向我大聲嚷著「運氣好!」就跟我離開潘西時老斯賓塞嚷的一模一樣。老天,我最恨的就是我離開什麼地方的時候有人衝著我嚷「運氣好!」我一聽心裡就煩。
    我從另一邊樓梯下去,又在牆上看見「×你」兩個大宇。我又想用手把字擦掉,可這兩個宇是用刀子什麼的刻在上面的,所以怎麼擦也擦不掉。
    嗯,反正這是件沒希望的事。哪怕給你一百萬年去幹這事,世界上那些「×你」的字樣你大概連一半都擦不掉。那是不可能的。
    我望了望操場上的大鐘,還只十一點四十,離跟老菲芘約會的時間還很遠,所以我還有不少時間可以消磨。可我只是向博物館走去。此外我也實在沒有其它地方可去。我心想,在我搭車西去之前要是路過公用電話間,或許跟琴.迦拉格通個電話,可我沒那心情。主要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已放假回家了沒有。因此我一徑走到博物館,在那兒徘徊。
    我正在博物館裡等菲芘,就在大門裡邊,忽然有兩個小孩走過來,問我可知道木乃伊在哪裡。那個問我話的小孩褲子全沒扣鈕扣。我向他指了出來。
    他就在站著跟我說話的地方把鈕扣一一扣上了——他甚至都不找個僻處,像電線桿後面什麼的。他真讓我笑痛肚皮。只是我沒笑出聲來,生怕再一次要吐。「木乃伊在哪兒,喂?」那孩子又問了一遍。
    「你知道嗎?」
    我逗了他們一會兒。「木乃伊?那是什麼東西?」我問那個孩子。
    「你知道。木乃伊——死了的人。就是葬在粉裡的。」
    粉。真笑死人。他說的是墳。
    「你們兩個怎麼不上學?」我說。
    「今天不上課,」那孩子說,兩個孩子裡面就只他一個說話。我十拿九穩他是在撒謊,這個小雜種。在老菲芘來到之前,我實在沒事可做,因此我領著他們去找放木乃伊的地方。嘿,我一向知道放木乃伊的場所,一找便著,可我有多年沒到博物館來了。
    「你們兩個對木乃伊那麼感興趣?」我說。
    「不錯。」
    「你的那個朋友會說話嗎?」我說。
    「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弟弟。」
    「他會說話嗎?」我望著那個一直沒開口的孩子說。「你到底會不會說話?」我問他。
    「會,」他說。「我只是不想說話。」
    最後我們找到了放木乃伊的場所,我們就走了進去。
    「你們知道埃及人是怎樣埋葬死人的嗎?」我問那個講話的孩子。
    「不知道。」
    「呃,你們應該知道。這十分有趣。他們用布把死人的臉包起來,那布都用一種秘密的化學藥水浸過。這樣他們可以在墳裡埋葬幾千年,他們的臉一點兒也不會腐爛。除了埃及人誰也不知道怎麼搞這玩藝兒。連現代科學也不知道。」
    要進入放木乃伊的場所,先得通過一個非常窄的門廳,門廳一壁的石頭全都是從法老的墳上拆下來的。門廳裡黑乎乎的,十分陰森可怕,你看得出跟我一塊兒來的這兩個木乃伊愛好者不太欣賞。他們都緊靠著我,那個不講話的孩子簡直拉住我的袖子不放。「咱們走吧,」他對他哥哥說。「我已經看過啦。走吧,嗨。」他轉身走了。
    「他的膽子咪咪小,」另外那個孩子說。「再見!」他也走了。
    於是只剩下我一個人在墳裡了。說起來,我倒是有點喜歡這地方。這兒是那麼舒服,那麼寧靜。
    接著突然間,你決猜不著我在牆上看見了什麼。另外兩個大字「×你」。是用紅顏色筆之類的玩藝兒寫的,就寫在石頭底下鑲玻璃的牆下面。
    麻煩就在這裡。你永遠找不到一個舒服、寧靜的地方,因為這樣的地方並不存在。你或許以為有這樣的地方,可你到了那兒,只要一不注意,就會有人偷偷地溜進來,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寫了「×你」宇樣。你不信可以試試。我甚至都這樣想,等我死後,他們會把我葬到墓地裡,給我立一個墓碑,上面寫著「霍爾頓.考爾菲德」的名字,以及哪年生哪年死,然後就在這下面是「×你」兩宇。
    我有十足的把握,說實在的。
    我從放木乃伊的場所走出來,就急於上廁所。
