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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故事] 冥府判文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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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5 16:25: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玉律規箴 ] 各殿冥王、文判合著 
勇筆王奇謀扶鸞

玉律規箴 目錄

< 恭接著書玉旨 >
< 無極老母 降 >

< 酆都大帝 序 >
< 復聖顏子 序 >
< 觀音菩薩 序 >
< 冥府十殿轉輪王 書之前言 >
< 冥司一殿秦廣王 誌 >
< 一、握權 >
< 二、為官 >
< 三、為富不仁 >
< 四、醫者 >
< 五、不孝之人 >
< 六、忘恩負義之人 >
< 七、譭詆修佛修道之人 >
< 八、執行公務之人 >
< 九、有不忠於事 >
< 十、販售淫藥、毒品之人 >
< 十一、口業 >
< 十二、欺佔他人財務 >
< 十三、夫妻相處 >
< 十四、邪淫之削福祿 >
< 十五、為人師表誤人子弟 >
< 十六、酗酒橫暴 >
< 十七、殺生業之罰則 >
< 十八、奸商 >
< 十九、欺騙 >
< 二十、心胸狹隘報復之罰則 >
< 廿一、以暴力行迫害恐嚇之罰則 >
< 廿二、搶劫 >
< 廿三、強暴 >
< 廿四、殺人 >
< 廿五、暴殄天物 >
< 廿六、陷害 >
< 廿七、偷工減料 >
< 廿八、為人謀而不忠 >
< 廿九、挑撥離間 >
< 三十、居上位而不恤 >
< 卅一、偷竊 >
< 卅二、肇事逃逸 >
< 卅三、綁架勒贖 >
< 卅四、製造槍彈 >
< 卅五、製素摻葷 >
< 東嶽大帝 跋 >
< 南天主宰文衡聖王 跋 >
< 亞聖孟子 篇後語 >
< 觀音菩薩 篇後語 >

註:本書由拱衡堂扶鸞著作 歡迎翻印 廣種福田



恭接新書玉旨

本堂主席 關登台 

聖示:今夜恭接著書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接駕,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接駕
   ,其餘神人排班候駕。

欽差金闕上相孔明仙師 降

詩曰:關皇律例遍三千。果業分明代代傳。

   黎庶沾恩咸利樂。鸞門普化造真詮。

聖示:吾今夜乃頒宣玉旨降爾道場,玉詔開宣,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痌瘝萬眾,無時不以蒼生為念!鑑及目下時世,人心不古,功利
 之心尤重,逞盡機鋒,莫不為名利而縈心,棄綱常倫理而不顧。亟需重建
 道德,為天下眾生之表率,實應頒著可以警醒頑冥早見仁善,更可撥雲掃
 霧,利於光明顯現,而使世人能有知之而遵循之圭臬。

朕願眾生能有惕勵,儒家有謂「不教而誅(殺)曰之苛(虐)」。乃敕旨命
 由懿敕拱衡堂領命著書,著令冥司各殿依律罰惡之事例,折損多少福祿壽
 ,確切闡示,編輯成書。題其顏曰:《玉律規箴》,為期一年,命由勇筆
 王生奇謀為主著正鸞,冥司各殿,可由冥王或各殿文判降鸞闡述,裨利教
 化世人,知所避免觸律受罰,而得重整道德,挽轉世道人心。

 天命畀重,至希爾堂神人用命,書成普化,必定功德浩瀚,再為論功昇賞


 欽哉   勿忽   叩首謝恩

天運歲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駕前董仙姑 降

聖示:無極老母懿駕親臨,神人俯伏接駕。

無極老母 降

懿旨曰:查爾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領命著書,天命眷畀,期望甚深。
 際值台疆一地道脈盛興,普化聖業尤多善願賢兒女之護持,可喜可慰。
 今,天命降頒《玉律規箴》,乃緣於時世變遷,人心亦如是,因應時代變
 換之客觀因素,而有不同見解。自古以來,「天律聖典」《玉曆寶鈔》,
 乃為闡明天、冥之律例,以警惕眾生莫犯罪業,然則,世之諸兒女,不能
 體此嚴律之苦心,因而天降寶典。本書主旨,示明作何事業,善者,可得
 多少福報、祿份、延壽;相對,行有惡業,應要罰損折福祿壽。冥司依律
 而行,將在本書明確錄載。裨便世之諸兒女能得嚴律遵行,並可擴及勸化
 之際,可得明確引經據典,當可宏收其效。

