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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禮拜會招來真主今後兩世的懲罰
穆阿茲(願主喜悅他)的傳述,主的使者(願主賜福之)曾囑託他說:“你不要舉伴真主,即使你被殺死,或者被燒死也吧!你不要忤逆你的父母,即使他倆命令你放棄你的家人和財產也吧!你不要故意放棄主命拜功,的確,誰故意放棄主命拜功,誰就得不到真主的保護。”《聖訓》
即:由於他應該受到的責備和譴責,在今世中就不會得到清高真主的保護,而在後世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伊本哈哲爾說:“暗喻他失去了享受真主保護的權力,那是因為他放棄了禮拜,在穆斯林眾學者們看來,他應當受到拘禁(監獄)的懲罰(哈乃飛學派主張)。因為按照伊斯蘭法律可以殺死他,但並不是按照叛教罪,其條件是最後的時間並沒有失去(如果最後的時間也失去了,那麼,法律按照叛教罪處死他),命令他在最後的時間內禮拜(沙菲爾學派主張);按照叛教罪處死他,不為他舉行殯禮拜,更不允許把他埋葬在穆斯林的墳園中(艾哈默德學派和其他的人主張)”
來源:伊斯蘭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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