    我好像是瀉肚子了,我老實告訴你說。我倒不太在乎自己瀉肚子,可是跟著又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我剛從廁所裡出來,就一下暈過去了。我的運氣還算不錯。我是說我要是一頭撞在石頭地上,很可能摔死的,可我只是側身倒下去。說來奇怪,我暈過去後醒來。倒是好過了一些,的確這樣。我的一隻胳膊摔疼了一點兒,可我暈得不像剛才那麼厲害了。
    已經快到十二點十分了,所以我就出去站在門邊,等候菲芘。我心想,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跟她見面了。我的意思是說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我的親屬了。我揣摩我以後大概還會跟我的親屬見面,可總得在好些年以後。我想,我可能在三十五歲左右再回家一次,那也只是家裡有什麼人生病,在死前想見我一面,要不然我說什麼也不會離開我的小屋回家。我甚至開始想像我回家以後會是什麼樣子。我知道我母親會歇斯底里發作,哭哭啼啼的求我留在家裡,叫我別再回到我的小屋裡去,可我還是要走。我會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先讓我母親平靜下來,隨後走到客廳的另一頭,取出煙盒來點一支煙,冷靜得要命。我請他們大夥兒有空到我那兒去玩,可我並不強求他們去。我倒是打算這麼做,我打算讓老菲芘在夏天、聖誕節和復活節到我那裡來度假期。dB要是想找一個舒服、寧靜的地方寫作,我出可以讓他到我那兒來往,只是他不能在我的小屋裡寫什麼電影劇本,只能寫短篇小說和其它著作。我要定出這麼個規則,凡是來看我的人,都不准在我家裡做任何假模假式的事。誰要是想在我家裡作假,就馬上請他上路。
    突然,我抬頭一看衣帽間裡的鐘,已經十二點三十五了,我開始擔起心來,生怕學校裡的那個老太太已經偷偷地囑咐另外那位太大,叫她別給老菲芘送信。我擔心她或許叫那位太大把那張便條燒了什麼的。這麼一想,我心裡真是害怕極了。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見老菲芘一面,我是說我還拿了她過聖誕節的錢哩。
    最後,我看見她了。我從門上的玻璃裡望見了她。我之所以老遠就望見她,是因為她戴著我的那頂混帳獵人帽——這頂帽子你在十英里外都望得見。
    我走出大門跨下石級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隨身還帶著一隻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馬路,一路拖著那只混帳大手提箱。她簡直連拖都拖不動。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來是我的一隻舊箱子,是我在胡敦唸書的時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來究竟TMd是要幹什麼。「嘿,」她走近我的時候這麼嘿了一聲,她被那只混帳手提箱累得都上氣不接下氣了。
    「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我說。「那只箱子裡裝的什麼?我什麼也不需要。我就這樣動身,連我寄存在車站裡的那兩隻手提箱我都不準備帶走。箱子裡到底TMd裝了些什麼?」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說。
    「我要跟你一塊兒走。可以嗎?成不成?」
    「什麼?」我說。她一說這話,我差點兒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這樣。我覺得一陣昏眩,心想我大概又要暈過去了。
    「我拿著箱子乘後面電梯下來的,所以查麗娜沒看見我。箱子不重。我只帶了兩件衣服,我的鹿皮靴,我的內衣和襪子,還有其它一些零碎東西。
    你拿著試試。一點不重。你試試看……我能跟你去嗎?霍爾頓?我能嗎?勞駕啦。」
    「不成。給我住嘴。」