 書之著,實乃殊恩。不但明確闡述律例之折損,更由冥王諸司執筆降著,
 雖非絕無後者,但可是前無其例。深願諸善慧兒女珍而惜之,切莫輕忽,
 有負天恩。懿哉謝恩。

天運歲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酆都大帝 降

 為《玉律規箴》作序

  冥罰最嚴,古來《玉曆寶鈔》為世人之暮鼓晨鐘,警醒惕勵,民間流傳
甚廣。然則,寶鈔側重闡述冥獄之刑罰,慘烈嚴酷,雖然收效甚宏,但世人
多視以造惡業乃僅報於死後之冥刑,而當世名利富貴、愛慾心熾,因此不能
止息造作惡業之心。

  經 關皇鑑核,世人不能明悟冥律之罰,不但身後嚴刑,尚且及於人生
過程中諸多福祿壽喜。淺例而言,人之本身帶有千福轉世,但在人生過程中
,因造作殺人、搶劫、為官不正、為富不仁等等惡行,將由監察司神通報冥
司,立即鑑核、批註、減除若干福報,因而千福隨身,卻有可能減除僅剩百
福。此為本書之著,嚴律之旨,務必使世人不存僥倖之心,切莫以為「惡行
只在死後之罰,生前冥律不及」。

  普勸世人及早幡悟,而得安享平安之福祿壽喜,圓滿生命、延長慧命而
得親近大道。

  際值書已頒著,吾乃為文以與眾生共勉並贊篇幅,是為序。

酆都大帝 降序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歲次丙戌年八月九日



復聖顏子 降      

 為《玉律規箴》作序

  夫,世道澆漓,人心不古。嗟哉!乃成人心功利,循己私慾,迭加縱容
,雖致損人,猶是一意孤行。世道之沈墜,雖曰不復古昔之純樸民風,因而
文明提升,誠屬物慾私心之激發劑。差幸,天意無私,慈憫眾生,不忍坐視
森嚴冥律罰則,因受蔽障靈心所造作諸惡業之眾生,日加沈淪,終至地獄苦
途,救拔無門。

  今日三曹普度之普化道場─懿敕拱衡堂,恭領詔命,開著新書。即是寓
涵惕勵眾生,闡述人生過程中,小自起心動念,無意中口舌生非;大至蓄意
謀財害命等等。冥罰明列條文,以期世人閱書知意,雖非嫻熟律典,當亦可
趨吉避凶。知道言行觸律,招致折損,以得醒悟懺悔,進而修補善福,裨利
人生平順之緣機。

  際值書已開著,三教共慰告喜,眾生深沐福音,天降寶冊。甚願世人切
莫輕忽,視以吟風弄月、無病呻吟之雜詠。當宜細細研閱體悟,雖不至成仙
,亦不致墜於地獄苦途,更可以助之當下人生之得福、受祿,善報臨近。

  書之開著,吾亦降文以為眾生之共勉,並是為序。

復聖顏子 降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八月十六日



觀音菩薩 降

 為《玉律規箴》作序

  苦海無邊,輪迴不盡,眾生之所以受此果報,實乃因業所致。是故眾生
畏果,然則菩薩畏因,即是種因必定招致果報。

  佛法無邊,然而無緣眾生,仍然無法霑沐法華得渡。可見,善慧根器之
重要。今時,鸞門應運廣佈文字因緣,一者,佈法福音;二者,啟迪慧命;
三者,耕耘教義。諸此,無非利益眾生攀搭法船,航向覺路。貴堂歷年著書
不斷,引渡善慧眾生萬千。今日,再領玉律新書,可見珍貴。眾生:有者慧
根深著,卻不知如何親近道場;有者仁善,卻不知小自口語造業將損福報。

  得有緣機開著規箴,可見天意仁善悲憫,為眾生諄諄誘善,苦口婆心,
造成寶冊,廣佈流傳,以資為眾生之當頭棒喝!亦可置為座右銘,時時惕勵
,不敢踰越,而得匡正世道人心,進而發心修學大道,則人間淨土當非奢望