    我覺得自己馬上要暈過去了。我是說我本來不想跟她說住嘴什麼的,可我覺得自己又要暈過去了。
    「我幹嗎不可以?勞駕啦,霍爾頓;我決不麻煩你——我只是跟你一塊兒走,光是跟你走!我甚至連衣服也不帶,要是你不叫我帶的話——我只帶我的——」「你什麼也不能帶。因為你不能去。我只一個人去,所以快給我住嘴。」
    「勞駕啦,霍爾額。請讓我去吧。我可以十分、十分、十分——你甚至都不會——」「你不能去。快絡我住嘴!把那箱子給我,」我說著,從她手裡奪過箱子。我幾乎要動手揍她。
    我真想給她一巴掌。一點不假,她哭了起來。
    「我還以為你要在學校裡演戲呢。我還以為你耍演班納迪克特.阿諾德呢,」我說。我說得難聽極了。「你這是要幹什麼?不想演戲啦,老天爺?」
    她聽了哭得更凶了。我倒是很高興。一霎時,我很希望她把眼珠子都哭出來。我幾乎都有點兒恨她了。我想我恨她最厲害的一點是因為她跟我走了以後,就不能演那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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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18:50:15 |只看該作者
「走吧,」我說。我又跨上石級向博物館走去。我當時想要做的,是想把她帶來的那只混帳手提箱存到衣帽間裡,等她三點鐘放學的時候再來取。我知道她沒法拎著箱子去上學。「喂,來吧,」我說,可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上石級。她不肯跟我一起走。於是我一個人上去,把手提箱送到衣帽間裡存好,又走了回來。她依舊站在那兒人行道上,可她一看見我向她走去,就一轉身背對著我。她做得出來。她只要想轉背,就可以轉過背去不理你。「我哪兒也不去了。我已經改變了主意。所以別再哭了,」我說。好笑的是,我說這話的時候她根本不在哭。可我還是這麼說了。「喂,走吧。我送你回學校去。喂,走吧。你要遲到啦。」
    她不肯答理我。我想拉她的手,可她不讓我拉。她不住地轉過身去背對著我。
    「你吃了午飯沒有?你已經吃了午飯沒有?」
    我問她。
    她不肯答理我。她只是脫下我那頂紅色獵人帽——就是我給她的那頂——劈面朝我扔來。接著她又轉身背對著我。我差點兒笑痛肚皮,可我沒吭聲。我只是把帽子拾了起來,塞進我的大衣口袋。
    「走吧,嗨。我送你回學校去,」我說。
    「我不回學校。」
    我聽了這話,一時不知怎麼說好。我只是在那兒默默站了一兩分鐘。
    「你一定得回學校去。你不是要演戲嗎?你不是要演班納迪克特.阿諾德嗎?」
    「不。」
    「你當然要演,你一定要演。走吧,喂,咱們走吧,」我說。「首先,我哪兒也不去了,我剛才不是說了嗎。我要回家去。你一回學校,我也馬上回家。我先上車站取我的箱子,隨後直接回——」「我說過我不回學校了。你愛幹什麼就幹什麼,可我不回學校,」她說。「所以你給我住嘴。」
    她叫我住嘴,這還是被題兒第一道。聽起來實在可怕。老天爺,聽起來實在可怕。比咒罵還可怕。她依舊不肯看我一眼,而且每次我把手搭在她肩上什麼的,她總是不讓我。
    「聽著,你是不是想散一會兒步呢?」我問她。「你是不是想去動物園?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讓你上學去,帶你散一會步,你能不能打消你這種混帳念頭?」
    她不肯答理我,所以我又重複了一遍。「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讓你上學去,帶你散一會兒步,你能不能打消你這種混帳念頭?你明天能不能乖乖兒上學去?」
    「我也許去,也許不去,」她說完,就馬上奔跑著穿過馬路,也不看看有沒有車輛。有時候她簡直是個瘋子。