  書已開著,吾為眾生喜,乃特來降文,略抒感言,以誌編前。藉資勉勵
善慧,並為之序。

觀音菩薩 序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八月十六曰



冥府十殿轉輪王 降  

 書之前言

  地獄之設,乃緣於眾生造作諸般惡業,以此業緣形成牽引,乃至諸惡糾
纏、綰繞,不得不以冥罰律例了此因果。作在既前,眾生以此惡業輪迴,猶
然不能警惕猛省;怙惡不悛者,比比皆是。

  冥司各殿職司不同,本殿乃彙集前九殿之判例定讞,發交轉劫所,再押
交本殿發放轉輪投生。因而每有投生者,莫不呼天搶地。有者,直言受冤未
報,不肯投生;有者,直言冥罰不公,僅審其罪,不斷有加害者之罪業。天
律至正,冥罰森嚴,豈有不正不公之理。細究將投生者,是有冤曲未申,但
其兩造因果,卻因加害者,或因祖上福澤庇蔭仍多,或其自身壽福未盡,尚
不得勾魂對案。因此,仍需強制押往轉輪台;先到醧忘台,由孟婆神灌飲忘
魂湯,而輪迴入世。上福者轉入富貴,福者轉達官,善者轉清白人家,或四
生以迄貧賤等惡道。

  然則人有冤恨怨不釋,不投生入胎,悉皆酷戾,多有形成業累之召感。
此雖無奈,但不得不行。差幸百餘年前,甲子之年, 關皇榮登九五,有鑑
隔世因果業報,易積怨恨,亦不足以惕醒眾生,乃頒天律加速果報,因而有
本書之著。今世之人,不論福深福薄,凡有造作損福之事,即以彙報冥司削
福;凡有折壽惡業,即以定讞,派差冥使勾魂;凡有造作損卻福祿壽,或使
善緣消退,或使貴人隱藏,或使助力減弱,按各殿各司執行,以昭炯戒。

  吾十殿冥司,欽奉玉旨著書,際值書已開著,惟恐世人不知天恩深眷,
輕忽寶書,乃特來闡述資列篇前,並與眾生共勉。

冥府十殿轉輪王 降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八月二十三曰



冥司一殿秦廣王 降

開卷明例

  人之投生於世,其福份計算方式,在冥司未來投生之際,已將過去世因
緣成熟之善業,依律換算福德註入投生之生籍。一旦該人投生,呱呱墜地算
起,其消耗之福報即依律消減。簡言舉例,該人投生難產,或產後未加刻意
呵護,或人為疏忽,註定該劫磨難等(當然此時個人因果已經開始顯現)而
得貴人救治,此一貴人善緣亦即其因果之善業。但是有者,卻非自身善緣,
或者父母祖上餘澤,或者當時各造已經形成之善緣,但自身卻已在消磨福報


  及至生成教養等過程,稚兒較有嬉戲之心,不知言行有所幹礙律條,故
不會形成罪業;但有傷生害命,暴殄天物,或者任性隨行等等,悉皆耗損福
報。及至成長,融入人際生活,而一旦至此,名心、利慾、情色、習性等等
,皆有用心爭取,在此過程中,容易不擇手段,即有耗損福報之虞。更甚者
,求之不得,動輒怨天尤人、指天罵地、不敬仙佛、不敬父母、不友悌手足
、陷害親朋好友等等,造諸不善惡業,即乃據此削福損祿,重者尚要滅壽。

  相對,既有惡業損福,當然有善因增福。在人生過程中,每有善因,冥
司據監察神司、功德神司,或諸天仙佛之會報,或增福量或消災劫,以昭天
律至正、冥律無私。

  本書之著,即乃本此意旨闡述,削福、除祿、減壽,是何惡業造成?而
造成此惡業,對人生有何影響?相對增生福份、祿報、添壽之善因,那些可
以有効得冥府添助餘生,即而顯成於人生過程之中。而其顯成,對人生有何
助益?悉皆闡述分明。

  因此,本書容或流於教條,但卻攸關眾生福禍。故在著書之初,吾乃特
來降筆,簡略題誌,以開卷明例,勉勵世人閱書之際,切勿煩躁,雖是教條
枯乏,但仔細嚼味,人生受益無窮。吾乃職司一殿主宰,眾生入冥必要經吾
審斷(除非成就證道),故有此寶書,實如暗路明燈,必要叮嚀諸眾,切莫
輕忽,尤要珍惜。若能如此,已是造福無邊。