    可我並沒跟著她去。我知道她會跟著我,因此我就朝動物園走去,走的是靠公園那邊街上。她呢,也朝動物園的方向走去,只是走的是TMd另一邊街上。她不肯抬起頭來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大概從她的混帳眼角里瞟我,看我往哪兒走。嗯,我們就這樣一直走到動物園。我唯一覺得不放心的時候是有輛雙層公共汽車開過,因為那時我望不見街對面,看不到她在TMd什麼地方。可等到我們到了動物園以後,我就大聲向她喊道:「菲芘!我進動物園去了!來吧,喂!」她不肯拿眼看我,可我看得出她聽見了我的話。我走下台階進動物園的時候,回頭一望,看見她也穿過馬路跟我來了。
    由於天氣不好,動物園裡的人不多,可是在海獅的游泳池旁邊倒圍著一些人。我邁步繼續往前走,可老菲芘停住腳步,似乎要看人喂海獅——有個傢伙在朝它們扔魚——因此我又走了回去。我揣摩這是跟她和解的好機會,所以我就定去站在她背後,把兩手搭在她肩上,可她一屈膝,從我手中溜出去了——她只要成心,的確很能慪人。她一直站在那兒看喂海獅,我也就一直站在她背後。我沒再把手搭在她肩上什麼的,因為我要是再這麼做,她當真還會給我難看。孩子們都很可笑。你跟他們打交道的時候可得留神。
    我們從海獅那兒走開的時候,她不肯跟我並排走,可離我也不算太遠。她靠人行道的一邊走,我靠著另一邊走。這當然不算太親熱,可跟剛才那麼離我一英里相比,總算好多了。我們走上小山看了會兒熊,可那兒沒什麼可看的。只有一頭熊在外面,那頭北極熊。另一頭棕色的躲在它的混帳洞裡,不肯出來。你只看得見它的屁股。有個小孩子站在我旁邊,戴了頂牛仔帽,幾乎把他的耳朵都蓋住了,他不住地跟他父親說:「讓它出來,爸爸,想法子讓它出來。」我望了老菲芘一眼,可她她不肯笑。
    你知道孩子們生你氣的時候是什麼樣子。他們連笑都不肯笑。
    我們離開熊以後,就走出動物園,穿過公園裡的小馬路,又穿過那條小隧道,隧道裡老有一股撒過尿的臭味。從這兒往前去是旋轉木馬轉台。老菲芘依舊不肯跟我說話什麼的,不過已在我身旁走了。我一時高興,伸手攥住她大衣後面的帶子,可她不肯讓我攥。
    她說:「請放手,您要是不介意的話。」她依舊在生我的氣,不過已不像剛才那麼厲害了。嗯,我們離木馬轉台越來越近,己聽得見那裡演奏的狂熱音樂了。
    當時演奏的是《哦,瑪麗!》,約莫在五十年前我還很小的時候,演奏的也是這曲子。木馬轉台就是這一點好,它們奏來奏去總是那幾個老曲子。
    「我還以為木馬轉台在冬天不開放呢,」老菲芘說。她跟我說話這還是頭一次。她大概忘了在生我的氣。
    「也許是因為到了聖誕節的緣故,」我說。她聽了我的話並沒吭聲。她大概記起了在生我的氣。
    「你要不要進去騎一會兒?」我說。我知道她很可能想騎。她還很小的時候,艾裡、dB和我常常帶她上公園,她就最喜歡旋轉木馬轉台。你甚至都沒法叫她離開。
    「我太大啦,」她說。我本來以為她不會答理我,可她回答了。
    「不,你不算太大。去吧。我在這兒等你。去吧,」我說。這時我們已經走到了轉台邊。裡面有不多幾個孩子騎在木馬上,大都是很小的孩子,有幾個孩子的父母在外面等著,坐在長椅上什麼的。
    我於是走到售票窗口,給老菲芘買了一張票。隨後我把票給了她。她就站在我身旁。「給,」我說。
    「等一秒鐘——把剩下的錢出拿去。」我說著,就把她借給我的錢所有用剩下來的全都拿出來給她。
    「你拿著吧。代我拿著,」她說。接著她馬上加了一句——「勞駕啦。」
    有人跟你說「勞駕啦」之類的話,聽了當然很洩氣。我是說象菲芘這樣的人。我聽了的確非常洩氣。不過我又把錢放回了衣袋。
    「你騎不騎?」她問我。她望著我,目光有點兒異樣。你看得出她已不太生我的氣了。
    「我也許在下次騎。我先瞧著你騎,」我說。
    「票子拿好了?」
    「晤。」
    「那麼快去——我就坐在這兒的長椅上。我瞧看你騎。」我過去坐在長椅上,她也過去上了轉台。她繞看台走了又走。我是說她繞著轉台整整走了一圈。隨後她在那只看去很舊的棕色大木馬上坐下。接看轉台轉了起來,我瞧著她轉了一圈又一圈。騎在木馬上的另外還有五、六個孩子,台上正在演奏的曲子是《煙進了你的眼睛》,調兒完全像爵士音樂,聽去很滑稽。所有的孩子都想攥住那隻金圈兒,老菲芘也一樣,我很怕她會從那只混帳馬上掉下來,可我什麼也沒說,什麼也沒做。孩子們的問題是,如果他們想伸手去攥金圈兒,你就得讓他們攥去,最好什麼也別說。他們要是摔下來,就讓他們摔下來好了,可別說什麼話去攔阻他們,那是不好的。