一殿秦廣王誌於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丙戌年十月五日



冥府一殿文判 降 

一、握權

  世人在人生過程中最容易造作惡業者,即屬手中握權柄之人。

  莫看他在世司權握柄、呼風喚雨,一旦三寸氣斷,魂歸冥府之際,難逃
陰司冥律之制裁。然則絕大多數有權勢之人,其聰明才智必定超越常人,而
其身處陰森冥獄之間,更是一口推翻自己在世所造惡業。但冥府「孽鏡台」
卻是秋毫可鑑、無所遁藏。故寶鈔有載「孽鏡台前無好人」。本殿正是職司
孽鏡台,不論善惡罪魂要定其功過,必先由孽鏡台顯像,庶幾無可推託。由
此,本殿定其功過善惡,善者升天;惡者論其罪業分發各殿審判。

  但是,冥律雖嚴,罰在身後,不免令眾生有「善者未得福報,惡者未得
禍報」,而心生不平。故 關皇掌玉帝之尊,令改因果為現世報,以期平息
隔世果報之不平。

  本殿承命,乃以孽鏡台所記錄陽世人造作惡業,簽註罰則,立呈有司,
侍機即報。因而先列出手握權柄之人,所易造惡業,罰損折耗福祿壽報之條
例,以警世人。陽法評判世人犯罪,首重動機;次重損害程度;三則視其有
悔改之心與否。

  冥陽同例,凡有所權柄之人,起心動念為私慾者,立即削其一福;若其
行為造成損害他人,以受害者多寡,可以削其至百福;更甚者,可以折其陽
壽。若犯意者,能有悔悟並進行補救,則可撤銷其耗福損祿之報。若已顯報
者,可賜其一次貴人善緣之機,稍助其所損耗之福祿。但其先決條件,是其
人確切誠懺,並有實質補救自己所造成之為害他人事件。



冥府三殿宋帝王 降 

二、為官

  官者,兩張口,不平也要服。其意即乃為官者,有其權利。清廉為官,
可以造福黎民百姓;若有貪瀆或者循私,其為害廣泛,受害者,雖不平也只
有認命。

  古來,中國漢民族根深蒂固之士大夫觀念,常有「千里為官只為財」之
偏差觀念。因此,歷朝歷代為官之人,大貪、小貪不計其數。而為害廣泛層
面,當然以其官階大小、職司權利大小而成正比。故本章分為兩大部份。

  其一:為官職權屬於第一線,與廣泛民眾直接關聯之公門中人,現代名
詞即為檢調、警察等司法官員人等。有此權利之官者,如檢察官代表國家公
權力,起訴不法人等;但是一筆劃下,攸關人之生死、成敗大事。所以,謹
慎猶嫌不夠,務求勿枉勿縱,真相大白。警察人員,屬於現今人民保姆,可
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都是攸關尋常百姓生死大事。一旦私心自用
,牽連無辜,必然損耗自身福報,其理即在彼等掌握公權力。古有云:「身
在公門好修行」。亦即,勉勵此等人員,為官當以百姓福祉為先。故其施行
細則如下:

  凡有起心,循己之私誼,受親友關說而枉法循私,即削其祿報一年。及
至遺害無辜,視其禍害減除一福,最重可以削除全部福祿。

  凡若為自身官途,玩法弄權,蒙上蔽下,若有遺害無辜,可以削除一福
,最重可以全部削除福祿。

  凡若有疏誤,遺害無辜,最重可以削除五福,輕者削除祿報。

  凡為官嚴酷,雖在法內,猶不肯予人自新之機,一件削除一祿;二件削
除一福;最重者,可以全部削除福祿。

  其二:生為權官,現代名詞即為縣市首長、部會首長以上官員,均屬手
握民生大計之司權。此等官員,若私心自用,將為害甚多無辜平民百姓,故
其罰責尤重。

  凡有為己官途私利,或謀求接受賂禮關說等事,削除十分之七祿報,折
損五福。若為害過重,可以全部削除其自身福祿。尤烈者,可以連帶削除其
妻、其子、其女之福祿。

  官者,雖為因公設事,而授其權力,但若不能仁心愛物,視黎民為己子
女之慈心同視,而其危害非僅一家一戶而已。若屬酷吏,雖然奉公守法,但
法外仍有人情之常,可寬可憫之事。因此《禮記‧檀弓》有云:「苛政猛於
虎」,可見其害之大,因而冥罰乃重。



冥府四殿文判 降

三、為富不仁

  富者,乃以其產業、錢財,富裕龐大,而其財產之下,足以提供許多人
謀生、維持家計,進而組織建構成為一個穩定之社會族群。所以,豪富之人
雖未必有權力,但其言行影響層面甚廣。因而,近代有許多大企業家,認知
其企業之延續,必對社會有所回饋。易言之,存續之企業有其社會責任存在
,此乃正確認知及方向。

  然則,絕大多數之富人,卻未必有此認知。更甚者,為富慳吝,乃至未
有仁心者比比皆是。故,冥罰有此施行細則:

  凡為富者,無所不用其極,壓榨其勞工者,削其祿報。一件,削一祿;
積至十件,削其三福。

  凡為富者,勾串權貴官府,打壓異己無辜者,削其一福;或遺害無辜甚
重者,削其五福。

  凡為富者,藉其錢財產業之便利而為害國家,甚至廣大民眾,可以削其
全部福祿。尤烈者,可以削其祖澤,乃至其妻、其子、其女之福祿。



冥府三殿宋帝王 降 

四、醫者

  語云:「醫者,父母心」。其意即為,身為醫家,當視病猶親,如同父
母之視子女,急切其病情,妥善醫療處方。

  現今社會,醫生身處上流社會,收入高、交友廣濶。不似古時,醫為九
流之列,雖然,此乃時運變遷之關,但原則上,醫家治病、救苦,雖無權力
,卻攸關人之生死。因而,得其優渥禮遇,相對冥罰亦重,其施行細則如下


  凡醫家,一切唯利是圖,不能仔細診療病患,一件削除一祿,可以累積
、累罰,及至全部削除福祿。

  凡有疏誤,延宕病情,致生病患者多受苦磨,二件削其一祿,可以累積
、累罰。

  凡有醫者,不能深入病理、病症探究,妄下病論,亂投處方,一件削其
一祿,三件削其一福,可以累積,或者嚴重甚深,可以削除其全部福祿。

  凡有醫者,以其專業研發或者將研發之藥,以迫害、殺害為目的,立即
削除五福。視其遺害程度,可以全部削除福祿,更嚴重者,廣大殺害之禍事
,可以奪其壽。

  醫者,為人生病之救星。雖非如官如富之權可傾天、富可蓋地,但病人
一見醫者,有如久旱望甘霖,因此必要嚴罰。甚望醫者,以仁心妙術自我期
許。



冥府五殿文判 降 

五、不孝之人

  人生在世,百善孝為先。然則,近世以來,人心趨於功利,濃郁親緣,
竟被現實利益所取代。往昔,稍有忤逆尊親,動輒「十目所視,十指所指」
,眾人唾棄。於今,竟有不孝尊親、辱親、毆親,甚至弒親,僅為取得財利
。如此罪大惡極,天律不容,冥律更是嚴罰。古云:「思親之痛如己之痛」
,若不能和顏悅色以事親,即為不孝。因而,冥罰亦分輕重。

  凡不知尊親之苦,而不知順親意,每一次削一祿。

  凡尊親病痛不能立即送醫延治,每一次削其一祿。

  凡不能勤問安,不能和顏悅色解親之憂,削其一祿;引親之怒加削一祿


  凡不能事親以盡心,動輒索取錢財,每次削其一祿;若為謀取財產,動
輒言語頂撞,甚至辱罵、毆打,削其一福;若嚴重不孝,可以削其全部福祿
;甚至奪其壽元。

  凡有為人處世不能謹慎,累及尊親憂煩,削其一祿。

  凡有從事危險不法之事,累及尊親驚懼,削其一祿;若有嚴重者,可以
削其一福。

  世人需知「天地君親師」乃為五倫,親者為五倫之一,不孝之人,天罰
尤重。凡有不孝之人,可以累計加罰,及至奪其壽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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