    等到轉台停止旋轉以後,她下了木馬向我走來。「這次你也騎一下吧,」她說。
    「不,我光是瞧著你騎。我光是想瞧著你騎。」
    我說著,又給了她一些她自己的錢。「給你。再去買幾張票。」
    她從我手裡接過錢。「我不再生你氣了,」她說,「我知道。快去——馬上就要轉啦。」
    接著她突然吻了我一下。隨後她伸出一隻手來,說道:「下雨啦。開始下雨啦。」
    「我知道。」
    接著她幹了一件事——真TMd險些兒要了我的命——她伸手到我大衣袋裡拿出了我那頂紅色獵人帽,戴在我頭上,「你不要這頂帽子了?」我說。
    「你可以先戴一會兒。」
    「好吧。可你快去吧,再遲就來不及了,就騎不著你的那匹木馬了。」
    可她還是呆著不走。
    「你剛才的話說了算不算數?你真的哪兒也不去了?你真的一會兒就回家?」她問我。
    「是的,」我說,我說了也真算數。我並沒向她撤謊。過後我也的確回家了。「快去吧,」我說。「馬上就要開始啦。」
    她奔去買了票,剛好在轉台開始轉之前入了場。隨後她又繞著台走了一圈,找到了她的那匹木馬。隨後她騎了上去。她向我揮手,我也向她揮手。
    嘿,雨開始下大了。是傾盆大雨,我可以對天發誓。所有做父母的、做母親的和其他人等,全都奔過去躲到轉台的屋簷下,免得被雨淋濕,可我依舊在長椅上坐了好一會兒。我身上都濕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上和褲子上。我那頂獵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確給我擋住了不少雨,可我依舊淋得像只落湯雞。不過我並不在乎。突然間我變得TMd那麼快樂,眼看著老菲芘那麼一圈圈轉個不停。我險些兒TMd大叫大嚷起來,我心裡實在快樂極了,我老實告訴你說。我不知道什麼緣故。她穿著那麼件藍大衣,老那麼轉個不停,看去真TMd好看極了。
    老天爺,我真希望你當時也在場——

正文 第26節
     
    我要跟你談的就是這些。我本來也可以告訴你我回家以後幹了些什麼,我怎麼生了一場病,從這裡出去以後下學期他們要我上什麼學校,等等,可我實在沒那心情。我的確沒有。我這會兒對這一類玩藝兒一點也不感興趣。
    許多人,特別是他們請來的那個精神分析家,不住地問我明年九月我回學校唸書的時候是不是打算好好用功了。在我看來,這話問得真是傻透了。
    我是說不到你開始做的時候,你怎麼知道自己打算怎樣做?回答是,你沒法知道。我倒是打算用功來著,可我怎麼知道呢?我可以發誓說這話問得很傻。
    dB倒不像其他人那麼混帳,可他也不住地問我許多問題。他上星期六開了汽車來看我,還帶來一個英國姑娘,是主演他正在寫的那個電影劇本的。她非常矯揉造作,可長的十分漂亮。嗯傳中世紀的托馬斯主義,斷言托馬斯是「現代哲學的奠基,有一會兒她出去到遠在走廊另一頭的女盥洗室去了,dB就問我對上述這一切有什麼看法。我真TMd不知怎麼說好。老實說,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看法。我很抱歉我竟跟這許多人談起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談到的每一個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萊塔和阿克萊,比方說。我覺得我甚至也想念那個混帳毛裡斯哩。說來好笑。你千萬別跟任何人談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談起,就會想念起每一個人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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